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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闵泽平 当前章节:15247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04:58

不过,贺知章不是第一个叹服李白的天人气质的。二十四岁那年,青春年少的李白终于出川而来了。家乡之外的风物景色,从百家之书中他获得过基本印象,从种种传闻故事中他知道了大致轮廓,而想象的翅膀又曾多少次飞跃山川,进入楚天吴国。如今,放舟东来,顺流而下,一日千里,外面的世界即将出现在眼前,年轻的诗人怎能不激动万分。幽深的峡谷中,湍急的江面上,小舟如离弦之箭,两岸风光纷至沓来,层见叠出,令人眼花缭乱。这是李白在《渡荆门送别》中所表达过的感受: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冲出西陵峡,江流平缓,江面开阔,风景与峡中迥然不同。虎牙山与荆门山相对峙立,宛如大门,似乎想紧紧扼住江流。江流冲开了束缚,甩开群山的挤压,在千里平原上铺展开来。没有了压制,没有了约束,焦躁的江流反而安稳起来,它不再咆哮,不再奔腾,只是缓缓地向前推进,仿佛也在细细品赏沿途旖旎的风景。江面上的小船也释放出紧张的心情,开始从容漂流起来。

诗人从此开始了他人生的漂流与探险。甫一出川,他就在江陵遇到了茅山上清派著名道士司马承祯。司马承祯自号“天台白云子”,深受几代帝王器重,在那个时代他大名鼎鼎,唐玄宗曾经派遣使者迎他入宫,亲受其法篆。李白在《大鹏赋序》中自豪地说,当年司马先生见到自己,非常惊讶,说我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司马真人的赞誉,李白牢牢地记在了心中。从此,他也有几分相信自己是神仙,至少与神仙有缘。后来他到长安游太白山时,便觉得太白峰格外亲切。其《登太白峰》云:

二、李白(5)

西上太白峰,夕阳穷登攀。太白与我语,为我开天关。愿乘泠风去,直出浮云间。举手可近月,前行若无山。一别武功去,何时复更还?

夕阳西下时,诗人攀登上峰顶,在那里,他可以与太白星倾耳交谈,也似乎可以乘着和和习风,飘然飞升,穿过层云,直到月亮旁边。李太白感觉太白星与他亲密无间。更令人拍案的是《龙城录》中的记载:

退之(韩愈)尝言李太白得仙去。元和初,有人自北海来,见太白与一道士,在高山上笑语久之。顷道士於碧雾中跨赤虬而去,太白耸身健步追及,共乘之而东去。此亦可骇也。

《龙城录》传说是柳宗元所撰,但大家都心存疑虑,凭借柳宗元的见识水平,即使造假,想必不会制造出如此拙劣的野史,李太白自然也没有活到元和初年。这里的描述确实让人惊骇,不过,李白终成正果,却是太白自己与众多读者共同的愿望。

3. 闹市杀人

在后世的武侠世界中,道士与侠客总是联系在一起的。道士占据的名山大观,往往也会成为侠客出没的地方。李白求仙访道,出入道观丘壑,练就了仙风道骨,也练就了一身豪侠之气。这使李白与武侠世界的道士颇为接近——不是那种身穿青袍高冠鹤氅手执拂尘玉树临风的道士,而是腰悬配剑气宇轩昂功力深厚的武林高手。想想峨眉派、青城派名震寰宇,似乎李太白能够偷学得一招两式也是寻常之事。

二十四的李太白出川之后,曾经到湖南一游,当时蜀中的朋友吴指南陪伴着他。第二天夏天,这位吴指南病死在洞庭湖边。李太白一如武侠世界中的侠客,慷慨仗义,“禫服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哭声惊天动地,让赶路的行人都为之恻然,老虎也被惊动了,闻讯跑了过来,但诗人“坚守不动”,临危不惧,气势上压倒了老虎,老虎只得悻悻而去。李太白将友人吴指南埋在湖边,独自转道金陵。过了若干年,李太白回到洞庭湖,扒开坟堆,发现吴指南尸体上的筋肉尚存,于是拿出白刃,剔掉筋肉,将尸骨包好,随身携带,昼夜不离开自己。后来到了鄂城(今湖北武昌),寻找一块坟地,将他隆重地安葬下来。

这件事情是李太白自己透露出来的,前因后果都写在李白的《上安州裴长史书》。他告诉裴长史的目的,是想让对方知道自己是个重情仗义之辈,从而尽可能地提携自己。后来许多专家对这段文字也非常感兴趣,他们认为这种剔骨葬友的做法,正显示出了李白蛮人的文化背景,也就是说李白深受南蛮文化的影响。南蛮文化还影响了李太白哪些方面呢?似乎还有让李太白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把剔骨的白刃,当然,这把白刃不仅可以用来剔去尸体上的筋肉,还可以刺杀活人。

李白在很多诗篇里都谈到了闹市杀人的事情。如《结客少年场行》:

紫燕黄金瞳,啾啾摇绿騣。平明相驰逐,结客洛门东。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羞道易水寒,从令日贯虹。燕丹事不立,虚没秦帝宫。舞阳死灰人,安可与成功。

又如著名的《侠客行》中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名”,《白马行》中则声称“杀人如剪草,剧孟同遨游”,《赠从兄襄阳少府皓》则言:“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当朝辑高义,举世钦英风。”有今人据此笑称李太白为“古惑仔”,对打打杀杀有着非同一般的兴趣,结果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专家纷纷出来抨击这种不严肃的言论,认为这是对崇高诗人的亵渎。他们还认为李太白在诗歌中描写的是侠客的举动,并非他自己的所作所为。文学家有虚构与夸张的权力及自由。

侠客与“古惑仔”虽然都崇尚用武力来解决问题,但在处事原则与境界上还是有天壤之别的。李太白当然不是“古惑仔”,以后也不会出现这样高素质的“古惑仔”,虽然他确实参加过街头斗殴事件,其《叙旧赠江阳宰陆调》有一段详细描述了当时的场面:

二、李白(6)

风流少年时,京洛事游遨。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 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 君开万丛人,鞍马皆辟易。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

清人赵翼在《瓯北诗话》中告诉我们,这首诗所描写的是当年李太白为街头的流氓无赖所围困,险遭不测,情况万分紧急,甚至还被关押在军营之中。陆调跑到监察部门求救,才将李太白捞了出来,即“青莲少时,曾为无赖子所困,得陆调求解”。

李白的梦想是做一个伟大的侠客。西方哲人说过,一个人梦中所想的事情,在他清醒的时候也有可能去做,假如条件允许的话。李太白写了《侠客行》、《白马行》等诗篇,不余遗力地颂扬这些“杀人都市中”侠客,表明他内心实在是向往这种“十步杀一人”的生活的。李太白还告诉我们,从十五岁起,他就在为这个目标而奋斗,所谓“十五好剑术”、“高冠佩雄剑”是也。尔后终其一生,他也没怎样离开剑,“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所以时人魏颢很果断地说:“(李太白)少任侠,手刃数人。”能够手刃数人,可见李太白确实剑术高超、武艺高强。

严谨的学者指出四川并没有武侠世界中所谓的“峨眉派”等,那么李太白的功夫从何而来?据考证,一方面是受到了南蛮文化尚武风气的影响。同样出生四川的初唐大才子陈子昂曾经也是一个侠客,卢藏用的《陈氏别传》明确地告诉我们,陈子昂奇杰过人,姿态岳立,他开始以豪家之子驰侠使气,到十七、八岁的时候还没有读书写字。看来,蜀中虽没有金庸先生所虚构的那些武术流派与武林大家,尚武的风气却是异常浓厚。年轻的李太白自然也是个习武之人,唐人的传记不约而同地强调了这一点。范传正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序》云:“(李太白)少以侠自任。”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石》也说李太白“少任侠,不事产业,名闻京师”。名闻京师或许是夸饰之词,但诗人年轻的时候尚武使气,提着宝剑四处闲逛,寻找不平之事,也是事实。天宝三载(744)四月,杜甫与刚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的李白在洛阳相识,遂相约同游梁宋。第二年两人又同游齐赵,一同驰马射猎,赋诗论文。秋天离别的时候,杜甫写了一首《赠李白》: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许多人认为,在这里年轻的杜甫对李太白有所规劝,希望他能警醒:痛饮狂歌,空度岁月,又有什么意义?飞扬跋扈,斗殴杀人,又称算哪门子英雄好汉?可见,大家伙儿都认为早年的太白确实是仗剑行于江湖的。

另一方面,李太白的侠气是受到了他蜀中老师的影响。李太白第一位老师赵蕤,据说就是一位侠客。《唐诗纪事》卷十八引东蜀《彰明逸事》云:李太白隐居在戴天大匡山的时候,经常前去向赵蕤请教问题。赵蕤也是个耿介之士,任侠有气,善为纵横之学,写过一本名为《长短经》的著作。李太白曾经跟随他学习了一年有余。李太白的纵横家思想及高超的剑术,应该来自赵蕤。

李太白为什么手刃数人?为何手刃数人后还平安无事?这些问题确实令人费解。早些时候,陈子昂曾经写过一篇《复仇议状》,讨论的就是如何处置私自杀人的问题。当时的结论就是私自杀人倘若有正当的理由,朝廷可以先表彰他然后再处死他。后来柳宗元还重新提起这个问题,反对朝廷表彰私自杀人者。总之,不管处于何种原因,在大唐人看来,私自杀人者都难逃法网。李太白为何在杀人后还得意洋洋四处宣扬,生怕他人不知晓呢?专家经过慎重研究,推测说,李太白可能是在偏僻的蜀国杀人,或者李家是当地的豪强,民不敢报,官不敢究。当然,也有可能是李太白杀了几个剪径的小蟊贼,这样不仅没有生命危险,还是会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李太白叙述他的梦想,而魏颢信以为真,当作事实给记录下来了。因为李白从来剑不离身,总是手握利器,崔宗之曾经写过一首诗《赠李十二》,就说李太白“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双眸光照人,词赋凌《子虚》”。为了烘托自己的豪侠形象,李太白告诉魏颢自己手刃数人;魏颢对李太白无比崇拜,注视着李太白手中那把锋利的白刃,自然就这样的故事深信不疑,倘若他露出怀疑的神情,李太白说不定会当即演示一番,这就会让魏颢紧张起来。

二、李白(7)

其实,对于“手刃数人”这个问题,李太白并没有过分看重。在他看来,“十步杀一人”只不过用来证明他不是庸庸之辈而已,时人也把这样的举动理解为豪侠之气的标志之一,如同嗜酒豪饮、携妓游东山等一样。只不过,今天我们已经把斗殴杀人降格为古惑仔的专利,是素质不高、文明程度有限的体现,而骄奢逸乐、纵酒狎妓还在一定程度上被当作唐代豪士的壮举。

李太白还有过挥金如土的壮举。洞庭湖葬友之后,李太白曾有江南之行,登庐山,下金陵,逛扬州,游会稽,留下了《望庐山瀑布》等名诗,见识了虎踞龙盘的金陵霸气。尤其是在扬州,逗留时间很长,整日与年青人“系马垂杨下,衔杯大道边。天边看绿水,海上见青山”(《广陵赠别》)。这种高消费的生活无疑需要雄厚的资金为基础,李白此时正好有这种实力,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他得意地说:“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白之轻财好施也。”

扬州是当时最富庶的大都市之一,李太白一年之间在那里消费了三十多万,可见其时他的生活之豪奢,也说明李太白离开蜀国的时候随身携带了大笔资金。这么多钱财从何而来呢?后人推测,李太白的父亲可能是一位大富商,也只有大富商的儿子才会这样潇洒,才会蓄养数以千计的奇禽异兽,才会无所顾忌地手刃数人。

因为资金雄厚,此时李太白也尝试了其他一些壮举,如花天酒地之类。魏颢说,李太白在此期间经常携带昭阳、金陵一带的歌妓,四处寻欢游乐,好比当年的谢灵运那样悠闲潇洒,又如谢安那样倜傥风流,所以时人称李太白为李东山。这时的李太白骑着高头大马,挽着靓女美妾,每到一处,当地的最高长官都会亲自到郊外迎接,举办盛大的宴会。诗人豪气冲天,一饮数斗,醉后就让他的小跟班丹砂弹奏《青海波》。只要有李太白出现的地方,宴会气氛必定会达到高潮。

此时的李太白还没有名扬天下,魏颢说他“所适二千石郊迎”,或许是不实之辞。不过,“骏马美妾”的生活当是实录,因为诗人在诗中反复陈述了这样的行为,如《示金陵子》:

金陵城东谁家子,窃听琴声碧窗里。落花一片天上来, 随人直渡西江水。楚歌吴语娇不成,似能未能最有情。 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

谁是金陵子?其实就是南京的一位歌妓。在他的另一首诗《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诗人说得清清楚楚:

安石东山三十春,傲然携妓出风尘。楼中见我金陵子,何似阳台云雨人?

南国新丰酒,东山小妓歌。对君君不乐,花月奈愁何!

东道烟霞主,西江诗酒筵。相逢不觉醉,日堕历阳川。

小妓金陵歌楚声,家僮丹砂学凤鸣。我亦为君饮清酒,君心不肯向人倾。

学者经常说,李太白对东晋谢安的功业充满向往。谢安以一身系天下安危,淝水一战,举重若轻,扭转局势,使胡马不敢南窥。同时,李太白还对谢安的功成身退十分向往,如其《赠常侍御》所言:“安石(谢安)在东山,无心济天下。一起振横流,功成复潇洒。”其实,李太白对谢安的风流生活也十分向往,只不过这种向往时常为浓厚的叹息声所掩盖。他希望如谢安那样“暂因苍生起,谈笑安黎元”,但更向往“携妓东山门。楚舞醉碧云,吴歌断清猿”之类的生活。在他看来,“济苍生”是无心的,“安黎元”是暂时的,而归隐后的娱乐生活才是最真实的,他在《东山吟》中说:

携妓东土山。,怅然悲谢安。我妓今朝如花月。,他妓古坟荒草寒。白鸡梦後三百岁, 洒酒浇君同所欢。酣来自作青海舞。,秋风吹落紫绮冠。彼亦一时, 此亦一时。浩浩洪流之咏何必奇。

诗人为何“悲谢安”,不是因为谢安没有能够济苍生、安黎元,不是谢安没能够功成身退、拂衣而去,而是谢安的这种幸福生活不能永恒,在历史的长河中,快乐的人生过于短暂。为了长久地拥有这种幸福的生活,此时的李太白也在继续着他的炼丹生涯。据说这次江南之行,李太白身边有两个人不离左右:一个是金陵子,即上文提到的那位歌妓;另一位则是家僮丹砂,即上述诗歌中经常出现那位会弹奏《青海波》的小音乐家。

二、李白(8)

李太白身边的奴仆为何名叫“丹砂”,原因可能在于诗人对炼丹有着非同一般的激情。在一篇名为《金陵与诸贤送权十一序》的文章中,诗人叙述了自己炼丹的成绩:“尝采姹女于江华,收河车于清溪,与天水权昭夷服勤炉火之业久矣。”在诗歌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他这种炽热的激情:“愿随子明去,炼火烧金丹”(《登敬亭山南望怀古赠窦主簿》、“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落日忆山中》)、“终当遇安期,于此炼玉液”(《游泰山六首》之六)等。诗人不仅沉湎于炼丹飞升,还一度采食菖蒲,因为道教人士相信经常食用菖蒲,可以荣光焕发,返老还童,所以诗人很认真地说“我来采菖蒲,服食可延年”(《嵩山采菖蒲者》),还衷心地劝告他人“尔去掇仙草,菖蒲花紫”(《送杨山人归嵩山》。

李太白“弃剑学丹砂”,祈望以服食脱俗成仙,看起来成效并不显著。天宝初年的时候,杜甫不就在《赠李白》中说他们俩“未就丹砂愧葛洪”吗?看样子,两个人都是学道不成。杜甫可能很快放弃了,也可能是经济条件不允许,而李太白似乎是持之以恒地在努力。在流放夜郎中途而返的时候,他还给朋友谈到过这个想法。

李白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是天宝元年成为翰林待诏。后来无论多么落魄,想起这段往事,李白就会感到无限温暖。如《赠从弟南平太守之遥二首》其一云:

少年不得意,落魄无安居。愿随任公子,欲钓吞舟鱼。常时饮酒逐风景,壮心遂与功名疏。 兰生谷底人不锄,云在高山空卷舒。汉家天子驰驷马,赤军蜀道迎相如。天门九重谒圣人,龙颜一解四海春。 彤庭左右呼万岁,拜贺明主收沉沦。翰林秉笔回英眄,麟阁峥嵘谁可见。承恩初入银台门,著书独在金銮殿。龙钩雕镫白玉鞍,象床绮席黄金盘。当时笑我微贱者,却来请谒为交欢。一朝谢病游江海,畴昔相知几人在。前门长揖后门关,今日结交明日改。爱君山岳心不移,随君云雾迷所为。梦得池塘生春草,使我长价登楼诗。别后遥传临海作,可见羊何共和之。

这首诗是李白于乾元二年或上元元年(760年)在江夏所作。诗人以自述口吻向从弟李之遥畅谈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感受,其中着重夸耀了他在长安裘马轻狂的那段生活。说到自己春风得意,供奉翰林,为天子礼遇,为名流倾慕,则不厌其烦,词采飞扬,唯恐形容不尽,夸饰不足,既以汉武帝用赤车驷马到蜀中召见司马相如来比喻自己当初奉诏入京,又详细描述在都城的种种奇遇:天子龙颜大展,左右高呼万岁,自己作诗金銮殿,著书翰林院,宝马香车,象床绮席……自得之色溢于笔墨之外。

李太白是如何成为翰林待诏的呢?《旧唐书》本传记载,天宝初年,李太白客游会稽,与道士吴筠隐居剡中。后来唐玄宗征召吴筠入朝,吴筠又推荐了李太白。而魏颢的《李翰林集序》则云:“白久居峨眉,与丹丘因持盈法师达,白亦因之入翰林。”专家们也一般认为李白成为翰林待诏是玉真公主荐举的。总之,李太白在仕途方面的“飞黄腾达”得力于他的求仙访道,似乎是不争的事实。诗人炼丹的目的,如他在《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所言,乃是“早服还丹无世情,琴心三叠道初成”,也就是超然世外,但炼丹的结果,却让他落入了红尘之中,使他在仕途上青云直上,不知算不算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或许他在修炼之初,已经如司马承祯一样,洞察了这修真之路亦是一条终南捷径,故一心二用?

4.痛饮狂歌

唐时豪举的另一侧面就是狂饮。杜甫称李白为仙人,除了诗写得很好,另外就是他的酒量惊人,对酒精有着超乎世人的痴迷。他的《饮中八仙歌》这样形容李白:“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李太白也认为自己是酒星动了凡心,偷下九天,在《金陵与诸贤送权十一序》中,他自豪地说:我就像那仙人广成子一样,荡漾浮世,是天帝的外臣。当年四明逸老贺知章称呼我为谪仙人,那说的是大实话呀。文章最后的署名是“酒仙翁李白辞”。不仅太白自己以酒星自许,时人也大多觉得他具有这样的资格,崔成甫在《赠李十二》中不无艳羡地说:“天外常求太白老,金陵捉得酒仙人。”晚唐以来,人们一般认为李太白一人身兼二仙,郑谷嫉妒地说,“何事文星与酒星,一时钟在李先生?”郑谷的妒忌也不无道理,上天对李太白的宠爱也忒多了,文曲星与酒星都降临在他身上。

二、李白(9)

气定神闲地“手刃数人”,除了实力还要有背景;挥金如土,漫游名山大川,求贤访道,除了财富还要有体力。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江南一行,增长了见识,留下了不少名篇,也耗费了不少的钱财。等到他重新回到洞庭湖为吴指南迁葬时,已经到了必须向人借贷的窘境。没有雄厚的资金,自然无法继续“携妓游东山”的倜傥生活,也无法继续他游侠济困的事业,甚至连炼丹的工作也会因为资金的困乏而停止,唯一能够继续进行的豪举,似乎只有狂饮了。

资金散尽的李太白,在安州安陆寿山(今属湖北)休养喘息了一段时间。在《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中,他曾这样宣扬自己:“近者逸人李白自峨眉而来,尔其天为容,道为貌,不屈己,不干人,巢、由以来,一人而已。”李太白确实有仙风道骨、天人之貌,但这与“不屈己、不干人”无关,后者只与财富与地位相伴相随。事实上,这封书信也可以算做干谒之文,只不过没有收到应有的成效。又有传闻说他多次干谒当地官员未成,反而得罪安州刺史,以致“谤言忽生,终口攒毁”。既然“干人”无望,隐居养望在寿山的李白,无路可去,无法可想,为了继续他的狂饮生涯,只好“屈己”去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

李太白是如何叙述这件事情的呢?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李白解释道:我以前读书的时候,看到司马相如在《子虚赋》中大肆夸饰云梦泽之雄伟壮观,于是亲自跑到楚国来瞻仰一番。而家在安陆的“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迹于此”,有整整三个年头了。既然这里用的词语是“憩迹”,也就是暂时休息隐居,可见在内心深处,他也认为这桩婚姻不足对外人道也。许相公是唐高宗时期曾经拜相的许圉师,虽然许家的鼎盛时期已经过去,成为他家的女婿,在冷眼人看来,依然有阿谀攀附之嫌。事实上,唐人对上门女婿已经达成了这样的共识,近人陈鹏非常肯定地告诉我们,“(唐时)权贵之家,往往以女招赘士人,而士之未达者,亦多乐于就赘,藉为趋附之梯”(《中国婚姻史稿》)。

李白有没有把许家当作阶梯的想法,我们已经无法知晓。可以肯定的是,许家在仕途上没能够对李太白提供丝毫的帮助;还可以肯定的是李太白的内心很痛苦,难免会有受伤害的感觉,因为唐人往往把上门女婿称之为赘婿,赘者,多余之物也,自然会遭人轻视。写这封信时,李白以为憩息三年已经够长久了,他没有想到还会有七年的憩息光阴在等待着他。倘若他预知自己需要苦熬漫长的十年,说不定他会丧失勇气。当一切都成为过去之后,李白在给从侄的赠序中用八个字总结了这十年的生活,即“酒隐安陆,蹉跎十年”。蹉跎的十年,留给诗人最深的印象只有酒。在写给妻子的《赠内》诗中,他半是赧愧半是愤激地刻画了自己酩酊大醉的生活:

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

“太常妻”是《后汉书》中的典故。周泽在担任太常卿的时候,曾主持祭祀,因为犯病,暂住于斋宫中。其妻前去探望,周泽以为她有其它想法,干犯了斋戒,勃然大怒,将其关押到监狱。拘泥迂腐的后汉人也觉得周泽过于滑稽,因此创作了一首诗来嘲弄他:“生世不谐,作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

此时的李太白仰人鼻息,“造谒无路”,唯一的自由是可以结交一些隐居的朋友,游览周围的山水。据说李白曾经去襄阳拜见隐居在鹿门山的孟浩然,后来还写过一首《赠孟浩然》: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 徒此揖清芬。

当他见到孟浩然时,这位名动天下的隐士已经进入了暮年。年少之时,孟浩然就弃轩冕而不仕,在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与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之间,选择了后者。李白曾拜访过韩朝宗,希望得到他的荐引,并大力称赞说:“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但韩朝宗不为所动。韩朝宗曾想推荐孟浩然入朝为官。约定动身的那天,孟浩然正与友人畅饮,旁人提醒他该出发了,孟浩然却斥责说:“既然已经饮酒了,哪里还顾得上出仕那件事呢?”看来,李太白喜爱与景仰孟浩然,不仅是因为孟浩然卧松云而固隐,更主要是孟浩然也常常在皓月当空的清宵,把酒临风,所谓“醉月频中圣”,原来还是同道中人。

二、李白(10)

《旧唐书》在为李太白树碑立传时,把诗人的一生分为了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与饮酒有关。对于李太白的青春时光,《旧唐书》用一句话来概述:“少与鲁中诸生孔巢父、韩沔、裴政、张叔明、陶沔等隐于徂徕山,酣歌纵酒,时号‘竹溪六逸’。”大约在开元二十年(732)前后,李白由南阳向长安进发,曾经效法前人隐居在嵩山与终南山。这两座山可谓风水宝地,分别在洛阳与长安附近。当皇帝在长安上班的时候,隐士们就聚集在终南山;当皇帝去洛阳休假时,隐士们又一窝蜂地拥向嵩山。总之,他们要尽量拉近与皇室的距离,随时等待召见,所以人们将其称之为“随驾隐士”。李太白也做了一段时间的“随驾隐士”,但圣恩始终没有降临。于是他主动去拜访唐玄宗的妹妹玉真公主,当时也没见有任何反响,这让他深感失落。

失望的李太白离开长安,漫游各地,寻求一切机遇,结交各种人士,据说到过梁宋、齐鲁、苏杭、宣州,拜谒过各级官员,也曾灰溜溜地躲进安陆的家,舔舐伤口,其中的酸苦一言难尽。天宝后期,他来到徂徕山,成为“竹溪六逸”之一。徂徕山貌似偏僻,却占据要冲,出产过一些为圣恩眷顾的大隐士,具有很大的潜力。这表明经过长期地交游活动,李白已经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他。这也让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即使聪颖如李白,骄傲如李白,气质优秀如李白,也经过了长期的磨砺,也经过了漫长的等待与苦苦的企盼。文学爱好者常说,李太白甫一出峡就顾盼生辉,万众瞩目,看来是想当然耳。

《旧唐书》本传中,李白人生的第二阶段就是成为翰林待诏。在翰林院期间,李太白留给人们唯一的印象还是狂饮:“天宝初,客游会稽,与道士吴筠隐于剡中。既而玄宗诏筠赴京师,筠荐之于朝,遣使召之,与筠俱待诏翰林。白既嗜酒,日与饮徒醉于酒肆。玄宗度曲,欲造乐府新词,亟召白,白已卧于酒肆矣。召入,以水洒面,即令秉笔,顷之成十余章,帝颇嘉之。尝沉醉殿上,引足令高力士脱靴,由是斥去。”

天宝元年(742),唐玄宗征召李太白时,诗人在做什么呢?他依然在饮酒,其《南陵别儿童入京》自叙云: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到了首都,唐玄宗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诗人赴宴。李阳冰在《草堂集序》中叙述了这个历史时刻:唐玄宗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走下台阶,亲自迎接李太白的到来,将诗人让至七宝床上就坐,皇帝用自己至尊的御手来为李太白夹菜盛饭。

到翰林院就职后,正如《旧唐书》所言,李太白整日与酒徒在酒店里喝酒。即使他在工作的期间,也未曾离开过酒。李肇的《国史补》记载:

李白在翰林多沉饮。玄宗令撰乐词,醉不可待,以水沃之,白稍能动,索笔一挥十数章,文不加点,后对御,引足令高力士脱鞾,上命小阉排出之。

这就是“力士脱靴”的掌故,这种豪举也只能在半醉半醒之间完成。著名的《清平调》三首也是在这种状态下一挥而就的: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一枝浓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乐史《李翰林别集序》记载:开元年间,皇室最看重牡丹花。兴庆池东沉香亭前,有牡丹正在怒放,玄宗皇帝率领杨贵妃娘娘与众位梨园弟子前来观赏。玄宗兴致奇高,说道:“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于是召宣翰林学士李白立进《清平乐词》三篇。当时李太白醉旧未醒,“宿酲未解”,提笔写下上面三首诗。

二、李白(11)

第一首写杨贵妃的艳丽动人,说唐明皇看到云,即想起杨贵妃漂亮的衣裳;看见花,即想到杨贵妃娇好的容颜。漂浮的白云因风的吹舞而轻飏,即使无云也可想见风的姿态;花因露水的滋润而更加鲜妍,即使眼前无花,有露水也可想象花的娇容。贵妃的国色天姿态,则不是可以想象出来的,她本非人间所有,若非群玉山头见之,则当瑶台月下才能相逢。第二首写杨贵妃因貌美而得宠。一枝浓艳之花,露华凝结而天香喷发;今贵妃亦非凡品,其如花之容,令明皇眷恋不已,如露凝而花香愈浓。贵妃“三千宠爱在一身”,前代少有,巫山神女虽自荐于襄王,毕竟只能在梦中相随,孰若贵妃朝朝暮暮侍奉于君王之侧?巫山神女不足论,前代美女也仅有汉代赵飞燕修新妆之后,才勉强能与贵妃相提并论。更何况赵飞燕要依赖妆饰才能弥补先天不足,远不如贵妃天生丽质。第三首花、人合写。名花不得绝代佳人赏玩,枉为名花;绝代佳人不得在沉香亭赏玩名花,枉为佳人。今佳人、名花相映生辉,又得风流天子赏爱,故两不辜负而相欢,亦无所遗憾。也只有牡丹之名花、倾国之妃子,两不相让而对欢,才能现出玄宗的春愁春恨。

前人或认为李白此诗措辞委婉,赞美声中实含讥讽之意,故有高力士摘词中飞燕之事激怒贵妃之说,显然这是附会之词。此时的李白似乎很满足自己的生活状态。在《流夜郎赠辛判官》中,他还津津乐道这段生活: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夫子红颜我少年,章台走马著金鞭。文章献纳麒麟殿,歌舞淹留玳瑁筵。

诗人手握金鞭,走马章台,流连琼筵,醉眠花柳,出入宫掖,睥睨权豪。花红酒绿时纵情喝酒,歌舞声中尽情享受。野史记载,凭借酒力,李太白甚至还提出了一些非分的要求,不可不谓酒胆包天。《开元天宝遗事》说宁王宫有乐妓宠姐者,美姿色,善讴唱。每宴外客,其诸妓女尽在目前,惟宠姐客莫能见。饮欲半酣,词客李太白恃醉戏曰:“白久闻王有宠姐善歌,今酒肴醉饱,群公宴倦,王何吝此女示于众?”王笑谓左右曰:“设七宝花障,召宠姐于障后歌之。”白起谢曰:“虽不许见面,闻其声亦幸矣。”

李太白的长安三年,衍生出许多故事,这些故事绝大部分都与酒有关,诗人与皇帝的关系,总也离不开酒。每次玄宗皇帝召见诗人,诗人似乎都是酒气冲天,醉意朦胧。范传正在李白的墓碑中说,当时唐明皇泛舟白莲池,诗兴大发,宣召李白来替皇上抒情,结果诗人正醉倒在翰苑中,于是唐明皇命令高将军高力士把李太白扶上船。范传正就此感叹道:皇上对李白多宠爱啊!《唐摭言》则记载说:开元年间(当时天宝年间),李翰林应诏草《白莲花开序》及《宫词》十首。当时他正喝得酩酊大醉,宫中的宦官用冷水将其浇醒——将喝醉的大才子用冷水浇醒,这应该是给那些一心一意想侍奉皇上的人迎头浇了一盆冷水——李白在御前索笔一挥,文不加点。

《本事诗?高逸》对这个场面描述得最为生动。唐玄宗尝因宫人行乐,对高力士:说“对此良辰美景,岂可独以声伎为娱,倘时得逸才词人吟咏,可以夸耀于后。”于是下命将大诗人李白召将前来。当时宁王正在邀请李太白饮酒,李白已经喝得烂醉如泥。到了皇宫,李白刚刚给皇上行完礼就瘫倒在地。唐玄宗知道诗人只会写诗,对音律不精通,要求李白写出《宫中行乐》五言律诗十首。李白顿首曰:“宁王赐臣酒,今已醉。倘陛下赐臣无畏,始可尽臣薄技。”皇上答应了他的请求,派遣两个宦官扶着李白站立在书桌前,李白“取笔抒思,略不停缀,十篇立就,更无加点。笔迹遒利,凤跱龙拏。律度对属,无不精绝。”

经常见到自己的部下酒气熏天,再英明的帝王心中可能也会不太舒坦。在游戏休闲的时候,喝得东倒西歪还能写出绝妙好词,倒也不失为风流雅事;而在重大的外交场合,依然招摇如故,就会有失庄重,让人觉得不堪大用。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记载,唐玄宗曾经要李白草拟《出师诏》——这不是游戏之词,而是军国大事,等到将李白找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喝得半醉。李白自然是如期完成了任务,不过也在皇上心中留下了阴影。

二、李白(12)

当然,李白也有清醒的时候。有次,他好不容易赶在喝醉之前见到了唐玄宗,与皇上有所交流,但这一次皇上又喝多了。天妒英才,此言不谬。《唐语林》记载,唐明皇在便殿宴请翰林院诸位学士宴。酒酣耳热之际,皇上随和地与诗人闲聊起来。皇上这时酒喝得似乎有点多,向李白问了一个比较幼稚的问题:“我朝与天后(武则天)之朝相比何如?”李白抓住机遇,不遗余力颂扬道:“天后当政的时候怎能与现在相提并论呢?这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天后时期政出多门,国由奸幸,任选人才的时候,犹如小朋友买瓜,不择香味,只挑选拣那些肥肥大大的;我朝选拔人才好比大浪淘沙,得到的都是精华。”唐明皇听后哈哈大笑,心中十分舒坦,谦虚地说道:“你太过奖了。”这一问一答是何等和谐,可惜对话是在酒后进行的,想必皇上清醒后就会忘得一干二净。

天宝三载(744),李白上书玄宗皇帝,请求还山。玄宗皇帝批准了他的请求,赐给他一大笔钱财,就这样,李太白又离开了京师。从天宝元年春天,到这年秋天,李太白实际上在翰林院上班的时间只有两年。经过苦苦地等待与追求,好不容易才走到帝王身边,李白为什么要离开长安呢?读者常以为,李白的离开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与独立的人格,他气势傲岸,不做媚世之态,所以瞧不起这种俳优角色。读者们还常说,唐玄宗只让李白待诏翰林,作文学侍从之臣,李白的大志无法实现。李白不能忍受“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生活,所以。他唯有自请还山,离开长安,游山访仙,痛饮狂歌,以排遣怀才不遇的忧愤。

翰林待诏的职位低不低?从一布衣骤然升为翰林供奉,在当时也算是一件足以引起轰动的大事。翰林待诏虽然有职无权,但也是进入权力部门的重要关口。中唐时期曾经只手遮天的王叔文、王伾分别是“以棋待诏”、“以书待诏”起家,然后平步青云,直至到达核心位置。翰林供奉职位贱不贱?李白后来无比自豪地说“长安宫阙九天上,此地曾经为近臣”(《单父楼秋夜送族弟况之秦》),他的诗友也相当羡慕,把文学侍从当作莫高的荣耀,就连以冷静客观闻名后世的杜甫也艳羡不已,在《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中说道:“文采承殊渥,流传必绝伦。 龙舟移棹晚, 兽锦夺袍新。 白日来深殿, 青云满后尘。 乞归优诏许, 遇我夙心亲。”

什么是“兽锦夺袍”?《新唐书》记载,武则天皇帝到洛南龙门旅游,下诏让文学侍从们玩玩写诗竞赛的游戏,谁的诗写又快又好,就给他奖励。东方蚯最先写好,则天皇帝就赐给他锦袍。过了一小会儿,宋之问也把诗歌进献上来。则天皇帝一看,宋诗人写得更为出色,就把赏赐给东方蚯的锦袍夺过来,转赠给宋之问。在这里,杜老夫子显然是把李白比作宋之问,羡慕他能进入文学侍从的队伍,也羡慕诗人总能在那些让皇上展颜一笑的游戏中脱颖而出。

这样让人眼热的位置,看来诗人不太可能主动去抛弃,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迫使李太白安然离开长安呢?诗人暗示自己是遭到小人的嫉妒与诋毁,所谓“君王虽爱娥眉好,无奈宫中妒杀人”(《玉壶吟》),所谓“白璧竟何辜,青蝇遂成冤”(《书情赠蔡舍人雄》)。李白的辩解我们应该相信吗?今天许多专家都摇头对李白的政治能力表示怀疑,不过前人大多深信不疑,他们甚至还找出了罪魁祸首,那就是高力士或张垍。

《松窗杂录》说,遭受脱靴之辱的高力士,对杨贵妃挑拨说李白的《清平调三首》把她比作赵飞燕,实际上是含沙射影——其实我们也不能责怪高力士,后来许多李白的拥趸者也拿这三首来证明诗人有先见之明,早已预见到杨太真会给盛世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贵妃娘娘大怒,李太白就在朝中失去了立足之地。

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说,唐玄宗皇帝曾经想重用李太白,答应让他做中书舍人。但玄宗的女婿张垍嫉妒李白的文采,加以谗毁,使皇上丧失了对诗人的信任。刘全白在《李君碣记》中则认为中伤诗人的是李白的同僚,即翰林院的那些竞争者。而刘全白总结说,玄宗皇帝认为这样一个喜欢喝酒的人留在身边太危险,说不定什么时候酒劲一上来就把宫中那些不能对外人说的事给泄漏出来了。刘全白的原话是“玄宗甚爱其才,或虑乘醉出入省中,不能不言温室树,恐掇后患,惜而遂之”。什么是温室树?《汉书》记载,有位官员名叫孔光,经常出入宫掖,人们向他打听长乐宫温室殿旁种的是什么树,但此公十分谨慎,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回答。刘全白认为,玄宗虽然看重李白的才能,但也意识到这位嗜酒的诗人无法从事保密性强的工作,不用说皇宫的树,甚至连皇上的私生活都可能会一五一十地告诉别人。为了减少自己的绯闻,也为了诗人的安全,皇上唯有忍痛割爱,将李太白放归南山。

二、李白(13)

总之,在李太白人生的第二个阶段中,即待诏翰林期间,他留给世人最深的印象还是嗜酒狂饮,皇上每次召见他的时候,同僚每次遇见他的时候,权贵每次宴请他的时候,甚至我们这些后人考证他在长安的生活的时候,诗人总是沉醉在酒的世界中。当然,他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丢掉了一份极为荣耀的体面工作。说到工作,李白似乎总是在饮酒,没见到他处理具体事务,两年的时间内唯一的政绩似乎就是“草答蕃书”,但就是这一政绩也遭到了后人的质疑,觉得可信度不高。后来明代小说家冯梦龙先生在编纂《警世通言》的时候,把这个政绩改编成《李谪仙醉草吓蛮书》,看来即使这件政绩,依然是在醉意朦胧的时候完成的。或许,李太白“醉圣”的名号就是这样闯出来的,《开元天宝轶事》说:

李白嗜酒不拘小节,然沉酣中所撰文章,未尝错误,而与不醉之人相对议事,皆不出太白所见,时人号为“醉圣”。

《旧唐书》说,李白人生的第三个阶段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浪迹江湖,终日沉饮”。此言自然有偏颇之处。正如同眼光毒辣的王安石,在众人齐声颂扬李太白的时候,冷不丁地冒出一句:太白之诗,十之八九言妇人、酒耳。这话让大伙心里很不痛快,却又一时半会儿找不出反驳的证据。

《青琐高议》记载,离开翰林院的李太白,首先到华山去旅游,骑着一头小毛驴路过华阴县。华阴县令正在审案,抬头突然瞥见一人喝得醉醺醺地骑着毛驴左右摇晃——李白又在喝酒,而且是且行且饮。县令不由大怒,让捕快将其捕将过来,喝道:“尔是何人,安敢无礼?”李太白曰:“给支笔让我写供状吧”。县令看他是个读书人,就答应了,太白也不回报自己的姓名,只写道:“曾得龙巾拭唾,御手调羮,力士抹靴,贵妃捧砚。天子门前尚容吾走马,华阴县里不许我骑驴。”县令一看,大惊失色,满脸羞愧地站起来谢罪道:“不知翰林至此,有失迎谒。”竭力挽留,太白不顾,复跨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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