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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蜀汉的少数民族.2

作者:马植杰 当前章节:15352 字 更新时间:2026-6-6 00:54

建安十八年(213年)魏国始建社稷宗庙。二十一年始置奉常、宗正官。黄初二年(221年),由于孙权遣使奉章表示归服,曹丕使太常邢贞持节拜权为大将军,封吴王,加九锡。太和三年(229年),洛阳宗庙建成,使太常韩暨持节迎高皇帝、大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邺。青龙二年(234年)汉逊位皇帝山阳公薨,使使持节行司徒和洽吊祭。正始二年(241年)少帝曹芳初通《论语》,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于辟雍,以颜渊配。

由上可知,太常的职务主要是祭祠祖宗、天地、圣贤及前往封拜重要属国之王等。太常的属官有太史、太祝、太宰、太药、太医、太卜六令丞及博士祭酒等。

光录勋秦称郎中令,汉武帝改称光录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录勋。曹操为魏公后,设郎中令。黄初元年又称光录勋。

光录勋掌宿卫宫殿门户。勋与阍同音同义,阍者掌守宫殿门。光录勋除守卫宫门外,还不时侍卫皇帝,有时给皇帝传送诏旨,备顾问及进谏。曹魏时担任郎中令或光录勋者有袁涣、王修、和洽、崔林、高堂隆、缪袭、卢毓、王肃等。从以上诸人传看,并未留下什么事迹,这是因为宿卫宫殿门户事情比较单调,且宫闱事密,鲜为史家所知。同时徼循宫内者尚有卫尉,宫外则有司隶校尉担任监举犯法者,故光录勋的职务并非很重要。如卢毓原为吏部尚书,曹爽为了把用人大权收归自己,乃以其亲信何晏代毓,而出毓为廷尉,旋又转毓为光录勋。说明光录勋的权限不仅逊于吏部尚书,且也逊于廷尉。只是光录勋毕竟接近皇帝,故向皇帝进谏的机会亦较多。如高堂隆为光录勋时,向魏明帝上的谏疏即以深刻著称。

光录勋所以又称郎中令,即因属下多郎,为郎者多由父祖荫庇,靠自己德行才力而进者是少数。郎是官吏的候补者,因郎常在皇帝左右,所以容易升迁,两汉时由郎出身的官吏甚多。

光录勋的属官有谒者,掌宾赞受事,其长官称谒者仆射,亦名大谒者。

光录勋的属官还有三都尉:奉车都尉,掌御乘舆车;驸马都尉,掌副车马匹(魏晋之后,尚公主者必拜此官);骑都尉,领羽林骑。

一些旧史书谓光录勋属下有大夫、中郎将等官,但从三国史笈观之,光录勋并无如此大的权力。如《三国志》卷14《蒋济传》言曹丕代汉后,蒋济“出为东中郎将……入为散骑常侍”,及统领诸军镇守合肥的大司马曹仁死后,蒋济复“为东中郎将,代领其兵”。手握重兵的蒋济,决非光录勋所能领导。至于前时五官中郎将的担当者乃是曹丕,这种五官中郎将乃系“为丞相副”,高出所有文武百官。《晋书》卷30《刑法志》言:

其后,天子又下诏改定刑制,命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邵、给事黄门侍郎韩逊、议郎庾嶷、中郎黄休、荀诜等删约旧科,傍采汉律,定为魏法。

以上的常侍、侍郎、议郎等都是名臣硕儒,亦非光录勋所能领导。我们阅读古书,宜结合当时具体情况进行探讨,不可墨守书本上文字规条。

卫尉秦代即有是官,汉景帝一度改称中大夫令,不久即恢复原名。卫尉掌宫门卫士,徼循于宫中。卫尉寺在宫中,其属官较著名的是公车司马令,简称公车令,掌警卫司马门。经过司马门的人都要下车步行。公车是官署名,凡臣民上书和被征召者,都由公车接待。《史记》卷126《滑稽·东方朔传》谓“朔初入长安,至公车上书。”《三国志》卷19《陈思王传》言:曹“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太祖大怒,公车令坐死,由是重诸侯科禁,而植宠日衰。”可见不得曹操特允,都不能私自开司马门及行驰道中。

太仆秦汉皆有是官,王莽一度改名为太御,职务是给皇帝供应车马。有时太仆亲自为皇帝驾车。养马是太仆职务之一,《汉书》卷5《景帝纪》言中元六年(前144年),匈奴“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师古注引如淳曰:“《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养马处)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疋”。曹魏养马情况、史书失载,然据《后汉书》卷84《列女·董祀妻》载蔡文姬对曹操说:“明公厩马万匹”,则曹魏养马当必不少。太仆既常接近君主,又执掌马政,故职位亦非无关紧要。

廷尉秦时即有是官,汉景帝改称大理,自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魏初称大理,曹丕改称廷尉。廷尉掌刑法狱讼,“廷”字系直、平之义,治狱贵直而且平,故以为号。古代凡掌贼盗及掌司察之官皆称尉。言以武力为后盾也。廷尉是各地上诉的最高司法机构。《三国志》卷24《高柔传》载:

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归,营以为亡,表言逐捕,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盈连至州府,称冤自讼,莫有省者,乃辞诣廷尉。

经过廷尉高柔设法断案,确定为同营士焦子文借钱害命。由是朝廷颁发“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同上传又载:

(文)帝以宿嫌,欲枉法诛治书执法鲍勋,而柔固执不从诏命。帝怒甚,遂召柔诣台(《资治通鉴》胡注谓:台指尚书台)。遣使者承旨至廷尉,考竟勋,勋死,乃遣柔还寺。

以上材料说明专制皇帝可以枉法杀人(但此举失人心,后来司马氏专魏政,群臣反对司马氏者甚少,未必与此类事无关)。廷尉高柔能依法不从诏命,总算有一点护法行为。汉魏时,大臣有罪或皇帝有诏命,则“召致廷尉”,即被送到廷尉寺作最后处理,故大臣闻之多自杀。

廷尉的属官有大理正、大理平、大理监,是为廷尉三官,廷尉对案件的判决,三官还可以提出驳议。如《三国志》卷12《鲍勋传》言:

(文)帝从寿春还,屯陈留郡界,太守孙邕见,出过勋。时营垒未成,但立标埒,邕邪行不从正道。军营令史刘曜欲推之,勋以堑垒未成,解止不举。大军还洛阳,曜有罪,勋奏绌遣,而曜密表勋私解邕事。诏曰:“勋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当令十鼠同穴”。太尉钟繇、司徒华歆、镇军大将军陈群、侍中辛毗、尚书卫臻、守廷尉高柔等并表“勋父信有功于太祖”,求请勋罪。帝不许,遂诛勋。勋内行既修,廉而能施,死之日,家无余财。……莫不为勋叹恨。

由上可知,法律并不能约束皇帝的淫威,然而,三官总算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毕竟比世人皆钳口不言好一点。又如《三国志》卷12《司马芝传》言:

司马芝……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折狱。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太祖从其议。

司马芝的话,虽不合乎应把每一案件搞清楚的道理,但在专制法律动不动就酷刑拷打、每每冤杀无辜平民的残虐情况下,还是不无可取的。

大鸿胪秦称典客,汉景帝改称大鸿胪。王莽称典乐,东汉三国均称大鸿胪。大鸿胪掌与诸侯国及少数民族有关事宜。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孙权因阴谋夺取荆州,遣使表示降操。及黄武元年(222年)孙权大败刘备后,又复叛魏。魏三公奏请“免权官,鸿胪削爵土”。说明鸿胪是掌管属国和少数民族事务的。曹丕对兄弟诸王颇苛刻,“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对曾与他争夺太子宝座的曹植更“事事复减半”。还不时向藩国调发士息。后来曹植向曹叡上书言:“被鸿胪所下发士息书,期会甚急。”可知向藩国调发士息,亦属大鸿胪职责之一。“鸿”,大也;胪,传也。皇帝接见诸侯或属国酋长时,掌赞礼者大声传呼之,故称大鸿胪,又称典客。传呼声与乐声并作,故王莽名之曰典乐。大鸿胪最经常的职掌即典诸侯王等朝见天子的礼仪。

宗正亦秦官,汉平帝时,王莽专权,改称宗伯。莽代汉,并其官于秩宗(太常)。东汉复称宗正。掌皇族与外戚事务。两汉皆以刘姓宗室充任。就史书所见,曹魏时任宗正者仅有曹恪、曹楷,分别见于《晋书》卷19《礼志上》及卷31《后妃·文明王皇后传》。未叙有具体事迹。魏既苛待亲族,又禁外戚干政,宗正之职自然处于无关紧要地位。司马氏专魏政之后,更以光录勋郑袤兼领宗正,表明宗正更不受重视了。

大司农秦名治粟内史,景帝改称太农令。武帝改称大司农。王莽先改羲和,继名纳言。东汉复名大司农。魏初设大农,黄初二年(221年)改大司农。蜀、吴亦各有大司农。《后汉书·志》第26《百官三》言大司农的职掌说:

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皆属郡县。又有稟牺令,六百石,掌祭祀、牺牲、雁鹜之属,及洛阳市长、荥阳敖仓官,中兴皆属河南尹,余均输等皆省。

大司农到东汉时,虽仍说掌钱谷,但也只掌国家钱谷的不大部分,且主要附属机构已不存在,故经济颇形拮据。

三国为扰攘多事之秋,大司农的经济收入自然更差,因之只能供给一些如同水利工程之类的兴建工钱,如《水经注》卷9《沁水》注引《魏土地记》载魏野王典农中郎将司马孚给魏明帝上表曰:

臣被明诏,兴河内水利,臣既到检行……方石可得数万余枚,臣以为方石为门,若天亢旱,增堰进水……经国之谋,暂劳永逸,圣王所许,愿陛下特出臣表,敕大司农府给人工,勿使稽延,以赞时要。

由上可知,大司农的职掌之一是为兴修水利等事业出雇工钱。我们前已言及,典农官并不隶属于大司农。假若大司农是司马孚的顶头上司,他就不会绕过大司农而请求皇帝转“敕大司农府给人工”了。据《后汉书》卷41《钟离意传》:

钟离意……显宗即位,征为尚书,时交阯太守张恢坐臧千金,征还伏法,以资物簿入大司农。诏班赐群臣……时诏赐降胡子缣,尚书案事,误以十为百,帝见司农上簿,大怒,召郎(尚书郎),将笞之。意因入,叩头曰:“过误之失,……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轻,咎皆在臣,臣当先坐。”乃解衣就格(榜床)。帝意解,使复冠而贳郎。

由上可知,朝廷没收贪官赃物,交由大司农保管。赏赐少数民族的纺织品由大司农拨发。但这些物资的调入和拨发,都不由大司农作主,大司农的职责只是保管。至于把物资发放给谁及数额多少,均由尚书秉承皇帝的意旨行事。故数字有错,也只能归罪于尚书,而与司农无关。曹魏时,国有土地多由典农官管理和耕种,曹魏以谒者仆射监盐官,以司金中郎将掌制铁器,至于军粮调拨,特设有度支尚书管理。吴国亦设有节度官掌调拨军粮,所以三国时的大司农职权比东汉时还要缩小,自不待言。

少府秦和两汉均置少府,王莽称共工。少府与大司农同管财货。大司农管国家财货,少府管供养皇帝。《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言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后汉书·百官志》言:“少府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少府在诸卿中属官最多,机构庞大。其中最重要的属官是尚书、侍中及御史中丞,其权柄之大,超过少府本职,此容后再作叙述。少府属官见于三国史笈者有守宫令、尚方令、御府令等。守宫令掌御用纸、笔、墨、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荀彧于灵帝中平六年(189年)即曾“拜守宫令”。尚方令,掌制御用刀剑弩机诸上好器物。《三国志》卷24《王观传》言:

王观……徙少府,大将军曹爽使材官张达斫家屋材,及诸私用之物。观闻知,皆录夺以没官。少府统三尚方御府内藏玩弄之宝。爽等奢放,多有干求,惮观守法,乃徙为太仆。

御府令,《宋书》卷39《百官志》言御府“典宫奴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三国志》卷55《蒋钦传》言孙权赞叹蒋钦“在贵守约,即敕御府为母作锦被,改易帷帐,妻妾衣服悉皆锦绣。”又《三国志》卷25《杨阜传》言:

阜(时为少府)又上疏欲省宫人诸不见幸者,乃召御府吏问后宫人数。吏守旧令,对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杖吏一百,数之曰:“国家不与九卿为密,反与小吏为密乎?”帝闻而愈敬惮阜。

由上可知,连身为少府的杨阜都不知后宫人数,而必须向御府吏询问。御府吏因常给后宫人员制作衣服,故能知之。御府吏连其顶头上司杨阜都不敢告知,说明皇帝对后宫人数的保密异常严厉。杨阜曾因年凶民饥,军用不足,而上书请曹叡“发明诏,损膳减服,技巧珍玩之物,皆可罢之”。说明少府所属部门供皇室吃穿玩乐的珍奇宝物必然很多。

以上太常、光录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职官通常称之为“九卿”。以上杨阜在责数御府吏的话中,也提到“九卿”。与九卿同级别的还有执金吾及将作大匠等。

执金吾秦称中尉,汉武帝改执金吾。王莽称奋武。东汉复称执金吾。魏先称中尉,黄初元年(220年),改称执金吾。职掌为宫外巡卫。吾当御讲,言执金革,以御非常。卫尉巡行宫中,执金吾则徼循京师。天子出行,执金吾为先导。《后汉书·志》第27《百官志四》刘昭补注引《汉官》曰:

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壮矣。世祖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

执金吾的属官有武库令,主兵器。司马懿发动夺权兵变时,先部勒兵马,占据武库。史书叙述曹爽的罪过亦称爽擅取“武库禁兵”。可见武库中所藏之兵器颇为掌权或欲夺权者瞩目。

将作大匠秦称将作少府,景帝改将作大匠,掌修建宫室。《后汉书·百官志四》言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注引《汉官篇》曰:“树栗椅桐梓”。可见统治者对自己生时及死后的享受都同样注意。广植树木既美化环境,也可增产建筑木材。曹魏直臣杨阜任将作大匠时,对明帝好治宫室等弊政,曾上疏谏诤。

三、尚书、侍中、中书等近官

尚书秦汉时,尚书本是少府属官,职务是给皇帝掌管文书(尚字作主、掌解)。汉武帝以宦者执掌文书,称中书谒者令。司马迁受腐刑之后,即曾为中书令,史称迁“尊崇任职”。宣帝时,弘恭为中书令,石显为中书仆射,二人皆宦官。元帝时,弘恭死,石显为中书令。《汉书》卷93《佞幸·石显传》言:

元帝……以显久典事,中人无外党,精专可信任,遂委以政。事无小大,因显白决,贵幸倾朝,百僚皆敬事显……初元中,前将军萧望之及光录大夫周堪、宗正刘更生皆给事中。望之领尚书事,知显专权邪僻,建白以为“尚书百官之本,国家枢机,宜以通明公正处之,武帝游宴后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罢中书宦官,应古不近刑人”……元帝不听,由是大与显忤,后皆害焉,望之自杀,堪、更生废锢。

由上可知,尚书与中书本为一官,因宦官被称为中人,故当他们主管文书时,称之为中书官。由士人主其事,则称尚书,故萧望之称“尚书为百官之本”。至于尚书与中书各自为独立的机构,则在曹魏时。汉成帝时,虽罢中书宦者,但后权归外戚,卒成王莽代汉之局。刘秀建立东汉政权后,鉴于王莽窃权,“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台阁即指尚书台。尚书台与后世的尚书省,名异而实同。东汉最后一个掌权的外戚何进以大将军录尚书事。董卓专政时,委政于守尚书令的王允,允因得与大臣谋杀卓。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献帝于洛阳,首先“自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献帝都许后,操以其亲信要员荀彧“为汉侍中,守尚书令”。操“虽征伐在外,军国事皆与彧筹焉”。史称荀彧在台阁,持心平正,不任用自己的不肖群从兄弟。荀彧日后所以为操所忌,乃因他引进智谋之士甚多,社会政治影响广泛,有举足轻重之势。且又有不赞成操代汉的意向。建安十七年(212年),操杀彧,次年,操即建立魏国,以荀攸为第一任尚书令,再下一年,荀攸死于从操征讨孙权途中。我怀疑荀攸亦非善终。无论我这个揣测是否符合实际,尚书令职任的重要是无可置疑的。从荀攸死后,操任用之尚书令皆不复有功能甚高者,盖操为代汉与子孙计,不愿把大权分给容易养成权势之人故也。

曹操晚年所猜防能危及其政权者在异姓世族。曹丕时则转而排斥同生手足,虽仍继承其父之重用亲族曹氏、夏侯氏政策,但亦逐渐起用异姓世族陈群、司马懿等人。丕晚年更将操提防异姓的措施抛之脑后,使陈群、司马懿与同姓大员曹真等共录尚书事。曹叡不仅对司马懿特加倚重,对懿之长弟司马孚亦甚青睐,他曾赞叹说:“吾得司马懿二人,复何忧哉!”于是转孚为度支尚书,“后除尚书仆射,进爵昌平亭侯,迁尚书令”。曹睿临死,令曹爽、司马懿辅少帝。少帝即位,“加曹爽、司马懿侍中,假节钺,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资治通鉴》卷74景初三年(239年)胡注:“爽、懿既督中外诸军,又录尚书事,则文武大权尽归之矣。”

东汉时,尚书台不仅是天子政令所自出,而且也是总揽政务的机构,其长官尚书令总揽纲纪,无所不统。每会同,尚书令与御史中丞、司隶校尉皆专席而坐。当时京师号称“三独坐”。实际后二官的权势远远不能同尚书令相提并论。尚书令的副手为尚书仆射。曹魏置尚书仆射一或二人,二人并置时称左右仆射。若尚书令缺,由左仆射代行令事。蜀、吴均只置一仆射。据《晋书》卷24《职官志》的记述,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书。吏部亦称选部,主选用官吏。左民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客曹主少数民族及外国事务。五兵主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度支主军国支计。其中以吏部尚书为最重要,授此职者直称吏部尚书。其他往往只称尚书,而不提其曹名。魏时以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曹睿时,陈矫为尚书令,曹睿尝猝至尚书门,矫跪问睿:“陛下欲何之?”睿答:“欲案行文书耳。”矫曰:“此自臣职分,非陛下所宜临也。若臣不称职,则请就黜退,陛下宜还”。于是睿惭而返。史颇称述陈矫的亮直。同时也表明了尚书令职权的受尊重。又贾诩劝李傕等攻长安成功,傕等感诩,欲以诩为尚书仆射。诩辞曰:“尚书仆射,官之师长,天下所望,诩名不素重,非所以服人也。纵诩昧于荣利,奈国朝何!”于是以诩为尚书,“典选举,多所匡济,傕等亲而惮之”。当荀彧为尚书令时,曹操以彧功大,上表献帝赠彧官爵,“彧固辞,不通太祖表”。说明尚书令有决定是否将臣下表疏呈给皇帝省览的权限。《全后汉文》卷34引应劭《汉官仪》说:

凡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令、仆射、左右丞,皆回车豫避,卫士不得迕台官,台官过,乃得去。

由上可知,所有尚书令仆及左右丞都受到朝中大小官员的尊礼,这是与尚书台官职任的重要分不开的。

曹魏尚书台置左右丞各一人,秩位在尚书下,应劭《汉官仪》说:“尚书令、左丞,总领纲纪,无所不统;仆射、右丞掌稟假钱谷。”看来,尚书左右丞是协助令仆掌管台内所有工作与纠举违法事件的。

三国时,皇帝身边的近臣,还有侍中、散骑常侍、给事中等官。

侍中 职掌主要是:备顾问,拾遗补缺。另外,也有赞导、陪乘、出而负玺以至照料皇帝日常生活等事。至少在西汉已有侍中之职,随着君权的加强,侍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东汉末年,为侍中者已多世家硕儒,如杨彪、黄琬、荀悦、荀爽、卢植等。魏国既建,首设“尚书、侍中、六卿”,从亲近皇帝言,侍中尚胜过尚书。最早为魏侍中的有王粲、杜袭、卫觊、和洽四人。王粲出身于“名公之胄”,又饶有才学,为操所信任,先为丞相掾,继迁军谋祭酒。《三国志》卷21《王粲传》言粲“拜侍中,博学多识,问无不对。时旧仪废弛,兴造制度,粲恒典之”,说明侍中的职务尚有兴造制度。据《三国志》卷23《杜袭传》言:

杜袭……魏国既建,为侍中,与王粲、和洽并用。粲强识博闻,故太祖游观出入,多得骖乘。至其见敬,不及洽、袭。袭尝独见,至于夜半,粲性躁竞,起坐曰:“不知公对杜袭道何等也?”洽笑答曰:“天下事岂有尽邪?卿昼侍可矣,悒悒于此,欲兼之乎!”

从杜袭与曹操谈话时间之长看,也可窥知侍中职掌范围的广阔,并非用文字所能概括。《三国志》卷25《辛毗传》载:

辛毗……文帝践阼,迁侍中,赐爵关内侯……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时连蝗民饥,群司以为不可。而帝意甚盛。毗与朝臣俱求见,帝知其欲谏,作色以见之,皆莫敢言。毗曰:“陛下欲徙士家,其计安出?”帝曰:“吾不与卿共议也。”毗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之左右,厕之谋议之官,安得不与臣议邪!”

案侍中职在皇帝左右,说明其亲近;“厕之谋议之官”,说明其“谋议”的范围是不受限制的。《三国志》卷3《明帝纪》注引《魏书》言曹睿幼时,为操所爱,“每朝宴会同,与侍中近臣并列帷幄。”《明帝纪》注又引《世语》言:曹睿与朝臣素不接,即位之后,“独见侍中刘晔,语尽日”。说明侍中为大臣中比较接近皇帝者,故时人每以侍中近臣为荣,而朝廷为了宠异大臣,亦多加之以侍中官号。如魏少帝曹芳即位后,对辅政大臣曹爽、司马懿皆加“侍中,假节钺、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当刘备败于夷陵后,督江北军以防魏师的黄权,因归蜀路绝,被迫投魏,曹丕“拜黄权为侍中、镇南将军,封列侯,即日召使骖乘”。封蜀将以军职是顺理成章的,拜侍中则是以殊礼宠异黄权。曹丕代汉前,群臣劝进达十四次之多,其中以魏王侍中刘廙、辛毗领衔者五次,以魏尚书令桓阶领衔者三次。以其他官员领衔者,均不过一、二次。凡此都说明侍中为魏腹心之官。诸葛亮《出师表》特别举出侍中郭攸之、费祎及黄门侍郎董允三位宫中要员。要刘禅“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充分说明侍中内臣的重要性。侍中与尚书同为枢要之职,侍中掌机密、尚书统政事。吴国担任侍中的是仪、徐详、胡综三人,被陈寿称为“皆孙权之时干兴事业者”。

散骑常侍和散骑侍郎据《晋书》卷24《职官》言:秦代已有散骑和中常侍。东汉初,省散骑,中常侍用宦者。魏黄初初,将散骑与中常侍合为一官,因不用宦者而用士人,故省去“中”字,称散骑常侍。其职掌是规谏皇帝,无专管职务。侍中与散骑常侍同在皇帝左右扶侍,侍中居左,常侍居右,皆备皇帝顾问、拾遗补缺。据《三国志》卷4《高贵乡公髦传》言:

诏曰:“今车驾驻项,大将军(指司马昭)恭行天罚,前临淮浦。昔相国大司马征讨,皆与尚书俱行,今宜如旧。”乃令散骑常侍裴秀、给事黄门侍郎钟会咸与大将军俱行。

由上可知,当两军交战、决定胜负的紧要时刻,权臣司马昭仍旧不能离开尚书及散骑、黄门等机要官吏,一方面是让他们参与谋划,另一方面也是怕他们发动变乱。散骑侍郎官秩低,但系皇帝培养州郡长吏的对象之一。如《三国志》卷24《崔林传》注引《魏名臣奏》载曹丕诏曰:

昔萧何荐韩信,邓禹进吴汉,惟贤知贤也。雄(王雄)有胆智技能文武之姿,吾宿知之。今便以参散骑之选,方使少在吾门下知指归,便大用之矣。天下之士,欲使皆先历散骑,然后出据州郡,是吾本意也。

正因为散骑为培育人才之所在,所以不仅要求其人善于骑马,而且也要善于著述,比如刘劭为散骑侍郎时,曾受诏集五经群书,作《皇览》。后劭迁散骑常侍,又受诏作《都官考课》。《三国志》卷3《明帝纪》青龙三年(235年)注引《魏略》载曹睿曾将太子舍人谏书付散骑保存,可知散骑侍郎除规谏献纳外,还掌管书奏文件。

由于散骑常侍时常接近皇帝,故常作为加官,用以尊崇文武大员。比如有权势的中书监、令刘放、孙资仍然都加散骑常侍。据清人洪饴孙《三国职官表》的统计,加散骑常侍职者有七十人左右。

孙吴亦有散骑常侍的官号。如《三国志》卷64《王蕃传》言王蕃“与贺邵、薛莹、虞汜俱为散骑中常侍,皆加附马都尉,时论清之。”说明其职亦由士人担任,并系正员,而非加官。

给事中与给事黄门侍郎曹魏时,同侍中、散骑常侍一样既是内朝官又属加官的还有给事中及给事黄门侍郎。它们都参与共平尚书事。给事中因供职殿中,在皇帝身边备顾问,故称给事中,给事中多以加官出现。如黄初中,司马懿以抚军大将军加;曹真以中军大将军加;董昭以光录大夫加;苏林以博士加。太和中,刘放、孙资以中书监令加等。

秦汉时,宫禁门皆黄色,故号黄门。给事黄门侍郎因在黄门内供职而得名。亦简称黄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除侍从皇帝、关通内外之外,还与侍中俱省尚书事,俱管门下众事,故亦称门下侍郎。后世所以称侍中为门下省亦因于此。魏钟会于正始中为秘书郎,迁中书郎。毌丘俭反于淮南,钟会随司马师东征,典知密事。司马昭辅政,会谋谟帷幄,迁黄门侍郎,封东武亭侯。说明黄门侍郎亦为亲密之任。

蜀汉亦设有黄门侍郎。据《三国志》卷39《董允传》载:董允……后主袭位,迁黄门侍郎。丞相亮将北征……以允秉心公亮,欲任以宫省之事。上疏曰:“侍中郭攸之、费祎、侍郎董允等,先帝简拔,以遗陛下。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其任也。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必能裨补缺漏,有所广益。若无兴德之言,则戮允等,以彰其慢。”当时董允的职务即为黄门侍郎,可见黄门侍郎的职掌主要是参谋议、拾遗补缺,与侍中相同,只是秩位稍次而已。

中书监令曹魏时尚书台固为总揽行政的机构,唯中枢实权仍逐渐向更加靠近皇帝的中书监、令转移。曹操为魏王时,设置秘书令,以处理尚书章奏。曹丕于黄初初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又特置中书监,使之排在中书令前。监、令皆挑选文学通达的士人担任。若有密诏下达州郡或边将时,往往不经尚书,径自中书发出。因之逐渐形成中书监、令“实握事要”情况。遇有不测事变,中书监、令即可就近操纵其间,所谓“断割朝命”。本书前在述说曹睿临死挑选辅政大臣时,已详细论及中书监刘放及中书令孙资从中排挤燕王曹宇而推毂曹爽、司马懿,以致酿成司马氏专魏政的重大变局,足以说明中书监、令权势的炙热。此处自无庸再行赘述。

中书监、令下,设有中书侍郎,简称中书郎。曹睿时,诏举中书郎,时吏部尚书为卢毓。曹睿因言:“得其人与否,在卢生耳。”说明皇帝对挑选中书郎相当重视。司马昭当权时,张华“迁长史,兼中书郎。朝议表奏,多见施用,遂即真”。司马炎在位时,荀勖久在中书,专管机事,后守尚书令,甚罔罔怅怅。或有贺之者,勖曰:“夺我凤皇池,诸君何贺我邪!”从荀勖这种因离开中书而怅惘的情况看,可知尚书台的重要权力已被中书省所夺。

下面再谈谈与尚书令、司隶校尉号称“三独坐”的御史中丞。西汉初,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御史丞,一曰中丞(也叫御史中执法),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即在殿中察举非法,中丞之名亦由此来)。西汉末,御史大夫转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率(实即执行旧御史大夫职权)。东汉及曹魏均如此,魏黄初中,一度将御史中丞改称“宫正”。旋复称中丞。史言魏以鲍勋为宫正,“百僚严惮,罔不肃然”。说明认真执行举劾任务的宫正或中丞,还是为众臣畏惧的。陈群、崔林等均曾任御史中丞。中丞与司隶校尉都是纠察官。

御史中丞和尚书一样,虽出自少府,权力大于少府,盖因专制皇帝为了控制群臣,常以小臣监视和举劾大臣,如州刺史秩位虽低于二千石,但领导二千石,而为一州之长,即其明例。

次于中丞的有治书侍御史,掌律令。卫凯、陈群等曾为之。又有治书执法,掌奏劾。高柔、鲍勋等曾为之。鲍勋早时因执法忠直,得罪了曹丕,丕衔恨在心,终置之于死地,专制皇帝之制法不遵,类多如此。

曹魏时,随着君主专制的加强,监察官的作用日益衰退。一次当大会,殿中御史(侍御史)簪白笔侧陛而坐,明帝问此何官主何事?辛毗曰:“此谓御史,旧时簪笔以奏不法,何当如今者,直备位,但毦笔耳!”,说明监察官是趋于没落了。

一、州官

司隶校尉汉武帝时置,因负责督率京城徒隶,从事查捕奸邪和罪犯,故称司隶校尉。简称司隶。司隶辖地称司州。曹魏司州下辖河南、河内、河东、弘农、平阳五郡。司隶不只负责纠察贵戚、百官及近郡犯法者,且有直接保卫皇帝及曹操自身的重任。故曹操至洛阳迎献帝时,先自兼司隶校尉。操为经略关中,用钟繇为司隶,先治弘农,后治洛阳。由于钟繇措置有方,关中诸将马腾、韩遂“各遣子入侍”。正始初,徐邈为司隶,“百官敬惮之”。曹爽与司马懿争权时,以其亲信毕轨为司隶。毕轨与曹爽同时被杀。刘备在蜀称帝,以张飞为司隶校尉。飞死,丞相诸葛亮自领司隶校尉。凡此,均说明司隶校尉职位的重要性。《后汉书·百官志》注引蔡质《汉仪》言司隶校尉:

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

司隶校尉的主要官属有: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即治中,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当司隶行部,担任奉引,录众事);诸曹从事及主簿等。

刺史和州牧魏共有十三个州,其中之一为司州,其他十二个州为兗、豫、青、冀、幽、并、雍、凉、秦、徐、荆、扬。扬州仅有淮南、庐江二郡。州的长吏为刺史或州牧。州牧的秩位高于刺史,职权相同,皆掌监察郡国守相及地方豪强。随着东汉政权的崩溃,刺史的职权也由监察扩大到军、政财赋各个方面。及董卓之乱发生,各州郡外托勤王之名,内行割据之实。于是纷纷攘攘,互相吞灭。曹操时,丞相主簿司马朗以为天下土崩,乃由于“郡国无蒐狩习战之备”,于是施行州郡并领兵,以外备夷敌,内威不轨。故陈寿于《三国志》卷15《刘司马梁张温贾传》称“刺史总统诸郡赋政于外,非若曩时司察之而已。”

州的属吏,以别驾和治中为最重要。别驾与刺史行部,别乘传车,故称别驾。建安十六年(211年),益州牧刘璋手下别驾张松与军议校尉法正谋引刘备入蜀,以取代刘璋。法正到荆州给刘备献策说:“张松州之股肱,响应于内,以取益州,犹反掌也”。《资治通鉴》胡注云:“别驾,州之上佐,故曰股肱”。《三国志》卷32《先主传》言刘备得益州后,建立政权,以“诸葛亮为股肱”,可见别驾地位的重要。

治中,在州中的地位,与别驾相伯仲。《三国志》卷15《温恢传》言温恢“入为丞相主簿,出为扬州刺史”,曹操对温恢说:“得无当得蒋济为治中邪?”蒋济终于被任命为别驾。说明治中与别驾同样重要。吴将鲁肃曾向刘备推荐庞统说:“庞士元非百里才也,使处治中、别驾之任,始当展其骥足耳。”后来庞统当了治中。《三国志》卷40《彭羕传》载:“先主领益州牧,拔羕为治中从事。……处州人之上。”治中主要是在州牧领导下典掌州内事务;别驾常同州牧外出巡视,并监督州属各郡。但二者的职掌不能截然划分,也不能局限于文字条文。二者好比是州牧的左右手,所有军政大事,都常参与议论,比如别驾张松曾同刘璋商议怎样利用刘备以防曹操;治中庞统也曾向刘备提出袭取刘璋的拟议。就是显著的例子。

在州的属吏中,主簿仅次于别驾、治中。《三国志》卷42《杜微传》言:“丞相亮领益州牧,选迎皆妙简旧德,以秦宓为别驾,五梁为功曹,微为主簿”,其中功曹即相当于治中,主簿的秩位虽较低,但常在州牧左右办事,职任更加亲近,例如原为丞相曹操主簿的温恢,一外放即任扬州刺史。又《三国志》卷43《李恢传》言:“先主领益州牧,以恢为功曹书佐、主簿……更迁恢为别驾从事。”州功曹书佐职“主选用”,主簿高于功曹书佐,而低于别驾。

州的属吏还有督军从事,职典刑狱、论法决疑。

二、郡国官

河南尹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河南郡秦时为三川郡,西汉更名河南郡,东汉既都洛阳,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吏不称太守而称尹。《三国志》卷21《傅嘏传》注引《傅子》云:

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统京畿,兼古六乡六遂之士。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贾胡貊,天下四会,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前尹司马芝,举其纲而太简,次尹刘靖,综其目而太密,后尹李胜,毁常法以收一时之声。嘏立司马氏之纲统,裁刘氏之网目,以经纬之,李氏所毁,以渐补之。郡有七百吏,半非旧也。

曹操先挟帝都许,魏国政权建立以后,又积极经营邺都。洛阳重新恢复其首都地位,乃在曹丕代汉之后。丕首用一贯能抑制豪强的地方官司马芝为河南尹。史称芝:“黄初中入为河南尹,抑强扶弱,私请不行,……居官十一年……为河南尹者,莫能及之”。继芝为尹者为刘靖,史言散骑常侍应璩与靖书称其任尹时之政绩曰:

富民之术,日引月长。藩落高峻,绝穿窬之心。五种别出,远水火之灾。农器必具,无失时之阙。蚕麦有苫备之用,无雨湿之虞。封符指期,无流连之吏。鳏寡孤独,蒙稟振之实。加之以明摓幽微,重之以秉宪不挠;有司供承王命,百里垂拱仰办。虽昔赵、张、三王之治,未足以方也。

陈寿亦言“靖为政类如此。初虽如碎密,终于百姓便之”。司马芝、刘靖为河南尹,正值魏文、明二帝比较兴盛时,故能有所作为。其后接任之李胜为曹爽派人,曾欲有所改革,以增加曹爽派的地位与声望,但遭到元老派的反对。司马懿任用傅嘏为河南尹,建立司马氏之纲纪,河南尹因之大易属吏,“郡有七百吏,半非旧也”。总之,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同样重要,故揽权者均欲用自己的人。

河南尹的属吏,与郡守大致相同,兹不赘述。

郡太守和王国相 三国时,王国由相治理,相的职任同于郡太守,不受王的干涉。《武帝纪》言操“为济南相,国有十余县长吏,多阿附贵戚,赃污狼藉,于是奏免其八……郡界肃然”。史既言操为济南国相,又言“郡界肃然”,则郡与国实无若何区别。又如《三国志》卷46《孙坚传》注引《吴录》言庐江郡宜春县为人所攻,长沙太守孙坚将越界往救,理由为“以全异国,以此获罪,何愧海内乎?”卢弼《集解》注曰:“国者郡国也”。说明郡与国可以通称。又如孔融为北海相,不肯碌碌如平居郡守,也是国与郡通称之例。由于国与郡无何区别,故本节只谈郡守,以省篇幅。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卷120之后附载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第23下谓:魏郡国九十一,属国一;蜀郡二十三;吴郡四十六,都尉二。凡三国郡一百六十,属国一,都尉二。

郡太守除“掌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日知录》卷8言:“守相命于朝廷,而自曹掾以下,无非本郡之人……其辟用之者,即出于守相,而不似后代之官,一命以上,皆由于吏部”。《三国志》卷13《钟繇传》注引谢承《后汉书》曰:

南阳阴修为颍川太守,以旌贤擢俊为务,举五官掾张仲方正,察功曹钟繇、主簿荀彧、主记掾张礼、贼曹掾杜佑、孝廉荀攸、计吏郭图为吏,以光本朝。

太守既可以推举孝廉、方正,又可以自用属吏,在一定程度上,宛如独立王国。以上引文所谓“本朝”,亦系指郡府而言。最突出的例证,是太守能擅自杀人,而不受到惩罚,甚至也不受社会舆论的指责。如北海相孔融“一朝杀五部督邮”,仅仅因为他们向农民征取租税稍迟了些。又如法正为蜀郡太守,“擅杀毁伤己者数人”。不用说滥杀和误杀人的太守是很多的。三国时各国的吏治比东汉后期有甚大改善,尚且如此,其他政治昏黑时代就更不用说了。

郡太守与州刺史不同点之一是刺史无副职,而太守有副职,即郡丞。丞亦由朝廷任命,丞多与太守素无瓜葛,故丞一般不操实权。边郡不设丞而设长史,长史系武职,有事时,带兵作战。《三国志》卷15《张既传》注引《魏略》言太和中,诸葛亮出陇右,陇西太守游楚遣长史马颙出御,蜀兵退还,太守获封侯,长史及其他掾属亦得赏赐。说明长史直接受太守指挥,以免太守与丞互相扯皮,贻误战机。

郡太守之下,还有都尉,秦称郡尉,汉景帝改称都尉,掌佐太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刘秀建武六年(30年),省诸郡都尉,并罢都试之役,唯边郡往往置都尉或属国都尉。三国时,魏河南郡有伊阙都尉。魏郡有西部都尉,沛国有南部都尉;阳平郡有东部都尉。蜀、吴一些郡有都尉,典掌军事,禁盗贼。

郡太守的属吏,《宋书》卷941《百官志》有简要叙述:

郡官属略如公府,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举。五官掾主诸曹事。部县有督邮、门亭长。又有主记史,催期会。汉制也。今略如之。诸郡各有旧俗,诸曹名号往往不同。

郡府属吏,重要的当推功曹、五官掾、督邮和主簿。功曹在郡中的地位,好比朝中的相国。《三国志》卷7《臧洪传》言:“广陵太守张超请洪为功曹,……政教威恩,不由己出,动任臧洪”。《晋书》卷45《刘毅传》言刘毅“侨居平阳,太守杜恕请为功曹,沙汰郡吏百余人,三魏称焉,为之语曰:‘但闻刘功曹,不闻杜府君’”。时人王基亦称刘毅“往日侨居平阳,为郡股肱”。说明功曹如果能得太守充分信任,即可行使其总理郡府政务的权力。

五官掾在郡中的地位亦同功曹相仿佛,如《后汉书》卷81《独行·谅辅传》言:

谅辅……仕郡为五官掾。时夏大旱,太守自出祈祷山川,连日而无所降。辅乃自暴庭中,慷慨咒曰:“辅为股肱,不能进谏纳忠,荐贤退恶,和调阴阳,承顺天意……咎尽在辅”。

由上可知,五官掾的主要职责是进谏纳忠,荐贤退恶,和功曹差不多。又《三国志》卷38《秦宓传》言:

先主(刘备)既定益州,广汉太守夏侯纂请宓为师友祭酒,领五官掾,称曰仲父。

由此可知,任五官掾者往往为博学有行之士。《三国志》卷43《吕凯传》言蜀永昌郡人吕凯“仕郡五官掾、功曹”。由此看来,五官掾的秩位和权限还是稍次于功曹,故吕凯以次由五官掾升为功曹。史书上常见功曹而很少提到五官掾,也说明五官掾官职的重要性逊于功曹。

督邮职掌为督察郡属各县,一郡有二至五部督邮。前曾提到北海相孔融因五部督邮收民租税不够而杀之,可知督邮负有督收租税的责任。《三国志》卷12《司马芝传》有“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的话,表明督邮有监督各县发民服兵役之责。刘备早年为安喜县尉时,曾有鞭杖督邮之事,说明督邮的差使常引起基层官吏及民众的厌恶,故儒生学士多不乐当此职。然而如有清白正直的督邮也可改变一下为民众所厌恶的形象,表明督邮的好坏,关系于吏治者良非鲜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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