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魏屯田的兴办,本书第三章已经提及,这里再进一步探讨如下:.4
(建兴)十二年,亮悉大众由斜谷出,以流马运,据武功五丈原,与司马宣王对于渭南。亮每患粮不继,使己志不申,是以分兵屯田,为久驻之基。
史既言亮将所能调动的军队全部调出斜谷,并分兵屯田,则屯田地点,当不限于一处。《三国志》卷26《郭淮传》言:“诸葛亮出斜谷,并田于兰坑。”兰坑当在离五丈原不远处。亮当悬军深入敌境,与强大的敌人作殊死战斗之际,犹分兵屯田,以支持长期战争,说明其对屯田的重视,不仅不下于曹魏,且为史册所罕见。这样,怎能说蜀汉忽视屯田呢?亮在渭南屯田所使用的一切工具和种籽等,均需由后方携往,而在刀光剑影、弩张马嘶的状态下耕作,自然难度很大,然而亮却能使“耕者杂于渭滨居民之间,而百姓安堵,军无私焉”。如此正正堂堂而富有纪律的军队,战斗力不可能不强,而亮羽扇纶巾、指挥若定的从容安详态度,也表明蜀军的粮食供应已大有改善。所以我们对蜀汉屯田的估价不能过低。当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法正向刘备建策进取汉中时就已说过:“今策渊、郃才略,不胜国之将帅,举众往讨,则必可克,克之之日,广农积谷,观衅伺隙,上可以倾覆寇敌……中可以蠶食雍涼……下可以固守要害”。连法正都有此主张,饱受缺乏军粮之患的刘备自然更知道兴农积谷的重要。
至于蜀在汉中兴办的屯田,就其效果看未必即逊于魏之淮南屯田,更肯定超过了魏在雍、涼二州举办的屯田。只缘史书失载,所以不为后人所知罢了。《三国志》卷44《姜维传》注引《华阳国志》曰:
维恶黄皓恣擅,启后主欲杀之。后主曰:“皓趋走小臣耳,往董允切齿,吾常恨之,君何足介意!”维见皓枝附叶连,惧于失言,逊辞而出。后主勅皓诣维谢。维说皓求沓中(今甘肃临潭县)种麦,以避内逼耳。
不管姜维在沓中种麦出于什么动机,当时蜀汉驻守今陇南及汉中诸将多从事屯田以自食,则属于情理中事。三国时蜀汉史迹失载者最多,而屯田一事尤为陈寿等史家所忽略。关于赵云、邓芝在赤岸屯田事,若非亮与兄瑾书中提及,亦不会为后人所知。就曹魏军士屯田之成效言,最卓著者为淮颍屯田,然其对灭吴究有多大效用,并不很明显,晋将王濬楼船下益州所载军粮乃益州民户所缴纳,已足为灭吴之用而有余。然蜀之汉中屯田则确实起了支持大军北伐的作用。因此,对于蜀汉的屯田事业,未可予以忽视。
二、自耕农和地主经济概况
刘备少时孤贫,他投靠曹操时,曾“将人种芜菁”;“使厮人披葱”。到荆州依刘表时,亦“手自结毦”。诸葛亮少时,流浪荆州,住的是“草庐”,“躬耕于野”。二人以情投志合,契成君臣。正因二人颠沛流离,了解一些民间疾苦,故日后治理荆、蜀,亦较能注意民间疾苦。刘备自樊城南逃时,不忍舍弃十余万难民,说明他同百姓的关系与其他军阀有很大差别。及在荆南,刘备以耒阳县令庞统在县不治,即免其官;入益州后,又几乎杀掉“众事不理”的广都长蒋琬,足证他对地方官的尽职与否,极为关注。这种态度和作法,自然有利于平民百姓。刘备策封诸葛亮为丞相时说:“朕遭家不造,奉承大统,兢兢业业,不敢安宁,思靖百姓,惧未能绥。”这话虽似官样文章,但刘备提到“思靖百姓”,总算知道安定百姓生业的重要性。诸葛亮在隆中时指责刘璋“不知存恤”,可知他对百姓的态度是先“存恤”,后役使。刘备在政治经济措施上,虽亦有放任将士抢掠和杀戮异己之事,然究无重大之屠城滥杀等事件。大体说来,蜀汉统治者既不像吴主孙晧那样“肆行残暴……虐用其民,穷淫极侈”;也有别于曹叡之大治宫室。蜀汉国小力微,常主动攻魏伐吴,诸葛亮又连年北伐,“国内受其荒残,西土苦其役调”。供役调的自然主要是个体农户,说明个体农户负担很重。晋人袁准称亮之治蜀,“田畴辟,仓稟实,器械利,蓄积饶”。这又反映蜀汉农民虽然赋调负担很重,但仍有一定余力维持简单的生产和再生产,从而使蜀汉境内土地得到开垦,国家的租调收入也随之增加。前已述及,陈寿在《诸葛亮传》中反复称颂亮的德政,如“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等语,其中“强不侵弱”句所指弱者当然主要是自耕农。这虽不能理解为农民真的不受强暴者欺侮,但豪强欺压农民的情况在诸葛亮辅政时有所减轻,也是不容否认的;另外,“道不拾遗”句,也不能解释为真的无人拾取道旁遗物,但也说明饿肚子的贫穷人家少了些,否则,还谈什么“路不拾遗”呢?我们把“路不拾遗”解释为很少有人拦路抢劫,在封建社会也就算不错了。因此史书上虽然不见有什么关于蜀汉农民经济情况的具体记述,但从人们对诸葛亮的称赞,可以窥知当时个体农民经济确实有一定的发展,生活也比较安定。
总的说来,在刘备、诸葛亮等人的统治下,蜀汉个体小农虽然力役、兵役和赋税的负担并不轻,但所受官吏豪强的额外役使和榨取还是有所减轻的。他们利用这种喘息机会,努力生产,从而使自耕农的经济得以维持和发展。
至于蜀汉地主阶级的经济概况是怎样的?由于材料十分缺乏,难以举出大量事实,这里只能约略言之:
蜀汉统治者始终没有触动过益州地主官僚的固定房地田产,如同《三国志》卷36《赵云传》注引《赵云别传》所载:
益州既定,时议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园地桑田分赐诸将。云驳之曰:“霍去病以匈奴未灭,无用家为,今国贼非但匈奴,未可求安也。须天下都定,各返桑梓,归耕本土,乃其宜耳。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令安居复业,然后可役调,得其欢心”。先主即从之。
蜀汉统治者不没收原益州官吏地主的土地财产,以换取其为蜀汉政权效力的政策,是讲求实际的。
本书第七章第二节已谈到过益州外来地主与土著地主间的矛盾比较缓和及蜀汉政权比较上轨道等情况,同时指出蜀汉政权通过赏罚分明的法治措施,既限制又利用地主豪强,使蜀汉政权较稳定。这些得益最大的自然还是地主阶级。蜀汉灭亡时,共“领户二十八万,男女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其中著籍人数由于蜀汉末年政治衰败,可能有很大程度的隐瞒,但官吏人数则没有隐瞒的必要。所以“吏四万人”可能接近实际。无论怎样说,蜀汉这样小的国家,官吏人数竟如是之多,表明农民百姓的负担是够重的。官吏的众多,意味着地主阶级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均有所扩张。《华阳国志》记述蜀郡各县的“冠冕大姓”、“冠盖”、“甲族”、“姓族”、“望族”、“首族”,多为作官为吏的大姓豪族。越是富庶的县,大姓越多。如蜀郡之武阳县,“特多大姓,有七杨五李诸姓十二”。汉安县有“四姓:程、姚、郭、石;八族:张、季、李、赵辈。而程、石杰立,郡常秉议论选之”。言程、石二姓最为冠冕,郡府常根据当地舆论选二姓之人为吏。广都县“大豪冯氏有鱼池盐井”;郪县“高、马家世掌部曲”。建安二十三年(218年),高胜、马秦皆叛,合聚部伍达数万人,被李严平定。说明有的大姓豪族在经济和人力上很有势力。但总的说来,蜀之大姓,较之吴、魏世族大姓仍有逊色。他们既比不上吴之顾、陆、张、朱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数”;更远逊于魏之颍川荀氏、河内司马氏之官位亨通。梁、益大姓拥有的部曲及活动能力亦不及魏、吴的强宗豪右。
从蜀汉统治集团的上层来看,他们一般比较廉洁,少有兼并。刘备、诸葛亮身家孤单,子弟幼弱。诸葛亮在成都仅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无法与当时豪姓大族相比。蜀汉大臣中只有李严和刘琰比较富有和奢侈,李严有“奴婢宾客百数十人”;刘琰“车服饮食,号为侈靡,侍婢数十,皆能为声乐”。其他的就很少能与他们相比。如蜀汉大将军费祎,“家不积财,儿子皆布衣素食,出入不从车骑,无异凡人”;大将军姜维,“宅舍弊薄,资财无余”;曾与诸葛亮并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的董和,“死之日,家无儋石之财”;尚书令刘巴,“躬履清俭,不治产业”;车骑将军邓芝,“终不治产业,妻子不免饥寒,死之日,家无余财”;尚书令吕乂,“治身俭约”。
综上所述,蜀汉政权既没有触犯地主阶级的土地占有关系,也不曾夺取他们已有的部曲和奴婢。事实是蜀汉地主大姓当官为吏者很多,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均有所扩张。但蜀汉政权在一定程度上实行法治,其统治集团上层较能躬履清俭,不多治产,史书上少有兼并土地和劳动力的记载,蜀汉地方豪族的势力也远不及魏、吴世族地主那样强大,因而地主经济的扩张并没有成为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水利和农业
诸葛亮在荆州隐居时,即“躬耕陇亩”,说明他看重农事,并不视之为贱业。刘备得益州后,自己常征伐在外,而委亮以足食足兵的重任。诸葛亮自建安十九年(214年)进入成都,至建兴五年(227年)上表北伐,移驻汉中,在蜀中施政治国达十三年之久,他着重处理的“务农殖谷”、“育养民物”诸事中,首先是维修与保护著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在古代,流经今四川灌县的岷江由山地进入平原,常有水灾发生。战国时,秦蜀郡守李冰在人民的协作下,以竹笼装石堆砌成都江鱼嘴,把岷江分成内外二江,既调济了水量,又便利了浇灌,筑成著名的都江堰。都江堰古称“都安大堰”,亦称“湔堰”。左思《蜀都赋》名之为“金堤”。至西汉文、景二帝时,蜀郡守文翁,又加以整修,于是工程更臻完善。《水经注》卷33《江水》说:“蜀人旱则借以为溉,雨则不遏其流,故记曰: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沃野千里,世号陆海,谓之天府”。《水经注》接着又说:“诸葛亮北征,以此堰农本,国之所资,以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有堰官”。可知诸葛亮对此伟大工程是十分珍视与维护的。
诸葛亮之兴修水利,主要着力在汉中方面。汉中盆地西起今陕西勉县,东至洋县,东西长百公里,南北宽十至三十公里。《华阳国志》卷2《汉中志》称:“厥壤沃美,赋贡所出,略侔三蜀”。刘邦为汉王时,都于南郑,刘邦东伐,萧何居守汉中,足食足兵。汉末,张鲁据有汉中,史称他“雄据巴、汉垂三十年”,“民夷便乐之”。史又言:汉中“户出十万,财富土沃……韩遂、马超之乱,关西民从子午谷奔之者数万家”。足证汉中是三国时比较安定富乐之区。及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攻降张鲁,多次北徙汉川之民。刘备于建安二十四年(219年)虽夺得汉中,但史言其“得地而不得民”。今人撰文亦有言汉中人口几被操迁徙一空者。实际上,操之移民北迁决不会如是之多。但汉中盆地靠近南北交通要道地方的居民较前减少,则是促使诸葛亮必须在汉中兴办军士屯田的原因之一。汉水自西而东横贯于汉中盆地,其众多的支流也给兴办屯田和修建水利工程提供了方便条件。据《清一统志》言:萧何曾在今汉中市北修筑了山河堰,以截流褒水,灌溉农田。诸葛亮劝农于黄沙时,又对山河堰进行“踵迹增筑”。其他市县地方志亦有诸葛亮修建和整治水利工程的传说,我们虽不敢指出何者为真,但诸葛亮为了供应急需的军粮,在汉水及其支流附近兴修水利自属意料中事。据近年考古发掘出的古堰渠、陂池遗址和陶制陂池、陶稻田等文物证实:蜀汉时期汉中水利事业还是相当发达的。特别是在临近北伐要道上的堰渠遗址,更可断定与诸葛亮的修建整治有关。
由于蜀汉统治者注意兴修水利,加上前面所说的诸葛亮积极推行屯田,自耕农因所受官吏豪强的额外役使和榨取有所减轻,从而使他们得以维持简单的生产和再生产,所以蜀国的农业生产获得了一定的发展。袁准称赞蜀汉“田畴辟,仓廪实,器械利,蓄积饶”(已见前引),即可说明蜀汉社会经济当然主要是农业经济呈现出的一派繁荣景象。左思在《蜀都赋》中盛赞成都平原“沟洫脉散,疆里绮错,黍稷油油,粳稻莫莫……夹江傍山,栋宇相望,桑梓连接,家有盐泉之井,户有桔柚之园。”反映了成都平原沟渠交错,稼穑兴旺,稻浪滚滚的如画景象。当时的广汉、绵竹一带,是农业高产区,稻稼能够亩收30至50斛。据《晋书》卷47《傅玄传》载傅玄言曰:“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北方水田犹能亩收数十斛,则作“为蜀渊府”的绵竹等地亩收30至50斛,当非夸大之辞。不过那时斛小,所谓亩产30至50斛,也不过当今之亩产780—1160斤左右而已。
诸葛亮所以能把蜀国治理得很好,除了他本人的主观努力以外,也赖有益州殷富作为物质基础。两者相互推动和影响,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广大劳动人民的汗水滴灌着益州的大地,从而在三国纷扰的战争年代,蜀汉的农业仍有一定的发展。
四、手工业与商业
前已言及,刘备少时与母以贩履织席为业,说明刘备对于手工技艺并不陌生。诸葛亮长于巧思,木牛流马,皆出其意。史言亮“好治官府、次舍、桥梁、道路”,“所至营垒、井灶、圊溷、藩篱、障塞,皆应绳墨。”加以亮素志在于吞魏还都,故对于攻守武器与军粮运送工具的研究尤为注意。《诸葛亮集》有《作斧教》、《作钢铠教》、《作七首教》以督励有关官吏提高武器制造质量。陕西汉中地区城固县三国墓出土了九件铜弩机;在定军山附近,出土了大量扎马钉和铜箭镞、铁刀等兵器。以上二地都是蜀汉军队打过仗或驻扎过的,应属蜀汉遗物。扎马钉有铜铁两种,四角锋利,每角约长0.5市寸,随手掷地,总有一角朝上直立。1964年3月在四川郫县太平公社出土的铜弩机上刻有铭文,系刘禅景耀四年(261年)二月卅日中作部造,机上铭文说系“十石机”(一石为120斤),一次十矢俱发。诸葛亮在《出师表》中称:“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帅三军,北定中原。”以诸葛亮的慎密、持重,若非其军队的装备确已达到精良程度,安能如此出言。魏将邓艾也说过蜀军“五兵犀利”的话。这些都说明蜀汉手工业发展水平是很高的。
诸葛亮对于关系国计民生最密切的盐铁手工业是极重视的,《三国志》卷41《王连传》载:
成都既平,以连为什邡令,转在广都,所居有绩。迁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有裨国用。于是简取良才,以为官属,自连所拔也。迁蜀郡太守、兴业将军,领盐府如故。
蜀中多盐井,以广都县为例,“有盐井、渔田之饶,大豪冯氏有鱼池、盐井,县凡有小井十数所”。在蜀汉以前,益州的煮盐事业由民办者甚多,所谓民办,实际是由大小豪民办。《三国志》卷43《张嶷传》言:“定莋、台登、卑水三县去郡三百余里,旧出盐铁及漆,而夷徼久自固食。越巂太守张嶷率所领夺取,署长吏……遂获盐铁,器用周赡”。越巂郡属于南中少数民族地区,这里尚将盐铁收归国营,内地各郡自然更不例外。蜀汉除先以王连领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外,还以张裔为司金中郎将,典作农战之器。由于王连、张裔领导盐铁生产成效卓著,后来都升为丞相长史,说明蜀汉政府对盐铁事业是重视的。
蜀郡之临邛县除有井盐及铁矿石外,还有火井,即天然气。至迟到三国时,人们已知用井火可以煮盐,用井火煮盐,“一斛水得五斗盐,家火煮之,得无几也”。相传诸葛亮曾多次到临邛视察火井,还说井火因亮“一窥而更盛”。这当然没有可能,不过,对于这样奇妙而功效特殊的井火,急于增产富国而又长于巧思的诸葛亮,不可能不饶有兴趣而挖尽心思加以研究,他至少也会把前人已取得的最佳成果予以利用。据说诸葛亮任蒲元为西曹掾,令他在汉中熔金造器,可是,“汉水纯弱,不任淬火”,蒲元就派人去四川取涪水来淬火,最后制出了削铁如泥的钢刀三千口。从现在已经高度发展的炼钢技术来观察,恐怕涪水也没有多少强于汉水的地方,我个人揣度,蒲元派人到蜀取来的涪水也许即系利用井火,出于保密原因,而故意奇化其事,也未可知。
植桑养蚕是我国古老的传统。诸葛亮自言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可知诸葛亮是把植桑养蚕和耕地种谷同样看待的。同时也说明当时当地人民是把有桑多寡作为衡量家财的尺度之一。当然,更可由此看出诸葛亮对纺织业的倡导和重视。如众所知,诸葛亮说过:“今民贫国虚,决敌之资,唯仰锦耳”。诸葛亮深知与强大的魏国为敌,光靠增产粮食和向农民征取赋税是不行的。因为过分征收赋税会失去民心,粮食也难以久存和远运。所以为蜀汉开辟财源的唯一捷径是用名贵的蜀锦去赚取巨额利润,从而支持庞大的军费开支。在诸葛亮的大力倡导和提高技艺的情况下,蜀汉织锦业盛极一时,左思《蜀都赋》说:“阛圚之里,伎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黄润比筒,籝金所过”。这几句话,第一,描写了织锦作房的众多和兴旺;第二,形容蜀锦质高物美,冠绝一时;第三,表明蜀锦能换回大量黄金。《丹阳记》谓“江东历代尚未有锦,而成都独称妙。”《太平御览》卷185布帛条说:“三国时,魏则市于蜀,而吴亦资西道”。《三国志》卷32《先主传》注引《典略》言曹操死,刘备“遣军谋掾韩冉赍书弔,并贡锦布”。刘备素日以汉宗室自居,视操父子为篡汉仇敌,但因吴袭杀关羽,攫取荆州,备将东伐,故偷偷向曹丕弔唁曹操之丧,并送锦布,以行权宜之计。正如曹操曾给诸葛亮赠送鸡舌香一样,故《典略》的记述可能属实。《后汉书》卷82下《左慈传》记有曹操“遣人到蜀买锦”之事,按操比较崇尚节俭,而且禁止穿锦,尚且有购买蜀锦之事,说明魏蜀之间实际贸易并不很少。就蜀汉而论,诸葛亮以赚钱富国为先急之务,自然乐于与魏贸易,且贸易品种也不会只限于蜀锦一项。《左慈传》还言操向左慈表示喜吃“蜀中生薑”,于是,“语顷,即得薑还”。左慈即刻得到蜀薑之事,不过是玩弄魔术,进行欺诈,但魏境已有商贩出售蜀薑,则是完全可能的。诸葛亮曾经多次给孙权送去蜀锦,如《三国志》卷47《吴主传》注引《吴历》曰:“蜀致马二百匹,锦千端及方物,自是之后,聘使往来以为常。吴亦致方士所出,以答其厚意焉”。吴蜀既为与国,且有长江水运之便,故二国之间的贸易当较蜀魏之间为兴盛,自不待言。而蜀锦当能通过吴境从海道与东南亚及中亚各国进行贸易,也是意料中事。《蜀都赋》说成都市:“市■所会,万商之渊。列隧百重,罗肆巨千。贿货山积,纤丽星繁,舛错纵横。异物崛诡,奇于八方。布有橦华,麫有桄榔。邛杖传节于大夏之邑,蒟酱流味于番禺之乡”。《三国志》卷30《乌丸鲜卑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曰:“大秦道既从海北陆通,又循海而南,与交趾七郡外夷比,又有水道通益州、永昌,故永昌出异物。前世但论有水道,不知有陆道”。可以设想,蜀汉时与大秦(即罗马帝国)等国进行包括蜀锦在内的贸易必然较两汉有更大的发展,只是史书失载罢了。
一、屯田的兴办时间和地点
江南广大地域,土壤肥沃,气候温暖,雨水丰沛,然而人口稀少,可垦地多,农业发展潜力极大。自春秋战国以降,南方经济文化日趋进步。汉末中原战乱,人民大量南移,使孙吴在江南立国获得众多的劳动力和生产技术。|Qī|shu|ωang|三国之中,吴最后亡,孙氏在江南统治八十五年,通过广大军民的艰辛劳动,江南以至岭南的开发,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日后东晋南朝所以能够以江南半壁与北方经济发达地区相对峙达二百七十余年之久,是与孙吴时期的开发分不开的。
孙吴也和曹魏一样,政府一切开支除仰赖广大个体农民供给以外,还需兴办军民屯田,以补充军粮之不足。由于古代史家对农业生产记述很少,所以流传至今的有关孙吴屯田史料比曹魏更缺乏。我们只能根据一些零碎而模糊的史料,试为蠡测与缕述。据《三国志》卷47《孙权传》载:
黄武五年(226年)春,令曰:“军兴日久,民离农畔,父子夫妇,不能相卹,孤甚愍之。今北虏缩窜,方外无事,其下州郡,有以宽息”。是时,陆逊以所在少谷,表令诸将增广农亩。权报曰:“甚善,今孤父子,亲自受田,车中八牛,以为四耦。虽未及古人,亦欲与众均等其劳也。”
以上材料说明:长期战争使农民兵役、劳役负担十分沉重,生活至为困苦。所在少谷情况,使孙吴统治者感到颇有“增广农亩”的必要,从“陆逊表令诸将增广农亩”一语看,诸将均已从事屯田,但需扩大生产。至于孙吴开始兴办屯田的时间,还需稍加讨论。据《三国志》卷58《陆逊传》载:
孙权为将军(在建安五年,即公元200年),逊年二十一,始仕幕府,历东西曹令史,出为海昌屯田都尉,并领县事。
《陆逊传》言逊死于孙权赤乌八年(245年),享年六十三。由此推知逊始仕孙权将军幕府在建安八年(203年)。此后逊作过东西曹令史,估计逊出任海昌屯田都尉约在建安十年或稍后。但不能把逊任屯田官作为孙吴开始兴办屯田的时间。一般史家认为吴屯田晚于曹操建安元年的许下屯田。(奇*书*网^.^整*理*提*供)我以为从孙吴的主客观条件看,孙吴也并非没有在建安元年左右已开始兴办屯田的可能。因为江南战争较少,许多地区有安定的环境可以屯田。据《三国志》卷7《吕布传附陈登》注引《先贤行状》载,徐州牧陶谦于兴平元年(194年)或稍前,表陈登为典农校尉,在广陵郡东阳县进行屯田。当时江东情况尚较广陵安定。陈登既然能在广陵屯田,孙策、孙权为什么不能在丹阳郡或吴郡屯田呢?诸如以下情况,都存在兴办屯田的可能,如献帝兴平二年(195年),孙策渡江南下,将扬州刺史刘繇从曲阿赶到豫章,繇将太史慈遁于芜湖山中,自称丹杨太守,并“进住泾县,立屯府,大为山越所附”。此“屯府”可能即太史慈屯田处所,不然附慈山越何所食呢?太史慈被孙策俘获后,大受亲用。史言:“刘繇亡于豫章,士众万余人未有所附,策命慈往抚安”之。慈完成任务后,孙策对刘繇旧部万余人如何发落,史未叙及,以情理度之,令之屯田,既为当时情况所需,即不能说没有可能。又如《三国志》卷46《孙策传》注引《江表传》载:
(策)自与周瑜率二万步骑袭皖城,即克之,得(袁)术百工及鼓吹部曲三万余人……皆徙所得人东诣吴。
《通鉴》系此事于建安四年(199年)。至于袁术部曲三万余人徙吴后如何安置,据《三国志》卷55《陈武传》言“策破刘勳,多得庐江人,料其精锐,乃以武为督”。其他体质较弱的自可能令之屯田。当建安五年(200年)孙策被刺身亡,孙权继统其众,旧策所置庐江太守李术不肯事权,权攻克之,“徙其部曲三万余人”,这样多的降人,不令其屯田,又何所食?陆逊之出为海昌屯田都尉,即系办理屯田,吴和丹阳两郡还有不少比海昌更为重要的军事、经济地点,岂有不早已开办屯田之理。孙吴的自然条件极宜屯垦,所缺的是劳动人手,当时江北人民既源源南下,而孙策、孙权又获得袁术、刘繇及刘勳等旧部曲,加以山越人民接连不断地被孙氏降服,所以我们可以确信孙氏在江东立国之初,就会利用敌人旧部曲、南下流民和山越降人兴办屯田。我们对于孙吴举办屯田的时间,不宜估计甚迟。
从地理条件观察,孙吴屯田不可能有曹魏许下和淮南北屯田那样集中。原因之一是南方多丘陵山地,缺乏大的平原旷野。魏吴在长江中下游相对峙的情况是,吴军擅长水战,但因缺马,难以与魏军骁骑争逐于北方旷野,故吴乃防守有余,进攻不足,这就使得吴对魏采取了防守为主、攻取为辅的基本战略。纵然如此,长江中下游数千里,皆需设防,处处置兵,有兵则不能缺粮,因此孙吴屯兵之处,一般都令军士屯田。黄武五年(226年)陆逊上疏建议“令诸将增广农亩”,表明诸将已进行屯田,否则何以言增广呢?诸将不只在防地屯田以自食,得到敌人城池土地,亦往往就地屯田。据《三国志》卷51《宗室·孙韶传》载:魏吴经常交兵的“徐、泗、江、淮”间,双方“不居者各数百里”。由于淮南战争地带接近东吴,且吴军饶江河运粮之利,魏军则输粮线长而运艰,不能不收缩兵力,以免受到吴人掩袭。当时魏在淮南重镇合肥以南,只剩下一个皖城。《通鉴》卷67建安十九年载:
初,魏公操遣庐江太守朱光屯皖,大开稻田。吕蒙言于孙权曰:“皖田肥美,若一收熟,彼众必增,宜早除之”。阎(五)月,权亲攻皖城……获朱光及男女数万口……拜吕蒙为庐江太守。
《吴主传》记此事在建安十九年(214年)。孙权得其地,自然会利用降民继续进行屯田。《三国志》卷26《满宠传》载:
(青龙)三年(235年)春,权遣兵数千家佃于江北。至八月,(魏征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满)宠以为田向收熟,男女布野,其屯卫兵去城远者数百里,可掩击也。遣长史督三军循江东下,摧破诸屯,焚烧谷物而还。
皖城是庐江郡治,从其西北方向流来的皖水,经皖城东入长江,其入江之口叫皖口(在今安徽安庆市)。吴嘉禾六年(237年),诸葛恪镇压丹阳山越,获得“甲士四万”,他自领万人,“率众佃庐江、皖口”。又据《通鉴》卷80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载:
吴人大佃皖城,欲谋入寇。都督扬州诸军事王浑遣扬州刺史应绰攻破之,斩首五千级,焚其积谷百八十余斛、稻田四千余顷。毁船六百余艘。
以上史料说明庐江郡江北部分是孙吴屯田重点区之一,直至吴亡。
孙吴在今安徽的重点屯田区,还有于湖。于湖在今当涂县南,濒临长江南岸。其北至合肥一带,是魏吴以重兵交战的场合。《宋书》卷35《州郡志》言:“于湖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县立,本吴督农校尉治”。以吴在于湖设置督农校尉的郡级典农官来看,其屯田应为民屯,而与江北之多为军屯者不同。
毗陵(今江苏常州市),是东吴规模最大的屯田区。《宋书》卷35《州郡志》言:“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毗陵西北有建业和京(今镇江市),东南有吴,吴是孙权最初屯驻地。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自吴迁京。建安十六年(211年)又自京西都建业(原名秣陵,今南京市)。自吴至建业地带既是孙吴政治、经济中心,又当运河北上要道,而且靠近山越居地。山越是吴国军队和屯田的主要人力来源。所以毗陵成为吴重点屯田区,据《三国志》卷52《诸葛瑾附子融传》注引《吴书》载:
赤乌中(238—249年)诸郡出部伍(部队),新都都尉陈表、吴郡都尉顾承各率所领人会佃毗陵,男女各数万口。表病死,权以融代表。
陈表、顾承的队伍中有不少山越人。史既言:“诸郡出部伍”,则参加屯田的部队,当还有些是从别处来的。陈表、顾承各自率领的部队及家属各达数万人,说明在毗陵屯田的总人数是很多的,故后来孙权又设毗陵典农校尉。毗陵屯田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孙吴在今江苏南部的江乘、湖熟、溧阳等地,都设有典农都尉,苏南的屯田,不只为了供应军粮,也有巩固国本、支援四方的作用。
孙吴在今湖北境内的屯田也是比较多的。荆州居吴上游,对捍卫下游的安全,至关紧要。魏齐王芳嘉平二年(250年),魏荆州刺史王基曾建议在江陵北沮、漳二水及安陆涢水流经的平原地带“水陆并农,以实军资”,然后引兵进攻江陵、夷陵等地,以达到取荆灭吴的目的。魏既有此打算,吴对魏的策略,也是务农积谷而后图之。因之吴在长江沿岸的军事重镇和交通要地都开置屯田,其中最重要的当推江陵、夷陵和寻阳。
江陵是吴荆州南郡的首府。由于“江陵平衍,道路通利”,所以吴主要将领周瑜、鲁肃、吕蒙、陆逊、朱然等都曾在江陵镇守。驻军既多,附近土田又肥沃,所以吴把江陵作为一屯田重点,正如魏将江陵以北地区作为屯田重点一样。据《宋书》卷64《何承天传》载何承天《安边论》曰:“吴城江陵,移民南涘……襄阳之屯,民夷散杂”。可知江陵是有屯田的。
夷陵(也称西陵,今湖北宜昌市)的情况,也同江陵类似。陆抗曾给孙晧上疏言:“臣父昔在西垂,陈言:以为西陵国之西门……如其有虞,当倾国争之”。说明夷陵地位非常重要。故吴在江陵至夷陵以西地带有重兵驻防,陆抗既以善守御著名,他对军粮的生产与供应,自会有妥善安排。魏人对夷陵亦经常觊觎观隙,如《三国志》卷27《王基传》载:
王基……出为荆州刺史……随征南王昶击吴。基别袭步协于夷陵,协闭门自守。基示以攻形,而实分兵取雄父邸阁(在西陵界,今宜昌市西北),收米三十余万斛,虏安北将军谭正,纳降数千口。wωw奇Qisuu書com网于是移其降民,置夷陵县。
雄父邸阁的存米三十余万斛中相当一部分应为驻守夷陵一带军士及其家口所生产。所谓“纳降数千口”及“降民”,当指守卫雄父邸阁的军士及在附近屯田的家口。孙吴在夷陵兴办屯田的证据,虽不直接而明显,但据《宋书·州郡志》等的记述,长江下游的溧阳、湖熟、于湖、江乘、毗陵等地都有屯田,居于“国之西门”并驻有重兵的西陵岂有不兴办屯田之理。当凤凰元年(272年)吴西陵督步阐据城以叛时,陆抗曾言西陵“处势既固,粮谷又足”。雄父邸阁的存粮当为军民屯田所积储,可无庸置疑。
今湖北广济县城东三国时有寻阳县,当时隶属吴之扬州蕲春郡。吕蒙等攻克皖城,擒获魏庐江太守朱光,孙权赐吕蒙“寻阳屯田六百人,官属三十人”。表明寻阳原有屯田。当吴主孙亮建兴元年(252年)诸葛恪攻魏合肥新城失败后,仍“图起田于浔阳”,也说明浔阳是吴屯田据点。类似浔阳这样的屯田地点而史书失载者必然不在少数。
除了长江沿岸地带以外,在江南广大腹地也分布着一些屯田地点。其中有军队驻守的地方,多为军屯;设有农官地区多为民屯。但孙吴军屯与民屯的区别较曹魏更不易分辨清楚。因为孙吴的郡县官和屯田官往往由一人兼任。而孙吴文官武将并非截然分途,文官大都带兵,武将多兼领州郡。将士家属一般随军居住,军队驻地的兵士及其家属往往从事屯田,而且附近也可能杂有民人屯田。比如毗陵屯田,有人认为是军屯,因史言“诸郡出部伍”,部伍即军队;有人言是民屯,因为有毗陵典农校尉等农官的设置。事实上,军屯与民屯往往同在一地,或两者互相转化,难以截然划分。不论军屯或民屯,都系军事编制,耕种的都是国有土地,多为了供应军粮。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时人并未提出屯田有军、民之分。近人为了省目和便于深入研讨,始加以区分。但如果不管什么情况,都打算把军屯、民屯划分清楚,就难以办到,且勉强为之,亦未必符合实际,似以缺疑为是。
不管怎样,孙吴屯田的规模是够广泛的。把军民安置在土地上进行耕作,以供应军民粮食的不足,是需要而有益的。孙吴的屯田,对江南广大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起了积极作用。
三国时期,魏、吴、蜀三国军民多参预了屯田劳动。他们在极度贫困的生活条件下,拖疲体,淌血汗,辟荒斩棘,从事艰苦的劳动,应当说功在史册,值得同情和追思。
二、孙吴屯田的衰落
探索孙吴屯田的衰落,首先要从屯田生产者的境遇状况谈起。孙权时政治还比较好些,但吴国军民(当然包括屯田兵民)并未免除贫困状态。例如《三国志》卷57《骆统传》载:
是时,征役繁数,重以疫病,民户损耗,统上疏曰:“……今强敌未殄,海内未殄,三军有无已之役,江境有不释之备,征赋调数,由来积纪,加以殃疫死丧之灾,郡县荒虚,田畴芜旷,听闻属城,民户浸寡,又多残老,少有丁夫……且又前后出为兵者,生则困苦,无有温暖,死则委弃,骸骨不返,是以尤用恋本畏远,同之于死。每有征发,羸谨居家重累者先见输送。小有财货,倾居行赂,不顾穷尽,轻剽者则进入险阻,党就群恶。百姓虚竭,嗷然愁扰,愁扰则不营业,不营业则致穷困,致穷困则不乐生,故口腹急,则奸心动而携叛多也。又闻民间非居处小能自供,生产儿子,多不起养;屯田贫兵,亦多弃子。……而兵民减耗,后生不育,非所以历远年,致成功也……方今长吏亲民之职,惟以办具为能,取过目前之急,少复以恩惠为治,副称殿下天覆之仁,勤恤之德者。官民政俗,日以凋敝,渐以陵迟,势不可久”。……权感统言,深加意焉。
根据《骆统传》及其他记述,骆统上此疏的时间当在建安二十二年(217年)至孙权始为吴王的黄武元年(222年)吴蜀夷陵之战以前。从疏中可知孙权统治前半期军民生活的困苦情况:竭尽民力的征役,繁重的赋税剥削,加上战争疾疫,使得田荒户损,军民并困,民间百姓和屯田贫兵,多数生子无法养活。社会政俗,日趋败坏,人民逃亡。骆统出于忧国恤民的满腔热忱,奏请孙权及时寻求补复之计,使残余之民得有活路。由于骆统所言,切中时弊,故孙权深受感动,乐于接受,表明孙权时问题虽多,但统治者尚有一定程度的朝气和作为,故不畏指摘其短。再看孙权的实际言行,比如《三国志》卷47《吴主传》载:
赤乌三年(240年)春正月,诏曰:“盖君非民不立,民非谷不生。顷者以来,民多征役,岁又水旱。年谷有损,而吏或不良,侵夺民时,以致饥困。自今以来,督军、郡守,其谨察非法,当农桑时,以役事扰民者,举正以闻”。……冬十一月,民饥,诏开仓稟,以赈贫穷。
《吴主传》注引《江表传》载权赤乌十年(247年)孙权诏曰:
建业宫乃朕从京来所作将军府寺耳,材柱率细,皆以腐朽,常恐损坏。今未复西,可徙武昌宫材瓦、更缮治之。
由上二诏,可知孙权尚有一定程度的恤民节用措施。但从孙亮(252至257年在位)、孙休(258至263年)以降,特别是至孙晧统治时(264至280年),每况愈下,积弊重重,屯田军民与广大农民倍受盘剥,苦不胜言。例如孙休在永安元年(258年)下诏说:
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父兄在都,子弟给郡县吏,既出限米,军出又从,至于家事,无经护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为役,听其父兄所欲留,除其米限,军出不从。
以上所说的吏家,即下吏之家。有五口男丁的吏家竟常有三人在外服役,而且还照旧缴纳限米,所以连孙休也感到太苛重,因而下诏削减一人服役。诏书是这样说的,是否能执行还很成问题。不过,吏家尚且负担如此苛重的兵役徭役,自耕农户和屯田兵民之家自然不会比此更好,只有更坏。继孙休之后的孙晧,是著名的暴君,史书所记其虐民事迹,至今读之,犹令人发指。对此,本书第十一章已有所介绍,这里就涉及屯田问题,再作些说明。如《三国志》卷65《贺邵传》载贺邵给孙晧上疏言当时的军民疾苦状况说:
自登位以来,法禁转苛,赋调益繁;中宫内竖,分布州郡,横兴事役,竞造奸利。百姓罹杼轴之困,黎民罢无已之求,老幼饥寒,家户菜色。而所在长吏,迫畏罪负,严法峻刑,苦民求办。是以人力不堪,家户离散、呼嗟之声,感伤和气。又江边戍兵,远当以拓土广境,近当以守界备难,宜特优育,以待有事,而征发赋调,烟至云集,衣不全裋褐,食不赡朝夕,出当锋镝之难,入抱无聊之感。是以父子相弃,叛者成行。……
另外,《陆凯传》还载有陆凯谏孙晧二十事,如言“征调州郡,竭民财力”;“农桑并废”;“江边战士,死不见哀,劳不见赏”;“州县职司,或莅政无几,便征召迁转、迎新送旧,纷纭道路,伤财害民,于是为甚”;等等。
前已叙及,早在孙权统治前期,吴军民生活就已处于贫困的境地,到孙晧统治时,如同以上贺邵、陆凯所揭示,广大吴国军民更坠入了绝望的苦海深渊,孙吴政权加到军民身上的苛重的徭役和赋税负担,更使广大军民喘不过气来,于是父子相弃,叛者成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屯田事业怎能维持下去呢?东吴政权的残酷剥削特别是苛重的徭役,迫使屯田军民大批逃亡,这是孙吴屯田衰落的最主要原因。
其次,吴国将官令其部曲或屯田吏民经商逐利之事,也加速了屯田的破坏。早在建安二十年(215年)稍后,桂阳太守全柔即命其子全琮乘船赍米数千斛到吴市易0916_0299_0。孙休时,屯田官吏经商颇为普遍,孙休在永安二年(259年)下诏曰:“自顷年以来,州郡吏民及诸营兵,多违此业,皆浮船长江,贾作上下,良田渐废,见谷日少”。说明州郡长官及屯田官令吏民经商之事已积重难返,影响了粮谷生产,破坏了屯田制度。
此外,孙吴将领通过世袭领兵制,控制士兵和屯田民,使许多屯田土地转入私家手中。孙吴甚至将屯田吏民赏赐给功臣。前已叙及,建安十九年(214年),因吕蒙在攻克皖城战役中立有功劳,孙权拜蒙为庐江太守,“所得人马皆分与之,别赐寻阳屯田六百人,官属三十人”。这是把众多屯田吏民作为赏赐之例。其他以少量田地、客户赏赐功臣之事,更属多见,其中田地可能包括屯田土地,客户可能即屯田民。这些也造成了屯田的衰落。关于世袭领兵制和赐田复客制,后文还要谈到。
不过孙吴的屯田,不似曹魏那样兴办时敞开言路,取消时有诏令,而是来无踪去无影,所以很难断定其废止的具体时间。
三、孙吴的自耕农经济和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
孙吴统治地区的广阔大致和曹魏差不多,而适于农作物生长的自然条件却远远优于曹魏。惟从人口的数量和土地开辟的程度来说,孙吴大大落后于曹魏。正因为如此,所以孙吴统治者自始即以掠夺农业劳动力为国策。如:建安四年(199年),孙策攻克皖城,徙袁术百工及鼓吹部曲三万人至吴。建安五年(200年),孙权攻克不肯服从的庐江太守李术于皖城,徙李术部曲三万余人。建安十二、十三年(207、208年),孙权两次进攻江夏太守黄祖,皆虏其人民而还。建安十九年(214年),孙权征皖城,“获庐江太守朱光、参军董和及男女数万口”。赤乌四年(241年),吴将“全琮略淮南,决芍陂,烧安城邸阁,收其人民”。赤乌六年(243年),吴将诸葛恪“袭魏六安,掩其人民而去”。孙吴统治者除了向魏边境掠夺农业劳动力以外,还不断虏掠其境内山区越汉人口。这后一农业劳动力来源待讲到吴国境内的少数民族时再行叙述。孙吴通过掠夺迁徙境内外人口,使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有所缓和,这不仅有利于屯田的推行,也有益于自耕农和地主经济的发展。现在谈谈孙吴的自耕农经济概况。我们从吴国君臣对话中,可以看出孙吴所以能立国的主要力量源泉乃来自广大自耕农民。如嘉禾七年或赤乌元年(238年),孙权对其将帅大臣诸葛瑾、步骘、朱然、吕岱等说:“自孤兴军五十年,所役赋凡百皆出于民”;陆凯给孙皓上疏言:“民者,国之根也……民安则君安,民乐则君乐”;华覈给孙皓上疏亦言:“夫财谷所生,皆出于民,趋时务农,国之上急……臣闻主之所求于民者二……谓其为己劳也,谓其为己死也……今……主之二求已备”,等等。诸如此类的话,都说明个体农民是创造物资财富的基本力量,连封建统治者都有所知悉。事实上,地主阶级口头上说的是一套,作的又是另外一套。我们前面所讲由于封建统治阶层的贪暴腐朽而招致的吴国屯田军民的悲惨遭遇,同样也是广大自耕农民的痛苦写照。有关自耕农的一些具体情况,《三国志》卷60《钟离牧传》有如下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