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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醉/康泽等 当前章节:15370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03:17

投罗网。

抗战前曾轰动一时的另一件大案,上海不少小报都以"破案神速"而大肆吹嘘

过。有一艘木船从安庆装了土特产品准备驶往上海,开船的头天晚上被国民党某部

逃兵两人,勾结专做水上抢劫生意的惯盗三人,半夜冒充检查,将船老板全家五口

和三名船工杀死抛人江中。这五名盗匪做案后将船开往上海停靠十六铺码头,准备

将货物脱手后逃走。我带队将这五个匪徒逮捕,从案件发生到破案不到四十八小时。

说来真是凑巧,我在水上并没有眼线,破获此案不过是"瞎猫捉耗子"碰上了。

原来,那只木船的老板有个亲戚熊某,与我有过些关系。熊某那次顺便搭这条船来

上海,匪徒们上船作案时他正下船去找人,回船时恰巧看到有人上船,并听到嘈杂

声音。他一看这情况知道不妙,便躲在暗处观看动静,不久就看到那船解缆向上海

航行,他便乘车连夜赶到上海。天刚亮,他发现这条船向码头行驶,船上的人一个

也不认识,知道出了事。他看到船停在十六铺码头立即打电话告诉我,我就这样把

这案轻易地破获了。

侦缉人员在向人谈起破案经过时,从来不提是靠什么眼线提供线索的。这一方

面是故意显示自己的本领,另一方面凡是当眼线的都害怕匪徒报复,也不愿别人知

道他。因为这些人是没有什么保障的,随时都可被匪徒们的同党杀害。这次破案后,

我只从那一船无主的货物中,提出十分之一还不到的钱给这个眼线,他也就很满足

了。船上的财物照例是主办人得一半,另外的一半归承办的有关人员瓜分。谁也不

会去管被害的"苦主"家属了。

我在上海几年中,也遇到过一些非常棘手的大案了,如上海邮政总局一次被抢

去现金四万多元。此案当时轰动全国,我和许多侦缉人员奉令限期破案。这件案子

虽发生在公共租界的北四1;!路,但邮政总局却不属于租界警权保护范围之内。抢

劫犯共有四五人,趁邮局向银行解缴现金时,将盛有现金四万多元的几个邮包抢走,

还当场打死一个看门的人,乘着一辆抢来的出租汽车逃逸。我们后来发现这辆汽车

被遗弃在沪西郊外,是匪徒先去租一辆汽车,将车驶往郊区后即将司机拘禁捆绑在

一间小草房内,由一人看守,事成之后再把汽车开往该处通知看守人逃走,将车抛

弃。

我和许多人研究案情后,断定被打死的看门人是个内线,当他给匪徒指明盛满

现钞的邮包后,正准备与匪徒们一同上车逃走时,警铃与警笛狂呜,匪徒不愿停车,

又怕留下他会供出其他的人,便发枪两响将其击毙。我们查明,这个看门人原籍苏

北盐城,匪徒遗下的弹壳是驳壳枪弹,因此推断这个案子是苏北帮的土匪干的。因

为上海帮的盗匪一般都爱用小手枪而不用驳壳枪。这是因为在大城市内作案使用小

手枪便于携带、隐藏,而在外地作案则要求射程远、威力大,所以大都爱用驳壳枪。

我奉命带着三名老探员去苏北侦察,从上船起就和帮会取联系。老探员有一套

办法,一上船就能找到帮会关系,到一个小地方住旅店也是这样。他们最引人注意

的手法是把手提箱等向地上一放,从身上掏出手铐,一头把行李锁上,一头锁在固

定的东西上。这样一锁之后,便毫不在乎地走开,一会就会有人来代为照料,回来

时便会自动来打招呼。他们住旅店锁房门也是用手铐,所以一路上到处都可以与地

头蛇取上联系。我当时还很担心这样明目张胆地出门办案会泄漏身份,他们却满不

在乎。经过一个多月,跑了苏北几个县以后,居然找到线索而将此案破获,追回三

万多元。这主要是通过各县帮会分子提供线索。因为这些盗匪抢到几万元巨款回到

家乡后便大肆挥霍,引起人们的注意。这样辗转相传,我们才能根据这些线索找到

有关匪犯。

我在常德警备司令部和洞庭湖警备司令部任稽查处长期间,常德城区很少发生

大的抢劫案,而四乡及附近集镇却不断发生大小案件。在前后三年中,我都是依靠

稽查处第一组组长胡葆文与惯匪有勾结,才保住城区不出大案。这个胡葆文被人叫

做"葆哥"的组长,专门窝藏盗匪坐地分赃。这些抢劫乡镇的惯匪,做案之后每每

住在他家。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装聋作哑,不去拆穿他,只要城内不出事便可交代

得过去了。

有次军政部官员的家属所乘木船在桃源附近被匪搜劫,抢去不少黄金和贵重物

品,军政部严令限期破案。我听说这些抢匪都住在胡葆文家中,由于案情重大,被

劫的是军政部官员的家属,不能像对待一般商民一样应付敷衍,便决定要破案。有

天晚上我亲自带人去胡家,正碰上胡和几个人在大吃大喝。他一见我去,知道已走

漏风声,便向我提出条件,为匪徒们说情,答应交出两个人和退还一部分赃物。我

考虑再三,为了希望以后不在城内出事,也只好同意不办主犯,由他们交出两个从

犯来顶替。他们交出的两个"匪徒",我一问,原来是两个农民,因为无衣无食被

雇去搬运赃物,每人只得到十元,便作为"替罪羊"被处死刑,这件案子便这样算

是破获了。像这一类侦探与盗匪合伙破获的案件,我亲自处理和听到的还很多,这

里就不再多举。

侦缉人员也曾采用过一些西洋的所谓"科学办法",在许多侦缉机关里设立指

纹、法医、警犬、理化、检验等机构,以利于案件的破获。但是这些从外国学来的

东西,每每由于主管人员的调动也随之变更。留德的主张采用德国办法,留意、留

日、留美的又主张采用自己学过的一套,甚至连一个指纹究竟应采用亨利爱德华式

或白脱里式也始终不能统一,各地都是自己各搞一套。许多老侦探对这些新鲜玩意

更是毫无兴趣。我过去虽然也提倡采用洋办法,实际上,我搞这项工作约有十年,

破获的案件数以百计,很少是用这些办法破案的,主要还是靠老一套经验和无数的

眼线。

过去侦缉人员办案,很少依靠指纹。这是由于一般人对现场保护缺乏常识,每

次发生凶杀或重大窃盗案,还不待侦缉人员到场,事主家属和看热闹的人早把现场

弄得很混乱,往往在一件遗留的凶器上沾满了新的指纹,而把凶手的指纹破坏了。

如果凭这种指纹去找凶手,十有九回不可靠。加以反动政府的治安机关中,没有建

立系统的指纹机构,也没有大量的资料可以核对,所以等于虚设。

最可笑的是抗战胜利后,美国为帮助反动派镇压中国人民的革命运动,赠送的

一些所谓科学的刑事器材,试用结果说明,它也只能成为点缀品。我亲自看到使用

美国审讯用的"测谎侦察器"去审讯窃盗嫌疑犯,十多人中没有一个问对了的。而

老侦探们那种审讯办法,只要对那些惯窃们劈头问上几句黑话,对方便立刻和盘托

出,我自己就有过这样的经验。我第一次按照一般审讯程序去问一个窃犯时,除了

问出姓名年龄籍贯等外,其余都不得要领,怎样也问不出来。这时在旁边看热闹的

一个老侦缉人员走到他身边,提起他一只耳朵用江湖黑话问了他几句,他立刻改变

态度老实招供了。

我曾和上海法租界管理政事部侦探处长饶伯泽和侦探长普来西会同办过一些刑

事案件,这两人都是巴黎有名的老侦探。他们在讯问嫌疑犯时,开始还照他们在法

国老一套方式,一边问一边迅速用打字机把问答的要点打在纸上。最后他们问不下

去了,总是照例伸伸懒腰不耐烦地把犯人交给中国籍的部下去刑讯。一顿拷打之后,

等犯人供出了案情,他们才继续接下去问。

反动政府的各级侦缉机关,有些成立虽有很长时间,可是一直到全国解放前都

还是用那套腐朽陈旧的老办法。

在旧社会里,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侦缉人员对待那些被他们认为触犯法律刑

章的人,随心所欲地处理而不会有人过问。反动政府也曾假仁假义地颁布过皇皇明

令,禁止对犯人施用肉刑拷问,法院也不收被打得皮开肉绽的犯人。有些受过刑的

人被送到法院后控告侦缉人员对他酷刑逼供,法院照例传讯这些被告去质询。我在

上海便经常为了打伤犯人而被法院传讯,但这完全是一套官样文章,传讯由他传讯,

酷刑照样施行,反正去了法院也只是说说不能使用肉刑,可是从来也没有因为这些

事而当庭扣押过侦缉人员。相反,法院有时遇到重大案件没有办法,却以发交侦缉

机关侦讯为名,交给侦缉人员去用酷刑逼供。一九四七年,孙科在上海哥伦比亚路

二十二号的公馆失窃,为上海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第七大队长肖复权破案后,窃犯移

送法院后反供。因事关院长大人公馆发生窃案问题,法院不能不认真处理,以求讨

好院长。法院不便自己动刑,便发还原办单位复审。肖复权把这些翻供的窃犯重重

地痛打一顿之后,再送法院去时,果然不再翻供了。

在解放之前,治安机关对犯人施用肉刑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被认为是公开的

"官刑"。其实,在这些官刑以外,还有许多侦缉人员暗中采用的惨无人道的私刑。

一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人权的侦缉人员,对那些被他们看来比普通人要低几等的盗

匪,就更可随心所欲爱怎么就怎么了。

抗战前我在上海时,抓到一个专门在京沪铁路上偷头等卧车旅客行李的惯盗。

他犯一次案,就使我们头痛一次。因为当时乘头等卧车的旅客,大都是南京政府的

达官贵人,这些人哪怕丢了一件小东西,都是小题大做非叫破案不可。我们抓到这

个人送往法院服刑几个月出狱后,他又重操旧业。有次我和我的助手陈金标第三次

抓到他(他在南翔火车站附近偷了国民党一个到上海度周末的中央委员的皮包),

我便和陈金标研究,这回不再送他到法院,也不带回机关,决定把他带到郊外好好

收拾他一下。

我们在一个小茶馆坐到天黑以后,才将他带到一处僻静的麦田边,他以为我们

要杀掉他,跪下去向我们求饶。陈金标便将他按倒在地,问他要死还是要活。他当

然要活,陈和我便向他提出,要活就不准他再吃这行饭。他答应了,以为没事,结

果是被我们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将他的脚筋割断一根。当他痛晕过去时,我们才将手

铐解开,把他丢在那里。这个终身成为残废的人,我们以后虽然没有再看到过,可

是京沪路上偷头等卧车旅客行李的案子却仍是照样经常发生,并不因我们施用过这

种残暴的私刑而使达官贵人不再丢东西。

抗战期间,军统特务头子戴笠在重庆马路上被人扒去钢笔不久,美国特务头子、

中美合作所参谋长贝乐利在胜利大厦门口也被人从裤袋里摸走了一个小皮夹。据他

自己说,这个小皮夹还是用链条拴在裤腰上的,这就更增添了这案的神秘色彩。戴

笠得到贝乐利的通知后,自然又大发脾气,认为给他丢了脸,不识相的扒手敢在他

主子身上动手,这还了得。当天晚上戴笠把我找去,写了一个限三天破案的手今,

叫我亲自送给侦缉大队长李连福。李接到这张手令,听到我谈出的情况,也和我一

样认为这是个手法很高明的外地来的老手干的,不易找到线索。

三天过去,抓到的嫌疑犯近百人,但仍毫无线索。戴笠一面打电话责骂李连福,

一面派我去侦缉大队催促。半个月以后,侦缉队员在一品场抓到一个重大嫌疑犯,

从这人身上抄出五张一百元的美钞,与贝乐利失去六张一百元的美钞相近。经一顿

严刑拷问之后,这人供出美钞是从另一个人手中购来。经我们辗转追查,最后总算

找到这个出售六张一百元美钞的人犯,并追出了他扔在水沟内的皮夹和戴笠赠送给

贝乐利的刻有中国名字的象牙图章等。李连福对这个窃贼恨得咬牙切齿,说一定要

叫他知道李某的狠处。

我听后曾私下问李,还有什么狠处?他告诉我,抗战前他在北平当侦缉队长时,

对这种惯窃有一套制服的办法。他说,在这些惯窃刑满释放以后,抓来处以私刑,

或不送交法院判刑即采用私刑来对付。李连福告诉我,这些私刑,轻的是把惯窃面

部用利刃划一道或两道伤口,愈后也无法遮掩,侦缉人员随时可以监督或逮捕他们;

重的是毁伤肢体,使之成为残废。我为了搜集这类资料,事后曾问他对偷窃贝乐利

皮夹的人是怎么处理的?他告诉我,是由他亲自带了两个人把这个窃犯的右手中指

和食指用石块把骨节砸碎,使他再不能吃这门饭了。因为当扒手的主要是靠这两个

指头才能偷窃,这两个指头残废以后,再有本领的惯窃也无法施展其伎俩。

这种残暴的私刑,当时各地都有。我曾问过在兰州当侦缉队长的许忠五(以后

当重庆侦缉大队长X知道他也曾把一些不人帮的外来惯窃抓到后,将耳朵上部或下部

削去一块以便辨别。陈志强在西安当侦缉队长时,还曾把一个专偷大官豪绅东西的

惯窃用石灰将其两眼弄瞎。贵阳侦缉队邱队长、昆明刑警队长周百先,也都是爱采

用私刑的,也曾把一些不听话的惯窃打成残废。这些人在向我谈到这种暴行时还非

常得意,认为这是一种最好的办法。但尽管如此,在那黑暗的旧社会里,达官权贵

的贵重物品还是经常被盗窃,井没有因为这些官刑、私刑而使人不再去铤而走险。

谋财害命,是人们深恶痛绝的罪行,无不要求绳之以法。但侦缉人员却每每利

用职权任意杀人取财。当他们抓到有些赃物很贵重的盗匪,为了私自吞没这些东西,

往往采用灭绝人性的办法把这些论罪不应死的盗匪私自杀害,而加上一个"持械拒

捕,当场格毙",或"追捕误毙"的罪名,以了结案件。抗战前我在上海时,与上

海公安局侦缉总队长卢英和他的几个得力部下如董德明、沈文达、尤汉文、巫克忠、

李筱宝等常在一起,他们曾向我介绍过这种杀人的经验。军统特务虽然没有将这些

办法用在对待盗匪上面,却曾把学到的这些办法去杀害过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和民主

人士(具体情况已写在《抗战前军统特务在上海的罪恶活动》一文中)。

旧社会的侦缉人员利用职权鱼肉人民,危害之大是非常惊人的。我从事这项兼

职前后十年多,见过的和听到的有关这些人的罪行真是数不胜数,现择要略述几件。

抗战前,我在上海认识法租界一个叫顾纪生的老侦探。他死后,因他外甥与养

子打官司争夺遗产,才知道他竟积蓄了四十多万元的资财。当报上公布这件事后,

许多人大吃一惊。这个月薪不到六十元的探目,二三十年中竟弄到这么多钱。

原来,他除了侦缉人员一般常用的包娼包赌包毒,以及坐地分赃和敲诈勒索等

办法搞钱外,还经常用栽赃诬陷弄得许多人倾家荡产。他养了一些盗贼,如看中某

家有钱人或商店,便先叫人拿些物美价廉的东西卖给这些人家,过几天他便把他养

的窃盗用手铐铐着,一直带到这些人家去取赃。这些人家或商店既然贪图小便宜买

了小偷的东西,侦缉人员一去自然能把这些东西找到。这样,他们便硬指这些人家

是收藏盗贼赃物的"窝主"。旧社会办案不讲是非,"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何况

有人证物证,更是有口难分。

顾纪生进行敲诈勒索,专门选择那些在上海社会关系少的人作为对象。例如法

大马路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刚死不久,这个店的老板娘继续经营下去。顾便勾结一个

店伙,向顾所养的窃盗购进几次黑货。等一切部署好以后,顾便带人去搜查,将老

板娘抓走,最后弄得这个老板娘变成了神经病,他慢慢地把这个商店弄成了他的。

又如先前在外省当县长搜刮人民血汗,后来到上海当了寓公的一对老夫妇,在吕班

路底买了一座小洋房。顾利用这家人布置房屋时,叫人卖了些便宜东西给这个老头,

其中有一个小保险柜。顾便和法籍探长勾结,、将老头逮捕,硬说这个保险柜是他

从某处盗来的,内有多少贵重物品被其吞没,一定要赔出来才能释放。这个在上海

无亲无友的老头,最后被逼得把所有搜刮来的造孽钱全部被他们弄得干干净净,并

无可奈何地离开上海。顾依靠和法国租界捕房勾结,专干这类勾当,不到十年,便

拥有十多处房地产,以后便经营地皮生意。如果不是他的养子与外甥为争夺遗产闹

到法院去,这个内幕还不会公开出来。其实,在旧社会里,类似顾纪生这样凶狠毒

辣的人又何止一个。

至于侦缉人员蔑视人权,任意殴打无辜人民,对被他们认为是嫌疑犯的人随意

施加酷刑,更是被看成是"合法"的。我因长期兼任军统所办的特务训练班行动术

教官,为了讲行动术中刑讯这一课目,搜集过各种肉刑的资料。后来军统特务把许

多身体结实的"罪犯"当作试验品,进行种种实验,看一个人究竟能经受住多少种

刑,每一种刑可以在人体上施用多久。军统特务仔细观察并将情况详细纪录下来作

为教材。这种惨无人道的暴行比野兽都不如,野兽虽吃人但还不懂得折磨人。

我在重庆稽查处任副处长兼督察长时,有天去朝天门水上稽查所视察工作,看

到稽查员抓到一个被指为偷窃军米的所谓嫌疑犯。这是一个身体非常结实的码头搬

运工人,只在他口袋内搜出一些从地上扫起来的军米,按照一般情况也只是责骂一

顿或抽几个耳光,让他把拾到的军米归还便可了事。稽查员把他押上汽车带回稽查

处,便以彻底追查历来军米失窃的原因为名,叫几个专门行刑的稽查员对他进行刑

讯,我在旁边观察。稽查员先把他两手反背,将两个大拇指吊起来,使身体离地,

全身重量都悬在两个指头上。经过四个多小时,这人晕了过去,才用冷水将他浇醒。

这之后,侦缉人员继续使用了老虎凳、踩杠子等七八种酷刑,都-一作成记录。这

主要是作"实验",不是在追查什么,所以任他乱叫乱供也还是一套又一套的施用

各种酷刑。后来看到他已着实经受不住了,才从他胡乱供出的一些情况中抓了三个

人,并继续用这三个人作了三天的实验,才结束这场暴行。

我当重庆侦缉大队长时,侦缉人员经常把许多小偷当作酷刑的实验品。军统特

务班的学生也拿这些人当作"活教材",练习使用酷刑的方法和观察效果,以便将

来用到被捕的共产党员和革命人士身上。这些被用来作为实验的盗窃犯或嫌疑犯,

在饱受各种灭绝人性的刑法以后,即使残废,也只好自认倒霉;如果想去告发也无

门路,反正是官官相护。偶尔有个别不怕事的敢于那么做,便会5;来杀身之祸,侦

缉人员可用各种借口把他再度逮捕进行更毒辣的酷刑。

抗战前我在上海认识一个在公共租界老闸捕房当华探的朗祖荫,这人凶暴异常,

动辄把人打伤。他一惯依仗外国人的势力在租界横行霸道,有次一脚把一个人力车

夫踢个半死。这个人力车夫回到家去不久就真的死去了,他临死前告诉自己的妻子,

一定要为他报仇。他妻子在他死后便去公共租界特区法院叫冤,法院还没有接受她

的诉状,就被朗祖荫带着几个流氓痛打了一顿。这个坚强不屈的女人,第二天还是

去告,又被阻止。当晚,朗就带人把她投入黄浦江中,本打算把她淹死,结果被渔

船救起。她第三次还是去告,这才引起法院的注意,传她去问明情况,并传朗到庭

质问。法院传了三次,朗都抗传不到。社会上一些有正义感的人士支援她,结果法

院只好呈报司法部转外交部与公共租界交涉。当时反动政府外交部哪会为这种小事

去麻烦洋人,最后还是拖了下去,没有下文。

抗战期间,玩陵警备司令部稽查处长黄加持与湘西土匪勾结,土匪头子送他一

副用人皮制的马鞍。据说这副人皮是黄的一个仇人的,黄勾结土匪杀了他。土匪为

了讨好黄,便将这人的皮剥下做成马鞍。如果不是黄拿出这东西给我看过,我也不

会相信有这等残酷的事。

至于一些侦缉人员任意强占人家妻女财产诬良为盗更是多得不胜枚举。如重庆

稽查处侦察大队的吴XX,看中一个司机的妻子,便把这个司机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

陷害而达到了强占其妻的目的。稽查处社会侦察组组员车重光害死重庆冉家巷一个

小型饼干厂的老板后,把他妻子财产一起霸占了。侦察大队队员李虎臣害死一个澡

堂老板,把这个澡堂据为己有。像这一类的事实在太多,我就不再列举。总之,过

去反动政府和帝国主义统治下的租界,设立各式各样侦缉机构,无数人民受其毒害,

我这里所写出的还只是有限的一部分。

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内幕

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简称中美所),它的英文名称为SINOAMERICANCO-OPER

ATIONOFFCE(缩写为S.A.C.O.)。它是在抗日战争期间美蒋特务公开合流的一

个产物,由国民党特务机关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军统)与美帝海军部情报署合

作组织起来的。我当时任军统局总务处处长,由于经常和这个组织有很密切的往来,

对于这一机构的成立和结束以及它的组织、人事和活动情况有相当了解,现就个人

所知所见写出,不够的地方,尚待过去了解该所情况的先生们能有以指教和补充,

俾使这一臭名昭彰的罪恶集团种种情况能全部揭露出来,让更多的人能了解到美蒋

特务的真正面目。

成立经过

抗日战争期间,蒋介石集团逃到重庆后,几乎所有的机构中都有美帝的顾问从

中主持和操纵。当时只有特务这一部门,还没有得到主子的垂青,军统特务头子戴

笠,对于自己所领导的这个单位得不到主子们的重视,也认为很不光采。当他向蒋

介石谈到这一问题的时候,蒋介石也表示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从一九四O年前后

开始,戴笠便一再示意当时军统局美国站站长(公开职务是国民政府驻美大使馆助

理武官)肖勃,希望他在美国方面进行联系,找有关的特务部门去接洽,虽经过一

段相当长时间的努力,也没有引起过美帝方面的重视。

一九四一年冬珍珠港事件发生的前几个月,由于军统局电讯处担任日本密电码

的技术研究室从日军空军的调动和种种部署中,侦译了解到日本空军有准备在太平

洋地区进行活动的企图。戴笠认为这是讨好美帝的最好机会,经过蒋介石的批准之

后,便把这一情况通知肖勃。由肖勃转告驻美武官郭德权,并分别告知美帝国防部

有关人员,叫他们注意日空军的活动。据说当时美帝国防部一些负责的将军们听到

这一消息,不但捧腹大笑,不相信有这回事,还认为是国民党政府有意在挑拨美日

关系。以后军统不断地得到了这方面的情报,连续告知肖勃转告郭德权以后,他们

都不好意思再去正式通知美帝国防部,而只和与他们有些私人关系的个别美军军官

谈谈,同样也只是引起他们笑笑。等到十二月八日日空军偷袭珍珠港成功,美帝在

太平洋的舰队遭到了沉重的打击之后,美国的许多将领才想到几个月前郭德权告诉

他们的情况,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东西,这才去找他,问这一消息的来源,才知道

是军统局侦译到的。他们一方面与肖勃开始进行联系,同时也叫驻重庆大使馆武官

迪帕斯上校就近和军统直接去接洽,以便在对日作战中能够通过军统这一组织从事

他们所需要搜集的情报活动。

迪帕斯和戴笠第一次见面时,对戴所领导的工作大为称赞了一番。戴感到莫大

的荣幸,除了电告肖勃应抓住时机加紧在美国活动外,并在曾家岩住宅中设盛宴招

待迪帕斯,邀请军令部二厅厅长杨宣诚、副厅长郑介民,航空委员会主任周至柔,

以及他的好友何世礼、伍仁硕等作陪,尽力向迪帕斯夸耀他在抗日战争中的"功绩",

和对美帝的崇敬心情。

肖勃在美国活动的结果,得到了美帝主持海外情报工作的海军参谋部情报署的

同意,派遣曾任远东舰队舰长的梅乐斯(MA-RYMILES)中校,于一九四二年春间由

肖勃陪同到了重庆,当面和戴笠进行谈判,参观了军统局一些单位。梅乐斯回国向

海军情报署报告了与戴笠谈判情况后,极力主张和军统先进行电讯侦译方面的技术

合作,企图在合作过程中把军统局电讯处技术研究室所掌握到的有关对日空军密码

侦译经验剽窃过去,自己能够普遍掌握到这方面的技术。美海军部批准了这一计划

后,于一九四二年夏秋间,梅乐斯便率领了十多名美国方面专搞电讯工作的特务来

到重庆进行筹备工作。戴笠除希望美帝方面多供应一些当时军统所急需的无线电通

讯器材外,更希望美帝能把它专搞密电码翻译的一个叫做"黑室"的机构与设备,

分一部分到重庆来,以便偷学到美帝的那一套东西,而把自己所懂得的侦译日空军

一点经验保留起来作为本钱不让美帝特务学过去。

在最初合作的阶段中,由于双方各有一套自私的打算,始终是貌合神高,没有

法子合作得起来,在工作上毫无进展。虽然双方所派遣的人员不断增加,但距双方

真正的目的却愈来愈远,中间还几乎一度停顿下来,合作不下去。不过在这时,美

帝特务部门却渐渐了解到当时戴笠所领导下的军统组织已遍布蒋管区每一角落,如

果通过这一单位在中国进行种种特务活动是一个很不易找到的最理想的对象。而戴

笠则看到美国人比正在和他进行合作的英国人要慷慨得多,为了满足军统今后物资

上的需要,这是一个最好的靠山。由于双方都看出了对方的可利用之处,所以在进

行电讯技术合作方面虽然彼此并不满意,可是都不愿轻易放弃这一机会,而企图改

变一下合作的方向,扩大合作的范围。

一九四二年冬,戴笠和梅乐斯在磁器口丝厂杨家山戴笠别墅中的一次谈话里,

提到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问题。当时美帝最缺少的,是日军在中国与太平洋沿

岸及沿中国海岸的一些活动情况,以及这些地区气象、水文等方面的资料。军统方

面除了最需要的电讯器材外,更希望能够得到美帝的武器与交通运输工具。经过那

次交换意见后,合作便立刻转入一个新的试验阶段,而把原来所准备进行的合作项

目搁置起来。经双方的主管部门批准之后,美帝的气象工作人员和设备便陆续来到

重庆,戴笠所需要的轻武器和炸药也运来了一些。这些武器虽为数不多,我记得第

一批运来只不过几百支左轮、曲尺手枪和卡宾枪以及汤姆生机枪,但是来得很快,

而且所配的弹药数目也相当多。不像英国人那么拖拖拉拉,不仅数量上一再争执,

而且配属的东西也非常少。因此戴笠对美国人这种"大方"感到极为满意,在改变

合作方向、扩大合作范围的试行期间,戴笠又不断提出请求美方帮助训练和装备军

统所领导的武装特务部队问题和请求美方供应交通工具、医药设备等问题,也都得

到了满意的答复。原来很简单地组织起来的中美所,由于业务范围一天天扩大,双

方人员不断增加,内部机构也逐渐形成。原来梅乐斯和一批美特还只在磁器口丝厂

杨家山背后钟家山一带办公和住宿,到一九四三年间便慢慢向东、西、南三面发展

开来。

从一九四三年春间开始,新的合作工作不断地增添,戴笠每有所要求,很快便

得到美方满意的答复,大批美国特务和器材也源源不断地向重庆涌来。从三月初开

始,双方便决定把已经试行的各项工作和双方所提出的要求,用文字把它固定下来,

而决定正式签订一项条约。为了给这种条约定一个名称的问题,戴笠曾经一再考虑。

他怕别人将来指责他和帝国主义签过不平等的卖国条约,便力求从名称上用得妥当

些。最后才决定用签订"合同"的方式(美方有时称它为"协定"),以表示完全

是从平等合作的基础上来签订的。在起草这项合同时,戴经常召集军统局处长以上

和中美所组长以上的大特务开会研究,往往直到深夜才散。第一次合同经过一个多

月的酝酿,作过七八次的修改增删,除了内容方面经常由戴笠口头上向梅乐斯去试

探,先征求他的同意外,还力求在文字技术上要周到仔细。一九四三年四月间,第

一次准备和美方签订的合同草稿才拟出来,戴马上去找宋子文研究。宋认为没有什

么问题后,戴才去向蒋介石报告。蒋看了也很满意,这样才正式通知美方约期正式

签订合同。从第一次合同签订之后,中美所的筹备工作才结束,而把试行的各项合

作工作正式开展起来。

前后三次签定的合同概要

第一次签订合同的时间约为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五日,地点是在重庆磁器口丝厂

杨家山军统乡下办事处的大礼堂(也是军统局重庆训练班的礼堂)。

主持这次合同签订的人:美帝方面为当时海军部长诺克斯与美国总统罗斯福的

私人代表美国生活杂志老板鲁斯,和美国海军部情报署代表梅乐斯中校;中国方面

的主持人,蒋介石原来指派外交部部长宋子文,临时未有事没有来,改由外交部常

务次长胡世泽代表,与军统局副局长戴笠共同主持。

参加这次签订合同仪式的人计有:中美所美方参谋长贝乐利、主任秘书史密司

和中美所几个组的美方副组长;中国方面有中美所军统方面参谋长李崇诗、主任秘

书潘其武与军统所派的几个组长。另外,戴笠还指定要军统的"三巨头"郑介民、

唐纵。毛人凤,和第一处处长鲍志鸿、第二处处长何芝园、第三处处长徐业道、第

四处处长魏大铭、第五处处长沈维翰、第六处处长龚仙舫、第七处处长徐人骥、第

八处处长沈醉等均参加。这是因为双方在业务和事务工作上需要紧密配合,他希望

中美所与军统能打成一片,所以在中美所与军统的一些重要集会上,两个单位的组

长和处长级的人员都要参加。

当天下午,礼堂布置一新,中悬双方国旗。仪式是在宴会前举行的,参加的人

员都先坐在摆成马蹄形的餐桌前等候。五点整,戴笠领着鲁斯等和胡世泽等在热烈

掌声中进入会场,在上首就座后,先由戴笠简单地表达了对鲁斯等远道而来主持这

次合同签订的谢意,并介绍在场参加的人和鲁斯等见面。他是用点名的方式,把每

个参加的人名字叫了一声,站起来后,便补充一句是什么职务,鲁斯微笑点一点头

便又坐下来。只有郑介民、唐纵和毛人风三人和鲁斯握了握手。介绍完毕即由潘其

武将合同的中文本宣读一遍,然后由史密司宣读英文本,便由双方主持人在中英文

本各两份上签字。接着由诺克斯讲话。他首先谈到,为了早日战胜共同的敌人--

日本帝国主义,而举行的合作,是符合两国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他说美国总统对

这项工作寄以很殷切的期望,相信双方在今后一定能忠实地执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一

切,能做出出色的惊人成绩。他表示对合同中所列各点感到满意,并主动提出今后

双方在合作期间,如果发现没有订人合同的问题而又为工作需要时,美国方面愿尽

一切可能帮助中国。最后他对戴笠和戴所领导的军统局特别赞扬了一番,使参加的

这群特务头子个个都很为高兴。

诺克斯讲话后便由胡世泽讲话。他代表蒋介石政府向美方表示最大的谢意和敬

意,对美国代表诺克斯与鲁斯远道而来主持这一合同的签订极感满意,并盛赞鲁斯

为美国杰出的人物。胡世泽表示中国方面一定能忠实地履行合同,令后希望在美国

不断帮助下打垮日本帝国主义。戴笠和梅乐斯也在最后表示:一定能很好地履行合

同所规定的事项,保证双方能做到忠诚合作,亲密无间,不负两国元首的期望等等。

仪式完毕即举行宴会。双方为美蒋特务顺利进行合作与互祝两国领导人健康等不断

干杯。宴会进行到晚上九点左右才停止。诺克斯与鲁斯在中美所内住了五天才回国。

第一次合同的内容很多也很繁琐,我虽然在起草前多次参加过这一合同的研究

工作,以后在执行期间又亲自履行过合同中一些规定的有关事项,解放后又曾经与

当时一些有关的人多次拼凑回忆,但仍只能记到一部分,更由于以后还补充签订了

两次,因此对前后秩序也可能有颠倒,现就所知分述如下:

合同一开始就提出这是中国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与美国海军参谋部情报署为

了早日战胜双方共同敌人,愿意进行有关对日作战的情报交换与心战宣传以及在敌

占领地区进行游击破坏等等工作方面的合作,成立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于中国战时

首都重庆。接着便说明中美所系因对日作战而成立,如对日战争取得胜利应即宣告

结束,本合同中所商定的事项不论已否执行或正在执行,均应立即中止;但在对日

战争尚在进行期间,如任何一方不愿继续执行本合同而要求中止此项合作时,除应

当在半年前正式通知对方外,并应负责保守有关本所一切秘密,另一方有要求赔偿

因合同中止而所受到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中美所工作人员应按需要由双方派员共同组成,各个部门正副主管人员由双方

选派,原则上是由军统派正主管人,美方派副主管人,必要时可另行协商办理。在

选派各部门负责人员时,双方均应事先互相征求对方同意,始行派遣。如在工作期

间,一方对另方工作人员有意见时,得请求更换,双方均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今

后在工作需要时,对组织机构之增减等问题,应由双方负责人事先进行协商同意,

不得由任何一方采取单独行动。

中美所对外一切行文,由主任副主任出面共同签署方为有效;对内双方最高负

责人,中国方面为中美所主任,美国方面为美方所派之副主任。主任或副主任因工

作关系需要指挥另一方工作人员时,应以主任或副主任共同签署之命令方能生效。

主任或副主任因事离职时,可自行指定专人负责代理,事前并应相互通知,征求对

方同意。

双方工作人员之薪给待遇,均自行负责支付。所有来华工作之美方人员,有关

食宿交通运输等生活方面问题,应由军统负责协助妥为解决。各项费用凡由军统先

行垫付者,由美方按期归还。有关中美所办公、宿舍及其他公用房屋之修建工程,

均由军统派员主办,所需经费则由双方共同负担。|奇-_-书^_^网|

合作的主要业务,是交换关于日本海陆空军在中国沿海及大陆上的活动部署情

况及有关这些方面的材料,双方均应将所搜集到的情报全部无保留地提出交换研究,

俾有利于对日作战(实际上却是叫军统提供这方面情报,名义上虽说交换,而美方

却从来不向军统提供什么情报)。美方在中国沿海布雷、测量等,华方可派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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