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两党合作问题虽然没有具体达成协议,但内战是可以停止了。因此,中共中央于4月15日发表了《告全党同志书》,明确指出“全国人民与中国共产党‘停止内战’的目的已经实现了,中国革命新时期的第一阶段,基本上已经结束,今后发展阶段的任务是巩固国内和平,争取民主权利,实现对日抗战。”
6月4日,周恩来到庐山与国民党会商国民大会代表问题。并在宋子文、宋美龄、张冲参加下,与蒋介石谈判。蒋介石根本不提共同纲领问题,而是提出:一,两党合作的形式问题。由他指定国民党干部若干人,共产党提出同等数量干部,共同组成一个国民革命同盟会,他任主席,有最后决定权;两党一切对外行动与宣传,统由同盟会讨论决定,然后执行。共同纲领亦由同盟会讨论;若同盟会工作顺利,将来可视情况,扩大为国共两党分子合组之党,并与第三国际发生关系,代替共产党的关系。二、军队问题。由共产党根据以前关于国共合作的声明,先发表对外宣言,然后南京政府发表三个师的番号,并委任师长。三个师仍照十二个团编制,人数可容纳四万五千人。在三个师之上设政治训练处,负责部队指挥。朱德、毛泽东离开红军出国留洋。南方各游击区由共产党派人联络,经国民党调查后,对部队进行编遣。原领导人离开部队。三、陕甘宁边区问题。蒋介石坚持由国民党方面人员担任边区政府的正职长官,副职由边区自行推举。
蒋介石提出可由林伯渠担任。另外,蒋介石还表示,狱中共产党员,可由国民党分批释放;由共产党提定共产党出席国民大会代表人选,但不能以共产党的名义出席;共产党干部可以参加国防会议等。周恩来当然不会同意蒋介石的无理要求。16日,周恩来向中共中央汇报谈判情况后,即返回了延安。
6月25日,中共中央重新拟定与国民党谈判的方案,在一些问题上作了让步。原则上同意组织国民党革命同盟会,但要求先确定共同纲领、以便奠定同盟会及两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在承认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同意国共两党各推出同等数量的干部组织最高会议,以蒋介石为主席,承认其依共同纲领有最后决定权;对同盟会将来发展趋势及与第三国际关系,不加反对,但必须保持共产党在组织上、政治上、思想上的独立性。并提出,从张继、宋子文、于右任三人中选一人任边区政府正职长官。还提出红军改编后,朱德为指挥官等。此方案电告蒋介石后,蒋介石仍坚持红军改编后设立政治训练处,负责指挥部队,因此谈判始终未达成协议。
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国民党内部高层人士就国共合作问题发表了不少高论,国民党各派之间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人提出的“恢复孙中山先生手订的三大政策案”中明确指出:“近半年来,送接中国共产党致我党中央委员会书函通电,屡次提议国共合作,联合抗日,足证团结御侮已成国人一致之要求……应乘此机会恢复总理三大政策,以救党国于危亡,以竟革命之功业。”宋庆龄还曾以《实行孙中山的遗嘱》为题在会上发言,斥责了患有“恐日病”的以汪精卫为代表的一些政客,指出,为了抗日,必须实行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同时,她严厉驳斥了“抗日必先剿共”的滥调,她说:“这是多么荒谬!我们要先打断一只手臂之后再去抗巳吗?”
这次全会,虽然不得不声明了对日要抵抗。对内要和平的主张,但在对待共产党的态度上,国民党及蒋介石个人实质上并无根本转变,只承认国共两党可以在“目前最低限度之办法”之下进行一些“商榷”。这一态度,蒋介石国在日记中有所反映。他在1937年2月16日的日记中写道;“编共而不容共,抗日而非排日,外交以独立自主为基础。”2月18日的日记又说:“共党非人伦、不道德的生活,与无国家、反民族的主义,必须根绝净尽。”全会闭幕后,蒋介石在对新闻界发表谈话时,也是一面主张开放言论,一面禁止宣传共产主义;一面主张集中人才,一面抵毁共产党和其他抗日党派;一面主张释放政治犯,一面又强迫被捕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向国民党当局自首。
可以说,西安事变固然改变了蒋介石的一些做法,但却丝毫未能改变他的政治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