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领土辽阔,对于现代科技和经济,也有极大好处。以航天工业为例,欧洲和日本皆远不及美俄中三国,其土地面积的狭小是重要原因。在不同的经纬度上建立地面站,只有大国才能办得到。欧洲是近代工业革命、近代科学、资本主义经济、现代文明和民主制度的发源地,终因其“春如果日本战胜中国秋战国”式的版图格局,在 21 世纪由盛而衰,输给了只有 200 年历史的美国。这和一堆小公司,竞争不过一个托拉斯的道理是相似的。近年西欧各国力图打破促狭国境的限制,实现经济上的统合,以提升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既是明智之举,又是不得已而为之。欧洲的衰落还有两个原因。一是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都源于“生存空间”也就是国土面积太狭窄,而战乱一开,小国的战争创伤更难以平复。二是海外殖民地纷纷独立。这两条实际上也都牵涉到国家领土(及属土)的大小问题。
日本“加入中国”的模式
日本一旦加入中国,不论它是以什么方式,想再退出中国,就不那么容易了。那就是分裂祖国,就是极端民族主义,全体“中国人民”坚决不能同意。中国“不是菜园子”,你想进的时候就进,想出的时候就出,没那么容易。日本右翼政客的一个惯用伎俩,就是将侵略中国说成是“进出中国”,这是因为他们都没学好历史,不懂得中国进来容易出来难。成吉思汗横扫欧亚大陆,灭国 40 余个,也包括中国,而蒙古后来成了“中国的蒙古族”,没有成为别的什么国家的蒙古。清兵入关,也使满族成为“中国的满族”。中国人习惯将入侵者说成是“外族”。什么叫外族?说直白了就是外国民族。不然,怎么不以“外族”去称呼今天中国的少数民族?而南方的苗族、瑶族、壮族、土家族……怎么就从来没当过“外族”?
“加入中国”有哪几种方式?——
一、侵略成功,入主中原(清朝模式);
二、被中国征服(匈奴模式);
三、同中国一道被第三国征服(清初蒙古模式);
四、占领部分甚至大部分中国领土(金朝模式);
五、其他方式。
日本历史上与中国关系密切,视中国为“上国”、“天朝”,汉代即派使臣到中国朝贡,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日本曾出土一方汉光武帝赐“委奴国王”的印绶,有点“附庸番邦”的意思。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脱亚入欧,这个惯于点头哈腰的小“附庸”,忽然变成了小霸王。而且,中日之间还隔着个高丽,也长期是中国的附庸,如果它都没能以这种方式并入中国,日本就更不容易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日本从来没有对外战败过。它遭受过的最大的侵略战争,是在中国的元代。公元 1274 年,元世祖忽必烈发兵大举征日,结果一无所获。当时中国南宋尚存,蒙古人挟同高丽参战。六年后,南宋已亡,忽必烈利用(南宋)中国善水战的优势,再度攻日,还预先设置了“日本行省”,不料大败而归,不及逃走的十几万元兵大部分被日兵杀死。以蒙古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英勇善战,尚且在日本败得如此之惨,看来“清初蒙古模式”也难奏效。
中国从来都把打外国(族)说成是“征伐”、“平定”、“讨逐”,把外国(族)打中国说成是“入侵”、“侵扰”、“犯边”。自古中国“征伐”外国的战果甚少佳绩,往往不及外国“入侵”能大奏奇效。匈奴“侵扰”中国好几个朝代,才被中国“平定”,平定后还老大一阵子不安分,弄出的事比入侵还麻烦,是一个耗时耗力、劳民伤财的跨世纪工程,代价太大,在现代社会似乎更加得不偿失。“匈奴模式”走不通。
最终结果是中国征服日本
最有可能的,是“清朝模式”和“金朝模式”。甲午战争直至清朝覆亡之际,是日本重演清朝入关的最有利的时机。中日双方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实力极为悬殊 ;条件比明末清初时还要好,至少不会更差。但是它错过了,拖了 40 年,到民国才重新开打。这时中国已在国民党领导之下,初步建立了现代国家体制及现代装备的军队。难是难得多了,但如果它能按李宗仁事后制定的战略方针打,征服中国仍大有希望。但它又错过了,进退失据,只好重演“金朝模式”。
金朝自公元 1126 年底攻占北宋汴京,制造“靖康之耻”,到 1234 年初亡于蒙古,历 107 年 ;如果算上攻取辽国五京的时间,历 111 年。日本自 1937 年攻占中华民国首都,制造南京大屠杀,到 1945 年向同盟国投降,只有 8 年 ;即使算上发动“满洲事变”占领东北的时间,也才 14 年。金朝先是扶持建立伪政权,后干脆自己来干,成了代表“中国”的两个“合如果日本战胜中国法”政府之一。日本也扶持建立了“伪满洲国”和汪精卫政府,但来不及“自己干”,来不及“合法”就投降了。这样短的时间,使它终于没有能够融入中国,被“汉化”成“中华民族”的一员,也使得中国人始终无法消弭“外国入侵”的心头之恨。 如果时间足够长——到底要多长?不好说,反正十年八年是绝对不够的。无论如何,日本总归是照着金朝的样子“野”了这么一把,这笔账咱们得记着,说不定将来有那么一天,它还会以某种方式加入中国。清朝的建立者满洲人,是金朝建立者女真人的后裔,而清朝初建时的国名就叫“后金”。清实现了他们的先人的梦想 :占领和统治整个中国,而最终也被整个中国所吞没。可以推断,中国征服和统一日本,与日本征服和统一中国,最终结果是完全一样的。那就是 :只有一个中国。一个日本这样的国家和一个中国这样的国家,都不足以真正令西方人畏惧 ;而一个日本那样发达的中国,或一个中国那样庞大的日本,却足以使所有的国家不敢小觑。
有人会说,这是善良的中国人的一厢情愿。不对。这恰恰是日本人,而非中国人的“一厢情愿”。虽然 100 年来,中国一直在试图以各种方式、走各种道路努力成为像日本那样发达的中国都未获成功,但还是要比日本成为像中国那样庞大的日本,要“容易”多了。咱们关起门来反复折腾就行了,走多少弯路、摸多少石头、交多少“学费”、耗多少资源、死多少人命,都是“自己家里的事”,与别人无碍。只要世界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我们“迎头赶上”,只要我们能在无数的打击之下“挺得住”不再被分割、瓦解,就可能熬到“中国的世纪”那一天。而日本,只有发动战争一条路可走,并且还没打赢。
毕竟地球上的“生存空间”是有限的,时间的感觉却是“无限”的。何况,必要时咱们还可以用老办法“空间换时间”,拖垮拖死一切竞争对手与来犯之敌。
设想日本打赢了中国,当然不能排除“细节”的考虑。在当时的国际背景之下,西方各国出于自身在远东的利益,能否坐视中国为日本所吞并?日本得了中国这片土地,能否暂抑疯狂扩张,进而称霸世界的欲火?是马上四处出击,驱使中国庞大的人力资源为其征战他国,还是为稳固这块辽阔的新殖民地,先停下来进行建设、发展和同化,而后再作下一步的打算?甚至一如历代外来王朝那样,终于为他们所仰慕的汉文化熏陶,一改凶悍顽强的民族风格,变得跟汉民族一样儒雅柔弱,不再存称霸之心?
任何一个“不坏”的结果,都不能说明过程的必要与合理。人类发明了战争,发明了自相残杀的武器,发明了以一种文明摧毁另一种文明,或者一种较高(较低)的文明征服另一种较低(较高)的文明,甚至整个人类的生存环境都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为战争和武器所毁灭,今天的人仍不得不承认,战争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往往起到的是促进和催化作用。明白地说,就是所谓“进步作用”。但战争终究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的过程是非人道的,哪怕现代国际社会设计出那么多的“人道”的战争公约,也还是设计不出一种“人道的战争”方式。
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
1938 年 12 月 18 日,一架专机从重庆珊瑚机场起飞,下午 1 点抵达昆明。云南军政首脑龙云率领僚属到机场迎接,彩旗乐队,把冬天的春城烘托得热烈、欢快。舱门打开了,由空军司令周至柔陪同,一位梳理穿戴得整整齐齐、相貌英俊的中年人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看到欢迎的场面,他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动、不安和苦涩。他尽量显得从容,招手致意,拾阶而下,与几张熟悉的面孔略事寒暄,便登车直驱龙云官邸。当晚,他与主人谈至深夜。
出逃的第二号领袖
第二天下午,他又带着十几位随行人员,乘坐由龙云向欧亚航空公司包租来的飞机,直飞法属印度支那的首都河内。傍晚时分,这一行人住进了市区高朗街 27 号,一栋西洋式公馆内。他们脱下从中国穿出来的一身厚重衣服,换上轻简的夏装。但他们心中并没有随之松快,反而感觉这片原为中国属土、现在的法国殖民地空气过分闷热和凝重。窗外薄暮垂临,城市轮廓渐渐模糊不清,似乎也预示着他们前途的莫测。
没几天,一条重大新闻令中国和世界为之侧目 :
中国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从重庆出逃。
汪精卫,一个神话般的名字,忽然成了惊险小说中的人物。接下来的情节,有夜半刺客,日船北光丸号秘密接应,上海密谋,赴敌国日本首都东京媾和,还都南京成立第二个国民政府……
就这样,地位仅次于蒋介石的第二号领袖,孙中山的忠实臂膀及其事业的首位继承人,脍炙人口的《总理遗嘱》起草者,当年谋刺清摄政王事败被囚、视死如归的少年英雄,拖着他那支令世人瞠目的人生败笔,一步一步走向耻辱的纪念碑,成为 20 世纪最大的汉奸。甚至可以说,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最著名的汉奸。
1940 年,由各党派代表组成的国民参政会第一届五次会议在重庆发出通电,回顾中华五千年历史,虽也偶有叛国通敌之事,然尚未出过“视降敌为救国,称亡国为和平,助敌进攻而有理论,代敌招降而讲主义,颠倒黑白,丧尽廉耻,如汪逆兆铭其人者”。
在朝野一致的愤怒声讨中,汪精卫度过了他一生最后的几年,终于日本战败投降前几个月枪疮复发,赴日治疗。1944 年 11 月 10 日,一场美机空袭的第二天,受防空洞的阴湿迸发肺炎,客死于名古屋。
汪精卫的卖国罪,早已盖棺论定。甚至在他出走河内,公开发表呼应日本近卫首相第三次对华声明的《唁电》时,就注定要被中国人唾弃、痛恨,罪责难逃了。用一句俗话说,叫做“永远被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浙江萧山县海门镇,当地人把汪精卫夫妇雕刻成两个真人大小的裸体跪像,围以石栏,唾迹斑斑,任人羞辱。这是仿造杭州岳飞墓前,铁铸秦桧夫妇跪像的故事。日本投降,国民政府还都南京,第一件大事就是把筑于梅花山中山陵旁的汪墓给炸开,焚尸扬灰。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中国的土地上几经沧桑,许多陈年往事从人们的记忆中渐渐淡去。当年中华民族最大的敌人──日本,摇身一变为最大的投资商,又到中国开发经济来了。虽然总还有人,对几十年前的南京大屠杀、对沦为慰安妇的凄惨经历、对细菌部队残忍的人体实验、对钓鱼岛的纠纷、对日本政要一次次推卸战争罪责、对供奉在靖国神社战犯亡灵前的香火耿耿于怀,时起抗议和争执,但毕竟掀不起太大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的波澜,无法阻止中日关系的大趋势,越来越朝着“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方向发展。民族仇恨可以如此轻易地淡忘,恶邻可以迅速地变为睦友,一切都可以转换、变化,唯有民族的叛徒绝不能原谅。汪精卫仍然无形地跪在那里,接受世人的无情嘲骂。
最坏的叛徒 :汉奸
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看出来了,所有的叛徒中,最糟糕的是民族的叛徒。
道理很简单,没有比“我族”或“我国”更大的“我”了。如果你背叛的是“我党”,至少敌党还可能拿你当回事 ;你背叛的是某阶级,比方当了工贼,至少敌对阶级会喜欢你 ;而你要是竟敢以本民族为敌,这世界上恐怕没人能原谅你了。你可以改变自己的党派、信仰、阶级,却无法改变自己的民族种属。
中国对于本民族的叛徒有一个专用名词 :汉奸。汉奸,英文译作“traitor(t-o China)”,即“(中国的)卖国贼”。这样翻译有些别扭和累赘,不如原中文词那样简洁。英文本来只有“卖国贼”一词,至于卖的是哪一国,是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要到时候再说。“卖国贼”的定义很清楚,那就是必须犯了叛国罪。“汉奸”一词,看起来简洁,但是究竟如何定义,却不那么清楚。如《语言大典》这么解释 :“投靠侵略者,充当其走狗,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败类”。这样的解释是经不起严格推敲的,有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思。“投靠”、“走狗”、“败类”,都是含义模糊并且带感情色彩的词。比方怎样才算“投靠”?投降算不算?为人家工作呢?在那边定居呢?娶了人家的公主呢?再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生战争,对方也不是侵略者,你向它出卖国家民族的利益,就不叫汉奸了吗?
“汉奸”一词在中国十分流行,因其词义的模糊,常常造成滥用之势。结果到处是汉奸,一不小心就可能当了汉奸──乒乓球运动员何智丽自嫁到日本,随俗改为日本姓氏再与中国球员交手,因其仍奋力拼搏毫不手软,被中国观众大骂为汉奸 ;同样是从国家队退下来的乒乓球运动员陈静,代表台湾在百年奥运会上力战前队友,差点夺走中国队计划稳拿的女单金牌,也被骂为汉奸 ;外国公司驻中国的代理,以前上海滩称作“买办”,只要他们在与中方洽谈生意时一心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就被指为汉奸 ;外资或合资企业内部发生涉外纠纷,中方高级主管批评、惩罚中国职员,也叫汉奸 ;偷越国境,尤其是偷越到与中国关系紧张的国家 ;在海外发表言论,批评中国,揭露中国的黑暗面,有损国家的“整体形象”;因各种原因要求得到外国的政治庇护 ;被敌国军队生俘 ;不喜欢中国,或者喜欢外国超过喜欢中国……
还可以列举许多。有人会说,他们被骂为汉奸,可能带有戏谑的成分,当不得真。那么好,在这些可能的戏谑后面,隐藏着一种怎样脆弱的情感和心理?而戏谑过后,究竟有多少人真正看出了其中包含的荒诞?
关于“汉奸发生学”
1995 年 7 月号的《读书》杂志,发表了陈建功、王蒙、李辉的一篇三人谈《时代变化与感觉调整》,提到“汉奸”一词,王蒙认为 :“在洋场上我们的一些同胞也有丢人现眼的,一味地迎合人家,或做出一些很不得体的事情,失格失态……我们的一些朋友就大骂‘汉奸’,我相信这种情绪和态度是非常正义的,但‘汉奸’这个词还是有特定含义的,如果不是处在被侵略占领的情况下,即使我们说这个人有点儿奴颜婢膝,有点儿丢份儿,有点儿失格,但与‘汉奸’的罪名距离还是很大的。”李辉认为 :“对那些到中国来工作生活的外国朋友我们抱有好感,他们对中国越亲近,我们越感到他们可爱 ;遗憾的是我们不能以同样的思路对待那些出国谋职谋生或求学的同胞,以致轻率地斥之为‘汉奸’,要按这种逻辑,那些来华的外国人不就变成‘美奸’、‘英奸’了吗?”
《读书》是中国文化界享有声誉的杂志,以敢于发表有胆有识的文字著称,这三位作家也都以思想和文笔活跃见长。然而直到接近 20 世纪末的时候,才由他们出面在这样的刊物上,代表中国的思想界为长期以来蒙受“汉奸”罪的数十万“出国谋职谋生或求学的同胞”平反。
同样是这家杂志,同年的 10 月号又发表了一篇李零的《汉奸发生学》,专门讨论“汉奸机制”,即汉奸是怎样被逼无奈而产生的。他举了历史上几个著名汉奸的例子 :伍子胥引吴兵灭楚,申包胥请秦军复楚,越王勾践尝吴王夫差之粪,李陵兵败而降匈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这几个人除了吴三桂,都是历史上的“正面形象”。伍子胥灭楚,是因为楚王无道,听信谗言,夺媳杀子,株连忠臣伍子胥的父兄,逼得他出逃吴国,引兵灭楚,掘墓鞭尸。他连夜过昭关的故事,早已改编为名满京城的京剧剧目。
申包胥是伍子胥的好友,为了实现“子能覆楚,我必兴楚”的诺言,竟如秦乞师。
人家不答应,便倚廷而哭,七天不吃不喝,终于哭来了救兵,完成了复国的大业。幸好秦军功成即退,没问他要土地要劳务费。越王勾践的故事更是脍炙人口,他屈膝求生、恭谦事敌、丧权辱国,乃至尝仇人的大便以取媚,如此“卧薪尝胆”其实是恶心丧胆,都成了“笑得最后”的必要代价与铺垫。伍子胥、申包胥、勾践都是汉以前的人物,严格地讲不能算“汉奸”,那时还没“汉”呢。拿他们举例,是为了说明“汉奸”发生的原理,即动机的正义性 :讨伐暴君、光复祖国、忍辱复仇。
第一个真正的汉奸是李陵,他身为汉朝将军,被俘,投降,娶匈奴公主为妻,终身不归汉。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并没有一个崇高的、正义的动机,作为人们往后为他翻案的借口。他走上这条不归路,是被逼出来的 :武帝任人唯亲重用无能、发给的兵马太少而不得不以步卒 5000 对抗匈奴主力80000、友军拒不救援坐视其全军覆没、公孙敖谎言其叛致使李陵全家被诛……。
所谓“汉奸机制”,李陵一案最为典型。虽然没人说他不是汉奸,但总觉得情有可原。加之李陵是抗击匈奴的名将李广的嫡孙,又有太史公司马迁为他讲公道话而惨遭腐刑,而且他只老老实实做人家的驸马,并没领兵前来攻汉,因而还能获得相当大的同情。如作家张承志在散文《杭盖怀李陵》中评说 :“当他无家可归,祖国执行不义的时候,叛变也许是悲壮的正道。”(据《汉书?匈奴传》,公元前 96 年,即汉武帝太始元年,亦即李陵全家被诛不过两年,匈奴使大将与李陵领兵 3 万余骑追击汉军,在浚稽山转战九日。此役以“伤奴甚众”,匈奴退兵告终。)
吴三桂是导致清朝入主中原的关键人物。历史学家对他大都是贬,也就是“反面形象”。同样是当汉奸,动机一点都不崇高 :“冲冠一怒为红颜”;脑袋也不清楚 :说好了只是联清平闯,打到后来却变成了投清灭明 ;操守则更谈不上了 :投了一次就算了,好好地当你的汉奸,还能做成个洪承畴、范文程一类人物,也不失为一种功名,偏又要再反,叛了再叛。近年有李治亭著《吴三桂大传》,将这个人们印象中“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末流汉奸”作全面、公正的分析,发现以前的很多误解。他引清兵入关,本想当申包胥,不料却当了个伍子胥。不论是什么胥,总之他这汉奸当得也是事出有因,身不由己,甚至还有些悲壮和负责任,不能简单归为“反面人物”一类。何况今日之中国,早已是胡汉一家,当年的“汉奸”,其实是站在“历史的正确选择”(余秋雨语)一边,为优秀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取代昏庸无道、腐败无能的汉族统治者贡献力量。拿吴三桂来说,如果不是他引狼入室,充当侵略军的马前卒,领着中国人打中国人,一个有史以来最好的朝代怎么可能那样迅速地建立在中国的土地上?这到底是他的功还是他的过?硬要以“功过”来评定,那他最大的过应该是最后对侵略者的背叛,即反叛清朝,破坏新秩序下的安定团结,而绝非当汉奸这档子事。
《汉奸发生学》当然没说到这些,只是举了这些“好汉奸”的例子。这些汉奸既“好”,当汉奸又实出无奈,所以我们不能过多地指责他们,要指责也只好去指责迫使他们当汉奸的“机制”。李陵有没有投降的权利?
中国的历史上,值得讨论的汉奸当然不止这几位,作者单挑了那些好说的说,不好说的都避开了。让人觉得,汉奸的发生大致有两种,一是出于道义,一是迫于无奈。这都是可以理解、值得同情的。至于其他的机制呢,可惜没能说下去。
我们再来讨论李陵,不妨就从发生机制着手。假设他不是教匈奴闻风丧胆的名将李广之后,假设司马迁没有因他受施腐刑,假设汉武帝不搞任人唯亲,假设拨给他的兵马充足强壮,假设没有小人谗言致使他全家被诛,假设没有这一切“机制”,他只是兵败被俘,可不可以向匈奴投降?依汉律当然是绝不可以,就是所有的假设都是反的也不可以。我们讨论的不是汉律而是道义。不允许自己的士兵、将军失败后向敌人投降,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未免太残忍了。投降无疑是一种耻辱,但如果你尽了最大的力量和勇气,陷入重围和绝境无法解脱,那就虽辱犹荣。李陵正是这样的情况。
战争也是一种“游戏”,有一定的游戏规则。中国古代就有“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惯例。现代战争更有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禁止杀害和虐待俘虏、禁止攻击红十字救护人员、禁止攻击平民等等国际条约。固然现实中常有违约的暴行发生,如南京大屠杀之类,但它作为国际间公认的准则是不可动摇的。军人的职责是战斗,而不是白白送死。在无法取胜和解围的情况下,他有放下武器的权利,他有投降后保持尊严的权利,他有不被自己的同胞歧视和迫害的权利。美军飞行员遭敌方击落生俘,被迫在电视上供认自己的罪行、指责自己的政府,一旦释放归乡,他仍然会受到英雄凯旋式的欢迎。
一般学者认为,中国的汉民族,基本形成于汉代。秦统一诸夏,融合四方各族,即所谓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经两汉约 400 年而有汉族。后来又不断融进北方各族的血缘,才有今日的“大汉族”。汉族的第一个心腹大敌──匈奴,大部分终于融入汉族。以至于西晋末年,匈奴人刘渊据平阳建汉称帝,竟以汉朝皇室刘氏子孙自居,口口声声“昔我太祖高皇帝”、“我世祖光武皇帝”,要为汉家的列祖列宗光复丢掉了数十年的江山社稷。既然迟早是汉一家,指责当年的李陵为“汉奸”,又有何意义呢?石敬瑭?张邦昌?刘豫
五代时的石敬瑭,是另一类汉奸。他向契丹乞兵灭后唐,建后晋称帝。
为了达到目的,许诺事成之后割幽云十六州予契丹,并以父礼事契丹主耶律德光,也就是当“儿皇帝”。其部将刘知远劝谏 :“称臣足矣,何必称父 ;赠以金帛可矣,何必割地。”石敬瑭求兵心切,竟不听从,接受耶律德光册封的中国皇帝,国号晋。史称后晋。十六州既失,中国北方的门户大开 ;每年还要向契丹输绢 30 万匹,造成国力衰弱。石敬瑭在位仅 6 年而死,侄石重贵即位,两国关系终于破裂,耶律德光大举进兵,灭后晋。 割地是丧权,称“儿皇帝”是辱国,石敬瑭的汉奸罪主要是这两条,再加上纳贡这条较轻的罪。身为一国之主,竟认他国元首为父,固然有失体统,但实际上并不如纳贡这一条直接影响国计民生来得严重。也就是说,辱国是虚的,交钱(货)是实的。中国一贯重面子不重里子,所以讨论历史往往避实就虚,颠倒轻重,以此为第一奇耻大辱。其实石敬瑭以前,大唐曾与吐蕃订立过“甥舅之盟”,即唐天子为舅,吐蕃赞普为甥。“舅甥”比“父子”好听一些,却也有辈分之差。人家吐蕃就不觉得有什么耻辱。既然后来同为中国人,为什么只能听少数民族称汉族为“舅”、为“伯”,就那样饶不得汉人尊别的民族一声“父”?何况石敬瑭也不是汉人,是沙陀人。沙陀人本为西突厥的一个部落,先投吐蕃,后归附唐朝,逐渐汉化。
所以称他为“汉奸”,也有些牵强。
耶律德光灭晋后,在中国建立大辽,因水土不服,只呆了 3 个月便北返,行至滦城突发病死。其侄兀欲被将士拥立于镇州,称天授皇帝,是为辽世宗。他这个帝位来之不易,首先就遭到其祖母述律太后的坚决反对。当年述律太后宠立次子耶律德光,迫使长子东丹国王突欲愤投世敌南唐,为唐明宗赐姓李并更名曰慕华。“慕华”者,仰慕中华也,彻头彻尾地当了“契丹奸”。
这种人的儿子,怎能承继契丹之大统?他居然深得人心,一仗而打败其祖母。辽朝虽为外族政权,后来却努力汉化,200 多年后为金所灭时,辽人几乎已全部成为汉人。辽史也与宋史、金史并列,为中国的正史。如果不考虑动机,只从历史发展的结果来看,当初石敬瑭割让中国大片土地予契丹(面积、人口皆超过契丹本土),使之日益强大的同时,加速并彻底被汉化,
最终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金朝灭辽,有宋朝的参与。从宋的角度,要恢复“中国”的版图 ;从金的角度,则要趁机扩展势力范围,而不满足于只做一个关外藩邦。于是金宋开战,靖康二年(1127 年)四月,金人攻陷汴京,掳徽钦二帝、后妃、宗室、大臣共 3000 余人北返,北宋乃亡。金军走之前,特地立了一个中国皇帝,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又一个著名汉奸张邦昌。
石敬瑭虽是“儿皇帝”,毕竟还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朝代,为残唐五代之一。张邦昌接受册封称帝的“楚国”,却只存在了顶多个把月。金人前脚走,康王赵构即在应天府登基,是为南宋朝廷的“开国之君”宋高宗。张邦昌甩下“楚帝”不当,亲到应天府谒见高宗,伏地恸哭请死。他本是宋朝的廷臣,并不想当皇帝,接受金人的册封实在是不得已。高宗赵构问中书侍郎黄潜善如何处置,黄答 :“邦昌罪在不贷,然为金人所胁,今已自归,唯陛下谅而处之。”于是以张邦昌为太保,封同安郡王。
但张邦昌终于没有被原谅。不久,高宗起用因阻挠和议贬至江宁的主战派朝臣李纲,他认为张邦昌身为国家大臣不能临危死节,而挟金人之势易姓更号,宜正典刑。遂将张邦昌流放至潭州,旋诛死。至于接受金人官职、俨然以“楚国佐命大臣”自居的一班朝臣,如王时雍、吴开、莫俦等人,也都遭流放。历史学家称张邦昌为“伪帝”,金人所封官职为“伪官”,所谓“楚国”亦被称为“伪政权”。“伪”字与“汉奸”一词联系到一起,就是从这里开始。张邦昌的“伪帝”与石敬瑭的“儿皇帝”最大的不同,不是存在时间的长短,而在于他是外国侵略军册封的,与自己邀请来帮忙的外国“友军”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张邦昌“伪”,而石敬瑭不伪。“伪”者,假也。也就是不为咱们自己承认。
张邦昌的节操当然不值得称道,不过倒不是一个为虎作伥、有意出卖国家利益之徒。仅这一点他就比石敬瑭要好。他如果不出面当“皇帝”,侵略军肯定会另选一人来当,如后来金兵大举南侵,册立前济南知府刘豫为“齐帝”。这是金人“以华制华”的政策。当然不是说,“我不当反正别人也会当,那还不如我当”。重要的是看他怎么当。张邦昌至少做了两件好事。
第一,促使金人退兵 ;第二,将政权主动交还给中国的合法政府。他手下出任“伪官”的吕好问故意同金人说 :“天生南北风习不同,北兵在南不习水土,且少留兵无济于用,多留兵反而不便。”本来准备留兵实行长期占领、监卫的金军乃全部撤离。而后,张邦昌又依从吕好问等人的主张,迎接因废居私第幸免于难的元祐皇后入居延福宫,并遣使往谒康王劝进,最后自己跑到应天府请罪。照我看,黄潜善的处理意见是对的,有利于人心的归附。
李纲“正典刑”的主张则失之苛严,断绝了所有因迫于情势而暂时委曲求全的人员的归路。及至金兵再次南下,建立第二个伪政权,也就再没有张邦昌的故事发生,而是一心一意奉金朝为正朔,与南宋为敌了。伪帝刘豫有心报效金人,又打不赢南宋,最后金人嫌他无能,派兵捉住,废为蜀王。
这个死心塌地的汉奸,比迫不得已的汉奸下场还是要好得多。
古代最大的汉奸秦桧
宋代是中国人重建道德的时代,也是汉民族走向衰落的开始。程朱的理学,民间水浒梁山式的义气,史家欧阳修的节操说教,似乎都无济于事。复国主义的仇恨与亡国危机的忧思,贯穿了南宋的 150 年。对金朝是战是和,成了忠臣与汉奸的试金石。这样,就出了一种新的汉奸类型,即主和类汉奸,其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秦桧。
说起秦桧,人们必然想起岳飞,他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大民族英雄。他的故事妇孺皆知 :文武全才,起兵抗金,精忠报国,大破兀术的拐子马阵,名震中原,引起秦桧的忌恨及宋高宗的不安,连发 10 道金牌将他从前线召回,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后来平反,封为鄂王,建庙于杭州,受后人祭拜。秦桧是岳飞故事中一个永远的反派角色,一个阴险的陪衬,死后也未能逃过,被铸成铁人跪像置于岳墓前。本文因专门讨论汉奸,所以主要说秦桧,而以岳飞的故事作为陪衬。
秦桧是主和的权相,岳飞是主战的名将,将相失和,主要是失在对金这一最重要的国策上。无论如何,秦桧诬杀岳飞,是一桩令人痛恨的政治阴谋,其恶毒不可饶恕。不仅使原本国力虚弱的南宋痛失一位统帅级的军事人才,而且首开以“莫须有”罪名迫害异己的恶例。他之所以被称为汉奸,在很大程度上即因为此,因为他干了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坏事。人们怀疑他的动机,是不是内奸?是不是金人派回来破坏抗战的间谍?从他自述的“逃生历险记”来看,可谓是破绽百出,难以自圆其说。种种疑点,经无数民间传说、唱词、小说、戏曲的演绎,渐渐形成了比正史还要令人确信不疑的事实。以他生前的恶行,这种指控不是没有道理,也的确解恨。但历史毕竟应该求实,不能以“莫须有”之道,还治“莫须有”发明者其身。
以中国人对秦桧普遍的痛恨,他死后不久即遭道义上的鞭尸,果有充当金人内奸、间谍的铁证,一定早被载入史册。《宋史》是元朝所修,元先灭金而后灭宋,不存在要为金人讳及为金人间谍讳的理由。我们从信史上,实在找不到秦桧充当间谍和内奸的证据。秦桧主和,无论是迎合上意还是出于私心,总还是一种政治主张,不能以此作为定罪的根据。诬杀岳飞固然可恨,但也只能说明其人阴险、专横,不能说就是通敌。他是把岳飞作为主战派政敌,而非作为抗金英雄来杀的。否则,他为什么只杀岳飞,而没有杀同样战功卓著的其他名将如韩世忠等人?历史上,杀功臣名将的事比比皆是。即如前面提到的李陵的祖父李广,为卫青所逼杀 ;李陵的叔父李敢,则被霍去病暗杀。而卫青、霍去病也都是汉代抗击匈奴的名将。
南宋重相权。作为一名主政达 19 年的宰相,评价秦桧一生功过,当然不能单以岳飞事件而论。他的对金主和政策,不是没有道理。事实证明,南宋是打不过金的。历史学家大都觉得,当时金军横扫中国如秋风席卷落叶,打得宋高宗一逃再逃,直逃到海上才幸免被俘,居然没有最后灭掉南宋,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岳飞等将领在抗金战争中,虽然打了几场胜仗,稍敛金人的嚣张气焰,其实对于整个被动的情势并无重大影响,未能扭转战局。如果我们从金人而非宋人的角度来看,就更清楚了 :实际上,金人最大的失策便是与宋议和。假如它坚持要打,一鼓作气灭南宋而征服、统一全中国,胜算几乎是一定的。那样,中国的历史就将完全改写,金朝就将作为一个单独的大朝代,而不是与另一个偏安于半壁江山的南宋王朝并列在中国的史卷中。正是由于它在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允和了,造成南宋的命脉延续了一个半世纪,也恨了它一个半世纪,在更北方的蒙古人崛起之时,重蹈辽朝腹背受敌而终至灭亡的覆辙。
宋代的军力衰弱,偏又好意气用事,老扮演不光彩的角色。前与金人联手灭辽,辽军虽大败于金,宋军也大败于辽,一副趁火打劫却碰了个硬钉子的猥琐相。及至残辽西迁,宋又暗中与之相通,并收纳金人叛将,破坏与金的盟约,导致自身的灭国之灾。说到底,“靖康耻”是它自己不讲理、投机取巧引来的祸端,怪不得别人。后蒙古人伐金,又来找南宋寻求联手,宋人只顾雪一百多年前的耻,却忘了前次的教训。金亡之后,南宋的半壁江山也就守不住了。蒙古大军南下,宋人节节抵抗,前赴后继,仍无力回天,无数抗战志士也只能如文天祥,徒发“零丁洋里叹零丁”的悲喟而已。
议和与“拼死一战”
辽是宋的世敌,如果宋能不计前嫌,联辽抗金而不是联金灭辽,北宋也就不会轻易覆亡。辽再坏,毕竟只是屡犯边关,远不及金之陷京掳帝来得恶劣。金是南宋的世仇,如果南宋能不计前嫌,联金抗蒙古而不是联蒙古灭金,南宋也不会轻易覆亡。金再坏,毕竟还允许议和,留给你偏安的辽阔空间与长久时间,远不及蒙古人赶尽杀绝来得凶残。两宋在国家生死存亡关键时刻的重大失策,在于不懂得政治学的敌友定理,以狭隘的民族复仇情绪代替理性判断与抉择,因而一错再错,一亡而再亡。
有人会说,与其屈辱偷生,不如拼死一战。所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听起来慷慨激昂,也符合英雄的做人准则,但套用在国家、民族上,却是毫无道理。国家既亡,整个民族都沦为亡国奴,岂不是在更为屈辱的环境中偷生?难道你要整个民族都“玉碎”,都拼死,都遭屠杀,致使种族灭绝?只要不是这样,那么国家的苟安就比打不赢也打要好,保全半壁江山也比彻底沦亡要好。秦桧与金人签订的“绍兴和议”,虽是不平等条约,却为南宋争取了 20 年的和平,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平心而论,秦桧是一个不错的经济人才,在他的治下,宋朝迅速修复了战争的创伤,再现北宋时的繁荣景象,奠定了 150 年的国运基础。
汉奸的大批产生,自然是在外国入侵,民族面临生死存亡之际。第一个高潮是宋代,第二个高潮是明末,第三个高潮则是日本入侵。中国自从出了个秦桧,以后所有的汉奸都相形逊色,──不是他们的罪行,而是他们作为汉奸的知名度。秦桧简直就成了“汉奸”的代名词,直到再出了个汪精卫。
汪精卫遭到各方的一致痛恨,不是没有道理的。从国民党方面来看,蒋介石领导抗战胜利,如果不跟汪划清界限,有损党和领袖的形象。汪精卫是蒋介石在党内最大的竞争对手,双方曾为夺取孙中山继承人的位置明争暗斗 ;抗战八年,蒋介石对日秘密和谈一直断断续续。彻底否定汪精卫,即确定了蒋的合法性及历史上的地位。从共产党方面来看,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汪精卫是国民党著名左派,共产党的有力支持者,蒋介石发动“清共”,汪的武汉国民政府一度站在共产党一边,表示要讨伐蒋介石,后来居然宁汉合流,一致反共。及至国共第二次合作,全国抗日,汪的南京政府打出的旗号却是“和平、反共、救国”。旧恨新仇,集于汪氏一身,何况国民党已给他定性在前,正是一条可以任意鞭笞的死狗,绝无再为他讲话之理。从一般民意方面来看,“汉奸说”本是中国特产,无论文化传统、历史镜鉴、道德观念、民族情绪,都不会认为汪是一个好东西。从国际舆论方面来看,汪属于战败的日本侵略者阵营,从未得到过英美为首的西方国家承认,到日本对美发动的太平洋战争已呈败相、日首相近卫向汪表示进一步交还中国(沦陷区)主权的时候,汪居然主动提出向英美宣战,近卫劝都劝不住。因而在即使民族观念较为豁然大度的西方民主国家眼里,他也不值得稍予同情。
汪精卫当汉奸的动机
史学家们对汪精卫的汉奸罪认识较为一致,唯在当汉奸的动机上看法各有不同。一是对权力的追求,即所谓“领袖欲”;二是贪生怕死,患了“恐日症”和软骨症 ;三是与蒋介石达成默契,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中国无论是胜是败都不至于亡国 ;四是确信中国打不赢日本,迟和不如早和,反而主动 ;五是一贯亲日,死心塌地投靠日本 ;六是与蒋介石内斗失利,负气出走铸成大错,只好一错到底。
这六种动机,最为恶劣的是第五种,最不可能的是第二种。想当年汪精卫参加革命,谋刺清摄政王事败被捕入狱,尝作诗“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其大义凛然,可与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的《正气歌》并美于世。说他是贪生怕死之徒,实在毫无根据,也不令人信服。在沦陷区,民间曾流传过这样的故事 :汪赴日和谈前夕,交卫士一把手枪,“如看到我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即拔枪把我打死!”这个故事不论是真是假,都说明“怕死”是站不住脚的。他要是坐在大后方跟着大伙儿高喊抗战,则中国是赢是输,总也轮不到他汪精卫有生命之虞。倒是他选择的那条路,处处埋伏着杀机、险情,非软骨者敢走。第五种也难以成立。汪精卫固然亲日,但毕竟是中国人。他的日本情结,与孙中山一样,源自在日本宣传革命、组建同盟会的经历。这种亲日情结,不但汪氏有,蒋介石也有,其他国民党元老也几乎都有。汪氏的亲日,为他对日议和提供了坚实的背景,却未见得一定要站到日本的立场上,死心塌地与中国为敌。否则,他完全可以“代表中国”向日本投降,至少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出卖中国的利益、主权,而不至于跟日本讨价还价,力争中国的领土完整、要日本无条件撤兵。从最基本的人性角度来说,仇恨自己民族的人实在反常和罕见。也许汪精卫正好是这种人,但没有充分有力的证据。
至于“负气出走铸成大错”,从他秘密出走河内,到成立南京政府的整个过程来看,其周密和审慎,绝非起于一时的意气用事。他到河内发出主和的“艳电”,仍不是没有退路,蒋介石派人送来护照和经费,希望他到欧洲游历,或干脆回重庆再任要职,可以说是仁至义尽,实在劝不回头才让特务暗杀。就算是出于负气,如果没有深思熟虑作底,亦即没有其他更深刻的动机,断不至如此。而“领袖欲”,他已贵为国民党副总裁,其言行举止足以影响中国的政局。他一生几经浮沉,深知政治的无常,战乱中的领袖尤其难为和难当。就在他离开重庆前不久,和蒋介石最后一起用餐时,他还提出要对南京、上海的失守负责,国民政府应总辞以谢罪天下。蒋忿极,认为这才是最不负责任的行为,起身拂袖而去。汪氏与其说是“领袖欲”,还不如说是“表现欲”,即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气概,向世人表明他要不顾一切救民于水火。这与他当年谋刺清摄政王的行为动机是一致的。
第三和第四种动机,两相比较,“默契说”太牵强,不合整个事件发生和发展的逻辑。最能说得过去的是第四种动机,即固信中国抗战难以取胜,不如早和,以争取主动,免遭更大的损失。当时的情况是,东北早已为关东军所据,成立“满洲国”;蒙古建立了独立的亲日政权 ;华北经过“特殊化”自治阶段,亦被日军占领 ;华东、华中和华南,除长沙以外的几乎所有大城市皆沦为敌手 ;中国的海上通道全部被封锁 ;国军精锐部队在抗战初始就已经将老本拼光,中国军队无论从装备、素质、供养等方面皆远不及日军,中国正规士兵对日本兵的战斗力是三敌一 ;国共两党既合作又矛盾重重,暗伏着将来决一死战的危局 ;苏俄及西方自由世界对中日战争持观望态度,英美各国即使参战,似乎也难以抵挡穷凶极恶的日军攻势,中国是孤立无援地对付日本 ;中国社会结构涣散,国库空虚,前清及军阀混战时欠下的大量赔款、债务无力偿还,经济随时可能崩溃……总而言之,“它很像是一个重量级拳师与一个羽量级拳师比赛……这次的战争,中国不能打,也不应该打。但是,却不能不打,由于被日本逼迫得别无选择。”(黎东方 :《细说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