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大家就叫他“阿红”。他的教名叫丹尼尔,沿用他父亲的名字,但那家伙老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拳头,所以阿红小时候并不喜欢他。
服役时,大家都叫他阿红或军士。部队生活塑造了他,是部队教会了他读书识字,阅读辅导课上经常能见到阿红的身影。他如饥似渴地浏览各种有趣的论文,一度翻烂了所有的漫画。他就像一轮膨胀的氪星红日,一位走在红色道路上的超人。
部队把他派驻国外。
阿红的足迹遍布丛林、三角洲。
阿红的足迹遍布芽庄、西贡的妓院。
他知道那些妓女都怕自己。她们都讨厌他的那双眼睛,讨厌他脖子上那块鱼鳞一样的胎记。妓女们不叫他阿红、丹尼尔或军士,她们都在背后叫他ông ma quy,“海妖”的意思。
阿红开着直升机去战斗。
德浪河谷战役,敌人的迫击炮直到眼前,他依然岿然不动,凭着这股超常的镇静与临危不惧,最终被授予银星勋章,回到美国时,他来自南波士顿的女朋友抱着一个男婴出现在他面前。
阿红加入了波士顿警局。那是1960年代中期,那时候的年轻人在这个领域有很多出头的机会。有时候只需要下狠手就够了,当然,有时候甚至更糟。阿红曾在多切斯特的一家地下酒吧里血染地板,也曾在一个线人的地下室住所里血溅四壁。双手是红的,双眼是红的,整个房间都是殷红一片。
阿红的老婆跟人跑了,去了密歇根。于是安娜堡一座房子外面的雪地上,留下了阿红的一串串脚印。
阿红的儿子长大后,也紧随老爸的步伐,加入了执法机构。那真是无上荣光的日子。
日消月长,转眼又是一个秋天。那个秋天,一个淫荡的嬉皮士走入了儿子的生命……
他现在已经是个老头子了。头发花白。但这个老头子的体内,仍然是旧日的阿红。
他们真以为能杀死我?我可没那么容易死。
阿红这会儿已经恢复了不少,他强撑着从衣橱的地板上站起身来,跛着脚走到图书室隔壁。到处都是浓烟,整座房子都在燃烧。他找到急救箱,检查左边的枪伤,这点伤根本不值一提。七七年那次跟一帮悍匪枪战,可比现在惨多了;八五年在里维尔讨债的时候出了差错,那一次也真惨。
不过,那时候他还很年轻。比现在年轻多了。
身上的血一直流个不停,绷带浸红了,纱布也浸红了。他斜倚在枪托上,耳朵里不断传来屠宰场那边的怒骂和枪击声。
他选了一把带下挂式M203榴弹发射器的M16自动步枪。要说最让人心安的武器,非这种步枪莫属。
扛起枪,他踉跄了几步,走进了厨房,浓烟熏得他一阵剧烈地咳嗽。
他知道这次受伤不轻。至少有四根肋骨断裂,肺好像也刺穿了。但他会挺过去的。阿红一定能挺过这一关,虽然他的头发已经白了,但他依旧还是阿红。
他踉踉跄跄地走进暴风雪,蹒跚地走向屠宰场的屋后。
钻心的疼痛让他只能一步一步往前挪动。
他眨了眨眼,拂掉落在脸上的雪花。
虽然只有15米,走起来像有50米那么远。
他终于倒了下去,顺势就在雪地上爬了起来,每次呼气都有鲜血冒出。
一定是肺被刺穿了。
他把手伸向屠宰场的后门。那是死亡的入口。泥土被染红了,扶手被染红了,连雪地都是殷红一片。
呼吸越来越困难。他现在只剩下一只肺,这只肺里还充满了鲜血。
他爬上最后一级水泥台阶,沿着门缝向屋里仔细勘探。弧光灯依旧亮着,屋里的一切尽收眼底。最心爱的孙子和孙女,双双死在地板上。这可是自己多年前亲手营救出来的孩子啊。只有这两个孩子真正爱他、理解他。奥利弗和金洁是活在红色世界里的人。
旁边那个女人跟两个孩子正躲在防水布里。马蒂跟另一个男人也躺在地板上——两个显然都还活着,但也活不长了。
阿红举起步枪,将手指放在下挂式榴弹发射器的扳机上。发射器里装满了穿甲高爆榴弹,可以杀死房间里的每一个人,甚至可能包括他自己。
“这样就得了!”他扣动了扳机。
密歇根州城市名。——译者注
马萨诸塞州沙福克县的一个城市。——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