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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劫掠·屠杀·奸淫第24节 附件二(1)

作者:英-田伯烈/译者:杨明 当前章节:2993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2:57

附件二(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委员名单)

一主席梅奇牧师

二副主席李健南(译音)

三副主席罗威(W.Lowe)

四秘书福斯多牧师(Eraest H.Forster)

五会计克鲁治(Christian Kroeger)

六德威南夫人(Paul De Witt Twinem)

七魏特琳女士(Minnie Vautrin)

八威尔逊(Robert O.Wilson)

九福娄

十德利谟

十一麦加伦牧师(Jarnes Mc Cailtm)

十二裴志博士

十三雷伯

十四史密斯博士

十五密尔士牧师

十六普特希伏洛夫(Cola Podshivoloff)

十七沈玉书牧师(译音)

第二号文件(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国际委员会致日使馆参赞福田公函):

径启者:敝委员会对于解除武装的中国兵问题,颇感棘手。敝委员会的初意,原拟在难民区不留置一个中国兵,迄十二月十三日午后为止,确有相当成就。该时有中国兵数百人,从北面入难民区,迄求援助,敝委员会当据直以告,不能保护他们,但表示倘解除武装,放弃抵抗,日方或能予以宽容。

十三日晚,在混乱和匆促中,敝委员会未能将解除武装的中国兵与平民相隔离,而且一部分中国兵已脱去军服,更难判别。

敌国兵士固为合法的俘虏,但敝委员会深希贵军当局在厝置徒手的中国兵时,能竭力避免牵累无辜平民,并望贵军当局能重视人道,保护俘虏,采取仁慈的态度,据敝委员会的意见,他们可充夫役,如能使之恢复平民生活,自属最佳。主席雷伯(签字)。

第三号文件(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致日使馆参赞福田公函,要求日军予以保护):

径启者:鉴于南京受伤兵民之多,鄙人等乃发起组织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以应付当前的环境。

敝委员会已呈请上海国际红十字会及中国红十字会,分别予以承认。兹特恳求贵使馆转请贵军当局,准许敝委员会进行人道工作。内附委员会委员名单一纸(已见第一号文件),敬希查照。秘书福斯多(签字)。

第四号文件(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午,日本特务队队长与国际委员会负责人谈话纪录):

译员:福田(此次谈话实际上是日本特务队队长个人发表意见,以答应国际委员会十四日致福田的公函,既未能提出新问题,也无暇讨论。)

出席者:主席雷伯、秘书史密斯、总稽查史波林。

一必须搜索城内的中国兵。

二难民区各入口处将派兵驻守。

三难民回家愈早愈好,故必须搜查难民区。

四关于已被解除武装的中国兵,可以信托日军的仁慈态度。

五难民区内得留置警察,除警棒外,不准携带任何武器。

六贵委员会在区内所有一万吨存米,得供给难民,但日军得自由购置(关于难民区外的存米,并未明白答复)。

七电话电灯自来水必须设法修复,故午后将偕雷伯先生同往视察。

八十分需要工役。从明天起将进行扫除工作,希望贵委员会援助,明天需要工役一二百人,工资照给。

九将视察米栈,并予以保证。

第五号文件(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国际委员会致日使馆参赞福田公函,要求恢复秩序,并促请注意暴行):

径启者,在昨天的谈话中,贵方指出本市的正常生活,殊有从速加以恢复的必要,但贵国军队昨天在难民区内续施骚扰,愈增难民的恐怖情绪,难民甚至不敢赴附近粥厂,敝处不得不把米粥送往各收容所,多费周折。因为没有苦力装取米煤,今晨数千个难民枵腹。敝委员会今晨竭力设法以卡车装取米煤,通过步哨线,使难民不再挨饿。

此种恐怖状态如继续存在,本市任何正常的活动,即无法进行,如电话、电灯和自来水的供给,商店的复业,以及街道的清洁等,均以恢复秩序为先决条件。

为迅速改善现状起见,敝委员会兹向贵国军队建议,立刻采取下列三项步骤:

一举行搜索时,宜由正式组成之队伍负责,并由一军官指挥。

二入夜,派兵驻守难民区各入口处,以阻止散荡士兵闯入难民区,最好日间也能同样办理。

三请于今日发给特别通行证,贴于汽车卡车上,免遭日军扣留。

按中国军队在万分困难之际,尚供给敝处卡车三辆,以便运送米煤。今贵国军队已控制全城,附近已无战事,配备更为完善,对于中国平民,自将尽力帮助。

昨天因贵国高级军事长官抵达此间,敝委员会认为秩序即可恢复,故未提抗议。不料晚间情形更为恶劣,敝委员会不得不胪陈各点,促请贵国军事当局注意,并设法加以阻止。秘书史密斯(签字)。

第六号文件(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国际委员会致日使馆公函,解释难民区的特殊地位):

径启者,敝委员会代表昨与贵国驻京总领事冈崎胜雄谈话时,冈崎君谓敝委员会并无法律上的根据,因此对于敝委员会的地位,提供解释如下:

开宗明义,敝委员会所要求者,并非任何政治上的地位。按于十二月一日起,南京市市长马超俊,即以市政府所行使的职权,畀予敝委员会,俾应付过渡的紧急时期,其中包括警察、重要公用事业、消防、住宅、食物及卫生各项职权。故贵国军队于十二月十三日胜利入城时,敝委员会实为惟一行使职权的机关。当然,所谓职权仅限于难民区,而且也不涉及难民区的主权问题。

委员会一方面为南京惟一的行政机关,一方面因获得上海贵国当局的保证,谓难民区内倘无中国军队或军事机关,则日军不致故意加以攻击,故敝委员会当贵军先锋抵达南京时,即迅谋建立关系。十二月十三日午,贵军一小队休息于汉中路。敝委员会曾派遣代表迎迓,向军官解释难民区的地位,在军用地图上指示其位置,促请注意三处红十字会医院,并说明中国兵被解除武装的真相。他的表示很为坚定,因此敝委员会觉得贵军已明了一切。

十二月十四日,敝委员会草拟公函一件,并译成日文。雷伯、史密斯与福斯多三人,先后拜访贵军长官五人,均不愿接受公函,谓十五日将有高级长官莅临,不妨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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