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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时光》作者:子勿为秦相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未定/轻松
关键字:赵京涵 孟绍安 其他
时间始终公平的裁判著每一个灵魂,也见证著你抢走我唯一的时光。
那是我一生中唯一爱过的时光,上溯于之前,我不懂;展望至其后,我不能。
那时光和我一样,伤永不愈的爱你。
1 子部京涵
有个说法,叫“名字起什麽缺什麽”。这一点,其实我并不是特别赞同。
的确,叫“美”“丽”的姑娘和叫“帅”的小夥子里面,的确有人长的挺名不符实的。
但是,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事情。
比如我。
子部京涵的意思是,拥有光明的前途与博大的胸怀。
这个我绝对不会记错。
小学的时候上过挺无聊的一节课,就是全班同学挨个解释自己名字的含义。
当时我就是这麽解释的子部京涵。
拥有光明的前途与博大的胸怀,听著真好。
因为我叫赵京涵。
不过赵京涵这名字好不好听,好像跟我关系不大。祖宗传下来的姓,我爷爷给我起的这个名字,我负责顶著这个名字,仅此而已。
我爷爷是个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的普通人,是个无名的教书匠,三尺讲台上转悠了好几十年,笨重的黑板磨得看不清影儿,厚厚的粉笔灰,埋葬著他的年少轻狂与意气风发。
他不认识汉语拼音,也不会说英语,零零碎碎的记著几句学的不情不愿的俄国话。
但是他喜欢听戏,喜欢诗,会写繁体字,毛笔字写的也好看。
从这方面来讲,单纯的定义下,他是个非常合格的中国人。
他给我起名字的时候,取的是“胸襟博大”的意思。
我觉得其实我做到了,在我认识的和认识我的人中,还从没有听谁说过我的坏话是小肚鸡肠或是斤斤计较。
喜欢诗的老头儿,在我很小的时候,一个字一个字的教我念诗经。
印象里常常是在不算明亮的电灯泡下,我苦著脸坐在小板凳上,听著老爷子字正腔圆,一字一顿的开教。
这点很奇怪。
别的孩子似乎都是从唐诗三百首开始的启蒙课程,到了我这里,却上溯至先秦文学。
模模糊糊的我还记得我妈那个时候似乎劝过他不要教我这类小孩子接受不了的东西,但是老爷子的反应从来都是把老花眼一瞪的不听劝,而且对其他人对诗经的质疑,表示强烈不满。
我当时什麽也不懂,就磕磕绊绊的跟著他念,看著那些极其复杂的文字,困惑而艰难的模仿著他的发音。
印象最深的是他执著的教很小的我念《蒹葭》。
那个时候,我应该是才刚刚开始换牙。
不过这首诗写的可是真好,似乎直接的就贯穿了我後来的的恋爱史甚至是更久的生活影像。
我一直觉得自己在冥冥中好像都在和这首诗较劲。
有时候我甚至会想,如果当时老爷子他老人家一开始能教我点儿更加欢快喜庆的东西,是不是连我的人生轨迹都要被整改。
不过,世界上最大的废话就是如果了。
对著已然的不可变更的定数,说著如果当时,还有什麽用。
人生没有重来,命运自有安排。
在我上学的时候有一首歌叫《在水一方》,应该就是用《蒹葭》为蓝本作的,哀婉悠长,鸳鸯蝴蝶。
那时候正赶上我们学《蒹葭》,语文老师就用一个刺啦刺啦的呻吟的录音机,断气一般给我们放了这首歌。
当时听的时候,说实话我没有什麽感觉。
一首陪我长大的诗,就算化成了灰儿,它永远都是自己的样子,不为世俗所动,不为尘凡所扰,干干净净了几千年,其实我们根本不可能再走的进去。
朱子的批注到底掩盖的是什麽,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何必总是上纲上线,单纯一点,人欲一些,有什麽不好,它原本就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思无邪,後人何苦为它披上礼教的虚伪外壳。
後来我看过很多遍《诗经》,甚至是很多种版本与形式。
但是即使配著再详细的注释和再精致古朴的插图,《蒹葭》给我的感觉,依然是清晰到模糊,不知道是我的觉悟似乎不够,还是现在的书印得太浮躁。
不过,我在渐渐成长的同时也渐渐变的冷漠,早熟而敏感。
在该我升高中的时候,老爷子驾鹤西归。
肝胆出的毛病让他面色惨黄,骨瘦如柴显得略有狰狞,这是我对他最後的印象。
即便我没有送他最後一面。
在烧他的遗物的时候,我原打算留下那本古旧在我童年记忆中的残破的《诗经》。
可是等真的拿到手上,才觉得那是一种不堪承受之重,所以我选择把它投进火盆。
跳跃的火苗与纸屑纷飞,狂舞间的悲哀的美丽,也许就是死亡的绽放。
不是没有人问过我要不要留下些什麽作纪念,我统统回答说,“不,不必。”
大人们,或者说亲戚们眼中的我,渐趋孤僻,以至於有些难以理解。其实也并没有太大关系。
後来祖父的祭日我很少回去,当然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时间错不开。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是故意的,故意回避和逃避。
我不愿意面对,却也不是因为薄情,也不完全是怯懦。
人越长越大,心的确也越来越怕,只是衍生出来的道德层面的担心与担忧,实在是太累了。
後来我有时候也挺庆幸他老人家自然死亡走的早,不然,再往後,我不敢保证我会不会把他活活气死。
如果真是这样,那肯定就不好了,罪过大了去了。到那个时候就是生别了,更惨。
所以世界上最可贵的结果就是戛然而止的恰到好处。
我的孤僻其实为自己带来了不少的好处,因为人伪装的太久就会失去自己,不过由於我没有太多朋友──或者说几乎没有,让我显得轻松许多,我不必讨好太多,也不必费尽心思维系著到底是什麽的所谓友谊。
太多时候的形单影只,让我习惯并喜欢一个人的影子投在空空的大街上,顺便培养著自己的冷静,人不是不需要朋友,只是不知道为什麽,赵京涵似乎就是很可怜的茕茕孑立。
我也不知道。
只是一个人能够冷静对待自己所有的感情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有多麽理智,而是因为在他生命里的所有的人中,他最不爱的是自己。
因为我还没有老,所以格外喜欢回忆。偶尔想想还不算长的生命里就已经有那麽多来来往往,缘起缘灭间每一个人都在彼此的生命中匆匆而过,交叉出也许真的是不如没有的痕迹,这实在是很奇妙的感觉。
2 无巧不成书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已经会背像其他同龄人一样的唐诗……以及,《蒹葭》。
上小学的时候,似乎有一个很奇怪的常态现象,就是总有那麽一两个女孩子,作为所有人小学六年班里长盛不衰的精神力量级别的玩伴。
这点我还是很有印象的,那个小女孩叫徐卉。当然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小男孩,和其他像我一样的一系列的男孩子一样,即便那时候并没什麽早恋的想法,但是不可否认,也算是眼巴巴的盼望著调座位的时候和她在一起──只不过,总不能遂愿罢了。
稍大一点的时候我觉得那女孩子其实是很骄傲的,装出来的平易与亲和的程度,对於小学生已经很有挑战性了。
徐卉的旁边,永远只有那麽几个人,据说是某某老师某某领导某某什麽的孩子,据说这叫“近朱者赤”,“入芝兰之室”云云。同理,他们的座位作为一个核心集团,永远被安放在教室中心──有电扇,有灯管,没有粉笔末,没有冬天窗缝里的凉风。
林淼可以说是我小学时期最好的玩伴,林淼这个名字不怎麽好听,而且还不算好写。但是有一点,林淼长的和他的名字很符合,“木秀於林,君子如水”。
别误会,不是说他多麽有才情,而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好看。长的,好看。仅此而已。
林淼的座位离徐卉有一定距离,不过相较於我近了许多,这就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到了小学的最後一年的一次意外发现让我有了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刺激。
林淼不再和我一起上下学,而是在目的地不动的情况下改变的路线。
一天轮到我去值日。正在清理抽屉的废纸的时候,突然从林淼的位置跳跃出来一丸揉烂的粉红色的纸团。
东张西望的没有发现别人,我还是没忍住好奇心。小心翼翼的把它掰开。已经团捏的很烂的皱皱巴巴的纸上,林淼的狗爬字很好认──
“徐卉。我喜欢你。”那个“欢”字因为写的分得太开,明明很像两个部件──“又”“欠”。
劣质的纸张配上不甚清晰的笔迹,我突然特别想笑。
再往下看的时候,那笑容冻在脸上,眼睛连眨的力气都没有了,因为居然有了回音,那娟秀的字迹写的一个字,“好。”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麽林淼不再和自己一起走。
那场景,启蒙了我学会了一个新词──“重色轻友。”
我第一次懵懵懂懂的觉得自己真是太傻了,自己仰视的圣物,不过是被自己放得太高了而已,并不是他们有多高贵,而是我选择的活在自己的暗示里。
於是和林淼当了五年“好朋友”的我,和对方一起,起因不同的开始淡化这段友谊,以至於高中时候偶再见,看见没有变的那张脸,一时竟然想不起来名字。
那天是我第一次迷迷糊糊睡著以後,还会恍然间做了一个那样的梦,梦里是一片水塘,围著白白黄黄的芦苇。水中央的小岛上坐著一个女孩子,长著和徐卉一样的脸。而我在岸边,自然很想去找她。於是他跳进水里向她游去,却在离她还有些许距离的时候,猛然发现林淼驾著小船,招摇的载著女孩远去,同时不忘丢下一个嘲讽的微笑。
然後是惊醒,午夜时分。
後来我强迫自己渐渐淡忘,再然後我上了初中,过了可以在马路上骑自行车的年龄限制。
第二个哥们叫杨旭升,名字起的大气而吉利。我已经过了小学生的那种情结,不会像当初一样幼稚。
那时候,我差点就要喜欢上邻班的一个女孩余倩。
险些就要暗恋成功後的很有些日子之後,我第一次在外边的小摊吃饭的时候,被杨旭升灌了两杯扎啤就成了话痨,不经意的提了一下“邻班有个女生长得不错”。
我模模糊糊的记得,那时候杨旭升嘲笑我畏畏缩缩。
当然我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而此时已经是初三。
初三的班级要进行调整。杨旭升没有和我分在一个班,而是恰好去了邻班。再热火的哥们,有了一堵墙的距离,也就冷了很多。
不过意外是很突然的。
学校的劳动班一周一换,而这周正是隔壁班。
也是倒霉那天在路上撞碎了眼镜,我请了假去重配。来到学校的时候,正是上课时间。
不知道为什麽我特别怕撞见人,即使理由理直气壮,也觉得迟到会很难为情。於是自作聪明的选择了从两座教学楼之间的缝隙溜过去,那是很窄而不短的类似於小巷的通道。
我还没进去,就听见里面的声音,很明显是亲亲热热的感觉,地上是散乱的劳动工具。
新配的眼镜看得到是一男一女在拉著手,并且男的叫杨旭升,女生是余倩。
当我打算绕道的时候,犯贱的又看了一眼,这就叫好奇害死猫,於是正是两张脸对到一起的时候。
然後我慢慢地走到教室,像是什麽都没有似的开始上课,在半米多高的书摞里,埋了整整一天。
於是夜里在做梦的时候,《蒹葭》的主人公除了自己以外的两个人,临时被替换了。
我当时是很纯的,也是不愿意计较的。所以我觉得我特别对得起我的名字。
高中虽然短,但也要和同学搞好关系──张晋,据说为了纪念山西洪洞县的大槐树,於是叫“晋”。
班里有了一位真正的女神一样的姑娘,叫白可兰。
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得干干净净,我是不可能下手的。
当一个青春期血气方刚的男孩子没能成功地支起小帐篷画地图,我已经开始了隐隐的不安。
张晋对我对女生的兴趣冷淡,一直是嗤之以鼻的。我当然没有反驳的勇气,我知道张晋和白可兰在一起。
尽管是那麽的不可思议。
後来有一段时间,在高二即将结束的时候,张晋和白可兰一起人间蒸发了。
然後是在高三刚开学的第一个晚自习,有人脸上阴晴不定的递给我一张当地晚报。
头版头条,是一起医患纠纷。上面有一张哭泣的,扭曲的,疯狂的女人的脸,比白可兰老了起码30岁,却一定没有30年後的白可兰好看。
再一看题目,特别长──《非法行医,人工流产使女中学生死亡》。
我没有再往下看,就把报纸扔进了垃圾箱。很诡异的,我又一次梦见了蒹葭。
船上的人换成了张晋和白可兰,自己还是自己。目送著他们远去,而那艘船并没有向前走多远,便一点一点的沈没。自己有心无力的不知所措,而岸边又跑来一个人,却是陌生的脸对著他阴阳怪气的笑。
之後我在钝痛中清醒於床下的地板上,记忆里第一次睡觉的时候滚下床,很值得纪念。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特别悲剧,只是这感慨渐渐被高考冲淡,街头巷尾对报纸新闻的热议,更新换代的很快。
日子过得你像流水一样,连根毛儿都没剩。模考,高考,发榜出分,我更像是在看戏的路人,一直不痛不痒。
估分又如何,已经宽宽松松地报了志愿。
黑色六月又怎样,结果还是不算低的分数,自然没有落榜。
领分那天,迈出校门的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舔著冰淇淋,一边挥手叫来一辆出租车。
那年代的出租车,还很笨重。
“师傅,哎,上外河!”我估算著价钱报了地方。
出租车司机没有看我,“那还没开发好呢。”
“没事,带我去就成。”其实我当时只是很想去一个地方一个人静静而已。
只是当时我从没想到,世间事,有时竟然会这麽巧。
3 冲动的惩罚
其实,我一直对坐出租车怀著一种淡淡的恐惧。
因为听过太多反面的故事,什麽抢劫出租车司机杀人灭口啦,乘客被司机怎麽怎麽地啦……
其实我也一直很好奇,明明这些事情才是少之又少的东西,怎麽会总是被人津津乐道的乐此不疲的提起并口口相传?
害的我简直都有心理阴影了。
我坐在暗红色的破面包车上,倚著暗色的玻璃,我一直没有去看司机的长相,我只知道他是个男的,仅此而已。
外河还真是远,车最终停下的时候,我昏昏沈沈的给了钱,拒绝了一块钱的找零,然後突发奇想的问,“师傅,有烟吗?”
那人玩味的收下钱,然後说道,“我不抽烟。但是车上有几根,可以给你。”
我颤颤的接过两支,然後试探著问道,“借个火?”
然後他就笑了,“小菜鸟。别装了,你又不会抽。再说这东西,沾了难戒。”
我有点儿挂不住,“没事,我就是点著玩儿。”
那人终於正脸看我了,说实话,他长的真是不错,很阳光也很阳刚,但是有一个小酒窝。
他给吓不著的我点上火,然後我道了谢下车。
我走到河边,蹲下来看著蓝不蓝绿不绿的河水,就像初中学校也许已经过期的脏乎乎的化学试剂。
信手抄起一舀河水,惊异的发现里面居然有一丝小鱼,细如豆苗,长不盈寸。一时间让我的心里燃烧起莫名的敬畏与希望,把手融进河水,仔仔细细地看著小鱼远去。
也许它会游向所谓伊人的在水一方。
自问间的我当然不可能知道自然的安排,但是冥冥中的感觉却是也许我不会再做那个叫蒹葭的梦。
另一只没有沾水的手举著越烧越短的香烟,甩掉烟灰後,续上下一根香烟的燃烧,我站起身来,眺望外河。
这样看起来的外河甚有味道,因为未完全开发而带著点点羞涩,而这里,幸好没有蒹葭。
我自已坐在河滩上,吃完的冰激凌在手上留下了一点点粘粘的痕迹和淡淡的甜味。
太阳不算太好,而且明显在挪向西边,所以我并没有被晒伤,一个人坐在河滩上淡淡的想著什麽,不知不觉就会把记忆里面的陈芝麻烂谷子都扒拉了出来,大大小小,笑过哭过,都那麽真切却又那麽渺远,那麽深刻却又那麽浅淡。
不过我要是一直没发现身後面的不远处有一个人一直在盯著我,那才是见了鬼了呢。
我又不反应迟钝,背後毛毛的,谁感觉不出来是因为有人啊?不必非得等到他灼热的呼出的气体喷向我的脖子,我才知道背後有危险。
眼睛都不用抬一下,也不必回头,“你打算就这麽一直跟著我吗?”
我感觉那人笑的很轻,“你脑袋後面有眼睛麽?怎麽知道我在。”
我“切”了一声,“我就是知道。拜托,我好像给够钱了──还是说,你坚持要给我那一块钱?”
他一手撑地坐在了我的旁边,声音很有磁性,“这麽生分做什麽?相遇就是缘啊。”
我点头,“是是是,有缘,真是有缘。哎,不是,你到底要干嘛?”
那个人似乎刻意要回避主题,“我叫孟绍安。你呢?你叫什麽名字?”
我吓了一跳,互换姓名──这是要闹哪儿出。
再说他真的叫这个名字麽,但是有时候莫名其妙的信任很是诡异,我并没有瞒他什麽,“我叫赵京涵。”
然後两个人东拉西扯的说话,其实我是真的很好奇,为什麽会那麽相信他把自己的一切汇报的一丝不差和盘托出。
我说了我是刚毕业的高中生,然後他开始问我的成绩和以後的打算。
我继续告诉他我的高考成绩和报考的大学,他奇怪的打量我,“你将来要当老师?”
我还是点头,“是啊。怎麽了?”
人们会说:啊──老师,您用人类最崇高的感情--爱,播种春天,播种理想,播种力量──用语言播种,用彩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崇高的劳动。
──人们不都是这麽夸老师的麽?为什麽他的表情这麽奇怪。
身上淡淡的缭绕的味道都是廉价香烟的刺鼻,他小声嘟囔著,“就你……”然後很快住了嘴。
方圆一里空无一人,茫茫河湖吞咽著那天的对话。
这时不是很算是血气方刚我一时也被挑起了愤怒,“你这是什麽意思──很看不起我吗?难道你觉得我会去误人子弟?”
那人摆摆手,然後顺势搭在了我的肩上,“生什麽气?我又不是那个意思。”
我别扭的想把他的手扭下去,“那你是什麽意思?”
他突然直直的盯住我的眼睛。
我有点儿心虚,这种角度听说是很容易被人看穿一切内心世界的,装作很凶的样子问他,“那你是什麽意思?你、你到底要干什麽?”
他嗯了一声带著长长的鼻音,“嗯,我……你。你告诉我,是不是?回答我。”
我看见他突然转作了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还带著纠结,就接话,“你说你说。”
然後他就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询问我,“你是同性恋。对不对?”我感觉我的肩膀都在发抖,七月流火啊,正是盛夏,我却居然想起鸡皮疙瘩。
背後浮起一层冷汗,嘿嘿的笑的难看。不想说,不想承认。
听说国外还有人因为歧视这个闹出人命什麽的,我可不想成为众矢之的。
眼前的这个人身长数尺(比我高),体重肯定比我沈,万一他再是个坚定的精神洁癖者──一时激动再把我扔河里面为民除害怎麽办?
Oh,myGod──我还不想死!我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有来,我今年才十八岁的二九年华,青春之花还没有来得及绽放,难道就已经注定要凋谢了吗?
我不会游泳,我也不想当刘兰芝,什麽“我命绝今日,魂去尸长留”的通通闭嘴。
可能是我脸上的表情变换很是好玩的成功取悦了某人,他居然又开始展现出了猥琐的笑容,我略带无辜的回话,谄媚的语气装蒜到舌头都有点儿打结,“你在说什麽?我可是什麽都没有听懂唉。”
然後眼前的这位居然开始不解的眨眼睛,然後大笑,“你以为我是警还是匪?瞧你吓得。我就是问问。因为我觉得你像。”然後他顿了顿,“结果你还真是。”
我严正反驳,“我可是什麽都没有说啊。这都是你的一面之词,我什麽都没有说。”
我是脑子进水了才会主动承认这种东西,毕竟这种事情在我看来只属於一个阴暗的角落,“伤风败俗”是通用的定义。
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发育正常的男生,毫无关於异性的性幻想,我又不傻,加上也看过一些相关的东西,我对自己的定位其实很清晰,但是谁会好端端的向一个陌生人抖落这种隐私呢。
然後他先是不作声的把手从我的肩膀上挪开,接著拍拍我的脑袋,就像是在哄一个死强的小孩儿,“啧。听话,不要不承认嘛。是就是。如果你不说实话,我怎麽好意思开口追你──吓到你怎麽办?”
当时的我在震惊中久久不能自拔,“我靠你说什麽?”
他的话很平静,“我想追你。我们在一起,这有什麽问题吗?”
有问题──问题大了去了。
莫名其妙就被人告白了,哎哟我的小心肝。
我不可置信的看著他,“为什麽?”
他大义凛然,“什麽为什麽。感觉我喜欢你,不行吗?”
我无语,“为什麽?我们以前不不认识吧,应该也没有见过面啊。”
他痛快的点点头,“对啊,我们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我无力,“那你这发的是什麽神经啊?”
他很不满,“喂喂喂,我说你怎麽就不能浪漫一点儿。一见锺情行不?你还是学文的呢,这麽木!”
我指著自己,“哈,就我?一见锺情──”我差点被笑死,这种八点档的烂剧情也会发生在我身上,“哈哈哈哈……拜托,我是男生,这个很容易看出来吧?”
那个人无奈道,“我知道你是男生,你也不用在这里向我证明这一点。我只是说我喜欢你,你怎麽反应跟踩了电门一样?”
我扯扯嘴角,“那你想让我怎麽样?”
他笑得怪灿烂,“欣然接受就好。”
我没有搭这个腔,“你不怕诱拐未成年人犯罪?我可还是学生。”
他掀起T恤的一角指给我看他的红腰带,“你不是已经高考完了嘛,满十八周岁了。我今年本命年,二十四了。”
其实他长得真是不错啊,我那时候还比较纯洁,才不是考虑什麽身材问题的年纪。
他笑著的样子,很温柔有点儿像冬天里的小太阳,暖暖的柔和。
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该怎麽办了,我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啊,没有经验嘛。
然後摊牌道,“我、我不知道。我又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那是什麽感觉。呃……”我苦著脸对他说,“我原来还以为只有男生和女生才可以谈恋爱呢。”
他拉住我的手轻声道,“才不是这样。谈恋爱就是一件两个人的事情。别人可以,我们就可以。他们管不著。”
我问他谈恋爱的时候都干什麽,他把我的手握住开始解释,“谈恋爱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凡是别人做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啊。去公园约会,一起坐公共汽车回家,都可以。”
我没有把手抽出来,“唉、两个男人在一起,别人不会觉得不好麽?”
然後我听见他的叹气声,长长的,“会。所以我们才要更小心一点儿。”
“那不就是像做贼似的见不得光啊。”我很郁闷。
他却举起我的左手,在我的无名指上画了一道弧,“谈恋爱的目的就是要结婚。我相信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在一起。哪怕是很久很久以後。不过我一定会先给你买戒指的。”
他的独角戏演的太唯美,以至於当时我就相信了。
一刹那的冲动间,连以身相许的心思都有了。
他接著问我答不答应他的追求,我并没有同意但是也没有拒绝,我只是叙述事实般的告诉他说,我要去外地上大学,不考研也要四年。
他却很不在乎,“那又怎麽样?大不了我跟著你去外面漂几年。这不是问题。关键是我们在一起很配──你是GAY,而我喜欢你。”
对啊,谈恋爱是两个人事情,冷暖自知就行了,管那麽多干什麽。
其实越是年少轻狂的时候,人就越相信感情这个东西。
他的承诺真是美好啊,不离不弃永相随,还真他妈的感人。
我当时就是因为太感动了,所以稀里糊涂就认裁了。毕竟人生中很多决定都带著一时冲动的色彩,可是往往,你并不因此而後悔遗恨。
4 男人的胃
孟绍安那时候的承诺真是诱人犯罪啊。
我当时就很认真的认为他和自己是一类人了,当然他从来没有对我隐瞒过他的什麽情况,只是我知道的不够及时而已。
我很自私,很小气,很斤斤计较──当我在面对感情的时候。
当他能够给予别人的幸福超过我所能感觉到的限度时,我就会吃醋,就会难过,就会想起很多很多个日子之前的我们的初相见,就会问自己,当时为什麽不反问回去他的问题。
如果我早就知道故事会结束,就不一定会让它开始。
这种心理似乎是很病态,不是宁缺毋滥的完美主义,只是单纯的带著妄想试图操纵一番掌控之外的定数。
这种人真蠢,就该祥林嫂一样自言自语,“我真傻。真的。”
可是我就是这种人。
孟绍安从河滩上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然後伸手拉我起来。我没有拒绝这种好意的帮助,因为我的腿已经坐麻了。
起来後我在自己的腿上捶了捶,低著头默许他牵著我的手向著那辆破面包车走去。
当然四周无人,坐到车上後孟绍安问我家住在什麽地方。
我不知道怎麽才能精确的描述我根本说不清的地方,只好说了标志些的其他建筑物。
孟绍安的表情先是比我还茫然,最後重重的点点头。
孟绍安问我,“你没有打过车吗?怎麽连个路也说不明白。”
我摇摇头,“以前没有一个人打过车啊,都是和别人搭夥什麽的,”然後反问道,“我说的地方很难找吗?你是开出租车的,怎麽会不认得路。”
孟绍安摇摇头,“不,我还真不是。我今天就是替别人帮个忙,开一天工。”
我惊讶道,“那你有驾驶证吗?”
他开动了那只有些残破的面包车,“当然有──你这麽不相信我?”
我连忙否认,“没有没有,怎麽会。我就是问问。”
然後孟绍安很宽容的原谅了我的质疑,“其实我真是感谢那人让我今儿个帮他开车。不然我怎麽碰见你。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
我咳了一声,“行行行,我说不过你。开你的车吧。”
一路上我们说了很多东西,主题多半是我在了解他。
孟绍安真的不是个司机,但是我也真的没有看出来他是高职技校毕业的。
嗯,学的是烹饪。
所以孟绍安应该是个掂大勺儿的主儿,这一点他长的很名不副实。
我一直以为厨师什麽的,都是油光满面思维奇特的肥胖大叔,或是嗓门奇大臂力过人的中年妇女,这就是我对食堂的大师傅的印象。
万万没有想到还能长成孟绍安这种模样,其实我更愿意相信他是个保安什麽的,身材挺合适的。
後来孟绍安要我的电话号码,那时候手机还并不多,比如我就没有,BP机已经被扫到了历史的垃圾桶。
我很抱歉的问他可不可留家里的电话,但是请不要随便打,我不希望接受家长的不厌其烦的盘问。
由於我真的没有早恋过,所以是一个饱经考验的合格的忠诚战士
,所以没什麽好怕的,但是现在就不同了。
孟绍安的家并不在市区,而目前他正生存在市区内的、某个旧时从属於国有企业的、美其名曰“单身职工宿舍”的狭小空间内。
孟绍安邀请我去那里玩儿,我眨眨眼,“再议。”
我从口袋里找钱的动作被他挡了回去,“你这人真是有意思,我们是什麽关系──谈钱多伤感情。”
这话说的真好,後来我们两个的钱自从花到过一起,就再也没算清楚过。
然後我讷讷的缩手,木木的应著,“谢谢。”
再後来的暑假我过的很无聊。
一家人去了离市区几十里地的无名小山,带著买好的烧饼和自己家里腌的咸鸡蛋,背著很多水。
我在山间的石缝里面触摸著细细的山涧流淌,然後就想起了孟绍安。
一个暑假内他用不同的需要插著卡的公用电话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最让我受伤了是那次他挂电话前说道,“涵涵,我爱你。”
当时我一激动就把话筒给揪下来了,然後,然後我安了好半天,才把电话线捅进去。
害人不浅。
暑假里偶尔和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打打篮球,其实我并不是很会,况且长的也不高,我体检的时候净身高数据一米七零。
偶尔也看看英语,背几个单词,去过一次孟绍安的窝。
我惊异於这地方也能住人,小破楼至少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产物了。
楼道里面很昏暗,小砖楼一共四层。
孟绍安住在二层的某一间屋子,我完全没有概念,它到底有多大,可能也许大概应该有十平米。
一张双人床,一个很奇怪的台式的空调扇还是空调,吊扇转的倒是不慢。
屋子里很干净,他的东西摆放的很整齐。
还有一台二十一寸的电视,我在他的屋子里不知道干什麽好,他努努嘴,“有杂志,喝水自己倒。”
通俗的大众刊物攒了有一摞子,有的我看过,有的没有。我在屋子里有一搭没一搭的翻著书,他在走廊里面炒菜。
那种水溅入油锅的声音很是生动,就像很多年以前我学念《蒹葭》时候的伴奏。
厨师就是厨师,我只会泡面吃,他却很快整出了四菜一汤。
我只记得都是家常菜,品相很好,却不能准确而真实地还原那到底是些什麽,有鸡蛋有肉有菜。
然而那天我记得最清楚的事,却是我们吃的不是米饭而是馒头──一块钱六个的馒头。很奇怪,但是我确实这一点没有忘。
不是有些东西不值得铭记,不是我选择性失忆,只是我没觉得那麽有必要把每一次感动都拎出来画上纪念日,况且那时候,感觉真的不是那麽强烈。
不会像某些时候,我会在厨房外面看著他忙碌的背影去思考他的表情。
那是孟绍安给我做的第一顿饭,我却忘记了,但是并不要紧,因为从那之後,他为我做过好多好多次饭,根本就是习以为常的习惯,没什麽特别的含义。
但是我记得他解释道为什麽他做的菜色没有那麽鲜亮,“不要相信外面馆子里的那堆花花绿绿的东西,都放著添加剂什麽呢。要不,那个颜色儿,哪儿能那麽好看呐。”
然後我把这句话铭记在心,在未来的日子里对颜色诱人的熟食很有抵抗力,也不会迷恋餐馆招牌上的色香味俱全的图片,当然也不会听信摊贩天花乱坠的推销食物。
我在这一点上很执著,有的人说过的什麽话,只要我决定记住了,就一直这麽坚持,估计一辈子都忘不掉。
我还记得小时候因为我饱受过蛀牙折磨,所以换牙後,我妈告诉我说,晚上七点之後不许吃糖。
然後我就一直奉为圭臬了,再也没再新闻联播每晚开演後的时间段内碰过一下甜食。
有句话说的真是好啊,“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孟绍安一定是这样想的,在某一年的八月份的时候我在小屋子里吃了一顿饭,然後不止是因为这个,我发现我开始完全有了恋爱的感觉。
孟绍安到底有没有抓住我的胃是个需要时间考验的问题,但是拴住一个人的心,有的时候快的就是一刹那的事情。
那感觉真幸福,真想昭告天下──终於有了一个除了爹娘以外的人疼我啦!
再然後,我就收拾行李滚蛋了。
因为暑假无限好,但是有期限──因为新生开学报到的日子来了。
5 同城异事
其实“我上大学”,只是“大学上我”的一个委婉的说法。
我不反抗,因此没有办法构成强女干,但是我的青春到哪里去了?那东西可不是处女月莫,还带著晒後修复。
但是我做过的事情,就不会後悔。
我之前一直相信,有些东西雷打不动,就是永恒。
比如说每年的黑色七月的高考,但是当我自己认为终於不用再听“高考”这个词的某个夏天,惊闻高考改到了六月。
黑色的六月风暴,完了,我的信仰,连这个都可以改,有没有搞错──那除了四项基本原则除了我国国家性质之类的东西,还有什麽不可以变。
哦──新闻联播。
好,就这个了,我决定将它作为我人生新的指向标,我想,如果有一天新闻联播不再每晚七点准时出现,我就要失去每天吃糖的时间警戒线。
我想,那样我一定会崩溃。
那些比爱情稳固不知道多少都东西都有可能脱轨,那麽情变、小三、外遇什麽的,就不是那麽难以理解了。
大学军训的刻骨铭心,以至於一想起来我的後槽牙都痛。
累,真他妈累。
然後就是入学。
大学的宿舍也不是特别好,要啥啥没有,洗澡更是苦逼──师范院校女生多嘛,所以男生浴池也少的可怜。
我对天发誓,那是我人生中最脏乱差的四年,没有之一。
吃食堂并不贵,填饱自己这件事情也很简单。
摩登社会便捷的交通发展造福人类,後来我开始上网,有了八位数的QQ号。
但是无论是在现实世界中还是虚拟天地间,我一直极力埋藏的东西,就是我的性取向。
那些传说是同性恋天堂的地方,我几乎不曾涉足,宿舍里的哥们儿关系很铁,也不会妄加揣测我是不是异类。
先隐瞒自己再去交心,我是一只用肚子对著别人的刺蝟。
偷偷和孟绍安煲电话粥,不想让人听见我与男声的暧昧。
後来他也加上了我的聊天好友,这下子就方便了很多,谁会去猜测网络的那一端牵著的到底是人是鬼。
我在大学里混著日子,孟绍安在後来随我一起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大城市,开始漂日子。
他在打工,我在上学,後来他居然开了个小铺子,特别特别小,在我印象里,那个窝棚似的小格子,根本转不开身。
每天他先是一个人在小格子里忙活著卖早点,然後去做帮厨,临时工。
然後我在他的身上慢慢的就闻到了烟火气息,就是那种人间的味道,忙忙碌碌的厨房气味,很安心。
其实我发现他的这个铺子纯属意外。他起初没有告诉我,我原以为他只是游走於小饭店之间帮工,没有想到他居然很有创业的天赋。
我是在一个睡醒的很晚的周日上街溜达找东西垫补肚子,才意外发现那个铺子的。
其实它就在一个离我那麽近的距离,一家藏在小巷子里的早点铺。
我还记得他的店名,如果那也叫店的话──特别长,叫“你身边的早餐铺”。
够玩味的,一看就是年轻人的小把戏。
当时他没有生意,正在低头擦桌子,当然我那时候并不知道是他。
我开口道,“老板,来……”
然後他抬头看我,一开口就乐了,“老板娘啊,你有什麽吩咐?”
我一时吃惊,“你、你不是在打零工吗?”
他点头,“是啊,但是早上又没有事,挣几个子儿嘛。”
我坐到桌子前,他开始做我们的早饭,这次我没有忘,他做了夹肉的火烧和两碗面。
份量十足,我拿出两个人的筷子递给他一双,“呵,真够份量啊,你也不怕亏本。”
他接过筷子,“这是给你的独一份儿,我坑谁也不坑你不是。”
我後来才知道这话的意思。
恋爱中的人喜欢偷工减料的对自己,却又怕另一半知道。
我问孟绍安生意为什麽要开在这里,他说他想离我近一点。
我继续问他为什麽不告诉我他的生意开在这里,要不我早就能来看看了。
他向我推来醋瓶子,“不要,那样多没有意思。这样就好,你不经意的溜达过来看见了我,然後多大的惊喜啊。”
我给自己的面汤里点了点儿醋,“屁咧,什麽惊喜。你怎麽敢肯定我一定会来。”
孟绍安嗯了一声,“其实我真不知道。”
这地方多偏啊,我也不敢说我真的肯定会来啊,但是我确实来了。
我喝了一勺汤,“你做的东西很好吃,比食堂里强多了。”
他的脸上浮现浅浅的得意,“那是,我可是学过这个的‘专业人士’。”
其实孟绍安的早饭做的水平应该算是泯然众人,毕竟这不是他的专攻。
但是他会给我做饭,这就是他比别人好的理由。
那天我肯定省了早饭钱,而且吃的还很饱。
真是心疼啊,傻家夥跑到这里来干什麽,难道是为了来盯住我吗──事实并不太是这样的,因为孟绍安本人也说过,“上师范好啊,女生多,我还放心一点儿,省得你被人骗上床了还不知道呢。”
切,那天我晚上从宿舍请了假,在孟绍安的允许和带领下,去了他租住的地下室。
那种感觉让我想起了那个时候的他呆过的单身宿舍,孟绍安总是把他呆的每一块地盘收拾的很干净到我无地自容。
孟绍安的身上真正的沾了似乎洗不掉人间烟火之气,可是那个味道让我很心安,很幸福。
看著他的背影,我一时间莫名到很想掉泪,那种感觉就像是我亏欠了他一份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