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老子》的另外一节,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在通行本是第二十五章:.2
许地山这个名字大家想必都不陌生,小学语文课本收录过他的一篇《落花生》,只是很多人不知道他还是一位道教研究领域的专家,正如很多人也不知道同一个时代里以散文名世的朱自清更是一位古典文学研究的专家。许地山研究道教发展史,认为从《淮南子》可以看出先秦时期的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在汉朝初年已经被道家思想吸纳进去了 ——这里有两点很值得我们注意,一是阴阳和五行原本各自都是独立的体系,和《周易》更没关系,现在大家一提起这些东西来总以为它们是一回事,这是一个误解(详见《周易江湖》);二是《淮南子》的时代基本上也就是董仲舒的时代,而前文已经讲过,董仲舒鼓吹的那套“儒家思想”不也多出来不少阴阳五行吗,不也把圣人的一部《春秋》归结为阴阳五行祥瑞灾异云云吗?这不是给我们后代人添乱么,到底谁是儒家、谁是道家呀?
——这个问题我们暂不深论,先来着重看看《淮南子》的“道应训”。
“道应训”彻头彻尾是个古代版本的“小故事,大道理”,就差没配上Flash了。小故事一共有好几十个,绝大多数都被用来阐明《老子》的名言。饶有启发意义的是,这些被渲染出来的《老子》名言和今天通行本的《老子》内容相差无几,这部分地说明了《老子》一书在汉朝初年已经基本定型了。另外,清代魏源(就是写《海国图志》的那位)曾对《淮南子》所引的这部分《老子》做过很高的评价,说:“其五千言章句,以河上公所分及傅奕古本为最疵,而《淮南》所引为最善。” 魏源还有另一层意思,这就容后再讲了。
我们先来看看古代的小故事吧,感受一下《淮南子》想要告诉我们的大道理。(故事太多了,我只挑选一部分来讲。)
1.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惠子为惠王为国法,已成而示诸先生,先生皆善之。
奏之惠王,惠王其说之,以示翟煎,曰:“善!”
惠王曰:“善,可行乎?”
翟煎曰:“不可。”
惠王曰:“善而不可行,何也?”
翟煎对曰:“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岂无郑卫激楚之音哉?然而不用者,不若此其宜也。治国有礼,不在文辩。”
故老子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此之谓也。
故事的一开始出现了两个人:惠子和惠王,看上去像是哥儿俩,至少也是同宗,但是,这二位绝没有一点儿沾亲带故。
惠子就是惠施,此人学问极高,也很好学,他在出门的时候总是从者如云,车队里夹着好几辆专车,车上满满的全都是书——“学富五车”这个成语就是从这儿来的。不过话说回来,那个年代统共也没多少书,还都是竹简,只见体积不见字数,凭良心说,惠施读的书未必就比我多呀,他那五车书,论内容未必及得上现代小学生的一个大书包。但问题在于,读书的多与少是要和同代人去比较的,唉,这就是我的悲哀。^_^
惠施的知名还因为他是庄子的朋友,《庄子?秋水篇》说这两位“游于壕梁之上”,辩论那个名播后世的“鱼之乐”的问题。当然了,惠施并不是整天都这么无聊,此时他正被惠王重金礼聘来作高管,而这位惠王,就是《孟子》一开篇“孟子见梁惠王”的那位梁惠王,他的故事详见《孟子他说》。
天下文章一大抄,现在我们要说的这个故事并非《淮南子》编辑部的原创(后面的故事也是),而是取自《吕氏春秋》的“淫辞篇”,稍作改编而已——捎带说一声,恐怕有些心术不正的家伙一看见“淫辞篇”这个题目就急着去买《吕氏春秋》了,其实原本这个“淫”字是“过分”的意思,比如“淫雨霏霏”,是说雨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和色情并无任何关系。前些年我还曾见过一本用心良苦的书,书名大概叫做《中国古代奇技淫巧》,乍一看以为是讲古代房中术的,很惹眼,其实是讲古代科技的,而书名说的一点儿都没错,科技在中国古代确实一向被贬低为奇技淫巧。好了,不扯远了,回到我们这个寓意深刻的小故事来,故事说的是,梁惠王请来外国专家惠施为自己的国家主持立法工作,惠施不负所托,编出了一部国家大典。这样大的一件事,总得开个听证会讨论一下,于是,魏国贵族长老们齐聚一堂,一起鉴定惠施这位外国专家的工作成果。
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首先发言:“我同意,我同意涨价方案。”
另一位元老马上随声附和:“涨是一定要涨的,我们要讨论的只是个涨多涨少的问题。”
四下马上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
突然,有个嘶哑的声音说:“我不同意涨价!”
所有的眼睛一起盯了过去,方才说话那人咳了一声:“其实呢,我也是赞成涨价的,只是,只是,如果大家都举手赞成,那不就显得不够民主么!”
一点点小尘埃就这么迅速落定了,最后,主持人欣慰地点了点头:“大家的意见又这么一致啊,呵呵,决议通过,明天正式涨价!”
又是一片热烈的掌声。
这,是怎么回事呀?
而且,惠施呢?
——惠施被晾在当中,愣住了……过了好半晌,眼看着大家就要离席而去了,这才弱弱地问了一句:“涨什么价哎?咱们不要要论证我的立法工作么?”
一片死寂,过了约么半分钟的工夫,大家这才一个个缓过神来:“哦,对了,对了,不是调价听证会,是讨论立法问题,呵呵。”“是呀是呀,听证会听得都成习惯了,一时还真没反应过来,惠先生别介意哦!”
惠施苦笑了一下,定了定神,向大家展示起了自己的工作成果……
惠施的才干是勿庸置疑的,别忘了,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学富五车啊。于是,只见贵族长老们交头接耳,无不对这部法典挑起大指。
会议结果被上报给了梁惠王,梁惠王大喜过望,把惠施法典派给一位叫翟煎的重臣去看。翟煎看过之后,点点头,也叹了一个“好”字。
梁惠王更是高兴,问道:“那咱们这就开始实行吧?”
翟煎这时候却摇了摇头:“实行不得。”
梁惠王被搞糊涂了:“你不是说这东西好么,既然好,怎么又实行不得呢?”
翟煎答道:“意大利歌剧好不好?当然好!可纤夫们拉纤的时候有唱《图兰朵》选段的么?——大家都是一起“哼哧”、“哼哧”地喊号子。劳动号子当然远不如《图兰朵》好听,可《图兰朵》再怎么好听也用不到拉纤的时候啊!治国也是一个道理,靠的是‘礼’,而不是漂亮的条文。”
——小故事讲完了,该讲大道理了:所以《老子》才说“法律越严,盗贼越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就是这个道理啊!
最后这句《老子》的大道理看来是《老子》的非常基础性的思想,在简本里也有这句,字句上稍有出入,是“法物滋彰,而盗贼多有”,意思是没什么差别的。——在那个古老的年代里,这或许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塔西陀也曾在地球那边感叹着“国家越糟,法律越密”。
但是,这个道理,和我们现代人的意识却很不合拍了,我们只听说要加强法制化建设,翟煎要是换在现在到论坛上发言去,能被拍砖都算幸运了,最大的可能是:根本没人理他,因为他这个意见实在太荒谬了。
《淮南子》在这里给我们展示的是:治国靠的是“礼”,而不是“法”,而这个“礼”又着重在于礼治的核心精神,而不是具体的、条文化的形式——这就好像张三丰在武当山上教给张无忌太极拳那样,让张无忌只去把握太极拳的精髓原理,而忘记所有的具体招式,其中奥妙大概在于:世界是变化的,敌人是变化的,变化是无限的,而招式却是有限的,任何一个固定的招式哪怕再怎么厉害也总有它应付不到的地方,而只有把握住核心原理,随着外界的、敌人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这些“相应的变化”虽然并没有被记载于拳谱之上,却丝毫也不违背拳理,无论外界再怎么变化,无论敌人再怎么变化,我都有相应的解决之道。
呵呵,我可不是要砸各位太极拳老师的饭碗,罪魁祸首是金庸,不是我哎。
翟煎看来就是张三丰一派的,觉得治国之道,在于得“意”而忘“形”,他之所以认为惠施的辛苦劳动全是白费力气,因为在他的眼里,惠施玩的那套全都是“形”,或者说,全都是太极拳的一个个具体招式,而这些具体招式哪怕数量再多,也远远多不过千变万化的社会现实。——有趣的是,罗尔斯的老对头诺齐克在分析国家之产生的时候也说过这个道理:在一个自然状态中,人们理解的自然法不可能为每一种偶然情况都提供恰当的解决办法,从世故人情来看,冲突的双方往往都觉得自己占理,都觉得自己吃了亏,如果这样下去的话,冤冤相报将永无止境,这或许是无论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情况,于是……诺齐克从中论证出他的经典概念“最弱意义的国家”,其具体意义暂不展开阐释,但大体来说,这样一个“最弱意义的国家”已经近乎于无为之治了。(十足的无为之治就是无政府主义了。我们再由此稍稍想一个小小的问题:国家是否原本只是,或者说原本应该只是,人们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创造的一件工具?对,仅仅是一个“工具”?)
即便是“最弱意义的国家”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对纠纷的仲裁能力,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种仲裁需不需要板上钉钉式的条文依据呢?
可是,这难道也是一个问题吗?即便在我们现代,法律不都是数不清的条文么?
——先要澄清一下:惠施这里的“立法”未必就是狭义的“制定法律”,而很可能是说设计治国的方针大计,我们现在只来个管中窥豹,单说法律这一项。
如果这样来说的话,的确,即便我们现代,法律仍然是数不清的条文,规定了这种违法怎么判、那种违法怎么判,可是,世界在变化,立法经常会显得滞后,总有一些聪明人熟读法律,找出空子,想办法走在法律的前边。这样的例子可不少哦,在法律的空白处下手,那可几乎就是堂堂正正地为非作歹呀。
翟煎顾虑的正是这种情况,而他的解决之道就是把握核心精神,放弃具体的条文规范。翟煎的这个想法和董仲舒的“《春秋》决狱”精神大有相似之处,董老一部《春秋》在手——具体说是一部《春秋经》加一部《公羊传》——天下事便没有不能判的。但是,董仲舒和翟煎之间仍有一个本质上的区别,那就是:董仲舒所依据的太极拳理是圣人所制之“法”,而翟煎的太极拳理则是故事里并没有详细交代的“礼”。如果我们把翟煎的“礼”约略看作礼治的话,这倒让人有点儿糊涂了:怎么儒家大师董仲舒却搞起法来,而黄老一派的《淮南子》却提倡礼治?
如果我们再联系一下前文讲过的一些内容,礼是从习俗当中产生出来的,基本上说,礼治的精神和人们普遍的风俗习惯、道德信条是相一致的,那么,单从法律意义上说,这位翟煎倒很前卫了?我们设想一下,假如我和张无忌决斗,失手把他打死了,这案子拿到官方审理,嗯,在标准的大陆法系的法庭上,我的命运就取决于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比如《刑法典》规定:“决斗伤人致死者,视情节轻重,判处一分钟以上、三分钟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规定清楚明白,我老老实实地服刑也就是了,如果我足够财大势大,不难把牢狱生活变成五星级宾馆里的度假。当然,如果换到董仲舒的《春秋》法庭,我就有一些宝贵的机会了——我可以向董老证明:张无忌是炎黄子孙,而我的祖先是蚩尤,当初蚩尤是被炎帝、黄帝联合起来杀死的,这事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千年,但经书上有详细记载,那可是圣人给作的证哦。嘿,我这个蚩尤子孙对杀祖之仇念念不忘,所以约张无忌公开决斗,以小熊飞刀破了乾坤大挪移,杀了张无忌,这,这有什么不对吗?
董仲舒一听:嗯,这个熊逸说的倒也在理,血亲复仇是“春秋大义”郑重褒奖的,《公羊传》里表彰过齐襄公灭掉纪国的事情——齐襄公为九世先祖复仇,仇恨都隔了九代人了依然不减,复仇这是对了,熊逸在他的《春秋大义》里开篇没多久就写过这段故事。好吧,根据《春秋》齐襄公九世复仇的精神,宣判熊逸无罪释放!
听起来很动人哦,可是,如果董仲舒存心跟我为难,我可就没这么好的收场了。《春秋繁露?王道》有一句“内诸夏而外夷狄”,这是一条经典的“春秋大义”,如果本着这一条,我的祖先蚩尤属于“夷狄”,被杀那是活该。呵呵,我命休矣……
可我不死心,努力从经典当中给自己找辩护,正如前文一再说明过的,只要你足够用心,什么理由都是找得出来。这个辩护理由在前文的一处注释里已经出现过了,那就是雍正皇帝在《大义觉迷录》里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盛德乎。”看看,大舜和周文王这两位儒家极力推崇的圣人原本不也都是“夷狄”么? 看来我又死不了啦!
可也不能高兴得太早,既然“只要你足够用心,什么理由都是找得出来”,这可是一把双刃剑,董仲舒如果存心跟我过不去,而经典的最终解释权又掌握在他的手里的话,那我是无论如何也难逃这一劫的,除非他的脑瓜实在不够灵光。
在翟煎的法庭上,本案结果可能又是另外的样子,嗯,这有好几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翟煎组织了一个陪审团,当然,陪审团的成员至少也应该具有“士”的身份,且不管审理程序是否公正、公开,但对我的判决是要陪审团来举手的。陪审团的成员们代表了当时当地的普遍道德观念,如果决斗在那时候是个正常现象,是有了争端的人们解决争端的一个正当渠道的话(正如在古老的欧洲那样),陪审团应该会认定我是无罪的;但是,这事如果发生在二十一世纪,人们的普遍风俗习惯和道德标准都已经有了变化了,我的下场看来也就不会太妙了。
翟煎法庭的第二种可能是:没有陪审团,只是由负责处理这类事情的某位官员依照当时的“礼”,主要也就是当时的风俗习惯,来给我判案。虽然这也算有一定的标准,可运用之妙,存乎法官之一心,他要是早晨才跟老婆吵完架,很可能就会给我重判,这多少是件没谱的事。
无论怎么说吧,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老子》的这句“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与其说是提出了一个政治方针,毋宁说是指出了一种社会现实,这就越发让人生疑:法令明明是惩治犯罪的,法令越严明,对犯罪的打击也就越重,社会也就越是安定。如果抛开古老的礼法之争的意义不谈的话,难道法律和盗贼当真是成反比的么?
我们不说小盗,先说大盗,我在《孟子他说》里有一章详细分析了朱元璋搞的重拳反腐,连剥人皮的手段都用上了,惩治不可谓不严厉;再从他杀掉的腐败分子来看,不仅数量惊人,而且,杀官员杀过宰相,杀亲人杀过女婿,执法不可谓不铁面。但是,效果呢?
有一句话是我们绝不陌生的:“治乱世需用重典”,但人们观察到的现实世界的运作却往往并不足以证明这句经典格言的恰当,甚至还对它构成了种种绝妙的反讽。是呀,老子遇到的问题是无论古今中外都曾经遇到的问题,但问题的解决是否真像《老子》或者《淮南子》告诉我们的那样吗?
无数个聪明的脑瓜在思索着问题的症结何在,仅仅在十几年前,仍然有人不懈地纠缠着这个问题。美国心理学家汤姆?泰勒主持了一次大规模的电话调查,调查结果对我们是有一些启发意义的:重拳也好,严打也好,并不能让人们提起多大的守法意识,而真正起作用的是程序正义,是人们相信这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是公平的,违法的结果是可以预期的,司法的整个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如果我们反过来思考这个问题:只要立法和司法过程是由权力所有者一手控制的,只要案件的调查审理完全是黑箱操作的,哪怕重拳再重、严打再严,照样还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多少人呼吁过对犯罪分子要加重量刑,但泰勒的研究结果却提示我们:即便把朱元璋那套“剥皮实草”的恐怖手段照搬到现代舞台,一样无济于事——甚至还会有更加可怕的后果:良民也难免会被黑箱装了进去,随即便在没有公开和公正的审判里被“罪有应得”地“剥皮实草”。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方孝孺那位清正廉明的老爹就是在朱元璋的黑箱反腐中被当作腐败分子处理的。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鲁迅曾经哀叹过的国民的麻木。麻木该怎样“唤醒”,这是一鲁迅关心的问题,我现在关心的是:麻木是怎么“形成”的?试想一下,如果社会到处都是黑箱,随处可见的都是冤无处申、苦无处诉、正义无法申张,就连爸爸教育儿子都常常说些什么“退一步海阔天空”之类的美德格言——当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心头念两句“退一步海阔天空”几乎成了草民百姓惟一的补救办法,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不麻木便只有痛苦,乃至痛死。当老百姓对不公正已经习以为常的时候,重典与否对他们又有多大的影响呢,反正都是权力者在黑箱里玩玩技术罢了。
中国历来有着把法律秘而不宣的传统,春秋时期郑国的政治家子产做过一件极著名的事情:铸刑鼎,也就是把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向大家公开展示。这个做法让郑国的保守派人士非常不安,认为子产这是破坏了游戏规则,人们会从此不再畏惧法律,还会精研条文,想方设法去钻法律的空子。叔向为此给子产写信,其中说到夏朝制订《禹刑》、商朝制订《汤刑》、周朝制订《九刑》,这三部刑法都是产生于国家衰败的时代。 ——咦,这不正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意思么?
保守派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子产的法律公开化会使得对法律的解释不再垄断在少数人的手里,他们也很难再“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即便我们所能设想到的子产改革的最好成果——大家通过认真研读法规,从此谁也不犯法了——这对原本的法律解释权的垄断者们来说也未必是件好事,因为没有了违法的人,垄断者们的权力也就没有寻租空间了,换句话说,他们的权力不再值钱了。这可不是件好事呀,不值钱的权力还有什么意思呢?
在子产之后,争取使权力的含金量缩水的努力依然存在,虽然只是杯水车薪。汉宣帝时期,有个叫郑昌的官员在上疏中点明了法制的这层意义:“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就,奸吏无所弄法。” 郑昌觉得这才是“正本”的办法,使法律公开化,使法律没有随意性,老百姓就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法律系统的官吏们也就没机会肆意地玩弄法律了。
郑昌或许没有想到的是,仅有法律条文的公开化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查案过程是可以肆无忌惮的,如果判案过程是可以关起门来放狗的,他所担心的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
我们很容易就可以设想一个虽然有了公开的法律条文,虽然使用重典,却没有程序正义的地方:俗话都说:“管天管地,不管拉屎放屁”,我们假定这个虚拟的“不理想国”有一条禁止放屁的法律,如果有谁被发现放了屁,经审判后会被处以三至三十年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依据该屁的音量和浓度而定。
这是一个足够荒谬的法律,除了显而易见的影响之外,还深深改变了人们的饮食习惯——黄豆一下子就变成了不受欢迎的食品。但是,如果在程序上是公正的,违法的结果是可以预期的,人们总还有防范的办法——如果你知道在公众场合放了一个音量为20分贝、粪臭素含量为15%的屁,你将被处以十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你就会:第一,一发现要放屁的苗头就尽量憋着;第二,要放屁的时候赶紧去找个没人的场合偷偷解决,对了,还要小心别被秘密警察发现。而一旦你真的胆敢以身试法,在公众场合放了屁,你也清楚地知道,你这个音量为20分贝、粪臭素含量为15%的屁必将给你带来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不会更长,也不会更短。所以,这样的法律虽然足够荒谬,却远非可怕。
可怕的法律是没有标准的法律,比如,你放屁可能被抓,不放屁同样可能被抓,被抓了之后可能被判一两年的有期徒刑,也可能会被满门抄斩,违法的后果是完全不可预期的。那么,在这样一个地方,除非是掌握权力的人,谁能够不生活得胆战心惊呢?
是呀,如果有正当的法律程序,即便连放屁都算违法,这样一个社会的可怕程度也远不如那些纸面上全是良法、操作上却全是黑箱的地方。
——伯林谈论霍布斯的时候,对这位《利维坦》的作者并没有报以多大的兴趣,但他承认:霍布斯虽然鼓吹强权国家,鼓吹强力手段,但是,“霍布斯所设想的法律是,如果你服从,你就能生存,斯大林所需要的法律是,不管你服不服从,你都会被处罚,总之,你没有安全保障,违法或守法都有可能受到处罚。”
在这样的世界里,走人情的能力对一个人来说就显得尤其重要了,而慢慢的,应该也不再有什么人依然相信“治乱世需用重典”这句古老的格言了。——但是,但是但是但是,只关注“重典”而不关注程序这未必就是错的,在这个价值判断上,关键是看你的屁股坐在哪里。这很简单呀,我们可以联想到《吕氏春秋》里的一则小故事,或许能进一步给我们一些启发:
英明的宋康王最近对一个问题总也想不通,就问大臣唐鞅:“我杀人杀得手都酸了,可大臣们却越来越不怕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唐鞅回答说:“这道理很简单,大家不怕您,因为您杀的都是坏人,所以好人当然不会担心被杀。”(这部分地意味着法律是公开的,违法的结果是可以预期的。)
唐鞅接着给出了个主意:“您要想让大家都怕您,这也容易,不分好人、坏人,胡乱开刀就行!”
没过多久,唐鞅就被宋康王杀了……
一则小故事牵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宋康王的事情就先告一段落吧,让我们再来想像一下:如果是在程序正义前提之下的“法令滋彰”,还会不会导致“盗贼多有”这个结果呢?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去问问老子本人:“你既然说了‘法令滋彰,盗贼多有’,那你能不能再给出个主意,怎么着才能让‘盗贼无有’呀?你别只知道整天写书批评政府,要是换你来搞,说不定还不如现在呢!”
老子“嘿嘿”一笑:“你听没听说过这样的道理:你进饭馆吃饭,嫌菜做得难吃,厨师气势汹汹地拎着菜刀出来说:‘有本事你自己做,做得比我好再来批评我!’——算啦,不跟你扯这些了,你不是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盗贼无有’么?当然有了,你好好看看我的书,通行本第十九章不是说了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写得清清楚楚啊。”
——老子说的不错,通行本第十九章是有这么一句话,意思是:抛弃巧诈和财利,盗贼就会消失。
这个第十九章是通行本和简本差异很大的一章,通行本除了“绝巧弃利”之外,还说了什么“绝圣弃智”和“绝仁弃义”,一看就知道是和儒家思想作对,而简本的这两句却仅仅是说“绝智弃辩”和“绝伪弃虑”, 没有那么强的火药味。——《老子》一书看来就是这么慢慢成型的。
“绝巧弃利”在两个本子上都是一致的,使人比较放心一些。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老子所谓的这两个罪魁祸首“巧”和“利”有没有可能真被“绝”掉“弃”掉?退一步说,即便可以做到这一步,就真的会导致“盗贼无有”吗?对照一下汤姆?泰勒的研究,看来人类的思想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多少还算进步了一些。^_^
最后,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我和张无忌的决斗事件。抛开诺齐克的那种扶手椅上的精密思辨,人类学家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更为扎实的证据。拉德克利夫-布朗 给我们展示了澳洲土著的决斗场面:出于复仇目的的决斗是被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的,如果张无忌的炎黄祖先确实枉杀过蚩尤的话,那么,明教的教众就该把我的复仇看作是正义的,在我杀掉张无忌之后,青翼蝠王他们不该对我寻仇,而我呢,既然已经手刃大仇,此后也不得再耿耿于怀。决斗作为一种有效的报复手段,在澳洲土著那里是被视为正当的,而且是公开进行的,当事人使用飞去来器和石刀之类的武器互相攻击,虽然不比小熊飞刀大战乾坤大挪移更具观赏性,但一点儿也不失于紧张残酷。观战者时刻注视着决斗的发展,如果认为太出格了就会出手干涉——只是不知道双方的旁观者一起出手干涉的话会造成什么局面,想像一下灰熊、棕熊、北极熊大战青翼蝠王和光明左使?
无论如何,澳洲土著还可以告诉我们的是:有组织的仲裁在他们中间确实已经产生了,正如诺齐克所描述的那样。那么下边又该出现什么呢……?
2.知其雄,守其雌,其为天下豀
赵简子以襄子为后,董阏于曰:“无卹贱,今以为后,何也?”
简子曰:“是为人也,能为社稷忍羞。”
异日,知伯与襄子饮而批襄子之首,大夫请杀之,襄子曰:“先君之立我也,曰能为社稷忍羞,岂曰能刺人哉!”
处十月,知伯围襄子于晋阳,襄子疏队而击之,大败知伯,破其首以为饮器。
故老子曰:“知其雄,守其雌,其为天下谿。”
故事的主人公赵简子、赵襄子和智伯我在《孟子他说》里都有过详细的介绍:像中山狼、赵氏孤儿这些故事都是和赵家人有关的;智伯有个著名的门客叫做豫让,他为智伯复仇的故事是《史记?刺客列传》里非常璀璨的一笔。
在现在这个故事里,赵简子想立赵无恤作自己的继承人,家臣很不理解,问道:“无恤这孩子出身低贱,只是您老人家的一个庶子,怎么能立他作继承人呢?”
赵简子说:“我看这孩子老成持重,是个能为社稷忍辱负重的好材料。”
就这样,赵无恤接班作了赵家的新老大,这就是赵襄子。
时光流转,有一次,国内的第一号政治人物智伯和赵襄子一起喝酒,智伯这家伙飞扬跋扈惯了,这一次竟然无故去打赵襄子的脑袋,实在太欺负人了!
赵襄子的手下人忍无可忍,请求杀掉智伯,可赵襄子却说:“当初我爸立我作继承人,就是看重我能够忍辱负重,难道我现在就这么沉不住气么?”
这场小风波就这样很快地平息了下来,而仅仅在十个月之后,赵襄子便在晋阳大败智伯,还拿智伯的头盖骨作了酒具。
《淮南子》说:这个小故事为我们阐释了《老子》的这句名言:“知道什么是雄强,却谨守于柔弱,甘心处于卑下的地位。”(知其雄,守其雌,其为天下豀。)
先要说明一点的是,两千年前的这种“小故事,大道理”和如今的counterparts都有同样一个本质上的缺陷:把复杂的社会给过分简单化了,岂不知道,一只蝴蝶在巴西轻拍翅膀可以导致一个月后美国德州的一场飓风。把“蝴蝶效应”用在社会生活上并不过分,而赵襄子的这个故事其实根本就不足以证明《老子》的那句大道理。——赵襄子杀智伯是历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由此引发而来的“三家分晋”被司马光列为《资治通鉴》叙事的开端,开启了一整个战国时代,而从细节纷呈的史料上来看,赵襄子的得手似乎完全是一次险胜,也许一些细小事件上的误差就足以使整个局面完全颠倒过来。但成功人士的成功历程无论再怎么充满偶然,也总能被人们解读出无限的人生哲理。——这可能要归咎于我们心理上一个普遍的特质了,设想一下这个场景:我们看到一张纸上画了三根直线的时候,这三根直线形成了一个近似的、并没有完全闭合三角形,虽然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个三角形而只是三根直线罢了,但绝大多数人都会把它看作一个三角形。三角形没有封闭的部分是我们在自己的心里给它封闭完成的,是我们的大脑把这三根直线主观组合成一个完成的三角形——这就是格式塔心理学所谓的“闭合律”。我们真得留心一下,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是否经常会不由自主地受到“闭合律”的影响呢?那些在信息传媒如此落后的时代里书写历史的人,他们笔下五光十色的历史故事真是那么可信吗?赵襄子之前在饭局上的表现和之后的斩杀智伯,这两件事情之间的因果关系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真实存在的,又在多大程度上是被人为串连起来的呢?
催眠术也曾经暴露过一个近似的问题:心理学家在把受试者成功催眠之后,命令他去打开房间的窗子,受试者完全服从了这个命令,当试验结束以后,受试者醒转过来,心理学家问他刚才为什么要打开窗子?受试者疑惑了一会儿,很快回答说:“因为觉得房间里太热。”
“房间里太热”,嗯,这真是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在逻辑上是完全讲得通的,惟一的遗憾是:它是错的。
类似的研究已经很多了。帕累托研究人的行为,用了很大的篇幅论述人类是多么乐于给自己毫无逻辑的行为赋予合乎逻辑的外表。这让我觉得,我们在读《左传》乃至二十四史之前很有必要先把帕累托的《普通社会学》学习一遍,也好让我们对史书中那些完满地合乎逻辑的故事——几乎所有的正史都是这样——有一些适度的怀疑和免疫力。很有可能的是:历史事件本身的逻辑性远不如史书上的记载,而当后人再以辎珠必较的态度去精心分析某某历史事件的时候,所能获得的“感悟”可能并不比对一本小说的读后感更有质地。在我们把历史描述得越来越真的时候,我们很可能正在离历史越来越远。
清代辨伪大家崔述曾有专文议论,感叹世人难免以己度人、以今度古、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也是问题的另一侧面,不可不慎。
好啦,继续赵襄子的故事,我们再来作一个假设:如果赵襄子在后来和智伯的战争中失败了,历史书又会怎么写呢?——就拿这个《淮南子》为例吧,难道所有的叙述还是一成不变,还是写赵襄子如何忍辱负重,只是到了最后关头才终于不敌智伯了吗?当然了,故事当真这样进展的话,也就论证不出《老子》的那句名言了。
但是,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一个崭新结局,叙述也多半会是完全崭新的腔调,最有可能的写法是:赵襄子在酒桌上的示弱导致了自己阵营的人心涣散,所以赵襄子最后才败给了智伯。而且,这个新版本的故事虽然论证不了《老子》的那一句名言,却一样可以论证出其他名言,虽然意思是和《老子》相反的——那就拿这个新版故事来论证马基雅维里的名言好了,马前辈在这里告诉我们:“那些以为谦卑可以战胜傲慢的人,纯粹是在自欺。”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马基雅维里这句话可不是出自大家熟知的《君主论》,而是出自《论李维前十书》,所以,他不是站在专制君主的帮凶的立场,而是以一位受人尊敬的共和主义者的口吻给我们讲了这句名言,并且作出了足够有力的论证。所以,他此刻的出发点和主张小国寡民的老子也就并没有什么天渊之别了。
书写历史也许就是这样:任你千变万化,我总能说出理来。
好了,再来捉摸一下赵襄子的所作所为和《老子》理论的联系,咦,又有一番耐人寻味之处哦——这个故事和《老子》的这句名言如果单摆浮搁地分别放着,我想大家也不会有什么特殊的感受,但是,把它们放在一起,却很能够看出一些问题来了:《老子》在这里所讲的分明是一种权谋机诈的手段!
这位老先生可太能使坏了,前边刚说过要“绝巧弃利”,现在怎么又玩起权谋来了?这样看来,《百家讲坛》最应该请来给大家品读《老子》的专家当非九千岁魏忠贤他老人家莫属了?过后再出版一本《魏忠贤品〈老子〉》,副标题可以叫“官场、职场枕边书”,或者叫“跟魏忠贤学做人”,一定大红大紫,至少公务员们得人手一册。^_^
这不是我夸大其词,老子这话不但权谋,而且权谋得还比较庸俗,他用文言文一说咱们觉得很深邃,其实换成俗话就是那句“扮猪吃老虎”。——联系一下赵襄子的故事,不就是这个理么?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我前边讲了,现在展示出来的,是汉朝人眼中的《老子》,是《淮南子》编辑部的黄老思想,原本的老子当真说的是这个“扮猪吃老虎”的意思么?
——这还真是难说。简本《老子》里没有这句话,所以,有可能老子本来是没这个歪心思的。帛书《老子》里倒是有这一段,写作: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豀。为天下豀,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恒德乃足,复归于朴。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恒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夫大制无割。
通行本的字句和帛书本稍有出入: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既然这两个版本差别不大,看来应该还算可靠吧?
但是,遗憾的是,这两篇都不可靠,而且证据确凿。
历来有不少专家都质疑过这一章内容的可靠性,认为是脱胎于《庄子?天下篇》的。《庄子》的原文是:
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
这是《庄子》引述老子的话,老子的原话应该只有这么两句,帛书和通行本那么多的文字都是后人给添补上去的。《庄子》里的句子,雄和雌构成一组意思相对的词,白和辱也是一样。大家可能不理解了:这个“辱”字怎么能和“白”构成对仗呢,应该是荣对辱、黑对白呀?
——不错,看看帛书本和通行本,大体都给改过来了,是荣和辱、黑和白的对仗了。
但是,这一改就露了馅了。按照易顺鼎的说法,因为“辱”字原本就有“黑”的意思,有《仪礼》旧注可以为证,自然可以和“白”相对,所以老子的原话并没有错。后人看着这两句话,不知道“辱”的这层意思,觉得应该给理顺一下,就给改成荣辱黑白了。不但改了字,还加了字:本来老子说了句“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就算完了,可后人觉得意思不够完善,还得补充说明一下,于是就加上了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个“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后边两句的修改体例也是一样的。
郭沫若也分析过这一章的篡改痕迹,结论和易顺鼎基本一样,但他是认为“白”的意思是“洁”,“辱”的意思是“污”,所以构成对仗——在这个细节上,八成易顺鼎是对的,不过这么琐碎的问题我们大可不去操心,留待专家去考证好了。郭沫若还从文字的押韵入手来作分析,说“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这句韵文暴露了篡改者的时代,因为“离”和“儿”能够押韵是在战国中叶以后的事,“离”字以前是读“罗”的,所以,这位篡改者必定生活在战国中叶以后。
从音韵角度来分析古文确实是个有益的方法,大家可以想想我在《周易江湖》里是怎么从押韵的角度来分析卦辞的,很能看出一些东西。但这一招也不是那么保险,你怎知作者没有地方口音呢?而且,声音的转变经常不着痕迹,就拿这个“离”和“儿”来说吧,现在也不押韵了,我们只是在古典诗词里还能读到“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但是,至少明清时候的人写诗押韵已经不得不去硬背韵谱了——他们在日常生活里的发音已经和唐诗宋词时代大不一样了。我们读明清诗词,看它们和唐诗宋词一样的押韵,可别以为汉语发音这么多年都一直没变呀。
识别真假还可以从文风来看,正如《孟子他说》里介绍过的:其实平心而论,古人造假比现代人有良心多了,虽然假冒,却绝不伪劣。比如说,分辨《尚书》的真假有一个虽然粗糙却很简便的法子,那就是看它的行文风格,但凡文笔漂亮的就有可能是假的。比如上本书介绍过的那个出自《尚书》的宋儒经典座右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么漂亮的句子,嘿嘿,假的。前边还介绍过一句“德日新,万邦惟怀;志自满,九族乃离”,也很漂亮,也是假的。
再来看看《老子》这几句话,行文流畅,斐然成章,怎么看怎么都像假的。^_^
真与假的意义在于:告诉了我们那些篡改经典的后人(很可能是秦、汉时期的人)是如何对《老子》思想作了发挥的,而这些人的思想正好反映出来他们时代里的一些思潮,正如我们现代人如果单单从《资本论》入手是解读不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
那么,我们现在是否可以粗略地得出这个印象:汉朝初年的《老子》被羼杂进了一些权谋思想,并在这个意义上得到了权威的认可和解读呢?
3.道冲,而用之又弗盈
赵襄子攻翟而胜之,取尤人、终人。使者来谒之,襄子方将食而有忧色。
左右曰:“一朝而两城下,此人之所喜也。今君有忧色,何也?”
襄子曰:“江河之大也,不过三日。飘风暴雨,日中不须臾。今赵氏之德行无所积,今一朝两城下,亡其及我乎?”
孔子闻之曰:“赵氏其昌乎!”
夫忧,所以为昌也,而喜,所以为亡也。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贤主以此持胜,故其福及后世。齐、楚、吴、越皆尝胜矣,然而卒取亡焉,不通乎持胜也。唯有道之主能持胜。孔子劲构国门之关,而不肯以力闻。墨子为守攻,公输般服,而不肯以兵知。善持胜者,以强为弱。
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又弗盈也。”
这还是赵襄子的故事。
正在赵襄子准备吃饭的当口,前线信使回来禀报军情,说派去攻打翟国的大军进展顺利,一天之内连下两城。
这真是个好消息啊!可赵襄子不但没笑,反而忧虑起来。旁边的侍臣很是不解,问道:“一天时间连下两城,换旁人都得乐死,您怎么却发愁呢?”
真是非得有个华生,才显出福尔摩斯的聪明。赵襄子说:“你看那长江、黄河洪水暴涨,声势骇人,可至多三天水就会退了,狂风暴雨折腾不了一整天,正午的烈日一会儿就会偏西。现在,我们赵氏积德还远远没有积够,一天时间连下两城,衰亡恐怕就要接踵而至了吧?”
这事情传到了孔子耳朵里,老圣人赞叹道:“赵氏就要昌盛了!”
《淮南子》又花了不少篇幅评论此事,说:打胜仗并不难,好多人都打过胜仗,难就难在保持胜利成果。如果遇胜则骄,离败仗也就不远了;如果越是胜利越是谨慎,这才是有道君主的作风。孔子可以力托千斤闸,但他从不参加奥运会的举重比赛;墨子的攻防作战技术连公输般都甘拜下风,但他连星际争霸的连机对战都不肯去玩,这都是以强为弱的大道呀。
这则小故事背后的大道理是也就是《老子》说的:“道虽然空空如也,用起来却绵绵不绝。”(道冲,而用之又弗盈。)
“道虽然空空如也,用起来却绵绵不绝。”(道冲,而用之又弗盈。)这句话,是在通行本《老子》的第四章,该章的全文是: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