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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诀别.2

作者:vivasugar 当前章节:14828 字 更新时间:2026-6-9 11:41

☆、那年那日

梁安琪离开之后,他呆坐在原地,眼睛一直盯着桌面。下午四点的阳光炙热,他却如在冰窟,全身发冷。他深呼吸了几次,终于摸出手机,抖着手按下号码。

“我想知道哪里能看到1990年4月23日的报纸?”

李文接到这个没头没脑的电话,拿着手机愣了一秒,立刻抄起桌上的车钥匙,回头叫道:“阿花,我们现在去接Mr.Lo。还有,下楼的时候去换几十块零钱,一元和五角的。”

“去哪里?“

“中央图书馆,到了那里你最好不要说话,保持安静。”

中央图书馆的报章及期刊阅览区在五楼,电脑资讯中心与缩微资料阅览区亦在该层。以往中文报纸的旧资料一般都是以微型菲林方法储存,一卷微型菲林便是一年的旧报纸。每次借阅只可借一两年的档案,然后要借阅其他年份又需重新填纸。看到需要的资料可即时影印,每张A4影印收费一元五角,要自备辅币入影印机。

“小姐,我想借阅1990年4月23当日旧报纸的微型菲林。”

负责登记事务的是一个齐刘海的年轻女职员,看起来报纸新闻发生的时候还未出世。

“有《华侨日报》《大公报》《星岛日报》与《东方日报》《香港工商日报》《香港工商晚报》......”

“谢谢,有《星岛日报》或《东方日报》就够了。”

“这卷菲林是《星岛日报》1990年上半年的,你自己找一找4月23日吧。”

女职员登记了他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将菲林安装好,便可以按掣观看。

Mr.Lo看得很慢,他自四月一日开始,逐日逐日地看,倒似不想快点看到4月23日一般。

“飞瓶击中车窗,伤巴士一乘客”,“拒友人借钱,男子被斩伤”,“五贼闯劫表行,掠表总值350万”……

但还是翻到了那一页。

是港闻的头条。

标题很长,二十四个字,“脱逃疑犯法院门前持枪行凶,一名警探当场重伤送院不治。”

新闻中并没有中枪警察的照片,这让他心存了些侥幸,但标题左下,有清清楚楚的“疑犯”照片。

虽然被两名警察一左一右紧紧挟制住,他却毫无屈服之意,犹自扭转身体,狠狠看向镜头。

那是一张他熟悉的脸。金发,瘦削,湛蓝的眼中恨意滔天。

他的手僵在半空,过了半晌,才哑声道:“阿标?”

4月23日的头条新闻并不长,加上标题不过几百字,他却看了很久,好像把每个字都反复看了数遍,又在齿间细细嚼碎。李文与阿花在旁察言观色,只见他脸色时青时白,额角冷汗涔涔,都觉得气氛不对,两人眼神交换,探讨着该如何开口,谁来开口……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起身,经过二人面前,却视若无物,直直向外走去。

李文连忙站起,又转头向阿花说道:“赶快把这个去影印三份,我跟去看看别出什么事。”

图书馆内冷气开得很足,室内外温差颇大,此时虽已经是黄昏,阳光却还有不小热度,他一路追将出来,已经满头大汗,却见Mr.Lo已经行到门外一个三层阶梯处,然后仿似看不见那阶梯一般,一脚踏出 。

李文连一句“小心”还来不及出口,就见这男人挺拔的身躯在他眼前轰然倒了下去。

他又回到了那艘船上,四周是白茫茫的海水,岸上警察越来越多,港生站在他对面,对他说:“Julian,放下枪,跟我走。”

“有什么事,我们慢慢说,Julian,你先跟我离开这里,好吗?”

他看着他小鹿一般温柔的眼。他连说谎的时候眼睛都那么真诚。

胸中似有针扎,他深深吸气,忍着痛,一字字问道:“你,有没有真心待过我?”

港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眼神幽深如古井。

枪声响了,他看见阿标和他手里冒烟的枪口。

港生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胸口出现的一个巨大血洞,又缓缓抬起眼看着他:“你看,这是我的真心。”他便用手自那空洞洞胸腔中,取了心出来捧在手上,直递到他面前,那心脏鲜红而柔软,还在微微跳动。

一切声音都消失了,只听见心脏的跳动,砰~砰~砰~

“你醒了?”他睁开眼看见的第一张脸,是个年轻陌生女人,戴着护士帽。

再转头,李文抱着双臂坐于床侧,一脸生无可恋。阿花正在用水果刀小心地对付一个梨,她看起来技艺很不熟练,令人替她手指担忧。

抬眼看向前方,是自己打了石膏的,左腿。

“啊,医生说了,只是胫骨骨裂,”李文摸了摸后脑,“如果你能配合一点,大概八周左右就可以拄着拐杖出街。”

他半靠在床上,单手支额,面上露出自嘲笑容。多么似曾相识的场景。

“我不喜欢吃梨。”他慢慢说道,“我记得小时候,我妈每次都要我吃完一个完整的梨,她说如果把梨切开分了,就意味人会分离。”

“可是,这世上哪有永不分离的人?”

李文拿出一个透明文件袋,里面是影印的报纸,“我不知道这个对你还有没有用,我影印了三份。”

他接了过来,凝神看了一眼,便放在床头矮柜上,又好像想起来什么,问,“我的外套呢?”

那是一件米色的亚麻薄中褛,在室内冷气间穿正合适。

他自衣袋内取出支票簿,签下名字,把空白支票画线,“劳烦你,医药费用这个去结。”又签下另一张支票,“这个,是这次寻人的费用,这段时间,两位辛苦了。”

“谢谢,我非常想收下,”李文笑道,“可是,你给得实在太多了,我们费用没有那么高的。”

“更何况,我们并没有找到你要找的人。”

他也笑,却是一个颇为苦涩的笑容,然后幽幽的道:“这就是没有找到的费用。”

三人都没有说话,默了片刻,他忽然道,“或者,你们陪我聊会天吧。我有个律师朋友,他陪人聊天都是按分钟收费。”

(未完待续)

☆、阿姆斯特丹的泰门

陪Mr.Lo聊天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工作,他是一个那么慷慨的人,既慷慨又和气。

更何况,即使刚刚摔断了腿,他依然是个极有魅力的男人。

只是说完这句,Mr.Lo便将头向后仰,闭上了眼,久久没有说话。

李文跟阿花相视无语,这次聊天该从哪里开始?他们一时竟找不到话题。虽然在私下里,他们对这位神秘客人已经谈论了很多次。

最后还是由Mr.Lo开场。

“阿姆斯特丹是个很漂亮的城市,古老又极有味道。”

“沿对角线穿过城市,从一个角落到另一个角落,骑脚踏车最多一个钟头。”

“荷兰语也非常可爱,虽然听起来像是喉咙不舒服。如果你讨厌下雨,那么......你知它是怎么回事。我不喜欢冬天的雨,但这座城市每天都在下雨。曾经有一只被雨淋湿的鸽子飞进我的房间——我就住在水坝广场附近,那里有数不清的鸽子——呆了一天才飞走。”

“最有意思的是那些东倒西歪的老房子。小小的,有蓝色、绿色和红色,可爱得像玩具一般。”他一边说,一边孩子气十足地用手比划。“这些楼房的门是那么的狭小,仅能容得一个人走入,真难想象,高大的荷兰人是怎么进出的。”

说到这里,他看一眼好像听得入神的俩人,忽然失笑,“我知道,这不是你们最感兴趣的话题。”

“你们是不是一直在猜测,我在荷兰都做些什么?”

李文有些尴尬地干咳了两声,他们二人的确暗自猜测过,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他。

“简单的说吧,我在荷兰所有的生意,都是正行。”他微笑,嘴角有一丝嘲弄的意味,“而且我发现,有些正行生意比黑道生意利润还高。”

“我有一家游戏公司,一家化工公司,一家航运公司,一家印刷公司,一家能源公司。我也买其他公司的股票,基金,房产,我在阿姆斯特丹买了座大厦,我的办公室在顶楼,对住老运河。我每日工作超过12个钟,每天跑十公里,但晚上还是要饮酒才能睡着。”

“工作并未见得使人快乐,至少不能使我快乐。”

“我在城外买了座十七世纪的房子,许多的房间,地面有网球场,地下有酒窖。有一年我每个周末都在开party,自助无限量,又有喝不完的酒,一切免费,欢歌宴饮,通宵达旦,很多人慕名而来…有什么问题?反正我请得起,屋子里因此又热闹。”

“但我根本连话也不想与他们说,我就喜欢自己独坐一角,由得他们在我的屋子里听音乐、下棋、打球、饮酒,高谈阔论,打情骂俏……热闹是他们的。”

“总有人试图来勾引我,女人,男人,女孩,男孩……后来他们在我背后传言,Mr.Lo是个病人,我既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我甚至讨厌与人身体接触。我不剪头发,也不着礼服,只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饮酒。”

“你有看过《雅典的泰门》吗?我同泰门是一样的。”

“我挥挥手,便有高朋满座,我挥挥手,他们又立时离去。每个周末,Mr.Lo从来不缺客人。”

“直到有日我厌了这一切。我翻新了房子,家具全部换过,连地毯也扔了出去。”

“我依旧闷闷不乐。”

“我也做慈善。我并不是个高尚的人,我做慈善只是为了自己快乐。有些东西对我不重要,却可以帮到他人,why not我去过很多地方,为一口水可以打出人命的地方,土地上不生长任何东西,只有泥沙,儿童上学要走五个钟头。我问自己,你还觉得你的运气不好吗?我什么都有,我的钱足够买任何东西。但是我依然不快乐。我不够高尚,连帮助人也不能让我足够快乐。”

“我迷上收集钟表 。我收了一屋子的钟表,铜鎏金的,银镶金雕花的,珐琅的,珠宝的,大理石的,瓷质的,矜贵木质的。英式钟表典雅,法式钟表浪漫,英国人喜欢雕花,法国人喜欢镀金。而我只是喜欢听指针走的声音。时间的声音。好像收集了足够多的时间,我就不会错过什么。”

“我的心理医生说,我不快乐,只因我记性太好,如果我可以忘记过去,我便可得到快乐。”

“终于有一日,我发现我的记性没有那么好了。”

“医生说这个叫柯萨可夫综合症。因我每次同他说的回忆都不一样,他认为我是用虚构的故事来填补自己失去的记忆。那么,到底是我忘记了,还是我弄混了?”

“忘记,是我用了很多年都没有做到的事情。但是我突然很害怕,我不想真的忘记,这么多年我其实是靠记忆在活着,一旦忘记,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回来找他吗?”

“因为我怕我再也不记得他了。”

(未完待续)

☆、对不起

飞机已在停机坪内等候起飞,机舱门慢慢关上,梁安琪戴上耳机,一切归于静寂,她把头枕在座椅上,闭上了眼睛。

她在心里逐一细数,还有什么未竟之事,虽然临行之前,她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事务,所有需要寄出的东西也都打包封装好,交予速递公司。

她一直那么独立自主,聪明果敢,从小到大,她都是父母的骄傲,哦不对,是那对面和心不和的绅士与夫人的骄傲。他们争着向她邀宠,为博得她一个笑脸争锋斗气,父亲送她一部新款跑车,母亲便要送她一套古董首饰——这大概是他们最像父母的时刻了,但,也仅仅是这些。

梁安琪是骄傲的,自信的,周到的,她从不要任何人替她担忧,甚至从未因为什么事大惊失色过。

除了,多年前的那个下午。

那天下午,港生对她说,我只是去看一下,不会出庭。他已经太久没接触外界。

如果她不答应他这个要求,一切都不会发生。

法院门口围了很多人,电视台及报馆记者尤其多,所谓的大新闻现场,嘈嘈杂杂,气氛紧张又压抑,像暴雨来临之前的深灰色天气。

几辆警车缓缓驶来,记者们全部围了上去,闪光灯起起落落。

她和他自旁边一辆并不起眼的车上下来,所有人包括媒体的注意力都被警车上下来的被告吸引,并没人注意到他们。

每个人面色都差不多,为着跟自己全不相干的人与事,好奇,兴奋,两眼发光,神情激动——看热闹的心态自古一样。

但她却感觉到隐隐的不安。她的眼睛四下扫视着,掠过骚动不安的人群,蠢蠢欲动的记者,如临大敌的警察……她忽然看到了一双眼睛。

那眼睛与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

一双蓝色的眼睛,掩在金色的眉毛下面,闪烁着狂热火焰。

在那一瞬间,华港生也看到了那双眼睛。他甚至还勾了勾唇角,露出一个意义不明的笑。

她刚刚来得及叫了一声“港生~”,枪声就响了。

鲜血迅速喷溅出来,染红了她的衣裳。她看着他在她面前倒了下去。

周围闪烁的灯光,杂沓的脚步声,人群的惊呼声,渐渐都消失了。

他感觉自己正在沉向深不见底的黑暗,没有光亮,没有声音。

一片寂静中,他看见了Julian的脸。

他飞扬的眉梢,琥珀色的眼睛,挺直的鼻子,微微上翘的嘴角,倨傲的下巴。

他像个受了气的孩子,那么倔强,那么任性。

他跑,他追。他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听他的话?为什么就是不相信他?

“Julian ,跟我走。”他央求他。

他想带他走。去什么地方?他不知道,但他要带他离开这里。

“我不会再相信你了。”他赌气一般地说,脸上尽是受伤的神色。“你对我撒谎。”

“Julian,对不起。”他用最后一丝力气,说出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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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疑犯法院门前持枪行凶,一名警探当场重伤送院不治。”

李文把那张影印的旧报纸翻过来倒过去看了几遍,然后看向Mr.Lo,问:“我们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他用左手揉了揉额角,闭目沉思, “第一,梁安琪,我想知道梁安琪和房东的关系,我总觉得这个女人还有很多的秘密;第二,”他看着报纸上的照片,又微微皱了皱眉,表情很是复杂,“你说,他现在会在哪里?”

“如果没有外交豁免权,又没有判死刑,他现在很有可能还在监狱里,当然,表现好提前出狱也不是没可能。”

“对,监狱。我要找到他。”

(未完待续)

☆、Mr.Lo的回忆模式

在调查梁安琪之前,李文去了一趟酒店,为Mr.Lo拿行李。毕竟接下来他要老老实实在在医院躺足8周,只得将病房做酒店套房住了。

Mr.Lo的行李并不多,一只四四方方皮箱,四角包了铜角,皮箱侧边上有他自己的名字缩写,想来是定制的。又单独有一个酒店的袋子,说是客房人员在打扫房间时,见衣柜里挂了有一件男装外套,便套了衣袋一并交予他签收。

李文走进病房的时候,Mr.Lo正背对着他们坐在落地玻璃窗前晒太阳。

旁边护工无奈说道:“这位先生,病人才手术完两天,就说什么也不肯躺了,要坐轮椅。”

Mr.Lo听了便转过头来,懒洋洋的道:“医生说轮椅是可以坐的,只是要抬高患肢,不可长时间下垂,以免水肿。”他指指身前,打了石膏的左腿直直伸出,架在一个椅子上,“你看我已经照做了。”

李文笑着对护工说:“好的我知道了,你先去忙吧,一会有需要再找你,辛苦了。”

他们便走到窗前,站在他边上,一起静静看着窗外景色。

Mr.Lo住的病房套间在37楼,是医院最大的套房,外间有客厅与可8人同时就餐的饭厅,往里才是病人休息间,整个病房三面围绕落地玻璃窗,可以将整个跑马地纳入视野,景观上佳。

虽然是赛马季,不过今日并无赛事,眼前只得一片绿茵,和难得的静谧。过了半响,忽听得Mr.Lo闷闷的道: “我要买部车。”

他们二人眼光齐齐看向他打满石膏的腿,不知他又想干什么。

“白色的摩根Aero,港生喜欢白色。”他似乎只是在自言自语。

李文说,“我以为你会喜欢布加迪或者兰博基尼。”(内心os:难道这不才是Mr.Lo的浮夸作风?)

“不,港生那么老套的人,他不会喜欢那种。”他眯着眼看窗外,“他是那种……老土的要命的人,生活规律的不得了,老古董玩具才适合他。”

李文没敢问“那你怎么把车给他”,如果真像报纸说的,那人已经不在人世,他觉得这男人真做得出烧一部车送过去的事情,反正一部真车对他来说跟纸糊的也没什么区别。

“你知道吗?他以前,曾经做过我的司机。”

他将头轻轻靠在椅背上,用手指梳理着柔软的头发,整个人沉湎在回忆中,漂亮的面孔上充满梦幻的神色。

Mr.Lo只要不开始回忆过去,倒是的确理智,冷静,处事果决,让人深信不疑他是一个二十年间就能在荷兰创下那么大事业的人。

但是只要他开始描述过往,他的语言就进入了小说模式。

自从前日和他们说了在荷兰的事情之后,他的记忆紊乱越发明显,比如头天他就说1989年华港生和他同在一艘船上,转天他又说他开了喷气式飞机载他离去。

今天,他说那个人曾经是他的司机。

“他第一次来我办公室应聘,真是好笑。你有没有见过他那样的人?嗯,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走路一蹦一蹦,眼睛亮晶晶的,笑起来还有个酒涡。”

“我叫阿标去查他,知道他原来做过警察,便叫了他来,好好揭了一回他老底,然后说我才不会请他做我司机呢……结果,他竟然气冲冲的走了,连我给他安排的工作都不要。”

阿花心中暗自腹诽:“有你这样的嘛,既然不请人家,又叫过来揭底,这不是调戏是什么……”但她没敢说出口。再说,谁知道他说的是真实还是他自己凭空想象的,毕竟目前Mr.Lo的确是个病人,而且还得的是这样一个思路似天马行空,说话如四海游龙的病。

以他现在的情况可能适合去当作家,分分钟写出魔幻大作。

“……但是他救了我,他可能一直在我边上等待机会,所以他等到了,他救了我……我的报答是请他做我的司机。”

“他穿白色的衣服,很好看。”

那日阳光很好,透过四周明晃晃玻璃,三人都有点睁不开眼睛。Mr.Lo虽然说的似乎都是谵妄之语,但他整个人包裹在阳光中,浑身都散发着光芒,简直是一个活生生的Adonis,好看到令人无法拒绝他任何荒唐的请求。

他最后把脸埋在手掌中,结束了似真似幻的回忆。

走出电梯,阿花半开玩笑道,“这男人任性起来,真是全无道理可讲,一看就是被人惯的,任性惯了。“

李文沉默了一会道:“是,但是也是孤独惯了。”

关于梁安琪的调查很快有了进展。

“业主文思贤,现年70岁,1990年移民加拿大,丈夫陈牧云,加拿大当地华商。”

“重点来了。文思贤17岁时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前夫为富商梁瀚宇,两人育有一女,名叫梁安琪。两人在1989年,也就是梁安琪24岁时协议离婚。”

“那么现在情况很清楚了:文思贤买下了湾仔的那间公寓,然后,梁安琪以自己的名义租下。但梁安琪从来也没去住过,梁安琪为什么要去租一间可以算是她自己的房子?”

“梁安琪现在人在哪里?”

“她已乘坐昨日的航班飞往多伦多,临行前安排了很多事情,短期内怕是不会回来了。”

“但我询问了周围的邻居,都说这间房子平时不见人,但是每周会有人来一次,应该是负责打扫的。”

“打扫的?是什么人?男人?女人?多大年纪?”

“大概是个男人,看不出年纪,也很少有人见过他。”

“还有一个线索,我了解到,梁安琪走之前,寄出了好几件快件,我们去查过了,有几个投寄的是同一个地址。”

“寄去哪里?”

“赤柱监狱。”

(未完待续)

☆、鬼见愁

“赤柱监狱是全香港最适合思考人生的地方。”

“因为,坐牢,什么都没有,但有的是时间。”

进监前剃个板寸,X光系统环射搜查全身,两套深棕色的囚服外加一张录有个人信息的ID卡,还有一双四季通穿的旧拖鞋,便是蹲监的全部家当。对于普通人来说,还真是除了时间,什么都没有了。

“你放心,这年头没有黑狱,现在监狱好文明的,不是《监狱风云》里那样恐怖的啦……”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波哥,不过呢,外边有外边的规矩,仓里有仓里的规矩,首先,这里面有三大帮派,我混 “和记”的。你要不要跟我一起?“

大仓房内,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犯人正在教育一个二十多岁戴眼镜的后生仔,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铁门打开,跟着狱警进来的,是一个黑胖子。

“3706672,李继纲,□□及持械伤人,8年。”狱警面无表情念完,转身走了出去。

“□□?”整间房的人都围了过来。

这黑胖子抬起眼来,一脸不屑:“想怎样?”

边角突然有人一声大喝:“一点规矩都没有!都过来投票!”所有人丢下这胖子,涌向那一角。

喧闹了一阵,人群中传出投票结果:“揍他!”

眼见着围过来的众人神色不善,那黑胖子突然目露凶光,丢下手里脸盆物什,先抓住最前面一人的右手臂,用力一拧,一把将那人推向左边,同时一拳打在左边一人腹部,打得那人痛得弯下了腰,见他凶悍,众人便一拥而上,好不容易才制住了他,一顿雨点般的拳打脚踢,直打得他缩在地上,半晌不再做声。

一个瘦小的犯人凑近了去看他:“喂,不会出什么事吧?”

这黑胖子忽然翻身抓住那瘦小的犯人,掐住他脖子,推在墙上,大喊:“不准过来,再过来我掐死他!”那瘦小的犯人双手乱抓,脸憋得通红,连气都喘不上来,更别说发声。

监房的门突然打开,一个人闪电般冲了进来,一掌切在那黑胖子后颈,再一手揪住他衣领,便将他整个人掀翻在地,他用膝盖抵住他背,将双手反剪在身后,冲着外边喊了一声:“来人!”两个狱警立即冲进来架起地上的黑胖子,他这才从一个狱警手里接过自己的帽子戴在头上,走了出去。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所有人都未来得及反应,事情已经结束。开始那虚心请教的戴眼镜后生仔抖抖索索地拉了下边上老犯人的袖子:“这个人是谁啊,我看他好像头发胡子都白了,怎么还这么能打这么凶?”

“新来的,今天就给你上赤柱监狱第一课。看见这个人没有?本监狱第一号黑面煞神,没事你千万不要得罪他,三大帮派都服他的。”

“啊?这么厉害?你又说现在都是文明监狱?他看样子不是阿sir么,跟帮派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说起来,那是1993年了,两大帮派的人在工场火拼,他那时刚刚调到赤柱,一个人一根警棍,放倒了十几个,那一架之后就打出了名气……三大帮派的老大都跟他打过交道,后来也都服他。这么多年,帮派老大都换了好几拨,只有他还在......背地里我们都叫他 ‘鬼见愁’,简称,鬼哥。”

他们正窃窃私语,适才那人突然又折返了来,一直走到他二人面前,开口问道:“你们交头接耳在说些什么?”

“啊!”新来的眼镜仔吓得整个人一哆嗦,“没,没说什么,鬼,鬼哥。”边上的老犯人听得着急,恨不得捂住他嘴。

那人却不以为意,好像没听见,又看了一眼他胸前名牌,“3707447,梁树声,三日前来的吧?持械伤人,刑期3年。”

“是,是,鬼…阿…阿sir。”

他淡淡一笑,拍拍他的肩膀,“22岁,上过大学,还很年轻,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便转身而去。他昂首阔步,腰背挺直,是标准的警察姿势。

“我…我的确是三日前来的……不是,我的资料他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刚才忘了告诉你,鬼哥不光能打,脑子也厉害,他见过的人,全部都记得,所以我还是那句话,好好做人,不要惹事。”

他穿过一道又一道铁门,走过一条又一条长廊,步出监舍大楼,站在操场上眯起眼看了一会天空,对身边的狱警道:“现在去单独囚禁室巡视,今天7月4号,重点看一下37号。”

单独囚禁室俗称「水饭房」,入住的一般是三类囚犯:狱中违规的犯人、影响监狱秩序的犯人,以及自愿独囚或需要保护的犯人。所有单独囚禁室都在一座3层大楼内,大楼四面均装有锋利铁丝围网,虽然囚室内未有安装闭路电视,但走廊位置有监控系统,并且有人员24小时巡逻,是整个监狱戒备最森严的所在。

37号独立囚室和其他单独囚禁室没什么分别,堪堪80呎空间,一张胶板床,不锈钢坐厕,胶制椅子,没有任何尖利或突出的地方,连消防水龙头也藏在天花里面,所有设备都是为着防备囚犯自戕,但也拦不住每年总有那些一心求死的,用各种离奇古怪的方式自杀。

37号囚室的犯人此时正坐在室内唯一的那把胶制椅子上,背对着门,一动不动。阳光从囚室墙上那扇窄长窗户投射进来,照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亮得耀眼。

他打开门,走进去,再关上门。

“嗨,标哥,最近过的怎样?”他像对一个老朋友那样打着招呼,声音听起来既热情又真诚,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对久别重逢的老友。

37号慢慢转过头来。

他的脸依然清瘦,下巴多了一些胡茬,碧蓝的眼睛里毫无温度,看着对面的人,他的声音和眼神一样冷:“你都还未死,我怎么能不好好活着呢?嗯?”

对面的人抚掌而笑,表情还是那么热诚:“很好很好,我就希望看到你们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另外,你的刑期就快满了,出去之后可有什么打算?”

“我有什么打算,你还不清楚么?”37号将椅子和身体都转了过来,嘴角挂着一丝讥讽的笑,同时伸出右手,比了个枪的手势,瞄准对面那人,嘴里发出一声轻轻的“砰~”,再对着手指吹了口气,然后将头往后一仰,哈哈大笑起来。

对面的人也跟着笑了,他双手插在兜内,往后靠在墙上,边笑边说:“那么你可要快点,因为还有两个月我就退休了,到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会去哪,你要找我报仇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37号的笑声突然停顿,他缓缓欺身向前,直直盯住对面那人:“就算走遍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就算你化成灰,我也认得你。”

他声音里带着刺骨的寒意,从牙缝里一个一个字挤出来:“华—港—生。”

(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说:想象不出躁狂症港生打架模样的,参考一下鹫哥或者彬少。

☆、夙敌

“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一起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寻仇,疑犯即为原华夏集团的核心人物,三个月前在院所转运途中,被同伙劫走。华夏这个案子牵涉甚广,鲁德培此人能量极大,在美国的时候便与北美黑帮甚至欧洲犯罪团伙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重心转往亚洲之后,又和东南亚的武装势力有了勾连,有证据表明,华夏集团至少有为他们洗钱和提供军火,而在1989年3月的行动中,我们还截获了一次正在进行的毒品交易。我们这次几乎摧毁了华夏的整个犯罪网络,可以想见,这些相关集团的利益受损也不小,华港生今次遭到的袭击,很明显是出于报复。”

华港生看看他的上司,又看看摊在面前的报纸,上面写着“脱逃疑犯法院门前持枪行凶,一名警探当场重伤送院不治。”

这是华港生的死讯。而他床头的名牌,写的是另一个名字。

“伤员共有三处中弹,其中两枪从右侧肋下射入,右背透出,一枪射中右上臂,均为贯穿伤。万幸的是,因为距离很近,子弹直接穿透身体,对脏器没有造成严重损害,但失血量还是很大,超过1500CC,需要大量输血。”

“你这次的总输血量超过了4000CC,相当于正常成年男子血液总量,等于重新换了一次血。”他还记得医生这样对他说。

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你的枪伤差不多要修养半年,出于对你人身安全的考虑,我们决定先对外放出你的死讯,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的报复仇杀。等你伤好之后,我们会给你恢复原来的身份,再安排合适的工作。”

“不用了,”他淡淡地说,“我挺喜欢这个新名字。”

“叶守信。守信是美德。”

“华港生已经死了。我现在叫叶守信。”他看着阿标,慢慢说道。

阿标冷笑一声,道:“你自己也觉得华港生该死吗?”

华港生好脾气地笑了,露出他标志性的梨涡:“标哥,说起来,我们在一起也有二十四年了吧。”

“谁和你一起。”阿标没好气地说。

“不管你愿不愿意吧。我来赤柱二十四年,我们差不多每天都见面,每个月至少谈心一次。我们跟一生最亲的人也没相处过这么多时间吧?”

“你很恨我,对吗?但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陪你最久的人,是你的仇人。”

阿标唇边也挂起了一丝笑,既无奈又辛酸。是啊,还真是讽刺。

“我认识Julian的时候,他只得十九岁。”

“十九岁,比我还小两岁,还是一个大学三年级生,但他已经快修完双学位,还有自己的公司。”

“波士顿的华裔很多,大都很聪明,很优秀,很会读书,但我从未见过似他一般的人。”

“大部分同他一样的名校生,最大的理想便是进入高盛,摩根士丹利这样的公司,因为他们认为世界上最聪明的人都在华尔街。但他却从未考虑过这些。”

“他说他要建立自己的王国,他要做一个king。”

“事实上他也做到了。他只用了四年时间,就建立起了他的王国。他那么聪明,那么无所不能,他是一个真正的king 。”

说到这里,阿标的脸上都放出了光辉。

华港生不得不咳嗽了一声:“我要提醒你,你所谓的王国,是建立在触犯法律,危害社会这个基础上的,我们称之为,犯罪集团。”

阿标面无表情:“那又怎么样?”

“我只知道,凡是Julian要做的事情,我就会尽全力帮他做。他若要杀人,我会帮他灭迹,他若要放火,我会帮他清场,他要毁灭世界,我便同他毁灭。Julian就是我的真理,其他人和事,与我何干?”

华港生默默地看着他。这是个有自己一套规则的人,普世的价值与他没有关系,他的世界里只有他的真理和他的神。

阿标也不再说话,他双目低垂,似乎已经深陷在回忆中。

过了半响,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但你毁了他的一切。”

“他曾经那么骄傲,那么高高在上。他是神,我以为这世界没人可以打倒他。”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几不可闻。

沉默了一会,他突然抬头,眼中有亮光闪烁。

“你知道吗?我很早就怀疑你了。”

“我知道跟他说是没有用的,于是私下里调查你。果然让我找到线索。”

“我自信搜集了足够的证据。我带着这些证据去找他,我想告诉他身边这个人有多危险。你猜他怎么说?”

“他说这一切与我无关,叫我不用管,请我出去。”他的话语中透出酸涩。

“生平第一次,我那么大声同他讲话。因为我不想看到他出事,我怕他会出事……但我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你可知我为何一定要杀你?他对别人如何我不管,他对你如何?你最清楚。但你毁掉他一生心血,还要了他的命。”

“他还不到二十五岁。那么年轻。他最怕冷,一到冬天的时候手总是凉的,你却要他睡在那么冷的水下面。”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一定会杀了你。”

他闭紧嘴唇,表示谈话结束。

华港生走到门边,突然回头道:“标哥,今天你同我说的话,我无所谓。但是面对评审委员会的时候,我希望你知道自己该怎么说。”

他顿了一下,笑道:“毕竟,你要是出不去,又怎么有机会找我报仇呢?”

门在他身后关上,脚步声渐渐远去,阳光也已经离开室内,他坐在椅子上,安静如同雕塑。

(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说:等兄弟相认的要多等一会儿了,接下来我要写Julian与阿标在美国的故事。请看Julian大王如何打下基业和收服阿标。

☆、阿标和Julian的故事

1984年8月。美国波士顿。

阿标是一个爱尔兰裔。这一年他21岁,正打算着找个老乡介绍自己加入鼎鼎大名的冬山帮。

所有波士顿人都知道冬山帮。冬山帮的老大“白毛” 詹姆斯·巴尔杰是个狠角色,他和北美和欧洲的主要帮派,甚至包括爱尔兰共和军都有关系,敲诈、放贷、赌马、贩毒、抢劫和军火运输,几乎就没有他不敢做的事。

大家都说,巴尔杰之所以能够逐渐坐大而又逍遥法外,是因为他是FBI的“线人”。

巴尔杰想取代黑手党老大,而FBI则想捣毁波士顿地区的有组织犯罪,两者一拍即合。

于是巴尔杰和FBI探员约翰·康纳利互相勾结——巴尔杰负责为FBI通风报信,告知波士顿地区犯罪团伙的动向;康诺利和他的同事则向巴尔杰提供消息,通知他们适时改变行动计划,避免和警察撞车。

由于巴尔杰的“线人”身份,FBI对巴尔杰的犯罪勾当一直睁一眼闭一眼,凭着这种“合作”关系,FBI在70年代末成功摧毁了波士顿黑手党,康诺利也因此成为FBI的“明星探员”,巴尔杰则如愿以偿,一手遮天,控制了整个波士顿的黑社会。

每个怀揣黑帮梦想的年轻人都想成为巴尔杰那样的人,或者加入他的麾下,阿标也不例外。

那天他就站在昆西一个改装车的车库门口,和朋友一起抽着烟,等着巴尔杰的召见。

“ 今天‘白毛’下午约了人,据说是要跟他谈合作。谈完就介绍你进去。”

一辆黑色雪弗兰慢慢开过来,停在车库门口,车上走下来一个人。

这是一个亚裔学生。他第一眼就十分确定。

更重要的是,他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男孩子。

他穿着灰色卡其裤与简单的白衬衫,身材修长,脸庞俊秀,头发干净整齐,不长不短,戴金边的细框眼镜,甚至还抱着一本书,英俊,热诚,彬彬有礼,朝气十足,看着就像剑桥城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他非常年轻——亚裔常常让人猜不出年纪,说他十七八岁或者二十一二岁都有可能——他光洁的脸上有一种天真的气质,但微微上扬的眉梢,却隐隐有一丝倨傲。

旁边的老乡冲他耸耸肩:“伙计,看见了吗?跟你一样是大学生哦,听说还是哈佛的,来跟老大谈生意。”*注1

藤校的学生?来和黑帮老大谈生意?好吧,他不是也读了三年大学跑来混黑帮了嘛。

不过,他毕竟是留了案底的,这少年,看起来可不像啊……

不远处已经有人在吹口哨:“嘿,这么漂亮的男孩,我看他被当作‘生意’的可能性比较大。”

这话实在太过轻佻,他不由得心里有些恼怒。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着恼他也不清楚,毕竟那帮人原本就是混混,从来就是这样的腔调。

那少年在门口接受了严格的搜查,确保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之后,被带了进去。

当他们抽到第五根烟的时候,房间的门开了,那少年和“白毛”巴尔杰一起出现在门口。

确切地说,是他胁持着巴尔杰出现在了门口。他手里拿着一支钢笔,笔尖正精准地点在“白毛”脖颈的大动脉位置。

所有人都被这变故惊呆了,这少年此刻眼神冷酷而镇定,清秀的脸上也俱是狠厉之色,他带着巴尔杰缓缓向外退去,在经过车库门口时,他向这边扫了一眼,突然说道:“嘿,你,会开车吗?”他说话并不是典型的波士顿口音,抑扬顿挫,每个音节都很清晰,最后一个音拖得很长,倒像是BBC电台里节目主持的口音。

阿标愣了一下,马上意识到他是在对自己说话,他几乎没有时间作出其他反应,便以最快的速度冲向那辆黑色雪弗兰车,打开所有车门——这时候他才发现这部车所有的门都没有锁,看来在下车的时候他已想到这一步——让这少年带着巴尔杰坐进后座,然后坐进驾驶座发动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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