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故事,严肃的读者一般不会相信。研究李太白的专家说,据可靠资料,离开翰林院的李白曾到汴州,与杜甫见面了,这大约是在天宝三载的夏天。学者们齐声欢呼,认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时刻。闻一多先生激动地说:“譬如说,青天里的太阳和月亮走碰了头,那么,尘世上不知要焚起多少香案,不知有多少人要望天遥拜,说是皇天的祥瑞。如今李白和杜甫——诗中的两曜,劈面走来了,我们看去,不比天空的异瑞一样的神奇,一样的有重大的意义吗?”
两颗耀眼的星星碰面后发生了些什么呢?李白的有关传记自动地把这次伟大的会面过滤掉了,因为当时及当世的杜甫还不足以与李太白相提并论。而《新唐书》杜甫本传比较详细描述了他们的这次碰撞:“(杜甫)尝从(李)白及高适过汴州,酒酣登吹台,人莫测也。”看来,李、杜二人与后来加入进来的著名诗人高适聚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在饮酒。两年后,李、杜再次相逢在齐鲁大地,这一次他们又在一起喝了不少酒,因为李白留给杜甫的两首诗提到的都是喝酒这些事。临别之际,李太白对杜甫说:“醉别复几日,登临遍池台。……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很久以后,李白想起了杜甫,又说:“鲁酒不可醉,齐歌空复情。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沙丘城下寄杜甫》)对于他们的会面,杜老夫子的描述则是“醉眠秋共被,携手同日行”,依然是在一起喝酒。
《旧唐书》曾撷取了一个片段来展示诗人饮酒的风姿:“时侍御史崔宗之谪官金陵,与白诗酒唱和。尝月夜乘舟,自采石达金陵,白衣宫锦袍,于舟中顾瞻笑傲,傍若无人。”离开齐鲁后,李白又回到金陵。这时的他名扬天下,前往邀请赴宴的人络绎不绝,李白也展示出了他非同一般的饮酒能力。《旧唐书》叙述的这次饮酒,时间就长达两天一夜,诗人的诗篇《玩月金陵城西孙楚酒楼,达曙歌吹,日晚乘醉着紫绮裘乌纱巾,与酒客数人棹歌秦淮,往石头访崔四侍御》清晰地记录了这一历程。
二、李白(14)
饮酒,带给李白的也并非全是伤害,他的第三任夫人据说便是以诗酒为姻缘。传闻李白酒醉梁园,诗兴大起,便挥笔在墙上写下了那首著名的《梁园吟》。走后不久,宗楚客的孙女宗氏就和仆人来到了这儿,看见这首诗,久久不能释怀,就花千金买下了这面墙壁,留下了这段“千金买壁”的佳话,也成就了两人的姻缘。宗楚客为武则天皇帝从姊之子,曾三度为相,只是名声不太好,做过不少贪赃枉法的丑事。不过,李白对此似乎不太在意,反而有些荣耀的感觉,在《自代内赠》中还说“妾家三作相,失势去西秦”。如果根据野史来分析,李白的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如果根据史书来分析,有学者说,这场婚姻又是一次交易,李白看重的无非是相门之女——他总是对相门感兴趣。不管真实意图如何,李白这次确实又是入赘,所以婚后不久他依然浪迹天涯了。与首次入赘不同的是,李白写给了宗氏许多诗,从内容上来看,似乎两人的感情不错,诗人很想陪伴在妻子身边,或许有什么难言之隐,他只能独自漂泊。
李白此次漂泊的时间更长,漫游的范围更广。他北上幽燕,甚至到达过安禄山的辖区,后来掉头南下,逗留在宣城,又曾东去吴越。此时安史之乱爆发,李白避居庐山。永王李璘出师东巡,李白应邀人幕,上了贼船。不久永王兵败,诗人入狱,随后长流夜郎。乾元二年,天下大赦,李白接到赦免令,当即东归,一日千里,回到汉阳。好久未曾痛饮的诗人,又开始病酒。这是他写过一首《早春寄王汉阳》:
闻道春还未相识,走傍寒梅访消息。昨夜东风入武昌,陌头杨柳黄金色。碧水浩浩云茫茫,美人不来空断肠。预拂青山一片石,与君连日醉壶觞。
汉阳县令王某,和李白一样都当是善饮之人,李白在不少诗中都写到了与他共饮的事情,如《寄王汉阳》“南湖秋月白,王宰夜相邀。锦帐郎官醉,罗衣舞女娇”、《醉题王汉阳厅》“我似鹧鸪鸟,南迁懒北飞。时寻汉阳令,取醉月中归”、《赠王汉阳》“落白玉棺,王乔辞叶县。……与君数杯酒,可以穷欢宴”、《自汉阳病酒归寄王明府》“莫惜连船沽美酒,千金一掷买春芳”等,可见两人都是嗜饮之人。此诗即可看做诗人邀请王县令前来酣饮的帖子。诗人迫不及待地盼望着春天的归来,不停地寻觅着春天来临的迹象,甚至在寒梅绽放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期待了。现在,终于可以听到春天的脚步声了,他感觉春天已经离他很近了。昨夜东风悄然潜入武昌,第二天起床一看,春光骀荡,原野上杨柳已经呈现出黄金之色,诗人欣喜若狂,春天它回来了。春水漫漫,碧云悠悠,如此美景怎能不友人共享,怎能不高歌酣饮。他想到了汉阳的友人,一位豪放、洒脱而又善饮的同道中人,便盛情邀请,希望他能速速渡江,来作郊外之饮。为了迎接友人的到来,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好酒自然少不了,甚至青山中的一片石头都已被拂拭得干干净净。他期待着与王县令坐在青石之上,以青山为庐,白云为盖,以满眼春色佐酒,连日痛饮。
不久,李白又应友人之邀,来到洞庭湖泛舟赏月饮酒。《陪侍郎叔游洞庭醉后三首》(其三)表明了他的豪气冲天:“刬却君山好,平铺湘水流。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他在岳阳与李晔不期而遇。李晔是他的族叔,此前由刑部侍郎贬官岭南,现在正狼狈地前往贬谪之地。而李白,春天的时候还在流放的途中,后在巫山遇赦而返。一个流放归来,一个将要流放,两人相遇,各自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呢,这只有洞庭湖才能知晓了。两人联袂出游,泛舟洞庭湖上,临风酾酒,提笔赋诗,以遣郁悒。话儿说得越来越少,酒却喝得越来越多。酒喝多了,什么样的想法都可能出现。诗人满肚子的郁闷,看着这君山,怎么都觉得碍眼,于是他说他要削平君山,使湘水浩浩荡荡地流向前方。满眼的碧波,也变成了美酒。连洞庭湖都有些醉意了,看那君山的红叶,不就是一抹酡红吗?
二、李白(15)
上元二年(761年),己六十出头的李白因病返回金陵。这时,他的生活相当窘迫,不得已只好去投奔了在当涂做县令的族叔李阳冰。第二年,诗人病重,赋《临终歌》而与世长辞。亦有传闻,诗人是醉酒而亡。《旧唐书》说:“(李白)竟以饮酒过度,醉死于宣城”。野史记载,诗人在当涂采石,因醉泛舟于江,见月影俯而取之,遂溺死,故其地有捉月台。这样的结局我们自然不能相信,就如同《本事诗》说李白自幼嗜酒一样:“初,白自幼好酒,于兖州习业,平居多饮。又于任城县构酒楼,日与同志荒宴其上,少有醒时。邑人皆以白重名,望其重而加敬焉。”不然,一代文豪,生于斯,死于斯,何其痛哉!
三、 杜甫(1)
1.童年
杜甫喜欢自称“杜陵布衣”或“杜陵野老”。“布衣”也好,“野老”也罢,都是文人来把仕途上的失意惆怅转化为自我安慰乃是自我炫耀的一种遮人耳目的手段。至于“杜陵”,则代表着杜甫的家族荣耀,也就是时人所称的郡望,虽然杜甫自己出生在河南巩县的南瑶湾村。开元二十九年(741)寒食节的那天,三十岁的杜甫写过一篇《祭远祖当阳君文》。这位当阳君,就是杜甫的十三叶祖,曾任西晋驸马都尉镇南大将军当阳成侯的杜预。在整个家族中,杜甫念念不忘,经常在诗文中拿出来让世人景仰同时用来激励自己的,就是这位先祖。杜预不仅为国家的统一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所谓“缮甲江陵,祲清东吴”,还为民族的文化进步做出了巨大努力,即“《春秋》主解,槁隶躬亲”,后人称之有“《左传》癖”。总之,这位先祖的文治武功都是那样的耀眼夺目,如一颗闪亮的星星指引与注视着他的后裔,所以杜甫在祭文中诚惶诚恐地表示他“不敢忘本,不敢违仁”。更重要的是,在杜甫看来,杜预还给这个家族奠定了优秀的传统与良好的基础,即“传之以仁义礼智信,列之以公侯伯子男”,“奉儒守官”。具体的好处则是“生常免租税,名不隶征伐”,即可以不交纳租税,可以不去前线当兵作战。当然,在那个特别的时期,还是有人为此感到惋惜,杜夫子这样忧国忧民,可惜还是隶属“地主阶级”。
除杜预外,杜家中令诗人倍感自豪地还有诗人的祖父杜审言。杜审言是则天皇帝时期的诗人,名气很大,脾气更大,曾与李峤、苏味道、崔融合称“文章四友”——这“四友”比起初唐“四杰”,文章水平虽然差一大截,但官位却高好几个级别,他们也有足以自豪的地方来弥补艺术上的差距。杜审言与他的孙子在性格上也很不相同。杜甫为人很低调,总是表示要谦虚地向前辈学习,如果有人要嗤笑前人,他马上会挺身而出维护正义。他的祖父正好相反,惟恐人家鄙视他,所以故意显得傲慢与狂妄,曾放言说论文学水平,即使屈原、宋玉再世也会退避三舍甘以学生自居;论书法水平,王羲之再生也会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对于当世的名人,杜老先生更不客气。有天,他突然神秘兮兮地对人说苏味道就要死了,旁人很奇怪,问其原由,他解释说:我的文章写得如此这般好,苏味道见到后肯定会羞愧而死。后来,这老人家病重,宋之问等人去探望他,老先生说:我活着的时候,骑着你门头上,使你们无法出头;现在我要死了,你们终于有机会扬眉吐气了。
对于这位杜老先生,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很客气,很少加以斥责,因为杜甫很爱护他的这位长辈,曾经说“吾祖诗冠古”(《赠蜀僧闾邱师兄》),又说“诗是吾家事”(《宗武生日》)。天宝四载(745),杜甫还未成名,李邕与他聊天,谈起前辈诗人,对杜审言评价很高,杜甫相当激动。大历元年(766),也就是二十一年后,杜甫还没有办法忘记当时谈话的那个场面,在《八哀诗》中写道:“例及吾家事,旷怀扫氛翳。慷慨嗣真作,咨嗟玉山桂。”后世的批评家在褒扬老杜时,有时也会捎带称赞杜审言几句,这就使杜审言地位,较之其他“三友”,一直居高不下。在评论杜审言时,人们也会首先介绍他是老杜的祖父,自然也就达到了肃然起敬的效果。如宋人王得臣《麈史》云:“杜审言,子美祖父也。则天时以诗擅名,与宋之问倡和,有‘绾雾青条弱,牵风紫蔓长’,又‘寄语洛城风与月,明年春色倍还人’。子美‘林花著雨胭脂落,水荇牵风翠带长’,又云‘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虽不袭其意,而语脉盖有家风矣。”王得臣包括宋代著名的藏书家陈振孙还煞有其事地说,杜甫的诗写得这样好,那是家风所至,继承了祖父的良好传统。这些似是而非的话欺骗了不少淳朴的读者,甚至有些所谓的大家也相信了这一天真的说法。
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家风对老杜的影响。杜审言对作诗与书法很自负,老杜首先认真学习的也正是这两个方面。大历元年(766),杜甫卧病夔州,写过一些自传性的叙事诗,讲述了他从幼年学诗起,历叙漫游齐、赵,洛阳失第,长安十年,经安、史之乱到滞留巴蜀的生活。如《壮游》中有一段为:
三、 杜甫(2)
往昔十四五,出游翰墨场。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扬。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脱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
历来人们都把杜甫的诗歌看成历史的见证,所以杜诗有“诗史”一说。《新唐书·文艺传·杜甫传赞》云:“(杜)甫又善陈时事,律切精深,至千言不少衰,世号‘诗史’。”后来清人仇兆鳌在《杜诗详注》序言中总结说,宋人称杜甫为诗史,明人称杜甫为诗圣;称诗圣是因为杜甫立言忠厚,可以垂教万世也。杜诗“诗史”的价值,已毋庸赘言,但杜诗之所以号称“诗史”,并非他一开始就立意写出史诗,他更多的从个人的经历中去感受时代的变迁,所以较早赋予杜诗“诗史”的《本事诗》说:“杜(甫)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可见孟棨等人认为,杜诗之所以为“诗史”,首先还是把他个人的经历全面展示出来了。他的诗歌,即使是诗史,也是他个人眼中的历史。这些历史,首先是老杜个人的历史。
从《壮游》诗中,我们可以了解老杜童年的相关信息。比如他七岁就开始写诗,后来杜甫又在《进雕赋》中说“自七岁所缀诗笔,向四十载矣,约有千余篇”。看来,老杜还是有心人,把他七岁的作品都用心地保存下来了。九岁的时候,杜甫开始练习书法,不过这时他临摹的不是他祖父的字,而是唐初书法大家虞世南的字体,因为在《赠虞十五司马》中,诗人明确地说“远师虞秘监”——如果这句诗不是老杜临时胡诌用来吹捧糊弄对方,那就说明老杜明显对祖父的书法缺少信心,因为虞世南刚好是学王羲之的,而祖父杜审言又声称可以做王羲之的老师。大约在十四、五岁左右,老杜就经常出入考场了。考试成绩如何呢?老杜没有夸耀,估计是没有值得炫耀的地方。他所得意的是当时的文坛名宿都很器重他,在另一首自我推荐的诗篇《奉赠韦左丞二十二韵》中,老杜有些夸张地说大才子李邕请求与他见面,王翰希望能够把家搬到他的隔壁做邻居,即“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这两句诗如果倒过来解读,可能更接近事实,可以确定的信息是老杜曾经拜访过李邕、王翰,大家可能认为老杜有潜力,会成为班固、扬雄那样了不起的文学家。这种鼓励的话语,我们经常在各种传记中见到,大致是百发一中,老杜总算没有让他们看走眼。
天宝十四载,四十三岁的杜甫在长安进献《奉西岳赋》,在表文中他介绍自己“少小多病,贫穷好学”。从各种材料来看,诗人肯定是“贫穷好学”的。至于“少小多病”,似乎也是事实,只不过当是婴幼儿期间的事情了。在杜老寥寥无几的墓志铭中,有一篇情真意浓的《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主人公是他的二姑。杜甫的母亲,在生下他不久之后就与世长辞了,杜甫的哥哥也很小夭折了,这个苦命的“杜二”——他排行第二,李太白写给他的诗歌就名为《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只好寄养在他二姑家中,他的继母生下了诸多的弟妹如杜颖、杜观、杜占、杜丰等,自然无力照顾他。有次,杜二与姑母的儿子同时病倒了,巫医说,靠房柱子东南方睡觉就可能痊愈。二姑的儿子原本就睡在那个地方,这时便与杜二调换了位置。时隔不久,杜二奇迹般的痊愈了,而二姑的亲生儿子却死去了。多年以后,每念及这件事,诗人都情不能已,这种片段的记忆反复强化,也让他感觉到自己从小体弱多病。
但十多岁以后的杜甫却是生龙活虎的。在《百忧集行》中,他回忆道:
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想想严肃的诗圣,在十五岁的时候还是那样顽皮,像个精力充沛的小黄犊,四处跑来跑去,又如淘气的小灵猴,在树上晃来荡去,真令人莞尔。事实又一次证明,苦读是必要的,游戏也是不可或缺的,诗圣也有愉快轻松的童年。
三、 杜甫(3)
2.豪饮
在《壮游》一诗中,杜甫说他“性豪业嗜酒”,这话很让人纳闷,杜老夫子也喜欢喝酒,而且是那种很豪放的狂饮?仔细想想,似乎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唐代的才子们有几个不嗜酒呢?有人曾经说,杜甫坚决反对酗酒,因为在《赠李白》一诗中他明确地告诫对方不要“痛饮狂歌空度日”。这也许是一种误解,杜甫所反对的可能只是无所谓的耗费青春与生命而已。对于酒,他也有很浓厚的情感,而且情感之深并不亚于“李酒仙”。有好事者进行过深入调查:李酒仙现存诗文大约1050首,与酒有关的约170首,比例大约是16%;杜老夫子先存诗文约1400首,与酒有关的约300首,比例大约是21%。数字显然是最具说服力的,那么为什么杜老夫子没有给我们留下酗酒的不良印象的?可能是他饮酒时不招摇、不张狂,即使嗜酒,但从来不醉,酒品很好,所以让我们忽视了他这个爱好,在《曲江二首》里,他说:“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喜欢喝酒,却点到即止,并不做牛饮状,这就是饮酒的至高境界。
同时,杜老夫子总把饮酒当作一种奢侈的享受,他喝酒时的窘况,好比邻家的一位老人家,在辛劳之后喝两盅来解乏,还有谁忍心去斥责他?李白喝酒时是一掷千金,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是在“长安市上酒家眠”;杜甫则是喝的自家酿造的陈酒,在《客至》中,他自述道:“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家中临时来了客人,应该拿出最好的酒来款待吧,可是连残存的陈酒也是旧酿,菜肴熟食都没有多余的,而且住在偏僻的角落,想去赊买都找不到酒店,这是何等潦倒和窘迫。有时客人来得突然,家里残酒都没有了,只好就向邻居借酒,“隔屋唤西家,借问有酒不”(《夏日李公见访》)。偶尔上街喝酒,也是一头钻进不起眼的小酒家,喝那种掺水的老酒,这样的酒又能醉人呢?正所谓“街头酒价常苦贵,方外酒徒稀醉眠”(《逼侧行赠毕耀》)。即使这种深巷里的烧酒,杜老夫子还嫌它价高,没有钱去常喝。不经意发了一笔小财,手中有了点闲钱,他也会痛痛快快地喝个高兴,“得钱即相觅,沽酒不复疑。忘形到尔汝,痛饮真吾师”(《醉时酒》),可这种机会毕竟很少,不象李酒仙手中很宽裕,即使手紧的时候,所到之处,大伙儿也是争先恐后地邀请他喝酒,从来不为缺少喝酒的机会而担心,也从来不为付账发愁。酒瘾上来了,手头没有钱,怎么办呢?杜老夫子只好“时时乞酒钱”(《戏简郑广文兼呈苏司业》),腆着脸向人借贷,“蜀酒禁愁得,无钱何处赊”(《草堂即事》);或典衣买酒,“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曲江二首》),结果是“酒债寻常行处有”(《曲江》)。为了饮酒,他也要做一些他不喜欢的事情,比如担任他很瞧不起的卑贱官职,“耽酒需微禄”(《官定后戏赠》)。
更重要的是,杜老夫子喝酒的时候也是那样忧心忡忡,也是那样忧国忧民,那样让人心酸。李酒仙喝酒,也有借酒消愁的时候,不过在酒的帮助下,他很快就会沉醉在想象的世界中激昂起来;杜老夫子借酒消愁,却一头扎进苦闷的世界里,长时间都不冒出头来换口气,让读者潸然。杜老夫子也有拚却一醉的时候,但让人觉得是佯狂,骨子里依然是落寞与焦虑。“莫思身外无穷事,且尽生前有限杯”(《绝句漫兴九首》),“狂歌遇形胜,得醉即为家”(《陪王侍御宴通泉东山野亭》),这些诗句似乎很潇洒,有尘外之想,却不免落了痕迹,让人堪破了他的内心。“百壶且试开怀抱”(《苏端薛复筵简薛华醉歌》),“谁能更拘束?烂醉是生涯”(《杜位宅守岁》),哪怕是暂时的烂醉如泥、放浪形骸,他也做不到。他活得实在太清醒了,“只今未醉已先悲”(《乐游园歌》),他无可逃避,“脱身无所爱,痛饮信行藏”(《壮游》)。“此诗饮罢无归处,独立苍茫自咏诗”《乐游园歌》)。
三、 杜甫(4)
杜甫的饮酒诗是那样朴素而真实,真实得近乎琐碎,但惟其琐碎,所以更耐咀嚼,往往余香满口。李白的饮酒诗是那样潇洒出尘,飘逸得几乎看不到日常生活的影子,但惟其飘逸,往往高处不甚寒,难以久居。所以《围炉诗话》感叹道:“子美之诗,多发于人伦日用之间,所以日新又新,读之不厌。太白饮酒学仙,读数十篇倦矣。读杜集,粗语、笨语有之,曾无郛廓语。”
3.壮游
从杜甫的《壮游》一诗来看,他的豪饮可能是在“不知愁滋味”的时候,因为诗歌接下来叙述了他漫游经历。杜甫一生共有三次漫游,历时长达十年之久。唐代诗人大多喜欢漫游,有人说那是他们认识到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要性。“行万里路”确实为我们贡献了一大批优秀的诗人,但倘若以为这些诗人是为艺术而不畏艰辛四处奔波,则未免抬高了艺术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有些诗人的确对自然有种本能的亲近,也有一些诗人因为“江山之助”而诗歌水平大幅度提升,但这都无法掩盖大多数诗人们以漫游来获取仕进的初衷。后人很羡慕唐代诗人的飘逸与潇洒,塞北江南,自由往来,无数风光尽收眼底,其实这也只是看到了他们风光的一面,在饱览祖国大好风光的背后,又有多少人注意到了这些诗人的劳顿、疲惫与无奈?衣食无忧,闲极无聊,出去随便逛逛,自然很快意。可忧心如焚,前途茫然,衣衫褴褛,潦倒不堪,还得打起精神吹捧对方、推销自己,一次又一次重复同样的话语,这样的“旅游”,有谁愿意?功成名就、志得意满的诗人,有几人还有兴趣漫游?
但他们毫无选择。冯至先生说,那时候一般考官的判断能力都很弱,他们的取舍标准就是考生在社会上的声名。如何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呢?在一个信息很不畅通的时代,最佳方式就是走出去,到大都市去,到最热闹的地方去,到权威们居住的地方去,大声告诉他们自己很有才。这样的经历,王维有过,李白有过,杜甫也不例外,只是游走的圈子不同,游说的对象不同。漫游者的心情也在游说过程中悄然发生变化:最开始兴高采烈,趾高气扬,非高官厚禄而不取,对风景民俗也非常好奇;随之筋疲力尽,没精打采,但求有人赏识,不问价钱高低;最后则是眼神黯淡,心灰意冷,对工作岗位丧失了信心,只祈望对方大发慈悲,能让自己填饱肚皮。
开元十九年(731),二十岁的杜甫正式开始了他的漫游生涯,虽然前一年他曾北渡黄河,但那主要是逃难(水灾)。他自己也说,浪迹天涯“实自弱冠之年”(《进三大礼赋表》),而他漫游的第一站是吴越。吴越风景如画自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那里有他的亲戚,一位姑父在常熟当主簿,一位叔叔在武康(浙江德清)当县尉。初出茅庐的书生,需要照顾与提携。不过,此时的杜甫对外面的世界充满新奇,至于声名与仕途的要求还不迫切。他一路走来,关注的是当地的风流人物与风土人情:
东下姑苏台,已具浮海航。到今有遗恨,不得穷扶桑。王谢风流远,阖庐丘墓荒。剑池石壁仄,长洲荷芰香。嵯峨阊门北,清庙映回塘。每趋吴太伯,抚事泪浪浪。枕戈忆勾践,渡浙想秦皇。蒸鱼闻匕首,除道哂要章。越女天下白,鉴湖五月凉。剡溪蕴秀异,欲罢不能忘。(《壮游》)
诗人到过哪些地方呢?当时他已经到了姑苏,即现在的苏州地区,甚至在江边做好了渡海东上的准备,可惜没有能够成行。诗人说,中老年以后他一直为此遗憾,错失了一次到当时的扶桑即现在的日本去漫游的机会。到如今,我们依然为诗人感到遗憾,如果他能成行,又该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惊喜呢?在苏州,他曾去虎丘山探寻阖闾荒凉的坟墓,去石壁探访峭拔幽深的剑池,去长洲苑观赏亭亭玉立的荷花,去嵯峨的阊门拜谒肃穆的太庙。后来,诗人又沿着当年秦始皇东巡的路线,渡过钱塘江,登上会稽山,游览鉴湖,泛舟剡溪。
三、 杜甫(5)
这次漫游,江南给诗人留下了良好的印象。青春做伴,意气风发,对未来有无限的憧憬,如何能不陶醉在秀丽的景色中呢?很多年后,想起阳光灿烂的岁月,他就会忆起这次江南之行;想到江南,他就会怦然心动。遗憾的是,他只有在梦中温习这江南秀色,终其一生,他再也没有机会故地重游。二十出头的诗人,只是一颗稚嫩的小树苗,诗歌水平还远没有成熟,此次江南之行,虽然亦有诗篇留存,但显得稚气未脱。秀丽的江南,没能等到诗人长成参天大树的那一天,这是诗人的遗憾,也是江南的损失,不然,在诗圣的笔下,江南又会是怎样的袅娜呢?
开元二十二年(734),二十三岁的杜甫回到故乡巩县,准备参加来年的科举考试。当时的选拔途径主要有生徒、乡贡与制举三种。第一种是由学馆选拔,第二种是乡里举荐,第三种则是皇帝直接挑选。杜甫通过了乡里保荐、州里甄选,作为“贡品”即乡贡进献到中央,接受礼部的挑选。年轻的杜甫心高气傲,在《壮游》里说他此时“气劘屈贾垒,目短曹刘墙”,意思是连屈原、贾谊、曹植、刘桢这样的文学大家都没有眼里——这可能是受到了祖父杜审言的影响,可惜无情的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这年的主考官是名士孙逖,以知人善任著称于世,因选拔了颜真卿、李华等人而享誉朝廷内外。此次登第的二十七名进士中,也有不少人是中唐时期文坛上的风雨人物,如贾至、李頎、萧颖士等。他的失利,还是客观地反应出他当时的实力与影响。
杜甫此时毕竟很年轻,对这样的挫折他还没有放在心上,至于考试的艰辛与仕进的困顿也还很遥远,未来的道路那样漫长,何必早早地烦躁不安呢。落第的诗人虽然懊恼,却不沮丧,他很快兴高采烈地开始了人生的第二次漫游,《壮游》云:
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春歌丛台上,冬猎青丘旁。呼鹰皂枥林,逐兽云雪冈。射飞曾纵鞚,引臂落鹙鶬。 苏侯据鞍喜,忽如携葛强。快意八九年,西归到咸阳。
放歌丛台,狩猎青丘,驰马逐售,放鹰捕鸟,何等快意。这次漫游地点选择在齐赵,原因之一还是省亲,他的父亲杜闲正在兖州司马任上;漫游的时间远远长于第一次,开元二十九年(741),诗人才意犹未尽地回到老家;至于漫游心情与状态,诗人用了五个字来概括,那就是“裘马颇清狂”,“裘马清狂”后来多次为研究者引用,成为杜甫青春的写照。这也让我们感觉几分诧异。我们所熟知的是“济时敢爱死,寂寞壮心惊”的杜甫,是“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的杜甫,是“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的杜甫,骑马射箭、狂歌轻狂、跌宕豪放的杜甫却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前人对这样的杜甫也很陌生,王嗣奭在读完杜甫的《壮游》诗后说道:“此乃公自为传,其行径大都似李太白。然李一味豪放,公却豪中有细。”他还说:“观其吴越、齐赵之游,壮岁诗文,遗逸多矣,岂晚岁诗律转细,自弃前鱼耶?”王嗣奭肯定地指出,早年的杜甫与李太白行径相似,豪放张扬。他还进一步推测说,杜甫早年的诗风可能也属于粗放型的。
4.李杜
杜甫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与李太白行径相似,但诗风应该不会有太多的一致之处。杜甫曾经写过一首《春日忆李白》:
白也诗无敌, 飘然思不群。清新庾开府, 俊逸鲍参军。渭北春天树, 江东日暮云。何时一尊酒, 重与细论文?
诗歌前半部分对李白推崇备至,把他比喻为六朝最杰出的文学家庾信与鲍照,称颂李太白诗风清新、俊逸。最后畅想道:何时再能相聚,举杯相邀,讨论有关文学问题呢?对于这首诗,历来人们都把它作为两位最优秀诗人交流沟通乃至相互信任的证据。《杜律详解》说,当年杜老夫子与李太白周游齐鲁大地,彼此赠答唱和,曾经非常详细地讨论交流了对文学艺术的有关看法。杜甫回到老家后,慢慢寻思,却发现再也找不到谈话的对象,煞是寂寞,不仅思念其远方的友人,大有“微斯人,吾谁与归”之感。《杜律详解》还特别指出,有人认为杜甫诗中“细论文”之“细”实际上是在嘲讽李白诗歌写得太粗放了,这种看法是对两位伟大诗人友谊的亵渎。
三、 杜甫(6)
谁在亵渎两位诗人之间的友谊呢?这样的读者似乎比较多。宋人葛立芳的《韵语阳秋》说:杜甫、李白以诗齐名,正如韩愈所言“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确实难分伯仲。但“杜诗思而语奇,李诗思疾而语豪”。杜甫集中谈到李白的诗篇很多,如“李白一斗诗百篇”,如“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何时一尊酒,重与细论文”之句,这些诗句似乎在暗示李白诗歌写得太快了,不够缜密。而李太白谈到杜甫,则说“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为问因何太瘦生,只为从来作诗苦”(《戏赠杜甫》),似乎在嘲笑他写诗太费神劳力,“太愁肝肾也”。
这段话引起了好事者的浓厚兴趣。大家检阅李、杜二人的诗集,发现杜甫思念李白的诗篇较多,情感显得颇为真挚,如《赠李白》、《春日忆李白》、《冬日有怀李白》、《天末怀李白》、《梦李白》,从题目上就可以看出他似乎无私无刻不在牵挂着对方。李太白写给杜甫的是也就是那么两三首,其中一首还存在着争议,那就是葛立芳提到的《戏赠杜甫》。唐人孟棨《本事诗》首次收录此诗,并确认是李白所作,后来《唐摭言》、《唐诗纪事》、《旧唐书》等都正式将它列为李白作品。孟棨认为李白这这里讥刺杜甫“拘束”迟钝,唐人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说它是李白的“戏谐”之作,嘲讽之意自然也是有的,所以《旧唐书·文苑传》说:“天宝末诗人,(杜)甫与李白齐名,而(李)白自负文格放达,讥甫龌龊,而有‘饭颗山’之嘲诮”。两大伟人之间的不和谐,是许多正直善良的读者所不愿意面对的,即使是无伤大雅的玩笑也不行。宋代以后,不断有人怀疑它是赝作,如洪迈认为“所谓‘饭颗山’之嘲,好事者为之耳”(《容斋随笔》);仇兆鳌则说,“李杜文章知己,心相推服,断无此语,且诗句庸俗,一望而知赝作也”(《杜诗详注》)等。也有人认为这首诗正表现出了李白对于杜甫的深厚友谊,因为杜甫作诗向来是苦费心思的,他“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因此诗的最后一句体现出了李白对杜甫的关心。不过,这样的关心,听起来还是很别扭。
李、杜之间存在着深厚的友谊是毋庸置疑的,这友谊的不对称也是理所当然的。当时李太白已经名满天下,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而初出茅庐的杜甫还未写出让我们震撼的作品,思想与风格远没有成熟。其实,即使在杜甫创造出大量优秀作品乃至死后的相当长时间内,他依然不被人们所熟知。唐人最著名的选集《河岳英灵集》(753年)所选作品的诗人达二十四位之多,李白入选的作品位居第三,有十三首,杜甫的作品一首未选。肃宗、代宗时代是杜甫创作的最旺盛阶段,但高仲武的《中兴间气集》也没有选录杜诗。杜甫逝世后不久,润州刺史樊晃编《杜工部小集》六卷,在序里也是惋惜地说杜甫的诗歌只在江汉一带流传,甚至连江东一带都还不知道他。
在与李白见面之前,杜甫最闪亮的作品,似乎就是那首《望岳》: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这首诗写于开元二十八年(740)前后,初见李白则是在天宝三载(744)。开元二十九年,杜甫结束了他的第二次漫游,回到了偃师(今属河南),同司农少卿杨怡的女儿成亲。天宝三载春夏之间,杜甫回到洛阳,结识了名满天下的李太白,这是杜甫三十三岁,李太白四十四岁。他们是如何相识的呢?今天读者一般会认为是以诗为媒,这自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他们聚在一起也的确是出于共同的爱好,不过从杜甫写给李白的第一首诗中,我们惊讶地发现当时两个人他们对求贤访道的兴趣更高:
二年客东都,所历厌机巧。野人对膻腥,蔬食常不饱。岂无青精饭,使我颜色好。苦乏大药资,山林迹如扫。李侯金闺彦,脱身事幽讨。亦有梁宋游,方期拾瑶草。
三、 杜甫(7)
杜甫在诗歌中主要介绍了自己经历,这与诗歌的题目很不匹配,清人说这样才体现出了杜甫的高超之处,“自叙反详,叙李反略。则似翻宾作主,翻主作宾矣”。细细想来,似乎也没有这么高深。这首诗虽然是“赠给李白”的,但对方是大名士,自己是个文学青年,只有先多自我介绍了。杜甫先发了一通牢骚,说自己在洛阳上上下下整整活动了两年,算是见识了世态炎凉。为什么要把满腹牢骚都告诉对方呢?显然杜甫注意到了李太白此时的心情与处境。这位天仙诗人刚刚被皇上从京城放归,心里自然不痛快,需要招人发泄与倾诉。这样,两个落魄的人同病相怜,才会有共同语言。接下来的杜甫更让我们吃惊,他向李白介绍了自己学仙求道的经历,并邀请对方一同去去求仙访道“拾瑶草”。这显然也搔到了李白的痒出,求仙放道,正是李白所喜欢的事情,虽然我们不能就此判定作为文学青年的杜甫有迎合李白或者投其所好的动机,但至少他在努力寻找两人的共同点,因为我们很少看到杜老夫子谈到游仙的事情,也很难找到他求仙炼丹之类的证据。
据说这年秋天,有着共同爱好的两个人结伴而行,越过黄河,去王屋山寻找著名地道士华盖君。谁知走到小有清虚洞天,竟然得到华道士已经仙逝的消息,两个人只好惆怅而返。既然失去了共同的目标,两个人只得分道扬镳,李白去了陈留,杜甫到了梁宋。
不久,李白又赶到梁宋,此时高适也来到这里。三个人的共同爱好是什么呢?那就是呼鹰逐兔,打猎喝酒。李白夸耀说“鹰豪鲁草白,狐兔多鲜肥”(《秋猎孟诸夜归》),这真让人垂涎三尺。晚年的杜甫想起往日的壮举,不免有些黯然,羞愧地说:“清霜大泽冻,禽兽有余哀”(《昔游》)。
第二年,高适要南行,李、杜要北上,三人就此分手。这时,李白要到齐州紫极宫领受高天师的“道箓”。杜甫这次没有勉强自己,年轻的他经历的挫折还很少,他要继续在仕途上奋进,为此,杜甫独自到齐州去拜谒当时的名人北海太守李邕,继续营造声势,为考试做准备。秋天的时候,杜甫到了兖州,李白从任城而来,两人第三次相聚,感情也愈发浓烈了。杜甫深情地写道:
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余亦东蒙客,怜君如弟兄。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
感情亲密无间了,有了深厚的友谊,年轻的杜甫不再仰视对方,觉得自己有义务也有资格规劝对方了,于是他郑重其事地说: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赠李白》)
诗歌前两句是他对李太白生活状态的全面总结与的回顾,后两句则是杜甫对大诗人的殷勤希望与认真的规劝。《杜诗镜铨》注云:“是白一生肖像。公赠白诗最多,此诗最简,而足以尽之。”在杜甫看来,他的规劝应该是发自肺腑的,对方没有理由不接受、不感动。但也有读者说,李太白固然不了解杜甫——因为他还没有成长起来,而杜甫似乎也不怎么理解李白,他并没有真正体察到李白的那份潜藏在佯狂超脱表象下的沉痛与悲凉,这也就是日本学者吉川幸次郎评价所说的“有那么一点疏远之感”(《中国诗史·李白与杜甫》)。冬天的时候,李白要重游江东,而杜甫则要西去长安。两人在兖州城东石门分手,从此一别,音容渺茫。李白在沙丘(山东临清)记起杜甫,写了一首《沙丘城下寄杜甫》之后,再也没有提起杜甫。杜甫经常得知李白的消息,一再在梦见他,也写过很多诗来表达自己的牵挂,如《不见》:
不见李生久,佯狂殊可哀。世人皆欲杀,吾独怜其才。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
诗歌情感虽然浓烈真挚,但让很多喜欢李白的读者很不服气,觉得杜甫的态度变化实在太大,从费尽心机结交,投其所好,仰慕到平等的规劝,到如今的哀怜同情,似乎过于势利,有违交友之道。在这些读者看来,李太白那样飘逸的诗人,晚年即使落魄,政治上有了污点,也没有谁有资格去怜悯他,杜甫也不行。
三、 杜甫(8)
5.困顿
天宝五载(746),杜甫终于来到当时的政治文化中心长安,“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积极结交强势人物,如驸马郑潜曜、汝阳王李琎等,投文赠诗,也取得一定的效果。第二年,唐玄宗下诏广求才子,只要有一项特长的士子就可以到京都来会考,当时李林甫严格参考人数,慎重筛选参考对象,杜甫也跻身其间。只是时运不济,正赶上李林甫玩弄权术之时。口蜜腹剑的李林甫文化程度不高,连弄璋的典故都不知晓,对文绉绉的文化人本有些排斥,刚刚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杖杀了欣赏杜甫的李邕,逼死了杜甫景仰的饮中八仙之一李适之等。他担心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士子把这些情况反映给圣上,于是设置重重障碍,故意刁难,不让一位考生合格,使这场考试成为一场闹剧。一场全国性公开举行的招贤考试,居然选拔不出一个合格的人材,在考试史上也算空前绝后、绝无仅有。
更让人惊讶的是,圣明的天子居然相信了李林甫“野无遗贤”荒谬说法。后来《资治通鉴》记载道,玄宗下诏“欲广求天下之士,命通一艺以上皆诣京师。李林甫恐草野之士对策斥言其奸恶,建言:‘举人多卑贱愚聩,恐有俚言污浊圣听。’乃令郡县长官精加试练,灼然超绝者,具名送省,委尚书覆试,御史中丞监之,取名实相副者闻奏。既而至者皆试以诗、赋、论,遂无一人及第者。林甫乃上表贺野无遗贤”。元结也是这场考试的受害者,在其《喻友》中,他当即指名道姓控诉了李林甫玩弄权术、压制人才的恶行。杜甫似乎有些胆怯,只是含蓄地倾诉他的委屈,直到李林甫死后大家都在抨击这位奸相时,诗人才在《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诗中破口大骂,说什么“破胆遭前政,阴谋都秉钧,微生沾忌刻,万事益酸辛”。应该说,诗人的指斥相当犀利,可惜是在尘埃落定之后才表达出来,有些随着众人去推墙的味道,这让一些崇拜杜老夫子的读者很失落。
大约就在这段时间,他的父亲死在奉天县令任上,杜甫的经济状况日益恶化。长久的沉沦,使权贵们也丧失了对他的兴趣与信心。最初他长安的时候,许多有权有势的人都看好他,经常请他去赴宴,所谓“招要恩屡至,崇重力难任”(《赠汝阳王二十韵》)。他们也曾盛情款待杜甫,“春酒杯浓琥珀薄,水浆碗碧玛瑙寒”,这也让杜甫见识了上层社会生活的奢华。但一年又一年的沉寂,权贵们渐渐失去了耐心,对他越来越冷漠。诗人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总结了自己这段时间的生活状况:“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朝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前人评论说,杜甫的这首诗“皆是陈情告诉之语,而无干望请谒之私,词气磊落,傲无宇宙,以见公虽困顿之中,英锋俊彩,未尝少挫也”(《杜诗选注》)。其实,这首诗本身就是干谒之辞,只不过没有曲意讨好对方,也没有有意贬低自己,故意装出一副阿谀奉承、俯首乞怜的模样相。据说韦济曾经很欣赏他,担任尚书左丞后杜甫向他连续进献了两首,但都没有任何反响,于是诗人又写了这首诗来描述自己的窘境,并表示如果对方仍然置之不理,他就决心要离开长安,退隐江海。
韦济似乎仍然没有提携他,杜甫也没有离开长安,诗歌中的有些话也就当时情绪激动后的产物,诗人不当真,我们也不必计较。只是诗人的生活愈加艰难了,据他自己描述,为了生存下去,杜甫甚至跑到城外去挖掘草药来换取生活费,即“卖药都市,寄食朋友”(《进三大礼赋》)。由于他已经“生涯似众人”,过着普通百姓那样的日子,他看待问题的视角也越来越接近咱老百姓,如这时期所写的《丽人行》就饱含了嘲讽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