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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虞云国 当前章节:15340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10:44

文彦博早在庆历七年(1047年)就位至参知政事,年仅四十二岁。这年十一月冬至那天,贝州(今河北清河)发生了王则领导的士兵起义。王则原是涿州(今河北涿县)人,因饥荒流落贝州,投了驻扎当地的宣毅军,当上了小校。为了消除人民的反抗因素,宋代改进了唐末五代以来的募兵制,用心良苦的把“犷暴之民收隶尺籍”,让他们参军吃粮,把民间桀骜危险的力量纳入军队的管束。在宋太祖看来,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这种募兵制是消弭民众叛乱的最佳方案。于是,饥寒交迫的农夫,游手好闲的流民,都被投入了军队的大染缸。动乱根苗虽然暂时被转移进军队掩藏了起来,但一旦有风吹草动的诱导因素,就会转变为兵变形式爆发出来。宋代兵变相对频繁,原因即在于此。

再说贝州地区,民间争相传习《五龙经》等图谶,鼓吹“释迦佛衰谢,弥勒佛主事”的谣言,这是弥勒救世信仰结胎与民间秘密宗教的一种表现。王则流亡前与母亲诀别,曾在其背刺上“福”字作为将来相认的记号,这时被用来大做文章,他也被信徒们视为崇奉的对象。

王泽的信徒广布于河北、山东一带,约定明年元旦在河北同时起事。他们派党徒带着书函前往争取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留守贾昌朝,不幸被捕入狱。王则闻讯,提前在冬至起事,杀了通判,囚了知州,占领了贝州城,自称东平王,建国号安阳,建年号得胜,旗帜、号令都称以佛号,起事者脸上都刺着“义军破赵得胜”的字样。事发以后,宋朝一边在各州郡大索“妖党”,被俘者不计其数;一边立即派出知开封府明镐为体量安抚使前往进剿。在内应的帮助下,数百官军曾一度缒入贝州城内,但旋即被起事民众逐出城外。

次年正月,文彦博见贝州仍未攻克,便主动请命,出任河北宣抚使兼体量安抚使,改明镐为副使。他与明镐听从军士献策,一面派兵佯攻城北,一面秘密挖通城南地道,选派强壮官兵二百名连夜攻入贝州城。这些官军乘着夜色攻上城头,杀了守城者,接应大队官兵入城,镇压了这次士兵暴动。王则被押往开封磔杀(肢解而死),贝州改称恩州。这次兵变被朝廷视为邪教暴乱,先后持续了六十六天,朝野大为震惊。事平当月,文彦博就进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他也不把功劳都揽在自己头上,称赞明镐“才大可用”,推荐他做了参知政事。

至和二年(1055年),他再次入相。次年正月,仁宗在上朝时突然发病,扶入宫禁。文彦博考虑到政局大计,当即要求内侍及时通报仁宗病情,否则行以军法,同时与其他宰执在宫中日夜轮流值班。知开封府王素说有禁兵告发都虞候谋乱,文彦博了解到那个都虞候绝无谋叛事,便与同时任相的刘沆以诬陷罪签署了斩决那个士卒的命令,确保军队的稳定。

不久,两个司天官受内侍武继隆的指使,上书请求皇后听政。文彦博拿到书状后,也不给其他宰执看,找来那两个司天官说:“司天官干预大政,可是罪当灭族的!今后可不能再犯。”然后把这事通报给其他宰执,其他宰执都愤怒的表示应将这些僭言之辈斩首,文彦博则以为:倘若斩首,皇后不安。直到仁宗病情恢复,文彦博与富弼等才回私第。

以后,刘沆向仁宗密告文彦博擅斩告反者,彦博呈上刘沆也签署的判状,仁宗这才深感文彦博在处理这场危机中的老练与沉稳。史称文彦博“凝简庄重,顾眄有威”,历仕四朝,任将相五十余年。元祐更化时,他受司马光推荐,以八十一岁高龄第三次入相,平章军国重事,成为元老重臣的一种象征。

说到仁宗朝的武将,狄青是不得不说的。他是汾州西河(今山西汾阳)人,行伍出身,在抗击元昊的战争中,屡立战功。他喜欢戴一副铜面具,披头散发的冲锋陷阵,这一史实后来被有关狄青的话本小说附会夸张。范仲淹认为他是良将之才,让他读《春秋左传》,对他说:“将领不知古今,只是匹夫之勇。”他从此折节读书,精通了历朝将帅兵法。皇祐四年(1052年),他因战功升至枢密副使,出身行伍而位居枢府,这在太宗以后未有先例。

这时,南方侬智高起兵反宋正闹得不可开交。侬智高是广源州(今越南光渊)人,这里原是唐朝羁縻州,到侬智高时,因久受交阯压迫,起兵反抗,建立政权,请求归附宋朝。但宋朝不愿在边境生事,置之不理。皇祐元年,侬智高转而攻宋。皇祐四年五月,侬智高攻陷邕州(今广西南宁),建立大南国,建元称帝。他进而连下广南十余州,兵锋直指广州,围城近二月,未能破城,见宋朝援军相继而至,撤围退回邕州。

仁宗调兵遣将前往征讨,但南方素来缺乏战备,不少守臣不是战死就是逃亡,仁宗深为忧虑。狄青主动请战出征,仁宗命其经制广南战事,但旋即任命一内侍为其副手,实际是不放心狄青独掌兵权。有人以为宦官监军不足为法,仁宗问宰相庞籍,庞籍也说“号令不专,不如不用”,仁宗这才下令岭南诸军皆受狄青节制,并亲自为他置酒壮行。

狄青到达前线前就传令诸将不要贸然与敌人交战,一切听他的号令。但广西钤辖陈曙率兵八千主动出战昆仑关(今广西宾阳西南),大溃而归,殿直袁用等临阵脱逃。次年正月,狄青到达后,大会诸将于堂上,说:“军令不肃,所以兵败!”下令将陈曙、袁用等三十余人正以军法,在场诸将无不胆战心惊,军纪顿为改观。时正皇祐五年元宵,狄青下令大军休整十日,大肆张扬,麻痹敌人。料定敌探回去报告以后,狄青次日亲率大军,直扑昆仑关下。

隔日黎明,诸将环立大帐前等待主帅发布进军令,过了好久才见有人传狄青将令,请诸将到关外朝食。原来他早就趁着夜色,换了便服与先锋官偷越了昆仑关,在归仁铺(今广西南宁东北)列阵迎敌。双方展开一场恶战:狄青挥旗指挥他从西夏前线带来的蕃落骑兵,与先锋张玉率领的前军形成夹击之势,大败敌军,逐北五十余里,斩首数千,生俘五百余人。侬智高纵火烧城,逃往大理国,最后死在那里,叛乱被彻底平定。

侬智高之乱令岭南骚动,狄青的战功自然万众瞩目。回京以后,仁宗打算晋升他为枢密使,却招来一片反对声,连庞籍这时也以为狄青不宜久居枢府。然而,皇祐五年五月,仁宗还是让他当上了枢密使。他在枢密院四年,每次外出,围观者就把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平民、士兵都把狄青视为自己的骄傲,这引起了朝廷的疑忌。

宋代士兵入伍前,都要在脸上刺上番号,以免逃亡。据说,在擢迁枢密副使前,仁宗曾劝他把脸上的黥文消去,狄青想起韩琦曾当面折辱他说“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的才是好汉”,表示不愿消去黥文,并不无自信和自豪地说:“要让天下贱儿,知道国家有此名位相待。”然而,说他将危及朝廷的谣言与各种五行变异编排在一起不胫而走,台谏侍从要求罢免他执政之职的章奏接踵而至。

嘉祐元年(1056年),狄青终于被罢政出知陈州。做这一决定时,仁宗说了句“狄青是忠臣”,宰相文彦博反问道:“太祖不是周世宗的忠臣吗?”狄青听到任命后,到中书去问为什么无罪出知州郡,文彦博两眼直瞪瞪逼视好久,才吐出一句:“无他,朝廷疑你!”狄青惊怖的倒退数步。到任后,朝廷每月两次派内侍前来“抚问”,实际上是不放心狄青,而每来就让他惊疑终日。不到半年,一代名将就在陈州忧愤而死。狄青之死,让人深切感受到宋代猜防武将的祖宗家法有多么森严可怕。

在中国清官册中,位居第一的包拯也是仁宗朝明臣。关于他的小说戏剧大多于史无证,却为他赢得了好高的知名度(这种民间高知名度的宋代人物还有杨业、狄青、岳飞),这里说的当然是历史上的包拯。

包拯知天长县时,有人来报告自家的耕牛不知被谁割了舌头。他知道这是一起邻里间的陷害案,不动声色的吩咐告状者回家把牛宰了卖掉,割了舌头的牛是难以活命的,只有这种处置办法。果然不出包拯所料:不久就有人来告发那人私自杀牛,因为私杀耕牛在宋代是违法的。包拯严厉责问告发者:为什么割了牛舌,还要诬告别人?那人措手不及,以为事情败露,只得伏罪。大约因为牛舌案,包拯断案如神的名声不胫而走,并为以后小说戏剧所敷衍。

其后,包拯调知端州,这里是著名端砚产地。端砚是当时贡品,采石制砚极为艰苦,而到这里做地方官的,总以上贡为名十几倍、数十倍的搜刮端砚,带回京城去贿赂权贵。包拯到任后,自书座右铭道:“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幹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作为为官做人的准则,并下令只制作上贡的端砚数量,不多取一方,离任时也不带一方端砚。清正廉洁,朝野传为美谈。

弹劾张尧佐一事也许最能说明包拯的“立朝刚毅”。皇祐二年(1050年),他入知谏院,张尧佐仗着是仁宗最宠幸的张贵妃的伯父,正担任着三司使。这是掌管全国财政的要职,地位仅次于二府宰执,往往是执政的后备人选。张尧佐没有干好的本事,包拯弹劾他“是非倒置,职业都忘”,却“洋洋自得,不知羞辱”。见包拯和其他台谏官纷纷上书,仁宗只得打消让张尧佐升迁二府的念头,免去他三司使的职务,但为安抚爱妃及其伯父,改命他为宣徽南院使、淮康军节度使、景灵宫使、同群牧制置使。

包拯立即上章指斥张尧佐是“清朝之秽污、白昼之魑魅”,抨击仁宗“失道败德”,有求他收回成命,但仁宗就是置之不理。朝会之日,御史中丞王举正与包拯、唐介等台谏官留下百官而谏仁宗,动用了宋代台谏向君主集体谏诤的特殊手段。仁宗大怒,下令今后台谏上殿先报中书取旨,这是他自废黜郭后以来再次动用君权与台谏对着干。但仁宗迫于舆论最后还是向台谏让步,免去了宣徽南院使、景灵宫使,保留了其他两使。

过了一段时间,张贵妃又吹枕边风,仁宗见舆论平息,便重新任命尧佐为宣徽使。包拯得知,不管仁宗先前警告,不依不饶,领衔与其他谏官上奏再论。为了说服仁宗,包拯多次上殿争辩。一天,张贵妃还想为大伯说情,仁宗抢白道:“今天包拯上殿,唾沫都溅到我的脸上。你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不知道包拯是谏官吗?”由于包拯等抗争,仁宗只得收回成命,并保证今后张尧佐再有升迁,必须听取台谏章奏。

包拯后来出知故里庐州,堂舅犯法,照样依律处以笞刑。从此,仗势扰民的亲戚故旧肃然守法。至于请托,不论故人亲党,一概拒绝。他还为子孙立下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藏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以龙图阁待制(后世因此称其为包龙图)权知开封府,在任仅一年半,却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首先,他惩治不法权贵,“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其次,他改革诉讼制度。原来诉讼者不能直接到开封府大堂投递诉状,府吏中转,上下其手,他下令大开府衙正门,让诉讼者直到大庭下向他自陈曲直,自此“吏民不敢欺”。再次,他严办无赖刁民。有一次,里巷失火,几个无赖子却趁机起哄,聚众问他:“救火是取甜水巷水,还是苦水巷水?”包拯当即把他们斩首,从此无赖帖然畏服。

开封府肃然而治,童稚妇孺都知道他的名字,亲切称其“包待制”。他天性严峭,不苟言笑,人们就说让他笑就好比黄河清那样难。开封府则流传着“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谚语,以阎罗来形容其刚正不阿和铁面无私。不久,他改任权御史中丞,与宰相富弼、翰林学士欧阳修、经筵侍讲胡瑗当时被称为“四真”,即真宰相、真翰林学士、真中丞、真先生。看来,包拯成为清官第一典型,却有其原型基础的。

韩琦也是仁宗朝必须一说的名臣,就听下回分解吧。

细说宋朝32:宋英宗

宋仁宗三十四岁前生过三个儿子,都夭折了;其后,虽生到第十三女,却未有儿子出生。他在位四十二年,多次“不豫”(皇帝病危的代名词),一不豫就人事不知,胡言乱语,这种病状在太宗长子赵元佐、三子真宗和南宋光宗身上,一再重现,似乎是赵宋宗室的家族病。嘉祐元年(1056年)正月,仁宗再次“不豫”,长达二十日,多亏宰相文彦博把持大局,才渡过了危机。这种局面令朝廷大臣们意识到确立皇位继承人已迫在眉睫。

当年五月,知谏院范镇率先奏请立太子。在君主制下,立储问题是最为敏感的朝廷大事,即便是宰相也不敢妄议,以免疑忌于君主而身败名裂。范镇的奏议,引起朝廷震动。宰相文彦博责备他事先不与执政商量,范镇说:“我做好必死的准备,才敢上奏。与执政商议,若以为不可,我难道终止吗?”司马光在并州通判任上,鼓励范镇义无反顾,以死相争,并与御史赵抃先后上书支持他。

仁宗把范镇先后送呈的十九道奏章交给中书,就是不表态,中书宰执也只得不置可否。朝廷升任范镇为侍御史知杂事,他以进言不用居家待罪百余日,须发尽白。仁宗被他所感动,流泪请他再等三二年,还指望能自生龙种。

嘉祐三年,张尧佐去世,仁宗发牢骚:“台谏官总以为我用张尧佐,就像唐明皇用杨国忠那样,会招来播迁之祸。我看也不见得。”一旁的户部员外郎唐介接口说:“陛下一旦有播迁之祸,恐怕还不如唐明皇。明皇还有儿子肃宗兴复社稷,陛下靠谁?”仁宗气得脸色骤变,却无反驳理由,沉默良久才说:“立子之事,与韩琦已商量好久了。”

韩琦这时正与富弼并相。他容貌凝重,令人望而生畏,但与人相交却浑厚温恭,说到小人忘恩负义倾陷自己时,也辞和气平,如说寻常事。庆历年间,他与范仲淹、富弼同为执政,上朝争事议论,下殿不失和气。为相以后,用人只据公议,所用之人未必谋面,甚至也不知道是他所荐。嘉祐三年,他任相不久,就向仁宗进言:应该吸取前代储君不立引起祸乱的教训,选择宗室子弟中的贤能者立为太子。仁宗因后宫有孕而迁延不定,但生下来的还是皇女。

嘉祐六年闰八月,知谏院司马光也上了立储札,仁宗让他把奏疏交给中书,司马光请仁宗自己宣谕宰相。当天韩琦知道后让人传言司马光,争取把建言立储的奏札送到中书,否则,他作为宰相,欲发此议,无从说起。次月,司马光旧事重提,例举了相关的历史教训,仁宗叫他将所奏立即送至中书。

司马光遵旨照办,并对韩琦说:“诸公倘若不及时议定大事,有一天,禁中夜半拿出一张纸,说立某人为嗣,那时天下谁也不敢吭声了。”韩琦等宰执同声应道:“敢不尽力!”司马光为此已先后七次上书。十月初,仁宗让韩琦看了司马光和吕诲的奏章,问宗室中谁最合适。韩琦趁机说:“这不是臣下所敢议论的,应出自圣断。”

仁宗曾在宫中抚养过两个宗室子弟,其一是濮安懿王的十三子,名叫宗实。濮安懿王是真宗的侄子,仁宗的堂兄。宗实四岁入宫,八岁时,因仁宗次子出生,被送回王府。其间,仁宗曹皇后也在宫中抚养了自己的外甥女,姓高,名叫滔滔。两人年纪相仿,颇有点青梅竹马的味道。庆历末年,仁宗无子,对曹皇后说:“我们过去收养过的宗实和滔滔都大了,我们为他俩主婚,如何?”于是仁宗的养子宗实娶了曹皇后的外甥女(这就是后来元祐更化时垂帘听政的高太后),很是热闹了一番,宫中盛传“天子娶妇,皇后嫁女”的说法。如今从宗室子弟中确定皇位继承人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仁宗自然倾向于宗实。

当时宗实正在为父亲濮安懿王守丧,朝廷命他起复,授以知宗正寺,以便为立储做准备。不料他先以父丧、后以生病相推托,不肯上任。韩琦向仁宗建议:“任命知宗正寺,外人认为就是皇子,现在不如立即为其正名。”八月,仁宗正式立宗实为皇子,改名赵曙。为了政权的稳定、天下的安宁,范镇、司马光等一大批朝臣,终于信念,勇于牺牲,一再犯颜极谏非臣子所宜言的皇位继承人问题,而韩琦作为宰相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次年三月末的夜里,仁宗突然去世,时距皇子之立仅隔半年。曹皇后制止了内侍出宫报丧,派人悄悄通知韩琦等宰执黎明入宫。韩琦赶到,即请曹皇后宣赵曙入宫即位。赵曙到场,连说“我不敢做,我不敢做”,转身就走。韩琦等将他抱住,七手八脚为他穿上黄袍。然后将翰林学士王珪找来草拟遗诏,他一时间惊恐得不知如何下笔,韩琦临变不惊,吩咐他按自己说的写。四月一日早朝,韩琦宣读遗诏,宣布仁宗驾崩,新皇帝已在昨日登基。这位新皇帝就是宋英宗。

英宗的身体确实大有问题。四月八日,仁宗大殓,他在灵柩前狂号疾走,韩琦当机立断,拉下帏帘,命几名内侍护持皇帝,让葬礼正常进行到底。见英宗病体如此,韩琦与其他宰执商议,请曹太后仿天圣故事,垂帘听政。

英宗病得不轻,性情也越发乖张,举止失常,对内侍毫无道理的说打就打。曹太后劝他注意自己皇帝的身份,他也往往出言不逊。双方左右,都有人多嘴多舌,两宫关系逐渐紧张。

太后很不乐意,向韩琦等诉苦,韩琦回答:“我们在外朝,内朝护持全在太后。倘若官家有失照管,太后也不安稳。”太后很不高兴的说:“这话是何意思?我当然在用心照管。”见太后脸色骤变,其他人都为韩琦说话太重捏一把汗。韩琦依然正色说:“太后照管,众人自然也会照管的。”他知道,在这当口,有些话是必须由他来说的。

曹太后垂帘不久,司马光就上了一奏,重提刘太后天圣恋权负谤天下的旧事,希望她“成谦顺之美,副四海之望”,意在防止母后干政。其后不同场合,韩琦与司马光等朝臣一再劝说太后忍辱负重,容忍英宗病中可能有的失礼和无理。他们费尽心力的调和两宫,用心就在于不让太后做出废立的举动,造成政局的动荡。

十一月某日,曹太后派内侍送一封文书到中书,都是英宗所写的“歌词”和过失的举动。韩琦对着内侍当场烧了文书,传言太后:“太后不是常说官家心神不宁,这些何足为怪!”

与宰执面见时,太后呜咽流涕给韩琦历诉英宗的不恭,韩琦譬解道:“这是有病的缘故。儿子生病,当母亲的能够不容忍吗?”参知政事欧阳修也说:“现在太后身居房帏,臣等五六个人只是措大,一举一动若不是仁宗遗命,天下谁肯听从?”曹太后默然,他听出了弦外之音:英宗乃仁宗所立,倘不遵遗命,天下是不会听从的。

他们再去劝英宗,针对英宗张口就说:“太后待我无恩”,韩琦说:“父母慈爱而儿子孝,这不足为道。只有父母不慈,儿子不失孝道,这才值得称颂。何况父母岂有不慈爱的?”英宗若有所悟,两宫关系略有缓解。

即位后的大半年间,英宗身体时好时坏,到这年岁末,他已能够御殿视朝了。次年,改元治平,英宗已经可以不知疲倦的处理政务。曹太后原对朝政并无兴趣,这时却无还政之意,似与两宫不和有关。在韩琦等朝臣看来,女主垂帘乃迫不得已,久不还政更非盛世之象。台谏、侍从请求太后归政的奏章接二连三呈上来,迫使太后撤帘的舆论已到火候。

一天,禀事以后,韩琦单独留下,要求太后允准他辞去相位,出灵州郡。曹太后明白他的意图,说:“相公岂可求退?老身每日在此,甚非得已,且容先退。”韩琦立即称贺太后还政,贤明超过东汉马皇后和邓皇后,追问道:“台谏也有章疏请太后归政,不知决定何日撤帘?”曹太后似有不悦,起身入内。韩琦大声喝令仪鸾司撤帘,帏帘拉开,犹能见到太后背影。

一说,曹太后总把皇帝玉玺放在自己宫中,英宗外出巡幸时,他也带上玉玺同往。韩琦就安排太后与英宗出外祈雨,回宫后他当即以民众皆欢慰、台谏有奏章为由,奏请太后还政。太后恼怒道:“叫做也由相公,不叫做也由相公。”韩琦立在帘外,不撤帘就不下殿,曹太后只得被迫还政。

尽管记载颇多异同,但曹太后归政迫于形势,出于无奈,在台谏官一再谏诤下,由韩琦主其事则毫无疑问。由于这种制约机制的有效存在,兼之宋代家法对母后干政约束甚严,两宋尽管垂帘听政的皇太后多达八人,却从未危乱政局。

英宗亲政之初,颇欲有所作为,亲自点名把仁宗超颇有直声的谏官唐介召入朝,让他权御史中丞,做自己的耳目,去弹击奸邪小人。但他似乎并不像《宋史》本纪称颂的那样,是什么“明哲之资”。他缺乏根据的怀疑人,认定在他立为皇子一事上,三司使蔡襄向仁宗发过不好的议论,就违反宋代君主不得暗示台谏弹劾某官的做法,唆使谏官傅尧俞奏弹蔡襄,遭到拒绝以后,还是把蔡襄撵出了朝廷。英宗的生性固执集中体现在濮议上,这是牵动英宗朝的大事件。

英宗立为皇子时,正在为生父濮安懿王守丧。位居九五之尊以后,血浓于水,他想把生父也升格为皇帝。治平二年(1065年),英宗把已故濮王的名分问题交给礼官和待制以上的朝臣去讨论。按照儒家礼制,帝王由旁支入承大统,就应该以先皇为父,而不能以本生父母为考妣;秦汉以来那些推尊其父母为皇帝皇后的做法,都是见讥于当时、非议于后世的。

于是,朝臣们很快分为泾渭分明的两大派。一派主张英宗应该称濮王为皇伯,理由是“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这派以台谏官为主体,有司马光、贾黯、吕诲、吕大防、范纯仁、傅尧俞等,还包括不少礼官和侍从等朝臣,例如翰林学士王珪、判太常寺范镇、知制诰韩维、权三司使吕公弼等,声势相当浩大。另一派主张英宗应该称濮王为皇考,理由是“出继之子,对所继所生皆称父母”。这一派都是宰执大臣,有韩琦、欧阳修、曾公亮、赵槩等,中书大权在握。双方各执一词,引经据典,唇枪舌剑,不亦乐乎。

台谏制度经真宗一朝的完善,台谏官敢言直谏的元气经仁宗一朝的涵育,正进入沛然浩荡的时期。宰执坚持皇考说,激怒了于礼于理都略占上风的台谏官。台谏官本来就有监督制约相权的职能,他们认为宰执固执皇考说就是“臣权太盛、邪议干正”。不过,台谏官对大臣的弹劾最终还需有皇帝的支持,而在濮议中英宗与宰执们是坐在一条板凳上的。于是,权御史中丞贾黯被解职出京,知谏院司马光被免去谏职担任侍读,明眼人谁都知道这是在削弱反对称皇考的台谏官的力量。到这年十月,在朝的台谏官只剩下三人。

次年正月,侍御史知杂事吕诲联合御史范纯仁和吕大防联合上疏,参劾全体宰执,说他们“拒塞正论,挟邪罔上”,接下去的话也意气用事了,“请尚方之剑,虽古人所难;举有国之刑,况典章犹在”,即便不砍头,也应该判刑。到这地步,英宗不得不表态。诏书虽没有接受称濮王为“皇”,但仍称其为“亲”,并把濮王坟莹称为陵园,实际上还是将生父与仁宗并列。

吕诲等见论列弹奏不被采纳,交还了御史敕告,集体辞职,还放出话来,声称与称皇考派“理不两立”。英宗召来了宰执,问他们如何平息这场风波,欧阳修也逼着英宗作出选择:“留御史,还是留我们,唯听圣旨。”英宗的天平在私心的摇摆下倾向了宰执,把吕诲等三人贬出京师。

出使契丹刚回朝的知谏院傅尧俞、侍御史赵瞻和赵鼎得知濮议结局如此,也不再上朝,在家“待罪”。所谓待罪,是台谏官行使其正当言事权的最后一举,是宋代台谏官言事不屈从于君权的制度保证。傅尧俞还拒绝了侍御史知杂事的新任命,他们都要求与吕诲等同进退。英宗只得把傅尧俞等三人也贬为州郡长吏。反对称皇考的台谏官都贬黜出朝,京城传开了“绝市无台官”的谚语。濮议在君权与相权的联手压制下收场,称皇考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濮议之争,今天看来也许会觉得无聊。但在当时历史文化背景中,“皇考”派于礼于理都显得有亏,宰执大臣们却有讨好英宗的味道。吕诲等台谏官执之愈坚,辨之愈烈,是当时台谏风气与职责使然,并不像欧阳修所说的那样,纯粹是以台谏官为主体的反对派借题发挥,挑起争端,不惜去位,博取美名。不过,这一结局也表明,台谏的制衡作用最终还需听命于君权,因而其制约机制作用只有在明君、贤相、好台谏下才能兑现,而满足三者是十分困难的。濮议也说明了英宗不是“明哲”之君。

治平三年十一月,英宗再次“不豫”。他已经失语,但神智有时还清醒,仍坚持在病榻上处理国事。宰相韩琦知道自己将面临又一次君权交替的严峻考验。他关照英宗长子颍王赵顼朝夕不离皇帝左右,颍王回答这是人子之责,他却别有意味的说“不仅如此啊”。

十二月,英宗病情加剧。二十一日,韩琦请英宗“早立皇太子,以安众心”,并把纸笔递给他。英宗亲笔写下“立大王为皇太子”七字,韩琦看后说:“一定是颍王,烦圣上再亲笔书写。”英宗只得拿起笔,一边吃力的添加“颍王顼”三字,一边泫然泪下。韩琦这才把翰林学士张方平叫来起草遗诏。出宫时,文彦博问他是否看到圣上流泪,韩琦回答:“国事当如此,有何办法!”次日,宣布立赵顼为皇太子。

仅隔十五天,治平四年正月,英宗去世,韩琦急召皇太子前来,其间英宗的手忽动了一下,另一宰相曾公亮担心英宗活过来都要背上大逆罪,提醒韩琦。韩琦不为所动,说:“先帝复生,就是太上皇。”继续安排赵顼即位,他就是宋神宗。

韩琦曾自称“某平生仗孤忠以进,每遇大事,则以死自处”,他历仕三帝,顾命两朝,临变处疑,不动声色,当得起这个自我评价,是宋代有数的社稷大臣之一。

细说宋朝33:熙宁新法

神宗即位第三天,三司使韩绛奏报:自仁宗朝宋夏战争以来,征调财力,动用国库,“百年之积,惟存空簿”。他这才知道自己继承的是怎样一幅摊子。

不过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奋发有为的当口,神宗决心把国家治理得国富兵强。他求治心切,对当时的元老大臣寄予很大的期望。即位次年,他召见前宰相富弼,问以边事,富弼对他说:“愿二十年口不言兵。”再问治道,回答是“安内为先”。而司马光所能提供的治国忠告只有“官人、信赏、必罚”六个字,也似乎有点空泛。对朝廷旧臣,神宗未免失望。

实际上,宋朝积贫积弱由来已久。所谓积贫是指国家财政入不敷出,庆历以后每年赤字在三百万贯,治平二年(1065年)差额扩大到一千五百七十万贯。而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数量不断攀升的冗官和冗兵。宋朝为达到权力分散的目的,官僚机构牵制重叠,“事即依旧公事,人即加倍添人”,冗官不可避免,仅仁宗皇祐年间(1049-1053年)就比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年)的官员数增加一倍。而军队的增加更是触目惊心,治平年间的兵额竟是太祖开国之初的5.3倍,军队开支竟占全部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五。所谓积弱,是指宋代不断扩大的军队,却在与辽、夏冲突中一再处于劣势,康定、庆历年间的宋夏战争实在令宋人气短。

在农业社会的土地问题上,宋朝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到仁宗后期,大官富姓占田无限,这种土地兼并趋势与天灾人祸相结合,迫使大批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跌破贫困生存线。不仅如此,兼并大量土地的官绅形势户还凭借特权逃避税役负担,据治平年间统计,全国土地中,“赋租不加者,十居其七”。土地兼并和赋役不均的直接后果,就是从仁宗中期起,铤而走险的农民与士兵“一年多如一年,一伙强如一伙”。

庆历新政时就试图解决这些问题,因新政夭折而延宕了下来。其后,表面危机似乎因宋夏议和而缓解掩盖,但深层问题并没有解决。自庆历、嘉祐以来,当世名士“常患法之不变”,李觏、张方平、文彦博、韩琦,包括王安石和苏轼等,一大批有识之士要求变革的呼声从未中断过。

就说王安石,嘉祐三年(1058年),他在度知判官任上,曾试探性地向仁宗上了一封万言书。这是宋代一篇大文章,据南宋吕祖谦说:“安石变法之蕴,已略见于此书”,可惜这份变法的蓝图和纲领当时未引起仁宗的青睐。

安石见不用他的政治主张,一直不愿入京任职。对此有三种说法:一说他是沽名钓誉,以期博得更高的声誉和职位;一说他对当时奔竞之风不满;一说他是把地方官作为一种历练,以期积累经验实现更大的抱负。

究竟何说为是,很难断定,但他却因此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以至朝野无不认为王安石这样才高学富、难进易退的人才,不做执政太委屈了他。天下之论都以为“介甫(王安石字)不起则已,起则太平可立致”,大有“安石不起,奈苍生何”的企盼。

神宗对王安石之名,早就如雷贯耳,即位之初就召他进京,但安石仍称病不至。神宗询问宰执,宰相曾公亮力荐王安石有“辅相之材”(一说其意在于排挤另一个宰相,即三朝重臣韩琦),但参知政事吴奎认为王安石是一个临事迂阔、文过饰非的人。韩维建议,任用安石不能操之过急。神宗便命王安石改知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五个月后,征召入朝担任翰林学士。

这时恰逢韩琦罢相出判相州,神宗问他王安石是否可以大用,韩琦以为他当翰林学士绰绰有余,却不能处辅弼之地。但神宗力排众议,经常找安石“越次”入对。神宗曾问安石如何看待唐太宗,安石以为应该取法乎上,直接效法尧舜。神宗说:你对我要求太高,希望今后辅佐我,一起完成治国大业。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君臣之间有段对话。神宗问:“世人都认为你只知经术,不晓世务,你怎么看?”安石答:“世俗都以为经术不能施于世务,不知经术正所以经世务。”神宗很赞赏这种经世致用的思想,继续问当务之急是什么,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最是方今之所急。”神宗让他拿出一套方案来。

二十余日后,朝廷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主持变法的机构,由宰相陈升之和王安石主其事,筹划与制定新的法规和政策,这就正式揭开了熙宁变法的大幕。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史学界习惯把熙宁年间这场变革称为“王安石变法”,这当然是因为列宁盛赞王安石是“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的缘故。王安石在这场改革中的关键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倘若没有神宗的坚决支持和断然发动,他也不可能有所作为。既然熙宁年间的改革是这对君臣共同推动的,称以熙宁新法自然更为客观公正。

自熙宁二年七月起,新法陆续出台,随着变法的扩大和深化,不同意见的争论也日趋激烈,新旧党派的斗争也日趋白热化。为叙述方便,这里先按理财、强兵、育才三方面介绍这种新法,至于新旧两党围绕新法的斗争则放入下回细说。

首先来看理财方面的新法。

其一,均输法。熙宁二月七月颁行。宋朝立国全赖东南六路的物资供应,但原先的发运司虽主持其事,却既不了解京师对物资需求的实际情况,又没有掌握诸路上供物资的权力,只是刻板的以税收按簿籍购求物资发运京师,于是“丰年便道可以多致而不敢以取赢,年检物贵难于供亿而不敢不足”,一旦遇有特支,发运司和诸路就恣意搜刮,或用“支移”、“折变”等手法扩大税收弥补不足,所夺农民租税甚至超过原额一倍,而富商大贾则乘机垄断市场牟取暴利。均输法即为纠正以上弊端而创立,目的在于调整物资的供求关系,稳定物资价格,节省国家开支,减轻农民负担,打击不法商贾。具体方法是:朝廷拨出五百万贯钱和三百万石米作为发运司周转经费,发运使根据京师库藏和各地物资的实际情况,按“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及时机动购办相关物资。

其二,青苗法,也称常平法。熙宁二月九月颁行。每逢青黄不接或天灾人祸之际,佃农或小自耕农往往被迫向高利贷者借贷以渡过难关,而一旦无力归还,就有失去土地、无以为生之虞。青苗法即为缓和土地兼并和自耕农的贫困化趋势而设立的。其具体方法是:各路将原常平广惠仓的粮米由专运司兑换为现钱;以前十年中丰收时的粮价作为预借的折算标准,将民户自愿请贷的粮食折成现款贷付;每年分夏料与秋料两次,在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将钱物贷与请贷的民户,连本外加40%利息随同夏秋二税一起缴还(若遇灾荒则随下次收成时归还);按户等高低规定借贷数额,如本路常平钱额在支借以后尚有余额,则由官府根据二等以上人户数多寡酌量派给。

其三,农田水利法,也称农田利害条约。熙宁二年十一月颁行。目的在于兴修水利,开垦农田。具体内容是:各州县将需要兴建的水利工程提出实施办法,小者州县自行解决,大者奏报朝廷实行,凡提出合理建议或出钱募工兴建的,由官府按实效给与奖励。

其四,免役法,也称募役法或雇役法。宋代役法原来是由主户按户等高低分别轮流负担乡村和州县官衙的差役,这种职役既带有一定的职务,又具有服役的性质,对服役的户等来说是一种没有报酬的义务。主要以衙前主管官物的供给和运输,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如有缺失,都要承担补偿的责任,在职役中最为扰民;其他还有耆长、弓手、承符、人力等州县之役,各以户等高下差充。随着吏治的腐败,部分去服重役的户等往往倾家荡产,免役法即为此而订立的。这一新发自熙宁二年开始讨论试行,到熙宁四年十月才正式颁行。其主要办法是:由原先主户轮流充役改为募人充役,应役期间给以雇值;雇役钱由原来服役而现在免役的主户按户等高地按例缴纳,称为免役钱;原来不需服役的官户、坊郭户、未成丁户、单丁户、女户、寺观户(僧道),也按户等半数出钱,称助役钱;各州县的役钱数额按各地雇值总额计算后再派摊到各户等征收;为防灾年役钱征收欠搁,另加征役钱二成,称免役宽剩钱。

其五,市易法。熙宁五年三月颁行。随着商业资本发达,富商大贾垄断市场,操纵物价,严重损害中小商人和市民的利益。市易法即为改变这一状况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是:设立京师市易务(后因沿边和内地重要城市都设立市易务,遂改京师市易务为都市易务),朝廷拨钱一百万贯作为其本钱,负责平价收购滞销商品,到市场缺货时出售;商人只要向市易务抵押资产,即可以40%的年息利率赊购市易务库存货物到各地销售;都市易务和各地市易务之间相互通报物价和货物情况,平衡物价,协调物流。

其六,免行法。熙宁六年八月颁行。一般将此法归入市易法,但两者所解决的问题性质并不相同。宋代官府所需物资,原先都是通过科配制度以低于市场价向有关行业强行摊派,一旦该货物短缺,行户所费往往数倍或十余倍于所科物资的市价。这年,开封肉行派代表向官府提议缴纳一定数额的免行役钱,作为官府购肉的价格补贴,今后由官府随行就市自行购买,肉行不再直接向官府供应。市易务制定了所谓的“免行条贯”,规定商业和手工业各行可以根据收入多少,在每年缴纳免行钱后免除行户对官府的供应。

其七,方田均税法。熙宁五年八月颁行。豪强地主隐瞒田亩,逃避税收,始终是宋代社会一大问题。以全国耕地数而言,真宗时达五百二十四万顷,到仁宗后期竟只有二百二十八万顷。方田均税法即旨在丈量耕地,清查漏赋,均定田税。其主要方法是:各县以千步见方(约合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作为丈量单位,在每年农闲丈量所有耕地,登记造册,按土质定为五等,均定税额高低。

其次来看强兵方面的新法。

其一,保甲法。熙宁三年十二月颁行。其目的有二,既能防范民众暴乱,又能使兵民合一,与募兵相辅,省养兵之费。其重要内容是:相邻十家为一小保,设保长,十小保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副保正各一人(熙宁八年后改为五家为一小保,五小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每户两丁抽一,成为保丁,组织起来,训练习武,巡查值夜,维护治安;同保内有犯法者,知情不报,伍保连坐,如居留三个以上“强盗”达三日者,本保邻居虽不知情亦须治罪;保甲后转隶兵部,听从枢密院指挥,设“团教法”集中训练保丁,使其成为有节制的民兵。

其二,保马法。宋朝骑兵不敌契丹、西夏,故而兵威不振,但战马供应则是关键所在。宋朝原设有牧马监多处,但养马少,占地多,花费大。保马法即为改变这一状态而出台,始行于开封府界,推广于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其主要方法是:五路义勇保甲凡自愿养马者,每户一匹(有力之家允许两匹),马匹由官府配给或给钱自买;开封府界保马户免去原纳粮草,并补贴钱数,其他五路保马户免去每年折变和沿纳等杂税;三等以上养马户十户为一保,所养之马死独自赔偿;四五等养马户十户为一社,所养之马死由同社诸户共同按马价之半赔偿。

其三,军器监法。熙宁六年八月颁行。宋代武器原归中央三司胄案和诸州将作院制造,质量粗劣,严重影响战斗力。为改变这种状况,便在京城设立军器监,附设东西广备作为军器作坊,监设判监和同判各一人掌管监务,并负责录用擅长军器制作者;出产各种军器材料的州军设都作院负责军器制造,由军器监派员指示制作法式,考核官员优劣,分为三等升降。

其四,将兵法。熙宁七年九月颁行。此前禁军实行的定期更戍和将兵分离的做法,严重造成战斗力不强和指挥权涣散,将兵法即为纠正这些弊病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是:在归并军营的基础上,选派将或指挥作为军事管辖机构的首脑,兵额多者设正将与副将统领,兵额少者仅设单将,在京东、京西两路设独立的指挥,将与指挥都常驻军中,负责演习训练,提高军队素质;全国共设九十二将和独立的二十五个指挥,驻守沿边和内地的重镇,代替原来的更戍法。

最后来看育才方面的新法。

其一,科举新法。熙宁四年二月颁行。鉴于宋代科举以诗赋取进士,以记诵试明经,不利于选拔真正有才干的人才,科举新法规定:废除明经诸科,原习者一律改考进士科;考试取消诗赋、贴经、墨义等内容,改为首场试大经(也称本经,在《诗》、《书》、《易》、《周礼》、《礼记》中任选一种),次场试兼经(《论语》、《孟子》任选一种),外加大义十道;三场试论一首,四场试时务策三道。

其二,三舍法。熙宁四年十月颁行。此前宋代的太学徒有虚名,“学舍虽存,生徒至寡”,不利于人才的培养。三舍法的创立即有鉴于此。其主要内容是:太学增设直讲十员,每两人主讲一经,根据所教学生三舍进退的人数多寡进行考评升黜;将由州县考选入学的太学生分为三等,初入学者为外舍生,不限名额(元丰时限两千名),经考试合格转为内舍生,限额二百人,再经考试,选一百人为上舍生;上舍生考试分三等,名列上等者,可以不经科举考试直接授官。在整顿太学同时,朝廷又令诸州置学,赐予学田,考核学官,继庆历以后掀起了第二次办学热潮,史称“熙宁兴学”。

其三,《三经新义》。熙宁八年二月颁行。为了“同道德之归,一名分之守”,朝廷设立了经义局,修撰新义。所谓三经是指《诗》、《书》、《周礼》,前二经由王雱和吕惠卿共同撰注,已佚,现存仅王安石亲自诠释的《周官新义》。《三经新义》是变法派利用学术为政治服务,《周官新义》表述的完全是王安石的政治思想。以这种《新义》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取士的唯一标准,用意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造就变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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