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圣与莲儿共乘‘列云’走在前往晋阳的路上。四周极为荒凉,腐尸与白骨横在路边,苍蝇们成群成群地附在那些腐尸上面,极为恶心。永圣没什么感觉,莲儿则是已经习惯这种恶心的场景。184年的大汉天灾人祸连连,黄巾军的起义更令百姓雪上加霜,人人无法温饱,为了生存百姓卖儿卖女,有的为了填饱肚子更是下手杀死自己的亲人,食其肉来减少自己的饥饿之感。亲人吃光了,就开始去抢别人的吃,就这样一些穷苦百姓相互杀虐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有实力强大的人才能够在这个动乱的世界中生存,而弱小的一方就注定要被淘汰,成为别人腹中之物,这就是大自然的定律。
永圣本不想与莲儿共乘一匹马,想从召唤空间中另召一匹马来让莲儿自己来骑,可是莲儿却不会骑马,最后只好作罢,无奈同骑。
莲儿身子靠在永圣怀里,觉得极为舒适。但永圣对此极为不习惯,虽然他在异域大陆也曾经被一些女人这样靠过,但是那是两人关系亲密无间,他自然不会介意,但这个莲儿好像和她不是很熟的样子,有必要这么亲密吗?永圣开口说道:“莲儿,这样子是不是太亲热了点,别靠这么近啊!这对你们女儿家可不好。”
莲儿道:“公子不必为莲儿着想,莲儿不介意。”有这么个人肉靠垫依靠着,当然不会介意啦。
“你不介意可是我介意啊!得,不和你多说,再说下去肯定又是没完没了,说不定又要哭哭啼啼的了!靠就靠吧!反正吃亏的是你不是我。”永圣心道。遂就不再言语。
莲儿见永圣不再言语,觉得无聊就另起话题问道:“公子在大汉有几个朋友啊?”
“说起来只有一个算是朋友的朋友吧!”高顺确实能算得上是一个朋友,永圣初到汉末时就遇上了他,从他嘴里打听出现在的年号,而且高顺也对永圣不错,甚至可以算得上好,那么为受伤的永圣着想,永圣心里感激他,遂将他列到了朋友的名单中。
莲儿又问:“公子与他怎么相识的?”
“这个说来话长,总之他对我有恩,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要把恩情还清。我讨厌欠人情的滋味儿,跟欠债似的,难受的很。”
莲儿听永圣这么说,开心道:“公子与莲儿是一类人,都是有恩必报。”
永圣嘴里嘟囔:“我与你可不是一类人,我可没你那么固执,硬是……”还未说完就见莲儿眼中的泪水开始堆积,晕这么小的声音都能听到,耳朵也太灵敏了点,算了不说了再说下去怕是又要哭了。永圣立马止住言语。永圣觉得上辈子是不是欠莲儿债,现在老天让她来向自己讨债来了。永圣学乖了,不与莲儿说话,彻底沉默,任莲儿怎么找话题,他就是不说话。
“公子,你的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不说话,永圣忍,心想一说话就会扯到别的东西。
“公子,你们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不说话,永圣心道:“和你说也没用。”
“公子,你的家人对你好不好?”忍!心道:“这不关你的事吧!这女人真是让人猜不透啊!午时吃饭的时候安安静静,现在怎么那么多话啊?”
…………
一路上只有莲儿不停地说话,永圣始终没有开口。最后莲儿终于说得口干舌燥,停下了她那叽叽喳喳的嘴。
一路无话。驱马行至一片稀疏树林处。走不到半里,就见二十几人挡在路上,那些人个个面黄肌瘦,却都手执凶器,一副穷形恶相。见一贵公子骑着骏马向他们这个方向走来,个个两眼放光。当先一人面容丑陋,骑着匹掉了毛的瘦马,出列笑道:“妈的,今天在这里埋伏大半天了都没有见像样的人经过,这回可算是碰上一个了,穿的这么好,骑着这么好的马,还带着一个丫鬟,看样子还是个有钱人啊!~哈~哈~哈!”
一个瘦子附和道:“老大,这小妞倒是挺清秀的,等会儿可别杀了啊,让弟兄们解解渴也好啊!”那瘦子一脸淫笑,表情猥琐至极,看了叫人恶心。
一大汉吼道:“猴子!你他妈别老想着女人,办正事!宰他娘的!”
“公子,前面那些人是强盗!~”莲儿担心道。莲儿以前跟随着她母亲听说过强盗的凶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这世界治安可真不好,走陆路就是麻烦,还不如用飞的呢!这不是逼着我动手吗?”永圣嘟囔着。永圣放出气势淡然道:“就凭你们这些土匪,也想抢劫我!你们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啊!在我没动手之前,你们这些杂碎还是赶快离开吧!”
“老大!这小子敢吓唬我们!”那瘦子说道。那骑瘦马的丑陋男子吼道:“他妈的,我们是吓大,就他个贵公子加个小丫鬟架得住我们二十几个人?”
瘦子听老大这么一说,立马叫嚣道:“小子!识相的快将那小丫鬟乖乖送到大爷面前,我们保你全尸。”
永圣见前面的贼匪老是再说些废话,有些不耐烦,你说打劫就打劫吧!在打劫之前还要说那么多话来吓唬目标或者是显摆自己的强大让目标放弃抵抗投降,目标要投降早就投降了还用等你们说废话。无聊不无聊。遂讥笑道:“笑话!你们到底动不动手啊,哪来这么多废话啊!”
丑陋男子听了永圣的讥笑,顿时火冒三丈,怒吼道:“弟兄们,动手!谁先杀了那小子,那小丫鬟就谁先干!”他们作强盗的,已经是让人瞧不起了,虽然别人见到强盗觉得害怕,但到底还是贼寇,他们永远都会被别人瞧不起,现在被人当面取笑,当然是火冒三丈。
群匪听到老大这么说纷纷涌向永圣,那瘦子更是举着兵刃策马冲在最前头。心想把那俊俏的公子哥杀了,那小丫鬟就是他头一个品尝了,脑中已经浮现出他美丽的幻想了。
郑永圣面色一沉,意识一动从自属空间内召出自己的兵器——九煊龙魂枪。九煊龙魂枪乃郑永圣自己亲手打造的,为了打出这把九煊龙魂枪他开始花了不少的心血。为了拿到神金铁,他不惜千山万水,去各种危险的地方寻找。然后在极寒极炎之地花了整整九十九天时间打造完成。九煊龙魂枪重达九百九十九斤。整支枪皆按照黄金分割比例打造,龙纹护枪柄。它似枪而非枪,枪头有三棱,每一棱上镶有薄刀片。皆是锋利无比,削铁如泥。枪头平滑面三面互刻有三龙戏珠的龙案,每面三条龙共有三面,一共有九条龙。故此枪名曰:‘九煊龙魂’。九煊龙魂枪夺天地之造化,可刺挑斩劈横切扫,挥舞起来金光闪闪,耀眼夺目。真乃当世之神器也!!
匪徒们见永圣凭空多出一柄闪着金光的神兵,很是惊奇,纷纷放慢了前进的速度,只有那瘦子一如既往的骑着瘦马往前冲。
永圣单手持枪,让坐在他身前的莲儿抓紧缰绳趴在马背上,策马向瘦子奔去。两人距离渐渐拉近,永圣高举九煊龙魂枪向瘦子劈去,瘦子虽然好色,但长期的贼寇生涯让他有了丰富的对战经验,他见永圣举枪向他劈来,欲提刀阻挡,奈何九煊龙魂枪过于锋利,加之其本身沉重无比,瘦子的刀怎能挡住这一劈。只见金光一闪,连人带刀与那可怜的瘦马,被生生劈成两半,血洒满地,永圣眼疾手快策马后退才没有被鲜血溅到。
莲儿坐在永圣身前何曾见过这等血腥场面,吓得大声尖叫。永圣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以表安慰。
瘦子就这么被一下劈死,贼匪们心中惊恐无比,愣在当场。先前那大汉凄惨地大吼道:“猴子!~~~~兄弟们杀过去,杀了那小子为猴子报仇!”
大汉话音刚落,那些小贼们纷纷向永圣杀来,他们眼睛俱是通红仇恨的火焰在他们的心中燃烧。
永圣冷冷一笑:“自取灭亡!”提枪驱马向前。那大汉第一个来到永圣面前,永圣借着马势九煊龙魂枪急速刺出,那大汉还未来得及反应,心脏就已被刺穿。永圣枪杆一转,枪头在大汉的心脏中一轮转动,心脏周边的组织被棱刀绞动,大汉此时体会到了死亡降临的痛苦。片刻赤红的鲜血喷洒而出,永圣枪杆一抖,将大汉甩到远处,就这样死不瞑目。或许他遗憾的是没能为瘦子报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