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中村元:《东洋人的思维方法》第一部·第二章, 书房1948年版。 .28
就是内大臣也是由天皇任免的。如1940年,在推荐内大臣人选时,天皇先后提出了若(木旁加规字)礼次郎、近卫文(麻字下加吕字)、平沼骐一郎,又都觉得他们不合适,最后提议了木户幸一。同年6月1日,木户幸一便上任了。
对于首相以外的内阁大臣的任命,天皇也是有很大权力的。当时的裕仁向组阁人员指名提出大臣人选,而不是只由组阁人员决定大臣人选。如果不合天皇的心意,即使是陆军三长官一致同意推荐的人物,他也决不予以承认。他这么做是因为充分意识到自己是国家元首,是陆海军大元帅,要直接发挥自己的职能。天皇甚至对各部高级官员的人事安排也是参与的。如1939年9月中旬,首相兼外务大臣的阿部谒见天皇时,天皇突然说:
无论如何也得换东亚局长。”于是不到一个月就更换了东亚局长。
由此可见,裕仁天皇对首相、各国务大臣以及内大臣的人选是完全独立自主地进行判断,选择和任免的。至于陆军和海军,它们的人事问题必须在各自内部酝酿,绝不允许外来干预。但也有例外,如阿部内阁的陆相,米内内阁的陆相,都是根据天皇的示意而确定的。1938年6月
,近卫内阁陆军大臣杉山元的辞职,便是因为天皇支持了近卫首相的要求强制这样做的。1940年9月,
天皇又积极提议要免去闲院宫的陆军参谋总长和伏见宫的海军军令部总长的职务,这两人便先后辞职了。
天皇在内政外交上也有主导作用。如,1936年的“二·二六”事变后,广田被任命为首相。天皇在举行亲任式时,作了如下指示:第一,按宪法施政;第二,应以国际友好为基础,尤其外交上不要强加于人;第三,应在财政和内政方面,不宜作急遽改变。于是各大臣便把这些记下,并决心按他的方针施政。再如,1941年天皇
由于强烈意识到日美战争迫在眉睫,便在近卫首相辞职后,任命陆军大臣东条英机组阁,并强调“加强陆海军的密切合作”。可以看出,天皇并不是不加判断地按臣子建议行事,而是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指挥着政府的。
裕仁心里是有数的,他知道自己是真正的国家元首,而不是傀儡,所以他会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威。在必要时,他会坚持自己的方针,而用不着听命于政府、统帅部及其他辅佐机关,甚至还要压制他们的意见。如1936年“二·二六”事变后,
陆军大臣川岛等人认为叛军虽然侵犯了天皇的统帅权,但“其精神乃是出于为君国着想”,因而主张从轻发落。但天皇不同意,大骂叛军,主张镇压;后来见还不镇压,便愤愤地说:“朕将亲率近卫师团平定叛乱。”在他的强硬态度的*迫下,叛乱军官终于受到镇压。再如1938年,日军妄图进攻张高峰苏军,但天皇否决了统帅陆军部队的唯一最高辅佐机关的参谋本部和陆军省一致决定的意见,指示不准进攻。后来当地军队欺骗参谋本部说苏军进攻日军,从而还是挑起了战争。但参谋本部因为牢牢记住了天皇决不准进攻的指示,便压制了当地军队,
且没再增援兵力,因而导致当地日军的失败。可以看出,天皇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盖印工具,只知盲目地同意臣下的意见,而是充分发挥自己的判断力,具有很大权威的军队最高统帅。
纵上所述,可知天皇并不是什么傀儡。说他是傀儡,乃是中国近现代以来第二大错案。
虽然在历史上天皇曾确实是傀儡,但自明治天皇以后,天皇的权威便迅速上升了。1912年明治天皇辞世后,日本国民悲痛号啕,自杀者不计其数。有的甚至先捅死全家老少再自杀,甘愿三世为天皇殉葬。而屠杀中国人民的刽子手乃木希典陆军大将也自杀尽忠。从这里便可看出此时的天皇已是具有神秘力量的真正君主,而不是傀儡了。至裕仁天皇时,天皇的权威已到了顶峰了,虽然没有人为他殉葬(这也是他当时没死),但却有着更多的人为他尽忠。
日本人认为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子孙,是统治日本的现人神。1868年的明治政府发布文告说:“天皇是最高的神,从开天辟地起就是日本的主人”
“正一位的神虽然各地都有, 但都是天皇封的, 天皇比诸神都高贵。”明治维新时京都府的谕告说:“想一想吧! 日本是 天皇的祖先 开创的
国家,日本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天皇的。”九州镇府发布的谕书也说:“在日本这个国家里,有从天照大神起一直继承下来的天皇,这是日本自古以来一直不变的主人。”可见天皇在日本的地位有多高。天皇具有神权(这是其他国家的元首无法比及的),具有超过法律的绝对权威。日本人把天皇当做神来崇拜,对他无条件地服从,尤其在战场上把为天皇而战死看成是至高无上的光荣。如太平洋战争末期,日本士兵便驾驶着零式飞机向美国飞机或军舰撞去。他们明知必死,也愿意这么做,因为他们是为天皇而死的。再如,日本俘虏在临刑前高呼:“天皇陛下万岁!”甚至日本叛乱的人在临刑前也这么高呼。天皇宣布投降后,日本军队不想投降,但又不愿违抗他的命令,于是许多官兵便成百成千地集体自杀了。日本人如此愚忠于天皇,有人却要把他说成是傀儡,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就是日本人自己也不会答应,他们无法容忍自己如此崇拜,如此忠于的天皇会是傀儡。
在日本,实行的是天皇专制主义。天皇即国家,天皇即法律,天皇拥有无限的权力,不受政府、议会及其他任何约束。臣民对天皇的任何言行都不能批评,而要永远无条件地服从于天皇,尽忠于天皇。这些也是当时日本政界人士、军队和国民的信念。
可以看出,天皇比起他的同类希特勒、墨索里尼还要独裁,天皇在本国内的号召力和权威比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在各自的国家内还要大。当然,话得说回来,天皇的才能实际上是远比后二者小的。他不过是靠世袭而得到国家元首——天皇的位置,并且又靠了一种流传了两千余年的宗教——
神道教才获得了其他国家的元首无法比及的号召力与权威。而希特勒和墨索里尼都是平民出身,靠自己的才能才当上国家元首,并靠自身才能才获得了号召力与权威。
天皇裕仁既然是真正的大日本帝国元首,那么在侵华战争中,他有没有责任?现在连傻瓜也明白:有。而且还有最大责任。
1931年“九·
一八”事变后,11月5日,参谋总长从天皇那里得到参谋总长可以决定和命令有关关东军作战行动的部分权限的委任,便利用这一委任命令权,把进攻锦州的部队于11月28日退回辽河以南。但同年12月28日,关东军事先得到天皇和参谋本部的同意,再度发起了锦州战役。第二年1月3日,占领了锦州。如果参谋总长能制止关东军的擅自行动的话,那么天皇更能做到这点。但天皇并不想制止关东军,而在事后一再追认战争的继续扩大。不仅如此,1932年1月8日,即占领锦州五天后,天皇还向关东军发布敕语,表彰其“忠烈”。由于受到天皇的称赞,关东军和所有日军内好战的军官都得到极大鼓励。于是,战火一天天地扩大,从东北扩大到内蒙。很显然,天皇对这些战争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七·七”事变后,天皇很重视战争的情况,所以在11日晨,当参谋总长要觐见他时,他先接见了他,并提醒他注意苏联,而没有先接见总理大臣(虽然内大臣建议他这么做)。在这前后,天皇还召见了参谋总长两次,海军军令部总长一次。他经过慎重考虑,而后批准了参谋本部和政府关于向华北派遣大军的方案。当时,当地日军本来想要使事情得到局部解决,并且快要办成此事了,但包括天皇在内的中央却作出了大规模出兵的决定,于是战争升级了。但当时的中国人民抗日意志日益增强,于是参谋总长去谒见天皇,说出心中的担忧。天皇很不满意,说:“为什么参谋本部那样急不可待地要停止日华战争,以作对付苏联的准备,当真有苏联出兵的危险吗?”又说:“既然如此(指现在又要媾和),最初不跟中国发生冲突,不是更好吗?”于是拒绝了速和路线,而选择了战争路线。八年的侵华战争就这样进行下去了。
可见,天皇是有战争责任的。这一点在当时的日本统治阶级内部也是很清楚的。如1944年6月24日,
在日军节节败退的情况下,木户和近卫进行商量。木户认为:“在最终决定停战的情况下,为防止陆军、海军、官、民互相推卸战争责任,有必要使天皇陛下表明自己应负的全部责任。”他们后来还一致人为,在投降后,天皇将因承担责任而退位。投降时的首相铃木贯太郎在战后不久也对左近司政三说:“陛下承担战争责任最为合理。”连天皇自己也在1945年9月对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说:“我对因
为日本推行战争而发生的一切问题和事件, 负有全部责任。 我对所有的军事指挥官、军人、政治家以日本名义做的事情,都负有直接责任。关于
我自己的命运,阁下无论怎样判决,都没问题。总之,我要负全部责任。”
可见,天皇裕仁才是二战时日本的战争元凶。二战时,反法西斯国家常将裕仁和希特勒、墨索里尼这两人并称为世界法西斯三大元凶,并发誓要把这三人送上断头台。日本投降后,中国、苏联、澳大利亚都坚持要把裕仁作为日本首要战犯处死。但后来裕仁于深夜密访麦克阿瑟,说只有天皇才能使日本稳定下来。美国为了更好地统治日本,便饶了裕仁一命,甚至还没有审判他,而把东条英机作为一个傀儡元凶当了替死鬼,送上绞刑架。其实东条也知道裕仁才是真正的战争元凶,但为了救天皇,便替他死了。东条有何“资格”当元凶,与希特勒、墨索里尼两人相提并论?他当首相是在1941年到1944年间,时间不过三年,而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打了八年;若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算起,侵华战争打了十四年。他怎能承担得起所有这些责任?东条没有神威,也没有多大的权力,远远不能和天皇相比,很显然他的战争责任要远比天皇小,元凶不可能会是他,只能是天皇。他不过是个鬼卒而已,而天皇才是阎罗。1944年,在日本局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他不得不下台。辞职前,他想面见天皇,恳求留任,但天皇不见他,他只好下台。“元凶”就这样被“傀儡”赶下了台。
天皇的战争责任,昭然若揭,可是不幸,直到今天,绝大部分中国人居然还把他说成是傀儡。这几年中国出的关于二战三元凶的书中,裕仁仍没露面,而东条倒很“风光”。中国人愚昧到这种程度,实在令人难于相信。也许有人会说认清裕仁是元凶并没什么意义。可是要知道,天皇是日本人崇拜的“现世神”,如果我们都说裕仁是元凶,一致讨伐他,那么对日本也是一个打击;何况,裕仁是元凶是事实,是事实我们就得把它揭露给世人看。
天皇是元凶,这本来是很容易发现的事情,但中国为什么要煞费苦心地加以掩盖呢?难道天皇真是天神降生,中国希望帮了他,他死后重返天堂时会感恩戴德,把中国数千万冤魂带上天堂?
克拉拉·佩塔奇,一个女人,没担任任何职务,仅仅因为是墨索里尼的情妇,就被处决,尸体被挂在路灯杆上示众。而天皇,他的罪孽远远要比佩塔奇大,却得到宽容与包庇。以色列,至今还在追杀漏网的纳粹分子;意大利,今天还将杀害意大利人的纳粹分子绳之以法;而中国,却让裕仁安安稳稳,舒舒服服地多活了四十三年,到1988年才幸福地死去。纵然我们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无法将裕仁逮来处死,但我们至少总该揭露他是真正元凶,可是,中国不但没这么做,反而说他是傀儡。
六 中国应当复仇
日本侵略中国七十余年,给中国带来了无穷的灾难和莫大的耻辱,恐怕一谈到这件事时,人们都会问:中国要不要复仇?要,寥寥几个人如是说。
不要,坚决不要,永远不要,立即有无数人如是反对说。为什么不要呢?反对复仇的中国人认为:
因为日本人民在二战时也是受害者。可是,我在本文第二节里已论证了日本人民是有战争责任的,是个害人者,因而日本人民无论受害与否,我们都要惩罚他们。
纵然日本人民也受了害吧,那也是他们自作自受。这好比一个恶人去杀人,把对方砍成重伤,但在搏斗中也被对方砍得浑身是伤。恶人虽被砍伤,但仍要受到谴责和惩罚。然而中国人却在一旁大声叫道:“看呐!他也受了伤呢!饶了他吧!”中国人不会想一想,假如一个歹人砍断了你一只手,而你只砍伤了他的胳膊,那么,你认为还该不该惩罚他?
你当然会说应该。甚至歹人砍断了你一只手,你也砍断了他一只手,你也会觉得应当再给他更厉害的惩罚。甚至歹人来砍你,你也来砍他,他吓得赶紧逃走,虽然你没有被他砍着,但你还会怒气冲冲地去找他算账。
中国人为什么认为日本人也是受害者,我们就应饶恕他们呢?
原因可能有两种:一、因为日本人民也受了害,所以他们无罪;二、因为日本人民也受了害,所以我们应从人道主义出发,饶恕他们的罪行。按中国人的意思,原因是第一种。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受害与否和无罪与否并无任何因果关系,受了害的人仍可能作恶,从而犯罪。无论是第一种原因还是第二种原因,都不成为我们不复仇的原因。只要看看日本对中国和亚洲所犯下的滔天罪行,那么就会发现,当时日本人民就是遭受了十倍于当时的灾难,也丝毫不值得人来同情,只能令人拍手称快而已。日本人民到现在还有什么脸面做出一副可怜相或愤怒相,说自己也是受害者?日本人民当时所受的灾难远比其他国家为少,二者之比也许为一比一万。他们有什么值得同情?
中国人认为日本人民也受了害,因而我们不要复仇。可是,按这种荒谬的逻辑推理下去,日本就是侵略了中国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乃至无数次,我们也不要复仇了?
因为,当日本第一次侵略中国时,因日本人民也受了害,我们就饶恕了日本;那么日本第二次侵略中国时,我们又因为日本人民也受了害,于是又第二次饶恕了日本;当日本第三次侵略中国时,我们又得第三次饶恕日本;这样推理下去,岂不是日本侵略中国无数次,中国也得饶恕它无数次?
中国人说日本人民也受了害,所以我们不要复仇,看来,只有日本人民没有受害,我们才可复仇。这实在太荒谬了。
日本人民有时打扮成受害者,不过是利用利用而已;像日本人这样的人,其实并不会因为他们也吃了一些苦头而反对那场战争,相反,他们仍积极支持那场战争,赞美那场战争,他们认为那场战争给他们的民族,也给他们自己带来了荣誉,带来了辉煌,日本人被证明是世界强者,是高人一等的人,大和民族也被证明是优秀的、伟大的民族,自己受些须之苦又算得了什么。这是很容易明白的道理。这正如一个勇士,为了义气和美名,
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何况只是受些微不足道的皮肉之苦。日本人个个都是武士,凶残,野蛮,好斗,视死如归,中国人认为日本人民会由于也受了害而反对那场战争,实在太简单了。
在此我想插入几句:虽然中日两国都有人说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但这一说法最早却是中国人提出来的,并且是最受中国人拥护的。
中国人认为日本人民也受了害,倒蛮富同情心。中国曾有一导演拍了一部电影,演的是二战时日本人民的遭遇,结果感动得日本老人眼泪滂沱,告诉中国人说,其实当时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而1995年的电影《南京大屠杀》则干脆把日本人民受的灾难说得比中国还大。同年的《七七事变》电影中有一个镜头,在一场激战之后,一个日本兵用一双呆滞的眼睛望着一个日本军官说:“你难道没见这里的累累白骨吗?”那个日本军官一怒之下用刀劈死了他。在旁的日本士兵一个个神情悚然,目光呆滞,默默无言;好像他们都是被*着来参战的,发动战争的只是一小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日本人民看了这样的电影后,恐怕丝毫也不会对那场战争表示忏悔,也不会觉得自己在那场战争中负有什么责任,相反,只会觉得自己也该得到同情。
纵然我们不要向日本人民复仇吧!但向日本统治阶级复仇总可以吧!这点想来是不会有什么疑问的。那好,我们现在就去消灭日本的天皇、皇室、皇亲、政客等等……“嘿嘿嘿!这这这怎么行呢?”中国人搔搔后脑勺,说。
只向日本统治阶级复仇,这一点中国人倒从没考虑到。实际上,数十年来,由于日本人民,中国人连日本统治阶级也不报复了。日本人民实在有能力,救了统治阶级一命。
现在连小孩也明白,我们不能因为日本人民也受了害而不复仇,但反对复仇的中国人又款款道来:复仇会阻碍人类历史的发展,因而不要复仇。
说白了,促进“人类历史发展”不过是让人们吃得更好一些,穿得更好一些而已。这种只顾吃穿而不顾尊严和荣誉的人与行尸走肉的寄生虫何异?中国一向重义轻利,可是在这里却重利轻义了。
“历史发展”论在中国影响巨大,没有人对它表示怀疑,但它到底对不对呢?我看要辩证地看。“历史发展”论有进步的一面,也有反动的一面。但在中国,流行的却多是反动的一面,这反动的一面已到了骇人的程度,以致数不尽的普通国人否定抗元抗清的民族英雄,说他们阻碍了祖国统一这一“历史发展”;甚至还否定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说他们起义
捣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生产,阻碍了“历史发展”。中国人连这样的话都说得出口,令人瞠目结舌。必须指出的是,说这种话的中国人都是普普通通的人,而不是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也不是他们的御用文人。可知,“历史发展”论已毒害中国人多深了。我们要是做一番调查,就会发现农民倒都是由衷地赞颂民族英雄的;而要是去中学问问,就会发现不少学生都会说,文天祥、阎典史也阻碍了历史发展;再往文化层次更高的地方去问,就会发现否定他们二人的人更多。这令我们不得不要怀疑起中国的教育文化了。本文不谈中国教育文化的弊病。
现在要问,抗元抗清的民族英雄到底真的阻碍了历史发展么?农民起义又真的阻碍了历史发展么?答案都是否定的。
我们首先应明白,元、清统治者不是统一了中国,而是侵略了宋、大顺,因而完全是应当予以否定的。我们知道,当时的蒙古族和满族是游牧民族或狩猎民族,生产方式落后,是直接从大自然索取食物,他们的科学、文化也远比汉族落后,无论从哪方面讲,他们都是比汉族落后的民族,而以一个落后的民族去统治一个先进的民族,这无论怎么说都是一种倒退。元侵宋,大肆屠杀;灭宋后,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将汉人视为第三等人;压制文化,“八娼九儒十丐”:所有这些,给中国带来了灾难,而不是福瑞。因而有的历史学家说,元朝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一种倒退。清侵大顺,也大肆屠杀,“扬州大屠杀”,“嘉定十日”,惨绝人寰;强迫汉人剃发留辫,推行民族歧视政策。清入鼎中原后,由于崇拜儒家文化,也为了有利于统治,便极力提倡之。儒家文化到那时已到了腐朽的、糜烂的阶段,清统治者这么做,无疑是背道而驰。清朝又大兴文字狱,抑工压商,闭关锁国,致使中国愈加脱离世界发展的潮流,中国愈加落后。光从这几方面讲,清朝也应予以否定。再则,在李自成快要平定中国时,清统治者半道杀出,将本快要完成的统一大厦推倒,然后又重新建造;假如清统治者不来,中华民族不是要少受许多灾难么?因而所谓清统一中国,实则是破坏统一,推迟统一。总之,清朝也是一个倒退的朝代。“历史发展”论者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散布谬论,给中国人的思想和性格带来了很不良的影响。
就是真正的统一,我们也不能轻率地予以肯定。统一,有时不是进步,而是退步。统一也仅仅是统一而已,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为民族和人民带来幸福,相反,有时会带来灾难。有时民族处于分裂中,各国人民倒生活安定且富裕,而有时民族处于统一中却反而民不聊生。我们只要看看三国和秦朝就会明白这一道理了。但“历史发展”论者不明白这个道理,简单地肯定了元、清“统一”中国。
“历史发展”论者最可恶的不在于散布谬论,而在于廉耻丧尽。他们宁可受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只要自己过得安定。
关于农民起义是否阻碍了历史发展,本来与本题无关,而且这种论调也流传甚微,我本不准备驳斥,但既已说出来了,为免其害了那些不更事的人,我不妨略略讲几句。农民起义打击了腐朽的封建王朝,这本身就是革命(只是绝少成功而已),是一种进步。农民起义使得封建统治阶级不得不采取一些有利于人民的政策,或促使了朝代更换,产生新的王朝,而新的王朝开头又往往比较关心人民疾苦,使人民能改善生活,这又是一种进步。所以农民起义顺应了历史发展。攻击农民起义的人,多半信仰“成则王侯败则寇”的思想,农民起义大多归于失败,所以受他们这些屑屑小人的攻击;按他们的意思,法国的巴黎公社、十九世纪欧美国家那么多的工人运动恐怕也是“阻碍历史发展”呢!
一个民族只要不是听凭宰割似的让另一个民族来侵略,“统一”,而是进行了不屈不挠的反抗,甚至在“统一”后还有人进行反抗,一个民族的农民只要不是听凭宰割似的让封建统治阶级压榨,剥削,而是举行了轰轰烈烈的起义,那么即说明了这个民族还有些战斗性,还有些希望,而不是一个死的民族。我们的民族尽管软弱之至,但也还有些战斗性,不幸,“历史发展”论者却妄图将这一点点可怜的战斗性都要剥夺掉。
“历史发展”论在中国影响巨大,而又流毒无穷。“历史发展”论不过是为中国培养大大小小的准汉奸而已。这种准汉奸在强国侵略中国时,必会充当强国的马前卒。他们将高呼:“啊!强国统一中国来了!我们快来迎接吧!不要反抗啦!不要阻碍历史发展啦!……啊!强国,我愿为你效劳!把我国吞并掉吧!这是促进了历史发展!……什么?居然还有人在一座城池里抵抗?人们还把他当做民族英雄?强国,不要着急,我会做内应,半夜里去刺杀掉那个所谓的民族英雄,打开城门,放你的军队进来……啊!杀吧!烧吧!抢吧!强奸妇女吧!……我这是顺应了历史发展,你们不要批评我!……”
猪彘般的中国人无耻到了极点。我庆幸的是,中国最终独立了,否则,“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战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就不会是“永垂不朽”了,而是“阻碍历史发展”了。这些执“历史发展”论的人,乃是民族和国家最危险的敌人。
人类应当感谢中国,这个国家的教育文化没有培养出多少爱国者,却培养出不少爱人类者(或爱世界者),这是中国的悲哀。这些爱人类者(或爱世界者)具有浓重的世界主义,什么事都先考虑人类,或者世界,而将祖国的利益和荣誉摆在次位,实际上是摆在末位。因为他们所谓为人类(或为世界),其实是为更强的国家,这种国家很多,他一百辈子也*不完心,祖国的利益和荣誉永远也轮不到他考虑。他们会为了所谓的人类(或世界)而丧失国格、人格,会为了所谓的人类(或世界)而将祖国的屈辱、痛苦丢进粪篓。这个国家的人又有多少爱国心呢?我们来看看另一个例子吧!中国许多留学生不回国,呆在外国做事,有人批评他们,他们倒说,外国条件好,可以做出更好的成果来,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他们真是太伟大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是望尘莫及了。与他们相比,日本明治维新时,日本留学生因不被允许将资料带回本国,便剖腹自杀,死前委托同伴把资料藏进他尸体腹内运回祖国。
“历史发展”论是流行于中国的反动的言论,这种言论毫不关心祖国
的利益和荣誉,这种言论也是中国通往复仇之路的大障碍,它像一座巍巍大山一样矗立在中国人面前。推翻这座大山,乃是有志于复仇的中国人的任务。
我们要复仇,根本不用考虑是否会阻碍“人类历史发展”;即使会使人类倒退一万年,我们也要复仇。阻碍了“人类历史发展”并不是罪恶,而丧失了民族尊严和国格才罪在不赦,并且会遗臭万年。
我们要复仇,是为了争取民族荣誉和名声;即使我们的生活水平因此而大大下降,甚至即使我们的民族因此而灭亡,我们也要复仇。
我们既不要考虑人类的历史发展,那么我们只要复仇就是了。但反对复仇的中国人又说出了一条绝妙的反对理由:日本侵略中国,那是当时的日本人的罪孽,现在的日本人是没有责任的,所以我们不要复仇。
这条理由也是一座阻碍中国复仇的大山。但这种理由看起来很有道理,
其实是无赖的说法。这种说法只骗得到有知识的人,却反而骗不到小孩(有知识往往是坏事)。这种理由把一个民族的历史断然割裂开来,是为现在的和将来的日本开脱罪责的最好办法。但按这种理由的逻辑推论,至少无法解释这件事,即为什么中国近几年来又要向日本索取民间赔偿呢?这不是说现在的日本人又要承担罪责么?我们来算算是怎么回事吧!在1945年前侵略中国的日本人,最小年龄设为18岁(如果最大年龄设为60岁,那么平均年龄为39岁,保守一点,设为30岁),现在时间过去50多年,那么当时侵略中国的日本人已所剩无几了,还在的最小也有68岁了(若按平均年龄算,
他们都有80岁),他们也早已退休了,再也不能生产什么物质,创造什么财富了,而只能靠儿女养活了。无疑地,向日本索取民间赔偿,他们这些人是拿不出来了,而只能由他们的后代——同时也是没有战争责任的人——
来承担(实际上是由现在年龄在18岁到60岁的人来承担,他们年龄最大的在二战时也不到10岁,最小的还没出世,自然都没有战争责任),中国向这些人索取民间赔偿,不是又说他们有罪么?但中国明明说现在的日本人没有战争责任,这怎么解释呢?
这件事解释不清楚,还有其他更多的事解释不清楚。如,近几年来许多国家为慰安妇向日本索取赔偿,闹得沸沸扬扬。可是我要问,现在的日本人凭什么要给她们钱?因为现在的日本人是没有战争责任的,同样对慰安妇没有责任。再如,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许多国家因为历史原因而在边界问题上纠缠不休?按说,历史上属于自己的土地是过去的事,现在怎还能去争?一个国家为什么要给国人教本国历史课呢?为什么要夸耀她古代的灿烂文化?为什么要为她古代的民族英雄、科学家、文学家、哲学家和军事家而骄傲?中国为什么要夸耀她的四大发明?按说,四大发明是古代中国的,现在中国人有什么值得骄傲?中国人为什么要为百年之辱而感到羞耻?
按说,那是过去的中国的,与现在的中国无关。日本人为什么又要否认日本侵略罪行?按说,日本侵略中国是日本上一代人干的,纵然是可耻的,也与自己无关,自己何必去否认呢?做个人情承认不是更好么?日本现在为什么还要祭祀东条英机等等战犯?按说,他们纵然是英雄,也与现在的日本人无关……许许多多的问题,都难于解释清楚。
荣誉可由后代来分享,而罪责却不可由后代来分担,这是中国人的伟大发明。
我们必须明白,民族如人一样,是个有机体,过去的民族是她,现在的民族还是她,将来的民族也还是她。不同时期的民族还是同一个民族,正如一个人的童年、成年和老年仍是一个人,而绝不会是另一个人。如果将一个民族用时期分裂开来,那么一个民族岂不是要变成几个民族?那么,一千年前(甚至一百年前)的日本叫日本,现在就不能再这么叫了,而一千年后(甚至一百年后)还得再换名字了?
克罗齐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因而我们必须认为,
一个民族过去的荣誉也是现在的荣誉,过去的罪责也是现在的罪责。正如一个人,过去有功劳,现在也得表扬,过去犯了罪,如果当时逍遥法外,现在被抓住也得处罚。父债子还,父荣子享,这天经地义(虽然有人从理论上或从道德上否定这点,但这是人类几千年来发展而成的文化,谁也无法清除)。具体说来,父亲欠了债,他死后就得由儿子来还;父亲杀了人,仇人找不到父亲就会找儿子算账;父亲的遗产要由儿女来继承;父亲的著作权也要由儿女来继承,等等。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类似地,过去的日本所犯下的罪行,现在的日本也要承担责任,甚至将来的日本也要承担责任。千年易过,日本的罪孽难消;无论过去多少年,中国也要复仇。千年易过,中国的耻辱难消;无论过去多少年,中国也要雪耻。
一个民族上一代人犯了罪,下一代要不要负责,这其实是一个人类文化和人类心理问题。一个民族上一代人犯了罪,人们很容易记恨她的下一代人。为什么呢?
因为上一代人犯罪时,人们不是单单认为是人犯了罪,而是认为是民族犯了罪,上一代人虽然死了,但民族是没死的,人们复仇时,不是觉得是在向下一代人复仇,而是觉得是在向这个民族复仇。因而,无论下一代人有罪无罪,人们觉得向他们复仇都是很正常的。这即是人类的一种文化和心理。
中国现在似乎没什么理由来阻止复仇了,但那些反对复仇的中国人说:日本人也是人呐!
这种言论完全是出自一种人道主义来反对复仇的。在中国,没有著名的人道主义哲学和文学,也没有著名的人道主义哲学家和文学家,总之,中国的人道主义文化并不著名,但这个国家却比其他一切有着著名的人道主义文化的国家还要讲人道。人道主义从国外舶来,与中国传统的仁德和奴性相结合,便形成了一种愚人道主义。这种愚人道主义对敌人进行无原则无限度的宽容和原谅,甚至给予无穷的怜悯和关怀。人道主义自然是善德,但中国却只看到这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迂腐、困惑、悲凉之处,更没有看到复仇有其正义之处。
这种愚人道主义使得中国士兵和中国人民在战场上把受伤的日本士兵抬上担架,想送去医院治疗。结果人家不领情,反而从担架上爬起来,咬住中国人耳朵,掐住中国人的脖子,和中国人拼命。愚蠢的中国人凭他的愚人道主义去救受伤的日本士兵时,似乎没有想到,在每个日本士兵的刺刀下,都有几个中国人的冤魂;在每个日本士兵的身子下,都有几个中国妇女在哭泣。日本士兵受了伤,不过是受冻的蛇而已,而中国人却甘愿当那个可怜又愚昧的农夫。应当说,中国人这么做,并不是伪善,而是愚善。
中国人救治受伤的日本士兵,无异于纵虎为患,无异于肯定日本的侵略,也无异于承认自己应当遭受欺凌与蹂躏。
中国的愚人道主义是一种腐朽的思想,但中国还没认识到这点,却还在大肆宣传这一思想,并且在夸耀自己的愚人道主义所立下的功劳。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发现这些宣传:一个日本浪人或武士在中国行凶做恶,后来被中国人制服了,但中国人并没杀他,他便在中国人的感化下变好了;日本军官对士兵都很粗暴,苏联对日本俘虏也很不好,而中国却优待日本俘虏,并对他们进行教育,结果他们都很感激中国……我见过的最富代表性的宣传是:1990年有一部电影,名叫《晚钟》,演的是日本天皇宣布投降后,一队躲在山洞里的日本小部队还不知道这一消息,他们不敢出来,里面没吃的,就吃几个中国女人。后来几个中国士兵发现了他们,并包围了他们,不久又得知那群日本人吃中国女人,于是一个中国士兵揪住一个日本俘虏吼道:你们是人,我们就不是人么?!但也仅此而已,最终还是饶了那些日本官兵。在他们投降后,几个中国士兵依然给他们饭吃,待他们吃饱后才把他们押走。亲眼目睹同胞被日本人吃了,只要略有血性的人,当时就会把他们枪毙了。可是中国人竟没这么作。中国人或许已到了太上忘情的境界,或许已麻木不仁,否则,怎么没有枪毙那些该枪毙的人?不用说,那些日本官兵每个人都杀了几个中国人,即使只从法律角度上也该判处他们死刑,甚至即使只凭他们吃中国女人也该判他们死刑,若意气用事,杀死他们十次也不足以泄心头之恨。但不幸的是中国人不但不杀他们,还救了他们。这是一种残忍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连中国人也接受不了,以致当时许多的观众都说,太过份了。是的,太过份了。如果
毒性弱一些,也就是说愚人道主义宣传得温和一些,中国人是会像吸鸦片一样接受的。中国的宣传工具至今还在得意地宣传着愚人道主义。我不知他们存的什么想法。
愚人道主义奴化且愚化了中国人,对中国一无好处,它消磨了中国人的野性、强悍性,扭曲了中国人的心灵,将中国人变成了一种完全异化了的人,这种人只知愚善,不知其他,为了人道主义,他们愿意丢掉一切,国家利益、民族荣誉、个人人格、个人情感等等无一不愿丢弃
。中国人看起来像一个个高尚的长者,其实都是些迂腐之辈,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十足的懦夫。中国现在是没有男子汉的,顶多不过是些假男人,中国也便成了一个阴性的国家。中国人都像女人一样,要是狼吃了她的儿子,当狼被抓住并被痛打后流出可怜巴巴的眼泪时,她的仁慈就会从心底泛起,饶恕了狼,甚至还会把狼搂在怀里,流着泪说:“其实你也是受害者!”
愚人道主义家说:“既然我们曾饱受过被欺凌之苦,那么将心比心,我们不要让他们也来受一场这样的欺凌之苦吧!”按这么说,那么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后者的儿子也要将心比心,不要让对方的儿子也受丧父之苦,从而饶恕那个杀人犯?法律也应当这么考虑,不制裁那个杀人犯?
他们是人,我们也是人,我们受得了被欺凌之苦,他们也应当受得了,他们受不了,我们就受得了么?既然要将心比心,为什么只要求我们这么做,而不要求他们这么做?假如他们也这么做,也就是说,他们也将心比心,那么,他们就应当理解我们的被欺凌之苦,他们就应当自裁,这才是君子风度;至少,他们应当向我们道歉:但这些他们一件都没做到,却反而屡屡否认罪行,可见他们是不会将心比心的。他们不将心比心,我们却要去自作多情干嘛?假如我们不想让日本人也受一场被欺凌之苦,那么当日本以后受到大规模侵略时,我们是不是还要援助日本,把百万中国人送到那里,让无辜中国人的鲜血洒在敌国的疆土上?
对待日本人这样的人,是没有什么人道可讲的。人道只能施舍给弱者,善良者,而日本人生性好斗,凶残,野蛮,卑鄙,处处表现为一个强者的角色,我们没有必要给他们施舍人道,他们实际上也不需要我们给他们以人道。日本现在还时时流露出他们的扩张野心,并且死不认罪,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给他们以人道,而可以向他们复仇。
但中国人又说:你要知道,如果我们复仇,那么说明日本侵略中国是对的。也就是说,中国还不能复仇。
人类社会中充满悖论和困惑,复仇和侵略似乎有相同的地方,二者的
正义与非正义似乎也分不很清楚,但是,二者是不同的。首先,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复仇起因于自己被欺凌被蹂躏,而侵略却起因于自己的贪欲。其次,二者的目的不同:复仇是为了雪耻,为了争取祖国的荣誉和尊严。这正如一个人被许多人*着在地上爬并学狗叫,他学成武艺后要报仇,这是正当的。侵略却是为了夺取别国的财产,侵占它的土地,奴役它的人民,同时扩大自己的国力。最后,二者造成的结果不同:复仇将双方扯平了,维护了人类公平原则,而侵略却使天平倾斜,造成双方在造化面前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侵略只证明邪恶是合理的,邪恶应当得到人们的拥护,而复仇却向全世界宣布了正义才是合理的,人类应当拥护正义。
总而言之,复仇与侵略是不同的,前者是合理的、正义的,后者是不合理的、非正义的。
有人认为,如果拥护复仇,那么说明侵略是对的,既然是对的,就不要复仇。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一方一次又一次地侵略另一方,后者都只能被动挨打了?这种蠢物的意思是,人类只能存在侵略,而不能存在复仇。大概只有中国人才会这么说。
我们知道,杀人犯杀了人,法律要处死杀人犯。我们不能说法律既要处死杀人犯,就说明杀人犯杀人是对的,既是对的,就不该处死杀人犯;这倒是只许恶人作恶,不许恶人受罚。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复仇的道理与此相同。
复仇是必需的,一则,它使得民族雪了耻,洗去了民族脸上的污点;二则,它减轻甚至去掉了民族的历史包袱,淡化了后代浓重的耻辱感;三则,
它使民族得到了荣誉和尊严;
四则,它提高了民族的世界地位;五则,它大大改造了民族的性格和思想;六则,它教训了侵略者,打击了它的气焰,使它以后不敢再欺侮他国,或者很少欺侮他国;七则,它使得世界对本民族产生敬畏,其他国家以后再也不敢来欺凌本民族;八则,即是前面说过的,它维护了人类公平原则,向全世界宣布人类应当拥护正义。
一个人受害,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复仇,若通过私人手段来复仇,法律还会惩罚他。但国家与人不同,人类没有强大的法律与法庭来强迫所有国家的争纷都通过法律来解决,一个国家受了他国的侵略与蹂躏,要么她饶恕后者的罪行,容忍自己所遭受的一切,要么她惩罚后者,而要惩罚后者,只能靠自己,而不能靠什么法律之类的东西。不难明白,复仇是借自己之手伸张正义。既然这样,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复仇时也像侵略者一样进入这个国家进行烧杀抢掠,我们都只能承认了。
但是到此中国人还不想复仇,他们说:“复仇是一种原始的、低级的行为。”这就不能复仇么?简直要让人喷饭。我们的国民太高尚太伟大了,所从事的一切都是高尚伟大的事业。我们丢掉了尊严、荣誉、人格,我们阉割了自己的人性,我们忘却了那惨绝人寰的一幕,我们冷淡了数十万被日本人蹂躏的女同胞,不去复仇,却原来只是为了一个虚名:“不能做原始低级的行为。”我们中国人太童稚可爱了,当人类已经成为罪恶的渊薮时,当人类已经成为魔类时,当人类已经糜烂时,发臭时,我们还在守身如玉,还想做一头圣洁的羔羊。这不是已可笑之至么?这样说当然还不能说服那些反复仇者。但是他们的理论也同样是一种谬论。如果说复仇是原始的、低级的行为,那么报恩又何偿不是,这样看来,报恩也不对了?那么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复仇,报恩,都不能要,人还是人么?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到底是什么?
报恩,复仇,这是人类数千年来发展而成的两种行为准则,连这都不能要,那么倒是那种出生才几年的行为准则才能要了?原始的、低级的行为就不能要么?人如果没有原始低级的行为,又怎能繁衍生息?谁能说,人之所以能够繁衍生息是由人的高尚伟大的思想和行为促成的?在我看来,复仇纵然是一种原始的、低级的行为,也无法说明我们就不能复仇。我认为,原始的、低级的行为也同样需要。这样的话人才更像人,而不会成为如中国人所描述的那种人:这种人的最初的、原始的、原本的情欲等等东西完全被他们抽空,只剩下一个文明人的空壳,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完全异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