合法的暴力对一个古典社会的控制作用,首数法律的使用。孔子为了控制局面,杀了少正卯。后世为给“圣人”辩护,还编造了一套师生对话的故事。门人问:“少正卯是鲁国的知名人士,先生您才执政就杀了他,该不会是失误吧!”
煽动仇恨以获政治资本(1)
误谈点评
◎刘彻在中国人的历史想像中无疑是最伟大的帝王之一。有人歌颂他拓边殖土,有人赞扬他为伟大帝国安装了制度软件。然而,正是这位名垂青史的历史伟人,把西汉文景之治积累起来的资源挥霍一空。他的政治败坏,无以历数。伟大帝国的衰败实由他而始。好在,他晚年有所省悟。
但是,后人忽略了他的省悟,肆意地用他的所谓武功表述着自己对他的歪曲。
●“愤青”现象不惟今天有,中国古代就已有之,他们的突出特征是坚持向权力寻求真理,至于历史的真实性,则不在考虑之列。人们在为古代“愤青”歌功颂德之时,却忘了他们给国家、社会带来的种种祸害。方孝孺自己以死建立不朽的历史名节,可受他案无辜牵连白白葬送了的几百条生命,连历史边脚料都当不成!
◎“愤青”们的精英化使他们忽略了“世俗化才是社会生活本身”——这样一个基本现实,他们要用统一的道德模式去要求所有人。殊不知,英雄们也脱不了以世俗生活为人生之基础:宋江需要与阎婆惜保持非婚性关系,雷横也要用揩油方式一睹白秀英的姿色。
人们不应该忘记:“愤青”们的激情固然可佳,但其治国之策却不甚了了!
合法的暴力对一个古典社会的控制作用,首数法律的使用。孔子为了控制局面,杀了少正卯。后世为给“圣人”辩护,还编造了一套师生对话的故事。
门人问:“少正卯是鲁国的知名人士,先生您才执政就杀了他,该不会是失误吧!”
孔子在说了一大通少正卯的罪恶后,举了几个例子,说:“小人中的杰出人物不能不除。所以,成汤杀尹谐,周文一杀潘正,周公旦杀管叔,太公杀华士,管仲杀付里乙,子产杀邓析、史何。这七个人时代不同而心术一样,不能不杀。”
以上七人除了管叔的事件有史可查以外,其他六人的事情没有史料为证。
孔丘的法律恐怖主义收到了一时的成效,也成了日后吹捧他短暂执政(摄相事)“奇迹”的最初文本。法律恐怖带来了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变化:首先,底层秩序好了。比如,有一个贩羊的沈犹氏,经常在早晨让羊喝水,增加羊的体重,欺骗买主。孔丘执政后,沈犹氏不再这么做了。其次,家庭生活洁净了。比如,有一个称为公慎氏的人,妻子淫荡,他不管,孔丘执政后,公慎氏休了妻子。再次,个人行为得到了规范。比如,慎溃氏生活侈奢,在用具方面超越了身份,孔子执政后,他不敢在鲁国住了。
出现了这么好的治迹,当然可歌可颂。然而,这种用法律恐惧主义带来的结果是经不起推敲的:鲁国市场秩序混乱(还有贩牲畜者高抬物价现象),主要是因为供给不足之故,作为新上任的政府首脑为什么不提发展生产呢?难道鲁国买羊的人就没有耐心等沈犹氏羊排完了尿,再买他的羊吗?除了用市供求关系解释外,只有一个原因还可说明--鲁国人很愚蠢。为了净化家庭生活,法律的威慑足使平民离婚,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好办法。为了防止富人越过(消费)礼仪界限,竟不惜让他离开故国,鲁国的财富流失也可想而知了。
这种短暂的治绩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只注重政治形式而不注重实效,不失败就太奇怪了。所以,他的执政寿命很短,只有三个月。
用充满仇恨的心态去治理一个国家,民心向背是可想而知的。尤其他不注重生产的那一套,特别是蔑视实际劳动【注1】的政治万能主义心态,必然使他不能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的实干家。孔子的政治大跃进没给鲁国带来好处,不被国君信任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更令人奇怪的是,他的仇恨心态还形成了强烈的国际霸权主义冲动,试图借鲁国的军事力量去消灭他认为非礼的政治力量。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齐国的权臣田成子杀齐简公、立平公,由是更加专权。孔子认为这种行为大逆不道,请求鲁哀公出兵。鲁哀公已经收到了相当好处--田成子归还了原先侵占的鲁国(还有卫国)的土地,不愿出兵;再说兵力不济,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加之三桓控制着实权,他一人说了不算。鲁哀公打马虎眼:“你去跟三桓商量吧。”孔子被鲁哀公抹了稀泥很没趣,半自嘲地找了个理由,就是他任过公职:“我当过大夫,田成子如此制造动乱,我不能不报告呀!怎么让我去找三桓呢?”
孔子还是硬着头皮去找三桓,三桓当然不会答应孔子的请求。一场武力征伐的国际干涉计划流产了。孔子对便用合法暴力--法律手段与军事行动怀有热衷心理。他对管仲一匡天下的政绩高度赞扬。子贡说管仲不仁【注2】,因为齐桓公杀了管仲原来的主人公子纠,
【注1】焉用稼:孔子回答学生樊迟学习农业的观点:“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任,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而至矣,焉用稼?”
【注2】《论语·宪问》: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
他不能以身殉难,反作了桓公的宰相。孔子反驳子贡说:“管仲辅助桓公,称霸诸侯,统一和匡正了天下,老百姓至今还得到这好处。没有管仲,我恐怕要披头散发地穿左襟衣服、做苦力了。他怎么能守着小信任,自杀在溪沟里,谁也不知道呢?”
煽动仇恨以获政治资本(2)
管仲的一匡天下,凭得完全是齐国的经济实力,而经济实力往军力上的转移在冷兵器时代要比现在快得多。天下(诸侯)怕管仲,怕的是齐国的军事强力。孔子在对给管仲的问题上发生了人格分裂。一方面他用假话告诉子路,管仲九合诸侯用的不是兵车即不告诉子路经济实力与军事力量的关系;另一方面,却不再高唱他“克已复礼”即推崇周室(中央)的旧调。也就是说,一方面,主张赞扬和平即“不用兵车”,另一方面,却要主张以武力解决田成子问题。
孔子的法律恐怖主义经过后来的修饰,逐渐淡化,但是这种淡化变成了虚饰与吹捧,反显得他的人格的深重分裂与学术的丛丛悖论。《论语·颜渊》记录了“焉用杀”的主张,几乎是对杀少正卯与整治草民行为的一种悖论诠释。
季康子问孔子搞政治与杀人的关系,对孔子说:“如杀无道,以就有道,如何?”
孔子回答说:“为什么要用杀人的办法呢?你要想做好人,老百姓就会跟着好起来。君子的道德是风,百姓的道德是草。风到之处,草必随风倒。”
又一次假话!要让风到草倒,那么必然要伴以残烈的法律手段的实施。就在季康子问政不久前,孔子还赞扬他的学生子路的办案效率高:“片言可折狱,其由也与?”用现代话来说,就是:“一两句话就可以对官司定性,大概就是子路了。”(并且,子路答应办的事,从不拖延过夜)。
子路的强悍作派与法律操作的粗鲁,得到了老师的认可,至少没予批驳。这种法律恐怖主义连儒学内的人都不能认可,由是可见当时孔子在鲁的执政是多么不得人心!康有为在注解《论语》时说:“天下狱情至变伪,虽有圣者,不能不听两边之词,子路虽贤,无由是理也。”
谁说“无由是理”?汉武帝刘彻的《沉命法》就很有“是理”。他超越孔子对草民(德风至草民必偃)的仇恨,把法律性的仇恨提高了档次。
汉武帝重用酷更、滥施刑罚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盗贼越来越多,小官吏与老百姓也拿
法律不当回事儿了--反正不知哪天犯上哪事儿,干脆就不考虑了,任性而为吧!朝廷派专人讨伐也不见效果,一时间,打散了群盗,过一段又骤然而起。所以当时称为“东方群盗蜂起”。
面对盗贼猖獗、吏民轻法的情形,出台了一部《沉命法》。该法称:“盗贼兴起而没发觉,或虽发觉了而逮捕时又不符合时限规定的,二千石以下的官员至小吏、主管官吏都要
处死。”当时出了一个叫暴胜之的人,任直指使(也称绣衣直使,因穿绣花制服故),手拿木杖和代表皇帝授权的斧头到处杀戮官吏。二千石(正部级)以下秩位的,不知杀了多少。凡(正部级以下)当官的都怕他。中国历史上“暴君”一词的由来,最初不是指皇帝的,实是由暴胜之而起。时人称之为“暴君”有双重含义。
《沉命法》出台于天汉二年(公元前98年),是刘彻在位后期。整个的一个大帝国让它的主人给搅混了水。
绣衣直使也毁了他与太子刘据的父子关系,引发了帝国的一场政治地震。
绣衣直使这种差事,好人干不了,象暴胜之后来受勃海郡(今沧州)贤人隽不疑指点改了
过的,几乎是一个特例。太始三年(公元前94年),曾经任过绣衣直使的江充介入了刘彻与刘据的父子关系中。
起初,江充是赵王刘彭祖的门客,因犯了点事儿,出逃了。三窜两混进了长安,向皇上告发赵王太子的不法行为。赵太子被罢免。恶人先告状的手腕果然厉害!江充得到刘彻信任后,被任命为绣衣直使,并且专门负责纠察皇亲国戚与朝廷重臣,突破了原来不查二千石秩位官员的上限。
某日,太子刘据家的差役在皇帝专用的高速公路(驰道)上乘车飞奔,与皇帝及江充打了个照面。江充纠住太子家人把他们交给了有关官员。刘据知道自己理短,只好派人给江充送好话。一下子,江充名声更大了。
这时的太子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三十五(虚)岁了,立为太子也十八年了。为了未来顺利接班他得这么做!
太子刘据与他父亲之间也不是没有矛盾,只是国家公务与个人亲情搅在一起,不易搞清楚。刘据一贯反对刘彻的严刑峻法措施,经常为一些量刑不当的案件平反,深得民心。但这就与执法大臣特别是江充那样的绣衣直使,发生了利益冲突。
双方公开摊牌,不过是早晚之事。
太子家人跑驰道事过了两年多了,这场冲突终于爆发了。
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江充诬陷刘据,向刘彻说:“在太子宫中挖出许多小木人儿,还写着咒文的帛,盼皇上早死,他好接班!”
在此之前,反对刘据的势力就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行动,因为他的武力靠山--舅舅卫青已经死了,母族没有了实力。太子有一次进宫拜见母亲(皇后),时间长了一点,就有人造谣说:“他在皇后那里调戏宫女了!”刘彻没说什么,就给儿子拔了一些宫女去。刘据是何等聪明之人,知道有人再使坏,但还得忍着。
到了江充诬陷时,他的老师石德也很害怕,说:“事已无法自辩,干脆矫诏发兵。”刘据还是要沉上一沉,没想到江充还在急逼。刘据忍不住了,让手下的食客扮成皇帝使者,逮捕江充。对着江充,他终于发泄出了压抑了快三年的怒火:“你个狗东西,害了赵王父子还不够吗?现在又来害我们父子。”
煽动仇恨以获政治资本(3)
一刀砍下了人头。
一场父子间的武装冲突已经不可避免。武帝调集京城周围的军队进攻由太子占据的都城,太子放了监狱的囚犯、武装了市民据守都城。太子失败后,逃出都城,不久被发现行迹,他与两个儿子上吊而死。
后来虽然事情真向大白,但刘据已经死了。刘彻很后悔,修了思子宫、望思台,以自我安慰。
刘彻昏悖狂乱,滥用法律,导致了严重的政治后果,以致于他死后,接班人迟迟不给他上庙号。他儿子刘弗陵即昭帝继位后根本就没考虑这一问题。因为一涉及庙号,就涉及到一个历史地位评价问题。刘弗陵还有他的大臣们不愿涉及这个敏感且让人伤心的问题。时间就这样过了二十四年。到了昭帝的接班人也就是刘弗陵的侄孙、刘据的孙子刘询继位,才讨论谥号问题,而且是先讨论戾太子父子(包括刘询的父亲即刘据的儿子)的谥号,第二年才讨论刘彻的庙号。其中一名叫夏侯胜的官员,坚决反对,他说:“武帝虽然有征夷拓边之武功,但伤亡士卒,耗费民财不可计数。没给百姓带来恩泽,不应给建庙号配庙乐!”
结果是夏侯胜被指控非议诏书、毁诬先帝,入狱,黄霸因不举报夏,也被抓了。对夏侯胜宣布处以死刑,实际上并没执行。夏侯胜说的是实话。发生过江充说假话引发政治地震的大事,再杀这么一个说实话的人也不恰当。过了两年,就给放了。最终官至太子太傅。
法律恐怖主义是一种有效的镇压手段,它的确有效,但在另一端它却败坏头社会道德。因为,为了突显法律使用者的威力,必然要把情报工作做到极致即使作特务统治。
关于孔子治鲁(短时间大治)并没说到使用特务统治的事情,现在依据历史惯性事件反推,他使用特务统治的可能性极大。否则,就无法得知诸如贩羊者的违法个案。有正史可查者,善用特务组织的有二人:来俊臣与魏忠贤。野史记载的则以王蜀【注3】时的萧怀武为最。此公按历史惯性排位在来之后、在魏之前。他主持一种叫“寻事团”的组织,该组织有百十号人(干员)。各干员手下又养聚耳目十几个。这些人被称为“狗”即到处找东西的狗。(称特务为“狗”者,盖自此始)。
【注3】王建蜀即王建(公元847-918年)之前蜀建立者,初为无赖,号王八,因抢劫入狱,后为军卒有功,擅权谋,至封蜀王。朱温代唐后,王建遂行刘备故事,自号为蜀,称帝于成都(907)。
“狗”们的职业分布非常广泛,“深坊、曲巷、马医、酒保、乞丐、傭作、贩卖、儿童皆有其徒”,以至于“民间偶有所语,无所不知。”
监督民间当然是重要的业务,而监督高级官僚和贵族更是萧怀武的乐趣,这些“狗”分布高官和贵族家中,从事厨子、饲养、驾车、手工等贱差。这样,主人的公私动静无一不纳入视野。萧怀武了解权贵们的动向就一清二楚了。
特务统治如此发达,整个社会的恐惧在所不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程度也大为下降,以致于人们“自疑肘腋悉为其狗”;特务统治也最终摧毁了人民对政权的信任,因为行滥抓之术是特务们的“基本功”,而行滥杀之举是其镇制社会的绝活。史称“怀武杀人不可胜数,冤枉之声,满于内外。”
当然,萧怀武的下场比已往及后来的任何一个特务头子都好不哪里去。后唐同光三年(公元925年)后唐名将郭崇韬灭蜀,杀了萧怀武全家,以平人忿。
孔子与汉武帝法律恐怖主义的失败,都与权力密切相关。孔子想利用法律恐怖来制造政绩维护权力,甚至表达国际干涉的权力,但仇恨使他终于失败。刘彻对社会的全面仇恨,也终导致他对自己权力的维护,最后导致父子反目成仇。
由是观之,仇恨、阴谋与权力在不同的点上构成了一个稳定的三角:由权力而仇恨,又由仇恨而阴谋,再由阴谋而权力,此中缺一不可。不为权力(含利益),仇恨无所生;没有仇恨就不会寻找消灭对手的方法,为了方法得当必找最佳方案,这就叫阴谋;阴谋的最后价值,就体现在权力是否获得上。
这个三角构架在社会内,还不易被察觉,一旦到了集团内部纷争时,就显得十分明显了。在这个三角中,操作的最熟练的莫过于秦二世、隋炀帝,而他们一时成功的社会时滞后果则是整体崩溃。
中国历史在秦隋两朝复演了一个近乎“完美”的自相似。
首先,它们的第一代领导人都特别迷信法律的作用。其次,第二代领导人拿到最高权力以后,都以自己的同宗或大臣为发泄仇恨的对象。
秦始皇的法律恐怖主义直接导致了陈胜吴广的暴动,后起的项羽把满腔的仇恨全交给了一把火--烧他(皇帝)的阿房宫。陈吴事件虽发生在二世元年七月,但它仍是由始皇帝的严苛法律导致的,“失期法皆斩”。(书写至此,我也很觉纳闷儿,难道刘彻一点历史知识也不学?不知道秦失于酷法吗?--看来权力会阻碍一个人的历史视线的!)
隋文帝呢,生性多疑,不喜欢读书,好用诈术驾御百官,同时自以为通晓法律,把法条作得严密深刻。为了使自己的法律显示威力,就得实行特务统治,经常性地派密探刺取朝廷内外官员的情况,一旦抓到小小证据,便处以重惩。为了搞证据,不惜派人实行假贿赂,一旦推托不过,受了礼,那就等于把命交出去了。
煽动仇恨以获政治资本(4)
法律俨然与阴谋混杂在一起。当法律与阴谋的二重奏不起作用时,便肆意地提高法律的严苛程度。开皇十七年(公元597年),杨坚竟然颁布了“偷一文钱以上者处死”的法条(算是第四章所载张咏故事的一个历史版本吧!),并且是闹事处死。曾经有三个人一起偷了一个西瓜,事情被揭发,立刻执行斩首。
这么严酷的法律当然把全国人都吓坏了,人们都晚起早睡,免得趁黑被人诬陷了。事情闹到最后发生了变乱:几个还讲点良心的小吏,共同劫持了主事的官员,要求废除该法条:“我们并不是贪受谁的钱财,才来冒死一请的,只是我们要为那些受冤枉人鸣不平罢了。你去为我们奏明皇上,自古以来,就没为把一文钱之盗处死的法条。如果你不上,我们还会来劫持你,到末了儿,大家都活不成了!”杨坚闻听此变,才算废除了那条荒唐的“盗一文以上处斩”的法条。
对法律的迷信,对底层社会的仇恨,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一种不变的特色!严刑峻法成了滥用法律、惩罚过度的循词。
对于底层社会如失期的戌卒和偷瓜者可以如此,对高层的政治的对立面则不那么容易。然而,由于没法条为援引,那种仇恨的渲泄在得手之时,几乎变得肆无忌惮。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秋,嬴政死,赵高在胁迫李斯认同他的阴谋后,决定在胡亥即位前,先杀掉扶苏与蒙恬。将伪造的诏书派人送给扶苏与蒙恬,先后杀害二人,随后就对准了所谓的潜在夺权者。
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夏四月,秦二世对赵高说:“我已经拥有天下了,我想尽量满足耳目声色的欲望,尽情享受内心追求的欢乐,就这样度过一生,行吗?”赵高说:“这是贤明的君主能够做到而昏乱的君主却加以禁止的事情。然而对沙丘的谋划,各位公子和大臣都起了疑心。现在陛下刚刚即位,这些人们心中不满,都不服气,恐怕要发动变乱,陛下怎能享受这样的欢乐呢!”秦二世说:“那怎么办?”赵高说:“实行严厉的法令,苛刻的刑罚,杀光大臣和宗室,换上自己新近信任的人,陛下就可以高枕无忧,尽情享乐了!”秦二世便改定法律,务求严酷,大臣和各位公子一旦犯罪,就交给赵高审讯处治。十二位公子被杀死在咸阳闹市,十位公主被肢解在杜县(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南)。公子将闾仰天喊冤,然后自杀。公子高打算逃走,却又不敢,便上书要求:“请让我随先帝去死,把我安葬在骊山脚下。”秦二世大悦,赐钱来安葬他。
在被仇恨吞没的人当中,只有蒙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但最终也未逃出仇恨的罗网。当初扶苏看了诏书,直流眼泪,打算自杀。蒙恬说:“陛下派我率领三十万人马守卫边疆,公子担当监军,这是天下重任。如今单凭一个使者前来,怎知其中没有诈谋!经过核实再死,也不算晚。”扶苏说:“父亲让儿子去死,怎么还需要核实!”于是当即自杀。蒙恬不肯死,使者将他关在阳周(在今陕西子长西北)。二世正式登基后,便开始勒逼蒙恬,蒙恬知道大势已去,不可挽回,叹息说:“我家为秦国屡建功勋,取得信任,已经三代了。现在我握有三十万军队,这种形势使我有条件背叛秦朝。但是,我知道肯定会死却仍然恪守大义,是由于我不敢辱没先人的教诲,不敢忘掉先帝的知遇!”便服毒自杀。
后来的曹操在写给公众的让县明本令公告中,引用了蒙恬的故事。说明自己“势足以叛”而不代汉的理由【注4】。在他的霸道的陈述中,已经流露出了自己的隐忧,一旦交了军队,就会被仇恨吞灭,包括家人。
秦二世渲泄仇恨的动机还不太明显,最主要的动因是为了安保享乐;或者说,他的仇恨感完全是被赵高的疯狂的仇恨感感染所生。到了杨广那里,问题就变得简单多了。除了
按历史套路杀了原太子杨勇外,还在有节奏地除掉贺若弼、薛道衡、张衡等有反对意见的人,一般是两、三年就办一起渲泄仇恨的政治大案。
这种有节奏的迫害使另一位野心家有些焦急和恐惧,他对杨广的仇恨感也与日俱争。因为他父亲杨素,帮助杨广夺权,最后都不免被猜忌以致忧惧而死。要保住自己不被杨广的仇恨所吞灭,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推翻他。用仇恨去消灭仇恨。
时机终于来了。
由于山东、河北一带发生了暴动事件,杨广要求楚国公杨玄感(袭父爵,有礼部尚书职)到黎阳(今河南浚县)挑壮丁,运送军输物资,但杨玄感挑得不是脚夫,而是反叛的志愿者。一个月挑了五千精壮青年,他对志愿者很厚待,让大家好肉好酒随便吃喝。吃喝够了,便发起誓师仪式,称:“当今皇上无道,不以百姓疾苦为念,天下骚动,死在辽东
战役的人已有数万。现在我带头反他,愿大家帮我,为黎民除灾去难!”五千精壮的小伙子当然愿意,山呼万岁,拥护杨玄感。杨玄感乘势进击东都洛阳。
【注4】曹在《让县自明本志全》中写道:昔乐毅赵,赵王欲与之图燕。乐毅伏而泣…胡亥之杀蒙恬,恬曰:“自言先人及至子孙,积位于秦二世矣。今臣将兵三十余万,其势足以叛,然自知必死而守义者,不辱先人之教以忘“尧王也。”孤每读此二人书,未尝不怆然流涕也。
煽动仇恨以获政治资本(5)
杨玄感的反叛没有成功,但大大地打击了杨广的自信心,同时也增加了仇恨的膨胀系数。清查杨玄感案后,就杀了杨玄感的所谓党羽三万人,其中一半以上的是与杨玄感事件没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
仇恨,刻骨铭心的仇恨,是杨坚杨广父子的共同本性。史书说隋文帝杨坚以子弟为仇人,此话不假。子承父传的遗传竟如此明显:杨广不但仇恨贺若弼那样的名将,也仇恨著名的文人,他杀薛道衡时竟然说:“看你还写出‘空梁落燕泥’的诗来了吗?”在杀王胃时,说:“看你还写得出‘庭草无人随意缘’的佳句来了吗?”
仇恨、权力、阴谋在现实社会如此,渗透人们习惯思维的文学作品仍如此,《水浒传》中吴用挑拔林冲火并王伦【注5】也从历史书上如法炮制而来。
社会后果无须考虑(1)
秦隋统治者仇恨系数的膨胀,也激发了整个社会对他们的仇恨。项羽屠戮咸阳城,杀了本来已投降的秦帝子婴,一把火烧了阿房宫,痛快淋漓发泄了他的仇恨--他所代表的那个阶层与整个社会对秦朝的仇恨。在此之前,项羽已经活埋了二十万已投降了秦朝士卒。天下少有杀降人、顺民的道理,可项羽不然。因为他与他部下都受过秦人的侮辱,当年来咸阳出苦力时,秦人对待他们无礼。如今仇人落在自己手里,要好好报复。项羽所率联军的各支都自发地表现出报复行为,把俘虏当奴隶来驱使,驱使就驱使了,还要外加羞辱。于是,俘虏中的官吏私下发泄起不满来,并迅速传播。项羽担心生变,一气之下把二十万人全活埋了。
杀人报仇上了瘾,咸阳的屠城就不可避免了。
杨广的仇恨招致来的是史无前例的众多地方、众多人员的反叛,只要有点能力就起来反对他。比刘彻经历的群盗蜂起可要厉害百倍有余。更让他手足无措的是,内部人的反叛也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大业十三年(公元617年),河南捕讨使裴仁基投降了李密,陪衬这个重大事件的是窦建德称王。相较之下,裴的投降事件对他的打击远胜于刚刚发生的窦的称王事件,紧接着,李渊父子起兵反隋,杀了副手王威、高君雅。在李渊事件发生不到
半年,武阳郡(今河北大名)全郡在郡丞元宝藏的率领下向李密投降。而这个令杨广最头疼的李密与杨玄感一样,也是贵族子弟,其父李宽官至上柱国,封蒲山公。在武阳群举郡而叛的同时,冯翊(今陕西大荔)太守投降了李渊。
这样下去,他杨广是死路一条了。他没死在如草的贼寇手中,而是死于内部人之手,
郎将赵枢胁迫许公宇文化及杀杨广(被两人的部下令狐行达勒死)。
隋末大乱只是一个场景复杂的高潮而已,其实自东汉以来,中国每一个大帝国末期都
会出现“蜂涌”的反叛者,准确地说是复仇者。而后来的复仇者变得越加聪明起来,利用儒家均贫富的伦理作为自己的合法化基础,更加有利地动员了社会底层。
隋朝之叛,以起自体制内的力量如李密与李渊为主导,到了唐宋元明清则完全民间化了。民间化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痛快淋漓地报仇,屠城,杀它个精光。纵观东汉以来,隋朝虽逢反叛的高潮,但没遇上大规模的屠城,可算不幸中的万幸了。唐代则没那么幸运了。
唐僖宗广明元年(公元880年),黄巢率军攻克长安【注6】,把没来得及逃跑的李唐宗
【注5】《水浒传》第十九回<林冲水寨大并火,晁盖梁山小夺泊>中叙道:吴学究道:“兄长放心此一会倒有分做山寨之主。今日林教头必然有火并王伦之意,他若有些心懒,小生凭三才不烂之舌,不由他不火并。兄长身边各藏了暗器,只看小生把手来拈须为号,兄长便可协力。”
【注6】乾符六年(公元879年)秋天,黄巢在进攻广州前曾上表求任广州节度使就此放弃反叛,朝廷不批准,逐攻陷广州。如此看来,《水浒传》宋江求招安的事例是有史可依的。
室全部杀掉,一个没漏。杀宗室如此,就不用说官吏了。所以,唐末诗人韦有诗曰:“朱门甲第无一半,天街尽踏公卿骨。”
黄巢以贩私盐的社会边缘人物起家,他也有过科举进仕的梦想,只是多次参加考试没能考上,不免地要对现行体制报以不满,乃至仇恨。与他同时代的李振之虐杀清流(见本书第四章)的深层个人意识就是对中举进士者的仇恨。加之,贩私盐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与官方的博弈中免不了要受贪官污吏的敲诈乃至侮辱,由此也埋下了深刻的仇恨的种子。假使他进入体制内,或许以合法的暴力报复当初处罚他的低级官吏,比如以肃贪为名杀一批查私盐的官吏。但那个概率很小--不一定出任监察类职务,而且可能的杀人数也较小。
历史并没给黄巢这样的机会,他只有用超常规的杀戮即屠城,渲泄心中的不满了。从他的言志诗中就能看出:“他花开时我不开,我花开时万花杀。透天香阵满长安,遍地尽穿黄金甲。”
底层社会的仇恨已经根深蒂固,形成文化遗传的一部分。于是话本(或说史)也“混
入”历史,构成了公众记忆的一部分。《水浒传》主人公,小吏宋江几乎是一个活脱脱的黄巢,也许艺术化的“他”(宋)更能真实地考证现实化的“他”(黄)。宋江在浔阳楼以戴罪之身即比贩私盐黄巢更边缘化时,发出了比黄巢更直接、清晰且强烈的复仇声音。在《西江月》词中说:“他年若得报此仇,血染浔阳江口”,在诗中说:“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注7】
我们无须多讨论艺术化的表述,《水浒传》的创作年代与真实发生的事件(及相关事件)相隔两三百年,但若紧随着历史同类真实事件的流脉来看,方腊(更真实的现实宋江)的仇恨则不仅对准上层社会,也对准了平民即底层社会。
方腊是清溪县(今浙江淳安)地方上的小财主,有一座漆园【注8】。官方造作局看他小有资产,就多次找借口整治他,以诈取钱财。方腊怀恨在心,但不敢发作。当时吴中(即现在苏杭一带)正被花石纲困扰,百姓也是怨声载道,时值太学生邓肃上书规劝皇帝赵佶,遭到放逐(革去功名遣返原籍),方腊瞅准机会,利用摩尼教(也称明教)暗中聚集贫苦百姓,为反叛做准备。宣和二年(1120年)冬天,方腊展开了复仇的斗争。他的组织系统很完备,一下子就以一个成型的体系出现在世人面前:有首领的名号(称为“圣公”),有年号(曰“永乐”),官吏、将帅及各级作战人员一应俱全。老百姓除了惊得的发呆外,就是裹进造反的滚滚洪流,第二年,(真实的)宋江也起兵造反了…
社会后果无须考虑(2)
尽管方腊的叛乱,经过半年的时间就被镇压下去了,但他报复的记录一直令大宋各级官员们胆颤心惊:在短短的半年里,共攻破六个州五十二个县,共杀死官民二百万人。方腊所部也抢掠妇女【注9】,山洞被童贯军队攻破后,裸体在树林中上吊自杀的被掳(奸)妇女,前后相望达百余里。
按当时宋朝的人口最高纪录三千六百余万计,等十八个人中就有一个被杀。比一场可怕的瘟疫夺走的人命还要多【注10】。明末的张献忠比之于方腊,虽然杀得人没那么多,但他发泄仇恨的手段却让人读来脊背发凉。崇祯十五年(1642年)六月,张献忠终于攻下屡战不克的六安城。他认为该城屡攻不克的原因是百姓帮官军守城,可是在官军的威逼下,百姓敢不尽力吗?一城百姓夹在了官与贼之间。张献忠可不听这一套分辩,不由分说,把全城活着的人一个削一只臂,男左女右,整个六安成了残疾城!
【注7】见《水浒传》第三十九回<浔阳楼宋江吟反诗,梁山泊戴宗传假信>。宋江《西江月》全词:“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全诗为“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注8】很象《水浒传》中晁盖或史进的财产状况和社会地位,小说中晁盖的村子叫东溪村,与方腊的县名相近。
【注9】《水浒传》中所叙矮脚虎王英想占有被俘的清风寨知寨夫人当有真实情况为依据。
【注10】《水浒传》中所叙李逵以耳朵数计杀人数,也当有真实情况为依据。
第二年(1643年),张献忠攻下武昌,把城中幸存的人统统赶出城,用铁甲骑兵把他们包围起来,往长江里逼。长江里浮满了死尸,以致于武昌鱼都没法食用了。张部再行搜城,把最后藏起来的几百人全部处以肉刑,或砍肢(一如六安的办法),或是挖眼睛,或是割鼻子。整个屠城过程,比之后来日本军队在南京的大屠杀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国历史的长轴上不但刻满了同种、同宗相仇恨、相杀戮的事实,对外族人也如此,并终因此遭到了诸如扬州十日那样的血腥报复。
汉代与匈奴的关系,当是一大奇观。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以牧畜为主,尤重养马。冶铜业发达,冶铁与制陶也有
一定规模。战国时,活动于秦、赵、燕三国以北的地区。秦汉之际冒顿单于统一各部,建立国家。经过东征西讨,南并北击,达到疆域东尽辽河、南抵长城、西至葱岭、北达贝加尔湖的盛况。由于其强势存在并与中国(秦汉)有漫长的边界,秦汉一直视其为边患,尤其匈奴屡有南下的攻扰之举,令南面的强大王朝不得不防。然而,匈奴终未对秦汉形成毁灭性的打击优势。
至汉初,由于汉文帝采纳了晁错的弱势和平路线(见第九章),此后,与匈奴保持近四十年(从公元前170年至前132年)的和平态势。其间,只有一次小规模的冲突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六月,匈奴入侵雁门(今山西境内),榆上郡(今陕西延安、榆林一带),名将李广以计破坏了匈奴的此次骚扰。从匈奴的本次进攻看,本身没有什么明确的战略意图,更象一个小部落的偶然之举。
对于汉朝来说,有惊无险。
到了汉武帝刘彻执政初期,这种弱势和平路钱被彻底放弃了。刘彻要挑起一场新的战争,来渲泄他对异种的仇恨。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即他掌权的第八个年头儿,民间的爱国主义者(汉代的“愤青”)豪强之士聂壹经过大行(相当于外交部礼宾司司长)王恢向汉武帝建议:“匈奴最近才与我们汉朝和亲【注11】,亲近、信任我们。我们借此可施以诱杀之计。让边境的吏民用财物引诱他们前来,然后埋伏士兵预以击杀。如此,匈奴必渐消亡。”
刘彻及朝廷的大臣们,在国力强盛的骄傲情绪下,让一个无赖引诱了。骄傲变成了仇恨!
刘彻派韩安国、李广、王恢率军三十万去执行这一如儿童游戏般的计策。结果由于一个群众“演员”即被匈奴抓去的雁门尉史(相当于市公安局长)如实说出了汉朝有大军埋伏在马邑的事实,匈奴便悄然撤军了。
此次游戏破产,刘彻十分恼怒,逮捕了王恢,准备交司法部门处理。王恢自觉罪责不轻,就自杀了。
虽然经过此次不快后,匈奴仍和汉朝做边境贸易,但却放弃了和亲政策。刘彻呢,由骄傲而仇恨,由失败而恼怒,由恼怒而更加仇恨。汉初以来的和平政策也宣告结束,双方频繁的交战也开始了。
元光六年(前129年)春,匈奴入侵上谷郡(今河北怀来),青年骑兵将领卫青前去抵抗,化险为夷;元朔元年(前128年)秋,匈奴入侵右北平郡(今辽宁凌原),“飞将军”
【注11】和亲:西汉初年对匈奴实行的一种妥协政策。西汉建立初期,匈奴常犯边境,刘邦曾亲自率兵迎击,被匈奴围困于白登山七天。突围后,西汉政府深感实力不足,便采纳娄敬的建议,对匈奴实行“和亲”政策,即把汉宗室女嫁给匈奴单于,维持友好关系。每年还要送去大批丝绸、粮食、酒等礼物,并与匈奴进行贸易。汉初七八十年间,一直采用这种政策。
社会后果无须考虑(3)
李广前去抵抗并兼任太守,未发生大战;
元朔二年,春,匈奴再扰边境;
元朔五年春,匈奴攻朔方(今内蒙杭锦北)…
刘彻挑起的边境战争几乎伴随了此后他的整个执政期。他的穷兵黩武政策也受到了后人的严厉批判,如夏侯胜反对给他加庙号的言论。
刘彻既然已经开启了仇外政策,凭他的性格,他是要一直坚持到底的。匈奴在他执政期间虽为汉朝的军事力量所削弱,但终末放弃入侵的政策,西晋时曾在长城以内建立了赵、夏、北凉政权。
由于汉武北击匈奴政策的“成功”,汉族的仇外心理也形成了定势。
对外族宣示仇恨也是一些想从低级职位跃升到高位的官僚们一条捷径。在国家力量并不算强盛或说比原来有所衰落的时候,尤其如此。他们迎合帝王追求强国梦或恢复往日荣耀的心理,带着刻毒去执行使命。
汉昭帝刘弗陵时代的骏马监傅介子就是如此,他远没了张骞【注12】的宽厚的胸襟。
天凤四年(公元前77年),骏马监傅介子出使大宛国,昭帝下诏让他顺路责问楼兰国王,楼兰国王表示服罪。傅介子回到汉朝后,对大将军霍光说:“楼兰国王曾多次反复,不把他杀掉,他国就无所害怕。我愿意前去杀掉他,以此威力来告示各国。”大将军霍光把此事禀报了昭帝后,得到了同意。傅介子带了很多金钱,扬言说要把这些金币赏赐给外国,到了楼兰国以后,楼兰国王为了得到这些汉朝的财物,就来与傅介子会晤。傅介子和他坐在一起饮酒,等楼兰王喝醉以后,傅介子对他说:“汉朝天子有事派我来秘密报告大王。”楼兰国王起身跟着傅介子进入帷帐里,有两位壮士从他的后面向他刺去。于是斩下楼兰王的头,让驿站的车马很快送回长安,并把楼兰国王的头挂在北门上。汉朝拥立楼兰国王在汉朝的弟弟尉屠耆为楼兰国王,并把楼兰国的名字改为鄯善。昭帝封傅介子为义阳侯。
为了打击长城以北有少数民族,唐、明两大强盛的王朝分别采取过野蛮的烧荒政策。
每至秋季草见枯黄,唐(明)之兵则北出几百里,放火焚烧牧草,以使游牧民族无法屯积牧草,也就无法向南进攻。这种烧荒政策,对南北民族的互相仇恨心理的催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历代治史者有意回避,可考资料至今已经很稀少。唐、明两代历史,只是寥寥数语以记之。但,毫无疑问,作为国家的重要政策,皇帝是要关心它的行之效果的。边关每年烧荒完后,要把出兵的里数、所烧的面积等重要数据上报到最高层。
在历史上,高纬度游牧民族向低纬度转移是必然之事,只是当时的人们并没认识到这一必然,所以狭隘的民族观即种族主义便有了出现的可能。早在唐朝建国的三百年之前西晋的一位学者(也是官员)就提出了种族隔离政策。虽然当时的最高决策层没有采,纳他的建议,但他的观点也反映了汉族知识精英的一种仇外思想。由于他这篇文章,此后的历史上便有一句“非我族者,必与我异”的名言。一种典型的忿恨话语。
晋惠帝元康九年(公元299年),太子洗马江统【注13】上书最高决策层,建议把少数民族全部迁返本土。文章名为《徙戎论》。文章讲道:
周边夷人之中,戎人、狄人最为严重,他们势力衰弱时就敬畏臣服于朝廷,势力强盛时就侵扰背叛朝廷。所以,治国有方的君主,对待他们要保持戒备,防御他们要有一定之
【注12】张骞(?-公元前114年),汉中成固(今陕西城固)人。初任郎,武帝建元三年(前138一说为二年)应募出使大月氏,相约共击匈奴。元朔三年(前126)方归汉。元朔六年任校尉,随大将军卫青征匈奴,因熟悉水草处,使军得不乏,封博望侯。
【注13】江统(?-310年)西晋陈留圉县(今河南杞县西南)人,字应元。元康九年(299),作《徙戎论》,提出交氐、等族迁离关中,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朝迁未采纳,历成都、东海二王属官,甚被信用。永嘉中避难成皋(今河南荥阳西北),病卒。
规。即使在他们前来叩头进贡时,边城仍然不能放松守备,而当他们强暴侵犯边疆时,又不用调动军队远征,只希望使国内获得安宁,疆土不受侵犯。关中是帝王居住的地方,没听说过戎人、狄人应当居住在这一地区。与我们不是一族,就不会与我们同心同德。而土绅百姓看不起他们,欺侮他们的软弱,而加以欺侮。他们出于贪婪凶悍的本性,怀着愤恨激怒的情绪,等候有机可乘,总是做出强暴无理的事来,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治国者所担心的,不是贫乏,而是不安定。就凭着我国领土广大,土绅百姓富足,难道还需要把夷人留在国内,然后才能取用丰足吗!对这些戎人、狄人,可以一概劝导并打发他们返回本土,既慰解他们的乡思,又给我国带来好处,这才是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