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秦朝接了周朝的烂摊子,没治理好,我们汉朝又接了秦朝的烂摊子,也不好治理呀,现在皇亲国戚又这么多,无法无天的,正到了所谓积重难返的时候,实在让人担忧。老天爷在这个时候降下火灾,似乎是在提醒陛下:‘该大刀阔斧地改革啦,先挑皇亲国戚当中那些刺儿头铲除之,不要留有情面,我怎么烧辽东高庙的,你就怎么下手除害。再看看朝中近臣,把其中的坏蛋除掉,就像我烧掉高园便殿那样。’如此,在外省而行为不端的,就算显贵如辽东高庙也毫不留情地烧掉,何况诸侯呢;在朝中的,就算显贵如高园便殿也大火焚之,何况近臣呢。这就是天意啊!外地有坏蛋,老天爷就在外地降灾;内部有坏蛋,老天爷就在内部降灾。灾情的大小和罪行是成正比的,我们要顺应老天爷的意思办事啊。”
在建元六年这两次火灾之前,淮南王刘安入朝,和汉武帝的舅舅武安侯田蚡说过些叛逆之言,其后,膠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屡屡犯法,甚至还杀人全家、毒杀部长级高官,接着,淮南王和衡山王就造反了,膠东王和江都王也都准备响应。直到元朔六年,这些家伙才都完蛋了,田蚡死得早,没赶上被正法。这个时候,汉武帝才想起董仲舒的那番话来,就派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持斧钺查办淮南王谋反一案。吕步舒不愧是董仲舒的学生,《春秋》学得好,依“春秋大义”在外独断专行,遇事并不奏请皇帝。事情办完之后,回朝交差,汉武帝对吕步舒的判决给予了全盘肯定。 ——从《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来看,因为淮南王的谋反而连带受到惩处的有几千人之多啊——原文说这几千人“受诛”,也弄不清这里是不是说这几千人全被杀了。反正不论是全杀还是分别惩处,都够吕步舒忙活的。看看,学好《春秋》是能做大事的,洪七公那么高的武功,一辈子杀人也不过才三位数。
所以,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评董仲舒的“《春秋》决狱”,说汉武帝驭下以机心深重明明察,大法官张汤断案以残酷为忠诚,董仲舒以经术附会他们的意思。王弼、何晏以老庄的宗旨解释儒家经典,人们还都说他们的罪行比桀纣还大,更何况董仲舒以圣人的经典来粉饰刑狱,引导皇帝多多杀人,这罪过不比王弼、何晏他们要大得多么!
——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到底是断案本着“春秋大义”,还是“春秋大义”装点断案的门面呢?
就在《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给淮南王议罪的时候,膠西王也拿“春秋大义”来落井下石,说《春秋》有所谓“臣无将,将而诛”——这也就是前文讲过的“春秋大义”之“君亲无将”,是说臣下别说不能谋反,就算心里动了动谋反的念头,也是该杀的。刘端说:“连动动谋反的念头都该杀,淮南王刘安这小子可不止是动了动念头吧?” ——这个议论在《盐铁论》的大辩论里还能够多看到一些端倪:论战的焦点是“君亲无将,将而必诛”Vs.“桀犬吠尧,各为其主”,看来那时候专制统治尚且为时不久,“君亲无将”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地深入人心。 ——后来可就不一样了,就连忽必烈这个蒙古老板在处置查无实据的反臣的时候,大臣们也全都抬出来“人臣无将,将而必诛”的“春秋大义”。
《春秋》这部圣人书也能成为杀人利器啊。淮南王刘安的死因据不少人推测都跟“学术中心不两立”有关,再看看河间王刘德的下场,其间的逻辑和于吉之死有什么不同吗?
返回头来再看于吉,前文讲于吉之死,出处是《后汉书》李贤注引《江表传》,而《三国志》裴松之注也引述《江表传》来说明此事,字句稍有不同, 裴松之另外引了《志林》,却对《江表传》的说法提出了一些质疑,说孙策举张津的例子在时间上是有矛盾的。但对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来说,《志林》里边最重要的信息是对于吉死亡年龄的推测和对孙策此举的评价。
《志林》说当初于吉得到《太平青领书》,后来他的学生宫崇入朝进献的时候,是汉顺帝执政时期,从那时候算到孙策这会儿,已经过去了五六十年,于吉怎么说也得有一百岁上下了。对于一位百岁老人,别说没犯罪,就算当真犯了罪,按照礼法的规矩也不该对他施加刑罚的,而且,天子出行的时候如果遇上了这样的高龄老人,以至尊的身份都要上前嘘寒问暖几句,以表示亲爱之情,这是圣王之教啊。可于吉呢,论岁数有一百了,论罪行又哪有什么实际罪行呢,孙策对一位无罪的百岁老人暴施极刑,实在太过分了哎!
《志林》说的一点儿不错,汉朝号称以孝道治天下,皇帝们的谥号全带个“孝”字,于吉都一百岁了,熬不了几年了,可就这样孙策还迫不及待地把他杀了,生怕慢了一分一秒似的,确实不像话。
不过,话说回来,于吉真有一百岁么?“人生七十古来稀”,何况一百?更何况一百岁的老人了还活蹦乱跳的?难解,难解,这也许正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地方吧?
但是,从后文来看,说于吉是位百岁老人恐怕还说少了。裴松之又引《搜神记》,说:
孙策准备渡江袭击许昌(大概是想趁曹操不在的时候把汉献帝给接过来),带着于吉一起出发。当时天干物燥,酷热难当,待着不动都一身大汗,何况行军了。孙策也知道这种天气里行军不容易,有点儿难为大家,所以经常身先士卒,早早起来督促大家牵引船只赶路。
孙策这一早起,发现有些事情不大对劲:咦,怎么有不少将士大清早的就往于吉那儿聚啊,他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啊?!
孙策不干了,抓了于吉,大骂道:“现在天旱不雨,道路难行,恐怕不能按时渡江,所以我这个当领导的天天都起大早,操碎了心啊。可是你,你你你,不但不为我分忧,反倒像个没事人似的,装神弄鬼,涣散我的军心,我我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不可!”
孙策着人把于吉绑在烈日底下,让他祈雨,如果到中午能下雨就赦免他。——这可真是难为于吉,前文讲过,祈雨可是个技术活儿,要有一大堆材料、一大群人和一大套仪式,而且也没有短短半天工夫就可以奏效的。董仲舒称得上是西汉祈雨第一人,可就算把他绑在这儿,给他仅仅半天时间,八成董仲舒也难逃一死。
可于吉还真有两下子,没多一会儿,烈日当空就变成阴云密布了,等到中午时分,果然天降大雨。将士们都很高兴,为于吉担了半天的心现在总算放下来了。可谁都没想到的是,孙策没守诺言,还是把于吉给杀了。将士们都很难过,在船上收拾好于吉的尸体。可是,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到了夜里,突然有一朵怪云覆盖住于吉的尸体,等第二天早上大家去看,那尸体却踪迹全无!
孙策杀了于吉之后,每当独坐的时候就恍惚看到于吉,搞得自己有些精神失常。后来孙策被人行刺,负了伤,揽镜自照的时候却在镜子里看见了于吉,惊回头看却寂然无人,再看镜子却又看见了于吉,就这样三番五次,孙策终于崩溃了,把镜子摔在地上,大叫一声,身上的创伤全部迸裂,就这么死了。
对于于吉之死,《江表传》和《搜神记》的记载从表面看上去似乎截然不同,其实呢,实质却是一般无二的。——很多人都会以为,《搜神记》不过都是些怪力乱神的内容,当不得真,根本没法和正史相比。其实不然,之所以有一种极端的说法:“小说比历史更可信”,这是有原因的:单从事件来看,正史的记载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小说的记载通常都是虚构的,没有人会把小说当真;可是,对思想的记录,小说却有可能比历史更真——小说虽然略去了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却以文学的手法把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思想上的真实”(或者说“本质上的真实”)给突出地表现出来了。我们看《搜神记》这段于吉的故事,故事可能除了人名之外全是虚构的,却通过这样的虚构,把孙策杀于吉的真实原因给凸现出来了:故事是以于吉祈雨这个虚构的情节强化了孙策的真实意图,孙策先是交给于吉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读者这时候已经知道这个任务多半只是一个借口,知道这是存心刁难于吉,但心里还是为于吉抱有一线希望,等到于吉当真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之后,读者总算为于吉松了口气,因为孙策当初毕竟是当着三军将士的面下的命令,总不能当场反悔吧?就这样,孙策被虚构的情节逼到了一个要么承认失败,要么必须“彻底摊牌”的地步,最后孙策选择了后者,放弃的是作为一名统帅的“令行禁止”,这可是极大的代价哦。也正是因为凸显出代价之大,才更强化了孙策要杀于吉的决心。而小说最后交代的孙策之死,体现的则是作者的褒贬——在这个独立成章的故事里,孙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的复杂性被简化掉了,而思想/实质上的真实却更加明朗了。从这一点上来看,小说做的和正史并无二致,而小说的表现力却比正史强得多了。
再来看看另一个问题:于吉到底犯没犯法?
其实,如果较真的话,也真能指摘他一二三的。《江表传》里,于吉出现在孙策宴会的时候,穿的是一身“盛装”——《三国志》此处的引述要详细一些,说:“吉乃盛服杖小函,漆画之,名为仙人铧,趋度门下。”单是奇装异服这一节,已经是犯罪了。
——奇装异服也犯罪,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呢?这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我们不用去找法律条文,这个说法在《礼记》里就有。这又提示了我们一点:别以为《礼记》这类讲礼仪的典籍里全说的是温文尔雅的行礼仪式,这里边可有不少血腥内容呢。就说这个“奇装异服罪”吧,别不当回事,别以为就算真穿了奇装异服大不了也就被判个拘留,《礼记?王制》说:“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翻译过来就是:“搞邪淫的音乐、奇装异服、稀奇古怪的技术和器物,用以惑乱民众的,杀!”
年轻可要小心了,你们如果生活在过去那个“礼仪之邦”里,穿错了衣服是要没命的!还有哦,听重金属这等“淫声”也要没命的(“淫”字的本义是“过度”),玩手机短信和网游这等“奇技、奇器”也是要没命的!
就连我这样的老人家也很危险,看看《礼记?王制》这一段的好几个“杀”字: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翻译过来就是:
专门在法律条文上寻找漏洞的、变乱名号更改制度的、以旁门左道来扰乱政治的,杀!
搞邪淫的音乐、奇装异服、稀奇古怪的技术和器物,用以惑乱民众的,杀!
行为虚伪骗取别人信任的、言辞虚伪却很善辩的、学的不仅不是正经学问而且还在其中涉猎广博的、文过饰非的,凡是以这些行为来惑乱民众的,杀!
假托于鬼神和占卜以惑乱民众的,杀!
按照第一条规定,至少现在这些律师和法学家们都该杀,那些走在法律前边干坏事的家伙们自然也该杀,这都属于“专门在法律条文上寻找漏洞”;房地产开发商也有一批人该杀,明明是钢筋水泥的楼群,他们非得搞个某某花园之类的名目,这都属于“变乱名号”。
按照第二条规定,从滚石乐队到超女,都该杀,这属于“搞邪淫的音乐、奇装异服”;爱迪生最该杀,他搞的“稀奇古怪的技术和器物”比谁都多。
按照第三条规定,这个……我自己好像就属于该杀之列的,“言辞虚伪却很善辩的、学的不仅不是正经学问而且还在其中涉猎广博的”,这两条我都占。^_^
——大家都知道朱元璋算是历代皇帝里边搞专制搞得很厉害的一个,他曾经给天下读书人制定过学规,规定大家只能读哪些书而不能读哪些书,其中说道:“其有剽窃异端邪说,炫奇立异者,文虽工,弗录”,这就是说:凡是在思想上标新立异的,就算文采盖过唐宋八大家,考试也不得录取。
第四条规矩“假托于鬼神和占卜……”,该杀的人就太多了。(这里边也有我,《周易江湖》不说,我还写过鬼故事在网上连载过呢,真可怕哦!)
——有人可能会问:“古人杀人也太苛刻了吧?!至于么!”
呵呵,这四项杀人规定里真正值得注意的其实是每句话的最后:三个“杀”字之前都有“以疑众”三个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奇装异服也好,奇音异乐,奇谈怪论也好,这些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吸引眼球,进而可能的效果就是:聚拢追随者。这才是统治者最害怕的。
以上这四个“杀”,于吉犯了第二条和第四条。第二条的“奇装异服”现代人不大容易理解了,其实看看古书,对奇装异服的出现常有特殊的关注。比如前文讲过的隽不疑以《春秋》断事,毅然抓了宫门外真假难辨的卫太子,《汉书》就特别记载了这位卫太子当时的打扮:“乘一辆黄色牛犊拉的车子,车上插着黄旗,旗上画有龟蛇图案,身穿黄衣,头戴黄帽”,而他引来的围观者多达数万。
孙策杀于吉的关键原因正在这里。如果单从对罪行的惩罚来看,就算是杀人放火也该经过正常审判程序,然后等秋后问斩,可对于吉这种看似无害的家伙却要迫不及待地予以翦除,因为,领导人最关心的既不是正义,也不是老百姓,而是自己的政权稳固。于吉就算什么都没做,但他太得人心了,而所有的人心都应该只归向一个人的,那就是最高统治者。
所以,如果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于吉是必然要杀的,也必然是“迫不及待”地要杀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看看一段后事:于吉从神仙手里拿到的那本《太平清领书》虽然被皇室藏之秘府,后来却成为了一个民间教派所尊奉的经典文献,这个民间教派以这部经书的名字命名自己的组织,这就是“太平道”,他们后来搞出来的运动就是黄巾起义。
看来事情真如科塞所说的:“审查制度的出现比印刷文字早得多”。 ——我们是不是总爱把别人往坏出想呢,也许,《礼记》里的这些严苛规定仅仅是像字面上那样表达了对社会道德水准的适当的忧虑,就好比要给电影分级一样?
科塞为我们指出了事情的另外一面:“某些时代的某些政府,对其公民可能的道德堕落漠不关心,却深为担心不合常规的政治观念对他们的污染。” ——对这一类的“某些时代”,我们很容易从沉埋在古老文献之下的一些社会现象中得到自由和民主的印象,但事情的本质是,这样的自由和民主(即便是导致道德堕落的)之所以能够存在,仅仅因为它们与政治无关。——魏特夫称之为“乞丐式的民主”。
统治者为了不让别人有得民心的机会,真可谓煞费苦心。我们仅从朝廷上看,看看历代的朋党之争就能想像一二。有心的皇帝是很难容忍朋党的,无论这朋党是君子之党还是小人之党。清人舒铁云《书〈壮悔堂文集〉》诗有:“南部烟花歌伎扇,东林姓氏党人碑”,平朴的字面里似藏着无限的隐痛。当初,欧阳修曾经以《朋党论》论述君子之党的积极意义,文章虽成名文,却没有明白专制政体的特性所在啊。在这个问题上,皇帝最希望看到的局面是:手下人全是一盘散沙,大家各干各的,谁也别想团结起来。只有这种局面,对政权来讲才是最安全的。而一旦形成朋党的时候,有心的皇帝也往往会努力平衡朋党的势力,绝不能使某一朋党的力量明显强于其他朋党或利益集团。记得小时候看历史故事,看到好人集团和坏人集团做斗争的时候就很着急生气,觉得皇帝怎么不帮助好人集团把坏人集团铲除掉呢。后来才明白了这个道理,皇帝才不管你好人坏人呢,即便好人集团全是由包青天和岳武穆这些人组成的,也不能让他们占了明显的上风。而更为理想的结果是:包青天和岳武穆互相不和,抱不起团儿来。所以,一直被人们称颂的“将相和”的局面其实正是君王们大为忌讳的。
在史书上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皇帝在人事安排上不但不会主动促成“将相和”,反而极力拆散已经形成的“将相和”,另一方面,官场丛林也是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的,经济学上讲的“资源是稀缺的”在这里也是一样,权力资源永远是稀缺的,而为了争夺稀缺的权力资源,野兽们马上就会认识到个人力量的渺小而势必会勾结起来,于是,在老虎大王的眼皮底下,狼群和狼群在血腥厮杀着。对这样的厮杀,老虎通常不但默许,而且纵容,因为它也知道“恶虎斗不过群狼”的道理。老百姓们会看到这个过程中不断有十恶不赦的贪官落马,他们天真地以为这都是因为皇上圣明。
对于专制统治者来讲,最优的局面就是“团结”——让大家全都团结在自己的麾下,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哪怕让他们去死;而大家各自之间的最优关系则是“一盘散沙”,就算是皇帝不够强势,号召力不足以达到“团结”的话,使臣民们形成“一盘散沙”的局面对政权的安全就更显得重要了。
专制的高明技术是无处不在的,即便是科举考试这样的看起来给读书人提供了跳龙门的机会的政治举措,或许也是皇帝们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定、为了造成一盘散沙之局面的刻意设计。——这话是马克斯?韦伯说的,他说起有一次有人向皇帝建议废除科举制度(这可不是1905年那次,而是遥远的1372年),认为当官只要凭道德这一项指标就足够了,用不着考那么复杂的东西,“这个建议很快就撤回了,这倒不难理解,毕竟皇帝与应试者在考试制度里存在着利害关系,或者至少双方都如此认为,从皇帝的立场而言,考试制度扮演的角色,正如俄国专制君主用来操纵其贵族的品位秩序(Mjestnitshestwo)——虽然就技术而言,手段并不相同。此一制度导致候补者互相竞争俸禄与官职,因而使他们无法连成一气地形成封建官吏贵族。获取官职的机会对任何人开放,只要他们能证明自己有足够的学养。考试制度也因此而完全达到了它的目的。” 这里尤其值得关注的句子就是“使他们无法连成一气地形成……”李弘祺也在为我们指出事情的另一面:“考试制度固然是一个‘公正’的建制,但是它的作用与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平等’绝对没有关系。相反地,它是建立在一个维持不平等社会的基础上面,利用重酬,荣誉和权力来牢笼社会中的士绅阶级,以维持社会的安定。在传统社会里,稳定远比其他任何东西重要。这是明清科举制度的基本精神。”这里的关键句子是:“稳定远比其他任何东西重要。”至于什么是“其他任何东西”,嗯,大概只有老百姓想不到的,没有皇帝做不出的。
韦伯所分析的科举考试可能只是管中窥豹而已,也许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以为是为了老百姓的福祉或其他什么神圣目的的政府行为其实都只不过是皇帝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固。当然,好的副产品毕竟也是好产品,但是,难道所有的副产品都是好的吗?
鲁迅也曾经论及这个问题,他有一篇小文,针对“近来的读书人,常常叹中国人好像一盘散沙”,文章的题目就叫《沙》。虽然我并不是十分赞同他的看法,但他文中有一句话我却是非常欣赏的,那就是:“他们(指老百姓)的像沙,是被统治者‘治’成功的,用文言来说,就是‘治绩’。”
在鲁迅那个年代里,很多人都气愤于国人的“一盘散沙”,殊不知这正是专制统治的后遗症啊,凡有专制的地方就必然如此。
话说回来,在孙策的刀下,于吉并不是第一个死于“疑众”的,还曾有过一位仁兄,既没有奇装异服,也没有掐诀算卦,却和于吉一般的死因,他就是江东名士高岱。
据《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吴录》,高岱是位隐士,精通《左传》,孙策闻之其名,派人去请。为了这个即将到来的会面,孙策还真下功夫,临阵磨枪搞《左传》速成,想到时和高岱有个学术讨论,大概想显显自己也是有文化的吧。没想到有人从中使坏,对孙策说:“高岱觉得您就是个武将,不通文墨的。您看着吧,等您问他《左传》的时候,他肯定一问三不知,不愿意搭您这个茬儿。”
把孙策这边打理好了,这位使坏的又跑到高岱那儿去了,“好心”劝说道:“孙将军这人有个毛病,不喜欢被别人胜过自己。等他问你《左传》的时候,你就装作不懂,多让他出出风头。”高岱一听:“嗯,说的有理。”
奸计总是容易得逞的(但我想不出这样一个秘计是怎么曝光的),结果,在会面的时候孙策勃然大怒,认为高岱轻视自己,就把他下了狱。
按说高岱也没多大的罪过,就算真是在言辞上轻视孙策,孙将军大人大量,等怒气一消也就会把高岱放了。这个时候,使坏的小人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从史书中悄然退场了,接下来整装上场的是一大群好人,是高岱的知交好友和仰慕者们。
一个坏蛋的出场充其量只能使高岱多坐几天监狱,可如今这一大群好人的出场却要了高岱的命。——孙策登楼一望,只见为高岱求情请愿的人挤满了好几条大街。好家伙,这高岱如此得人心,怎能留他!杀!《吴录》这里原文说的是:“策恶其收众心,遂杀之。”
高岱比于吉更冤,于吉不管怎么说也奇装异服和装神弄鬼过,可这高岱仅仅是因为有很多人为他求情这才丢了性命。于吉和高岱表面上看所作所为完全不同,获罪经过也完全不同,其实被杀的原因却是完全一样的。
高岱之死更有代表性,大家以为求情的人越多,领导就越会开恩,结果却适得其反。看看,古人活得也不容易啊,人缘太差了不行,人缘太好了更不行。历史上还常有这样的情况:人缘超级差的大臣反倒会得到皇帝的重用,原因也在于此。
专制权力的获得与保持总是离不开煽动的,一般来说,一位出众的统治者必须是一位出众的煽动家,也正是因此,他们所深为顾忌的也就是那些同样具有煽动力的家伙。罗素讲过这样一个真谛:“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 当然,罗素的话是针对近现代社会来说的,可就专制和舆论的本质来说,近现代和古代的不同只是技术层面的不同而已。希特勒可以史无前例地设置出一个一言堂的国家宣传部门,这和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唐太宗的“英雄入彀”, 和朱元璋的朱熹主义八股取士, 和“康乾盛世”里的文字狱、编修《四库全书》难道真有很大的不同吗? 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这些登峰造极的手段往往是伴随者轰轰烈烈的“盛世”而出现的。
对煽动的意义体会得更深,对愚民的意义也就相应地体会得更深。这从罗素那句话的上下文就能看得出来:“正像通常在英国的情况那样,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在新闻界喋喋不休的影响下,国家大造舆论。专制的舆论如同专制的法律,同样是自由的敌人。如果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他就会发现无人雇佣他,走在街上就会遭到朋友的侮辱和蔑视,过去喜欢他的女人就会嘲笑他。这样的惩罚如同死刑一样使他难以忍受。”——这个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嗯,无论他是站在正义一边还是相反,后果确实会是那样的。这个年轻人可能会困惑起来:我到底是站在了暴君的对立面上,还是站在了亲人和同胞们对对立面上?
对于统治者来说,民越愚,煽动就越有效,而煽动越有效,民也就越愚,这是一个良性互动的关系,惟一的问题是:“愚民”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民众当中站出来一个卡里斯玛型的人物,并且他同样掌握着高明的煽动技巧的话……
于吉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还有淮南王刘安、河间王刘德,还有无数的死于各式名目的人,不论他们有没有争权之心,反正是触了统治者的忌讳。这就好比皇帝的后宫,在征选男性仆役的时候,尽管这些男人也很可能具备坐怀不乱之风,也可能被儒家的教育法宝培养出高尚的道德操守,但皇帝还是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一劳永逸的阉割。——阉割的确是一个最保险的办法,所以,不仅后宫要阉割,全国上下都要阉割(尽管技术手段上有些差异),再看于吉他们,竟隐隐然长了些胡子,这就非死不可了。
(十二)屠龙术——小尧舜——夷夏之防
当初,梁启超分析过为什么在汉武时代儒家会被定为一尊,在他提出的六个原因当中,第三个原因是和我们现在的话题比较相关的:当时诸子百家谁不想给自己争个地位,可为什么其他学派终被罢黜,却只有孔子之学得以独尊呢?要知道,周末的大学派里,老子学派和墨子学派都是能和孔子学派比肩而立的,但墨家主张平等,对专制是大大不利的,老子主张放任,也不利于皇帝施展手脚,而只有孔学严明等级秩序,并把施政权力的合法性归结于君主身上,虽然孔学也讲些大同世界云云,可那到底都是当压箱底的绝技宝贝着,得到传授的人并没几个,至于孔子当初真正上干君王、下传弟子的学问,则主要都是些“上天下泽之大义,扶阳抑阴之庸言”(熊逸按:正是董仲舒那套。),这些内容对帝王驾御百姓最是合适。想当初汉高帝刘邦在马上打天下的时候,拿儒生的帽子当尿壶用,可在天下平定之后,却跑到鲁地搞祭祀去了,究其原委,大约打天下时孔学是阻力,而治天下时孔学却是法宝吧?
梁启超的这个意见是有些代表性的,其中“虽有大同之义、太平之制,而密勿微言,闻者盖寡”这句话尤其令人伤心,但这恰是一切学术走入官学或成为普及的必然之势,毕竟屠龙术总不如屠狗术吃香——“汗漫学屠龙,绛灌学屠狗。屠狗位通侯,屠龙不糊口” 是也。但是,梁启超也许把“学说”理解得过于僵化了些。秦汉之际,学派之间早已互相影响和渗透,单凭标签已经很难说明内容了。就拿贾谊来说,《汉书?艺文志》把他的作品列为儒家,可读起来又何尝真是儒家呢?傅斯年《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有《贾谊》一文,说他兼通儒家思想及三晋官术,不谈“亲亲”却讲“形势”,何尝是儒家的话?
傅斯年所谓“三晋官术”是指刑名之学,指鹿为马的那位赵高就是秦代这个领域里的学术带头人。傅斯年在《儒林》一文中进而点明:“刑名出于三晋,黄老变自刑名”,这是把黄老和老庄截然为二来看了。
汉初最负盛名的贾谊如果算不得纯儒,那么,那位地位崇高的董仲舒,与其说是儒家泰斗,更不如说是阴阳术士了,甚或说是墨家的传人似乎也无不可——胡适即谓:“儒教的大师董仲舒便是富于宗教心的方士,他的思想很像一个墨教信徒,尊信上帝,主张兼爱非攻。” 汉初的黄老学派,现在我们一般称之为“道法家”,确是要把它和“老庄”区别开来,这真是一个很说明问题的标签啊。魏源所谓“有黄老之学,有老庄之学”(《老子本义序》),又说“晋人以庄为老,而汉人以老为老也” ,都是极精辟的意见。再想想无为而治、等级秩序、君臣异道、愚民之术,在这些原则性的政治学概念上,大家到底有多大的区别呢?
或许事情可以这样来说:历史上的任何学术,当成为官学之后都只会变成一副样子,无论它曾经是儒家、道家还是法家,还是其他的什么家,成为官学之后便只有一个“官家”。
或许真是权力改变思想,而非思想改变权力。最极端的例子或许就是东汉的石渠阁和白虎观两次中央级学术会议,学者们论辩经义,争论不下的地方由皇帝来作最终裁决。这样的学术,哪里有一点儿“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呢?汉朝因缘际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实细细想来,只要是“罢黜百家”,不论“独尊”的是哪一门学术,最后都只会是一副嘴脸。这时候再来回顾一下郑振铎为我们分析的“汤祷”的故事——这个“回顾”就请白寿彝前辈来说说吧:“远古帝王所以要说天下有罪,在余一人,就是因为他要对神负责。汉代的帝王亲自讲经,判断各家的是非,就是以教主的身份出现的。他们被礼赞:‘万岁、万岁、万万岁’,他们被称为‘金口玉言’,他们可以封山川土地之神,他们可以赠与仙人道号,都是以教主的身份出现的。不懂得这一点,就不会懂得皇权之所以神秘,也不会懂得封建道德之宗教的起源,甚至也不会懂得封建社会为什么在土地权问题上缺乏真正的私有权。郑先生想得也许不会这么远,但他却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历史问题。”
在实践当中真正使儒家从其他思想中凸现出来的或许只有两点:第一是“礼”,第二是“夷夏之防”,而不是孔子所谓的“仁”与孟子所谓的“义”——更何况这两个宝贵的概念已经在专制社会里被充分地曲解掉了。
——文章写到这里,已经三十五万字上下了,今天读书时忽然看到1931年6月10日《北京大学日刊》载有胡适给学生们出的一套“中古思想史试题”,说:“下列七题,任择一题,作论文一篇,于6月22日交到注册部。班上人数太多,论文请以三千字为限。”其中第一题是:“试证明秦以前无‘道家’,‘道家’即是战国末年齐国新起的一个混合学派,又称黄老之学。参考《史记?乐毅传》及论,又《曹相国世家》,又《太史公自序》。又《汉书?艺文志》。”——呵呵,真不知该作何表情才好。再有,我这篇本该限定在三千字的“论文”只因为超了篇幅,便晚交了七十五年。
“礼”,乍看上去是和好词,《春秋》学就是大谈特谈这个“礼”字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依然以“通经致用”的态度来看待“礼”的话,张岱年前辈的这个意见便既是有代表性的,又是悦耳动听的:“儒家宣扬人际和谐。孔子弟子有若说:‘礼之用,和为贵。’孔子也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谓和即是多样性的统一。……孟子赞扬‘人和’的价值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认为人和是战争胜利的决定条件。人和即人民的团结一致。”
但是,就历史论历史的话,儒家的这个“和”明明白白地就是等级贵贱各安其位的“和”(详见《孟子他说》第二册),在这个“人际和谐”的社会里,大到祭祀,小到穿衣,各阶层都有自己的定位,即《春秋繁露?度制》所谓:“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一旦超标就是“僭越”,就是儒家常用的一个贬义词——“非礼也”。(这个“非礼”可绝对不是耍流氓的意思。)况且,“礼”还有一个广为人知的重要原则:“礼”是“不下庶人”的,照这么说,当今中国十三亿人,倒有一大半以上是应该“非礼”的。
如果严格而论,“非礼”一直都是两千年历史的主流。汉朝立国之初,叔孙通为刘邦设计朝仪,使刘邦感受到帝王的尊贵,也认识到了儒者的实用功能。 叔孙通本来是秦朝的博士,他为汉朝设计的礼仪基本就是因袭秦朝旧制,而考之秦朝的礼仪,按《史记》的说法已经“不合圣制”了,多重在“尊君抑臣”一节,想来和孔子所缅怀的周礼早已经大相径庭了。至于秦汉以后,“尊君抑臣”始终都是礼治的一大原则。
后来,汉武帝喜欢场面,召集儒者定制礼仪,可搞了十几年也没搞成,诸如明堂之类,一个儒者一个意见,一个个还都大有以生命捍卫真理的作风,而旁观者看得出来,在那时候就已经搞不清到底什么是周礼了。
“礼”的来龙去脉是个太大的问题,只好留到以后再谈,单说专制时代已经“非礼”的礼意义何在。其中之一就是仪式的意义,前文已经论之甚详,再有一点就是孝的应用——不错,孝道也是礼的重要一环,比如《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所谓:“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敢,非孝也。”看,这些都是孝,也都是礼,难道这真是在说孝顺父母吗?
专制时代的“礼”和“孝”全都是“忠”的不同侧面,其意义无非两点,一是“尊君抑臣”,二是驯化臣民,无非都是专制君主的愚民手段罢了。儒家经典当中,除了“三礼”之外,《论语》重点在“仁”,“《春秋》三传”重点在“礼”,“礼”之详情会在以后陆续讲到。
至于“夷夏之防”,看似简单明确,其实也是一个非常含糊的概念,每个时代的“夷夏之防”都是大不一样的。晚清革命家们大讲“夷夏之防”,主要用意在于排满,当年那些革命言论现在看来已经大有反动之嫌了,比如陈天华《猛回头?地理略述》:
普天之下,共分五大洲。中国是亚细亚洲一个顶大的国,内地有十八省,称为中国本部。在本部东北方,有东三省,即从前宋朝那时候的金国,现在的满洲。那满洲乘着明末的乱,占了我们中国,改号大清国。
直隶、山西、陕西之北有蒙古,即元鞑子,灭了宋朝,一统中华,明太祖把他赶回原处,后亦为满洲所灭。由甘肃过去,有新疆省,是一个回回国,乾隆年间灭的。四川之西有西藏,是一个活佛做国主,亦归服清朝。除了十八省外,从前都是外国,于今都是大清国。虽然中国也不过与那蒙古、新疆、西藏同做了满洲的奴隶。
再看《猛回头?人种略述》:
天下的人,自大处言之,约分五种:亚细亚洲的人,大半是黄色种……专就黄色种而言之,则十八省的人皆系汉种,我始祖黄帝于五千年前,自西北方面来,战胜了苗族,一统中国。今虽为外种所征服,其人口共四万万有余,居世界人口四分之一。满洲是通古斯种,金朝亦是此种人,其人口共五百万。蒙古为蒙古种,其人口共二百万。新疆为回回种,其人口一百二十万。西藏为吐蕃种,其人口一百五十万。苗、瑶是从前中国的土人,其数比汉种较多,于今只深山之中留了些微。满洲、蒙古、西藏、新疆的人,从前都是汉族的对头,无一刻不提防他。其人皆是野蛮,凶入虎狼,不知礼仪,中国称他们为犬羊,受他等之害不少,自满洲入主中国,号称中外一家,于是向之称他为犬羊者,今皆俯首为犬羊的奴隶了。
再如《猛回头?猛回头》:
从前做中国皇帝的,虽然朝代屡易,总是我汉人,总是我黄帝的子孙,只可称之为换朝,算不得灭国。惟有元鞑子灭了中国,后来赖有朱太祖恢复转来了。如今这满洲灭了我中国,难道说我们这些人就不想恢复了吗?
再如《警世钟》:
中国从前的亡国,算不得亡国,只算得换朝(夏、商、周、秦、唐、宋、明都是朝号,不是国号,因为是中国的人),自己争斗。只有元朝由蒙古(就是古时的匈奴国),清朝由满洲(就是宋朝时的金国)打进中国,这中国就算亡过二次。
……须知种族二字,最要认得明白,分得清楚。……单就黄种而论,又分汉种(始祖黄帝于四千三百余年前,自中国的西北来,战胜了蚩尤,把从前在中国的老族苗族赶走,在黄河两岸建立国家。现在中国内部十八省的四万万人,皆是黄帝公公的子孙,号称汉种),二苗种(从前遍中国皆是这种人,如今只有云、贵、两广稍为有些),三东胡种(就是从前的金,现在的满洲,人口又五百万),四蒙古种(就是从前的元朝,现在内外蒙古,人口有二百万),其余的种族,不必细讲。……这种族的感情,是从胎里带来的。对于自己种族的人,一定是相亲相爱;对于以外种族的人,一定是相残相杀。
这些话在现在看起来都是触目惊心的。我们现在中小学课本里讲陈天华决不会讲这些内容,这也算是《春秋》精神之一的“为贤者讳”吧?
陈天华的这些看法可以称得上是前人对“夷夏之防”的一种典型认识,那么,有一位历史人物恰恰适合作为参照来看,这就是金朝的皇帝金世宗。
我们很多人都受《精忠岳传》的影响太大,以为金朝人都是些没文化的游牧者,典型代表就是金兀术、粘罕,有点儿头脑的就是没鼻子军师哈迷赤,他们对头领的称谓就更透着野蛮——叫“狼主”。可我们当真要看看“二十四史”里的《金史》,定然会大吃一惊的。
历朝历代,皇帝们经常喜欢自比尧舜,臣下们也喜欢用尧舜来规劝或阿谀皇帝,但真正被许多人以尧舜看待、并誉之为“小尧舜”的,两千多年来只有一位金世宗。如果《金史?世宗本纪》里的记载哪怕只有一半属实的话,这个“小尧舜”之称就确实是实至名归的。
“小尧舜”自然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所以,金世宗在位期间极力促成宋金和谈,还给宋朝开出了优惠条件:宋朝以前对金朝是称“臣”的,现在称“侄”就可以了,这真是给了宋朝好大的面子呀。他还组织专人把“五经”翻译成女真文,适度地推行汉文化,同时还维护着女真早期的淳朴风格。如果和一些明君比较一下,汉文帝是出了名的节俭的,但恐怕还比不上金世宗,金世宗一顿饭只有四五样菜,有一次公主没预约就赶着饭点儿过来,结果闹得饭菜不够吃。唐太宗是出了名的以宽厚对待臣下,可金世宗有一次叮嘱太子,说:“你在储君的位子上,我为你打理天下,已经没有什么再要你去经营的事了,你只要别忘记祖宗淳朴的作风,以勤修道德为孝,以赏罚分明为政就够了。当年唐太宗对他的太子说:‘我攻打高丽没有成功,你要接着干。’像这种事我是不会留给你的。……唐太宗是个有道之君,可他还对太子说:‘你对李勣无恩,如今我无故把他贬走,等我死后,你要立刻给他个大官当,他一定会为你效死力的。’ ——照我看,当皇帝的哪能用这种小心机呢。我统治群臣,靠的只是诚实二字。”
金世宗的统治时代堪称是金朝的黄金时代,《剑桥中国史?辽西夏金元卷》评价这段历史说:“短短几年之内,世宗就这样成功地使他的国家无论内外环境都得到了稳定。在他统治的漫长时间之内,在诸多领域如行政机构、经济以及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改革,除了在与蒙古的边境上战争还时有发生之外,金朝享有了长达25年不受干扰的和平时期”,至于外交方面,则是“宋金和议拖延数年才得以缔结,确实应该归咎于宋”。
至于为华夏儒家文化所津津乐道的“孝”,在金朝也大有表现:有个叫移剌余里的契丹人,有一妻一妾,妻子生了六个儿子,妾生了四个儿子。妻子死后,她那六个儿子在妈妈的墓边搭了草庐,昼夜轮班守墓。妾的孩子们听说之后,议论道:“死的那位虽不是咱们的亲妈,却是嫡母,咱们也应该守墓才对。”于是,这四个孩子也加入了轮班的队伍。就这样,十个孩子昼夜轮班,三年如一日。金世宗打猎路过当地,听说了这件事,便赏赐了孝子们五百贯钱。这钱还特意让县官堆在集市上(五百贯能堆个小山了),让大家都看见,然后再让孝子们拿走。
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多举了。可怜金世宗,两千年惟一的一位“小尧舜”,在后世却居然默默无闻,难道说老百姓们坚守“夷夏之防”,不把他当自己人吗?好像也不是,“康乾盛世”不是一直被人赞不绝口么,想那康熙和乾隆,文字狱冤杀了多少人,《四库全书》捣毁了多少文化,不也被大家交口称赞么?人心啊,统计一下十年来清宫题材电视剧的数量就能看出个大概了。可金世宗呢,有多少人知道这位金世宗呢?
如果我们从疆域来看,以传统的标准(不妨就参照上文中陈天华的标准),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当时已经全在金朝的版图之内,而金朝与南宋又并不是对等的南北两个政权——金朝是宗主国,南宋是藩属国,再看文化,金朝分明已经成为了汉文化的中原重镇,所以,无论从以上哪个角度来看,在通史的记载上,北宋以后不应该是南宋,而应该是金,南宋的地位约略等同于南明,尽管南宋地盘较大、历时较久。
金朝当时也确实是以中原正统王朝自居的,于是,一个奇怪的问题就出现了:金朝比之南宋,在政治、军事、文化、地理上都占优势,又加上一位“小尧舜”的出现,南宋面对的已经不再是一个北方蛮族了,而南宋这边尚且“西湖歌舞几时休”,于是,人家“小尧舜”再打过来可就不是野蛮入侵了,而是冠冕堂皇的“吊民伐罪”;不再是以落后文化毁灭先进文化,而是以先进文化讨伐腐朽文化;不再是边远部落入侵中原腹地,而是中原政权统一南方割据势力——也就是说,金朝如果入侵南宋,看上去居然会是一场“正义战争”。即便退一步讲,金朝和南宋之间的“夷夏之防”也已经算是不存在了,即便金朝灭了南宋,也不过算是一家一姓的改朝换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