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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他和他

作者:vivasugar 当前章节:14731 字 更新时间:2026-6-9 11:41

“37号的情况怎么样?”

“非常好,这个犯人一直都是监狱里的楷模,他从进来后就只是要读书,除去每个月与到访监狱的大学导师会面三次,余下时间里便是与他们通过书信沟通,好学精神和所取佳绩都令人鼓舞。他既然有心向学,大学方面和惩教署也都是尽力为他提供协助的。”

37号犯人,Bill Garland,大家叫他标哥,是赤柱监狱里表现最好的犯人之一,甚至已经算是监狱的传奇人物。在狱中这二十多年,他已经陆续完成了香港公开大学的教育学士及硕士学位课程,心理学硕士学位课程,和哲学硕士学位课程。不久之前,监狱还特意为以他为首的在囚学员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年度证书颁授典礼。

在颁授典礼上,他面容肃穆地说道,“爱和信仰是支持我日复一日努力读书的最大动力。”

“虽然我不知道能否有那么一天,但真心期待将来能有机会走出这里,回馈社会。”

他还寄语现时的年轻人,未来需积极争取,绝不要轻易放弃,“请努力寻找目标和理想,要相信,选择权始终在自己手上。”

嗯,非常好,接近完美。华港生合上阿标的档案,不自觉地用左手按了按右边肋下,那里有两个位置很接近的伤疤。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每次按着都会隐隐作疼。

可能只有他真正知道,37号的爱和信仰是什么。

“标哥,我最后再问你一个问题。”

“你想说什么?”

“你在颁授典礼上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

“关于回馈社会?那些?”

“对。”

“是真的。”

阿标眨了眨眼,又道:“但我刚才对你说的那些话,也是真的。”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一定会杀了华港生。”

“那么我很高兴,你只是仇恨我,而不是仇恨社会。”

“华-港-生。”

这么多年来,只有阿标坚持叫他这个名字,提醒着他的来处与归途。

更多的时候,他已经习惯了叶守信这个身份。母亲早已去世,长兄在台湾平静度日,与世无争,而他每天的生活就是与形形色色的犯人打交道,有人叫他叶守信,有人叫他叶sir,监狱的犯人背后叫他“鬼见愁”,或者鬼哥。

有时候他也会无奈地苦笑:叶守信有这么吓人吗?

“叶-守-信。”

他看着包裹上的名字,字是他熟悉的,梁安琪的笔迹。

这已经是他这十天来收到的第三个包裹了。

上周一是第一个,里面是之前他托她买的两本书。周日,他收到了第二个,有他曾经托她保管的一些东西;今天周四,他收到了第三个。

仍然是从香港寄出,寄件人仍然是梁安琪。

他知道梁安琪上周就去了加拿大,也知道她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去加拿大看她母亲,所以并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妥。

但是,她为什么会在走了之后再给他寄东西,还要分成几次寄呢?这可不像她一贯的作风。

带着疑问拆开快件,里面是一个牛皮纸信封,他撕开封口,从里面倒出一把钥匙。

他拿着钥匙看了看,这是那间房子的钥匙,他和梁安琪一人有一把。

这些年来,每个礼拜他都会抽一天去那间屋子。除非走不开,他才会托付梁安琪,但这么多年,也只有两三次。

每次他都会认认真真地打扫,细致耐心地擦干净每样东西,再放回原位。他会换掉花瓶里的花,给阳台上的植物浇水,整理柜子里的衣服。当一切都像二十多年前他离开这间屋子时一模一样,他就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一支烟,静静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因为楼层够高,人群的扰攘,车流的喧嚣,都似乎极其遥远,遥远得像是隔着时空看到的默片画面。

这是他最平静的时刻,也是他最接近“华港生”的时刻。

那个脾气温和,内心柔软,小心在意着每一个人的感受,那么希望得到父亲认同的苍白少年。

有时候风吹过,他会有种错觉,是那个人打开房门,走了进来。就像二十多年前一样,一直走到他面前,居心叵测地打量他,小心翼翼地接近他。

他有双琥珀色的眼睛,眼里燃烧着欲念的火焰。

他的唇齿之间,有一种宛若森林深处的清新气息。他的舌尖却带着火热的温度。他吻他半启的嘴唇和发烫的耳垂,吻他头顶的发丝,他跪在他双腿中间,从他额头一路吻下去。眉心,鼻尖,面颊,嘴唇,下颌,喉结,锁骨,心口。沿路起伏,虔诚无比。

Julian。他是诡诈的,高傲的,冷漠的,灵魂分裂的,他是天真的,脆弱的,任性的,孩子气的。他是那么难以捉摸,有着令人倾倒的优雅,让人惧怕的狠厉,和阴险的诱惑力。

回放这些泛黄的记忆令他莫名羞愧。他是他内心沉重负罪感的来源,提醒着他那些不应该存在欲望,动机,行为,不应该存在的想念,不应该的,魂牵梦萦。

最好一切都是错觉,他从来就没有来过,甚至二十多年前,那也只是他做过的一个梦。

有人在敲门,他把东西收好,挺直了背:“请进。”

“有一个重要的犯人要转院,这人你们都知道,曾经是政要,身份很敏感,这次的安保,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我希望,由你亲自负责。”

“他在哪个医院?”

“养和医院。养和是私立医院,没有我们的羁留病房,但因他是保释期间发病的,当时正好在养和,抢救过程中不便转院,我们为此也担了很大风险;现在他已经渡过危险期,所以要尽快转到我们在玛丽医院的羁留病房,省得横生枝节。”

养和医院是最负盛名的私家医院,许多富豪明星都选择这里就医,医院门口常年守候着大批传媒。而他们要做的事,就是滴水不漏而又尽量低调地从这所医院转走一个身份敏感的犯人,还要丝毫不影响到医院的正常秩序与其他病人就医。

他眉头皱了皱,又很快舒展开来,“明天,我会亲自去的。”

(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说:养和医院就是Julian住的那家医院啦......

☆、偶然

李文每次去医院,Mr.Lo都会给他制造惊喜。

他沉湎于一种追溯往事的幻想之中,这种幻想变化多端,却开启了他说故事的天赋,在他对于过去发狂般的的执念中,每一条想象的道路都会分岔分岔再分岔,没有穷尽。

但这次他与阿花走进病房时里,却发现他不在房间。

护工愁眉苦脸地守在浴室门口,“李生,Mr.Lo一直都拒绝我给他擦澡。然后,他刚刚说要洗澡,让我把他推进去,我帮他洗完头,放好热水他就赶我出来了,说他自己会洗。”

“我只是担心,石膏刚打了十几天,他要是不小心弄湿石膏,会影响伤势恢复。”

李文站在浴室门口听了半天,没有动静,忍不住敲门:“Mr.Lo?”

半晌,才听得里边传出闷闷的一声 “嗯。”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了句:“进来吧。”

他们打开门,满地狼藉,像是被大洪水洗劫过,Mr.Lo裹着浴袍躺在浴缸边的长椅上,打着石膏的左腿架在高处,他扬着脸看向护工,一脸的心不甘情不愿, “麻烦你,帮忙把我弄回去。”

护工小心地把他送回床上,固定好腿的位置,然后用毛巾帮他将头发吸至半干,再拿了吹风出来为他吹头发。

他依然裹着浴袍:“谢谢,你先出去吧,有需要我再找你。”

关上门,李文忍住了笑,道:“Mr.Lo,你要相信专业人士。”

“我不喜欢别人碰我。”

“Mr.Lo,抗拒肢体接触,属于自我保护过度。”

“Mr.Lo突然轻笑一声,道:“我跟人最早的肢体接触便是打架。”

“我11岁到美国,读的是男校,全班我年纪最小,又是亚裔,但是我成绩最好。”

“你不要以为名校就没有歧视,他们当着面叫我‘chink’,背地里想尽办法排挤我。这帮小孩坏得很,但打架也只敢在校外打。隔三差五就有人找我的麻烦,怎么办?打回去啊!结果呢?有赢也有输啦,不过赢我的人也没占到便宜。” 说到这里,他得意地露出了孩子气的笑。

“后来我发现了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不管他们有多少人,我只盯着最嚣张的那个,速度要快,动作要干净利索,出手要狠,摁住就往死里打,打到他求饶为止。”

“不到半年,就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

他眸色浅淡,不笑的时候总给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之态,但此时脸上笑意慵懒,半干的头发略微凌乱地垂在脸侧,让他的脸孔平添了一丝魅惑神态。

这男人曾经是只凶猛的小野兽。虽然年岁的增长让他变得温文可亲,尽管收敛了锋芒,他身上依然有种危险的吸引力。

他们正不知该如何接话,Mr.Lo却自己转移了话题,问:“有什么新消息吗?”

“有,我们调查的两个方向都有新消息,一是梁安琪寄件的对象,这个人叫叶守信,是赤柱监狱的高级惩教主任,大概1993年来到赤柱,已经二十四年了。叶守信的年龄跟华港生接近,但是他本人的履历很完整,看不出什么问题,我们要见到本人之后,才能确定他是不是我们要找的人,或者跟我要找的人是不是有关系。”

“另一个,标哥,现在是监狱的名人。他在监狱里这些年读了两个学士,三个硕士,听说又申请了博士课程,赤柱监狱最近还给他们办了个颁授典礼,都上新闻了。”他指着报纸上说。

Mr.Lo看着报纸上的那个人,神情有些寂寥:“阿标啊,他其实是个很骄傲的人。”

“他读过三年医学院。若没什么变故,他应该做个医生。如果有人问他上大学的事情,他会一脸严肃跟你描述,怎么切割头皮,然后用电锯把头骨锯开,骨屑的味道,还在跳动着的人脑网膜……他会告诉你人心也不过是一堆柔软的肉,无数血管通向它的中心,啧啧。”

阿标,那个眼睛时时刻刻都关注着他的人。他可能从没意识到阿标对他的感情,或者说他也并不在意,但却已经习惯了这个人永远都在他身后。

“我们会先去申请一下跟他见面,因为我们不在他的探访名单里,要惩教署那边审核,估计要等几天才有消息。不过可以先想办法拜访一下叶守信,如果他不拒绝见我们的话。”

当天下午是半个月的例行复查,一个护士敲门进来,带他们去拍片复查。

“Mr.Lo的伤势恢复还是比较乐观的,要注意的是这里。“医生指了指头部,“你的幻想越来越严重了,还有短暂的定向力障碍,万幸的是智力的其他方面没有明显影响,你现在没有再喝酒了吧?”

Mr.Lo摊了摊手,一脸生无可恋:“我现在只喝牛奶。”

自诊室出来他便开始抱怨:“这医生说话好生无趣,我在里面昏昏欲睡。”

“昏昏欲睡是因为你刚服用了镇静类药物,Mr.Lo。现在我们回病房,你需要睡一觉。”

护士给Mr.Lo盖上毛毡,推着他进到电梯中。

除去他们四人,电梯中还有一个妇人与一个坐着轮椅的小女孩。女孩子大约八九岁,有着火红的头发与碧绿的眼珠,象牙色的皮肤透出粉红,脸颊上一片淡淡的雀斑。

看到他们进来,女孩子的眼睛一亮,她对着Mr.Lo做了个鬼脸。

Mr.Lo无动于衷。

见女孩子露出失望的表情,李文只好对她表示歉意:“他睡着了。”

天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睡着了,不过他这么安静,倒像是真的。毕竟,Mr.Lo应该不至于吝啬对一个女童展现他的风度翩翩。

医院有专人负责电梯的上下行,见此时再没人进入,他便依次按下他们要到的楼层,电梯门即将关上时,突然一个人的脚伸了进来。

所有人自然都看向这人,除了深埋在毯子中的Mr.Lo。

他的确也是能引人注意的那类男人,他的头发带着灰白色,胡子也有些花白,但眼睛非常年轻,明亮有神,他轮廓冷峻,脸色红润,这使得他的年龄变得扑朔迷离。

“35层,谢谢。”他对所有人点头微笑,表示歉意,那女孩子看了他一眼,便笑了起来。“handsome。”她欢快地叫道。

男人对她绽开一个友好的笑容,他左边唇角下有一个小小的梨涡,笑起来完全不像上了年纪的人,有着难以形容的魅力。

李文和阿花交换了一下眼神:“现在的女孩子真早熟,哈哈。”

电梯到达35层,这男人在走出电梯门时,似乎不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轮椅上的Mr.Lo,然后并没有停顿地走了出去。

电梯到达37层,Mr.Lo突然醒了过来。

“你们有没有闻到什么气味?”这是他醒来的第一句话。

李文和阿花吸了吸鼻子,表示没有什么特别,护士也向他们保证,医院每天消毒,不会有任何异味。

Mr.Lo面上呈现出一种既欢喜又伤感的表情,目光怔怔地落在空气中,用轻得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这个味道,我很熟悉。”

(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说:为什么阿标是学医的呢?其实是因为阿标的演员是学医的哈哈哈。

☆、味道

时光逆流而上,回到那个夏日午后。

1988年5月9日。下午。晴。

他坐在窗前,摘下眼镜在手心里慢慢转动,静静地看着病床上睡着的那个人。

也只有这个时候,他可以这么安静,这么温柔地看着他。

他那么好看。不,他不只是通常意义上那种漂亮男孩,精致漂亮的脸,他见得太多,但他不一样。

一切都是从第一眼开始的。

他扬着脸走进来,带着孩子气的笑容,他下巴尖尖,有着珊瑚色的嘴唇,小鹿一样的黑色眼睛,挺直的鼻子,唇边还有个小小的梨涡。

他的眼睛,晶莹的眼睛,带着朦胧的水气,好像随时都会泪盈于睫。

还有他的笑,比查尔斯河畔的春风还要温柔的笑。

像是什么东西准确地击中了他的心脏,令他有那么一瞬的失神。

那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和难以置信的心动。

他并不是没有顾虑的。这种莫名的,无法控制的吸引力让他感到危险。所有不可控的事物都是危险的。

有人曾经说过,像Mr.Lo那种人,要赢得他的欢心是很难的。他太聪明,太骄傲。童年的亲情疏离,少年的孑然独立,让他在与人的相处中总是带着一种侵略性与距离感,他冷酷,多疑,狠戾,善变,习惯了掌控一切,难以取悦。

但是现在,他近乎柔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人。

那原本就白皙的肤色因为失血而苍白到接近透明,双眼紧闭,睫毛在眼睑上投下一道暗影,遮住了那对雾气蒙蒙的黑色眼睛。

他穿着白色的病服,身上至少有五六道刀伤,那是为他挨的刀。

“为什么要救我?”

“我傻。”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无以伦比的温柔。

该不该相信他呢?那种危险的感觉并没有消失,但是他内心的屏障已经在冰消瓦解。

阿标轻手轻脚走了进来,拿着一只旅行袋。“老板,这是让阿贵一起住的小子送过来的换洗衣服。”

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阿标先出去。

打开包袋拉链,里面是一些简单的衣物,衣服的样式与质地都是普普通通,不好不坏。他随手拿起来一件衬衫,忍不住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衣襟上有股淡淡的香气,隐约有一丝檀香味,混合着茉莉花香,很温暖,就像他的人。

他看见病床上那人的眼皮动了动,似乎要醒来,竟有些慌乱地将衣服直接扔到了他床上。

华港生睁开眼,看了一眼床上的衬衫,又看了看他。

“过几天你要出院,我叫他们给你拿了几件换洗衣服。”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淡漠无波。

“还有,休息好,就来公司报道。”他戴上眼镜,又恢复了那种高高在上,不容置疑的傲慢。

走到门口,他突然回头,问道:“你用什么洗衣服?”

“啊?”华港生有点摸不着头脑,“哦,香皂,我洗完澡顺手用香皂洗的。”

香皂。他嗤笑,摇着头走了出去。“这年头怎么还有这么老土用香皂洗衣服的人。”

“Mr.Lo,我们该回病房了。”

“刚才,电梯里,除了我们还有谁?”

“一个男人,白头发,白胡子。穿黑色的衬衫与黑色长裤。”

“他在几楼下的?”

“35楼。”

“带我去35楼。现在。马上。”

一部推车从李树培大楼的消防门出来,上了大楼后面停着的一部白色救护车,五个穿着绿色惩教制服的人在车前呈扇形排开,将推车上的人挡住,救护车的门关上之后,华港生从消防门走出来,徐徐环视四周,突然向大楼一角疾步走去。

一个拿着相机的年轻人刚来得及将头缩回去,他已经走到他面前,向他伸出手去,“Excuse me” 他的语气不疾不徐,却透出一股威严。

年轻人急忙说道:“我是记者。”他一只手抱住相机,一只手把证件举起来。

华港生低头笑了笑,再伸出手,不知道怎么回事,相机已经到了他手中,他熟练地打开相机,检视一遍,删除了几张,然后还给那人。

那年轻人涨红了脸,“你不能干涉新自由闻……我,我要去投诉你。”

华港生淡淡道:“你并没有得到我们的采访许可,自-由亦是有限度的。”

语毕,他便转身离开。

“Mr.Lo,我们接到了35楼全楼的投诉,他们指有人在今天下午推着一个坐轮椅的病人敲开了每间病房的门。病人认为隐私权受到了侵犯,这不是我们这样的医院应该发生的事情。”

“我们就在门口问了问都没进去.....”李文正打算辩解一下,轮椅上一手扶额的Mr.Lo向他摆了摆手,轻声对护士说道:“我很抱歉。这种事不会有第二次了。”说完他将把脸深深埋入手掌之中,低下头去,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我能感觉到他来过了,就在这里。”

“我不会弄错的。”

(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  

嗯,变乖了的Julian

☆、信望爱

“你说,你是Bill Garland的律师?”华港生凝神看着面前的年轻人。

他看起来年纪很轻,高挑身材,粗黑眉毛,眼睛不大但黑白分明,眼神清亮,他毫不怯场地迎上他的目光,展现了一个十分明亮的笑容,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是的,我们已经向惩教署提交过申请。想知道何时能批准。”

Bill Garland在赤柱监狱已经27年,他的探访名单上除了几个大学导师并没有其他人。

他是美籍爱尔兰裔,曾经读过三年医科,因一次意外伤人留了案底,之后便跟着鲁德培,1987年底亦随着他一起来港,是鲁德培的心腹,华夏集团的核心人物。他在1989年3月警方针对华夏集团的搜捕行动中落网,10个月之后逃脱,1990年4月23日持枪袭击警察,当场被捕,因贩毒,谋杀未遂等多项罪名,被判入狱35年,但却因为在狱中表现极好,提前八年出狱。

他在香港并没有任何亲友,但他在美国的亲戚关系,则十分复杂,旁支亲属多得需要一个家族关系图才能厘清。

毕竟,每十个美国人就有一个爱尔兰裔。

今天这位年轻的律师就说,他在美国的姨妈去世了,有笔遗产要他继承,需要跟他见面。

这位年轻的律师还带着个女助手,短短的头发,小圆脸,圆圆的黑眼睛,看着很是机灵,两人都是一般的细长高挑身材,乍一看倒像两兄弟。

“很抱歉,他昨天已经出狱了。”

“那么,可以告诉我们他的去向吗?”

华港生没有立刻回答,他认真看了一下资料,方抬头说道:“是这样,我们必须先联系到Bill Garland,得到他本人的证实和许可,才能决定要不要把他的信息透露给你们。“

“所以,先请你们回去耐心等待消息,好吗。”

阿标出狱那天,天气晴好。他十分平静,既看不出重获自由的喜悦,更没有漫长牢狱生活终于结束的激动,他神色淡然,看着一件件原本属于他,当初入库现在清点归还的个人物品,也像是看着别人的东西一样,情绪毫无波动。

被捕的那天,他穿的是黑色西装,白色衬衫,黑色领带。对,是参加葬礼的服饰,当日他早已抱定了赴死之心。

“Bill Garland,在1990年4月23日,公共场合持枪袭警,死于警察枪下,终年27岁。”他连讣告都想好了。

但命运给他开了个残忍的玩笑,他认为最应该活着,而且应该活得光芒万丈的人,已经逝去,他认为早就该死的人,包括他自己,却还苟活着。

这个季节,西装是没法穿了,他重新穿上衬衫,庄重整理了一下衣领与下摆,又拿起领带看看,然后还是放进了包里。

走出大门的那一刻,可能阳光实在太过明亮,他忍不住眯起了眼睛,抬起一只手去挡在眼前。

只要迈出最后一步,他就要永远离开这个见鬼的地方,离开他最讨厌的人了。

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阿标。”

他身形一滞,一瞬间所有的血液都冲上了头顶,整个身躯也突然变得僵硬,一时间竟不能动弹。

从21岁起,就只有一个人这么叫他。但那个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二十几年,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人这么叫过他。

他极缓慢极缓慢地转过身去,看见华港生站在他身后不到两尺的地方。

他的脸上没有像往常那样挂着令他厌恶的笑容,他每次看见他带着这种笑容对他打招呼,都要克制自己一拳打在他脸上的冲动。

但今天的华港生与平常很不一样,他神色凝重,表情复杂,就在他转身对上他眼睛的这刻,一秒之内,他眼中已经闪过了欢喜,悲伤,酸楚,犹疑,期待,向往,无奈,失落,释然……十几种情绪。

“有件事情,我想你应该有权利知道。”他说的很慢很慢,像是十分吃力。

“关于Julian的事情。”

在听到Julian名字的那一刻,他的脑子里便突然一片空白,手也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华港生后面再说什么他好像已经完全听不见了。

他用力将双手握成了拳,咬着牙遏制着自己不再颤抖,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叫自己保持冷静地站在那个男人对面。

不,这不是真的,他在撒谎。他就是太善于撒谎,还长了一张貌似无辜的脸,才让Julian信了他。

“你以为跟我说这些,我就会放过你吗?”他目光和语气还是那么冰冷和平静。

“不是,你任何时候都可以向我寻仇,这是你的自由,只要你不在乎继续回到这里——我知你不在乎。”

“站在你的角度,你有充足的理由恨我,我做了这行,便有心理准备。但是,”华港生笑了一下,笑容有些勉强。“他,他需要你。”

“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认为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关心他的人。”

“去荷兰吧,我想,他应该在那里。”

说完想说的话,他似乎终于松了一口气,却又有种莫名心酸的感觉,但他不能让阿标看出来,他快速转身,大步走回去,走回他应该待着的地方。

一道门,隔住了爱与恨,情与仇,过去与未来,现世与来生。

而他将在此守候,从生到死,永不言悔。

(未完待续)

☆、忘记他

“阿福,你说,他是不是在遛我们?”,阿花皱着眉头说。

“我也有这种感觉,”李文没精打采地答道,“从早上七点到下午四点,我们已经跟了他九个钟头,光早茶就饮了两个半钟,又坐巴士又转地铁,到旺角下来,成条弥敦道走了个遍,看到个蚂蚁都要停下来盯上半天……还去油麻地戏院看大戏!他是不是大清穿越来的啊?”

“可怜我起那么早,吃又没吃好,刚点的东西还没上,他就起身了。”阿花狠狠啃了一口面包,满脸都是幽怨之色。

香港的8月,清早7点钟气温已经不低,华港生这天一早便出了门,他没有开车,也没有穿那身绿色的制服,而是着了件宽松的灰色衬衫,斜背包,戴着墨镜,慢悠悠地步行,十足似个观光客。

他在茶楼足足消磨了两个多钟头,一碗云吞面吃得认真又细致,一杯奶茶喝得正式又庄严,一份报纸从头条新闻一直看到副刊插页,中缝广告也不放过;他有的是时间和兴趣,跟账房伙计也都十分熟稔,少不得闲话家常,连茶楼无线电广播里本季最后一场赛马的评论都听得津津有味——他明明从不买马!(来自隔壁桌两个年轻人的吐槽)——直到隔壁桌上的冻鸳鸯都快被捂热了,他才悠悠起身。

他闲庭信步般走到巴士站,下了巴士,又上地铁,地铁直到旺角,他随着人流一道出站,沿着弥敦道一路走去,他逛遍旺角街市,又拐进玉器街跟写信佬兴致勃勃地聊天,一直消磨到下午两点,才沿窝打老道晃到油麻地戏院,见正巧有场广东音乐会,便买了张票进场去,安安稳稳坐定了听曲。

开场是明快欢喜的《得胜令》,之后是《娱乐升平》、《平湖秋月》、《乌投林》、《连环扣》……最后收尾是唱曲《禅院钟声》,碎乱的丝竹吹弹声里,一个女声悲悲戚戚的唱道:

……

是谁令我愁难罄唉悲莫罄

情如泡影

鸳鸯梦 三生约 何堪追认

旧爱一朝断

……

为爱为情恨似病对花对月怀前程

徒追忆花月证

情人负我变心负约太不应

相思当初枉心倾怨句哥哥太薄幸

……

好不容易熬到演出结束,见他起身,李文连忙推醒了阿花:“快点快点,别睡了!跟上跟上!”

……

对于这俩人来说,真是疲于奔命的一天。他们跟着这位叶sir从赤柱一路乘小巴,坐地铁,弥敦道扫街,钻旺角,逛玉器街,又生生听了两小时粤曲,还完全不知道他下一个目的地会去哪。

此时已近黄昏,他又来到了九龙公园,静静地坐在长椅上发起了呆,阳光从他右侧投过来,勾勒出一个冷峭的侧影。

“你说,他到底是不是我们要找的人?。”阿花端详着那人的身影问道。

“我不能肯定,有几分相似。不过如果是那人,他不是应该去佐敦道公寓看看吗?”李文小声嘀咕。“再等等看。”

“话说,我觉得他怎么都不像Mr.Lo说的那样啊,‘非常非常温柔’,真没看出来。”

他们自别处打听来的这位叶sir的印象,严肃,刻板,不苟言笑,坚持原则,对他人与自己都一样严苛,口头禅是“我要的是零出错!”不光犯人叫他“鬼见愁”,下属提到他也是打个激灵。虽然大家都承认他其实还是很照顾下属的,但却从不愿意用言语表达出来,仿佛生怕别人记着他的好一样。

李文侧过脸看了看她:“你还记得你小学那个梦中情人不?”

“记得呀,网球王子!”阿花两眼冒星星地说。

“嗯,是吗?我上周碰到他了,起码有两百磅,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阿花气鼓鼓的道:“才怪!……那也比你当年好,死肥仔,胖得眼睛都看不见。”

李文扬了扬下巴,道,“就是当年,我也没觉得他多帅啊,像个长脚鹭鸶。”

“所以,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就叫‘回忆滤镜’,”他笑嘻嘻的道,“人回忆往事的时候,总会自己在记忆中不断美化。可能Mr.Lo也是这样,给这个老古板加了不知多少个柔化光圈呢。”

夕阳下,一群鸽子在草坪上悠哉悠哉地散步、觅食,时而三三两两飞起,低低地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后落下,矫健而轻盈。

静坐在长椅上的那人欠了欠身,有只鸽子走到了他身前,似乎并不惧怕生人,他手在袋中摸了一会,在草坪上蹲下,慢慢伸开手掌,那鸽子便过来小心啄食,他静静看着,表情认真而又专注,眼中流露出温柔笑意。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呼哨,鸽子全都扑扇着翅膀飞了起来,他拍了拍手,站起身来,说道:“出来吧。”

“你们跟了我一天,不累吗?”

他的声音和缓稳重,不急不慢。

李文和阿花讪讪地从藏身之处出来,“嗨,叶sir,好巧啊,你也来喂鸽子?”

他也笑了笑,“又是你们俩?”

“知道冒充律师是什么罪吗?”

“可以追究为诈骗罪——根据事件后果以及非法所得来判定——可是您看,我们什么非法所得都没有。”李文一脸诚恳地说道。

他看着他俩,眼神突然变得锐利:“你们,究竟为谁服务?”

李文平静地直视着他,慢慢说道: “我们为Mr.Lo服务,帮他找一个,失散多年的朋友。”

他认真看着对面那人,想从他表情中捕获什么,那人却连眉毛也没有动一下,似乎说的是与他完全没关系的人和事。

“我想,你们找错人了。”他淡淡地说完,便背转了身。

阿花有些惶急,在他背后脱口叫了一声,“Julian,他说,”

他身形定了一下,但又马上放松下来,脚步却停下了。

“Julian他说,他之所以要回来找这个人,是因为,他怕自己有一天再也不记得他了。”

“他得了一种病,医生说,他现在的记忆是在不断丢失的,为了填补记忆他会不断地编故事出来,但是这种情形如果没有遏制的发展下去,他终有完全失忆的一天。”

“他说,他要在完全失去记忆之前找到他。”

他终于缓缓地转过身来,目光深邃地看着他们。

“其实,能够忘记,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还有,我可能要结婚了。”

说完,他便转身走去,不再回头。

“不是,结婚?他跟谁结婚?”阿花瞪大了眼睛问道。

“我怎么知道?”李文苦着脸道。

“那,我们的任务算失败了吗?”

“未必,我觉得还可以抢救一下。”

“你有几成把握?”看着这人走远的背影,阿花问道。

“我觉得有七成,你还记得我提到Mr.Lo的时候他的表情吗?”

“记得,扑克脸一点表情都没有,眼睫毛都没抖一下。”

“所以才不正常啊,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情难道不应该奇怪?可是他一点表情都没有,说明什么?”

“说明他在极力压制自己的正常反应,他为什么要掩饰正常反应?因为他的正常反应会出卖他。”

“所以?接下来呢?”

“先回去,看看我们的Mr.Lo。”

华港生走出了好远,又转了几个弯,知道身后的人再没跟上来,才放慢了脚步。

该去哪里?他忽然也失去了方向。

一阵电话铃声响起,他摸出手机,见上面是监狱办公室的电话。

“叶sir,你现在在哪里,有一位律师打电话来,问你何时在,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谈。”

他看了看时间,“如果他方便的话,我一个半小时后到。”

“我姓陈,是梁安琪小姐的律师。这是她托我转交你的东西,请你在这上面签字,另外她说还有一件礼物,但是你要先签了字之后,才能给你。”

华港生看了一眼他递过来的东西,那是一份屋契,佐敦道的那间公寓。

律师右手拿着一个信封,那里面就是签字之后才可以看的神秘礼物。

他耸耸肩,坐下来,在屋契上签下了名。

李文和阿花还没到病房,在走廊里就听到了音乐声。

不知道Mr.Lo又整出了什么新花样。

病房里新添了一台黑胶唱机,还配了一套音响,走廊里的音乐声便是从这传出。

Mr.Lo躺在床上懒懒地对他们说道:“不打不相识, 35楼的一位病人说想跟我交朋友,特意叫人送了唱机与唱片过来给我听。听听,这可是我爸当年除了我妈之外最喜欢的歌手。”

他们都听出来,音乐是邓丽君的《忘记他》。

“忘记他

等于忘掉了一切

等于将方和向抛掉

遗失了自己

忘记他

等于忘尽了欢喜

等于将心灵也锁住

同苦痛一起

……”

“我以前并不喜欢听这些,哼,靡靡之音……但我爸喜欢。”

“可能是上年纪了,现在听,好像觉得还不错。”

他的头垂了下去,略事静默,又缓缓地抬起头来,眼中有一丝忧戚的渴望。

房间里十分安静,只有唱片缓缓转动的沙沙声和那把温婉的女声:

“忘记他

怎么忘记得起

铭心刻骨来永久记住

从此永无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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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说,下一章叫做:《真相》,敬请期待。

☆、真相

梁安琪给他的东西就放在桌上,一只大的牛皮纸袋,用订书机钉上,又以贴纸封住了口,上面盖了一个章。

他撕开贴纸,打开纸袋,里面有两个小信封,一封面上写着“第一封”,里面薄薄的,应该真的只是一封信;

另一封则写着,“第二封。”里面好像是一件细长的长方形的东西。

他笑着摇摇头,撕开第一封信。梁安琪有时候就喜欢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

“港生,你好。”

收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正是我生日前一天,第二天就是我们约定的日期,我知道,你会记得的,你答应过的事情,从不反悔。

是的,那年生日,你问我有什么生日愿望,我用开玩笑的口气对你说,如果五十岁的时候我还没有结婚,你娶我可好?

你说,好。

当时我其实做好了两种准备,如果你不愿意,我就说我是开玩笑的。

可是你说,好。

我真是很开心的。

我问你为什么,你说,如果有一天,我们中的一个人出了意外,躺在医院里的时候,至少有个人可以签字。

这个理由我没办法反驳。但是你知道我希望听的不是这个答案。

我想你不是真的爱我吧,所以你也不愿意骗我。但是你对我的确是很好的,我还是感谢你。

我不知道你依然爱着谁,是你每年都会去祭奠的那个人吗?你租下那间房子也是为她吗?你有时候一个人望着窗外发呆也是因为她吗?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不是。

那天你忽然说想去一个地方,你带我去了佐敦道那幢公寓。出了电梯,站在一间房门口,你说这是你以前住过的地方。你站在走廊里,额头贴着门,站了很久。

后来法院要拍卖华夏集团名下的产业,我偷偷让妈妈以她的名义买下来,然后假装偶然知道一样告诉你出租信息。我知道那间房子对你很重要,但我从未问过原因。

不问,不代表我心里没有疑惑。

你爱谁?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

你说过,我太聪明了,什么事都要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眼睛里揉不下一粒沙。哦,可能糊涂一点,我会更快乐吧。但,那就不是我了。

我知道,你足够信任我,我们相识二十多年,我没能让你爱上我,但就算我拿着一把刀悬在你头顶,你都会心安理得地睡着。

这可能是这二十多年我唯一的成就。

接下来我要对你说,对不起。我利用了你对我的绝对信任。

你还不记不记得,那天下午我去找你,在你的办公室里,和你玩了一个猜硬币正反面的游戏?

你一定记得,但是你也只记得那个游戏是怎么开始的。你记得硬币在桌上转动,但不会记得之后发生了什么。

因为在那之后,你就进入了催眠状态。

你醒来的时候,只过了半个钟头,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说你只是最近休息太少,所以在椅子上睡过去了。你没有任何怀疑。

我曾经告诉过你,心理医生只会在病人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催眠,所以,我从来没有对你使用过催眠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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