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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章 杀手阿郎

作者:风雪独樵 当前章节:7523 字 更新时间:2026-6-6 22:14

练剑的人在江湖中多如牛毛,这些人都被传说中的剑侠弄的神魂颠倒,每个人都想成为一代剑侠。

诗仙李白也痴迷剑术,只不过他的才气掩盖了他的剑法。在江湖中却有不少人对此津津乐道,也有不少年轻人一边吟诗做赋一边饮酒舞剑,再加上左拾遗杜甫的《公孙大娘舞剑器行》,更使江湖少年对剑术达到祟拜的地步。

对于十八般兵器而言,也有不少人习练,却没有文人的赞美而寂寂无名。

枪,被誉为兵器之王,练习者也不是少数,却没有人能练到上官俊的境界。

上官俊的枪不是普通的钢枪,而是金枪。

能以用金枪的人,不但要有天生的神力,还必须富有。这两样,上官俊都有。他不但有这两种任何人羡慕的东西,还有金枪霸王的美誉。

一个人一但名声鹊起,就会有江湖人物前来挑战。当他的枪刺穿黄山剑客卢还山的咽喉时,正好是第三十六战,而这三十六战,也奠定了他在江湖中牢固的地位。从此,再没有一个人前去挑战。

从此,前来学枪的人络绎不绝,都以拜在他门下学枪为荣。但是,他收徒很严格,第一要有力气,第二要有钱,第三要能吃苦。

可是,往往有钱的人却最不能吃苦!

当他的弟子有七十二人时,宣布再不收徒。那一年,他三十岁。

江湖用枪的高手不少,双枪徐子明就是高手中的高手。他听说上官俊的金枪神鬼莫测,千里迢迢找到上官俊,准备与他一较高低。

那天,徐子明用布裹了双枪来到上官府,看到上官俊正在授徒做示范,演练他的‘七十二路霸王枪’,只见金光闪烁中,枪头红樱迎风舞动,刺,疾如蛟龙出水,扫,如秋风舞叶,抖,如满天撒了金星。枪是兵器之王,而上官俊让手中的金枪,成了王中之王。

上官俊将‘七十二霸王枪’使完,脸不红气不粗,丝毫没有疲惫的迹象。

徐子明看完了,扭头就走。

他并不十分惧怕上官俊的霸王枪。却对其枪意中散发的无穷的杀气产生了恐惧。一个可以让枪发出杀气的枪手,那是因为他心中的杀气太强,随枪势奔腾咆哮溢出体外而已。

他自认枪法可以一试,但结果会明显,对方的七十二路枪法使不到一半,自己就会死。

出了上官俊的府门,徐子明便将双枪折断弃在地上,发誓不再练枪。

每天天不亮,上官俊已将‘七十路霸王枪’练习了二百遍。然后,洗漱一下,吃点东西,继续练枪。有人曾记录了一下他练枪的时间,每天至少十个时辰。也就是说,一天十二个时辰中,他休息和吃饭的时间,只有二个时辰。

到他三十六岁时,江湖中没人敢评论他的枪,都认为没有资格去评论。

还有三天,就到了他三十六岁生日,当他象平日一样,从练枪房中出来,准备洗漱一下用早饭,刚一出房门,就见家丁等候在那里。便问:“什么事?”

那家丁忙道:“上官少爷,门。。。。。。门外有。。。。。。有只公鸡!”

上官俊哼了一声,有只公鸡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他没理那家丁。只听那家丁又道:“是只。。。。。。。死公鸡,站在那里,嘴里叨着一封。。。。。。一封信!”他不禁眉头一皱大踏步走向门口。

门口的石阶上,站着一只红冠的大公鸡,昂首挺胸似是在报哓,那封信就横在鸡喙之中。

上官俊慢慢蹲下身来,仔细地看着那只公鸡,是死了,就在它准备引劲报晓时被人杀了,奇怪的是没有任何伤口。他轻轻地取下信,那只公鸡也随之倒了下去,鸡血流了出来。他命人将门口清理了,转身回到客厅。

信上的字不多,连落款正好八个字:申时,飞沙,决斗。落款是:阿郎。

申时,是黄昏时分。

飞沙,是指城西的飞沙渡口,一个久已遗弃的渡口,除了平坦的沙地、密林,人迹罕至。

决斗,当然是与自己一决生死。

这阿郎是谁?

上官俊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从字迹上看,,写字的人恐怕认识的字极为有限,笔画横不平,竖不直,没有一点章法,就是一个七、八岁的玩童初学写字一般,歪歪扭扭的。

就写字而言,这人与自己差的很远。但是,这个人的身手一定很快!

上官俊已在那只死公鸡的身上看到了这一点,能以让一只准备报晓的雄鸡突然死去,死了还不倒下去,足以证明这一点。

不过,上官俊看到鸡身上的创口,自信比那人还要快!而且,还要比那人快了不只是一点!创口自上而下,稍稍身左倾斜,证明那人的武器在右手上。

至于什么武器,就不那么重要了。

只要比他快,上官俊就有把握在那人出刀的瞬间,刺出七枪,每一枪都可以将对手送入地狱。这,已足够了。

这一天,上官俊练枪的时间少了四个时辰。其中半个时辰,他仔细地将金枪擦拭了一遍,又休息了一个时辰,在未时二刻,准时离开上官府,到飞沙渡赴约。

申时正,夕阳已完全落了下去,只留下红彤彤的一片落霞,飞沙渡的沙滩上每一粒尘沙都是红的,水也是红的。上官俊提着金枪走在上面,软软的,感觉很舒服。这样的场地,是他最喜欢的,有时,他甚至认为这样的场地能提高他的枪法。

然后,他就看到了约他的对手-----阿郎,正从另一端缓缓向他走来,一身白衣上也映着红红的霞光。

上官俊很想看看这个约自己决斗的人的模样,可让他失望的是,那阿郎的脸上也蒙着一块白纱,只露出黑黑的头发。接着,他看到了阿郎的武器-----刀。

刀是两柄,一柄挂在阿郎的腰间,一把背在背上。上官俊皱皱眉头,他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刀。刀柄比普通的都长,两只手握着,仍有一掌的余地。刀身长而狭窄,从刀鞘上可以看出这一点。这是什么样的刀?刀谱上绝对没有这种样式。

二十丈的距离,两人几乎同时停下脚步。上官俊让对手感到了自己的杀气,同时,也感到对方逼迫而来的杀气。他很吃惊,这个叫阿郎的人会有这样强烈的杀气。

上官俊的杀气是尖锐的,强大的,象是一杆刺出的枪。

而阿郎的杀气更象一张网,柔柔的,宽宽的,密密的,象是一层层的,冲不破也突不出。

上官俊盯着对手,他知道对手比自己慢,此时却也不敢大意,那是因为对手的刀不是一把。

杀鸡的一刀是右手,那么,阿郎的左手刀会怎样?他不清楚,所以,就不敢有丝毫的大意。想到这里,他的手一握枪杆,枪杆上的凉意透过皮肤,传到骨头,令他的信心百倍巨增。

阿郎望着‘金枪’上官俊,两只手虚握着,并没有按在刀柄上,只是透过白纱盯着对手。

天空绚丽的云霞不时的变幻着形状与色彩,瞬间便消失了一切,色彩变的昏暗,这一切本来就很短,短的让人来不及发出感叹,周围的一切便陷入了昏暗之中。阿郎虚握的手突然伸开,腰间的那柄刀突然离鞘,顺着手的脉络滑入手心。说不清是他的手拔出了刀,还是刀自动跳入了他的手中。“呛啷”一声,刀身完全出了鞘。

与此同时,上官俊的枪一横,双手握紧了枪杆,但是,他却没有动。不动的原因,是因为他喜欢后发制人。然后,他看到对手没有举着刀,而是拖着刀,刀尖斜指的大地向他奔了过来。

更令上官俊奇怪的是,阿郎的步子迈的极小,却极快,脚尖点着地向前走。这样提刀的姿式,还是第一次见到,可以说完全是破绽,也可以说毫无破绽。

当上官俊看到没有破绽时,又似乎发现其中有一处破绽,但是,他没有动。

因为,他忽然又发现,那一处破绽不象是破绽,而更象一个陷井。

并且,是一个非常可怕的陷井。

在震惊的同时,他听到一种声音,那声音是不明确的,分辩不清来自何方,也分辩不清是什么发出的声音。当他断定那是刀声,刀在空气中发出的声音时,对手的刀已经入鞘,很平静的站在身边五尺远的地方。

上官俊不得不承认,阿郎的刀法是他所见到的最完美的,也是最快的刀法。“好刀法!”他说完这三个字,觉的天空在旋转,大地在旋转,大地旋转着以最快的速度扑到他的眼前。

当他的脸接触到柔软的,湿润的沙地时,似乎嗅到了一种极为熟悉的气味,刚刚分辩出是血腥味时,就失去了知觉。

白衣蒙面的阿郎看了死尸一眼,拎起地上的金枪,在手中掂了掂,扭头便走。片刻,在一丛树后传来马的嘶鸣声和的的马蹄声,越走越远。。。。。。

半个时辰之后,五匹快马飞速向飞沙渡奔驰而来,都是黑衣黑裤,眨眼间就奔上了沙滩,纷纷带住坐骑。

其中一个粗重的声音说道:“检查一下尸体,确认他死了,再割下他的头!”“是!”旁边一骑应了一声,跳下马将尸体翻转,晃着火摺一照,惊呼道:“主人!居然是上官俊!死的是上官俊!”那粗重的声音沉默了片刻,吩咐点上火把。火把亮起,才看清这五个人具是黑巾蒙面。

几个蒙面人反复检查了现场和尸体上的伤口,其中一个道:“从两人的脚印来看,上官俊来到这里,站在此处再没有动,阿郎的足迹在二十丈外是一致的。每一步都是二尺五寸。而这一段距离是用脚尖点地走的,每一步是一尺一寸,步伐极快极小。”

“说明了什么?”那粗重的声音问。“说明阿郎这个人刀法精湛,却没有轻功,否则不会留的这样深!”

另一人道:“上官俊的致命伤在颈下,伤口处翻,长四寸深一寸,是一刀毙命。就伤口的深度与部位而言,阿郎的刀法不错,可以达到一流高手的境界,却不是最高的境界。”

“嗯!”那粗重的声音哼了一声,“老夫曾数次观看上官俊练枪,虽然他苦练了六年,却是越练越糟。如果是六年前,死的一定是阿郎。可惜。。。。。。金枪霸王上官俊早在六年前就死了!”

“属下不明白!”四个蒙面人互视几眼,均感莫名其妙。

为首的蒙面人笑了笑,“上官俊成名江湖的时候,正好是三十岁之前,无论是体力、斗志、和杀气都是他最颠峰的时候,霸气十足,才将‘七十二路霸王枪’发挥的淋漓尽致。可惜,自从他收了七十二名徒弟时,他的雄心和壮志都被琐事消耗了,被金钱吞食了。一个江湖中人,如果在其成名之后看重其它的,他的武功也就停止不前了。唉!六年的时间,上官俊对于霸王枪的理解,竟然消磨殆尽。那么,霸王枪的气势也就没了,他被杀也就不足为怪了。”片刻,他又叹息道:“假若双枪徐子明现在来挑战,不出五百招也能杀死上官俊,可惜这个人心理承受能力太差,走到半路就生了病,落了个客死异乡的下场!”

“我们该怎么办?”一蒙面人问。

为首的蒙面人哈哈一笑,“不用担心,他逃不出老夫的手掌心!留着他还有用处,又吩咐四人将上官俊的尸体砍成八块,才骑上马走了。

茶馆里冷冷清清的,此时,用饭的都已用过了,该走的都走了,正是一天中最清闲的时候。

孟婆坐在椅子上,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道上过往的行人。路过最多的是刚刚被捉的兵丁,其中有不少次丁。(注:按唐制:人有丁、中、、小之分。天宝三年,兵民十八以上为中男,即次丁,二十三岁以上为成丁。)或瘦或肥,俱哭得两眼红肿,犹被官吏驱赶着,奔河阳而去。

她看着那少年们吃力的抗枪背刀而走,心下叹息不已。

当然,她坐在门口并不是看这些军卒上战场,而是盼着一个人到来。

随着太阳的渐渐西移,她的心渐渐提了起来。

他能回来吗?明知希望不大,她还是要等,直到等绝望为止。

如果能活命,黄昏时分就一定能回来。否则,就不用等了。

一阵马蹄声踏碎了她的沉思,抬头看去,见张爷悠闲的坐在马背上来到茶馆前,“你。。。。。。回来了!”她说了一句,心都怦怦之跳了起来。眼神中露出异样的惊喜,命人牵马去喂上。然后,随他到了客房。

崔起龙、小玉姑娘和小男孩一见张爷回来,均高兴的跳了起来。张爷来到床前,见李啸远和王长命静静地躺着,正关切的望着自己,忙道:“你们感觉好些吗?”

“好。。。。。。好多了!张爷,你。。。。。。你不要管我们了!”李啸远艰难地说道。张爷笑了笑,“这是什么话?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想方设法救你们。对了,这一次出去,收获不小!”说着,从背上解下包袱,从里面取出一个小包,递给小玉姑娘,“这是给你和小宝买的新衣服,快去换了!”小玉和小宝欢喜异常,去试新衣服去了。又道:“还给你们二人也做了新衣,要过几日才能做好!”“谢谢张爷!”王长命道。

“谢什么!你救我命的时候,我不是什么也没说?”“张爷,长命只救了你三次,而你却救了长命三十三次,否则,长命早就变成了短命!”张爷笑着摇摇头,瞥见孟婆正看着自己,那黑亮的眸子里充满着无限喜悦,想了想,才又从包袱里取过一只木盒,“这是给你的,第一次给。。。。。。给女人买东西,不知你。。。。。。你喜不喜欢!”

孟婆当然喜欢,嘴里却道:“哟!张爷还惦记着孟姐姐,谢了。不过,你虽然给姐姐我买了礼物,这房钱饭钱可是照收不误!”一边说着,一边打开木盒,里面居然是些胭脂水粉之类的,内心一阵荡漾,想不到冷漠、不善言语的男人,居然心细如发,会给自己买最想要的东西。

正在这时,小玉和小宝两人换好了新衣服走了进来,虽然不是好的布料,却很合体,李啸远看到小玉的模样,心里突然觉得一阵酸痛,闭上眼睛假装睡了。

晚上,一伙计来请张爷,“我家店主有请张爷!”“什么事”“张爷去了就知道了!”伙计说完就走了。

张爷沉默了一会儿,起身去孟婆的小院。

屋里透出烛光,很明亮,张爷咳嗽了一声,轻轻推开了房门。

孟婆安静地坐在一张椅子上,微笑着看了看张爷。

不难看出,她精心打扮了一番,娥眉淡扫,云鬓高挽,显得端庄美丽,成熟中多了几分俏丽,一身浅粉色的衣衫,衬托的身形婀娜。“请进!”她说。

“有事吗?”张爷迟疑着问。

孟婆点点头,“当然有事!而且,是你最关心的事!”说着,一指桌子对面的椅子,“请坐!先喝一杯再谈如何?”

桌上依然放着四碟菜,一壶酒。由于连年战争,菜与肉都成了罕见的东西。张爷坐下来,孟婆斟上酒,“为了你第一次的生意成功,干一杯!”说完先喝了下去。

几杯酒落肚,张爷道:“孟婆你是中间人,似乎。。。。。。”“你还是叫我孟姐姐,我喜欢!”孟婆望着他说道。

“好吧!对了,是不是又有生意可做?”他问。“不不不!”她的脸红红的,“你的酬金仅拿了一点点!一般是完成任务后,再到这里全部拿走。还有。。。。。。”说着,她的头伸过来,在他的耳边小声地说道:“我还要给你一份特殊的礼物,给。。。。。。给你一个惊喜!”

张爷自幼戎边,每日不是苦练刀法,就是在战场上杀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约有二百多天是在马背上度过的,见她脸色红红的,连脖子也红了,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是病了,伸出手在她额头上试试,“你。。。。。。是不是病了?”

孟婆怔了怔,看着张爷的脸,这是一张刚毅不失性格的脸孔,额头上的皱纹又增深了几分成熟,几分稳重,但他的眼神是清澈的,无邪的,就象一潭泉水。很少有男人生有这样的一双眼睛。她明白了,不由得开心地笑了起来,伸出食指轻轻点点他的额头一下,“我没有病,是你病了,而且病的不轻!哈哈哈!”

张爷看着她,如花的脸孔,轻轻靠在自己肩头,突然觉得身上热热的,想推开她,手伸出去,却感到一阵晕眩。。。。。。

不知过了多久,他渐渐清醒了过来,闻到一股淡淡的甜香,手一动却发现挨着一个人,一个全身赤裸的人。

他一惊想推开,那女人却象蛇一样紧紧缠着他,丰满的胸脯紧紧靠着他,粉红色的帐子外面,有烛光摇曳,他发现居然躺在孟婆的床上。

接着,他更吃惊地发现,自己也没有一件衣服,更要命的是,她柔软、温暖的手就在更要命的地方。

“你。。。。。。你从来没有过女人?”孟婆说着轻轻伏在他的身上,看着他的眼睛,然后用脸孔去碰他的硬硬的胡茬。柔软的发丝弄的他很痒,想动却发现没有力气。“你。。。。。。你。。。。。我。。。。。。我。。。。。。”他的嘴被堵上,想说什么也出不了口。

孟姿的身子扭动着,喘息着,紧紧揽着他的脖子,不时地吻他的脸孔。。。。。。

烛光熄灭了,一切声音都静止了,仿佛这一刻成了永恒。

“你为什么这么做?”他问孟婆。“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喜欢你!”

之后的几天里,张爷对她有了一定的了解。孟婆年纪三十有六,十八岁时嫁给了一个江湖中人。

那个男人是她第一个男人,却在结婚后的第三天,死在与人决斗之中。

再后来,她独自一人支撑着这个茶馆,替人物色杀手而维持生计,一直又过了十八年。

“你我都不是小孩子了,对于发生的事不必解释什么,也不必负担什么,你还是孟婆茶馆的杀手。”她说。“如果,你不想再做杀手,随时可以走,但规矩不能忘,不能说关于茶馆的支言片语。”

过了几日,崔起龙见已无紧要之事,便起身告辞。临走时,他带走了小男孩小宝,让小宝有一个安稳的家,能读书识字。

张爷每天都去抓药,每次去不同的药铺,每次都将马庄主的药方小心地收起,每次都是九十九两九钱银子。抓药回来,便是熬药,喂药,小玉姑娘跑前跑后前后照应。

李啸远和王长命好了许多,已能慢慢走动,但还是有气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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