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以甘州、肃州取首字得名。元初以甘州置甘肃行中书省,为甘肃得名的开始。
宁夏:元灭西夏,置宁夏府路属甘肃行省,宁夏取西夏安宁之意;明属陕西省,改宁夏路为宁夏卫;清改宁夏府,属甘肃省,并设宁夏将军;民国初设甘边宁夏护军使,后置宁夏省。新中国成立后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青海:以青海湖得名。清初为卫藏地,后分设西宁办事大臣,又称青海办事大臣,为青海得名的开始;民国初设青海办事长官,后属甘边宁海镇守使,之后建青海省。
西藏: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分卫(前藏)、藏(后藏)等四部,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新疆:以其为新辟疆土而称新疆。清统一后,新疆北部称回部,南部称准部,合称回疆,设伊犁将军,又以新归附的疆土称新疆;1884年设新疆省,是为新疆得名的开始。1955年10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