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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无心插柳第三章无心插柳

作者:永灵天尊 当前章节:2653 字 更新时间:2026-6-6 01:11

郑永圣终于飘到了荥阳,找到了新郑。用了整整两个时辰。但是来到新郑,他所见到的景象,让他对祖先故乡的美好幻想破灭了。在他的脑海中祖先的故乡新郑应该是个四季如春,鸟语花香。百姓人人家有余粮,安居乐业,路边的小孩玩闹嬉戏,人们无忧无虑的世外桃源。但是,来到新郑以后,看到真正的新郑,他失望了,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这简直与脑中美好蓝图天差地别。新郑土地稀稀疏疏,房屋不多,但大多已经破旧。只有县令的办公场所还像样一点。这根本没有一点点世外桃源的模样。农田中,时值六月田中农夫正忙于除草,农夫个个面黄肌瘦,劳作之时心有余而力不足,无精打采的样子。路上偶尔看见三五成群的青壮猎户们拿着捕猎工具面露忧色地走着。好似在想今天是否会有收获。只有孩子们在田边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着。如此景象的新郑怎会是先祖的故乡?郑永圣无法相信在族谱中描写极为繁盛的新郑,四百多年前的新郑尚能如此,现在怎么如此的落魄凋零?

从新郑离去,永圣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荡。看看风景,听听一些流民的小道消息,偶尔碰到黄巾军与官军的小规模斗殴,驻足观看一番。黄巾军武器装备都要逊于官军,在人数方面却比官军多出数倍,但是多数为老弱病残。在四月时,皇甫嵩火烧长社,黄巾军声势锐减。此刻的黄巾军已经是不堪一击。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胜负不言而喻。黄巾军遭到官军的屠杀,惨叫声四起,血花飞溅。在空中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永圣也是感慨不已,这个世界的战争也不过如此,若是要论精彩程度还未及异域大陆的漫天魔法战。感叹自己被一本《三国演义》所蛊惑啊!~~实是应了那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历时两个月后,永圣走过三山五岳,寻访七国古都,这种游历的生活开始还觉得新鲜,但时间久了也觉得甚是无趣。想来离开异域大陆已有多时,也是时候买些旅游纪念品准备回去了。

八月二十九日,这日郑永圣来到并州境内,召唤出自己的第二坐骑‘列云’。列云可是一宝马,其周身洁白无暇,宛如天上的云朵,速度可日行万里,呈追云之势,遂取名为列云。郑永圣长途使用御风术飘荡,短的路程则是骑马,好游览周围景色。这次他欲前往晋阳寻找高顺,一路悠哉悠哉,细观沿途景色,走走停停,在路上买了诸多东西,像这里的丝绸锦帛,锅碗瓢盆,刀枪棍棒,胭脂水粉、百家书籍等杂物作为纪念品。

九月初五,永圣正到上党郡,骑马来到集市。众商贩们见永圣身上穿着用肉眼观之极为名贵的服饰,骑着一匹神骏,周身散发着普通人无法拥有的高贵气质。他们凭借经验断定这骑白马的年轻人非富即贵。商贩们纷纷避让,生怕挡住骑马青年的道路,从而得罪贵人,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汉末的普通百姓与商贩们皆是如此,自古民不与官斗,加之汉末一些略有势力钱财的高官权贵,横行乡里、**妇女,无恶不作,无法无天。所以一些看上去像是权贵之人,普通人不敢得罪。永圣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驱马从容地在市集中搜寻有特色的货物。

突然,列云停下脚步。永圣诧异。列云颇有灵性的宝马,不会无缘无故停下。永圣向前一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子跪坐在地,大概十四五岁,明显发育不良,面黄肌瘦,两眼无神,嘴唇干裂,头发十分凌乱,发上满是污垢。在她的边上,一张穿了洞的地草席裹着一具尸体,发出阵阵的尸臭。如此情景,永圣在异域大陆不知碰到几回,老桥段了,肯定又是卖身葬XXX。“喂,我说姑娘你挡着道呢!请让开一点,让我的马过去!”那女孩抬头看了看永圣,永圣给她的第一印象是,帅,非常的帅,没天理的帅。,面似玉雕,衣着光鲜,气质高贵,给人上位者的感觉!肯定是个有家底的人。心想:“如果能被这公子买下那该多好啊!”

“这位公子行行好,花十两银子(十两银子=10贯钱=RmB2000元)将我买下,好让我能买口棺木将我娘安葬。”女孩哀求道。在汉末每个奴隶根据年龄、长相、健康状况等条件,价格为10—50贯钱不等,奴隶主买下奴隶后会与奴隶们签订卖身协议书,通俗点说也就是那万恶的卖身契,然后再去官府将奴隶原有的户籍转入奴籍。如果在奴隶市场交易,那么价钱会比一些自卖者贵,但必须向官府缴纳两成的税金,官府会为奴隶们免费办理入籍手续。奴隶市场的奴隶质量相对而言要比自卖者高上许多,奴隶市场是专卖店,而自卖者则是摆摊卖盗版的。

市集上一众商贩见到女孩挡住了永圣的道路,纷纷过来围观,看看永圣会如此收拾她。从古至今,中国人爱看热闹的本性从来没有改变。无论任何与自身有关或无关的事情,只要一有热闹就凑是中国人一贯的准则,也不知道看热闹是可以捡到钱啊,还是可以捡到粮食。

十两银子?!这么便宜,永圣诧异,在他那个世界一个下等奴隶都要一百两黄金,这世界的奴隶也太不值钱了,好歹也是个活生生的人啊!就这点钱就把自己的一生给卖了!永圣随手从兜里掏出十两黄金(他身上最小的面额)丢给那女孩说道:“别挡道,让开。”语气铿锵有力,上位者的气势尽显无疑,那气势令人无法违背他所说的话。女孩接到黄金慌忙道谢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女孩乖乖退到一边去。在旁看热闹的商贩们感叹永圣出手阔绰,这年头一个下等奴隶竟然能值十两黄金。而他们却劳心劳力,费尽心机,半年也挣不到十两黄金。人比人气死人。

永圣驱马继续闲逛……

傍晚集市解散,商贩们有的面露笑容,有的则沮丧不堪,纷纷提着剩余货物往家里赶。永圣闲逛一天,也买到了不少东西。看了看天色,准备找家客栈住宿,将‘列云’收回召唤空间。徒步走到一家客栈门口,就见一女孩向他跑来,拦住他的去路。这拦路女孩一身丫鬟服饰,虽有点面黄肌瘦,但面容还算秀气,两眼明澄,显是十分机灵。这女孩是谁?

“姑娘有何事?”永圣问道。

“公子莫不是不认识莲儿了?”女孩说道。永圣看了看这女孩,摇了摇头。

“公子可还记得上午那卖身葬母的女孩,那就是莲儿。”

上午卖身葬母的女孩永圣还有点印象,自己丢给了她十两黄金。但是上午的女孩就是眼前这女孩?永圣有点诧异。仔细看了看,还真的有点像。永圣“哦”了一声,说道:“原来是你,有何事?”

“公子,你说有何事,莲儿已经被公子买下,是公子的丫鬟了,自然要服侍公子了?”莲儿轻笑着说道。

晕!这女孩要服侍我?!永圣诧异,自己只是嫌她挡道,随手丢了十两黄金给她而已,不想无心插柳柳成荫。“你大可不必如此,我只是嫌你挡道,丢了十两黄金给你,这可不是买下你,你就当我好心吧,该到哪里就到哪里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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