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据国民党的《中央日报》报道,陕西省在1941年,除要负担中央政府的600万担粮赋外,农民还要负担所谓八战区、五战区和二战区的代购及地方各级“公粮”,农民交纳这些粮物后所剩尚不及三分之一。西安的《民众导报》披露说,陕西省榷县中山乡1944年每亩旱田除缴纳粮食二斗二升外,还要出公款8000元,合小麦4斗。当年还是大丰收,所交公款公粮要占三分之一强。1943年,四川省稻谷每人平均4市担,但其中约有2.5担要被充做公粮。
这是从平均数来看,如果具体的每户农民,那情景就更为凄惨。因为田赋征收采取的是比例制而不是累进制。
在四川省长寿县,一个年收入为4500担稻谷的地主,须交缴田赋150担,只占其收入的3%;而一个收入10担的自耕农,须交纳田赋1.3担,占总收入的13%(因为他没有别的收入);而一个收入只有几担,当时靠租种地主部分土地的贫农,处境就更为困难。除了缴纳田赋,所剩无几根本不能养活家人。这还仅就田赋而言。事实上,除了田赋,农民还要负担很多苛捐杂税,实际负担要比田赋所反映出来的重得多。
孔祥熙在田赋改革时保证,改革田赋是针对每一个人,是“有粮者出粮,有力的出力”,而实际上,地方大地主总是利用自己的金钱和影响及权力,在田赋征收中大做手脚,尽量把负担转嫁到自耕农和贫农身上,从而形成了实际上的“有粮者不出粮少出粮”,而“无粮者多出粮”的局面了。
除了地主大地主的转嫁,国民党基层组织和地方官员也大捞小捞,从中舞弊。如田赋收购一般是通过县、区、保、甲等系统分片包干的。这样,县长、区长、保长或甲长就在实际征收中作弊。上面要一担,他说要两担,完不成就罚。弄得当时农民怨声载道,却敢怒不敢言。
孔祥熙经常派财政部的官员下去检查。一次一名检查官在给孔祥熙的报告中写到:“各地经办人员浮收、冒斗现象非常之普遍,如未身临各地,几难置信。经我在几县调查,凡50户中就有37户处于浮收、冒斗和勤派三种形式之下,多收原粮一半者6户,多收原粮十分之三者11户……”
孔祥熙在田赋改革一开始就宣称,田赋归中央,改征实物,为了解决战时军民用粮之急需,孔祥熙确实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同时也为自己捞了不少。
比如在重庆,从1941年7月开始,中央公务员及其家眷(以一家4口为限)每人每月可购平价米2斗。从第M年开始,公务人员的食粮免费定量供应。如31岁以上的每月发大米一担,26岁至30岁的发8斗,25岁以下的6斗。据统计,自1943年至1945年,免费发放的大米小麦及杂粮为6700万担,而且三年收购的田赋谷物却是1亿多担。剩余部分,则全为孔祥熙等官僚无偿或低价占有,或成为他们手中的投机商品,投放黑市后大发其财。
孔祥熙的田赋改革由于是建立在对农民的剥夺的基础之上,所以收缴田赋在数量上有一定上升(抗战后期开始下降),但却使农业生产陷入日益萎缩的境地。
首先,自耕农和贫农的生产再生产资金大半被田赋和重税所消耗。如《云南日报》曾对昆明附近各县进行调查,调查后在报上撰文说:近年来秋收后能够有余粮供一家半年食用的,每村不及一半,过年后还能有余粮供一家3个月食用的,每村更不过数户而已。
更有甚者,乡村保甲的摊派使农民被迫将存粮出售,于是谷雨一过,连播种都成了问题,只得忍痛去借高利贷。
金陵大学农学院后来也曾进行调查,1941年成都附近的几个县的粮食生产成本剧增,1941年比1940年增加1倍,比抗战前增加门倍。其中粮种、畜工及人工费涨幅最快。
国民党内政部长周钟岳1941年在一次会议上公开说:“粮价固已大涨,但农民未得到好处盖收益全人于地主之手,地价愈高,自耕农愈少,大多数农民都被迫到农村高利贷手中借款。”
其次是劳动力严重不足。由于国民党的兵役制度,使乡、镇及保甲长乱抓壮丁。甚至像土匪那样“绑票”,交了相当数量的财钱才能放回。但放了再抓,抓了又放,形成无休止的对农民的敲榨。从1937年到1944年,国民党政府共抓壮丁275万人,且几乎全是贫苦农民。
兵役和抓丁的结果,造成农民劳动力枯竭,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抗战8年,前方对农产品需要的增加,本来应带动后方农业生产的增长,但实际情况是,在8年抗战中,国民党统治的区域内,除1938、1939年两年丰收外,农业生产非但没有增长,反而一天天萎缩。如《农报》统计,1941年大后方比战前撂荒了842万亩耕地。1943年至1945年,四川省的冬季作物面积从6删q亩减少为5700万亩。
抗战8年国民党统治区的农业生产全面萎缩,是国统区封建性的土地关系造成的后果。孔祥熙所进行的田赋改革,非但没有使这种土地关系减弱,反而使其加强了。广大农民在抗战中建立了伟大的功绩,在前方苦苦杀敌,在后方生产粮食,还要出重税养活那些贪官污吏,而他们自己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美国一位大学的教授在抗战期间来华考察,虽然在重庆他受到了国民党官方的热情接待,但在考察结束后仍用真实的笔向美国政府和人民介绍了国统区广大农民悲苦的生活状况。他说:“农民对政府的愤怒正在明显地回响在全国的乡村,在农村地区和民众中,国民党政府的威信和影响力也许已经达到了最低点。”
3.专卖--黔驴技穷之后
在抗战期间,孔祥熙还着重抓了沿海工厂的内迁及专卖事业,积极为国民党战时经济体制增砖添瓦。
抗战前期,通过一系列改革和建立战时的经济体制,使西南地区的工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使整个大后方的工业有了较好的基础。
所谓大后方,主要是指川、滇、黔、陕、甘、湘、桂七省。这些省基本上没被日军占领和骚扰,有相对和平安定的环境。抗战全面爆发前,这些地区的经济落后,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如四川,当年仅有电力一家、水泥厂一家、面粉厂一家、造纸厂和机械制造厂各一家。其他省份就更少,有的一个省里竟没有一个像样的工厂。
“七七”事变后,在社会舆论的强烈要求下,蒋介石、孔祥熙和宋子文加快了向内地迁厂的步伐。1938年3月,蒋介石正式下令,拆迁沿海工厂到内地。而在1937年8月,上海的各工厂已开始向内地迁移。
1938年6月,国民党政府下令拆迁武汉工厂。各工厂不论大小,凡对敌后军需民生有用者一律内迁。一时间,车轮滚滚,马达轰鸣,大大小小沿江而上的船舶,成为一条条车龙船龙,婉蜒在从武汉至重庆的长江水道及两侧。仅不到一年,上海、武汉两市就内迁工厂300余家。同进江苏、无锡、常州、南京、九江、芜湖、郑州、许昌、太原等地也都迁出不少工厂。
沿海工厂的主要机器设备拆迁内地,极大推动了大后方工业的发展。如上海、汉口等地的电厂拆卸电器设备2.5万多千瓦入川;汉阳、大冶等炼钢设备运大渡河。这些内迁的机器设备运到内地后,或扩展革新了原有的厂矿,或新建了工厂。
由于沿海工厂的大量内迁,许多立志报国的知识分子和工程技术人员也纷纷涌入大后方。因此,抗战前期大后方工业呈发展趋势。
1937年到1942年,大后方的工厂数目由200多家发展到1000多家,固定资产由2000多万元上升到10亿多元,扣除通货膨胀后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孔祥熙经常把这些挂在嘴边,作为自己的政治资本到处吹嘘。他在“四联总处”的会议上和接受记者采访时曾不止一次地提到,大后方工业发展是行政院不懈努力的结果,言外之意就是他努力的结果。
应该承认,孔祥熙在抗战中为了适应对日作战,对机构进行调整,对财政进行改革,为抗战做了一些事情。但他所以这样做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蒋家王朝及自己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从主观上考虑人民的需要、尊重经济规律。1942年后,大后方工业呈日益衰败之势,就是证明。
一般经济学家认为,大后方工业之所以能有所发展,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是抗战初期工业内迁和技术力量的内流,如前面所说的那样。同时,沿海地区的大量资金内流,也为大后方工业发展提供了所需要的资金保证。由于抗战激发起来的人民的爱国热忱和坚决支持抗战的决心,也是大后方工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共渡难关、打败日寇的精神鼓舞下,近2万名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知识分子不讲条件,不计报酬,日夜工作在生产第一线。除领导工业生产外,还大胆革新,努力创造,作出了不少特殊的贡献。如水利专家们在西南地区先后勘查了40多条河流,最后在四川的桃花溪、清渊河,青海的汉水,贵州的修文河,甘肃的天水,西康的东河等地建起了多座水电站。地质学家经过长途跋涉,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荒凉的高原找到了石油,并成功地将石油开采出来。化学专家先后研制出了酸碱、橡胶、水泥、甲醇等战时急需的化工产品等,所有这些都极大地推动了整个工业的发展。
再一是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抗战全面爆发后,特别是沿海地区被日军占领后,大后方和海外市场的联系几乎被全部切断。内地各省工业基础薄弱,工业品原来主要靠外国进口和沿海各省供应。抗战以后西方各国对华输出大幅度削减,沿海各省的民族工业产品的内销几乎中断。与此同时,由于沦陷区人口的大量移人后方对工业品需要的增大,正在进行的战事对军需品及药品、交通工具等需求的增多;供应的减少和需求的增加,就刺激了生产的发展,并为大后方提供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大市场。
同时也应当承认,在抗战前期国民党政府采取的一些扶持工业发展的措施,在政策上对大后方的倾斜,对大后方工业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如支持沿海工厂内迁。沿海工厂内迁是上海爱国工商界人士发起的,国民党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并投款56万元做为拆迁补助费,而且所经车站、码头、关卡一律免验免检放行。工厂拆迁到内地后,在征地建厂中,又给了很多支持,如提供低息贷款,免收附加税等等。
当时实施的“行业专卖”政策,亦是孔祥熙为了维持国民党政府财政正常运转的又一重要举措。
1942年,抗日战争进入第五个年头。国民党政府的财政已越来越捉襟见肘,孔祥熙在抗战初期所采取的种种办法,其弊端也日益暴露,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物资供应也愈来愈紧张。
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五届八中全会时,虽然蒋介石对孔祥熙的经济工作还是肯定的,但来自其他方面的不满却使他不安起来。特别是宋子文,虽然在位置上宋子文不能与他抗衡,但宋子文深通经济。孔祥熙的那些所谓“改革”把戏经不住宋子文一驳,加上宋子文是“国舅”,哪天到宋美龄那里吹吹风,揭揭他的老底,他也会吃不了兜着走。因此,孔祥熙在大刀阔斧地进行田赋改革的同时,就琢磨着怎么能想出点新招,维持日益亏空的国库。
孔祥熙的办法,就是要对重要的四种商品进行政府专营,由政府赚这几种商品的钱,而不再让别人赚。这四种商品分别就是当时销量最大、日常生活又最离不开的盐、糖、卷烟和火柴。
其实,这还真不是什么新玩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对盐进行过专营。而后的封建王朝,都对一些重要的商品进行专营,如秦朝的盐、铁等。
食糖专卖是从1942年2月开始的,紧接着是盐类专卖、烟类专卖,然后就是火柴专卖。
食糖专卖一开始就出现了麻烦。按照所谓的《食糖专卖条例》,应对食糖实行实物收购。但要全部收购则需要大量资金。1942年夏,当各地政府部门纷纷向孔祥熙伸手要钱时,孔祥熙才发现这样划不来。大量资金拨下去,自己手头紧张不说,谁知下面这些贪官污吏拿这些钱干什么。到时候食糖收购不上来,你还能砍他的脑袋?
当下孔祥熙又规定了一条办法。他对各省官员说,食糖原则上按条例全部收购,但具体操作的方法是,食糖中央暂不收购,只按照收购价格的30%征收“专卖利益”,其中15%为代征统税;收购价格的30%人专卖利益帐。
这里我们不必在经济学的术语上兜圈子。他的这个办法简单说来,就是收购资金由地方应缴中央的税款中支付,等于孔祥熙一分钱不往外掏却照样能获利。
“食糖专卖”一实施,糖价立即大幅度上涨,社会各界议论纷纷。消息传到蒋介石那里,蒋也颇为不满。原来说的实行专卖是为了平抑物价,防止投机,怎么适得其反呢?
于是蒋介石一个电话打到孔祥熙那里,孔祥熙连忙采取对策。即采取行政规定糖价,各商业网点的经销单位一律不许涨价。但孔祥熙没有弄明白,食糖生产主要在民间,他们出售给收购者的价格并不多。都是一些中间盘剥商从中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如不调整收购价,就会影响生产,供应失调,专卖收入也会随之减少。但孔祥熙当时已经感到了蒋介石的压力,不敢再提高收购价格。他只能强行命令甘蔗和食糖照旧价出售。而蔗农售出后都不够成本,又不能不售,因甘蔗属于时令产品,不易保存和贮藏,结果种甘蔗的老百姓受到很大损失。
规定限价,中间商一见无利可图,便纷纷囤积压货,于是黑市发生,社会上的百姓买不到平价糖,只能以高出几倍的价格到黑市上去买,这样一来难免也怨声载道。
据说,当年的四川省主席张群一次乘车从成都到重庆。内江等地的蔗农得知消息,将甘蔗砍下来,在公路上铺了一里多长,以阻挡汽车前进。制糖业的业主和工人上千人自发聚集起来,向张群请愿,结果闹得张群狼狈不堪。
烟类专卖也是一样,一开始就遭到民族资本家和个体手工业者的反对。因为专卖局不但要到工厂仓库登记要货,而且要派出工作人员长期住厂“监督”。这使生产烟卷的工厂极为恼火。过去,他们生产烟卷只要交纳统税,而现在除纳统税外,还要缴纳“专卖利益”。在烟盒上贴上专卖标签,比过去的税高出近一倍,又不让提价。
连卖烟的小贩也受到了限制,原来小贩批发到香烟就可以到市场上叫卖,现在不行,要到登记处登记,缴纳一笔“专卖税”后才可出售。本来获利微薄,眼下又被孔祥熙的专卖事业扒了一层皮。
而火柴专卖也迭起风波。因为战时火柴原料无法进口,各火柴厂家只能仰仗孔祥熙的恩惠分配原材料。孔祥熙便把火柴原料的分配大权交给了他的一个亲信。这个亲信借助孔祥熙的权力,把其他厂-一挤垮,最后他自己担任了火柴专卖公司总经理。于是被挤倒的火柴厂联合各界群众和工人,到重庆国民党政府门前请愿,一时闹得沸沸扬扬。
专卖制度为孔祥熙摆脱财政困境带来了一些好处,但由于它是以政府独占生活必需品的经营权,就必然造成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掠夺,以及对生产的严重破坏。对国民党的经济来说,这些举措无益于饮鸩止渴。所以,专卖制度难免又是极短命的。
从1942年开始到1944年夏天结束,实行了2年的食糖专卖终于废止了。1945年2月,国民党政府又废止了盐、烟和火柴的专卖,改为征税。其中,近四项专卖为孔祥熙及国民党政权带来了22.7亿元的收入。而这22.7亿元的收入,简直就是劳动人民的血汗钱啊。
4.通货膨胀堆起的金山银山
在抗战期间,对人民生活影响最大的就是通货膨胀,孔祥熙的所谓一系列“改革”和战时经济政策,对此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比如由于靠通货膨胀弥补的财政赤字越来越大,以致1942年法币印刷不及时,“关金券”被作为货币大量出笼了。关金券本是用作海关缴纳关税,不在市面流通。1942年把旧存的关金券以每单位折合法币20元大量抛出,开了大额钞票的先声。接着就是百元、500、千元的大面额币也像浪潮似的涌入市场。由于通货膨胀政策,引起物价无止境的上涨,人民对国民党的经济已失去信任。为免遭法币贬值的损失,当时人们普遍产生重货轻币的思想,纸币一到手就立即购买实物,各种投机活动日益猖撅,货币流通加速。若以1940年周转速度为1,1941年为1.5;1942年为1.8;1943年2.5;年为3.2;1945年(1至6月)为9.2。这样就使物价上涨的速度超过了货币发行的速度。1941年12月,法币发行累计已达151亿元,比1936年6月的14.l亿元增长了1076倍,而同期重庆的物价上涨了2133.2倍,超出了5倍多。据杨荫博的计算:抗战8年中,随着通货政策的发展,法币1元的购买力,在1938年底值战前0.6。到1945年6月,已只值战前法币5毫。就是说这时的法币2000元才值战前法币1元,其价值只有原法币价值的万分之五了。抗战前,四大家族主要靠发行公债进行搜刮,在抗战期间,则主要靠增发钞票了。孔祥熙就说过:“发行公债真麻烦,付息,抽签还本,又弄不到几个钱,不如印发钞票,简单得多。”确实,“四大家族”通过法币贬值对人民的掠夺,远远超过发行公债的掠夺的。据专家测算,1936年至1948年12年中,只法币贬值一项,“四大家族”即从人民手中掠夺财富达57亿美元。同时“四大家族”通过法币贬值把过去他们大量发行的公债几乎变成了废纸(如1936年国民党政府共发行20.82亿元公债。其中14.6亿是换旧债的。规定还本期限是12到24年,其他新债还本期也在10年以上,而到1945年6月时法币二千元只等于战前1元的价值,所以国民党政府把这笔债款几乎赖掉了),并向民族资本进行侵蚀,大大扩大了他们的工业独占。这真是像有人指出的那样,这一政策是“人头税性质的慢性财政没收政策”,“以全民为对象,最普遍、最残酷的掠夺!”
在法币贬值中,孔祥熙还利用金融政策的变动,在金融市场上进行投机倒卖活动,以套取外汇,大发其财。抗战初期国民党政府见到出售外汇太快,一方面由财政部颁布《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限制企业及私人提取银行存款,规定了每次提取存款的限额和时间,以防止资金外逃;另方面与外商银行订立“君子协定”,要求外商银行对投机和资金外逃购买外汇的不予供给。又因为日伪以伪“联银券”换取法币套购外汇,1938年3月13日公布了《购买外汇请核办法》,规定凡需要外汇者,必须说明理由,经申请核批后,才能向银行购买外汇。但是这些办法只是阻碍了正当工商业者对外汇的需要,却不能阻止日伪套取中国外汇和国民党权贵的资金外逃。于是外汇出现了黑市交易,且黑市价格逐步上涨。1938年10月,中央银行曾拨出英币100万镑暗中维持法币的外汇行市,但当时法币的通货膨胀已露头,购买外汇的日益增多,黑市价格仍继续上升。每元法币的币值很快由1先令2便士半跌至8便士左右。1939年3月,国民党政府又与英国共同组织“中英平准基金委员会”,由中国、交通两银行提供500万镑,由中国政府负责、由汇丰、麦加利两银行承提500万镑,由英国政府担保,成立1000万镑的“中英外汇平准基金”,以稳定法币黑市价于8便士又1/4。但此汇率仅维持了3个月,法币黑市汇率又继续下跌。1941年4月25日,在向英美借款的基础上成立了“中英美平准基金”l1000万美元,继续供应外汇,但不再维持固定汇价,而是采取“自然水准”了。1942年7月,国民党政府向美国政府借到5亿美元,放弃法币对英镑的联系改为单独与美元联系,确定法币对外汇价为1美元等于法币20元。此项官价外汇直到抗战胜利都没有正式变动过,但外汇黑市与官价外汇价格悬殊,给“四大家族”利用垄断外汇的特权攫取暴利创造了条件。例如,据1939年8月6日上海《大美周刊》披露的香港电传说:“渝某重要部长夫人电某外籍经纪人,嘱购入英金4万镑之巨额外汇。”这位部长就是孔祥熙。他利用外汇的审批大权,套取大量外汇,高价抛人黑市,以牟取暴利。许性初在转告《香港日报》的密电中指出:“孔任财长以来,操纵外汇自肥,对战费一筹莫展。”有人说他妻子宋蔼龄,在抗战初期的外汇投机中,就‘“捞到了巨额英镑”。
美金储蓄券和公债的问题,曾引起过美国财政部的注意,该部部长摩根索为此事在致总统罗斯福的一份备忘录中说:“中国政府发行及出售了美金公债券来收回法币,并自美国给予的援助中拨二亿美元,来偿讨此项公债券。我相信这个方案对于控制通货膨胀,没有重要的贡献。”“中国目前在美国有4亿6000万美元无需作担保而可动用的款项;同时由于我们的各项支出,每月可获得美金2000万元。中国可以用这些钱以出售黄金或美金资产来换取法币。不过我认为这些计划,在过去很少效果,只给了参与内幕的人、投机者、囤积者以额外的利润,把中国可以好好利用来作建设之用的外汇浪费了。”摩根索在1945年5月8日致宋子文的备忘录中也指出:“在美国现已产生一种印象,就是2亿美元美金储备券与美金公债,以及在中国出售的黄金,都已落入比较少数人的手中。结果个人发了大财,而对中国经济没有真正的帮助。”
孔祥熙、宋子文及其亲信的贪赃,引起社会舆论大哗。后来这项美金公债本息到期,国民常政府当局不得以外汇牌价折合法币支付。
除套购外汇购买美金储蓄券、公债大发其财外,孔祥熙还利用其独占金银收兑的特权,时而收兑,时而抛售,大搞投机,大发横财,进一步促进了通货膨胀。1939年9月15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间不得私存黄金,由四联总处附设的“金银收兑处”收兑黄金,禁止自由买卖,因而集中了大批黄金。国民党政府还用1942年5亿美元借款中的2亿美元向美国购买黄金570万两。于1943年6月开始实行所谓黄金政策,表面上以收回法币、制止通货膨胀为号召,实际上是为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提供大发国难财的机会。开始由中央银行委托中国农民银行和中国国货银行出售黄金现货,1944年11月3日后,改售期货,到1945年5月28日停售止,共售出黄金114.5万两,收回法币250亿元以上。与此同时,1944年8月开始,由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行及邮政储金汇业局和中央信托局两局同时举办黄金存款,直至1945年5月22日止,共收存黄金162.4万两以上。但国民党的黄金政策在实际上不仅未平抑物价,而且还在物价上涨中推波助澜,为大量法币出笼做掩盖。事实完全和国民党政府大喊大叫的制止通货膨胀、平抑物价相反,黄金政策的实施,通货膨胀不是得到抑制,而是更厉害了。
黄金政策对国民党和孔祥熙来说是一桩能大捞好处的“买卖”。作为卖出的黄金,一部分是以低价向人民强制收购来的,更大的部分是以5亿美元借款中的2亿美元所买的570多万两。按当时美汇官价,每市两只值法币700元,但最初出售的黄金官价即在1万元以上,以后逐月上升,到1945年3月29日,已上升到每市两3.5万元,而停售黄金期货的6月8日,更上升为每市两5万元。这出人之间的巨大差额使他们大捞好处。但这对以巧取豪夺为务的四大家族和国民党政府来说却并不满足。于是,1945年7月31日国民党国防最高委员会作出一纸决议:“为充实反攻军费起见,所有黄金存款一次捐献四成。”这也就是说80多万两应属于人民的黄金,又被强制没收去了。但是,“和中央银行有关系、能购到现货的人,黄金早已到手”,私囊早已填满了。
黄金高价出售的政策刺激黄金黑市价格上涨,引起黄金投机,加速法币贬值。出售黄金的官价是不断提高的,市价不仅随之上涨而且上涨得更快。例如1944年*月16日黄金官价加搭“乡镇储蓄”二成,每市两共2.4万元,当月黄金市价高至3.6万元一月8日每两黄金官价上升至5万元,当月每两市价更涨至18.2万元。加上随着黄金政策的实施,国民党政府又宣布准许黄金自由经营。这样在国民党统治区便自发地形成了一些黄金投机市场。四大家族及其亲信不仅是黄金政策的决策者,而且是黄金市场的大投机者。1945年3月轰动社会的黄金舞弊案(194年3月黄金官价由2万元调离至3.5万元,内部有关人员探悉后,在先一日银行停业前大量甚至挪用公款买进,翌日牌价挂高,便于一夜之间获得巨利)只是暴露出来的一例。正如1946年5月11日《周报》杂志36期的文章所揭露的那样:“在黄金政策的幌子下,翻云覆雨,作浪兴风,又不知制造了多少暴富。这种暴富唯制造消息的权贵才有十足把握。”“每次变动前后,市场总是谣言蜂起,作浪光风。最后谣言十有九成成为事实,则其内幕如何,也就可想而知。”黄金价格的上涨,直接表现出法币的贬值,物价也必然上涨得更厉害。黄金政策引起的投机者对黄金的兴趣,逐渐消灭了当时黄金上涨率落后于商品的情况,“呈现金价与物价一齐上涨,因而有人认为金价是促进物价上涨的因素”。
国民党政府声称在黄金政策实施中牺牲了大量黄金,也同样是完全骗人的谎话。把国民党政府拿出的黄金扣去捐献的四成,实际还不到200万两,只约等于向美购人黄金的1/3。这些黄金绝大部分转移到四大家族及其亲信手里去了。出售的黄金现货,一般都在10两以上,最重的每块400两,在黄金存款时也规定存款5两以下到期不兑现,这就说明黄金买卖仅仅是给官僚资产阶级的发财的机会。即使是流人普通人民手中的一小部分黄金,也只属于暂寄的性质(在1948年8月,这些黄金跟着人民手里的其他黄金、白银和外币等重新回到了国民党政府之手)。因此,国民党政府这种时而对民间黄金进行收兑,时而又允许黄金自由买卖的作法,完全是为了“四大家族”积累官僚资本的需要。正像有人提出的:实行“黄金国有的目的是把民间存金集中到他们控制的国库,而恢复黄金自由买卖,则是把国库的黄金,再大部分转入他们的私库。”这就是国民党政府黄金政策的实质。
法币通货的不断膨胀,造成了社会财富及国民收入更加不合理的再分配,使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财富越来越多,劳动者的实际所得越来越少,加速了两极分化。“四大家族”等官僚资产阶级,在滥发纸币中,在黄金、外汇等投机中,因拥有政治特权和雄厚的金融势力而获得了暴利。滥发纸币出现的恶性通货膨胀,也造成了社会上闲散资金抢购土地的狂潮,“加速了土地集中”,并“经常给中农或自耕农带来厄运。”由于原料、机器的日益昂贵,正当的民族工业有的制品销售所得,尚不足以弥补其所耗用的,因而濒临破产。特别是广大劳动人民和靠工资收入度日的人们,在通货膨胀中受到更加严重的剥削。“滥发纸币是一种最坏的强迫性公债,它使工人和贫民和生活状况急剧恶化”。
据统计,1943年重庆各级教员的待遇仅及战前15%,公务人员仅及战前9%,士兵更只及战前5%,简直已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又怎样能进行抗战呢?另据统计:以1937年1至6月为基数,则1942年重庆各种制成品的价格指数为141,而同年的工资指数只增为*,各种制成品的价格上涨率,几乎为工资上涨率的]3倍。广大农民在通货膨胀中也受到极大的剥夺。由于在物价上涨中,工农产品交换价格的剪刀差迅速扩大;例如按1945重庆年物价指数,农产品中的食物上涨1585倍,而工业品的纤维上涨3151倍,燃料上涨4864倍,金属上涨2774倍。由于农产品价格上涨落后于一般工业品上涨的程度,所以农民的实际收入也必然下降。据计算,以1937年为准,农民实际收入1939年下降到64%,到1943年下降到58%。
孔祥熙自1933年任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到1945年辞去全部职务,共执掌国民党政府财经大权12年。
在抗战爆发前,孔祥熙在财政上大力支持蒋介石对红军的“围剿”。他通过增加税收、发行公债和大举筹借外国货款等手段,为蒋介石的内战提供了大量经费。同时,他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及宋蔼龄的关系,严密地控制着上海的商业银行和钱庄,建立了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的银行网,并为此和宋子文发生了矛盾。孔祥熙在抗战前在财政金融内的最重要的实绩是推行了币制改革,这标志着南京的国民政府在全国的绝大部分地区确立了对金融机构及其重要业务的统制。这对缓和当时的金融危机、稳定经济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亦有利于英美等国在金融方面对中国的控制。
抗战爆发后,孔祥熙做为国民党政府主要财政金融上的首脑,为坚持抗战,维持战时经济,也作出了一些努力。
如“八·一三”上海抗战后,孔祥熙亲自起草、由财政部颁发的《非常时期安定金融法》,对提存现金特别是硬通货和外汇做了规定和限制,为维持金融稳定、防止巨额资金外流作出了贡献。
在大后方经济开发方面,孔祥熙对内迁工矿业采取了扶植政策,并给予优惠贷款,使抗战前期大后方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收入,孔祥熙实施了战时税制,颁布《公库法》;并行铂由全国开征了所谓“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遗产税。财产租赁所得税和财产邮卖所得税等,开辟新税源税种,使政府的财政收入逐渐充裕,但同时也加重了工商界和民众的负担。
孔祥熙还实行了“田赋征实”和专卖政策”。在当时,这对保证军队和民众的消费品供应,的确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大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严重影响了后方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孔祥熙曾把自己主持财经工作以来的主要做法和实质,归结为10条所谓的经验,并在各处宣讲。客观地讲,在抗战期间,孔祥熙确实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他为蒋介石政府效力,对外摆尾乞怜,对内盘剥压迫,并大肆贪受贿赂。巧取豪夺、走私贩私,可谓是劣迹重重,最后终因引起公愤被赶下了政治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