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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蒲公英

作者:白筱 当前章节:6473 字 更新时间:2026-6-6 14:41

最近做什麽都打不起精神来,恍恍惚惚的。

今天收拾实验室的时候,我居然对著一盘青蛙腿就发起呆了,这回多亏卫薇临走的时候叫了我一声,要不然那帮混蛋肯定又像周三那样,大晚上的把我跟二十几具枯骨一起反锁在实验室里。

我应了她一声,站起来把那盘蛤蟆肉末倒掉,手忙脚乱的把书装进包里,寻思著找谁出去喝一顿,然後没准今天就能睡著了。

走在实验楼的走廊里,整个人就像做梦似的。

这几天一直睡的不好,好像是从开始变热的那天起。每天晚上都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著,脑袋里一些有的没的不受控制的往外蹦。最开始是梦,到最近变成了只要一闭上眼那个高高的身影就会蹦出来,也不知道是怎麽的了。

走出实验楼,外面的阳光晃的我不自觉的眯起眼睛。

对了,想起来了,是因为那天,我又看见了那种我最讨厌的花。

蒲公英。

我是讨厌蒲公英的,让我无法入睡的讨厌植物。

是两年前的吧,我还是个高三的考生,是考生,不是学生。

那时候每天都过得都很无聊,天天也没什麽事,如果除了做题和吃饭的话。还记得班主任那时候说过一句很励志的话:“你看看你们天天都干什麽了,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学习,你们要是在不好好学习,那和猪有什麽区别?”

不过我那时候不怎麽听话,特别不爱听这些话,就总是躲在书堆後面画画,画的也不是有多好,但那时候就是特上瘾。

其实现在想起来也挺怪的,大概是因为这种两点一线的生活实在太缺乏刺激了,很多现在根本没兴趣的东西那时候却特别的上瘾,就像是现在看都不会看一眼的杂志那时候在学校里却会想方设法的背著班主任看得津津有味。

现在上了大学,时间多了,反而没那麽疯狂的画画了,但是那时候真的是魔怔了一样,有一点时间都拿来涂涂抹抹了。

每天过的很没意思,但是特充实,和现在正好反过来。

唯一时间充裕点的也就只有周六,晚上不用上晚自习,老师们都像玩命似的留作业,但是班里总会有那麽几个特别勤奋的人,所以一般会在晚上下课之前把能抄的作业都抄完,然後揣一个画本几只笔在书包里回家。

周六家里一直都没人,也没多兴奋,几乎天天如此,爸妈要是这个时候在家我才会吃惊。他们基本不和我聊他们工作的事情,问起来也就是说让我专心学习,其他的事情不用多想之类的然後转过来问我想吃什麽,明天给我做。

其实我真心没什麽胃口,人处於应激状态的时候会有食欲就怪了。

那天我吃完妈妈特地给我留下的一盘几乎是纯猪肉馅的饺子,拎著书包就直接出去了。

好不容易自由的时间,我一直都是在外面找个自己看著喜欢的地方,一直画画到困倦的想回家回归到床上为止。

那天我也是这麽打算了,但是没想到的是,我的日子就从那天起似乎开始转向。

一个人往江边瞎逛,脑子里空空的,心里没有一点起伏。只寻思著今天能画点复杂的,到处张望希望找点灵感。

傍晚,整个江岸都被染上一层橘红色,很漂亮,这里的每一个地方我都见了太多次,画过太多次,虽然有些画已经早就找不到了,但是心里还总是想著找点新鲜的。

江岸边上不知道什麽时候就长出了很多蒲公英,以前都没注意过,一片一片的白色绒球,在夕阳下,这样普通的东西也显得格外生动。

我从斜堤上滑下去,直接坐在水泥的台阶上,掏出画本和铅笔,一笔一笔描绘著眼前这一大片蒲公英。

我的画工真的不怎麽样。很美的东西一旦退去了颜色就变得苍白平淡。

画了很久,我有些失望的叹口气,收起画本站起身,拍怕裤子打算离开。

然後,旁边那个背了个大旅行包在我旁边蹲了很久的大胡子终於开口了,一句毫无意义的话,我们之间的第一句话,他没有意外的操著一口蹩脚的中文仰头问我:“为什麽不画?很漂亮。”

我没搭理他,我要找个地方坐下,吃点东西,把画画完。即使我画的很烂,不过我喜欢那些色彩混杂在一起之後灵动跳跃的感觉。

但是他接著不折不挠的问我:“很漂亮,你喜欢这个花吗?”

我嗯了一声,转身要走。

“等等等等等等!”他马上站起来,因为蹲的太久,踉跄了一步,跑过来抓住我的肩膀焦急的跟我说:“我,路,啊...”

我看他焦急的样子就停了下来,就问他:“怎麽了?”

他说:“...我不认路,问路。嗯...这里,住的地方哪里有?”

我扫了一眼他背著的大包和身上挂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头指指前面很远处灯火通明的旅店街说:“那边有很多旅馆,去那边看看吧。”

他很感激的看了我一眼,露出一口白牙,笑容在夕阳下十分灿烂,比划著说:“谢谢。”

我摇摇头说不客气然後就朝著我给他指的方向迈开步。

那时候我真的很不招人喜欢,不喜欢说话,对人爱理不理。自然也不会,有人乐意搭理我。其实我不是看不上谁,只是很累,每天所有的力气都被消耗光了一样,累的不想再去应付别人。

他乐颠颠的跟上来问我去哪?和我说他刚刚才到这个城市之类的话,我随口答吃饭,然後就莫名其妙的变成我们两个一起吃饭,那绝对是悲剧的开始,我当初为什麽要答应和这个混蛋吃饭!

我们一起去了我经常去的那家麦当劳,我喜欢在那里坐著,明亮宽敞,总是很大声的重复放一首歌。

他很开心的一边大口吃著中国特产五花八门小汉堡和小小一份的大薯一边和我聊天,我发现他很爱笑,而且有一双很漂亮的墨绿色的眼睛,幽深的绿色,我喜欢的颜色。

他聊起了我的画,聊起他在世界各地看到的许多画,有我听说过的,也有我不知道的。他说说我画的很棒,虽然我十分怀疑,但他讲的那麽真诚,让我不信都难。

他说他也很喜欢蒲公英,因为蒲公英是自由的象征,当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保护自己的时候就是应该自由的漂泊的时候了,他一脸期待的说他一直梦想著可以自由的生活,不会有种种约束,那样的日子真是太美好了。

我不知道他被什麽约束著,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指什麽。但是他那麽认真的讲著自由,让我没了打断他解释的念头,其实我并不喜欢蒲公英,画它也只是个意外,不过是个很有趣的意外,也是个可怕的意外。

因为“意外”似乎只有和“事故”、“不幸”、“伤亡”、“无法逆转的错误”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会那麽生动而又意义。

他说他其实今天下午才下火车,稀里糊涂的把自己走晕了,然後问我我们这样是不是在中国就叫做“有缘”。我说你少臭美了。他又问我臭美是什麽意思?

他聊起他去过的许多国家,看过的很多漂亮的地方,用他蹩脚的中文,蹩脚的描述著他去过的许多地方,有时候讲到激动的地方就变成了英语或者我听不懂的语言。

也许是被他的态度打动了,也许是他讲的真的太精彩了,也许是因为他的眼睛太美,里面透出的光芒感染了我,我记不清楚了,但是,奇怪的是我居然真的听的入迷了,也十分激动的和他聊起天。

两个人在一起嘻嘻哈哈的一直聊到半夜,我甚至忘了我还没画完的画。

似乎就是从那天开始,我们成为了朋友。一个叫卡洛斯?华生,有著一双漂亮绿眼睛的挪威人。

也就是那天,我的世界开始改变。

直到所有的一切都变得不对劲了我才发觉,但是已经为时太晚。

这就是生动而有意义的“意外”。

我後来想过很多次,诸如:假如当时没有遇到这个来自一个寒冷国家,有一双绿眼睛的外国人的话,我的生活会不会不用像现在这样之类的问题。

至少不用每天都很努力的克制隐藏自己,寻思著自由的问题,却装作我好像是一个和大家一样的正常人那样高谈阔论女星脖子以下腰以上的ABCDEF问题。

是不是也可以笑的向他那样开心。或者现在是不是此时会站在其他的地方,干著别的什麽,学著什麽跟令人反胃的肌肉骨骼大脑脊髓器官细胞没有关系的东西。会不会依旧很狂热的迷恋著画画,然後有了一个不是很漂亮但很活泼的女朋友,然後两个人像所有人一样每天凑在一起嘻嘻哈哈,那样妈妈就不用很积极的到处给我找对象,恨不得我明天就结婚给她生个孩子。

但是想过很多次之後,我很悲哀的发觉,其实我一点都不後悔,甚至还很为我自己的选择而庆幸。

就算现在让我再回到那时的话,我也还是会像那时候一样,无法自制的迷恋上这个人。

我渐渐认识到,其实人根本就不应爱抱怨命运,人是没有资格抱怨命运的。命运给了一堆选项,没有标准答案,没有对也没有错。只是当我选择了其中一个,那麽我的未来就与别人不同了,现在的日子都是当初选择的结果或者後果,没有什麽可不满的,自己种下的因,自己承担产生的果,为什麽总有人对命运充满牢骚呢?

於是我平静的接受了现在加诸於我身上或者用矫情一些的“命运”这样的字眼,加诸於命运的必然。

我给自己找了一堆理由借口,它们起码让我可以保持表面上的平静。

现在,我与其他人的不同也就只有,第一,我再也不能喜欢上哪个女人,第二,我的心里有什麽,永远不能像其他人,即使是最亲近的人表白。

虽然在某天听到:“你知道吗?那个明星说自己是GAY!还要不要FACE了!”“是吗?!怎麽会这样!亏我以前还挺喜欢他的那!”这样的对话,会心跳的像是打鼓一样,会装作只是路过,低著头逃走,唯恐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

不过,这已经是最完美的结局。

那天我们一直在麦当劳坐到连通宵看书,和我一样的高三考生都走干净了,只偶尔有一两个穿著T恤和睡裤,半夜出来买夜宵的大叔我们才走。

他说他要去找个地方睡一觉,洗一洗,说他昨天居然没有买到坐票,就站了半天,然後实在太挤,受不了了,就在这里下车。然後他又兴致勃勃聊起各地的火车,讲到中国的火车真是好多人,他们那里有时一节车厢只有一个人,连说话的都没有。

看来他真的是太久没有和人聊过天了,其实我也是一样。

我还是不喜欢讲话的,似乎除了这个人以外。即使现在也是一样。

我拽著他出门,说一边走一边聊,在街上找了家看起来还不错的旅店,和他道了别,卡洛斯特别开心的笑著邀请我和他一起玩,我本来是应该拒绝的,可是,我居然鬼使神差的就答应了!

我当时绝对是脑抽了,要不怎麽会在那麽关键的时候答应一个没心没肺的老外出去玩?!而且我哪里来的时间和他出去玩?现在想起来都觉著不可思议。

那天分别的时候,我们交换了电话,我给了他我家的地址,因为他说他去了别的地方一定给我寄明信片。

我甚至曾经幻想过收到很多全世界各地印著当地风景的明信片,背面他会用他歪歪扭扭像小孩子一样的方块字写著:

Hi,夏,

我现在在XXXX,这里有很多美女,吃的也很棒,你有机会一定要来这里。

爱你的,卡洛斯?华生

但是,我到底也没有收到一张他寄来的明信片。

这不奇怪,如果收到了那才奇怪。

过了几天,我真的接到了卡洛斯的电话,他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到处转转,我和他说我只有晚上才有空。

和他约好时间,晚自习和班主任说要出去补习就跑出去了。我妈不知道听谁说了什麽在外面给我报了一个补习班,但是说实话,去了也是白去,所以我基本都是悄悄的直接回家睡觉的,反正家里也没人。

不过,现在我真的庆幸我妈曾经花了这麽一笔冤枉钱。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在外面一直闲逛到很晚,他把换掉脏兮兮的衣服刮了满脸的胡渣,我们俩穿著大T恤沙滩裤和字拖和我在行人街的路边摊从第一家吃到最後一家,油炸冰淇淋,糖葫芦,羊肉串,烧丸子,年糕...... 见什麽吃什麽,跟鬼子进村扫荡似的。直到俩打著饱嗝,我瞧著他手里端著的章鱼烧他看著我手里的烤肠,同时大笑起来。硬吃完最後一口,我们两个都揉著肚子在马路上晃悠著消食。

他刮掉他满脸的褐色胡子之後我发现他其实没有我想象中那麽大岁数,看起来也就二十几岁的样子,我打著嗝问他:“你出来旅行多久了?”

他想了一会用手比划著,食指和麽指中间留了一点缝隙说:“嗯...三年?三年多一点点。”

我又纳闷的问:“你那时候不上学出来瞎逛什麽?”

“哎?什麽?...”他歪著头想了一会,估计是没听懂我的意思。

“我是说,你为什麽不上学出来旅行。”

“哦,你说这个呀,我那时毕业,就,出来旅行啦,我的中文老师说,中国很美,我就来啦,这里很美,我喜欢这里。”然後他就笑起来,笑的很开心很开心的和我说:“我的老师说,她爱中国,她想回来,她说中国是最美的地方,可是她不能回来,然後我就很,很...嗯...加油的学习中文,来这里。”

他很骄傲的向我展示著他蹩脚的中文,他说他的中文老师夸他是他所有的学生中最好的,他说虽然班里其他的人都半途放弃了但是他一直很用功,就为了来看看他老师口中的中国。

他墨绿色的双眼里流转著绚丽光彩,那种幸福样子就像是想起了喜欢的人,喋喋不休的用他骄傲的中文和我讲著他和他的老师和那时候的趣事,仿佛那是他人生最快乐的事。

我问他是不是很喜欢他的老师,他的笑容僵了一下,然後点头说:“是啊是啊,她曾经是世界上最我最喜欢的人。不过...你肯定不会喜欢的故事。”他依旧笑著,很灿烂,即使在夜里也是一样 “对了,昨天有一个好心的人租给我房子,你要去看吗?”

见他不想提以前的事情我也没有追问,毕竟我们也只是见过两面,又不是特别熟,追著别人似乎是秘密的话尾问个不停这种事我干不出来。

我问他:“你干嘛租房子?没听说过偷渡来中国的。”

“没有。”他看著我的眼睛说“那个老夫妻说旅店不好,让我住他们那里,便宜算,这里很美,我喜欢这里,我要在这里住一段,嗯...大概一个月。”

我莫名其妙的看他一眼,不论是他突然就留下的还是在大半夜邀请我去他的新家的决定都让我无法理解,这个随性而为的男人。

但是我还是答应了他,我根本无法拒绝他的要求,他总是那麽真诚,我怎麽都学不会的真诚。

我被卡洛斯骗到他中国的第一个家里,绝对是被骗了。

那里乱的像狗屋一样。当他很无所谓的从一堆杂物里翻出一袋速溶咖啡,然後又拽出一个水壶然後又摸出一瓶矿泉水打算去烧水但是又找不到水壶的时候我终於受不了了,忍无可忍的拽著他一起收拾屋子。

到底,他的邀请变成了我们两个一起收拾屋子。

“这不是我的,绝对不是,我从来没有买过这个东西。”他从杂物堆里揪出一件像是那个少数民族样式奇怪的衣服,冲我大喊大叫。

我哭笑不得的说:“不是你的是谁啊难道是我的成?” 这个人个子很高的外国人真的像个小孩一样一刻也不消停。

他说:“那它就是你的!”他伸胳膊一甩,把衣服甩在了我的头上,倒在床上气鼓鼓的撅著嘴看我。

我扯下衣服又甩到他身上“它是狗的!”又随手抄起一个大包朝他丢过去。

他也没客气,抓起枕头的一角大喊一声“看招!”,把枕头像飞盘一样向扔过来。

然後我们就开始像学龄年儿童一样互相扔东西,拳打脚踢,把刚收拾好的屋子又弄得一团糟。

我们俩在他的新家里一直疯到天蒙蒙亮。

现在想想有那个人能让我放纵到忘记所有的禁忌的话,也只有这个绿眼睛的疯子了吧。

後来想想,真的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了,为什麽会和这个疯子一起做那麽多我从来想都没想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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