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史料还记载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场景。文坛泰斗李梦阳得罪了刘瑾,下狱等死。康海,弘治十五年(1502年)状元,出马了。昂昂然到了刘宅,颇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壮。势力如日中天,气焰不可一世的刘瑾“大喜,为倒屣迎”。康海一点也没客气,辟头便问:“昔日高力士宠冠群臣,且为李白脱靴——公,能之乎?”说着斜眼乜着刘瑾。刘瑾不含糊:“即当为先生役!”弯腰便欲动手。康海忙说李白不是自己:“今李梦阳高于李白,现下有难,而公不为之援——奈何谈为李白脱靴呢?”刘瑾立即承诺“当为先生图之。”第二天就放了李梦阳。
康海不是什么在政治上很有能力,能给刘瑾多大帮助的人物。尽管文名很大,不过是个小小的修撰、单纯的文人。《明史》里说刘瑾此举是“以海同乡,慕其才”。重乡情好解释,发达了谁都想在乡人面前显摆,连楚霸王都未能免俗,不顾被人讥笑沐猴而冠硬是要立自己老家为都。可那时的刘瑾除了皇上,肯在谁面前弯一弯腰呢?何况亲手替人脱鞋子!看来他对于康海这等文人,确实是慕才。如此“慕才”的刘瑾,如何就与以才气自任的外臣搞得如此势如水火呢?
这个问题基本上是句废话。对于正常人,有史以来,好像还没有别的问题有如此惊人的一致:宦官,原本就是不能接近的、肮脏的、丑陋的异类!不是吗?自盘古开天地,世界上就应该只有两类人,男,或是女。没有男根的男人,到底是什么玩意?——妖孽!
这不仅仅是对异类本能的排斥吧:男权社会,经纶天下的只应该是堂堂须眉,连女子都属于祸水,都是晦气的,只该呆在家里,遑论不阴不阳的怪物!
从先师孔圣人开始,投射到这个群体上的眼光就是鄙夷、不屑的。孔子周游列国时,离开卫国的原因就是感到了屈辱——让他跟在卫灵公的车子后面。这原本很合理,孔子是最讲究礼节的,绝不会狂妄到想僭越诸侯。一切只是因为:卫灵公与夫人同车招摇过市倒也罢了,最难以容忍的是,车上居然还有个宦官陪侍!
对这个群体,称谓多种多样,除了比较中性的“中官”、“中涓”之类外,明显带有感情色彩的就有“阉人”、“腐人”、“腐夫”、“内竖”、“阉狗”等等。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到一张张道貌岸然的脸上的厌恶不齿之色。
可谁也不会建议皇上废除制造这个群体的制度,谁敢说皇上身边不需要这些人呢?皇上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何况还有三宫六院,这么多人吃喝拉撒,难道皇上皇后自己动手不成?抑或,大伙轮流换下朝衣,短打扮了进宫干活去?笑话,即使大伙放得下架子皇上也不放心啊?——皇上难道就戴不得绿帽了吗?
起初,外臣士大夫对宦官仅仅只是当皇宫中干活的杂役——奴才——看待的,就像古印度婆罗门、刹帝利种姓对吠舍、首陀罗一样,完全是高高在上的态度。任何将自己和宦官相提并论的言行都是最大的侮辱。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痛苦地提到:“刑余之人,无所比数。夫中材之人,事关于宦竖,莫不伤气。”——连平庸之人有事涉及到宦官,都个个垂头丧气的,何况慷慨之士?
高者自高,卑者自卑,如果能一直这样倒也相安无事。
然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饱读圣贤书的外臣们渐渐发觉,形势悄悄地发生着变化。昔日毕恭毕敬唯唯诺诺的奴才,竟然开始慢慢直起了腰、慢慢抬起了头、肃穆庄严的朝堂上不时响起了令人作呕的尖厉腔调……最可怕的是,这些不男不女的阉人,发布一道道荒唐的命令时,竟然口口声声说这都是圣上的意思——不信你看,至尊的圣上不是面无表情或是低眉顺眼、一声不吭吗?
就这样,宦官攀着皇上的肩膀一步步爬上来、一步步踩到自己头上来了!
自有政权以来,几千年里外臣间的争斗其实没有片刻停息。文人输给文人、武人输给武人、文人输给武人、武人输给文人……无论谁输谁赢——尽管也常有人为败给向来不屑一顾的草包、下僚、文盲、莽汉而痛心疾首——可实际上心里总觉得没那么过不去:对手再狠毒、再卑鄙、再不堪,毕竟还和自己同属一个档次、都是一朝之臣、最起码是个男人是条汉子、都能算个堂堂正正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