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小月早就领了证,可一直欠她一个婚礼,小月说她已经不在乎了,我们只是简单的照了结婚照,又在自己家的饭店摆了三桌酒席,招待的都是一些亲戚朋友,简单却很热闹。在我结婚前,我收到了小亮子寄回来的结婚礼物,是两枚铂金钻戒。钻石虽然不大,可款式很新颖,小亮子说我刚刚出狱,手上没什么钱,结婚戒指不能用老婆赚的钱买,所以他就做为“婆家人”替我办了。可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两枚戒指的包装,是一个粉红色的刺绣香囊,上面规规整整的秀着四个字——好好学习。
这还是小学的时候他从我身上抢去的,是外婆亲手秀给我们俩的。过去这么多年了,真没想到他竟然一直还留着,而且还一直陪他到了异国他乡。我很想哭,却已经没有了眼泪,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我不想靠老婆养活,所以重操旧业继续开起了出租车。
我知道,我的生活从此不会再有波澜,如果真的有来生,我一定不会选择这条路,那今生呢?今生就静静的等待来生吧!
那天我收拾以前的皮箱,突然发现在最底下发现了一个观音项坠,那正是我送给小亮子的,我有种不详的预感。我径直开车去了小月的饭店,在她的办公室里,我把项坠放在她面前,冷冷的问:“这个怎么会在你那里?”
小月先是一愣,但很快就换成了一副轻蔑的表情,说:“是他给我的。”
我一下子被她这种表情激怒了,大声说:“不可能!从小到大我送给他的东西他都当宝贝一样的收着,从来不会给外人!连我外婆做的一个香囊他都收的好好的!这个是我被捕前送给他的,他不可能主动给你,一定是你逼他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为什么要对月亮说,亮子欠咱们家的?他究竟欠了咱们家什么?”
小月没有直接回答我的话,反而凄凉一笑“哈,外人?我现在倒成了外人?姓萧的你给我看清楚,我现在是你老婆,我苦等了你12年,你为了他说我是外人;我也不怕告诉你,我的确去找过他,而且是在你刚被抓进去的时候去找的他!你们俩之间的事情我也知道个大概,不过我顾及你们多年的兄弟情分,没有拆穿你们。那时候你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走出监狱,我又刚怀上孩子,我跟他说,如果不和你做个了断,我就去跳楼,就算你能活着走出来,我也让你们后悔一辈子!于是他就答应我,他们学校有一个保送出国的机会,只要再给他两年的时间,他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到时候就会彻底的离开你!我不信他的话,他就把这个给了我!”
“你……你……”我指着她的鼻子,气的半天也说不出话来,如果换成是十年前,我会毫不犹豫的把这心如蛇蝎的女人从窗户直接扔出去,可现在我没那么做,仔细想一想她也并没有错,她勇敢的捍卫了属于自己的爱情,而我没有能力去保护自己爱情,她胜利了,我失败了,就这么简单。
……
去年过年之前,小亮子寄回来一包东西,是他给小月亮买的衣服和学习用品,附带一长照片。
背景是爱琴海岸,碧空万里,海水无比清澈,小亮子头发微长,染成了浅棕色,带了一副茶色眼睛,虽然他的笑容依然灿烂,可是只有我才能分辨出来,他是真的开心,还是假装在开心。
夜静更深,我一个人披着衣服坐在台灯下面,看着这长照片,回忆着过往种种。
我含着眼泪在照片的后面写下了两句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然!
观音项坠依然挂在我身上,而那照片就放在我的皮箱下面,等到我死的那一天,我要带着它走向另一个世界,让他彻底的和我的骨肉灰烬融合在一起,到那时候,我会把今生欠你的那句话还给你,我会大声的,对你喊出来:我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
少年啊少年,你是否也感觉到了疲惫?
当我悄然离去,你还会不会对别人敞开心扉?
少年啊少年,你是不是和我一样感到意冷心灰,
多少期盼,午夜梦回,流着眼泪装成无所谓。
此生不渝,此爱不移,到头来都难抵命运捉弄,劳燕两分飞……
(完)
?午后。第一稿。完。
?上午。修改稿。完。
58、笔者手札
笔者手札:
从 2011年?6月 16日一直到 2011年?7月8?(12)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几乎废寝忘食的完成了这部作品。这要感谢每一位关注这篇文章的朋友的支持,是你们坚定了我创作的信心,如果没有大家我恐怕没有信心,或者没有信心这么快完成12万字的长篇作品。在此特别感谢一直一来关心和支持这篇文章的朋友们。下面我来说说关于这篇文章的创作初衷,和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我是第一次尝试写这种单纯的爱情故事,套用现在流行的词叫“虐心”。因为最近比较空闲,所以找来一些网络上流传的被奉为“经典”的小说故事来看,但笔者自己认为那些所谓“经典”也是良莠不齐,有些根本就是徒有虚名,内容实在惨不忍睹。记得多年前有位写手笔名叫“一世情缘”,我称大哥,他对我说“文人相轻”,我一直不敢以“文人”自居,但的确很少看别人的作品,主要是怕影响自己的创作和构思,可当我看了那么所谓经典的时候,我就有些忍不住想要创作一部属于自己的恋爱故事的冲动。我知道它不可能成为什么经典,但至少对我个人而言,这篇文字带给我很大的欣慰,和满足。我从没有想通过这篇文字给大家讲什么大道理,也不想反映什么思想,与其说这部作品是文学创作,倒不如说这是圆笔者心中一个未完的梦,如果你觉得这么说太矫情,那你也可以说我在聊发少年狂,或者干脆就叫YY。反正都一样,是什么都无所谓。总之,故事终究是故事,现实依然要继续……
笔者用大量篇幅描写了童年往事,不仅是想营造“青梅竹马”的气氛,主要是笔者自己对童年记忆的另一种寄托和回忆。该文名叫“小哥小弟”,大体记录了主要人物从5岁一直到21岁的成长经历,由于是连载作品,一些细节部分难免疏漏,比如该文年代背景有些混乱,大体在 70、 80年代,具体细节上的时间冲突不一一列举,细心的朋友一定能够看得到,好在并不对正文造成太大影响,说句不自量的话勉强算是瑕不掩瑜吧。
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童话,纯真的恋爱也是每个人所追求的。可在当今社会的腐蚀下,已经不再会有《山楂树之恋》那样纯真的爱情了。所以笔者创作完成了一部简单的爱情故事,人物性格稍显单薄,故事主线单一,人物关系也十分简单,笔者有意回避了一些不必要的人物,和一些现实的情节,单纯的为了营造一种童话故事般的氛围。从头至尾文章中都不曾替到“同性恋”这三个字,只是用具体的人物行动,和部分的心理描写来衬托两人从友情慢慢转化成爱情,再到生死相依至死不渝的人生旅程。身为一名同志,我深知此道艰辛,试问有哪个不是从暗恋直人开始的呢?可现实生活告诉我们,暗恋直人的后果多半害人害己。而小说恰恰可以为大家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有人喜欢看小说,有人喜欢写小说,最重要的就是它能完成你在现实中无法完成的梦,可以带你走进另一个人的世界,也许有那么一瞬间,你会忘记现实,完全把自己当成是故事的主角,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犹如身临其境,感同身受。这就是小说最大的魅力,当然,笔者能力有限,不能为大家营造一个更加丰满的故事环境,这也许是该文最大的遗憾和败笔。
在连载期间,有人猜测笔者就是文中的“小弟”,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不是。当然笔者也不可能是文中的“小哥”。文中的小弟,性格倔强,心思细腻,对于一直关心他的小哥而言,他表现出来的关心是更加深刻的,也更加具有前瞻性的。从小时候他劝小哥好好学习,一直到最后他求小哥去自首,无处不体现着他对未来的规划和追求。这点相信大家在文章中已经有所体会,至于小哥的性格,鲁莽,冲动,有责任感,却总是好心办坏事,最后终于自食其果,亲手毁灭了一段纯真的爱情故事。也许大家在看到小哥做“蠢”事的时候也和笔者一样跟着着急,恨不得跑到文字中去替小弟劝他,或者干脆去打他一顿,教训一下这个不长进的家伙。呵呵,话虽如此,但笔者个人却很喜欢这个人物,冲动和鲁莽的背后,隐藏着他脆弱和善良的一面,没有上进心,却好胜,没有远大理想,却生怕别人看不起。所以他一直在努力,只是方向错误。细心的朋友不难发现,其实小哥的性格貌似勇敢,其实在很多时候他却懦弱无知,一直以自己率先“混社会”引以为荣,可是在感情方面却始终不敢跨越雷池半步,相比之下小弟要比小哥勇敢许多,也成熟许多,包括最后小弟远渡重洋,不仅包含对小哥的爱,也是理智的另一种体现,要知道“放弃”有时比“争取”更加困难。所以笔者有意跳过了小弟出国时的一幕,一切深情厚谊尽凭大家想象。
虽然笔者并非真实的“小哥”但在骨子里的确有和“小哥”相像之处,他就是沉睡在我身体里另外的一个我,当年龄一天天的增长,我越来越喜欢追忆那段年少轻狂的时光,当初做下的荒唐事现在想想都无比幸福。有人说:若一个人开始回忆过去,那说明他已经开始变老了。我想我就是“开始变老了”,如果再不动笔记录恐怕将来连动笔的心情都没有了。
在写作手法上,笔者尽量做到前后呼应,所谓“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一直是该文遵循的一个原则。比如最后小哥在监狱里被史进武打掉牙,不仅是暗示了他的“报应”,也暗示了他曾对小弟的许下的誓言:“我萧东对天发誓,从今往后再也不随便跟人动手打架,要是有人欺负我,我就忍着,要是实在忍不住,也绝对不能把人家的牙打掉。如果违背誓言,就让……就让我的牙也被打掉!”类似的细节不一一列举。
关于文章的的结尾,第一稿 11万字,修改后增加了 ?12万字,希望看上去更加饱满圆润,但还是有朋友会觉得唐突,或者意犹未尽,就此一事我稍微和大家解释一下,故事的结局一开始就已经做了多次暗示,一定是“到头来都难抵命运捉弄,劳燕两分飞”。那么前面越是幸福,结局就越是显得不幸,我不是不想增加一些更加浪漫的情节,而是怕那样的情节过多,会给人无病呻吟,滥竽充数的感觉。我不是说长就不好,可如果单单是为了凑字数,把这篇文字变成“老王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那我恐怕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
关于小弟出国,文中曾暗示“他是天上的飞鸟”将来一定会远走高飞,而小哥和小弟永远都是“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他并不是被丁健斌抢走,也不是被小月逼走,他是为了小哥才不得不最终放弃,以小弟的性格和故事年代背景的限制,小弟不可能和小月抢“丈夫”,为了小哥今后的人生道路,即便没有小月相逼,他不会选择和小哥厮守终生。
至于他是不是学了法律,按照最初的设计是没有。因为小哥“改邪归正”,把传呼送给了小亮子,以此劝说小弟放弃报法律专业的念头,小弟没有正面回答。后来一系列事故,导致小弟学业几乎中断,历经波折才重返校园,他当时误以为小哥走上正道,也没有必要学法律来为他“保驾护航”,故此不可能舍近求远报考法律专业。不过此处也算是露笔,如果有机会修改此文,一定在后面着笔不露。
丁健斌,这个人的名字就暗示着其人文武双全,这才是最适合小弟的最终归宿,至于结尾部分小弟是不是真的和丁健斌走到了一起,这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心里留着谁,正所谓“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在创作过程中,我写的最辛苦的部分有两个,一个是“小哥”第一次受伤住院,原因是细节部分有些失真,背离了原先创作的目的,我写的心虚。第二个就是结尾部分,一是认为有些残忍,二是觉得略显牵强,几次都有冲动改变结局,可是依然没有做这个决定,因为这样的结局也不失为另一种“完美”。我想“宝黛”之恋之所以凄美动人,原因就在于“此生心事终虚化”。?你能想象,如果林黛玉不死,她扎着围裙烧火做饭时的情景吗?如果非要给一个“大团圆”的结局,那样看起来会更加牵强,也与前文若干铺垫不符。
另外,我不得不说:“这是一篇大部分来自杜撰的小说。”
笔者知道,这么说大家多少都会有些失落,但是因为这篇文字已经完结,没有必要卖什么关子。笔者个人也不喜欢故弄玄虚的做什么噱头。就像在连载期间回答的一样,用第一人称写未必是真,第三人称也未必就是假,真也好假也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衡量。至于哪部分是真,哪部分是假,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许你认为最真的,却是瞎掰,你认为最假的,恰恰就真的曾经发生过。
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杜撰和想象是不可缺少的,正如《三国演义》如果不是罗贯中的杜撰,也就没有“借东风”、“借雕翎”、“空城计”等等一系列的好戏,《西游记》如果不是吴承恩的想象,也不会有孙悟空这个经典人物的出现。当然,笔者不敢与前辈圣贤相提并论,不过只是以朝圣者的心态胡编乱造了一篇属于自己的故事,承蒙诸位高人错爱,从连载开始一直陪伴至今,在下实在感激不尽,如果有朋友愿意赐教,指点一二请在此留言,在下一定虚心受教,力图精进。
最后再次感谢支持过这篇文字的朋友,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2011年?7月8日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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