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魏屯田的兴办,本书第三章已经提及,这里再进一步探讨如下:.3
(司马朗)迁元城令,入为丞相主簿。朗以为天下土崩……又以为宜复井田。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业,难中夺之,是以至今。今承大乱之后,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宜及此时复之。
司马朗以上恢复井田制的建议虽然行不通,但他所说“大乱之后,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的话,确是军阀混战和三国时期的真实情况,是曹魏时期土地关系的一大特色。这种状况,既为曹魏屯田提供了客观条件,也有利于自耕农经济的发展。但是当时豪强地主趁机兼并土地的问题也同时存在着。政论家仲长统也说过:
今田无常主,民无常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虽然,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其地有草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若听其自取,后必为奸也。
仲长统所说“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自然是指抑制豪强无止境地兼并土地。可见豪强兼并问题是相当严重的。现在即谈谈曹魏政权对豪强的抑制。在这方面,曹魏政权也有一定的措施。本书第六章,已谈到曹操通过实行法治,在政治上抑制豪强地主。这里着重谈曹魏在经济上打击豪强地主。应该说,曹魏实行屯田,已寓有与豪强地主争夺土地与劳动力的用意。曹操败袁绍,平邺之后,立即“重豪强兼并之法”,主要也是抑制地主豪强对土地的兼并,因此,才能使“百姓”(自然指农民)“喜悦”。在曹操的支持下,曹魏的一些地方官员对所管地区内地主豪强逃避兵役租调的不法行为也采取了惩罚措施。如《三国志》卷12《司马芝传》:
太祖平荆州,以芝为菅(今山东章丘县西北)长。时天下草创,多不奉法。郡(济南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顷之,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掾史据白:“节家前后未尝给繇,若至时藏匿,必为留负”。芝不听,与节书曰:“君为大宗,加股肱郡,而宾客每不与役,既众庶怨望,或流声上闻。今调同等为兵,幸时发遣”。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因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县掾史穷困,乞代同行。芝乃驰檄济南,具陈节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青州号芝“以郡主簿为兵”。
以上事件发生在建安十三年(208年),是时曹操已基本统一了北中国;且菅县亦非边远地区,而菅县的大吏兼恶霸刘节仍纵容宾客白日为贼,拒不服役,这类情况当非仅发生于济南一地,也非只刘节一人,其他郡国当亦有类似情事。只是像司马芝这样敢于抑制豪强势力的地方官少见罢了。史言节“宾客每不与役”,可知豪家宾客不当兵服役,乃系经常情况。《三国志》卷15《贾逵传》注引《魏略·杨沛传》:
杨沛,字孔渠,冯翊万年人……及太祖辅政,迂沛为长社(今河南葛县东)令。时曹洪宾客在县界,征调不肯如法,沛先挝折其脚,遂杀之。由此太祖以为能。……会太祖出征在谯,闻邺下颇不奉科禁。乃发教选邺令,当得严能如杨沛比,故沛……为邺令……军中豪右曹洪、刘勋等畏沛名,遣家骑驰告子弟,使各自检敕……。
由上可知,杨沛所以能抑制豪强,是由于得到曹操的支持。操对豪强的策略是能用则用,不能用或犯科为歹,则抑制之。上述司马芝、杨沛二人是贯彻操之抑制豪强较为有力的地方官。
总之,曹魏政权对豪强地主进行了一定的打击和抑制,尽管这些打击措施不可能是根本性的,但对安定社会,恢复经济,扶植自耕农,都起了积极作用。扶植自耕农经济与抑制豪强地主,是构成曹魏实力较快增长的重要因素。
二、田租户调制
如上所述,曹魏统治层所以扶植自耕农,主要是为了增强其服役纳税的能力。下面就谈谈曹魏政府加到自耕农身上的赋役负担。
三国统治者加到自耕农身上的赋役等剥削,史无正面阐述,偶而有所涉及,亦殊简略。《三国志》卷1《武帝纪》建安九年(204年)载:
九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赋!”重豪强兼并之法,百姓喜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公让还兗州。
裴松之于此加注道:
《魏书》载公令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上段引文可名之为《收租赋及抑兼并令》,其内容可概括之为三:
(1)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主张出发,曹操强调抑制豪强兼并;(2)确定了田租户调的征收数额;(3)告诫官吏不得庇护豪强,加重农民负担。其中关于田租户调制的具体规定,固然是我们研讨的对象,但是我们探讨自耕农民的负担,不能只局限于所见到的条文规定,也不能仅就经济谈经济,还必须结合统治者的政治措施及豪强兼并农民的具体情况等进行总的衡量。
曹魏的田租户调制乃继承了两汉的赋税制度而有所改革。从田租看,汉代是十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分成田租制,曹魏改为亩收四升的定额田租制。两汉统治者向农民按分成制收田租,系多产可以多收,曹魏按定额田租向农民征税,则增产亦不能增收,故更能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之愿意精耕细作,多产归己。《晋书》卷47《傅玄传》载泰始四年(268年)傅玄给晋武帝上疏说:
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
魏初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所以远远高于晋初,其原因之一应是采取了能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定额田租制。
两汉的赋税,除按亩数征收的田租外,还有按人口和年龄征收的算赋和口赋,凡十五岁到五十六岁的成年男女每年缴纳120钱,即一算,称为算赋。七岁到十四岁的儿童每年也要缴纳20钱,称为口赋。曹操平定河北以后,根据当时物价波动剧烈、人民流动频繁、编户较人口易于察知等情况,将算赋、口赋合并为一,改收绢绵实物,同时也将按人征收改为按户征收,确定每户每年出绢二匹、绵二斤,即所谓户调制。
在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研讨一下,即曹魏政府是否还向农民征收稾税?一般的看法,认为曹操既有“他不得擅兴发”的指令,可能就不再收稾税了。我以为这种讲法未必切合实际。据《三国志》卷16《仓慈传》注引《魏略》载:
颜斐……后为京兆太守(当在黄初中)……又课民当输租时,车牛各因便致薪两束,为冬寒冰炙笔砚。于是风化大行,吏不烦民,民不求吏。
颜斐是深受京兆人民爱戴的良吏,但他仍令农民输租时“致薪两束,为冬寒冰炙笔砚”之用。据上面记载,这样作是“吏不烦民”的事由之一,由此可知,连官府冬季烤炙笔砚用的束薪,都要农民供给,至于牛马等牲畜吃的稾草岂能不取之于民?据《三国志》卷13《王朗传附子肃传》载景初间(237至239年)王肃给魏明帝言:“诸鸟兽无用之物,而有刍谷人徒之费,皆可蠲除”。假若真如曹操所说“他不得擅兴发”的话,那末刍谷之费和人徒之费还从那里去榨取呢?又据《三国志》卷25《高堂隆传》载栈潜给魏明帝上疏说:
陛下……宜崇晏晏,与民休息。而方隅匪宁,征夫远戍,有事海外,悬旌万里,六军骚动,水陆转运,百姓舍业,日费千金。大兴殿舍,功作万计,徂来之松,刊山穷谷,怪石珷玞,浮于河、淮,都圻之内,尽为甸服,当供稾秸铚粟之调,而为苑囿择禽之府,盛林莽之秽,丰鹿兔之薮;伤害农功。
栈潜以上的话是说京畿一大片一大片的土地都被作为苑囿,充作皇帝游猎场所,既占用了大量耕地,也减少了政府“稾秸铚粟”的收入。由是以观,秦汉统治者原来一直向农民征收的刍稾之调并没有被曹魏免除,如果被免除了,栈潜还怎能说“当供稾秸铚粟之调”呢?三国时期,战争频仍,“悬旌万里,六军骚动,水陆转运”,复“大兴殿舍,功作万计”,假如曹魏果真免除了两汉和平时期都不曾免除的刍稾之调,恐怕是不符合事实的。
再者,关于曹操田租户调制的颁行年月也存在着不同看法,一般的看法是在建安九年(204年)曹操入邺后颁行的;另外的说法,则谓在建安五年或更前一两年。持后说者乃根据《三国志》卷23《赵俨传》如下的叙述:
时袁绍举兵南侵,遣使招诱豫州诸郡,诸郡多受其命。惟阳安郡不动,而都尉李通急录户调。俨见通曰:“方今天下未集,诸郡并叛,怀附者复收其绵绢,小人乐乱,能无遗恨!且远近多虞,不可不详也”。通曰:“绍与大将军相持甚急,左右郡县背叛乃尔。若绵绢不调送,观听者必谓我顾望,有所须待也”。俨曰:“诚亦如君虑;然当权其轻重,小缓调,当为君释此患”。乃书与荀彧(时为尚书令,受曹操信任)曰:“今阳安郡当送绵绢,道路艰阻,必致寇害。百姓困穷,邻城并叛,易用倾荡,乃一方安危之机也。且此郡人执守忠节,在险不弍……以为国家宜垂慰抚,所敛绵绢,皆俾还之”。彧报曰:“辄白曹公,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上下欢喜,郡内遂安。
以上材料说明在建安五年官渡战前的曹操辖区已经有按户征收绵绢的制度,至于此制度创始年月及是否为操新创,尚待研究。据《三国志》卷12《何夔传》载:
何夔……出为城父令,迂长广太守,郡滨山海,黄巾未平,豪杰多背叛,袁谭就加以官位。长广县人管承,徒众三千余家,为寇害;……牟平贼从钱,众亦数千,夔率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之,……旬月皆平定。是时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夔以郡初立,近以师旅之后,不可卒绳以法,乃上言曰:“自丧乱以来,民人失所,今虽小安,然服教日浅。所下新科,皆以明罚敕法,齐一大化也。所领六县,疆域初定,加以饥馑,若一切齐以科禁,恐或有不从教者,有不从教者不得不诛,则非观民设教,随时之意也……愚以为此郡宜依远域新邦之典,其民间小事,使长吏临时随宜,上不背正法,下以顺百姓之心,比及三年,民安其业,然后齐之以法,则无所不至矣。”太祖从其言。
据上,曹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的时间,正在何夔任长广太守并平定管承等反叛时,我们如果能把何夔任太守及平叛时间弄清楚,操制新科又收租税绵绢的时间也就可以知道了。
如上所述,何夔在任长广太守前,曾任城父令。《何夔传》裴注引《魏书》说:
自刘备叛后,东南多变,太祖以陈群为酂令,夔为城父令,诸县皆用名士以镇抚之,其后吏民稍定。
按刘备叛操在建安四年(199年)十二月,则何夔出任城父令,至早也需到建安五年(200年)初,而何夔再迁长广太守的时间还在此以后,则可断言。
上面所引《何夔传》言在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以前,长广郡曾发生“牟平贼”从钱的叛乱,“夔率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之”。经查《张辽传》,张辽“别将徇海滨”在建安十年(205年)正月从操破袁谭以后。据《乐进传》:“太祖征管承,军淳于,遣进与李典击之,承破走,逃入海岛,海滨平”。《通鉴》将此事系于建安十一年(206年)八月,《何夔传》既将操下新科又收租税绵绢之事紧接长广郡平叛之后叙述,则其时间即在建安十一年八月稍后,可无疑义。
因此,《通鉴》应将“操制新科下州郡”一段文字移至建安十一年叙述,才符合事实。正因为《通鉴》误将此事提前了六年,紧接李通急录户调叙述,所以引起了史家的错觉,误认为操在建安五年(200年)已制定收田租户调的新科。事实是,操在战胜袁绍前,“诚不意能全首领”,那里能从事赋税改革!只有当操平定冀州以后,才具备以法令和制度来强化其统治的基本条件。至于在官渡决战以前操辖区已有向农民征收户调之事该怎样解释?我以为史书虽无明确记述,尚可由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自初平元年(190年)以后,中原战乱,人民死亡逃散,土地荒废不耕,物价波动剧烈,钱币流通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原来按人丁征收算钱的制度,势必有所更改。因此,掌握军政财赋大极的州牧、刺史不得不在其辖区内改变征收赋税的措施,而将按人口年岁征收算赋口钱改为按户征收绵绢,因为户难隐藏而口易逃匿。至于这种赋税改革究竟由谁先提倡和执行,今史家均言系曹操率先改定,其根据有《三国志》卷15《贾逵传》注引《魏略·杨沛传》的记载:
及太祖辅政,迁沛为长社令,时曹洪宾客在县界,征调不肯如法。
又《三国志》卷9《曹洪传》注引《魏略》曰:
太祖为司空,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赀。于时谯令平洪赀财与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赀那得如子廉邪!”
按谯县及长社县当时均属豫州,故知至迟至献帝都许后豫州已有按户征收绵绢之制。但以上两条引文,既未说明此制系操自创;也未言明创始的确切年月,如据此即断言系操迁帝都许后所创,证据尚欠充分。据《三国志》卷11《王修传》载初平中(190至193年),北海相孔融令王修守胶东令,“胶东人公沙卢宗强,自为营堑,不肯应发调”。所谓“发调”,自然也应同以上两条引文一样,均指按户征收绵绢之事。从这条资料,可知在献帝都许之三年前,青州北海国已存在按户收调之事。《三国志》卷6《董卓传》言初平元年(190年)二月,董卓徙天子都长安后,“坏五铢钱……更铸小钱……于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数十万。自是后,钱货不行”。在这种“钱货不行”的情况下,中原各州郡自必改变向农民征收赋税制度。所以我认为户调制的出现乃献帝初平年间事,并非操独家新创。正因如是,所以到建安十一年(206年)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因为这种下发到州郡的新科有关于征收田租户调的各项法律条文,故何夔根据所领六县的具体情况,请操许其“临时随宜”,暂缓“齐以科禁”。这样解释,我想是可以说得过去的。
农民除了被封建统治者榨取田租和户调外,还有更繁重的徭役负担。徭役给被剥削阶级带来的困扰和灾难自古即很严重。三国时期,干戈不息,人民徭役负担尤为酷烈。例如当建安九年(204年)曹操进攻袁谭时,因川渠水冻,曹操为了通船,竟令农民凿冰,致使“民惮役而亡”,亡者被捉获之后,即处以死刑。又如建安十二年(207年),操北征三郡乌丸,令民“堑山堙谷五百余里”。因为劳役繁重,建安二十四年(219年)正月,“南阳间苦徭役”,于是侯音执太守东里兗与吏民共反。次年春正月,操病死于洛阳,因“士民颇苦劳役,又有疾病,于是军中骚动,群僚恐天下有变,欲不发丧”。所有这类情况,都反映劳役之重已使人民难以忍受。曹丕继承王位后,言:“闻比来东征,经郡县,历屯田,百姓面有饥色,衣或裋褐不完”。说明当时百姓生活艰苦。曹丕口头上虽有恤民之语,还声称他嘉尚汉文帝的“宽仁玄默,务欲以德化民”。实际上,曹丕少时尝因向曹洪假求不称而怀恨。他为太子时,曾使曹植因人向钟繇勒索玉玦,父死不及两载,他即向孙权求取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玳瑁等多种南海珍品。凡此都说明他始终不脱骄贵公子之习。曹叡在位十三年(227年5月至239年正月),他自从劲敌诸葛亮死后,即大修宫殿,劳民伤财,群臣多谏,他虽不杀谏者,亦不改奢淫恶行。曹叡死后,曹爽与司马氏相继掌握政权,上层斗争至为激烈,唯于穷奢极欲、过度虐民方面,尚无重大劣迹,然内有所谓“淮南三叛”,外有对蜀、吴之役,劳师动众,运粮修路,无不出之于民,是知农民的痛苦与贫瘠,在近百年之三国史中固无时或已也。
一、农田水利与漕运
由于恢复生产与军事运输的需要,曹魏对农田水利与漕运相当注意,其中为农田灌溉而兴修的水利,有以下诸陂塘:
(1)太寿陂兴修于建安七八年左右,时夏侯惇领陈留太守,“断太寿水作陂,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民赖其利。”卢弼《三国志集解》卷9《夏侯惇传》引赵一清曰:“太寿大约在宁陵襄邑之间”。
(2)芍陂、茹陂及七门、吴塘诸堨曹操准备与袁绍交战前,任命刘馥为杨州刺史。馥在合肥建立州治,安集百姓,流民越江山而归者以万数。于是“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畜。”芍陂在今安徽寿县南八十里,陂周百二十余里,相传系楚相孙叔敖所造,刘馥予以重修。茹陂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南四十八里。吴塘在今安徽潜山县西北二十里。七门堰在今安徽舒城县西南百一十里。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刘敞写《七门庙记》,谓“七门三堰,灌田凡二万顷,实刘馥所造”。按刘馥死于建安十三年(208年),至嘉祐已有八百余年之久,刘敞尚见百姓庙祀刘馥,说明人民对修渠兴利者深厚怀念。赵一清谓:“七门三堰者,堰在县七门山下,所谓鸟羊堰、千功堰、槽牍堰也”。
(3)魏文帝时,沛郡太守郑浑于肖(今安徽肖县西北)、相(今安徽宿县西北)二县界,兴陂堨,开稻田……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
(4)鄢汝新陂及小弋阳陂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豫州刺史贾逵外修军旅,内治民事,遏鄢、汝,造新陂;又断山溜长谿水,造小弋阳陂;又通运渠二百余里,所谓“贾侯渠”者也。
(5)成国渠及临晋陂《晋书》卷26《食货志》谓:“青龙元年(233年),开成国渠,自陈仓(今陕西宝鸡市东)至槐里(今陕西兴平县),筑临晋陂,引■、洛溉舄卤之地三千余顷。”
(6)戾陵堨及车箱渠嘉平二年(250年),刘馥之子刘靖为镇北将军、都督河北诸军事,他在幽州州城蓟县西北的水上修筑了一个分水坝,分出来的水经昌平县往东至潞县(今北京市通县东),长约三十余里,称为“车箱渠”,渠水注入高粱河上游,共溉田万有余顷。
另外,魏文帝时,牵招为雁门太守,“郡所治广武(今山西代县西南),井水咸苦,民皆担辇远汲流水,往返七里。招准望地势,因山陵之宜,凿原开渠,注水城内,民赖其益”。大约与此同时,野王典农中郎将司马孚在河内沁水县沁水上垒石为堰,以资溉田,谓之石门,亦称“枋口”。魏明帝时,涼州刺史徐邈在今甘肃武威、酒泉一带,“广开水田,募贫民佃之”。正始时,幽州刺史毌丘俭“穿山溉灌,民赖其利”。正始末,都督青徐诸军事的胡质亦“通渠诸郡,利舟楫,严设备,以待敌,海边无事”。
以上堨渠,多为溉田而建。还有主要为军用及航运而开凿的,如:
(1)白沟即宿胥渎(黄河旧道)。建安九年(204年)春,曹操准备征袁尚,遏淇水入白沟,以通粮道。淇水源出山西,经今河南淇县流入黄河。操在淇水将入黄河处下大枋木以成堰,使水改道东入白沟。这个河口即称为“枋头”。白沟东北流至今河南内黄县城西,纳入自安阳方面流来的洹水后,与在其西的漳河并肩再向东北流去。曹操为了将白沟与漳河连接起来,又开了利漕渠。
(2)利漕渠建安十八年(213年),操进爵魏公,实际即建立了魏政权。以邺为国都。为了加强邺与四方的联系,乃凿了利漕渠,渠西北起自漳水旁的斥漳(今河北曲周县),往东南至馆陶县的利漕口流入白沟。《水经注》卷10《浊漳水》说:“魏太祖凿渠引漳水,东入清洹,名‘利漕渠’”(清洹是白沟的另一名称,清指清河,洹指安阳河)。
(3)平虏渠、泉州渠、新河建安十一年(206年),操北征乌桓,患粮不继,乃凿以上三个渠。自呼沲(即今滹沱河)凿入泒河(上游即今沙河,下游循大清河至天津入海),名“平虏渠”;从泃河口凿入潞河(潞河是白河合温榆水后的下游水道,又名笥沟,即今北运河的前身),名“泉州渠”(因渠南起泉州县而得名,泉州县在今天津市武清县西南)。新河的开凿见于《水经注》卷14《濡水》:“魏太祖征蹋顿,与泃河口俱导也,世谓之新河矣”。新河是沟通泉州渠与濡水(今滦河)的一条人工运渠。渠的西口,自宝坻县盐官口承鲍丘水为源,东流至滦县注入滦河。
操开凿以上各运渠以后,中原与河北、辽东等地的主要河道便可以互相通航。操自平定河北以后,即将视线转到经常与吴交兵的东南地区,故操及其后继者对从许、洛通向江淮的水道都致力修凿。建安七年(202年),操为了清除河北袁氏势力,曾在浚仪(今开封市)修治睢阳渠,以为运兵输粮之用。建安十四年(209年)春,操率军征吴,“军至谯,作轻舟,治水军。秋七月,自涡入淮,出肥水,军合肥。”建安十八年(213年)及二十二年(217年)初,操两度进军濡须口,都是走的水路。操为了对付吴、蜀两大敌国,末年终于把政治中心放到洛阳。因之许昌和谯县同为魏伐吴的后方重镇。黄初六年(225年),曹丕为了伐吴,曾至召陵(今河南郾城县东),修讨虏渠(在郾城东),引汝入颍,以增加颍水水量。浮颍入淮,尤为曹魏后期水运要道。曹丕、曹叡统治时期,魏吴虽不时交兵,并无决定性的战役。三国后期,魏、蜀、吴三国皇室均呈现衰落景象,只有司马氏方兴未艾,不论在兴农、用兵和人才旺盛诸方面,司马氏都能有所作为。具体事实之一即司马懿与邓艾在淮河南北大兴水利与屯田,其实际情况,前已多次谈及,现只再引用《晋书》卷26《食货志》所述邓艾修广漕渠的一段话:
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三百余里,溉田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
由上可知,邓艾在颍、淮二水所修广挖深的河渠甚多,淮阳和百尺二渠也不过是其中的两个而已。这些河渠不只是运送兵粮的主要航道,也有益于溉田兴农积粮。
二、手工业和商业
(1)手工业
曹操对关系军国之用的煮盐冶铁手工业极为重视,他说:“先贤之论,多以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操刚起兵时,亲自“与工师共作卑手刀”。见者曰:“当慕其大者,乃与工师共作刀邪?”操曰:“能小复能大,何苦!”后来操制成“百辟刀”五枚,谓之“百煉利器”。这种防身利器,只给太子曹丕及其他称意的儿子。操与袁绍在官渡决战时,“绍作高橹,起土山,射营中,营中皆蒙楯,众大惧,操乃为发石车,击绍楼,皆破”。仅此一事,即说明操平日注意研制武器对克敌制胜的重要作用。古时,人们认为担任军器制造的官职,没有出息。操为此特地给司金中郎将王修写信,告以司金中郎将之职,虽低于军师,然而从建功立业观之,尚胜于军师。后操物色韩暨为监冶谒者,“旧时冶作马排,每一熟石(谓熟铁一石,即120斤),用马百匹,更作人排,又费功力。暨乃因长流为水排,计其利益,三倍于前”。史称“暨在职七年,器用充实,制书褒叹,就加司金都尉,班亚九卿”。《三国志》卷15《张既传》言:“是时,太祖徙民以充河北,陇西、天水、南安民相恐动,扰扰不安,既假三郡人为将吏者休课,使治屋宅,作水碓,民心遂安”。水排和水碓,东汉时已有人制作。三国时又推广应用于边远地区,技术上也有所改进。魏明帝太和五年(231年),司马懿镇关中,曾“兴京兆、天水、南安监冶。”曹操时铁尚不敷用,故“定甲子科,犯釱左右趾者,易以木械。”
盐的官营,尚早于铁。官渡战前,操使治书侍御史卫觊镇抚关中,时四方大有还民,关中诸将多引为部曲。卫觊给尚书令荀彧书,建议置盐官,施行盐业官卖政策,以积赀购置犁牛,吸引农民归来。荀彧即以卫觊之议报告于操,操从之,于是遣谒者仆射监盐官,并令司隶校尉钟繇治弘农。由此关中外出农民归者益多,而关中诸将亦服从。此事前已引述。又如《三国志》卷27《徐邈传》言凉州刺史徐邈“上修武威、酒泉盐池,以收虏谷”。《全三国文》卷35载卢毓《冀州论》,提到“河东大盐”,即今山西运城市解池生产的池盐。足见当时地方官员对经营盐业也十分重视。
《水经注》卷10《浊漳水》言曹操在邺筑铜雀、金虎、冰井三台,冰井台藏有冰、石墨,还有粟窖、盐窖。并言:“石墨可书,又然之难尽,亦谓之石炭”。石炭,即煤。操藏盐和石炭于台内,说明对之甚珍视。
三国时,纺织手工业遍及家家户户,故操能施行按户征收绵绢的户调制。操始有丁夫人,因故被遣送归家,后操往探视之,欲令俱归。夫人方织,踞机如故,终无一言。魏臣许允,以不党司马师,为师所杀,允门人走告允妇,妇正在机,神色不变,曰:“早知尔耳”。操之前妻与许允妇皆官宦人家之女,尚如是勤于纺织,一般民间织妇纺织之勤苦,自不待言。
纺织用机,三国时有很大改进。史称扶风马钧,巧思绝世,他改进了绫机,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此事后面再述。
曹魏的纺织产品,虽没有蜀锦那样著名,但蜀锦价格高,数量也有限,广大人民群众无缘穿著,只有富贵人家始能享受。魏的纺织业则丝织品与麻、葛布全面发展。齐地自春秋战国以来即号称“冠带衣履天下”;西汉时,“兗、豫之漆、丝、絺、紵,被认为系养生送终之具。鲁国之缟,以质地轻美闻名,故诸葛亮劝说孙权抗操时,将入荆操军喻之为“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何晏赞美清河(今山东临清东北)的缣、总和房子(今河北高邑西南)的絺(细葛布)为魏名产;左思称赞“锦绣襄邑(今河南睢县)、罗绮朝歌、绵纩房子、缣总清河”。曹丕诏谓:“夫珍玩必中国,夏则缣、总、绡、繐,其白如雪,冬则罗、纨、绮、縠,衣叠鲜文”。另外,上党、平阳的麻织布,亦颇足称。曹操提倡节俭,连曹植之妻衣绣,都被处以死刑。这种严格禁奢措施,自然有利于麻葛织物的普遍发展。
(2)商业
东汉时,中原地区商业相当兴盛,王符《潜夫论·浮侈篇》曰:“今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什于末业。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仲长统《昌言·理乱篇》曰:“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郡,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在著名的丝绸之路上,“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东汉末年,由于政治腐败,人祸災荒,纷至沓来。及至董卓之乱,中原扰攘,民弃农桑,生产衰落,衣食器用,无不短缺,商业几乎停滞,货币常不流通。曹操平定中原后,经济稍有好转。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丕继位为魏王,立即下令曰:“关津所以通商旅,池苑所以御灾荒,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其除池禦之禁,轻关津之税,皆复什一”。于是貊、扶余单于,焉耆、于阗王,皆各遣使奉献。至黄初三年(222年),“鄯善、龟兹、于阗王各遣使奉献……是后西域遂通,魏置戊己校尉”。唯古代史家著书,多不屑记述商贾之事,所以留给后世的商业史料,至为零散缺略,且多系官方贸易。如《三国志》卷47《吴主传》注引《江表传》载:
是岁(黄初二年;221年),魏文帝遣使求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犀角、瑇瑁、孔雀、翡翠、斗鸭、长鸣鸡。群臣奏曰:“荆、扬二州,贡有常典,魏所求珍玩之物,非礼也,宜勿与”。权曰:“……方有事于西北(指刘备将来伐)……彼所求者,于我瓦石耳。孤何惜焉?彼在谅闇之中(丕父操刚死),而所求若此,宁可与言礼哉!”皆具以与之。
《吴主传》载:嘉禾四年(魏明帝青龙三年;235年),“魏使以马求易珠玑、翡翠、瑇瑁。权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苦而不听其交易’”。从以上两次魏吴交易可知,曹丕、曹叡父子所感兴趣的东西是海外珍玩,而孙权所需要的则是战马等军用之物。魏吴之间时有互掠对方人口财物的事,但二国交界线很长,且有江河水运之便,加以南北产物有异,因之以所有易所无的需要必然会促进相互贸易。唯当时只有最高统治者始敢公开与外交易,其他人私自对外交易是非法的。故当魏大将军曹爽附绢三十匹让江夏太守王经交市于吴时,王经不发书而弃官归。纵然如此,魏吴边境间的互市,还是未曾中断过。据《晋书》卷61《周浚传》载:
初,吴之未平也,浚在弋阳(今河南潢川西),南北为互市,而诸将多相袭夺以为功。吴将蔡敏守于沔中,其兄珪为将在秣陵,与敏书曰:“古者兵交,使在其间,军国固当举信义以相高。而闻疆场之上,往往袭夺互市,甚不可行。弟慎无为小利,而忘大备也”。候者得珪书,以呈浚,浚曰:“君子也”。
由上可知,纵然在两国边防军相对峙时,与军民生活攸关的商品交换仍在经常进行,唯常有互相袭夺行为。另外,在本国内地驻军中也有所谓军市。如《三国志》卷16《仓慈传》注引《魏略》载颜斐为京兆太守时事:
青龙中,司马宣王在长安立军市,而军中吏士多侵侮县民,裴以白宣王,宣王乃发怒召军市候,便于斐前杖一百……宣王遂严持吏士,自是之后,军营、郡县各得其分。
可见在军市中县民常受军吏侵侮,当时管理军市的官吏,叫军市候。
在边境地区的贸易中,有地方豪强侵凌异域胡商之事。《仓慈传》言仓慈为敦煌太守时:
常日,西域杂胡欲来贡献,而诸豪族多逆断绝。既与贸迁,欺诈侮易,多不得分明。胡常怨望。慈皆劳之。欲诣洛者,为封过所;欲从郡还者,官为平取。辄以府见物与共交市,使吏民护送道路,由是民夷翕然称其德惠。数年卒官。吏民悲感,如丧亲戚,图画其形,思其遗象。及西域诸胡闻慈死,悉共会聚于戊己校尉及长吏治下发哀,或有以刀划面,以明血诚;又为立嗣,遥共祠之。
由上可知,在同西域胡商贸易中,敦煌豪族多侵侮胡商,而胡汉商民对善于扶助正常贸易的清官廉吏多怀感戴,视之为受大恩惠。可知大多数商民是衷心维护民族间和睦共处、贸迁有无的。只有少数地痞流氓才见利忘义、唯眼前的财利是图。仓慈与西域客商的融洽和睦关系,堪称古代贸易史上的佳话之一。
前已述及,魏、吴两国中后期,典农官令其部属营商之事都很普遍。这种情况表明社会生产有所恢复,也显示了贵族官吏带头掀起的奢靡之风已经抬头。突出的事例是魏晋之际身任荆州刺史的石崇,竟靠“劫远使客商而致富不赀”。对石崇的贪暴行径,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司马炎不仅不予以惩处,甚至还帮助大官僚皇戚王恺给石崇争靡斗富。从石崇成为著名巨富的事,也足以证明当时远使客商来荆州的众多及携带商品的珍奇贵重,否则,石崇怎能靠劫夺就发了横财呢?
富商大贾同贵族官吏既有相互排斥的一面,也有彼此勾搭以图更大利益的一面。两汉时,商人“交通王侯”、挤身政界的事例已屡见不鲜。汉末战乱,这种情况更属常见。例如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到涿郡贩马,因看中刘备有政治前途,遂多与之金财,使之合聚徒众。后来刘备在徐州遭遇重大挫败,“祖世货殖”的麋竺又“进妹于备为夫人,奴客二千,金银货币,以助军资”。刘备赖此军势复振。史言麋竺“干翮非所长”,可是因他赀财雄厚,仍能受到曹操、陶谦等青睐。麋竺先为徐州牧陶谦别驾,谦死,竺遵谦遗嘱,率州人迎刘备为徐州牧。后跟备投奔曹操,操用竺为嬴郡太守,竺弟芳为彭城相。麋氏兄弟宁愿跟随刘备,而不就职。史言公孙瓒:“所宠爱,类多商贩庸儿”。其中“贩缯李移子、贾人乐何当”,“富皆巨亿”。由于行商坐贾遍及各地,所以魏、吴派出间者到对方去时,常冒充商贾以行计。凡此都说明三国时虽常有战争,商业并未停滞,商人的活动依然存在。
三、曹魏与倭人的和平友好往来
关于曹魏与周围各民族的贸易,本书在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中当论及,现只谈一下魏与倭人——即三国时之日本的和平友好往来。
中国古籍有关日本的最早记载是战国时人所撰的《山海经》,其中有“倭属燕”的话,说明战国时燕国和日本至少已有政治接触。秦始皇时,徐市率领男女并携带五谷种籽至日本,止王不归。及汉武帝灭卫氏朝鲜,倭人各国使节通于中国者渐多。刘秀建武中元二年(57年),倭国奉贡朝贺,刘秀赐其王以印绶。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倭国王师升献生口百六十人”。曹魏时,位于今日本本州近畿一带的邪马台女王国,下辖三十余个小王国,即《三国志》卷30《东夷·倭人传》中所载“今使译所通三十国。”陈寿言女王名卑弥呼,“事鬼道,能惑众,年已长大,无夫婿,有男弟佐治国。自为王以来,少有见者,以婢千人自侍,唯有男子一人给饮食,传辞出入。居处宫室楼观,城栅严设,常有人持兵守卫。”卑弥呼女王对魏极向往,前后两次派出使臣来洛阳。第一次在魏景初三年(239)六月,女王遣大夫难升米、次使都市牛利诣带方郡太守,于是带方太守刘夏遣吏将送女王使臣一行至洛阳。那时魏明帝已于正月病故。由曹爽、司马懿共同辅佐少帝曹芳。其年十二月,魏帝诏书报倭女王曰:
制诏亲魏倭王卑弥呼:带方太守刘夏遣使送汝大夫难升米、次使都市牛利奉汝所献男生口四人、女生口六人,班布二匹二丈,以到。汝所在踰远,乃遣使贡献,是汝之忠孝,我甚哀汝。今以汝为亲魏倭王,假金印紫绶,装封付带方太守假授汝。其绥抚种人,勉为孝顺。
汝来使难升米、牛利涉远,道路勤劳,今以难升米为率善中郎将,牛利为率善校尉,假银印青绶,引见劳赐遣还。
今以绛地交龙锦五匹、绛地绉粟罽十张、蒨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答汝所献贡值。又特赐汝绀地句文锦三匹、细班华罽五张、白绢五十匹、金八两、五尺刀二口、铜镜百枚、真珠、铅丹各五十斤,皆装封付难升米、牛利还到録受。悉可以示汝国中人,使知国家哀汝,故郑重赐汝好物也。
次年(魏少帝芳正始元年,240年),魏令带方太守弓遵派人携带诏书、印绶、金帛、锦罽、刀、镜等物赴倭国,一并赐给倭女王卑弥呼。女王因使人上表谢恩。是为魏使第一次赴倭。
正始四年(243年),倭女王卑弥呼又遣大夫伊声耆、掖邪狗等八人,上献生口、倭锦、绛青缣、緜衣、帛布、丹木、■、短弓矢。魏又拜其大夫掖邪狗等为率善中郎将。是为倭第二次向魏奉献。
正始八年(247年),倭女王卑弥呼与所属狗奴国男王卑弥弓呼素不和,遣使诣带方郡太守述说相攻击状。于是太守王颀遣塞曹掾史张政等携诏书、黄幢、拜假难升米,并为檄告谕之,是为魏使第二次去倭。这时卑弥呼去世,倭国更立男王,国中不服,更相诛杀,死者千余人,于是复立卑弥呼十三岁的宗女壹与为王,国中始定。张政等以檄告喻壹与,壹与遣大夫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二十人送政等还,因献男女生口三十人,贡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二枚、异文杂锦二十匹。是为倭第三次向魏奉献。
由以上九年中(239至247年)倭魏往来情况可以看出:(1)倭女王国初次给曹魏进献的贡物,仅有男女生口各数人及班布二匹二丈,说明不过是探测一下曹魏对其意向,虽云进贡,其态度乃是不卑不亢的。曹魏嘉其踰远渡海,乃厚加封赏。魏帝诏书也写得真切动听,慰勉有加。所有情节,以今度之,诚不免有大小国家间的不平等差异。然就当时社会发展阶段观之,诚不失为大小国家间和平往来的佳话。(2)倭女王国第一次向魏贡献物品虽极简朴,但第二次已有“倭锦”,第三次有“异文杂锦”,表明自从魏倭往来数年间后,倭国的丝织技术已从无到有,迅速提高。(3)倭女王初次遣使诣魏,只凭口头翻译,未见有书面奏疏,及与魏通使后,乃能利用汉人汉字,上表谢恩,表明倭女王国在文化方面亦有所进步。魏倭的和平友好往来,促进了双方文化经济的交流扣提高。
一、军士屯田
人们一提到三国时的屯田,就说:“吴不如魏,蜀不如吴”。实际,这话也未必很中肯,无论从封建统治者所花费的心思、难度和效果看,蜀汉的屯田都未必不如魏、吴。刘备在时,常征伐在外,诸葛亮镇守成都,足食足兵。刘禅继位,事无大小皆由诸葛亮做主。后主建兴十二年(234年)亮死后,蒋琬、费祎相继执政,都遵守诸葛亮的成规行事,后主延熙十六年(253年)费祎遇刺身死,此后至蜀亡也只剩下十年,掌握军国权柄者,尚有大将军姜维及尚书令董厥、樊建等人,均为诸葛亮生前精心培养者。只因刘禅昏暗,晚年政治受到宦官黄皓干扰,至于衰败不振。由于以上情况,谈论蜀汉屯田便不能不集中研究诸葛亮对屯田及农战等的态度和具体措施。
尽人皆知,诸葛亮出来辅佐刘备,乃“受任于败军之际”,后来亮病死于渭滨前线,也是在两军对峙之时,所以诸葛亮一生事业,一直与战争相始终。亮之平生素志乃是为了给刘备父子重建刘汉政权,进而统一中国,其任务可谓至艰至巨。其一生所筹划经营的也以务农运粮和练兵作战为主,非战无以达其宿愿,不重视农业生产与军事运输就不能支持其以弱攻强的战争。从亮之治国行军措施看,他不仅多次进行北伐,而且在每次出征之前,都致力于务农殖谷,令军民衣食足而后用之。
建安十三年(208年),刘备收荆州江南四郡,始有一块立足之地,他使亮“督零陵、桂阳、长沙三郡,调其赋税,以充军实”。
蜀章武二年(222年),刘备伐吴,大败于猇亭,次年备死,亮辅政,“务农殖谷,闭关息民”。
后主建兴三年(225年),亮南征四郡,“军资所出,国以富饶”。
建兴五年(227年),亮率诸军出屯汉中,从此至亮死,他的主要任务是出师北伐和劝农积谷。他的事业固然建筑在役使农民当兵纳粮的基础上,但他先农后战的政策也是昭然若揭的。实际上,亮搞军士屯田早已开始了。如《水经注》卷27《沔水上》说:
亮与兄瑾书云:“前赵子龙退军,烧坏赤崖以北阁道……顷大水暴出,赤崖以南桥阁悉坏。时赵子龙与邓伯苗一戍赤崖屯田,一戍赤崖口,但得缘崖与伯苗相闻而已。
建兴六年(228年)春,亮第一次北伐,扬声由斜谷道取郿,使赵云、邓芝为疑军,据箕谷。魏大将军曹真举众拒之。亮身率诸军攻祁山,前锋马谡败于街亭,赵云、邓芝亦失利于箕谷。故赵云退军时,不得不烧坏赤崖以北阁道。至次年,赵云即逝世。故知赤崖屯田系于诸葛亮出屯汉中后不久,即已兴办。《通鉴》胡注云:“赤崖即赤岸,蜀置库于此,以储军资”。这几句话表明,屯田之地,往往设置粮库,反过来说,有粮库之地,也往往是屯田区。赤岸在今陕西留坝东北褒水西岸,往北距魏境之散关已不很远,故诸葛亮选择为屯田地点之一。汉中地区土质肥沃,气候温暖,雨量充沛,物产富饶,自然条件之优越,虽略逊于蜀郡,并不下于魏之淮河两岸。从蜀往汉中运送军粮,需翻高山,越峻岭,远远不如在汉中就地屯田。但当刘备从曹操手中夺得汉中时,汉中人户已被曹操及其将领迁走很多,故史称刘备得汉中,只“得地而不得民”。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如想在汉中募民屯田,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在汉中盆地和通往魏国的用兵要道兴办军士屯田。诸葛亮北伐,动用的兵力达十万以上,而从事转运粮草物资的兵民又要兼倍于此。所以诸葛亮在汉中地区兴办的屯田地点,必然不在少数。《三国志》卷33《后主传》载:蜀后主建兴十年(232年),“亮休士劝农于黄沙,作流马木牛毕,教兵讲武”。黄沙在今陕西勉县东、褒城南,当褒水流入汉水处。史既言亮在黄沙休士劝农,则黄沙为军士屯田之要地,且屯田规模亦必甚大,故陈寿于《后主传》叙及。在亮北驻汉中的六七年中,除了屯田、练兵、修桥、筑路、制造运输工具木牛、流马以外,还建造了存贮粮谷的斜谷邸阁,集粮于斜谷口。为了弥补运粮的不足,甚至在军事前线也分兵屯田,如《三国志》卷35《诸葛亮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