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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蜀汉的少数民族

作者:马植杰 当前章节:15296 字 更新时间:2026-6-6 00:54

蜀汉的南半部,即所谓“南中”,东汉时分置益州、永昌、牂柯、越巂四郡(今地名,已见前述)及犍为属国。蜀汉后主建兴三年(225年)诸葛亮南征后,重新划分为七个郡,即:越巂郡(治邛都,今四川西昌市);朱提郡(治朱提,今云南昭通市);牂柯郡(治且兰,今贵州福泉县附近);建宁郡(治味县,今云南曲靖市);兴古郡(治宛温,今云南砚山北);永昌郡(治不韦,今云南保山县);云南郡(治梇栋,今云南姚安北)。以上各郡均有数量不同的少数民族与汉人杂居。在蜀汉北半部也有氐羌等少数民族,这里不再叙述。现只把南七郡中有显著特色的叟、焚、濮族叙述一下:

一、叟族

叟族系西羌一个支族,先秦时活动于今甘肃、青海及其邻近省区。《尚书》卷2《禹贡》、《史记》卷2《夏本纪》及《汉书》卷6《武帝纪》提及作为西戎之一的“渠搜”,即叟族的前身。《旧唐书》卷91《张柬之传》言:“诸葛亮五月渡庐……使张伯岐选其劲卒搜兵”,搜兵即叟兵。《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诸葛亮“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青羌即叟之在南中者。春秋战国时,叟人建立蜀国。公元前316年,秦惠王遣司马错灭蜀。汉代史家常称蜀为叟,蜀、叟二字同声通义。周武王伐纣,包括蜀在内的八个小国亦曾参加。蜀郡叟人因与汉人相处日久,逐渐融合。四川东部的巴人亦是一样。可是在蜀郡徼外的西南夷仍有不少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叟人部落。大体说来,叟族是由西北往西南移动的。

蜀国的叟人主要居住在越巂、建宁和朱提等郡,巂字与叟同声,《史记》、《汉书》、《三国志》等书所提到的巂人即叟人。《三国志》卷43《张嶷传》言:“越巂郡自丞相亮讨高定之后,叟夷数反,杀太守龚禄、焦璜。”“叟夷”指叟族与其他夷人。《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先主薨,越巂叟帅高定元叛”;又言益州大姓雍闿”使建宁孟获说夷叟”,这里的夷叟可能指西方的夷人及叟人,也可能只指叟人,因叟亦属西夷,越巂与建宁二郡的叟人同属越巂羌。《史记》、《汉书》叙及以上二郡的少数民族,或言“蛮夷”(南方的蛮人和西夷),或用“郡夷”(指郡内的夷人,应包括叟族)。东汉以后的史书始提出“叟”这一称呼,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民族亦发生阶段性的演变,初期叟族内部只有各自分散的部落,后来各部落逐渐凝聚为一个较壮大的部族,故名之曰叟族。1936年从今云南昭通市(三国时属朱提郡)洒鱼河畔的古墓中发掘出一颗刻有“汉叟邑长”四个字的铜印,旁边还有汉砖出土,说明这颗铜印是东汉或蜀汉颁发给当地叟族酋长的信印。

建宁郡的少数民族还有濮、僰、昆明等族。《三国志》卷43《李恢传》言“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向南夷的叟族和濮族人民征收耕牛等物,《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叙此作“出其金、银、丹、漆、耕牛、战马给军国之用”。其中的“其”,即指叟、濮二族。昆明族,实系叟族,也称昆族。《史记》卷116《西南夷列传》曾提到昆明族。《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夷(西南夷)人大种曰“昆”,小种曰“叟”。二者只是称呼之不同,属氐羌族系统。《三国志·李恢传》言恢曾被围困于昆明,昆明即因住有昆明族而得名。叟族还被称为“氐叟”、“斯叟”、“苏祁叟”、“青叟”(即青羌)等,均因系属氐羌系统的部落或部族而得名。从汉魏之际史料看,各军阀颇喜以叟人为兵。吴人伪制的《后出师表》言:“僰、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皆数十年之内纠合四方之精锐,非一州之所有”。《资治通鉴》胡注云:“蜀兵谓之叟,僰叟、巴叟之兵也”。胡注释叟为蜀兵,未为甚妥,然征用叟人为兵,实为各军阀所惯为。如《三国志》卷31《刘二牧传》注引《英雄记》曰:

董卓使司徒赵谦将兵向州,说校尉贾龙,使引兵还击焉,焉出青羌与战,故能破杀。

《后汉书》卷72《董卓传》:

吕布军有叟兵内反,引傕众得入,城溃(李贤注:叟兵即蜀兵也,汉代谓蜀为叟)。

《后汉书》卷75《刘焉传》:

兴平元年,征西将军马腾与范谋诛李傕,焉遣叟兵五千助之,战败(李贤引孔安国注《尚书》云:“蜀,叟也。”)。

《三国志》卷31《刘璋传》:

璋闻曹公征荆州,已定汉中……遣别驾从事蜀郡张肃送叟兵三百人,并杂御物于曹公。

从以上几段引文观之,叟兵在当时是各军阀喜用的劲旅,而青羌尤以勇敢善战著名。青羌因服饰崇尚青色,故有此称,其善战与板楯齐名,诸葛亮以南中青羌为五部,由名将王平统领。《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诸葛亮:

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分其羸弱配大姓焦、雍、娄、爂、孟、量、毛、李为部曲;置五部都尉,号“五子”,故南人言“四姓五子”也。以夷多刚很,不宾大姓富豪,乃劝令出金帛,聘策恶夷为家部曲,得多者奕世袭官,于是夷人贪财物,以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亮收其俊杰建宁爂习、朱提孟琰及(孟)获为官属,习官至领军,琰辅汉将军,获御史中丞。出其金、银、丹、漆、耕牛、战马、给军国之用。

由以上材料可知诸葛亮所以能与强大的曹魏连年争战,而不稍示弱,实赖有南中各族人力、兵员和物资的种种有效支持。诸葛亮的民族政策是尽量笼络各族的大姓豪强,通过他们以最大限度地榨取和利用各族人民为蜀汉政权卖力效劳。这种作法无疑是高层次的阶级压榨,唯客观上对南中各族社会的封建化,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僰族

《文选》卷11载有陈琳(字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中提到曹操麾下有“湟中羌僰”等少数民族队伍。《史记》卷117《司马相如列传》数次提到在夜郎西边的“僰”,《集解》引徐广曰:僰乃“羌之别种”。《史记》卷112《主父偃列传》载严安给汉武帝上书亦言及西南夷中的“羌僰”。《后汉书》卷80《杜笃列传》则以“氐僰”并提。李贤注以为“氐僰”“乃西南夷号”。以上材料说明两汉三国时,西北个别地区仍居有僰人,而僰人在西南地区者更多。僰既常与氐羌并称,证明僰族出自氐羌的说法是有根据的。

僰与“白”同音。《水经注》卷33《江水一》引《地理风俗记》谓僰“夷中最仁,有仁道,故字从人。”所谓“仁”,指文明、进步,即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华阳国志》卷3《蜀志》言当公元前400年左右,蜀攻青衣(今四川芦山县至雅安市一带,相传为青衣羌居地),“雄长僚、僰”。《汉书》卷28上《地理志》犍为郡僰道县下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故僰侯国”(今宜宾市)。《水经注》卷33《江水一》“僰道县,本僰人居之,《秦纪》谓僰僮之富者也”。三国时,僰道县西南今云南东北部昭通地区的平埧中,住有不少僰人,那里有千顷池和龙池,系僰人用以溉田种稻者。汉武帝时,从僰道往南开了一条经过僰族聚居区通向益州郡味县(今云南曲靖市)的道路。味县是蜀汉庲降都督和建宁郡的共同驻在地,其附近僰族人口也不少。今云南峨山、石屏、建水等县及滇西的楚雄州也分布着僰人。当然,僰人最集中的居地还是在滇池周围的平埧地带。

王莽天凤元年(14年),益州郡发生了以僰人为主力的反莽大起义,王莽调动大军前来镇压,并把胜休县改称胜僰县,说明滇国的主体民族正是僰人。由于僰族居住在宜于农耕的坝子地区,所以与汉民接触最多,逐渐融合,后来僰族在史籍中越来越少见,即因已与汉人融合的缘故。所以今川滇地区的汉人血液中搀杂着不少的优秀僰人的成分。

三、濮族

参加过周武王牧野誓师的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族中,以濮族人数最多,而且分布地域广阔。因濮族长期处于分散的部落状态,故有百濮的称号。濮人建立的濮国原在江、汉一带,与同属濮族的楚国为邻,后遂为楚吞併。史家言及楚国境内的民族时,先称之为濮,继称之为越,即因濮、越同源之故。

濮人因不堪楚国的压榨,曾多次起义反抗,均无成就,濮人建立的庸国也被楚吞并。战国时,楚用吴起(前384—前381年),“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因为当时在江东立国的越尚在,故楚国境内原濮人小国都称百濮,濮人的居地,东连吴、越。公元前334年,楚终于灭了越国。楚国派到夜郎、滇国去的将军庄蹻,因归路被秦截断,他及带去的将士都留居滇地,与当地各族人民混居。

秦汉三国时,濮人遍及今西南各省区。《华阳国志》卷3《蜀志》言:临邛县有布濮水(河名,在今四川邛崃县西南);“濮(地名,在蜀郡)出好枣”。布濮水流经处和濮都住有濮人。扬雄和左思前后各写有《蜀都赋》,都提到“百濮”。说明两汉三国时蜀地濮人甚多。《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

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巂唐侯王国以十数。编发左衽,随畜迁徙,莫能相雄长。

以上所提到的越,即百越系的濮或僚族。“滇濮”指以滇池为居住中心的滇人,滇人为百濮的一支,滇人的习俗,如喜欢用铜鼓,住“干栏”等,与濮人相同。句町,也是濮人的一支,主要分布于今云南东南部、贵州西南部及广西西北部一带。夜郎国的主体民族为僚人,《太平御览》卷171引唐梁载言《十道志》谓“珍州夜郎郡,古山獠夜郎国之地。”《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夜郎竹王“有才武,遂雄夷濮。《后汉书》卷86《西南夷列传》称夜郎人为“夷獠”,可证夷獠即“夷濮”。《三国志》卷43《张嶷传》注引《益部耆旧传》言蜀汉马忠、张嶷平定南夷刘胄的叛乱后,“牂牁、兴古獠种复反”。证明今贵州与云南东南部有僚人。《华阳国志》卷3《蜀志》言“堂狼县,故濮人邑也,今有濮人塚”。堂狼县在今云南东北部会泽、东川、巧家一带。汉武帝时,滇王在同姓劳深、靡莫的怂恿下抗拒汉使者吏卒。滇及劳深、靡莫为濮僚族类,则益州郡(蜀汉改建宁郡)固多濮人,故《三国志》卷43《李恢传》所言蜀汉南中赋税出自叟濮,自不待言。滇西之永昌郡尤多闽、越、濮、僚族类,僚即骆越,《魏书》卷101《僚传》谈到僚人习俗如住干兰、用铜器、能卧水底似以鼻饮水、死者竖棺以葬等多与骆越相同,说明系同一族类。僚人与其人口众多的同族骆越住地相距极远,表明越人分布区异常广阔,故史书称之为“百越”。如上所述,濮亦有“百濮”之称。濮、越实为同一族类。

总之,秦汉三国时,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主要有两大族系,一是氐羌族系,如昆、叟、青羌、邛、筰等属之;一为百越族系,如濮、僚、賨(賨族即板楯蛮,汉时很活跃,三国时史书甚少提及。故未叙述)、等属之。

一、山越

《三国志》卷64《诸葛恪传》载:

丹杨地势险阻,与吴郡、会稽、新都、鄱阳四郡邻接,周旋数千里,山谷万重,其幽邃民人,未尝入城邑。对长吏皆仗兵野逸,白首于林莽。逋亡宿恶,咸共逃窜。山出铜铁,自铸甲兵。俗好武习战,高尚气力,其升山赴险,抵突丛棘,若鱼之走渊,猨狖之腾木也。时观间隙,出为寇盗。每致兵征伐,寻其窟藏,其战则蠭至,败则鸟窜,自前世以来,不能羁也。皆以为难。

以上一段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没有提到民族差别,甚至连族名都未涉及。到孙权采纳诸葛恪掠夺山民充兵的计划时,拜恪为抚越将军,领丹杨太守,说明《诸葛恪传》所指系越族。可见当时汉越之间的民族界限已显得若有若无。其中所谓“逋亡宿恶,咸共逃窜”,显然是指因反抗孙吴的统治而逃避赋役的汉人。不屑说,山民大多数是已经大致汉化了的越族遗民。史言山民好武习战、敢于反抗强暴。官兵前往镇压,他们惯于用待机伺隙、集中突击和打了就跑的游击战术,因此,封建统治者难以令其就范。吴越之地自古即出铜铁,山民能铸造兵器,食物以粮谷为主。《诸葛恪传》叙述恪降伏山民的方法是:“候其谷稼将熟,辄纵兵芟刈,使无遗种。旧谷既尽,新谷不收,平民屯居,略无所人。于是山民饥穷,渐出降首”。可知山民的生活方式与务农为生的汉民并无二致。正因为这样,所以史书上经常不称越民而只称山民。山民与汉民的区别,主要在于山民不给孙吴统治者当兵纳粮。由于山民已基本丧失民族凝聚力,所以便不足威胁到孙吴政权的生存,往往被具有军事知识的将领所征服。如同一般史料所昭示,好像纠纷只是从镇压的官军和逃避赋役的山民之间产生,实际,质朴的山民并不能代表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只能受大小头目的摆布。孙权称帝后,鄱阳太守周鲂为了谲诱魏大司马扬州牧曹休,曾写了假降信,言:“乞请将军侯印各五十纽,郎将印百纽,校尉、都尉印各二百纽”,以便由他转授给鄱阳山越诸魁帅,奖励他们叛吴投魏。由此可知山越中的大小头目是够多的。他们为了霸占山民的劳动果实,自然不愿看到山民出来为吴国政权当兵纳税。所以封建史书所述吴政权与所谓“山越”的矛盾,主要还是吴政权和山越上层分子争夺人力物力的矛盾。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对山越情况要作具体分析,比如以上所说山民“时观间隙,出为寇盗”之类的事就不能简单地视为山民出山抢掠,因为山民不过是魁帅肘腋下类似农奴般的依附者。只有大小魁帅才能挑起事端并从中获得好处。而孙吴与山越双方的上层人物对事端发生的责任也有大小先后的差别,其中孙吴统治者是发动战争的主要负责者。因为孙吴统治者不仅要从山越那里侵占土地,而且也要从山越魁帅手中夺取兵源和劳动力,即所谓以山民“强者为兵,羸者补户”,翻看一下《三国志·吴志》各传,即知孙吴政权从建立到灭亡,一直与讨伐山越的战事相始终。孙策初到江东,即提出“取吴、会,平山越”的两大军事目标。而当时孙策的敌对军阀也力图利用山越遏制孙策,如《资治通鉴》卷62建安三年载:

袁术遣间使懬印绶与丹阳宗帅祖郎等,使激动山越,共图孙策……太史慈遁于芜湖山中,自称丹阳太守……进住泾县,大为山越所附。于是策自将讨祖郎于陵阳,禽之……即署门下督,军还,祖郎、太史慈俱在前导,军人以为荣。

祖郎是山越宗帅名闻江北者;太史慈曾经救援过北海相孔融,名声著于徐、扬,且为山越所乐于拥戴。孙策禽住太史慈和祖郎后,立即予以重用,这不只表明孙策善于用人,且标志了当时汉越之间的民族界限已很轻微。孙权继立以后,也首先“分部诸将,镇抚山越,讨不从命”。当孙权于建安八年(203年)西伐黄祖时,因“山越复动”,只好回军,使吕范平鄱阳,程普讨乐安,太史慈领海昏,韩当、周泰、吕蒙等为剧县令长。所谓剧县即指山越反抗较多的县。据《三国志》卷54《吕蒙传》载:

吕蒙……少南渡,依姊夫邓当。当为孙策将,数讨山越。蒙年十五六,窃随当击贼,当顾见,大惊,呵叱不能禁止,归以告蒙母。母恚,欲罚之,蒙曰:“贫贼难可居,脱误有功,富贵可致”。……母哀而舍之。

可知讨伐山越,是吴人猎取功名的一个有利可图的途径,因为战胜一个失去民族凝聚力的散漫群体,总是危险小而成功易。所以虽童稚如吕蒙亦欲借讨山越,一显身手。《三国志》卷46《孙策传》载:

吴人严白虎等众各万余人,处处屯聚,吴景等欲先击破虎等,乃至会稽。策曰:“虎等群盗,非有大志,此成禽耳。”

以上言严白虎等为“吴人”、“群盗”,而不提其为山越;《三国志》卷56《吕范传》亦称严白虎为“强族,”而不言他是汉人或山越。裴松之在《孙策传》注中发表意见说:“于时疆宗骁帅,祖郎、严虎之徒,禽灭已尽,所余山越,盖何足虑。”这就明白指出严白虎和祖郎都是山越强宗骁帅了。从总的情况看严白虎是山越大帅,当无可疑,可是事实上他已同汉人强宗豪帅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史书上就经常不指出他的族类而只称之为吴人或“群盗”、“强族”、“强宗骁帅”。所有这些,都表明严白虎的山越族性已若有若无、和汉人基本没有什么差别。这也是孙吴君臣所以乐于首先降伏山越的原因所在。《三国志》卷58《陆逊传》载:

吴、会稽、丹杨多有伏匿,逊陈便宜,乞与募焉。会稽山贼大帅潘临,旧为所在毒害,历年不禽。逊以手下召(疑为见)兵,讨治深险,所向皆服,部曲已有二千余人。鄱阳贼帅尤突作乱,复往讨之……逊建议曰……“克敌宁乱,非众不济。而山寇旧恶,依阻深地。夫腹心未平,难以图远,可大部伍,取其精锐。”权纳其策,以为帐下右部督。会丹杨贼帅费栈受曹公印绶,扇动山越,为作内应,权遣逊讨栈,栈支党多而往兵少,逊乃益施牙幢,分布鼓角,夜潜山谷间,鼓譟而前,应时破散。遂部伍东三郡,强者为兵,羸者补户,得精卒数万人,宿恶荡除,所过肃清,还屯芜湖。

陆逊已明确说出讨伐山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充军队,仅陆逊即从山越获得精兵数万人。如与其他将领贺齐、全琮、钟离牧、韩当、蒋钦、陈表、凌统、朱桓、张温、张承、顾承、诸葛恪等所获兵数合计,至少超过二十万。至于用以补户的羸者自然更多。这就是孙吴所以能在江南立国八十余年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武陵蛮

处于今湖南西部至贵州东界的武陵蛮,自东汉王朝建立后,即不断进行反抗。孙吴统治时,武陵蛮攻占城邑。孙权以黄盖为武陵太守,蛮夷前来攻城,时郡兵才五百人,盖乃大开城门,俟蛮兵半入而夹击之,斩获数百,余皆奔散。尽收诸邑落,诛讨魁帅,附从者赦之。自春至夏,反叛尽平。史称“诸幽邃巴、醴(俚)、由(傜)、诞(蜑)邑侯君长,皆奉礼降服”。吴黄武元年(222年)春,刘备举军东下击吴,自佷山(今湖北长阳县),通武陵,使亲信马良以金帛赐五陵诸蛮夷,授以官爵。刘备被吴将陆逊击败后,马良亦死于五溪。黄龙二年(230年),武陵蛮叛吴,次年,孙权令潘濬会同吕岱、吕范、朱绩等督军五万人前往镇压,经过三年战斗,始获胜利。史称自是“群蛮衰弱,一方宁静”。

吴主孙休永安六年(263年),蜀灭于魏,武陵蛮夷与蜀接界,吴人惧有变乱,乃以钟离牧为平魏将军,领武陵太守。魏亦遣郭纯为武陵太守,进屯迁陵县之赤沙(今湖南保靖县),诱致诸夷邑君,进攻西阳县城。郡中震惧,抚夷将军高尚以为:“昔潘太常督兵五万,然后以讨五溪夷耳,是时刘氏连和,诸夷率化,今既无往日之援,而郭纯已据迁陵,而明府以三千兵深入,尚未见其利也”。牧不听,率所领晨夜进军,缘山险行,垂二千里,斩五溪魁帅百余人及支党凡千余级。于是五溪蛮夷又归属吴。钟离牧此后历任公安督、濡须督,又“以前将军假节,领武陵太守。死后,家无余财,士民思之”。说明武陵各族人民对于清官还是乐于拥护的。

三、南越

关于南越的情况,目小避地交州、并在交州作过多年郡守的薛综,在给孙权的上疏中有概括而系统的阐述,因疏文太长,兹不抄录,仅据以作些介绍:

据薛综所述,秦统一后,岺南地区开始正式隶属中国。西汉初,赵佗在岺南建立了南越政权,汉武帝开置九郡,表明中国对岺南的统治逐步加强。东汉时,锡光在交阯、任延在九真,教当地人民犁耕,建学校,着冠履,定聘娶,使岺南人民的经济文化有进一步的发展。总的来说,岺南习俗不齐,言语歧异,椎结徒跣,贯头左袵,一直到三国时并无很大改变。其男女自相婚配、兄死妻嫂等习俗,较之汉人父母主婚、寡妇守节更合情理。

薛综在上疏中,述说孙吴对岺南采取羁摩政策,这是由于越民经济落后,无何产品可供榨取。至岺南山海珍物,则多被秦、汉、越、吴统治政权及当地官吏豪族掠夺以去。

薛综又述说孙吴在岺南诸多弊政及官吏豪族互相倾轧的情况。长吏的任用,多不适当,而且法宽吏恣,侵渔百姓,强赋于民,以致引起怨叛等。因此,薛综以为宜审选刺史,以检摄八郡。

孙吴岺南官长当以陆胤为最有特色,《三国志》卷61《陆凯传附弟胤》载中书丞华核上表推崇陆胤在为交州刺史时的政绩说:

胤……在交州,奉宣朝恩,流民归附,海隅肃清。苍梧、南海,岁有暴风瘴气之害,风则折木,飞砂转石,气则雾郁,飞鸟不经。自胤到州,风气绝息,商旅平行,民无疾疫,田稼丰稔。州治临海,海流秋鹹,胤又畜水,民得甘食。惠风横被,化感人神,遂凭天威,招合遗散。至被诏书当出,民感其恩,以忘恋土,负老携幼,甘心影从。众无携弍,不烦兵卫。自诸将合众,皆胁之以威,未有如胤,结以恩信者也。衔命在州,十有余年,宾带殊俗,宝玩所生,而内无粉黛附珠之妾,家无文甲犀象之珍。方之今臣,实难多得。

从以上华核赞赏陆胤的话中,可知从汉末到吴的官长率多贪暴,不得民心,所以交州各族人民一得到陆胤这样好的刺史,都感恩顺从。说明交州民众拥护好官长,至于民族界限,并不是主要的。孙吴势力达到岺南,当从建安十五年(210年)孙权派步骘出任交州刺史开始。曹丕延康元年(220年),吕岱继为交州刺史。吕岱除使交州得到安定外,“又遣从事南宣国化,暨徼外扶南、林邑、堂明诸王,各遣使奉贡”。汉末战乱以来,中原民人和学士南下岺南的颇不乏人,所以在三国时代,岺南的生产、文化还是有发展的。

一、曹操时期的司空、丞相掾属

曹操早年仕汉,曾“好作政教”,欲为汉征西将军,封侯。及董卓之乱,率土分崩,予操以逐鹿中原的机缘。操先仅有东郡,得荀彧而喻为己之张子房。表明操有效法刘邦与群雄争夺天下的意图。建安元年(196年),操迎献帝都许,掌握封赏大权。自是之后,汉百官多为曹氏之人。由于操当时之军事实力,尚逊于袁绍,故操不能不把大将军让给袁绍,而自为司空。及官渡之役,操大败袁绍,成为中国首强。建安十一年(206年),操扫灭袁氏势力,放手大封功臣二十余人,皆为列侯。其余各以次受封。建安十三年(208年),操北征乌桓凯旋,进一步独揽事权,自为丞相。罢汉之三公官,惟留一御史大夫,亦由己之亲信郗虑担任。建安十六年(211年),操以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属,为丞相副。另封三子为侯。这样,就为建立魏政权打好了基础。建安十八年(213年)五月,操迫献帝策命己为魏公,开始建立魏国政权。十一月,初置尚书、侍中、六卿。在此前四个月,操已进其二女于献帝,表示操虽准备取代汉室,但不拟伤害献帝,亦不绝其后嗣。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夏,操进爵为魏王。秋,以魏大理钟繇为魏相国。二十二年(217年)夏,操设天子旌旗。以华歆为魏御史大夫。以五官中郎将丕为魏太子。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操死,丕嗣位为丞相、魏王。二月,以大中大夫贾诩为太尉,御史大夫华歆为相国,大理王朗为御史大夫。三月,以前将军夏侯惇为大将军。

操尝言:“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当操图天下时,不能不广泛收罗负有众望和有实际才能的人。即操所谓“有事赏功能”。及功业基本建立之后,又嫉妒其中功高望重之人,思所以抑制之。于是,荀彧、崔琰被戮,毛玠免黜,程昱亦“自表归兵”。此即操所谓“治平尚德行”,“尚德行”的真谛不过任用拘谨中平人才,而排斥异能之士而已。

操虽有为子孙谋万世之业的意图,但无从避免子孙因富贵而奢淫堕落的规律。曹魏先重用其亲族曹氏及夏侯氏,但自曹真死后,曹氏亲族便缺乏拔尖人才。曹叡身后,曹爽与司马懿并肩辅政,曹爽终为司马懿所吞噬。司马氏之揽魏政,虽云靠阴谋,亦由司马懿父子能有所作为,如收罗一批能建事功之人,如邓艾、州泰、王昶、王基、王昶、羊祜、卫瓘等,因之司马氏能凭仗中原之广土众民,次第灭蜀并吴,而统一中国。

谈官职者,不能仅就官名而释职掌。因官吏行使职权,往往不只限于规定范围之内。比如刘晔任司空仓曹掾,从其职务看,不过管理仓谷,但由于刘晔多智略,又为操信任,故操每遇疑难之事,辄以函问晔。又如参司空军事之职,本系参与规划军谋,但其职由王朗、华歆等有名望学问而不擅长军谋者担任时,便只能从容论议了。在封建君主专制时代,官吏权限之大小,往往不只视其才能与担任何职务,而在于其与君主关系的亲疏。故魏之夏侯氏、曹氏,吴之孙氏皇族,纵才能中平,仍能担负方面重寄。又如丁斐,因与曹操同乡里,又为操所爱,故虽只为一典军校尉,但却能“总摄内外,每所陈说,多见从之”。又如司空军谋祭酒,虽云系提供军谋者,但常以饶文才、善书檄者为之,如陈琳、阮瑀均是。又如名士邴原,虽“在军历署”,但“终不当事”。因此,不能仅凭官衔定其职务。又如操初用高柔为刺奸令史,并非因他与己亲近,而是“欲因事诛之”。刘备用许靖为太傅、司徒,亦仅利用其浮名,“以眩远近”。孙权以功高望重的陆逊“代顾雍为丞相”,口头上虽然说:“有超世之功者……必荷社稷之重”,实际上,不过为了就近监视陆逊,只一年左右,孙权即逼逊致死。基于以上等等情况,我们解释三国官制,不能全按官职名称述说,有些便需将用人与被用者的相互关系结合论说,始能接近历史的真实。

曹操早期由东郡太守起家,接着据有兗州,经过吕布之乱,危而后安,这一段是操之图存阶段。及操迎帝都许,收河南地,关中亦暂时服从。始进入争霸阶段。然而四周仍有强邻,可谓军事倥偬,不获宁息。故其设官置吏,亦多为军事服务。操始起兵,其手下将领有夏侯惇、夏侯渊、曹洪、曹邵、曹仁、曹纯等,皆曹氏亲族。其异姓将吏,有卫兹、鲍信、典韦等,死于战斗;另有部将陈宫、别驾毕谌,或叛或逃。由是而论,操重用亲族,亦非无因。然而与强敌争,毕竟不能不掺用智谋之士。故随着曹操军事的扩张,其部下的官吏亦日益增多。操虽名为司空、丞相,实际是不折不扣的皇帝。操在正式建立魏国以前所设置的文武官员实际是新朝代的职官影子,现将操为司空、丞相时任命的官属按职务分述于下:

因在战争时期,故操设置的官属亦以为军事服务者为多。例如担任军师的有荀攸、钟繇、华歆、凉茂、毛玠、成公英等;担任军师祭酒的有郭嘉、董昭、王朗、王粲、杜袭、刘放、孙资等;担任军谋掾的有徐邈、田豫、牵招、高堂隆、贾洪、薛夏、隗禧、韩宣、令狐劭等;任参司空及丞相军事的有荀彧、何夔、贾诩、华歆、王朗、裴潜、刘放、孙资、邢颙、陈群、张范、张承、仲长统、陈群、卫臻等;为司马的有荀彧、典韦、典满、司马懿等。操所以设置这样多的参谋人员,除了因应付战争需要以外,还有广纳众谋,借以发现人才的含义。其中所以有些文人名士,是由于草拟军檄和装璜门面的原故。

司空、丞相府设有主簿,掌管文书簿笈,并处理曹操身边众事。《三国志》卷19《陈思王植传》注引《典略》言丞相主簿杨修“总知外内,事皆称意。自魏太子以下,并争与交好。”杨修出身于四世三公的家庭,“以名公子,有才能”,为操所用。但在曹植与曹丕争为太子的斗争中,杨修占在曹植一边。操“既虑终始之变”,又妒杨修颇有才策,故以杨修“前后漏泄言教、交关诸侯”为借口,把他杀掉。杨修所以能“漏泄言教”,系因在操身旁,典掌机密。又如贾逵为地方官,以政绩卓著,受到曹操叹赏,以之为丞相主簿。贾逵曾因故与其他三主簿一同署名谏操,从知主簿同时共有四名之多。出纳教令是主簿职务之一。当操征讨刘备时,曾先遣逵至斜谷观察形势,说明主簿有时亦外出执行其他任务,并非只在丞相府内供职。

丞相长史,官位高于主簿,但接触丞相的时间较少,有时设左右长史。原来做过丞相军祭酒及侍中要职的杜袭后领丞相长史。杜袭随操到汉中讨张鲁时,操加封他为驸马都尉,留督汉中事。并挑选他为镇守长安的留府长史,驻关中。当然,以上并非长史所应有的经常职务。《通典》卷21说:长史“盖众史之长也,职无不监”。长史既署理诸曹事,也办理丞相付与的临时任务。

曹操为司空、丞相时,掾属分东、西曹,主要职务都典管选举。东曹主二千石长史及军吏,西曹主府史署用。担任过东曹掾的以毛玠和崔琰的政绩比较突出。据《三国志》卷12《毛玠传》载:

太祖为司空、丞相,玠尝为东曹掾,与崔琰并典选举。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太祖叹曰:“用人如此,使天下人自治,吾复何为哉!”文帝为五官将,亲自诣玠,属所亲眷。玠答曰:“老臣以能守职,幸得免戾,今所说人非迁次,是以不敢奉命。”大军还邺,议所并省。玠请谒不行,时人惮之,咸欲省东曹。乃共白曰:“旧西曹为上,东曹为次,宜省东曹。”太祖知其情……遂省西曹……玠居显位,常布衣蔬食。

由上可知:(1)东曹掾的官品虽不高,因执掌用人大权,故为时人所重,认为是“显位”。(2)像毛玠这样的人担任选举官,确能起一些有利于廉政建设的作用。这也是与曹操对他的重用和支持分不开的。(3)像毛玠这样清正不阿的人,下受群僚的嫉妒,上不能满足太子等上层亲贵的贪求;同时,引用的人多了,也为操所猜防、这些都为毛玠日后遭免黜留下了祸根。

当崔琰初授东曹时,操曾下教说:“君有伯夷之风,史鱼之直,贪夫慕名而清,壮士尚称而励,斯可以率时者已。故授东曹”。《三国志》卷12《崔琰传》注引《先贤行状》说:

琰清忠高亮……正色于朝。魏氏初载,委授铨衡,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归高,天下称平。后来魏国建立以后,崔琰为尚书,毛玠为尚书仆射,二人共典选举。情况已如上述。崔琰的声望更大于毛玠,但结局比毛玠更坏。崔琰既为怨者所诽谤,曾被朱灵誉为“此乃真明主”的曹操也害怕琰的声望危及其身后政权,因之终以莫须有的罪名,逼使崔琰自杀身亡。

做过司空西曹掾的有陈群,他后来又“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做过丞相西曹属的有蒋济、邵悌。属小于掾而大于令史。做过司空西曹令史、迁为属的有梁习,做丞相西曹议令史的有卢毓。

丞相理曹掾属的职务也比较重要。如《三国志》卷1《武帝纪》载操建安十九年(214年)十二月令曰: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说明曹操对担任理曹掾属的人选是重视的。《资治通鉴》卷67建安十九年(214年)载:

操以尚书郎高柔为理曹掾。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而亡者犹不息。操欲更重其刑,并及父母兄弟。柔启曰:“士卒亡军,诚在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诱其还心;正如前科,固已绝其意望,而猥复重之,柔恐自今在军之士,见一人亡逃,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操曰:“善”!即止不杀。

由上可知,封建刑法对人民反抗服兵役的处罚是极其严酷的。高柔由丞相理曹掾调为颍川太守后,“复还为法曹掾”,还做过侍御史、治书执法、廷尉等属于司法方面的工作,达二十余年之久,做了一些减轻刑法和有益于民的事。

司空、丞相府还有掌管粮谷的仓曹掾属,任其职者有刘晔、刘晔、高柔、裴潜、傅干、杨修等,都是比较有名的官员。蜀汉丞相仓曹掾曾由姜维担任。吴国未见有仓曹掾属,但设有节度,掌军粮谷,初用侍中偏将军徐详主之,详死,以诸葛恪代之。诸葛亮闻知,与陆逊书曰:“家兄年老,而恪性疏,今使典主粮谷,粮谷,军之要最,仆虽在远,窥用不安,足下特为启至尊转之。”逊以白权,权即转恪领兵。由此观之,掌管粮谷的仓曹掾是重要的官职。

另外,丞相下面有户曹掾,掌民户、祠祀、农桑;有兵曹掾,掌兵事;文学掾,掌教授太子诸王文史经书。这些职官,史书未有何记述。

前已叙及,曹操以司空掾属国渊典屯田事;以司空掾王修行司金中郎将。两人均做出重要贡献。现只谈一下操设置校事以刺察群臣的概况。据《三国志》卷24《高柔传》载:

魏国初建,(柔)为尚书郎,转拜丞相理曹掾……复还为法曹掾。时置校事卢洪、赵达等,使察群下。柔谏曰:“设官分职,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达等数以憎爱,擅作威福,宜检治之”。太祖曰:“卿知达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举而办众事,使贤人君子为之,则不能也。昔叔孙通用群盗,良有以也”。达等后奸利发,太祖杀之,以谢于柔。

由上可知,随着魏国政权的建立,官吏队伍的增加,曹操和臣僚之间的矛盾也随之深化,因此曹操便利用一些非世族的新进人物来检举世家出身的所谓“贤人君子”,从而约束世族势力的过分膨胀,这就是校事官职所以设置的原因所在。关于此事本书第六章亦已有论述。

总括以上叙述,可知操为司空、丞相时的掾属,实际即是操自身政权的文武百官。他们的官衔虽不显贵,但实际行使着所谓三公、九卿及尚书、侍中等重要职务。这是曹魏职官的重要阶段。

刘备和孙权在未称王以前的所属掾属,也同曹操为司空、丞相时大致类似,因限于篇幅,就不另叙说了。

二、三公及诸卿

前已叙及,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进爵为魏公,开始建立魏国政权,初设尚书、侍中、六卿。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操为魏王,进一步加强统治机构,以钟繇为魏相国,华歆为御史大夫。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钟繇因其所辟西曹掾魏讽谋反而免职。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操死,子丕继位为魏王,以华歆为相国,贾诩为太尉,王朗为御史大夫。同年,丕代汉为帝,复置三公官,改相国为司徒,名列太尉之后。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以贾诩为太尉,华歆为司徒,王朗为司空。黄初四年(223年),贾诩死,仍以钟繇为太尉。从三公各自的职务言:太尉主兵事;司徒主民事;司空主水土事。凡国家有大兴造、大疑难事,三公共同讨论。国家有过失,三公共同进谏。在西汉初期,丞相的权力还是较大的:他上辅皇帝,下领百僚,可以推荐三公以下的官吏。丞相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向皇帝奏请,辄诛犯罪官吏;丞相总领郡国计簿,负责对郡守、县令进行考绩。景帝、武帝不断削弱丞相权力。原先太尉官阶低于丞相,武帝废太尉,封外戚卫青为大司马大将军,是为最高武职。武帝临终,令外戚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辅佐昭帝。尚书原为少府属官,其长官尚书令的秩位亦不过相当于县令,职责是给皇帝管理文书。臣民上书,先由尚书拆阅,以决定是否上呈给皇帝。这样遇有重要事件,不领尚书事的丞相事先就不知道。说明外朝丞相的实权已为内朝领尚书事的大将军所取代。刘秀重建东汉政权后,鉴于权臣王莽篡夺政权的教训,继续削减相权,三公的权力更形下降,三公不领尚书事,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曹操迎献帝都许后,以荀彧为汉侍中、守尚书令,一些军政农经大事,曹操多与荀彧商议处理。荀彧推荐了许多人担任要职。曹操所以能独揽大权,并非由于他为司空和丞相,而是由于他手握强兵,这是权臣揽权的特殊情况,那时担任御史大夫的郗虑,亦不过处处秉承操的意旨办事而已。

曹魏三公并无多少实权,《三国志》卷24《高柔传》言:

魏初,三公无事,又希与朝政。柔上疏曰:“……今公辅之臣,皆国之栋梁,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养高,鲜有进纳。诚非朝廷崇用大臣之义……自今之后,朝有疑议及刑狱大事,宜数以咨访三公”。

以上是黄初四年(223年)廷尉高柔给曹丕上疏所说的话。自属可信。三公虽无决策大权,毕竟官高禄厚,又有学行资望,且可辟用掾属,故仍为臣民所慕仰,也受到皇帝一定程度的尊礼。如曹丕有一次望见钟繇、华歆、王朗,而对左右曰:“此三公者,乃一代之伟人也,后世殆难继矣”。那时,钟繇有膝疾,华歆亦高年疾病,朝廷即令二人乘舆上殿就坐。“是后三公有疾,遂以为故事”。时人对物色三公人选亦持严肃态度。如散骑侍郎孟康推荐崔林任司空时说:“宰相者,天下之所瞻效,诚宜得秉忠履正、本德仗义之士,足为海内师表者”。徐邈因朝廷任命自己为司空,乃叹曰:“三公论道之官,无其人则缺,岂可以老病忝之哉”!遂固辞不受。贾诩足智多谋,又有拥护曹丕为太子之功,可是当贾诩被丕任命为太尉后,仍旧受到孙权的讥笑。说明当三公者仅有智能而无德望,仍受人讥议。《三国志》卷49《士燮传》载,当交州刺史丁宫被征还朝时,对其属吏士壹说:“刺史若待罪三事,当相辟也”。后来丁宫当了司徒,果然辟士壹为掾属,说明三公有自辟用僚属之权。又如《三国志》卷11《袁涣传》载,陈郡袁涣为郡功曹,“后辟公府,举高第,迁侍御史。”按魏晋礼制,诸卿见三公,都要跪拜,桓范被任命为冀州刺史,他不愿受镇北将军吕昭的节制,谓其妻曰:“我宁作诸卿,向三公长跪耳,不能为吕子展屈也”。正因为三公位尊望重,所以当曹爽辅政时,吏部尚书何晏掌管用人大权,威势显赫,但他仍找管辂占卜,问己能否当上三公。由此可知在三国初期,三公虽无实权,但仍为时人尊重。不仅舆论界对之有较高的要求,就是被任命为三公者也往往严格要求自己,不敢玷辱这样崇高而需符众望的职任。

曹丕代汉为帝后,先以夏侯惇为大将军,继以曹仁为大将军、大司马。黄初七年(226年)曹丕死,中军大将军曹真、镇军大将军陈群、征东大将军曹休、抚军大将军司马懿并受遗诏辅曹叡。曹叡即位,以太尉钟繇为太傅,征东大将军曹休为大司马,中军大将军曹真为大将军。司徒华歆为太尉,司空王朗为司徒,镇军大将军陈群为司空,抚军大将军司马懿为骠骑大将军。以上,太傅、大司马、大将军秩位均在三公上,唯骠骑大将军稍低于司空。曹叡临死,余人皆去世,只剩下了官为太尉的司马懿。曹叡用刘放、孙资议,特地提拔了曹真之子武卫将军曹爽为大将军,与司马懿共同辅佐少主曹芳。爽、懿共督中外诸军、并领尚书事。至正始十年(249年),司马懿发动兵变,一举诛灭曹爽兄弟及其亲党。自是之后,魏政全归司马氏,于是往日皇帝成为傀儡的局面再次出现,三公亦惟司马氏之马首是瞻,谈不上有什么权柄了。

底下,谈谈曹丕、曹叡统治时诸卿官职情况。

太常秦时叫奉常,汉景帝改称太常,王莽称秩宗(秩,职也;宗,祖庙也。秩宗主要掌管有关宗庙祭祀等事宜)。东汉又恢复太常之名(常,是庙中引神的旗帜)。太常掌祖庙祭祀事。太常的主要职掌既是祭祀,故经常素食。《汉官仪》载谚语曰:“居世不谐为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既作事,复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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