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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代雄弼 当前章节:14583 字 更新时间:2026-7-2 11:35

你不停跑啊跑。

我害怕死了。

我之后跑过去抱着你。

我不希望你一直这么跑下去。

我担心。

但我根本不敢看你的脸。

因为当你停下来,盯着我看的时候,我看见你那双一眨不眨的眼睛似乎噙着泪。

那种心碎到无言的表情,我这辈子也不会忘掉。

而当你纵身从桥上跳下的那一刻,我悲痛到无法呼吸。

我感觉自己罪孽深重。

说到底,是我把你逼得走投无路。

如果可以,我愿意替你去死,只要你好好的,活着,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飞飞,你知道吗,当我看见你躺在病床上,睁开有气无力的眼睛,脸色苍白还憔悴,像霜打过的茄子,大雨打落的干涸的花,我真的连死的心都有了?

对不起,飞飞,真的对不起。

要不是我,你就不会一个人跑去美国。

要不是我,你就不会一个人跑去上海。

要不是我,你就不会拖家带口跑去广州。

要不是我,你就不会娶一个怀了别人孩子的女人。

要不是我,你就不会进广州那家公司,你就不会和你父亲作对,他们也就不会设局陷害你。

要不是我,你也不会和王倩走到一起,让她伤你的心,你就不会从桥上跳下来。

要不是我,你已经和燕子还有小辉过着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燕子她就不会跑去西藏,戴局长也不会死。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罪孽深重,该是到了我用生命来救赎我罪孽的时候了。

反正我的病也发作了,我真的不想你看着我发病难受的样子,更不想自己整天拖着个病体出现在你面前,破坏你对我的美好印象。

我想,只有两家公司顺利签约合作了,你就能重回公司,你父亲的阴谋就不会得逞。

至于路路,你也不用难过,你已经有了小辉。

只是,我不知道,我培养出来的小辉你满意不满意。

李远志你就别去想他了,我迟早会帮你出这口气的。

还有那个王倩,你也别担心,刘彬答应帮我找到她,一有消息,他就会告诉你,我想她跑不了多远的。

合作的事,只要把那些捣乱的职工摆平就行。

这个其实并不难,只要我把我的死嫁祸给他们,他们也不敢太放肆。

飞飞,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我对阳台的围栏做了手脚,我故意将围栏锯断,再用黏合胶粘上。我只要轻轻一碰,就能冲破围栏掉到楼下。

我找厂长,要他把对付他们的任务交给我,只要他们到时围过来,我就可以故意激怒他们,然后将死的责任推给他们。

我甚至想好了,掉下去时说什么话。

本来我想说,飞飞,我爱你。

虽然我非常想说这句话。

但我不能说,只要我没死,我就还有机会再说出来。

所以,我决定说,你们敢推我。

飞飞,你不必为我的死难过。

我的死真的是微不足道,本来我就是个要死的人。

这么死倒也干净利落。

如果我的死能让你留下来。

如果我的死能促进两家公司的合作。

那么,就算我死了,我也会在泥土里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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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你一定振作起来。

我再告诉一个秘密吧,我以前也有过跳桥的念头。

在小辉8岁的时候,我办理了停薪留职。

以前,我在工厂上班,每天吹的口哨都是赞美诗。

离开工厂后,我不得不四处求职,我甚至做过超市货流中心的搬运工,被顾客和超市的管理员呼来唤去,我自己都没想到会混成这样。

我感到屈辱,我陷入了焦虑,我寝室难安。

有一次,我摔坏了顾客的一件东西,扣了半个月的工资。

那天下班回来,很晚了,我和司机路过这座桥。

我下了车,站在桥上,看着桥下面的水,我当时有了跳桥了断的念头。

司机看出了我情绪不对,把我拉上车,去了饭馆吃饭。

我端起酒杯,喝着喝着,眼圈就红了。

他说,我知道你难受,想哭就哭出来吧。

他不说不要紧,他这说,我的眼泪随着“咕咚”的一声,就扑簌簌地落下来。

他说,你还真哭了。

我说,我没哭,只不过心情不好,难受,掉了几滴泪,你以为我愿意在别人面前丢人现眼吗,我才32岁就下岗了,老婆也跟人跑了,今天本来是过小年,是全家人团聚的日子,还是我的生日,我倒是想笑,可我笑不出来啊。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伙子,你才32岁,我今年都五十了。你这点事儿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儿,跟我比起来,沧海一田。我从92年下岗,到现在10年了,10年来,我受过多少苦,受过多来累,被人暗算不下二十次,赔了不知道有多少钱,如果也像你这样,遇到一点事儿就想跳桥,就掉眼泪,那我这辈子不能干别的,就只能坐下来慢慢哭。

原来,他是从部队转业到机关工作。

他说他的性格不适合在尔虞我诈的地方,所以他辞了职。

辞职以后,他什么工作都干过,倒卖过羊毛毛线,开过商店,都干赔了。困难的时候我还干过装散装洗衣粉的活儿,每天不停手地装,一喘气鼻子里面就往外冒洗衣粉的泡。

最困难的时候,他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

有人跟我说,有一家的老人得了绝症,放弃治疗,想回乡下老家过完生命的最后几天。由于坐不了汽车,问我愿不愿意用板车拉老人家回去。

天气热,我们晚上出发,拉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蒙蒙亮终于把老人家拉回了家,当时我的两条腿都打不过弯来了。

那一趟,我挣了一千块钱。

回来的时候,我把板车就地卖了。一共凑了一千二百块钱,开始重新创业。

他告诉我说,世界上没有走不通的路,走就有希望,不走就一点儿希望都没有。

我听了很受感动和激励,放弃了跳桥的想法。

所以,飞飞,我死后,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一定要把小辉抚养长大。

我爱小辉,更爱你。

你和小辉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两个人。

飞飞,你还记得那个无脚鸟的故事吗,还记得那个旭仔吗,旭仔最终死在华仔的怀里。

你说我很像那个旭仔,16年来,我一直在努力,努力变成那个华仔。

我就像那只无脚鸟,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我就在风里面睡觉。

但我觉得自己好累啊,真的好累,我觉得自己筋疲力尽,我已经飞不动了,是该到了落地的时候了……

飞飞,就算我掉下去后再也没醒过来,你也答应我,在我死后,你一定要抱抱我,好吗?

因为,我是多么怀念你温暖的拥抱,我希望在你温暖的怀抱里微笑着入睡……

212

四个关于。

关于段小兵,关于刘彬,关于小辉,关于戴燕燕。

先说关于刘彬。

段小兵死后没多久,我接到一个电话。

是混混刘彬打来的。

刘彬约我见面。

眼前这个男人已不再是当年段小兵描述的那个强悍的混混刘彬了。

他显得很伤心,眼神失魂落魄,那脸显然是刚刚洗过。但哭过的痕迹是洗不掉的。眼窝深陷,有深深的泪痕,眼白上布满血丝,眼皮又红又肿。

段小兵曾说,刘彬贩碟子发了,发到什么程度?一段时期,他成了望江一带最大的音像商。但每次做大一点,他的事业总是会落到波谷。

我说,听说你很有生意头脑?

混口饭吃而已!他自嘲地笑了笑。

很久,我们先是沉默,等到一杯茶都快要失去温度了,他才说了他和段小兵之间的故事。

刘彬说,我确实是靠贩碟片发家的,赚了一些钱,每次在事业的顶峰时,段小兵都会出这样那样的事儿,为了帮他,我自己的事业也开始慢慢走下坡路。

段小兵能出什么事,他有胳膊有腿的。我白了他一眼。

刘彬说,他出的事儿可多了,结婚后有了孩子,小辉身体一直不好,总是有病,那时他穷啊,小孩治病最要钱,谁接济他?我接济他啊。后来媳妇跟人跑了,小辉开始上学,望一小,那是什么学校?就凭他那条件能进那学校?谁帮他?还不是我啊。

段小兵说,小学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上不了好小学就上不了好中学,上不了好中学就上不了好大学,上不了好大学孩子这辈子就算完了。

此外,还要有种种意外的必需,比如生个病啊什么的。

后来他单位效益不好,停薪留职,那时他穷的,连小辉的书包都买不起,他的这个所谓的家,如同八面来风中的一间小破茅屋,没有一点点抗风险能力,脆弱得不堪一击。谁救他啊,又是我,我帮开餐馆、摆水果摊,开服装店,哪样不是我帮他一手操持。

他卖服装那阵,有时要忙到半夜。五年过去了,他奋斗了五年,脚下的路像一个跑步机,他跑得大汗淋漓筋疲力尽,却一直还在原地。

有一次,他累得双腿发软,跪倒在地。

他又委屈,又生气,感叹活着那么累,真是没有什么意思。但他一想到小辉,又冷静了下来。

他其实是个倔强的人,不论受了什么样的挫折和伤害,一般都会掩饰自己的感情,眼泪只会向肚里吞,给别人看到的全是毫不在乎的笑。但他那天却在我面前掉眼泪了。

我当时心里还蛮高兴的。

因为如果有人当着你的面流泪,而这个人平时又绝不是会哭的那种人,那么,他肯定是把你当作他最亲近,最信任的人。

我冷冷地看了刘彬一眼。

我说,你为什么要帮他?

其实,细想,谁都不能救谁脱离苦海。

他吸了一口烟,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我喜欢他。

他接着说,段小兵这人吧,怎么说呢,看上去有点憨,其实人特别机灵,说话也逗,跟他在一起我特别开心。认识他后,他那憨憨的笑容总是顽固地盘踞在我的脑海里。

他张狂却孝顺,像一棵春天的种子,根往泥土里扎,叶子却猛冲天空。

有一次,他卖完菜回到家,感冒了,身体发烧,却觉得冷,一直发抖。那天晚上,我抱着他睡。可能他火热的体温刺激了我,到了后半夜,越抱越兴奋,开始脱他的衣服和裤子,刚一碰到他的身体,我就迅速膨胀,就像一桶汽油,被他的火热点燃了。那天晚上,我从未如此兴奋过,我也搞不懂,为什么我会有如此强烈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这几乎是记忆史上最强烈的一次高潮。

那以后,我迷恋上了这种行为。

如果是我是一台机器,他就是钥匙,一旦开动,就无法停止。

最疯狂的一次,我们纠缠了八个小时,从晚上开始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黑暗中,我们在痛苦的高潮与肉欲的欢愉中,暂时解脱当混混带来的苦楚。

有时候,我们出去买一个西瓜,两个人吃完西瓜,拍拍手就直接跑到房间做爱。太阳光的照射下,我们的身体此起彼伏的涌动,大汗淋漓。

他的身体皮实还健壮,带着浪子的野性,像一颗坚硬还疯狂的核桃。

其实,我们交流并不多,但无疑,做爱是最快的、最直接的宣泄和交流的方式。后来,我也会经常回忆我们跳入昏暗的光影下两个孤独的身影做爱的场景。

我也经常会问自己,小兵对我到底有没有情感?我只是他的性伙伴吗?

我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有时候感觉他似乎很热衷,有时候又感觉他似乎提不起兴趣。

可能,孤独已经占据我们的心灵太久,以至于彼此都习惯了孤独的生活方式,并且为此疲惫不堪。

当孤独的我再次与孤独的他相遇,他的孤独并未与我的孤独相互溶解,相互融化,而且他似乎也没在我身上找到可以震彻他灵魂的点。

所以,做爱,就成了我们两个孤独的人最明确、最方便的交流方法。

可是,你一定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他。

他笑的样子,他没心没费的样子,他比谁都聪明却比谁都喜欢装傻的样子,他的简单和美好是我望而却步的理由。

有一次,我们去江边游泳,他从水里站起来,水像瀑布一样从他的肩头落下,光溜溜的上身有无数的水珠在滚动,像钻石一样光芒四射。看得我眼睛都花了。

我更喜欢他发怒的样子。

那次,他惹我生气了,煮面条给我吃,我不吃,他就说,面条你到底吃还是不吃,要吃就快点,不吃信不信我端起来泼死你!

他怒不可遏的表情让我现在想起都特别想笑。

我就就闷下头把热乎乎的面条通通吞进嘴里。

我们因为文明的负荷少,礼教的束缚少,所以,我们在一起活得很纯粹,也很本色。

他从不附和我,纵容我。

相反,在言语之间处处有心弹压。

我怨恨这一点,所以觉得这人不可接受,不可理喻。

他其实很聪明,学东西很快。

是我把他带坏了,他跟着我到处打架,当望江的混混,硬着头皮挑战那个那个包工头的手下,结果被人家追得到处逃。

有一阵,他迷上了赌博。

我整天听到我爸的叹气声,说又一个好孩子被我带坏了。

我有点内疚。

我去找他,决定把他拉回来。

走进屋,听见一片哗啦啦的声音。

我拉起他就走。

他生气,用手甩开我,我再拉,他再甩,我骗他说我爸病重,想见你一面。

他怔了一下,回过头对那些人尴尬地笑,说,我爸病了,我先走一步,一会就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有种异样的感动。

他竟然说他爸病了。

出了门,他比我走的还快,紧张得不得了,连声问我,咱爸怎么了,咱爸怎么了。

那一刻,我突然感觉到,他应该是爱我的,我不仅仅是他的性伙伴。

当然,也就是他咱爸这么一叫,我下意识把他当成自家人。

后来,当警察找上门来,我毫不犹豫把责任揽了下来。

我就想,我们都是一家人了。

我替他坐了五年的牢。

坐牢的这几年,我想了很多。

我不后悔替他坐这几年牢。

其实,我想说,正是这五年的牢狱生涯,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清醒地认识。任何一种经历,都不一定是最终的结局,我们所承受的,无非也就是这样一段让自己更为清醒的过程,你可以说这是一段徘徊、惆怅,甚至说是痛苦、折磨的过程。

213

出狱后,段小兵对我充满着亏欠,总是想着怎么偿还我。

他想的太多了。

其实,我也有责任。如果不是我太放纵自己,那个包工头也不会来砸菜摊,更不会把他带走。

他被包工头关了两天,吃叟饭叟菜、睡地板不说,还挨了很多耳光。

他是个要强的人,怎么受得了那种屈辱。

但他非常义气,一直没有把我供出来,就冲这一点我替他坐那几年牢也是值得。

从监狱出来那段时间,我经常去找他。

可能是我给了他太多压力,他似乎有点喘不过气来。

我并不是要给他压力,我没想过要他帮我找工作,或者要他做别的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看到他。

当时,我还以为是自己刚从监狱里出来,没有朋友的缘故,后来我才意识到,我是已经爱上了他,离不开他。

他就像我心中的太阳,我就是成天围着太阳转的向日葵。

有个晚上,我终于忍不住,向他表白了。

他却说,以前,他年轻,不懂事,是一时糊涂,现在他长大了,不会再迷失下去了,还说他要结婚了。

后来,他就真结婚了,并有了儿子。

但我始终忘不了他英俊、冷漠的模样。

十六年来,我们经常会见面,他就像我的亲弟弟。

他已经学会了在我面前不动声色地笑,不动声色地接受我的帮助,礼貌地说谢谢。

我们之间的关系看起来是如此的稳定还和谐。

但,有时候,我会故意要挟他,像一枝不断生出刺来的仙人掌,让他无所适从。

比如,每次帮他,他说谢谢时,我就说,谢什么啊,有什么可谢的,真要谢就来点真格的。

他明白我的意思,只是讪讪地笑笑,便不了了之。

可能是期盼太多,有段时间,我特别想和他发生点什么。

在我的肆意强求下,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牛皮癣,撕一下,疼痛、刺激而舒服。涂点药,伤疤稍微愈合,便觉得不舒服,生活少点什么,于是,再抓一下,又裂出伤痕。

那段日子,就在你撕我抓中艰难度过,我痛他更痛,永远找不到特效药来根治。

我觉得我们像两个拔河的人,双方都握着一根绳子较劲儿。

一个攻,一个防,两个人都累得很。

从偏激的异端行为到媚骨酥软的失节,其间只隔着一层纸。

其实,我这么不知疲倦地做生意,挣大钱,是因为面对他,如果有实实在在的银子掖在腰间,那么就会像解放初期的地富反坏右(是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五类人的合称)一样,躲在阴暗角落里把“变天帐”翻得稀里哗啦乱响。

有一次,我帮了他一个大忙,他又对我说谢谢时,我再次故意要挟他。

他觉得很是过意不去,就说,彬哥,你要真那么想,我就给你吧。

那是我唯一试他的一次。

我怀抱着这具渴望已久的身体,内心深处迸发了最原始的快乐。

我紧紧抱紧他,吻得昏天黑地。

但很遗憾,他真是一点感觉也没有,一直在压抑那丝丝的酸楚,根本还没进去,他就脸色煞白,汗如雨下,痛苦得简直让人看不下去。

我说,小兵,算了吧,还是算了。

他拿出一瓶安眠药,视死如归地说,没事,我吃几片药,挺一挺,一觉醒来也就过去了。

我听了就很绝望。

事情到了这地步,我只好放弃努力。

他很是愧疚地说,彬哥,对不起,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反感。

听他这么说,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咬着嘴唇,泪水在眼里一闪一闪。

我突然捂住脸,埋头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当时就想煽自己一耳光。

怜悯的性爱不存在欲望,它是一场祷告,仅此而已。

我看得很清楚,怜悯或许能拯救一个人的灵魂,但却不能轻易改变生活。

爱情使人盲目,我当发现其中的沟壑,我只能躲起来难堪。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开过类似的玩笑。

之后有段时间,我感到非常不安,缓解这种情绪的办法只有埋头苦干,我的生意越做越好。

尽管我还是那么地喜欢他,那么地想占有他。

但我对他的单项爱情只能在苦涩中流淌着甜蜜,在绝望中哽咽着幸福,然后慢慢度过而又瞬间溜走了……留下的只是那百蚁食心的痛苦,只是那挫骨扬灰的绝望……

当然,只要他有困难,我肯定还是会第一个冲到他面前,尽我所能帮他。

记得他开餐馆装修那阵,店里需要添置的东西很多,冰箱冰柜、桌子椅子,整套的餐具等等。我每天陪他去市场逛,一天走十多家,十几个小时,楼上楼下跑,跑到后来,他竟然停了下来,说,彬哥,我看还是算了,这餐馆我不开了。我说这怎么行,店面都已经装修完了,租金也付了。他只好咬紧牙关又跑了一天。最后那一刻,我靠在旁边的货架等他,竟然就这样睡了过去。其实我还是有部分意识的,感觉有不少顾客在我前面走来走去地晃动,后来有个货场的管理员一脚把我踢醒了,说不允许我躲在这睡觉。原来,那几天我穿的是很脏的制服,管理员把我当成了乞丐或是流浪汉。

他赶紧过去制止管理员,尴尬地冲我笑笑。

他这一笑,我鼻子一酸,差点就哭了。

出去时,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句,彬哥,辛苦你了。

我心里的委屈一下烟消云散。

我说,不委屈!

是啊,不委屈,我一直心甘情愿。

谁叫我心里装的是他呢!

而那一次,为了周转服装生意的资金,他竟然背着我借高利贷,虽然数目并不大,但足以让他倾家荡产。

由于在期限内还不起,对方把小辉当人质,他吓得只好来找我。

我帮他还了高利贷后,由于受资金的困扰,自己的生意也开始走下坡路。

214

有时,我也会发狠的想,我刘彬差哪啊,要房有房,要车有车,要钱有钱,相貌也不差,难道我这辈子就只能仰望你段小兵裤裆里面这根吃不着的香肠啊。

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一根比你好的去发泄。

但是,他偶尔对我好点,我就象一个被忽视的孩子得到了表扬一样,马上对他生出了很多的期望和希翼,马上又捡起了我那卑微的情感。

我他妈的真是贱!

我知道我很苦恼,我太喜欢他了,所以我和他在一起就会夹杂太多的东西,比如爱、情感、长相厮守等等。

这些因素让我欲罢不能,欲止还休。

于是,我没日没夜的烦恼、苦闷……

直到后来,我学会了上网,接触那方面的人多了起来。

渐渐地,我不再对他那种非份之想,也比以前能更坦然地面对他。

我开始把他当作我的爱情当铺,暂时把感情放在他那里,以后碰到能让我爱上的,就把感情赎回去。

但,我发现,接触的人越多,我就感觉到空虚。

你知道吗?

生与死之间,有一块灰色地带,处在这个地带的人既不能像“生”,努力实现生命价值,享受生的乐趣;又不能像“死”,灰飞烟灭,无须牢神费心。

夹在生死之间的人,已经丧失了“生”的意义,只剩下一具躯壳,苟延残喘。

每次和那些人激情完,我都有一种行如僵尸的麻木感。我越追求刺激,就越想念他,越想念他,我就越追求刺激。

我在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有一段日子,我的性生活频繁,我的记忆力和思考力开始下降。

到最后,什么都不记得,除了整天昏昏欲睡,就是腰肌酸软。

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忧郁和沮丧感,不觉得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有时候,我也想找个人好好爱一场。

但我们这些人,大多太随便,我不喜欢,有的还很有心计,把感情当筹码,我更不喜欢。

我常常莫名其妙地伤感,心里惶惶不安,充满了热望。

我真想好好地恋爱一番,真实地,深入地,轰轰烈烈地爱上一次。

那么多年了,我始终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爱情,走在大街上,看见那些年轻可爱的男生,我很想为其中的一个遮风挡雨。

身边倒是有一个男人,名字很好记,叫段小兵。

但这个人啊,如果我不主动去找他,去他家蹭饭,约他出去玩,他也会偶尔打一两个电话,有时候也送一些小礼品,可如果我十天半月不露面,我想,他就会忘记我的脸。

我在他眼里不过是一把青菜,想炒菜时从市场买回来,不想炒时就放着,青菜沤成了黄菜、臭菜也不心疼。

想着韶华将逝,还孤家寡人的,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但说实话,我和他们都没有那种和小兵在一起的感觉。

我看过这么多男人,也玩过这么多男人,最喜欢的还是小兵。

和小兵在一起时,他身上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从艰难的粗暴的困顿的生活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这种美令我留恋忘怀、念念不忘。

我对他对感觉还是那么热烈。

但可能是得到、回应得太有限了,所以又有一种很生分的感觉。

虽然这种感觉是潜意识的,但总又觉得这感觉要决堤了,恰似暗涌。

每次觉得很麻木时,我就想起以前那些暧昧的时光,想起了他猫样的呼吸,想起了他嘴边氤氲的烟圈儿,想起了嘴里那些历经烟熏火燎仍然靓白如新的牙齿,想起了他宽阔的大手拍在我的肩膀,想起了自己搂住他的脖子及他的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的沉重和窃喜,想起了他晕晕的若有似无的浅笑,想起了他跟我说的话和虚虚实实的试探。

所以,我既渴望见到小兵,又害怕见到他。

渴望见到他,是因为他就像梅花一样在冰天雪地中绽放着它脱俗的美。

害怕见到他,是怕自己身上的脏气污染了梅花的气息。

每次见他,我就有一种活生生的痛,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魅息,只在不属于我的地方开到荼靡。

我认识一个朋友。

带小兵去和他见面,那天小兵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秋衣。有着一头干净清爽的短发,目光则像黑猫警长一样,透着尖锐、正直和磁性。

没想到我朋友却疯狂地喜欢上了小兵。

此后,一向斯文的他在小兵面前表现得很野性、火热,从不掩饰自己的欲望,但是追了大半年,还是弄得一鼻子灰。

那时候,我就确信小兵接受不了男人。

因为我那个朋友长得不错,人品也过得去,是那种,只要你是那种人,就很难拒绝的一类人,我追了他好久也无功而返,最后只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215

燕子去了西藏后,我也劝过小兵再找一个。

他说还是算了,怕委屈了小辉。

其实,我也能看出来,他厌倦了贞洁而又苦闷、寂寞的日子,又没有勇气过堕落的生活。

那以后,他和小辉相依为命。

开上出租后,小兵变得简单多了。

我特别喜欢和他去买菜,然后看着他给我做各种好吃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说。

我有段时间迷上了他家附近的菜市场。

那里的人间烟火气让我动容,里面有着一种生活里最有底气的野气,很茂盛、很潦草。

就像段小兵,即便穿最朴素的衣服,也很生动。

有时候,最美妙、最生动的生活其实是冷暖自知,我静静地坐在阳台上,看着他全神贯注煲着汤,慢慢地等待它熟了,散发出香气,这是一个很享受的过程。

热爱生活的人一般都热爱厨房。

小兵就喜欢钻进厨房,为他儿子小辉做各种好吃的东西。

我也非常享受他亲手做出来的东西,每次吃得都那么开心。

有时我也会想,其实我和他真的是天作之合,我主外他主内,性格互补。

可惜偏偏造化弄人。

如果说,开始,我是因为外表而喜欢他,那到后来我是因为他的内在而深深的迷恋上了他。

他是那种不妄想、不浮躁,心神笃定的人,总是挺起坚韧的臂膀,扛起两个家庭的沉重负担,自己的青春容颜却被岁月的风霜剥蚀得伤痕累累。

他对任何的生活琐事都从来没有过一丝的厌倦情绪。

他也总劝我不要这么拼命,说我的贪欲太多,就像狼一样,需要不停地奔跑寻找猎物,而不像他,只是一只兔子,随便吃几口草就可以了。

他哪知道我的心思啊。

我要不这么拼命,根本就不可能把他留在我身边。

当你有了经济基础,你可以去讨好小辉,只要讨好了小辉,就等于讨好了他,讨好了他我的精神也就得到了满足。

如果我连给小辉买一套复习资料都要反复掂量时,在他面前,我是失败的。

有时候,我也会取笑他,我说,赶紧爱上我吧,你再这样耗下去,你就老了,老了,你就没人可以爱可以要,更没人可以爱你要你了。

他听了就去健身。

练了一段时间,效果很明显,胸肌、腹肌练的跟健身教练似得,尤其是腹肌,一块块的,我摸着竟然有了强烈的反应。

我一直想不明白,他干要去健身啊,又不去找老婆,还不好那口,干嘛要把自己弄得有模有样。

我说,你练成这样,做起爱来肯定很厉害。

他就瞪我一眼,说,去!

直到你回来,我才似乎找到答案了。

原来,他是在为与你的相见做准备。

我真是佩服他的毅力和韧性啊。

现在想来,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渴望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这种力量是非常强大的。

小兵渴望和你在一起。

我渴望和他在一起。

一粒种子能够冲破阻力,从石头中坚强地迸发出生命的力量,冒出新芽;一只蚂蚁能够扛起比自身重好几倍的东西,一步步走回家。

段小兵能为了你,含辛茹苦养大小辉,十六年来,一直把持着自己的身子,抵御住了各种诱惑,把身体练得有板有眼。

可见,他内心确实有着对你的无尽的爱。

216

代雄弼,你知道吗,我很早就认识你,确切说是见过你。

我刚出监时,经常去找小兵,总能看到你们在一起。

说实话,我不喜欢你——从心底不喜欢。

每次从你的身边路过,我的身上就像生了刺一样。

你斜视着我,那高傲的眼光从鼻梁经过嘴角而往下流着。

我问过他。

他只是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说,比我还要好吗?

他用肯定的语气说,当然。

我听了就很吃醋。

没想到,因我的出现,让你不辞而别,一走就是十六年。

他从来没有怨恨过你。

相反,十六年来,他经常在我面前提起你。

你知道吗,他就像一棵树,每片叶子都写满了有关你的一切。

每当见到我,他就会习惯性地摇动树叶,有关你的信息就像被风刮了一样,飘到了我身上。

他说,和你在一起,他学会了努力写稿件,学会了拍照,学会了怎么和领导搞好关系,学会了怎么处理人际关系,学会怎么深度考虑问题,学会了如何真正理解金钱的价值。

他说,本来他只结交穷哥们,和有钱人躲得远远的,和你在一起后,他说你带着他去接触更多的有钱人,还让他向他们学习。

他说,因为你,他愿意让自己变得更好。

他还说,你是他的引蛋,有了你在,本来他是挺野的一个人,却永远不会跑去别的地方下蛋,永远会乖乖地听命于你。

他哪里知道,他何尝不是我的引蛋呢。

我酸涩地问他,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他却说,你们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他说,每个人都有过一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代雄弼就是那么一个,从小到大的,我所有的秘密和心事都跟他说。后来,两个人渐行渐远,没有再见,或许余生也不会再见。

他说,我和代雄弼之间的友谊多么像一段黯然消逝的爱情,多少年了,我还是会经常想起他,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我无数次想过打一个电话给他,问问他到底过得怎样,但我知道,我其实永远也不会打这么一个电话的。

直到你再次回来,我才知道,事情并不是他说的那样。

你们之间所谓的纯真的友谊其实就是刻骨铭心的爱情。

有一天,我给他打电话,约他出来,是中午吧,大热天的,我发现他的眼睛亮汪汪的,像在水里洗过,脸上则泛着少见的光彩。

那天,我陪着他,我们在大马路上汗流浃背走了两三个小时,他自始自终都很开心,我开始做起了好梦。

在一棵树阴凉处,他却停了下来,鼓起勇气对我说,彬哥,这段时间最好不要来找我,没事尽量不要给我打电话。

我很惊讶,问,为什么?

他淡淡地说不为什么。

我感到很难受。

他离开的时候,我强忍住了盈在眼眶里的湿气。

我爱他,爱的那么纯粹而彻底。

但,我却在这种苦恋中渐渐迷失自我,渐渐产生了一些劣劣的想法。

直到我偷偷跟踪他,看到你们在一起,我才明白了一切。

我眼泪的咸味一下席卷了整个味蕾。

心里像拴了什么东西似的,轻轻一拽就是生硬地疼。

我看见他为你开车门,为你擦额头的汗,乐颠颠给你买花,露出的卑微的恭谦的笑。

在你面前,他忘了骄傲,忘了矜持,忘了自己。

看到他迫不及待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去。

我就更难受了。

你都不知道他在我面前有多么的矜持和严肃。

正经得像我父亲。

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去找他,当面问他是不是喜欢你。

他犹豫了很久,终于承认了。

痛呀,我的心脏有如铁锤铁钉砸向自己在流血般痛楚。

我当时连死的心都有了,猛然把冒着凉气的冷饮泼向他。

我想我是疯了,连很沉的瓶子一同丢到他脸上。

我说,你为什么要骗我,骗了我整整十六年。

十六年来,我一直处于痛苦当中,我恨自己爱上了一个喜欢女人的男人。

可此刻,我的痛苦到了极点。

没想到,这个一直骗我说喜欢女人的男人其实一直喜欢的是男人。

他骗我仅仅是因为他不喜欢我。

更没想到,他为了你,把我们二十多年的情谊全扔了。

就算你最爱的人回来了,就算你想回到他身边,也没必要如此绝情,断绝和我的来往啊。

这让我难以接受。

我突然发现,我只是在他身边打短工的麦客。

什么感情、婚姻、家庭,随着最后一根擎天柱的倒塌,像越走越远的回忆。

而十几年来,我没有了自己,没有了生活的主动权,我的喜怒哀乐全需仰仗对方给予。

这种感觉是如此地令人窒息。

你可以说没看上我,可以说不接受我,可以说你只爱代雄弼一个人,可你为什么要骗我说你只是一时迷失,现在长大了,不好这一口了呢。

你为什么还要在那天晚上故意装出那么难受的样子,让我有煽自己耳光的念头呢?

217

我的生活被彻底搅乱了。

残阳夕照,都说致富不忘桑梓。

没想到,我每天打捞相思的叶片,却总是驶不进爱的港湾。

此时,我又站在旷野的人生道口,绝望了的生活如同铁轨伸向远方,发出锃亮的光,乌黑而沉重的闪烁。

我是多么舍不得他啊。

我从16岁就认识了他,我们在一起有20年了,我们既是兄弟,也是亲人,如果他突然离开了我,我会很疼,我的灵魂也将被抽走。

我很害怕。

确切说是恐惧。

很快,我病倒了,周身烧得烫乎乎的,只会翻着白眼说胡话了。

生病这几天,我意识到,在我的现实世界,没有清流,没有活水,阴雨和污水构造着我生活的液体,它的流通只能制造痛苦、隔离、忧郁。

可能,只有眼泪是洁净的,它又是那样孤单和珍贵。

人就是这样,面对感情,越是得不到就越想,越想就越得不到。

可能,我骨子里就是个占有欲极强的人。

既然我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

于是,我作出一个重大决定,一定要把小兵从你身边抢回来。

非理性的本能冲动与理性的自我控制形成了不可调和的尖锐冲突,使我几乎丧失仅有一点本来就不够坚强的理智。

我明知道此路不通,却止不住脚跟。

于是,在我父亲病危的后期,我假装腿骨折受伤,要他帮忙照顾我父亲。

我父亲对他比对我还好,他也一直把我父亲当亲生父亲看待。

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我知道他不会拒绝,我也知道,时间长了,你迟早会发现他住在我这里。

所以,每次他出去买菜买水果什么的,我都会站在阳台上看,我想看看你会不会哪天突然跟过来。

那天,我真看见你尾随他上楼。

我故意说天热,要小兵别关门留道缝透透气。

我还看见你顺着门缝左顾右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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