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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作者:玛琪 当前章节:8246 字 更新时间:2026-6-9 22:28

我成功了。我的“小说散文”思想终于在《带血的翅膀》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并随着《带血的翅膀》有血有肉的气体走进了每位读者的心里。很多人都很赞同我的这种写作方式,并一直追问我事件的真伪性。我晒然一笑,觉得事件本身的真伪性已不再重要。我很欣慰,并把这个篇散文的成功看成是“因祸得福”的佐证。事情远远地超出了我的预料。很多人都关注我的作品。同学们都争相传阅,都在评论着。有一部分人还建议我给宠物店的老板狠狠回敬一下,给他点苦头。院方面,辅导员、班主任分别找我谈话,问我有没有必要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一下我的权益。我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息事宁人的态度谢绝了他们的好意。老师和同学们都找我谈心,试图让我尽快走出阴影,尽早快乐起来。我谢了他们的好意,并配合他们的工作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努力。但事情远比我想的复杂。我始终没能走出这件事给我留下的阴影,始终没能回到从前。和其他人的关系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我越来越憎恨自己是一个人了。我用近乎摧残的方式对待自己的躯体,开始不相信人。这是一种本能,是无法改变的。跟宿舍里的人关系紧张,跟老师无法交流,写稿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我近乎发现自己奔波在人类情感和道德的边缘了+——我发现自己完蛋了。很绝望,真的。

把一些事告诉菜籽哥哥,他很是忧郁和担心,但就是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帮我。“十一”长假到了,蔡亮提议我和他去摘梨。因为有他在,好歹有个照应,不会再有类似上次的事件发生。我听了他的话,心里虽然很满意,但还是犹豫不决。我担心梨园的老板会不会对我太狠,而且他会不会借故不给我工资或者其它。所以我一直举棋不定。给菜籽哥哥说了,他劝我不要害怕,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但他不同意我和蔡亮在一块。他担心我和蔡亮相处的时间长了,会发生那种超出友谊的关系。我听了,心里着实忧郁,心里隐隐有些难受。不过很不凑巧,因为人太多的关系,老板说不要人了。我听了这话,心里着实地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我决定去拾棉花。这是我自那次事件重创后第一次单独打工,所以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

清晨,天还很朦胧,我就独自一个人骑着车子出了北校门。因为有雾的关系,一切看得都不是很明朗,朦朦胧胧的,很让人不舒服。道路两旁的树也是灰黑色的,隔一段路一棵,隔一段路一棵,好像永无止尽。我就这么木然地走在着小路上,睡意全无,可精神还是懒懒的。菜籽哥哥给我电话,问我累不累。我说,我还在路上。他说,懒虫,都七点四十了,你还在路上,你怎么拾棉花啊。我说,你猪啊,我这里和你那边还有两个小时的时差,我这里才五点四十了。他“噢”了一声,要我注意安全。我说,我爱你。我笑了笑,然后挂了电话。雾很大,头上湿漉漉的,偶尔有水珠流下来,进入我的眼睛——一切看上去愈发朦胧了。就这样,我歪歪斜斜地走了半小时,才到了棉田。和其它景物一样,棉田的可见度也是很低。再加上身上的衣服也被露珠打湿了,所以甭提有多难受了。原以为成熟的棉花很好拾,可真正拾起来,却并不是这么一回事。棉花被露珠打湿了,抓在手里黏黏的,很让人不舒服。所以,初到棉田的那一会工夫,在太阳出来雾散去之前,我拾棉花的速度并不是很快。

过了约两个小时,晨雾渐渐散去,棉田美丽的景色才露出了真正的面目:棉花如一粒粒珠子一样散在棉田里,在阳光的照耀下,煞是可爱。以前只听见有人说话,根本看不见其他人;如今大雾散去,才发现拾棉花的人很多,且都是学生。维族学生占了一半多,几乎都是女生。细细打听,才知道他们都是“动物科技学院”和“植物科技学院”的学生。有不少同学穿着民族服装,头戴围巾,打扮起来,委实好看。我这个人天生木讷,不喜与人交流,更无与陌生人交谈的任何技巧;不曾想,抵不住维族同学热情的夹攻,也开始红着脸和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在一个几乎未遭污染的城市郊外劳作,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感受着和煦的阳光沐浴,如果累的话,躺在地上看着云彩在湛蓝的天上飘来飘去,感觉自己的心被无声的音乐撩拨着,总想扯上那么一两嗓子才心甘。于是,先是哼哼唧唧地唱,后来在这美丽的景色的蛊惑下,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嗓门也大了起来。由于情感太过于投入,有好几次都打断了拾棉花的节奏。维族同学听了,觉得很不坏,都停下来驻足听我唱歌。等自己反应过来,可惜太迟了,只能涨红着脸沉默,并轻轻地离开。休息的时候,大家又央我再来几曲,盛情难却,只得羞羞答答地来了几曲,表情也不自然,嗓子也有些颤。几曲唱罢,大家也都不再羞涩,都开始唱歌、跳舞,好不热闹。维族人本就以“热情奔放”和“能歌善舞”著称,我又特别喜欢唱歌,可谓一拍即合。维族女孩子兴致一上来,唱着维族组合“美丽公主”合唱组的《欢乐的玩吧》,踏着愉快的节拍跳着民族舞。我本不善舞蹈,无奈,在她们好心的怂恿下,也跟着扭扭捏捏了一回。只因自己舞技太差,跳了不久,自己便自惭形秽,偷偷溜了。

很难想像,野外的劳作竟能如此其乐融融。同学们的兴致很高昂,玩得很尽兴,午间休息时间也被这么愉快地打发了,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和劳累。又开始拾棉花,大家又说说笑笑,好不热闹。因为音乐牵线搭桥的关系,我们已经很熟了。被整不过,又给大家唱了几首赵薇的歌。大家听罢,都说“很有味道,只是过于悲了”。我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和大家大谈音乐。所喜的是,她们音乐方面的知识也很渊博,所以谈得很尽兴。其中,有一个名叫“阿依努尔”(维语中,“阿依努尔”是“月光”的意思。)的女同学很健谈,举止也大方、得体,数她问我的问题最多。偶尔会有一两个维族女生会跳到她面前嘀咕一阵维语,她便红了脸,咬着嘴唇追打她们。每当这个时候,我便抬起头来,看着她们快乐的打闹的情景,我也被她们的快乐感染,似乎也看出些生活的好来,神色亦不忧郁,也爱笑了。只是过于羞赧,所以我的笑比哭还难看,甭提有多难受了。(我才发现,我是一个很不适合笑的人。)

这样又过了好一阵子,大家都显出很疲惫的神色来。阿依努尔再次提议唱歌解闷。有三个维族女生又跳起了她们的民族舞蹈。正看得入神,菜籽哥哥又来电话了,问我累不累。我说,我和维族朋友唱歌跳舞呢。他问,男的还是女的,你不会看上他们了吧。我说,全是“娘们”。他哈哈大笑。我说,你还就是这副德性,“菜籽”性不改。他又嘿嘿傻笑,要我不要太累,他会心疼。我也干笑了几声,挂掉了电话。大家唱累了,又拉起了家常。阿依努尔教我维语,我学了半天,一个都没学会。大家见我说维语时的窘迫样,都很爽快地笑了。我的脸上又显出尴尬的神色来,神色亦很不自然。阿依努尔见我这样,也不笑了,过来拍我肩膀,意思是要我不要介意,她们没有恶意。我很敬佩地朝她笑了笑。阿依努尔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说,至今光棍一个。她笑。大家听了,亦开怀大笑。又有一个维族女生在阿依努尔耳边絮叨了一阵,被阿依努尔打了一拳。我看过去的时候,她们同时脸红。

过了一会儿,阿依努尔红着脸对我忸怩地说:“你英语这么厉害,我问你一句英语。”我说:“好。”“‘I love you’是什么意思?”她的脸又红了。对于这种事,我一向是处事不惊的。我猜度出了些她的心思,但不是全部。对于这种事,我一向是坦然处之的。如今别说我有了菜籽哥哥,即使没有菜籽哥哥,我也会很自然地处理这种事的。“I love you too!”我以一种很古怪的语调大声说出,大家又哄堂大笑。阿依努尔也开心地笑了,并猜出了我这句话的潜台词。我觉得没什么不妥,又和她们聊了不少。大家给我起了个维族名字,叫“古丽”。“古丽”在维语中是花朵的意思。我笑了,欣然接受了她们给我馈赠的这个小礼物。——她们竟没有发现你的身份呀?——I don't know(我不知道)。

傍晚,太阳落山后,大家都在收拾自己一天拾的棉花。我的棉花最少。大家又好意地取笑了半天,我并不在意。阿依努尔等女生纷纷把她们拾的棉花给我匀了些。为了不伤她们的心,我再次欣然接受了。阿依努尔给我的棉花最多,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快过秤的时候,我又担心老板会克扣我的工资,所以心里一直忐忑不安。阿依努尔看出了我的不安,问我怎么了。我笑了笑,没说什么。依稀间,我仿佛又看见一个拳头朝我脸上砸了过来;我似乎又看见自己受伤的眼睛,并感到了那股很尖锐的疼痛。我由衷地“啊”了一声,大家都问我怎么了,阿依努尔更是焦心不已。“啊,太阳终于落山了!”我急中生智。大家又逗笑了,说我“真幽默”。唯独阿依努尔神色依旧忧郁。

秤完棉花结完帐,我赚了31.5元。(每公斤0.5元,共63公斤。)大家都问我回去干什么,我说,我想去阿拉尔广场逛逛。大家又七嘴八舌地笑了半天。阿依努尔要了我的电话号,并要我和她随时保持联系。我由衷地答应了她。上车后,大家发现位子不够。阿依努尔和我坐了一个位子。她坐在我的大腿上。车子到站后,我们又由衷地告了别。之后,大家成了最好的朋友。阿依努尔成了我的一个妹子。为了纪念我们的友谊,“夏紫颖”这个人物就是从“阿依努尔”身上衍生出来的。很有意思的是,阿依努尔最后成了“民汉互动协会”的骨干队员,因为她的关系,我认识了不少维族朋友。

当天晚上,回到宿舍后,我又洗了个澡。杨新宇给了我个电话,问我:“下午和你在一起的那个维族女生是谁?”我说:“是我妹子,刚认的。”他说:“给个介绍一下,哥缺个‘马子’!”我说:“你滚!”二人就这样寒暄了一会,我告诉他,我赚了31.5元,他又笑了笑。刚挂电话,菜籽哥哥又给我电话。我说,我赚了31.5元,不过,很快乐。他说,好好休息。我说,为了宝贝,我会奋斗的——我爱你,宝贝!这是我第一次在舍友面前如此失态。菜籽哥哥又吓坏了,问我旁边是否还有人。我说,有。他说,以后不许这么鲁莽了,哥爱你!我知道他为我好,所以心里又是一阵甜蜜,说了N遍“我爱你”然后挂了电话。舍友们都问我是否恋爱。我说,我告别单身已快有半年时间了。大家都吵着和我要喜糖,被我损的没话说。蔡亮见我这么招摇,赌气一句话也不说,铁着脸出了门。门被拍得直响。我晒然一笑,心想:现实生活中,“王磊”还是有几分血性的。事后,“王磊”又把我训了半天,大意是要我以后不要太高调,否则,被人抓住把柄,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训话半个小时后,怕我伤心,他又请我吃跌了价的香蕉。我说,你丫就损人吧,再损我,我就去跳楼。他没好气地闷闷地说:“你现在就跳去,死了我给你送一个花圈。”我气不过,打了他一下。他歪着脑袋,闷声闷气地说:“别碰我!”我担心他看不起我的身份,心里一直闷闷不乐。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他,他亦是如此。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着,转眼间,已经进入了十一月份。阿拉尔的冬天不算太冷,所以我可以每天晚上骑着车子到处闲逛。菜籽哥哥的短信又短得出奇,电话也不多。大多是我打过去,他就说“忙”,然后匆匆挂了电话。我说,你再不理我,我就去找壮哥哥泄火去。他说,我发现了,我们相处两地,再要对方不找人过两年,这根本不现实。我听了他的话,似乎听出了些弦外之音。我冷冷地说,依你看,我们该怎么办。他说,我想过了,我们都可以找人,两年后,我们再回到对方的怀抱,这何尝不是一种好办法。我说,你放屁,你根本就不把老子当人看!他又用惯用的冷笑敷衍我。我体谅我那句“找壮哥哥泄火”的话又招他生气了,所以又发短信过去给他道歉了几次,他依旧不回电话,也不回短信。我着实着急,给他电话,电话被告知无人接听。我知道有些事情已无法挽回,但我还是希望事情会有转机。我一直把他给我的话看成是玩笑,包括他所说的“分手”。他说,他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他现在在听“完美”的课,准备推销化妆品。我说,不行的话,我可以给你打钱过去。他说,不用。语气似乎有些冷,但我并不在意。

事情就这样过了两个礼拜后有了些端倪。一天,他给我发过来他在家的照片。照片上只有他裹着浴巾的照片,还有一张是他的裸照。他说,太累了,他希望被人爱。他说,他现在的对象叫“李存伟”。他说,李存伟待他很好,他真的有种想当“0”的感觉,尤其是在李存伟怀里的时候。我说,我们有没有转机。他说,已经山穷水尽了。我说,什么时候的事?他说,一个月前不久。“早想给你摊牌了,又怕你承受不住,所以耗到了现在。”我说,有没有具体的理由?他说,只是太累了,所以感到厌倦;因为厌倦产生恨,所以分手。我说,这对我不公平,你不可以这么小瞧我,这点打击我还是可以坚持住的——委屈你了,让你多挨了一个月。他说,那是你的事。我说,你畜生!他依旧冷笑,不发一言。我近乎要抓狂,想哭却流不出来泪。我感到分外迷惘,想逃,却找不到出口。到处都是他的身影,他的笑,到处都有他的身影。我说,你杀了我吧!只是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回答我,只有呼呼的北风,尔后什么也没有。真是“一切归零”啊!

我一直侥幸地认为他还是爱我的。这就好比你的爱人死了,你也明明知道他已经死了,但你还是侥幸地认为,他还会回来看你一样。这比什么都具有杀伤力,因为你明知你的爱情是多么无望的,但你还是在做无望的等待。这是一种伤,是一种无法愈合的伤。我去网吧了,因为我又想写关于桐童的故事了。我打开我的51博客,我有看他给我做的照片MV。虽然我已经预料到了我看到的画面,但当我看到只有我一个人的照片随着音乐孤独地走走停停的时候,我崩溃了!我得到了什么?我什么也没有得到!我杀了你,菜籽哥哥!雅尼的《a man walk in the rain》依旧在响,旋律依旧,可我的情绪却分外低落。亦如往昔,曲子还是那么撩我心弦,依旧充满莫名的爱意,可我的心却千疮百孔——被爱情腐蚀的。这是我给菜籽哥哥听的第一首曲子,这是见证了我们爱情的曲子,可是它还在,菜籽哥哥却逃了。我真的错了吗,我究竟有什么错!我疯狂地拍打着桌子,以此来发泄我心中的悲痛。我近乎要流泪了,可就是流不下泪。我告诉自己要坚强,要处事不惊,却不是这么一回事。我想打开他的QQ,可我记得滚瓜烂熟的QQ号码和密码却帮不了我。这是一个信号,他离开我的信号。我跑出了网吧,却不知道要去哪。

月亮始终陪着我,尤其是在每次我伤心的时候。这也是我在《我和桐童的故事》里频频写到不同月景的原因。此时的月亮已成了某种象征,失意的象征,恨的象征。对于这给从未谋面的男子,我真的说不出该怎么去评判他,不知是该爱他多一点,还是该恨他多一点。他陪我走过了六个月的时光,是他在我最失意的时候认识了我,走进我的世界,并挽救了我,否则我早选择自杀了。按理来说,我该感激他。可如今呢,却不是这一回事。我爱他,深深地爱他,可他最终却选择了离开,选择了义无反顾地离开,不发一言,理由也是闪烁其辞。菜籽哥哥,我爱了六个月的菜籽哥哥,我所有爱情的载体,当你把那个在心中残留了近六年的涛涛替代后,当你快要看到一个全新的我的时候,你,我的白马王子,你却离开了我。我爱,我该怎么忘了你——这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也不可能做到。爱人,当我在这有或圆或弯的月亮点缀的夜里,在阿拉尔的夜里奔走的时候,尽管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可我真的是为了你才这么做的啊!菜籽哥哥,我一生中最为牵挂的菜籽哥哥,不要离开我,不要啊!

阿拉尔的夜始终是美丽的,美得出奇!我依旧骑着车子在阿拉尔的各个街道穿行。夜幕下,我一直听着音乐无望地穿行,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救赎。一直如此。音乐再次拯救了我,这是不容置疑的。当音乐在我意识深处响起的事后,我这才意识到:不管现实这么善变,陪伴我的只有音乐。音乐成了一种救赎。听着音乐,我一直警告自己要坚强。听着音乐,一直认为我可以做到坚强。月光依旧朦胧,如雾。我骑着车子,我骑着那个在小说和散文中频频出现,并且具有某种人的意识的车子一次次在阿拉尔穿行,不知疲倦。我喜欢阿拉尔,喜欢滨河路。我喜欢雅尼,我喜欢恩雅、the cranberries.我迷恋音乐,我迷恋月亮。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

情场失意,赌场应该得意吧。我个人认为,我的人生就是一场赌博,只与命运进行一场看不见的对弈而已。爱情没了,事业就应该有所突破,这是必须的。我极力地试图从受伤的爱情中走出来,并用我的天赋写作,去挖掘无限的人性之美。《踏月寻梦》出世了。这是一个信号。我把我的所有才情都运用到了散文方面的创作,而且亦成功了。《踏月寻梦》成了我写作的一个风水岭。它的出现,标志着我在散文方面已有了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渐渐地,我把自己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象中,并极力地从音乐和梦境(幻觉)中挖掘一个个新的素材,把它们作为我写作的灵感源泉。《我和桐童的故事》的创作越来越得心应手。一片片宛如散文的篇章就在我浑浊的意识中迅速成形。爱情不可以压垮我,我一直在用是事实实践自己是对的,尽管我创作起来很困难。躺在阿拉尔广场的长凳上,我发现自己已不是一个纯粹的人,而是一个幽灵。我开始思考我存在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我一直在突破,尽管有些力不从心且遍体鳞伤。“天使欢快、飘渺的歌声,美好里朦胧的爱!/是你们构成美好的和谐,让世界充满宁静!/徐徐的晚风像母亲的拥抱,轻轻来,轻轻走,/于是月亮害羞了,世界便成了蓝与白和谐的旋律。/是谁揉碎了永恒璀璨的珍珠,撒满天幕,/于是星星就成了永恒的孩子,呢喃着宇宙神奇的未来。/我生在何方,死又在何方?/三千年前如此,三千年后又是如此!”这些近乎梦呓的句子显示出了一种尴尬。就象这样,我也觉得我写这些话亦出自是一种尴尬。我是一个矛盾体,一直想尽早地离开这个世界,一方面,我又想一直存在于时光轮回之中。很想逃遁于三界之外,一直永存。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无知的想法成了我的某种阴影存在于我的思想深处,就像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一样尴尬而又让人心碎。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谁能告诉我!who can?

不知为什么,当我准备写下和菜籽哥哥第一次分手后的某些经历时,我下笔很踌躇,更有些力不从心。这是一种尴尬,更确切地说,是一种不知所措的茫然。因为自己的性取向不同,所以我很谨慎地度日,更谨慎地挑选自己的另一半,更谨慎地恋爱,一旦选中自己心仪的对象,而又爱得不遗余力。但我失败了,最起码现在是如此。我和涛涛发生错位的爱情,很错误地把他看成是我的白马王子,但残酷的现实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我必须打起精神打理受伤的自己,独自一人去疗伤,争取尽快从失意中走出,装作一切都无所谓的样子,快乐地生活。但我的心里其实充满失望和绝望交织的情绪。我从失败的恋爱中看到了我那悲惨的一生,这让我痛苦。涛涛的出现和离去其实就是一个信号,可我不愿去证实。家人肯并不会理解我,肯定让我步入异性婚姻的殿堂,不管我幸福与否。这是一种必然。假若有一日,我可以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他们会设法摧残我得来不易的幸福,不遗余力。他们是疯子,是畜生!对于这一点,我可以粉碎他们的阴谋,这也是一种必然。我和家人注定要在我的婚姻问题上弄得两败俱伤——他们可以用泪水和伦理无情地压我;而我,除了沉默着反抗以外,我可以反击,可以用我歹毒的语言诅咒他们——要么一辈子不结婚,要么和家人断绝关系,执意和爱人走到一起。但这些都是建立在摧毁和交换我的幸福的基础上,这毫无公平而言。现在呢,好不容易找到了菜籽哥哥,却因很多复杂的原因困扰,并无不诋毁我自身的健康和荣誉的基础上,我竟毫无招架之力,这不得不说是一件最为荒唐、卑劣且无奈的事实。菜籽哥哥,快告诉我,你究竟是怎么了,快告诉我啊!

然而摆在我面前的一个最为现实最残酷的问题却一直凾待我用实际行动解答,那就是:我真的那么爱菜籽哥哥,真的可以做到不遗余力吗?最先质疑我的就是网友“壮志凌云”。说真的,对于一个仅在网上交流和沟通、从未谋面的网友来说,短短的几个月就说“我爱他爱到死去活来,非他不嫁”,这真的近乎荒唐。但这是事实,不容置疑。爱情好比沼泽。当你靠近它的时候,也许是出于对它的植被吸引,你也许会被它的表象迷惑,认为你走那边这很安全且惬意。当你即将跨入它的第一步时,你的心始终有一种它会给你安全感的错觉——这是何等逼真,以至于你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但当你真正跨入它的第一步时,当你的身子随着它的淤泥缓缓下沉、被它给你的危险惊醒时,你才意识到这一切已经都晚了,你也只能陷入其中无法自拔。这就是爱情,这是通例。但这与我和菜籽哥哥无关,不管你信不信。我只是在打比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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