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齐桓公正在堂上读书,轮扁在堂下做着车轮。——这就是故事发生的场景,呵呵,怎么看怎么觉得古怪哦,这不大像是现实世界里能够发生的事情。不过,既然是个故事,那就一直古怪下去好了。
轮扁在堂下干活儿,干得累了,把家伙一放,居然跟齐桓公搭上话了:“老板,看什么书呢?”
齐桓公看书正看得入神,冷不丁被轮扁这一嗓门吓了一跳,当即大喝一声:“锦衣卫,快把惊驾之人拉下去斩了!”——呵呵,这才是符合人之常情的故事发展,可故事的真正发展是:齐桓公放下手里的书,回答轮扁说:“我看的是圣人的书。”
轮扁登鼻子上脸,接着问道:“哦,这圣人还活着么?”
齐桓公很有耐心,回答道:“早死啦!”
轮扁一听,说了一句超级大不敬的话:“这样啊,那您看的这书也不过是圣人留下来的糟粕罢了。”
齐桓公这回可真的恼了:“寡人读书,你一个臭工人居然敢当面说三道四的,嘿,你今天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非杀了你不可!”
轮扁不慌不忙,还真说出了一番大道理:“我是个做车轮子的工人,我就从我的本职工作开始说吧。轮子上,不同部件接合的地方是最难把握的,做得紧了就不容易接在一起,做得松了又容易脱落,一定得做到不松不紧刚刚好,妙到毫巅,差一分一毫都不行。可是,这门手艺我虽然在行,却没法教给我儿子;我儿子虽然聪明,可我无论怎么跟他讲,他一上手还是不行。这都是因为手艺里那些真正的精髓是难以言传的呀。圣人的书也是同样的道理——圣人死了,带着他的思想中那些难以言传的精髓一起离我们而去了,只剩下一些糟粕留了下来,喏,就是您看的书上的那些文字呀。”
故事戛然而止,《淮南子》紧接着便归结出了《老子》最著名的那个大道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一句两千多年来聚讼纷纭的名言在汉初一些知识分子的眼里原来是这个意思哦,并不是现在很多人普遍认为的宇宙论?!
这倒让我想起了一个小典故:有人请美国大诗人弗罗斯特给诗下个定义,弗罗斯特的回答是:“所谓诗,就是在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如果万事万物里边都隐藏着“道”的身影,弗罗斯特的“道”应该就是他的“诗”了,正如轮扁的“道”就是他那手难以言传的绝活儿。
如果这个思路不差的话,我倒觉得,轮扁的故事对阐明“道可道”这句格言来说还不够贴切,因为做车轮子这活儿说到底是个熟练工种,就好比有人问我怎么学英语,我可以马上说出一二三来,这一二三虽然都是我多年积累的心得体会,可任谁也不可能听完了这一二三之后马上就把英语学会了。所以,弗罗斯特的那个说法或许更能准确表达“道可道,非常道”的真切内涵,尽管弗罗斯特是个外国人,更没学过道家文化。
《淮南子》里另有一节应该和这个故事一起来看:
王寿负书而行,见徐冯于周。徐冯曰:“事者,应变而动。变生于时,故知时者无常行。书者,言之所出也。言出于知者,知者藏书。”于是王寿乃焚书而舞之。
故老子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王寿背着书出门,路上遇见了徐冯。徐冯说:“人应该懂得随机应变的道理,识时务的人是不会拘泥于成法的。书籍虽然是个好东西,里边记载了不少智者们的至理名言,可书是死的,世界是活的,有智慧的人是不藏书的。”
王寿很听劝,把书都烧掉了,还手舞足蹈起来。正如《老子》所谓:“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这句话从这里来看,应该是随机应变、无招胜有招的意思,和张无忌初学太极拳是一个道理,而不像后人每每把“多言”解释成“政令繁苛”。
从《淮南子》领会的《老子》精神来看,这分明是给我们出难题:《老子》不也是智者之言的记载么,难道这本书也该被我们烧了不成?而且,老子他老人家心中那玄妙的道术早已经随着老子的去世而消失不见了,我们再怎么读他的书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有,研究《老子》的历代著名学者们其实全在围着糟粕打转,他们的解释更是不可听信的了?!
这就好像一个悖论——我对你说:“谁的话都不能信”,那么,我这句话你该不该信呢?
9.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谓宋君曰:“夫国家之安危,百姓之治乱,在君行赏罚。夫爵赏赐予,民之所好也,君自行之。杀戮刑罚,民之所怨也,臣请当之。”
宋君曰;“善,寡人当其美,子受其怨,寡人自知不为诸侯笑矣。”
国人皆知杀戮之专,制在子罕也,大臣亲之,百姓畏之。居不至期年,子罕遂却宋君而专其政。
故老子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做司城子罕,看名字像个日本影星,其实“司城”是他的官职,这个官职一般被叫做“司空”,是负责工程建设的,“子罕”是他的字。司城子罕,或司空子罕,和司空摘星没有任何关系。
这位司城子罕在宋国做官,劝说宋国的国君:“国家的安危,百姓的治乱,这一切都取决于君王的赏罚之道。爵位和赏赐是大家喜欢的,我建议以后凡是遇到这种给人好处的事情都由您来亲自出面;杀戮和刑罚都是大家怨恨的东西,这种事以后就让我来做好了。”
国君一听,非常高兴:“好啊,这样一来,大家的感激都是冲我来的,怨恨都是冲你去的,我的名声会越来越好,诸侯们谁也不会笑话我了。”
——我先不往下讲,大家自己捉摸一下,司城子罕这是什么意思,宋国国君的想法对不对呢?
很快,宋国人都知道杀戮和刑罚的大权完全掌握在司城子罕的手里,于是,大臣们攀附他,百姓们畏惧他,过了不到一年,子罕就杀了宋国国君,篡夺了宋国的君位。
这个小故事阐释的是《老子》的这句名言:“鱼儿不能离开水,国家的‘利器’不可以展示给人看。”(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这可是彻头彻尾的帝王权术。司城子罕的建议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帝王管理学的重要问题:如果“残酷”和“仁慈”只能二选一的话,你选哪一个?如果“被人爱戴”和“被人畏惧”只能二选一的话,你选哪一个?——这个问题也正是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里论述过的一个最出名的问题,也是最使他承受骂名的一个问题。马基雅维里给出的标准答案是:“如果一个人对两者必须有所取舍,那么,被人畏惧比受人爱戴是安全得多的。”司城子罕心里肯定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藏在心里不说出来罢了,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骂司城子罕的人比大骂马基雅维里的人可少得多了。人心真是很难解释,掩耳盗铃竟会成为被社会普遍默许的事情,那些只是把铃声敲响而不去盗铃的人却成了过街老鼠,就连故事结尾的那句《老子》的话竟也在告诫君主“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其涵义似乎是:种种卑鄙的勾当尽管去做,只要别大声说出口来——也许这也可以算作“道可道,非常道”的一种解释吧?
西方人总爱把事情说得实在一些,马基雅维里偏偏就要把这帝王术中不可说的“道”清清楚楚地给说出来了。他不但给前边那个二选一的考题设计了令几乎所有的正人君子都无法接受的标准答案,进而还以直爽的口吻道出了无耻的论证过程:“因为关于人类,一般地可以这样说:他们是忘恩负义、容易变心的,是伪装者、冒牌货,是逃避危难,追逐利益的。当你对他们有好处的时候,他们是整个儿属于你的。正如我在前面谈到的,当需要还很遥远的时候,他们表示愿意为你流血,奉献自己的财产、性命和自己的子女,可是到了这种需要即将来临的时候,他们就背弃你了。”火辣辣的名言一句接着一句:“而且人们冒犯一个自己爱戴的人比冒犯一个自己畏惧的人较少顾忌,因为爱戴是靠恩义这条纽带维系的,然而由于人性是恶劣的,在任何时候,只要对自己有利,人们便把这条纽带一刀两断了。可是畏惧,则由于害怕受到绝不会放弃的惩罚而保持着。……人们忘记父亲之死比忘记遗产的丧失还来得快些。……人们爱戴君主,是基于他们自己的意志,而感到畏惧则是基于君主的意志,因此一位明智的君主应当立足在自己的意志之上,而不是立足在他人的意志之上。”
这些赤裸裸的教唆真是触目惊心,把心照不宣的东西摆在了明面上,受人围攻也是自然而然的。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人类的头脑很难接受直接的负面意见,尤其是对一些笃信弥深的东西,一不小心就会造成“认知失谐”,而后就会更加固执己见。——说句心里话,我在写《周易江湖》的时候对这一点就深为顾忌,所以,尽管关于《周易》的一些要紧问题我是有着明确答案的,但生怕触怒一些人敏感的信仰神经,便在笔法上每多峰回路转,把功夫下在考证与分析思辨上,在结论呼之欲出的当口却戛然而止,免得有人在看了三四千字之后就怒不可遏地跺脚拍砖。呵呵,各位回想一下当初的阅读体验,可有什么新的感觉吗?^_^
但马基雅维里可是个实诚人,《淮南子》眼中的老子似乎也是个实诚人,把种种的帝王权谋伎俩开诚布公出来,并不讳言一些在后人的眼光看来过于龌龊的内容,而在写作之时也和马基雅维里一样,设想着自己的谏言是将要上达君主的——事情很可能真是这个样子,至少从《淮南子》给我们展示出的这些“小故事,大道理”来看就是这样,而我们之所以认为老子不是这样,很可能只是因为他的晦涩的文言文使后人读出了太多的歧意。
但这事也不好说,通行本《老子》在另外一章里却和马基雅维里一样,把这层龌龊的意思给挑明白了:“人民如果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势,那么,更大的祸患就快要发生了。”(民不畏威,则大威至。)——如果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正确的话,老子在这里确实马基雅维里了一回。那么,老百姓应该畏惧的这个“威”,是否就是“国之利器”呢?
唉,《老子》的歧意无处不在,“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一词我前边没有翻译,因为这句话虽然看似好懂,可这“利器”到底指的什么,至今也没有确定的答案。——陈鼓应在《老子注译及评介》里提到了三种解释:“一说利器指权道(如河上公);一说利器指赏罚(如韩非);一说利器指圣智仁义巧利(如范应元)。”现在看来,我们似乎可以从简本《老子》判断出范应元的解释是不恰当的——“巧利”可以保留,“圣智仁义”或可取消,但河上公和韩非谁对谁错,这问题就只能等待更新的考古发现了。
10.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
宋景公之时,荧惑在心。公惧,召子韦而问焉,曰:“荧惑在心,何也?”
子韦曰:“荧惑,天罚也。心,宋分野。祸且当君。虽然,可移于宰相。”
公曰:“宰相,所使治国家也,而移死焉,不祥。”
子韦曰,“可移于民。”
公曰:“民死,寡人谁为君乎?宁独死耳!”
子韦曰:“可移于岁。”
公曰:“岁,民之命。岁饥,民必死矣。为人君而欲杀其民以自活也,其谁以我为君者乎?是寡人之命固已尽矣,子韦无复言矣!”
子韦还走,北面再拜曰:“敢贺君!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有三赏君。今夕星必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岁。”
公曰:“子奚以知之?”
对曰:“君有君人之言三,故有三赏,星必三徙舍,舍行七里,三七二十一,故君移年二十一岁,臣请伏于陛下以伺之,星不徙,臣请死之。”
公曰:“可。”
是夕也,星果三徙舍,
故老子曰:“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
这就是“宋景守心”的故事,我在《孟子他说》里已经讲过。简单再来介绍一下:火星跑到了心宿二的旁边,形成了“荧惑守心”的恐怖天象,按照当时的天文学说法,天上的心宿对应着地上的宋国,这下宋国要遭殃了。
宋国这时候的国君是宋景公,他知道事情不妙,赶紧去找天文学家子韦商量对策。子韦还真有办法,先后给宋景公出了三个主意:老天爷的惩罚是一定要来的,但我们可以应付,一是让天罚移到宰相身上,二是让天罚移到百姓身上,三是让天罚把今年的收成毁了,这三招无论选哪一个,都可以让宋景公自己躲过一劫。
但宋景公哪招都不用,说:“宰相是国家重臣,百姓是国家根基,粮食是国家命脉,哪个也少不得,干脆听天由命好了,我这条老命算豁出去了!”
子韦一听,当即给宋景公道喜:“您既然有这般高尚的情怀,老天爷也会感动的,您放心吧,天罚不但不会来,您还会延寿二十一年。”
故事的结尾照例是《老子》的话:“能够承担全国的灾祸的人,才有资格作国王。”(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
《老子》这句话如果仔细捉摸,确实意味深长。我们想想董仲舒搞的那套《春秋》灾异理论,让皇帝看着老天爷的脸色办事,一有个日蚀什么的,皇帝以九五之尊还得降个罪己诏,对全国人民检讨一下自己的工作失误。那个时候虽然没有什么政府要向纳税人负责的观念,但皇帝要向老天爷负责的观念还是有的。所以我们才会在史书中屡屡看到:即便在两千年私天下的专制时代,皇帝也经常要主动承认错误的,不管他们是敷衍了事也好,还是故弄心计也好,反正是肯低头的,而且更重要的是,皇帝们承认的错误通常都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比如当年的粮食歉收或者去年的赈灾工作没有搞好,没多少人会拿十几、二十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说事的,这多少显得还有一些作皇帝的职业操守。一个永远不会承认错误的皇帝,一个对也英明、错也英明的皇帝在两千年的历史上都是不多见的。从儒家角度上说,皇帝要积极响应老天爷的警告;从黄老角度上说,如果说皇帝是一个管理岗位的话,那么在岗位描述的头一栏里就明白地写着:“能够承担全国的灾祸的人,才有资格作国王。”(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既然承担全国的灾祸是皇帝的天职,更何况写个不疼不痒的检讨书呢?
事情的另一面是:我们回顾一下前文详细讲过的汤祷的传说,商汤王以自虐的方式在桑林祷雨,甚至还险些把自己的老命做了献给上天的祭品,这不正是“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么?所以,从这个上古传说的角度来看,《老子》的这一说法恐怕并非空穴来风,这也许并不是老子捋着白胡子靠脑力激荡构想出来的深刻哲理,而是对上古政治传统的一种模糊的继承。
反正,不管怎么说,《老子》在这里再一次地给我们讲了一番政治。正如我常说的,不要以为先秦诸子们讲的都是些什么伦理道德和生活智慧,这些智者们的思想核心几乎都是通往政治的,我们只有在这个层面上去理解他们才会少一些自以为是的误解。
11.去彼取此
季子治亶父三年,而巫马期絻衣短褐,易容貌往观化焉,见得鱼释之,巫马期间焉,曰:“凡子所为鱼者,欲得也。今得而释之,何也?”
渔者对曰:“季子不欲人取小鱼也,所得者小鱼,是以释之。”
巫马期归以报孔子曰:“季子之德至矣!使人暗行,若有严刑在其侧者。季子何以至于此?”
孔子曰:“丘尝问之以治,言曰:‘诫于此者刑于彼’季子必行此术也。”
故老子曰:“去彼取此。”
故事里的季子一般被认为是孔子的学生宓子贱,他在亶父这个地方做官,已经三年了。同学巫马期想了解一下宓子贱的政绩,于是施展高超的易容术,去亶父微服私访。
如果原文记载无误,巫马期的“微服”可够搞笑的:所谓“絻(wen-4)衣短(shu-4)褐”,大约可以解释出两种意思,一是头戴礼帽、身穿粗布衣服,二是穿丧服配粗布衣服,反正巫马期就这么乔装改扮地去了。
巫马期到了亶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看见河边还有人捕鱼,捕上了鱼却又把鱼放回水里。巫马期很奇怪,问道:“请问,您这是在捕鱼还是在搞行为艺术?”
那人回答说:“宓子贱不愿意让人捕小鱼,我方才捕上来的都是些小鱼,所以就放掉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巫马期取得了这个很有价值的情报,回去向老师孔子汇报——原来巫马期的幕后还另有黑手?!
孔子听罢,感叹道:“宓子贱把德政作到了极至啊!他治下的人民即便是在背地里行事,也像警察和城管就在身边盯着一样。”
故事最后归结为《老子》:“去彼取此。”
这故事可够怪的,如果不提最后那个《老子》的“去彼取此”,而是归结为儒家的那个著名概念“君子慎独”,恐怕文意更加连贯。对了,这故事又一次地为儒家唱了赞歌,赞美了宓子贱的“德治”。
也许《淮南子》没说出“君子慎独”,一是因为捕鱼的应该不是“君子”,而是“小人”,二是因为当时还没有这个著名的“慎独”观念——嗯,这也说不好。对儒家思想稍有了解的人恐怕都知道这个“慎独”,“四书”里的《大学》和《中庸》都提到过它,历来被程朱等等大师解释为君子修身的一个高绝境界: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也不能胡来,没人监督你的时候要自己监督自己。可近年出土的子思一派的《五行篇》却显示出这个“慎独”原本是另外的意思,大师们全都自作多情地给解释歪了——还不能太怪程朱,这个词至少从郑玄那时候就解释歪了。
至于《老子》的这个“去彼取此”,放在这里实在让人不解。通行本的“去彼取此”先后出现过三次,一次是说:“圣人摒弃物欲的诱惑(去彼)而保持安足的生活(取此)”,一次是说:“舍弃浮华(去彼)而保留敦厚(取此)”,一是说:“不要自吹自擂(去此),而要自知、自爱(取此)”。 ——那么,《淮南子》这则故事的寓意到底在说哪一个“去彼取此”呢?
12.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也
武王问太公曰:“寡人伐纣天下,是臣杀其主而下伐其上也。吾恐后世之用兵不休,斗争不已,为之奈何?”
太公曰:“甚善,王之问也。夫未得兽者,唯恐其创之小也。已得之,唯恐伤肉之多也。王若欲久持之,则塞民于兑,道全为无用之事、烦扰之教。彼皆乐其业,供其情,昭昭而道冥冥,于是乃去其督而载之木,解其剑而带之笏。为三年之丧,令类不蕃。高辞卑让,使民不争。酒肉以通之,竽瑟以娱之,鬼神以畏之。繁文滋礼以飱其质,厚葬久丧以伣其家;含珠鳞施纶组,以贫其财,深凿高垄以尽其力。家贫族少,虑患者贫。以此移风,可以持天下弗失。”
故老子曰:“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也。”
这个故事发生在武王伐纣不久之后。周武王得了江山,可心里不大安稳,于是请教姜太公:“我夺了商纣王的天下,这是以臣弑君、以下犯上的行为呀,如果后世有人效法我的样子,搞得兵祸连绵,那可就不好了。你看这该怎么办呢?”
——《淮南子》这里借周武王之口问出来的这个问题,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极为经典的一个政治难题,多少聪明人在这个问题上都要犯晕。前文讲过汉景帝“吃马肉不吃马肝”的故事就是被这个问题给带起来的,由此开创了皇帝划定学术禁区的先河。
如果头上没有皇帝,这问题其实很好回答,因为真实的答案自然会质疑到当今皇帝的皇位合法性,而所有不拂逆鳞的答案不用问全是虚的。《淮南子》这里设计的问题也没有把话说尽,其实应该问的是:“我以臣弑君、以下犯上,夺了前朝的江山,可我不想让别人用同样的办法来夺我家的江山,怎么能预防别人这样做?”
咱们先来看看姜太公的答案:“大王您能提出这个问题来,这很好。这就好比打猎,猎物还在活蹦乱跳的时候,猎人唯恐把箭射轻了,可等到猎杀成功之后,又希望猎物的伤口越小越好。”——这得解释一下:那时候打猎是很讲究“杀法”的,有上杀、次杀和下杀三个档次。上杀是古龙小说式的杀法,蓝光一闪,生死立现,这种被“上杀”的动物是等级最高的,肉质最好,可以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中杀是说一箭没有正中心脏,动物挣扎了一阵才死,所以肉质就差了些,不能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给客人们来吃;下杀是金庸和粱羽生小说式的杀法,猎人和野兽你来我往,大战三百合,野兽终于浑身是血,惨死当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磨难,野兽的肉质也不好了,皮毛也伤痕累累了,既不能用来祭祀,也不合适招待客人,那就下厨房好了。姜太公的意思,用现代的话说就好比买房,买之前总嫌房价太高,整天盼着降价,买了之后又总嫌房价太低,整天盼着升值。姜太公对周武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你灭掉商朝之前总想增加以臣弑君、以下犯上的合法性,等自己坐了江山之后,又开始想降低以臣弑君、以下犯上的合法性。”
咱们得承认,周武王的这番顾虑虽然有些龌龊,但毕竟是人之常情。而回答这种非常问题,必须得有非常身份。姜太公很可能就具有这种非常身份。——严肃一点儿来说,姜太公恐怕并不像传说中那样是个草民百姓,在渭水钓鱼的时候被周文王看中,于是辅佐周人灭掉商朝。这样的传说明显带着君权时代的痕迹,真正的姜太公和周文王的风云际会很可能意味着当时东部的姜部落和西部的周部落的联合,于是,姜太公对于周武王恐怕不会像后世里的臣子对君主那样的姿态,《淮南子》恐怕是忽略了这一点了。
姜太公出的主意是:“您如果想长久地占有天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蒙住老百姓的眼睛,堵住老百姓的耳朵,引导着他们多做一些无用功,同时,用繁琐的礼乐来教化他们,让他们各自安于本职工作,养成他们安逸的心态,让他们的脑袋从清清明明变成浑浑噩噩。达到这种程度之后,再摘掉他们的头盔,给他们戴上以翎毛装饰的帽子;解下他们的刀剑,让他们手持笏板;制定为期三年的守孝规则,以此来限制他们的生育;大力宣讲等级秩序和谦卑退让的精神,让他们不起争斗之心;多给酒肉让他们好吃好喝,再用音乐使他们好玩好乐,用鬼神使他们敬畏天命,用繁文缛礼使他们丧失自然天性,用厚葬久丧使他们耗尽财产,让他们为丧事置办奢侈的陪葬品,这样来使他们陷入贫穷,让他们挖壕沟、筑城墙来耗费体力。这样做下去,就没有多少人还能犯上作乱了。——只有这样移风易俗,就可以永保江山。”
最后归纳为《老子》的一句话:“万物在自然变化中萌生了私欲,我将以道的质朴来镇住这些私欲。”(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看完这个故事,有什么感想没有?是不是觉得阶级敌人太歹毒了?呵呵,这是《淮南子》当中要讲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最有意义的一个故事。我们得好好想想:如果《老子》真是这个意思,或者说,如果在汉初知识分子眼中的《老子》真是这个意思,那么,我们对所谓“黄老之道”和“休养生息”就得多一番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