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给欧洲及北非各国人民造成深重的灾难:且不论被侵略者毁坏和掠走的价值数百亿美元的物质财富,仅被纳粹分子有计划地血腥屠杀的和平居民即达2500万以上,其中仅仅集中营和灭绝营的死难者即达1200万人(另有900 多万和平居民死于战火、奴隶劳动、饥饿、寒冷与疾病人其中犹太人580多万,波兰人250 多万,吉普赛人52万,以及10万多名难以治愈的德国精神病人。另有苏军战俘173 万被蓄意杀害。经过大屠杀之后,欧洲犹太人锐减了三分之二,其中西欧的犹太居民被杀害了 40 %以上,东欧的犹太居民则被杀害了接近90%。1938年,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前一年,欧洲人口总数为39060 万人,而战争结束的1945年欧洲人口总数为38090 万人(苏联人口未计算在内)。如果没有战争,根据以往的出生率和死亡率,6 年期间欧洲总人口本应净增1200万人,而实际上净减少了1000万人以上加上苏联损失的2800万人,欧洲总人口损失了4600万人以上c 这在欧洲历史上无疑是一场空前的劫难。
在当时德国8000多万居民中,尽管绝大多数公众对纳粹的暴行采取了沉默的态度,但毕竟不应由他们承担战争责任;应当对战争罪行负责的只是纳粹分子——他们仅占德国总人口百分之十一,亦即800 多万名纳粹党员及附属组织成员,上百万名党卫军官兵和秘密警察,数万名涉嫌直接屠杀和平居民的国防军官兵(例如 1941年10月在塞尔维亚制造克拉古耶瓦茨大血案和 1942 年8 月在苏联克里米亚的塞瓦斯托波尔进行大屠杀的德国陆军两支部队的官兵)。而这些人中的大多数罪行较轻,真正应对战争罪行负主要责任的,乃是其中的决策者与骨干分子以及积极参与者,亦即战争罪犯(以下简称战犯)。战后,美国、英国、法国。苏联、波兰、南斯拉夫、捷克。荷兰等盟国将造成上述罪行的纳粹刽子手列人战犯名单,并进行了广泛追捕和大规模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