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汉朝儒家,从叔孙通到贾谊,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从朝仪上都把皇帝捧得高高的,等到了董仲舒的时候,终于抛出了著名的“三纲”理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重新确立了社会等级秩序 。——咦,经书里有这些话吗?
(八)三纲实系命——黑社会的三纲五常——乞丐何曾有二妻——在哈巴狗的眼里,狼是粗俗可鄙的——《驯狗教程》——“罢黜百家,独尊墨家”,“罢黜百家,独尊阴阳家”——从《论语》中论证出奴隶制的优越性,用《左传》来支持纳粹,甚至从《诗经》里论证出外星人的存在——谄媚的笑资格考试
这里有个问题可要注意:虽然现在一提儒家,很多人立刻就反应出“三纲五常”,可“三纲”之说却不见于“十三经”这类的顶级官学经典。陈独秀当年解释过这个问题:“三纲五常之名词,虽不见于经,而其学说之实质,非起自两汉、唐、宋以后,则不可争之事实也。”陈独秀继而给“三纲”作了个简单明确的说明,择其大意,“君为臣纲”是为忠,“父为子纲”是为孝,“夫为妻纲”是为从,总而言之,其实质就是“片面之义务,不平等之道德,阶级尊卑之制度”,并且是“孔教之根本教义”。
陈独秀分析说,“三纲”的由来在于宗法社会里的礼治,“礼”的意义本来就是要使贵贱有别的。——这话倒是不错,可是,陈独秀那个“孔教之根本教义”的说法可能就有分析过度之嫌。毕竟,宗法社会与专制社会是截然不同的,所以,从“三纲”看出的情景或许是这个样子的:先秦儒家思想中封建宗法社会的痕迹已经随风而逝了。
“三纲五常之名词,虽不见于经”,这独秀这话也不错,可“虽不见于经”,却见于“子”,在《韩非子?忠孝》一篇中,韩非说他曾经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看来“三纲”的苗头的确早就有了。但耐人寻味的是,韩非在这里表现出对“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这一说法的极大热情,说这是“天下之常道”。 ——这倒让人迷惑了,“三纲”之说到底算儒家呀,还是算法家?
无论如何,“三纲”之说在后世的影响实在太大,就连黑社会都搞这一套。——据说郑成功具台湾反清,创立“金台明远堂”,写下一部《金台山实录》,由军师陈近南携入内地,意在组织内地的反清志士。陈近南路上不大顺,遇到清军检查,情急之下就把《金台山实录》扔到海里去了(看来陈近南的武功并不像金庸描写的那样高明啊),后来这书被渔民捞得,后来到了四川人郭永泰的手上,郭永泰仿照这本书另写了一部《江湖海底》,内容是帮会的规章制度和黑话切口之类,由此组织了一个黑社会,这就是名震江湖的“袍哥”。这个传说故事是否真实,我也无从考据,但这本《江湖海底》确实是有的,据说书名里的这个“海底”就是指“从海里捞出来”的意思。
就是这本作为黑社会宪法的《江湖海底》,里边又讲“五常”,又讲“五伦”、“六礼”,很有儒家味道。比如“五伦论”:“今日香堂施一礼,命把五伦说详细:第一君事臣以礼,第二臣事君忠应当的,第三愿子成龙意,第四奉亲如佛依,第五夫妻如宾旅,妻敬夫是应该的,咱们兄弟要体惜,莫把五伦来抛弃。”——这可真是前辈风范啊,如果他们真能言行如一的话,那这样的黑社会或许要比现在一些模范社团还要和谐融洽。^_^
再者,现在虽然没有黑社会了,但这套东西还是很值得那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好好学习的。
看看,“三纲五常”这些东西对黑社会都有影响,对学界的影响自然更大,所以,后儒在注解《春秋》有时候也会把“三纲”说上,比如明代有位季本(徐文长就是他的学生),写过一部《春秋私考》,说春秋时代的开端实在不是个好时候,“三纲”全都乱套了,诸侯各自为政,再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歪理邪说层出不穷,大家听了居然还觉得很顺耳,世人的公道之心泯灭殆尽,这正是孔圣人之所以要作《春秋》的原因啊。 ——季本对孔子之所以作《春秋》的解释倒是历朝历代的主流意见,可他这里却疏忽了,春秋时代哪里有什么“三纲”呢,不过,这种以今判古的作风可绝不止季本一人啊。(——有趣的是,季先生解经如此以纲纪为先,又大辟邪说,没想到后来他这部书却被钱谦益斥为邪说,还说该烧。唉,到底有谁掌握了绝对真理呢? )
等专制的时间慢慢久了,人们这才把忠君思想视为天经地义,所以读先秦文献便总会遇到难解的地方。比如,有人读《孟子》发现不对劲了,就写了首诗来讥讽。这首诗现在依然有些知名度:
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
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前两句是从细节上质疑《孟子》的两则寓言,乍一看很有道理:的确,乞丐哪能有一妻一妾呢?(以今度之,也真说不准。)但这其实怪不得孟子,这是因为诗的作者不了解先秦的写作风格——就好比“小猫钓鱼”的故事是为了说明“做事要持之以恒”这个道理,你不能质疑说小猫不会钓鱼,所以这故事是假的。——清代辨伪大家崔述曾经专题论之,说战国说客都喜欢打比方,孟子亦然,可后人却每每把他们的比方当成实事,采之入书,更有敷衍成篇者。
没有幽默感的读者是很可怕的,他们每每会把作者的寓言、反讽之类的东西当真(我觉得郭沫若就是最冤的一个),从崔述的说法来看,这样的人在古代就有不少。那么,以冷静的眼光看这首诗,前两句质疑自然可以放过不问,至于后两句,分明是在讽刺孟子不忠君——是呀,在孟子生活的时代里,周天子明明还在,孟子不去帮周天子,却在魏国、齐国这些诸侯那里到处游说,想让人家一统天下,这这这,这置周天子于何地呢?孟圣人岂不成了乱臣贼子了么?
可是,真要看看孟子的时代,就知道他这个做法本也没错,人家孟子本来就是不忠君的。不但孟子不忠君,就连孔子也不忠君,因为先秦时代根本就没有后来那种忠君观念。我们这一比较,就能从这首诗里体会到专制时代知识分子的一些心态:奴性已经养成了,扎根到骨子里了,对那些没有奴性的人看不顺眼了。——在哈巴狗的眼里,狼是粗俗可鄙的。
封建社会里那些为数众多的大小贵族们好歹都是自己国家的主人翁,所以在保家卫国的时候那当真是保自己的家、卫自己的国,可当专制时代来临之后,整个国家的一切,从土地到人民,全都变成了帝王的私有财产了,于是,一个老百姓,甚至是一位大臣,他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人而存在了,更不会作为国家的主人翁而存在了,他的身份只相当于地主家的一只鸡、一头牛,或者是一只狗——狗的保家卫国实质上只是替主人保家、替主人卫国,但在主人的一再调教之下,狗或许也会认为保家卫国是自己的天职,甚至还以此为荣,尤其是,当狗知道自己即将为此献出生命的时候居然更加觉得无比的荣耀(这是值得心理学家认真研究的)。而对那些不那么训练有素的狗来说,即便主人换了,自己还是闷头过自己的日子。这些散淡的狗即便从来不去招惹是非,也会成为忠狗们的眼中钉——当忠狗们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的时候,它们很容易会拿自己的标竿来衡量别人,对达不了标的人充满愤怒(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心理现象)。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专制时代的儒家经典在经过专家学者们的连番修正之后,就变成了一部部行之有效的《驯狗教程》。——事实上,只要是专制社会,任何经典都很难免遭遇这样的“修正”。这个时候,如果狗和狗之间发生了打斗,几只坏狗咬死了几只好狗,试问,主人要治这些坏狗以谋杀罪吗?
也许会的,毕竟秩序是要好好维护的,但说实在的,主人对这些小事并不会太放在心上,因为他的狗有很多很多,但是,如果有一只狗对其他的狗说:“弟兄们,听我说,我们原来是狼来着……”主人就该紧张了,马上就会把这只狗抓来治罪。那么,治它个什么罪呢?
一个大圈子终于绕回来了:治它以诽谤罪。看,诽谤确实是一种比杀人放火严重得多的罪行。既然诽谤罪如此严重,自然应该谨慎处理,这个谨慎也许就意味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哪怕仅有一点点诽谤的苗头(“君亲无将”的“将”),也要马上严惩不贷!
有人可能会说:“虽说这是帝王统御术,可到底《公羊传》上写着‘君亲无将’的精神啊,就算它是儒家修正主义吧,可再怎么修正,好歹也是儒家的底子呀。”
——这话有理,但正像前边稍稍提到的那样,并不是儒家提倡什么,社会就响应什么,很多时候事情是恰恰相反的:帝王呼唤什么,儒家(也包括其他家)就提供什么。这正是经济学上的一个基本道理:一般来说,不是供给决定需求,而是需求决定供给;出现了什么样的需求,就会填补过来什么样的供给。
而且,我们要考虑一下皇帝的消费者偏好。
我们可以把皇帝想像成一个大农场主,把国家想像成农场,把人民想像成农场上的牲畜——这可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正如农场和牲畜全都是农场主的私人财产一样,国家和人民也全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农场主想杀鸡就可以杀鸡,而“君要臣死,臣不可不死”,道理都是一样的。
但每个农场主都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共同点是:全都拥有并经营着一家广大的农场,但有的农场主喜欢迅速扩张自己的农场,牲畜死多少都无所谓,只要农场扩张就好;也有的农场主富于爱心,喜欢动物,愿意把动物们照顾得好好的,嗯,虽然该吃的时候还是要杀了吃的;也有的农场主对自己的这份产业并不上心,天天花天酒地,随便农场爱什么样什么样,牲畜们爱活不活,爱死不死……正如托尔斯泰的那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农场也是一样的。皇帝们各有各的偏好,各有各的念头,就算是同一位皇帝,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偏好和不同的念头,而专家学者们要想活得好,就得摸准主子的心。我们就看汉代好了:皇帝想加强皇权的时候,“春秋大一统”学说应运而生;皇帝想削藩了,刚讲过的那个“君亲无将,将而诛焉”就被学者们捧出来了;斩杀诸侯王的时候,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本着“春秋大义”而“专断于外”,惩处了好几千人,这真可谓把汉武帝的心思都给摸透了;皇帝想打匈奴了,就有了“《春秋》九世复仇”;搞妥协的时候,“温柔敦厚,《诗》教也”;想削弱权臣权力的时候,就出来了“《左传》崇君父,卑臣子,强干弱枝”的精神……儒学这时候真可谓“时代呼唤什么,它就应运而生什么”。
这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到底是儒家思想主导着这个时代的社会发展,还是皇权在借着儒家的名义强化专制统治?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说,也许儒家不儒家的并不重要——如果当时没有董仲舒其人,而另有一位墨家大师或者阴阳家大师出现,此公头脑灵活、口才出众,像董仲舒一样地把自己本家的学术理论修正为顺应专制呼声的崭新造型(无论是刻意而为还是适逢其会),汉朝世界因而变成“罢黜百家,独尊墨家”,或者“罢黜百家,独尊阴阳家”等等,其结果也许并不会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有什么本质区别。这时候的学术早已不再有独立思想和自由精神了,无论什么学派被定为官学,样子也许都会变得差不多。
这就是专制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人和人之间越发的彼此相似,学说和学说之间也越来越像是同门。
这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吧,我想,如果是我来存心曲学阿世的话,就凭儒家这几部经典,我有信心从中论证出任何观点。是的,只要你足够用心,就可以不断挑战荒谬的极限,比如从《论语》中论证出奴隶制的优越性,用《左传》来支持纳粹,甚至从《诗经》里论证出外星人的存在……嘿,别说是儒家经典,就算拿一套《安徒生童话》,也一样能够论证无极限。
当然了,我这也只是说说罢了,没这个脸皮真正去做。但我们多看看历史的话,会发现有这个脸皮的人多到超乎想像:皇帝刚刚出台一个什么政策的时候,各个学派、各个宗教团体,不管原本是主张什么的,马上都能从自家的典籍里找出证据来附和皇帝的最新政策。可能会让一些心地淳朴的善男信女难以置信的是:这么做,其实在技术上一点儿也不困难 ,只要你脑袋够尖、脸皮够厚,很容易就做到了。——其实,即便是“正心诚意”地来引申“春秋大义”,又有多少不是引申者自己的主观臆断呢?俞汝言《春秋平议序》说了一句非常精辟的意见:“传经之失不在于浅,而在于深,《春秋》尤甚。” 朱熹也曾经表示过这样一种意见:“圣人心事正大光明,必不如传注家之穿凿。”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语文课归纳中心思想的套路:无论是阿猫阿狗的琐事还是花红柳绿的铺陈,最后都被引申成某某主义、某某主义和某某主义。
这么看来,所谓“春秋大义”,也不知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的“《春秋》”的“大义”呢。
“《春秋》原心定罪”,大司农颜异以“腹诽”首案被汉朝的法律文书记录在册,这个案例警醒大家:千万不能对政策有什么意见,即便心里真有意见,不但嘴不能说,而且嘴角也不能动,对了,眼角眉梢最好全都别动,这世道啊,脸上有一点儿表情都可能闹出杀身之祸,看来,也只有谄媚的笑是最保险的了。
——话是这么说,不错,可这种高难度的技术活儿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于是,在表面之下,谄媚的笑就渐渐变成了官场必备的重要本领,如果那时候市场经济足够发达的,开一个秘密会员制的“‘谄媚的笑’培训班”会是一个非常赚钱的营生,嗯,如果我们本着诚信经商的原则,还可以开办每年一度的“谄媚的笑资格考试”,定出四级和六级的标准,考试合格者发给证书,这也许比举荐贤良方正和科举考试更要实际得多呢。
可惜我这只是空想,但是,那时候虽然没有实质性的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原理却并不仅限于市场经济本身,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适用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如果真货被逼出市场,这就等于向全社会发出了一个市场信号:弄虚作假是低风险、高利润的,而货真价实则只会落得血本无归。这是很多人在市场丛林里已经频繁经历过的事情,而专制体制下的古代官场也是同样的道理。此刻,颜异的腹诽罪变成为了法条中的决事比,这是一个多么响亮的市场信号啊!
——咦,前面不是说过,“春秋大义”可以被任意引申,用来论证任何你想要论证的道理吗?那么,有没有人用这个方法来反对一下腹诽罪呢?到底并非所有人都喜欢说假话呀,尤其说假话的时候还要带着那副“谄媚的笑”。
(九)Don’t Be Evil,真的吗?——《路温舒尚德缓刑书》——文章模板——乌鸦蛋和凤凰蛋——提意见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领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堕落和愚蠢的一面发展——事情总是被“奸臣”搞坏的——“大人栽培”和“小的岂敢”——禅宗和尚的“打机锋”和官员们的“揣摩上意”
前面不是说过,“春秋大义”可以被任意引申,用来论证任何你想要论证的道理吗?那么,有没有人用这个方法来反对一下腹诽罪呢?到底并非所有人都喜欢说假话呀,尤其说假话的时候还要带着那副“谄媚的笑”。
还真有人这么做了。这个人大家可能并不陌生,他这篇文章大家应该也不陌生:
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繇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故桓、文扶微兴坏,尊文武之业,泽加百姓,功润诸侯,虽不及三王,天下归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夫继变化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无嗣,大臣忧戚,焦心合谋,皆以昌邑尊亲,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乱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祸变之故,乃皇天之所以开至圣也。故大将军受命武帝,股肱汉国,披肝胆,决大计,黜亡义,立有德,辅天而行,然后宗庙以安,天下咸宁。
巨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赖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狱乱之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
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偷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大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故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败法乱正,离亲塞道,莫甚乎治狱之吏。此所谓一尚存者也。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汉书?贾邹枚路传》)
《古文观止》从《汉书》里选了一篇《路温舒尚德缓刑书》,这是路温舒在汉宣帝即位初年呈上的一份奏章。路温舒也是要拿儒家经典来做大帽子的,他说:《春秋》很重视即位的一开始,这就像我们买了个崭新的日记本,在写第一页的时候都得工工整整的才行,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路温舒这时候提出了《春秋》“大一统”这个概念,这实在是个过于复杂的概念,我们先把它放一放,容后再说。嗯,路先生接着说:“皇帝您刚刚上岗,拿到了老天爷的聘书,您这时候最该做的就是把上一个王朝的错误给改正过来——哎,如果您觉得我的话不中听,可别埋怨我哦,这可不是我个人的意思,这是老天爷的意思。我的话您可以当成放屁,老天爷的话您还是听听的好。”
路温舒所谓的“上一个王朝”指的就是秦朝。董仲舒当年把儒家搞成了一个大拼盘,吸收了阴阳五行的观念,认为朝代的更替遵循着五行嬗变的规律,所以秦朝作为“上一个王朝”,是和汉朝有着五行生克上的微妙关系的,形成的具体理论比如“五德始终说”等等——这些说法极其复杂,彻底是一笔乱账:别看汉朝人大讲阴阳五行,可从东汉到西汉,这套理论从来就没有定过型,专家们一会儿说相生,一会儿又说相克,一会儿说五行,一会儿说三统,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你说我的不对,我挑你的毛病,大概直到现代社会没人深究这些事了,这套阴阳五行学说才算定型。遥想当年,虽然董仲舒这套说不清、道不明的新儒家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专制统治,但似乎也有一个微妙的好处,那就是:给皇帝找了个婆婆——这位“婆婆”就是老天爷,老天爷经常会用祥瑞和灾难来表达自己对皇帝的意见。臣子们充分利用了这一点,上疏的时候常常打着老天爷的旗号,这也算是一种自我保全之道吧。路温舒现在用的正是这招,咱们再来回顾一下他方才那段“正即位,大一统”的话:
巨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就这么短短两句话,路温舒拉起的大旗就有三面:第一,《春秋》(官方意识形态经典教科书);第二,五德始终或三统说(汉政权合法性的理论基础);第三,老天爷(皇帝的婆婆),顺带着还拍了皇帝的马屁。大家读《古文观止》的时候很容易就把这两句话给忽略过去了,其实这正是我们要认真对待的地方,路温舒只用了这么短的篇幅就给自己戴好了三顶安全帽。——年轻人读古文,都觉得《滕王阁序》、《赤壁赋》才是好文章,岁数大点儿之后就该明白路温舒这样的才是真正的高手。^_^
路温舒把这三点一说,道理清楚明白,那么,把秦政府的失误改正过来应该就是顺理成章的了。细心人可能在这里会发现一个问题:路温舒这会儿可不是汉朝初年啊,而是已经经历过了汉高帝、汉惠帝、汉高后、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汉昭帝、昌邑王,这才到了汉宣帝,你路温舒说什么改正秦政府的失误,难道你的意思是说,经过了汉朝这么多届的统治,到现在还延续着秦政府的失误吗?这可是对汉朝历代先王的大不敬啊!
如果我和路温舒同朝为臣,平日里和他有仇,大可以抓住他文中这个破绽整死他。但我们从前边那三顶安全帽应该就可以推知,路大人精着呢,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呀。
他当然不会犯这种错,他接下来写的是:“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高手啊,刚刚才露了一个小破绽,还没等有心人去抓呢,转眼间就消弭于无形:秦朝有十个重大失误,现在还剩一个。言外之意是:汉朝历代先王劳苦功高,把秦朝十大失误解决掉了九个,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等着陛下您来出手了;而且,您要是放着不管,似乎有愧于先祖吧?
那么,这硕果仅存的一个失误究竟是什么呢?路温舒现在才说:“治狱之吏是也。”
所谓“治狱之吏”,并不是说“管理监狱的干部”,而是“法律工作者”,“狱”字这里大略是指“刑事案件”,这个说法从周代就有了。顺便一提,如果指民事案件的话,那一般就是“讼”。
当文章说到“治狱之吏是也”的时候,我们也该开始擦亮眼睛了:前边那些全是虚的,就算全部删掉也不影响路温舒真正要表达的意思(最开始那一段更虚,只是实在太长了,我就没讲),到现在这句话才算落了实地。但严格来说,这还不算真正地落到实地。路大人这篇文字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咱们汉朝现在的法律太繁琐了,刑罚太重了,判案太没标准了,那些搞法律的人想弄死谁就能弄死谁,而且还是非常合法地陷害人家,法律变成了法律工作者手中的杀人利器,国家可不能这么搞啊!
路温舒针对的是整个汉政府的法律体系,认为这个体系从立法到司法,各个方面全都坏掉了。现在我们再来体会一下他前边说的那个“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看到了吧,为什么我方才说这句话“不算真正地落到实地”,因为路大人只是拿“治狱之吏”做了个引子,乍看上去矛头指向的仅仅是一些负责具体法律工作的基层公务员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再往下看,路温舒细细论述,原来是……
这可真是高手行文啊,一步步、一层层,化骨绵掌一般啊,这就是专制体制逼出来的高妙文章。路大人接着表演他的高妙,抨击早已倒台的秦政府说:
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
大意是:秦朝的时候,勇武之人很拔份,治狱之吏很牛气,可知识分子没地位,高风亮节的人反倒被人看不起,谁敢讲真话就用诽谤的罪名扣死他,谁敢说点儿朝廷的不是就被当成妖言惑众,穿儒服的全下岗了,真话没人敢说,歌功颂德的声音满天飞,不知道底细的还以为秦朝是个太平盛世呢,哪知道火山口就在鲜花底下蠢蠢欲动。这就是秦帝国迅速败亡的原因。
——我们先得质疑一下:路大人说的都是真的么?他不会是为了讨好汉朝皇帝而故意把前朝说得很糟糕吧?连毛主席不是都很称赞秦始皇么?不行,我们得慎重一些,看看其他渠道的资料来验证一下。嗯,正好,这里有秦朝的文献可以参考: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二十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亲巡远方黎民,登兹泰山,周览东极。从臣思夡,本原事业,祗诵功德。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圣志。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后嗣。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
再看另一份:
维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东抚东土,以省卒士。事已大毕,乃临于海。皇帝之功,劝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器械一量,同书文字。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应时动事,是维皇帝。匡饬异俗,陵水经地。忧恤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辟。方伯分职,诸治经易。举错必当,莫不如画。皇帝之明,临察四方。尊卑贵贱,不踰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细大尽力,莫敢怠荒。远迩辟隐,专务肃庄。端直敦忠,事业有常。皇帝之德,存定四极。诛乱除害,兴利致福。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六亲相保,终无寇贼。驩欣奉教,尽知法式。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夡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
这都是秦始皇巡游途中刻在石头上的官方宣传文字,翻译过来就是:皇帝圣明,天下太平,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民群众衷心拥护英明的皇帝。都是托了皇帝的福,老百姓才有现在的好日子过。吃水不忘挖井人,大家都应该感恩戴德……
——完了吗?
——完了。
有人可能会问:“人家这么长、这么精心堆砌的华丽文字你怎么这么随随便便就翻译出来了呢?”其实呢,这种歌功颂德的官样文章从秦始皇时代直到近代,基本上都是那一套,如果摘去文中的人名和极个别的具体事件,你根本分不清这到底是秦朝的、汉朝的,还是宋元明清的。听说那时候就有人开盈利性网站,弄几个文章模板,哪位老爷的秘书想弄篇什么稿子的时候,买一篇模板,把时间、地点、关键词简单一改就能用得上了。咱们作为读者,一个懒而有效的办法是:只要遇到史料里的这种文章,不管它有几千几万字,在脑子里马上替换成“歌功颂德”这四个字就足够了,这可以大大加快读书速度。
——当然,也可以多用几个字,翻译成比较文雅的式样,比如用七言绝句体:“江安淮晏海澄波,共唱梁州乐世歌。座客善讴君莫讶,主人端要和声多。”(借用陈寅恪前辈的《闻歌》)
如果秦始皇时代的那些官方文件属实的话,秦帝国显然就是一个人间天堂,那么,路温舒的所有指控也就都是毫无道理的了。但路温舒是汉朝人,而只有立足于后朝才可以安全地批评前朝。于是,在路温舒的文章中,秦始皇那些美丽的石刻无一不被砸得粉碎,人间天堂眨眼间变成了人间地狱,秦朝的苛政乱法在路温舒的笔下呈现出一副令人毛骨悚然的狰狞面目。
但是,在明眼人看来,正如汉政府官样文章中的灿烂辉煌和秦政府的美丽石刻无甚差别一样,路温舒此刻批评的苛政乱法如果把“秦朝”两字换成“本朝”,同样是言之成理、证据确凿的。——这再一次体现了路温舒作为一个政治人(我特意没有用“政客”这个词)的高明之处。
现在考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路温舒的政敌,你现在能想到什么办法来陷害他吗?
要注意游戏规则哦,买凶杀人那可不算,太不艺术了!
想到了没有?冠冕堂皇的办法就是把路温舒这篇奏疏里所批评的秦朝的那些苛政乱法一一对应到本朝的现实例子,然后弹劾路大人“借古非今”,构成诽谤罪。
腹诽都得判死刑,落实到字面上的诽谤还不得夷三族、具五刑,外加割喉啊!
——看到了吧,以路大人如此高明的太极推手功夫,如果存心想陷害他还是可以找到他的破绽的,所以呢,切不可以为功夫高了就能艺高人胆大,“莫得罪小人”这句话无论什么时候都得牢记在心。路大人如果得罪了我这个小人,嘿嘿,后果堪忧哦!
而且,这事如果换在秦朝,我陷害起路大人来可以更加冠冕堂皇。秦朝的法律明确规定“以古非今者族”,这里的“族”就是“灭族”的意思,这条是留给路大人的,法律紧接着还规定了“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这就是说,如果我知道了路大人“以古非今”却不去举报他,我也得被灭族。看,不是我不仗义哦,为了保全家族,也只好挥泪举报了。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我得承认,路大人比我高明多了。我好容易才在他的文章找到了一处破绽,可仅仅奸笑了不到三声,却突然发现:他居然在下文里很快就把这个破绽给补上了?!
我不是想以诽谤罪来弹劾路温舒吗,可路温舒接着写道: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
这段文字非常漂亮,翻译过来就是:我听说,如果不去毁掉乌鸦蛋和老鹰蛋,那么凤凰就会飞来了;如果犯了诽谤罪的人不会被杀,那就会有人向国君出好点子了。古人说:“高山大泽里藏着毒蛇猛兽,大江大河里也常有些脏东西,就连美玉都有瑕疵,所以,国君挨点儿骂不算什么。”希望陛下废除诽谤罪这个罪名,以此来让天下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当年秦朝的十大失误迄今就这一条还没改过来,就等您一句话了。咱们不搞秦朝那一套,要学就学周文王、周武王这样的圣王,治国要以德为主,以法为辅,刑罚轻一些,别搞刑讯逼供。如果这样的话,用不了多久就天下太平了。汉朝万岁万万岁!
路温舒在此提出了一个非常前卫的思想:言论,即便当真是胡说八道,即便当真是诽谤朝政,发言的人也是不应该被定罪的,因为只有在宽松的言论环境下,真知灼见才有露面的机会。路温舒用的比喻很有意思,言下之意是:鸟蛋长得都差不多,你要嫌乌鸦蛋不好,给它砸了,可你敢说你砸的就一定是乌鸦蛋而不是凤凰蛋么?凤凰看到乌鸦蛋的悲惨遭遇,难道还敢轻易飞过来下蛋么?咱们想想国外的例子:哥白尼,伽利略,当初不都是被当成乌鸦蛋给砸碎了么,很久以后人们才发现他们错砸了凤凰的金蛋。
路温舒的这个观点实在太前卫了,以至于必然遭到许多人的激烈反对。比如,反对者会说:“如果不砸碎那些乌鸦蛋和老鹰蛋,这些坏蛋肯定很快就被下得到处都是!”
嗯,这么说并非没有道理,那么,如果我们既不愿放弃凤凰的金蛋,又坚持要砸碎所有的乌鸦蛋和老鹰蛋,有什么切实可行的好办法没有?
——通常会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最常见的,这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呵呵,别以为“第二十二条军规”只是小说家言。举个例子好了:宋神宗驾崩,年幼的宋哲宗即位,太皇太后垂帘听政,这个时候,众望所归的司马光重出江湖了。太皇太后问:“现在最要紧的是做什么呀?快给我们拿个主意!”司马光的回答是三个字:“开言路”——看上去正是路温舒的希望吧?司马光这一说,大臣们还真就准备着开言路了,可开是开,总得有个规矩吧,于是,大臣们设计了六条规矩:第一,凡是暗中有什么打算的;第二,凡是狗拿耗子的;第三,凡是发表煽动性言论以动摇国本的;第四,凡是迎合业已实行之法令的;第五,凡是想迷惑领导以图升迁的;第六,凡是蛊惑老百姓的,以上这六种情况,谁要是在开言路之后不小心犯上任何一条,一定严惩不贷!
这招很厉害吧?对了,其中第四条单摆浮搁地看不容易看懂,实际上这是针对王安石的,规则的设计者特意告诉大家:不能为王安石的政策说好话。这就叫做:言论有自由,意见有导向,朝廷有政策,头顶有钢刀。
还好,太皇太后把这六条意见拿给了司马光看,司马光说:“这哪是征求意见呀,这不成了拒绝意见了么!但凡是个提意见的,这六条里边至少也要犯上一条。”——六条意见于是撤销,提意见的人很快便数以千计。
关于广开言路的六条政策,虽然在司马光这里暂时失效,但在两千年的专制时代里,它是无处不在的,可以说,有专制的地方就有这六条政策,它是如此的冠冕堂皇,以至于它所规定的竟然完全是正确的。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老诗人弥尔顿的讽刺:“有时在一篇标题页上就可以发现五条出版许可令……于是他们便如法炮制地制定了那些气派十足的出版许可令,把我们弄得晕头转向。”(弥尔顿《论出版自由》)
这是一个古老的、普世性的问题,两千年前就呼声不绝,却直到现代社会才得以解决,个中原因是: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具备一个大前提——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毛泽东《为民主和自由而斗争》(收录于《毛泽东选集》第一卷)说得最是精彩:“中国必须立即开始实行下列两方面的民主改革。第一方面,将政治制度上国民党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这方面,应从改变国民大会的选举和召集上违反民主的办法,实行民主的选举和保证大会的自由开会做起,直到制定真正的民主宪法,召集真正的民主国会,选举真正的民主政府,执行真正的民主政策为止。……第二方面,是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看,这“六条政策”的废除是多么晚近的事情啊。
但这六条政策也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发:如果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对历史上的某个政府作个大致的了解,只要看它的言论禁忌就可以了。因为一般来说,之所以需要设定禁忌,是因为有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害怕曝光,所以禁忌越多,自然就说明见不得人的东西越多。
但遗憾的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在历史上从来都不罕见,所以,“六条政策”式的高明手段往往就是对路温舒问题的第一种解决办法:凤凰蛋和乌鸦蛋都欢迎,但是,只有凤凰下的乌鸦蛋才在被接纳之列,违规者将予以严惩!——而相应的,很多人也逐渐学会应该怎么说话了,“因为专制时代言论不自由,人民发明了一种隐喻法,于字里行间表现意思,称曰‘奴隶的言语’。”(周作人语)
有一点是很值得留心的:整个历史上,路温舒和司马光这样的举动并不多见,而“六条意见”的提出者和执行者却永远多如过江之鲫。这难免让人起疑:“这世上哪来的这么多无耻之徒?”——问题或者可以这样来说:“为什么全世界的无耻之徒有一多半都跑去做这一行了?”
答案照例还是:“制度使然。”这就是北岛曾经以诗的语言做出的结论:“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是呀,在专制制度之下,数不清的无耻工作并不会因为其无耻就没人来做,于是,“由于有些需要做的工作本身就是坏的,是所有受到传统道德教育的人所不愿做的,因而愿意做坏事就成为升官得势的门径”。(哈耶克语) “六条意见”这类审查性质的工作无疑也是“所有受到传统道德教育的人所不愿做的”工作之一。但是,事情也并非全然如此,有些时候,一些分不清到底是可喜的还是可笑的变化就会悄然出现:“不久,就连那些审查官本身也不可靠了。由于受到排斥和嘲弄,他们失去了使命感和对自身工作的自豪感。当‘检察官’成了一种可耻的称呼时,这种职业只能吸引最平庸者……”(科塞语)
好啦,以上就是路温舒“下蛋问题”的第一个解决方法。至于第二个解决方法,其风格是非常儒家的——许多时代里儒者们都会这样说:“只要上有明主,下有清官,事情这不就结了!”
这倒是,上有太皇太后,下有司马光,事情这不就结了!
可是,我们如果再追问一句:“那,除了撞大运之外,怎么才能让‘上有明主,下有清官’呢?”
这也不难(至少说起来不难),儒家的标准答案是:“皇帝先要做到‘正心诚意’,只要上梁正了,下梁就不会歪。”
宋代理学祖师爷程颐在绍兴八年得到追赠的时候,制词里就很赞扬他“自得于‘正心诚意’之妙”——严格来说,“正心诚意”这个标准答案应该说是宋代理学家的标准答案,二程啦、朱熹啦,都是很主张这一套的。当然,这倒不是他们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早在孔孟那里就有渊源的。
可是,这总让人心里不太踏实:这个答案真的管用吗?
是呀,这个答案真的管用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先哲们都斩钉截铁地给出过回答。——哈耶克的认真精神可以让我偷懒一下,他在《自由秩序原理》的一处注释里罗列了很多答案出来:
谴责权力为罪魁祸首正如政治思想本身一样地古老久远。希罗多德就曾让奥塔尼斯在他的关于民主的著名演讲里说:“即使将所有男人当中最优秀的那些安排在这个职位上,它大概都会改变他习惯的思维方式。”
弥尔顿:“长期持续的权力可能会使最诚实、最正直的人腐败堕落。”
孟德斯鸠:“从来都是这样的,每一个当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他会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碰到障碍为止。”
康德:“拥有权力不可避免地会破坏理智的自由判断。”
伯克:“在历史记载中,许多最大的专制暴君都是以最合理的方式开始其统治的。然而,事实真相是,这种邪恶的权力既腐蚀了人心,又毁灭了良知。”
亚当斯:“权力如果不受限制,并且失衡,它就总是会被滥用。”以及“绝对的权力将毫无区别地使暴君们、君主们、贵族们以及民主主义者们、雅各宾党人、无套裤汉陶醉着迷。”
麦迪逊:“世人手中的一切权力均容易被滥用。”以及“权力无论存在于何处,均或多或少地容易被滥用。”
阿克顿:“权力导致腐败,而绝对的权力绝对地产生腐败。”(熊逸按:这句话在国内以另一种更加响亮的翻译而广为人知:“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看看吧,这么多前辈高人,似乎都是一个论调哦,但这样的说法很不符合我们传统的儒家精神。还好,哈耶克的这个大费周章的注释当中还有一个压箱底的名句,这是罗特克在《绝对主义》一文里说的:“在毫无限制的独裁权力中,存在着一种可怕的恶意诱惑,只有最高尚无私的人才能抵制住这种诱惑。”——这才是我们儒家式的答案:独裁也好,极权也罢,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在伟大领袖的无私胸怀里,权力只能是他造福人民的一个手段,他的权力越大,人民的福祉也就越高,正如最近广泛流传的《劳动新闻》报道金正日同志的那句感人万分的名言:“我现在肩负着党和国家的大小诸事,如果我休息一会儿,祖国前进的步伐就会放慢一步,一想到这个事实,想休息也休息不了。”——每次想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热泪盈眶,今生若能踏上那片神圣的土地,我一定要给自己置办一身体面的西装以示敬意。好啦,回过头再来想想:路温舒如果赶上这样一位伟大的统帅,根本就用不着去操心什么凤凰蛋和乌鸦蛋,因为在伟大统帅的光辉感召之下,就连乌鸦蛋也会被感化成凤凰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