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蒂正站在主卧的玻璃窗前望着外面的一根橡树桩,树桩正好位于房屋和一片长满荆棘的沼泽地之间。大片大片的雪花像面粉一样洒落在河面上,岸边枯死的橡树上,宛如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句。
这里真是太美了。金洁开出的售价太低了。它可不是什么沼泽地中的破旧小木屋,这是一件瑰宝,是栋十分美好的房子。
房子里的墙壁上挂着各种艺术品。都是些值钱货。那个老头,丹尼尔,兜里肯定很有些钞票。就像广告上说的那样,他的确很有个性。
孩子们都很喜欢这里,金洁也乐于显摆一下。他觉得,金洁就是那个对的人。蕾切尔只是一个错误。他们俩当时都还太年轻。
其实是因为,他们真的没有多少共同话题。
人一旦过了三十岁,判断力就会逐渐增强。寻欢作乐的话,塔米勉强够格,但金洁不同。她很特别。有了她,他终于开始想安定下来,住在都市里,再生两个——
“我正在想着你呢。”金洁拿着手袋走进屋来,马蒂对她说道。
一缕红发弯曲着垂在她的乳沟中间。
他体内忽然产生一股冲动。“金洁,这些门能锁上吗?我知道孩子们在附近晃悠,所以我……”话音未落,忽然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
他伸过头去仔细看了看。
“那是什么?”他问金洁。
“什么呀?”
“有人正往这里走来?”
“在哪?”
“我好像看到有人在雪地里走着。没错,你看……我的天啊!我说了你也不会相信,好像是我的前妻。”
话音未落,金洁已经用一把史密斯威森手枪抵住了他的脑袋:
“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