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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徵羽予绯 当前章节:15387 字 更新时间:2026-6-7 13:27

微笑,在短暂的迟疑后毫无破绽地浮现在叶瑞忻的脸上。好久不见,他说。

梁霄看着叶瑞忻,微微张了张口,却发现自己根本说不出一个字节。倒是叶瑞忻转身同刘管家交代了一句之后,直接走到了梁霄的面前。

“不请我喝咖啡吗?”

还不等梁霄回答,叶瑞忻就朝着门口走着。梁霄看着他的身影从自己身边走过,竟有片刻觉得虚幻到不真实。

慢步跟在叶瑞忻的身旁,梁霄这才注意到他走路的速度比以前慢了很多。由于左脚的无力,显得微微有些不稳。

医院旁边就有家连锁咖啡厅,叶瑞忻直接进去找了个座位坐下。等着梁霄拿着咖啡过来。

不多久,桌上就多了两个纸杯。

超大杯的拿铁将对面的小杯红茶对比得很有些可爱。梁霄拿起纸杯喝了一口,小纸杯在他干燥而修长的手里显得更小。

叶瑞忻倒没有马上喝咖啡,他从来不喜欢很烫的东西。总是双手捂着温热的杯子,搓动着暖手。直到不觉得滚烫了才会拿起纸杯。

一切都像读书时候一样。

“你一个学西医的,来中医院干嘛?”

先开口的还是叶瑞忻。

“找我以前的同事。”

梁霄看着叶瑞忻,他的若无其事让梁霄非常不快。就好像自己只是一个他不巧遇到的熟人,出于礼貌地随意寒暄。

“什么时候回来的?”

梁霄的话,突然落入这间弥漫着咖啡香的安静咖啡店里。略带冰冷的沉重语调和耳边轻快的音乐格格不入。仿佛在提醒着叶瑞忻,这并不是十年前。

“半年前。”

对于梁霄不算礼貌的口气,叶瑞忻并不在意。他知道梁霄问的不只是时间。梁霄想知道自己发生的事情,但他不应该知道了吗?

他们彼此太过了解,应该说叶瑞忻更了解梁霄。因为梁霄和自己不一样,他是一个很简单的人。

从医院到这里,梁霄一直板着面孔直视着自己,像是想从在寻找着什么答案。沉默,皱着的眉头,拨动纸杯的手,都是梁霄生气时候的标准动作。以这样一个方式得知好友还健在,他是该生气。

叶瑞忻拿起咖啡喝了一口,不甜。梁霄还记得自己要半糖。

拿铁第一口总会带着奶泡细腻的口感。软软地在口里蔓延,还尝不到咖啡的味苦。

叶瑞忻缓缓抬眼,望着梁霄的眼睛说道:

“我的事,你知道了吧。”

这是一句陈述句,本不该有否定的答案。

“我不知道。”

听得出这句话里的情绪波动,叶瑞忻微微有些差异。他放下咖啡杯,带着未染入眼里的笑意。

“不知道也好。”

“你腰怎么了?”梁霄又问。

“受了点伤。”

“什么时候伤的?”

“九个月前。”

机械性的问答持续了一杯咖啡的时间。叶瑞忻对梁霄此刻的感觉感同身受,他非常理解梁霄。所以会愿意回答着一些梁霄想知道的东西。受的伤,如今的生活,叶瑞忻都如实相告。

但梁霄自始至终没有问及港城,只字未提。

“我的咖啡喝完了。”

干净利落的一个收尾,宣告这次谈话应当结束。

在叶瑞忻说这句话的时候,梁霄第一次在他身上找到他当年的影子。梁霄忍不住盯着叶瑞忻的眼睛多望了几秒,想要寻获更多。

对于梁霄的凝视,叶瑞忻也不躲闪。四目相对,却算不上交流。

“我送你回去。”梁霄最终放弃了。

“不用,我的车就在外面。”

梁霄没有再坚持,所有复杂的思绪在叶瑞忻离开之后倾斜下来。所有的回忆如决堤般涌入梁霄的脑海,争先恐后,汹涌而入。然后相互冲击,碰撞,无法遏制。

对于梁霄来说,考入H大的医学院并不是一件太意外的事。这是他的目标,也是人生规划中的一部分。

和叶瑞忻相比,梁霄的家庭背景很简单。父母是大学同学,青马竹马。两人在大学毕业后就结了婚,不久就有了梁霄的哥哥梁修。

梁修大些的时候父亲因为工作的原因有机会去美国,二人把梁修交给老人照顾,一同去了美国。父亲工作,母亲进修。在这个过程中有了梁霄。由于两人都在事业的拼搏期并没有时间照顾,梁霄一岁多的时候就被送回了国。和哥哥一起由四位老人照顾。

后来父母的事业稳定后决定留在移民美国,那个时候梁霄快上初中,梁修大一。最终梁修决定留在国内,梁霄和父母一同去了美国。

所以,在这个东方思维为主导的家庭里。梁霄要离开家的前一天,必须会有一个正式的,父子间的谈话。

梁霄没有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医科毕业要比其他学科多好几年,让他有一个健康舒适的学习环境,家人在学校附近给他买了一间单人公寓。

安顿好了所有的行李的已经是晚上,第二天开始报道,梁霄决定晚上先去学校周围逛逛,熟悉一下环境。

也正是那一天,梁霄第一次见到叶瑞忻。

那是一个雨后的夜晚,月光下的空气还留有潮湿的气味。清风从他身上捎来冷凛的金属香息。

叶瑞忻笔直地站在路灯旁石桥的扶手上,高高在上。用小提琴演奏着《Por una Cabeza》(一步之遥)。

Danger,是浮现梁霄脑海里的,对叶瑞忻的第一印象。

[注:一步之遥(西班牙语:Por una Cabeza)是一首著名的西班牙语探戈歌曲,提琴曲,中文翻译名为《一步之遥》,1935年由阿根廷歌手卡洛斯·葛戴尔作曲,亚法多·勒佩拉作词完成,后成为电影《闻香识女人》中经典的舞曲片段的音乐。]

“The river is very deep here.”

看着叶瑞忻的背影,梁霄说道。等了两秒,不见他有任何反应,梁霄用中文说了一遍:“河水很深。”

琴弓慢慢离开琴弦,桥上的人慢慢转过身。路灯照耀在他的面容,清晰可见一丝轻笑。

“你以为,我要自杀?”

叶瑞忻的笑容里带着一丝戏虐,他觉得这个提醒非常多余。但梁霄并没有深究其中含义的打算。

“刚下过雨。”

说完,梁霄并没有等叶瑞忻回答就离开了。他无所谓叶瑞忻是不是会小心,也不在乎他接下去会说什么。

梁霄会开口提醒,与眼前这个人笔挺的背脊,悠扬的琴身,甚至凛然的香气都毫无关系。

这个善意的提醒出于梁霄的公众责任感。下过雨的石桥容易有打滑的危险。这就和提醒一个老妇人路滑,帮一个孩子挡一下他推不动的拉门,给一个孕妇让座,没有本质上的差别。

是一种由教养逐渐转化为本能的行为。

走过石桥,梁霄再也没有想起过叶瑞忻。新的环境,新的目标占据着梁霄的生活,那个晚上的叶瑞忻即使耀眼,也只如彗星划过天际一般,并没有在梁霄的心里留下任何痕迹。

但第二次的相遇,梁霄会再次认出叶瑞忻,与那一晚的细枝末节或许都有些关联。

太多偶然的东西,构成了必然的相遇。如果那晚的路灯再明亮些,扶手低二十公分,又或者,那不是石桥。一切都会不同。

这样的相遇,大概可以比喻成宿命。

米兰昆德拉曾经写道过:一个简单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可梁霄是一个“感性”的绝缘体。他的大脑中没有比喻萌生的空间。

在新学期第一节哲学课的课堂上,梁霄认出了从自己面前走过的叶瑞忻。在彼此极其短暂的对视里,他确定叶瑞忻也认得自己。

只够梁霄接收到这一个信息,哲学课便开始了。

听课时心无旁骛,也是一种习惯。

匆匆一眼,别无交集。

直到,下一个比喻的悄然滋生。

大学的生活充实而简单,由于梁霄并不住在宿舍里,也不喜欢参与太多的社交聚会。所以他大多数的时间都是独来独往。闲暇时间,基本由公寓与图书馆两点一线组成。

图书馆,是世界上最适合独处的地方。就是一个人即使拥有最契合的灵魂的陪伴,也无法在此占得独处的占上风。

这里的静谧有着极强的感染力,比最珍贵的藏书更令人神往。

因为这种静谧的存在,哪怕是带着泥土的鞋底也会在此变得小心翼翼,不自觉地加入守护者的行列。去呵护,去遵从。

语言成了摆设,这一人类最与众不同的才能忽然变得无足轻重。

无声的透明温室,永远带着温暖阳光的恰好慰藉,抹去了总伴随着孤独存在的怅然。

每个灵魂,都可以在这里踏着轻松的脚步,随心而往。

这便是缘由,让独处变得可爱的缘由。

听着自己的脚步声,梁霄和往常一样独自走在图书馆里。

今天的书多过往日。除了下一堂课的课本之外,还有刚从书架上找到的参考资料,以及一本西英字典。

梁霄希望可以找到一个空位。即使今天的图书馆是每周学生最多的时候。正在寻觅张望之际,一旁的座位有人起身离开。

梁霄便在那个位置坐下,开始查阅文献。

逐句翻译的阅读难度很大,也更费神。暖光阅读灯虽然起到了化解的作用,但在一刻不停地看了几个小时后之后,梁霄还是不得不抬起头。让有些酸涩的眼睛和大脑休息片刻。

图书馆的落地玻璃足有三层楼的高度,设计者的用心让人可以在抬头的时间迅速解开书本偶尔的束缚,豁然开朗。

梁霄透过玻璃窗望着远处,在脑海里整理着稍有眉目的资料。

几个拗口的翻译一直让梁霄无法理解,他尝试体会其中不同的意思。一个个词汇在他脑海中浮现,然后又被一一否定。

终于,一个突如其来的词语出现在了脑海里。将整个概念贯通。这一发现比眼前校园的美景更佳令人兴奋,梁霄正准备低头继续看书,却被眼前正要苏醒的人吸引了目光。

坐在梁霄对面的人,忽然间坐起了身。

是他。

那个说‘以你为,我要自杀?’的人。

方才用“忽然”这个词恐怕用得不恰当。因为事实上,他的动作非常缓慢。虽然已经坐起身,但灵魂似乎还没有苏醒。半眯着的眼睛茫然地看着桌面的某处,直到他皱起了眉头,不断用左手去按摩右手的整个手臂,他的灵魂才刚刚苏醒。

很显然,他的手因为枕在头下被压麻了。

发麻的根本原因就是血液的循环受阻,细胞供氧不足,一但血液回流,会出现部分神精发麻。

造成这种症状的原由除了某些循环性障碍疾病外, 还有可能是缺乏维生素C。

梁霄想告诉他,缓解神经发麻的最好方法是等其自然恢复。而他显然也不想加剧这种不愉快的体验。索性不再管僵硬的右手,他的左手有了一个新的工作,那就是整理仪容。

将手机竖起,将暗着的屏幕当做镜子。

在梁霄看来,已经非常整齐的发型被他一丝丝来回拨弄。其实根本看不出什么分别,他还在“精益求精”地整理着。

小仓鼠......

梁霄想起小的时候,自己曾经养过一只小仓鼠,那是梁霄唯一养过的宠物。印象中最深刻的除了小仓鼠对滚轮的热衷之外,就是它反复整理毛发的样子。

一天里,它总爱用小爪子来来回回地“梳头”。虽然根本没有区别,却乐此不疲。

和他,一样。

但将这个人同小仓鼠联系在一起,梁霄自己都觉得有些反差。即便此刻他的灵魂尚未完全苏醒,他的气质也与那种呆萌可爱的物种毫无关系。

梁霄忽然想起了那个月夜下的冷凛微笑。

或许是叶瑞忻的手不再麻了,又或许是他真的睡醒了。

但当他意识到有人看着自己的时候,已经晚了。虽然他不知道自己被比喻成了小仓鼠。但被人见到自己在图书馆睡觉睡到手麻,对着手机整理头发,已经够让叶瑞忻尴尬。

他看着梁霄,明亮的眼睛里闪过无数情绪。却在刚要开口说话之际,被梁霄示意禁言。

只见梁霄竖起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嘘”的手势。

刚准备好的反驳被无声地打败,让叶瑞忻输得哑口无言。

梁霄低头拿起他桌上的钢笔,打开笔帽,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开始写字。

古板而奇怪的人。

叶瑞忻不悦地对梁霄进行着定义。很快,古板而奇怪的人将本子递了过来。未干透的蓝黑色墨水在台灯下折射着微微的光芒,纸上写道:

梁霄. HMS

嗯,这个奇怪的人叫梁霄。看完,叶瑞忻按下宝珠笔的弹簧,写下:

葉瑞忻 HBS

[注:HMS为医学院缩写,HBS为商学院缩写。]

梁霄看着笔记本上的中文,是繁体。

‘香港人?’

‘是。你呢?’

‘杭州’

书写,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人在字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地在心里默念着,像是一种独白。这些不被听见的字节,被笔尖落在纸上,带着书写者的温度。

文化差异让这场相识变得更加生动。两个人写的同一个字,却用着不同的书写方式。无碍阅读,却又非常陌生。

与台湾人不同的是,香港人将粤语延伸到了所有角落。即使是报纸上的文字,地铁的标题,都是用粤语的语法去表达。为了梁霄可以看懂,叶瑞忻在书写的时候,需要现在大脑里自我翻译,然后用普通话的语法写下来。

繁多的比划和不熟悉的语法让叶瑞忻得有些慢。梁霄就简单得多,他寥寥几笔就可以将同样的一个字写完。很快就让又本子又回到了叶瑞忻的手里。

这样细微的差别让梁霄在这场相识里更具优势。

在每次余出的十几秒里,他可以气定神闲地选择是低头看几个不懂的西语,或是去捕捉叶瑞忻脸上流露的表情。

那张因为思考而变得温润的脸庞,与月色下的锋芒截然不同。在此刻在图书馆温暖的灯光下,呈现着的是一种生动而有趣的感觉。

温润,只是一个短暂的幻觉。

叶瑞忻很快意识到自己被动的处境,抬眼看了看梁霄,然后写了一句话递了过去。

It's fair now.

[现在公平了。]

Yes.

[是的。]

文字的统一,算是一种握手言和。

到了午餐的时间,梁霄“询问”叶瑞忻是否一起去食堂吃饭。叶瑞忻没有继续写下去,而是收起笔芯起身穿外套。

他带的东西不多,手里只有下一堂课的课本和一支宝珠笔。

这次的差异,多出的时间不止几十秒。

叶瑞忻可以选择转身看看一旁书架上是否有他有兴趣的书。或者,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梁霄将桌面上厚重的字典和一大堆资料收拾整齐,并且合理地拿在手里。

他自然报复性地选择了后者。

“我想食spaghetti.”

[spaghetti,意大利面]

在踏出图书馆大门的时候,叶瑞忻说道。

在透明的温室被掀开的霎那,他的声音随着室外的空气传入梁霄的耳朵。时间的恰好,带着一种仪式感。

这是一个决定,并没有询问的意思。完全符合那个他给梁霄脑海里对他深刻的第一印象。

他们就像老友一样走在学校的路上,然后去食堂吃午餐。之后,各自去上下午的第一堂课。

没有从陌生人过渡的生疏感,也没有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

直到下一个单周的哲学课上,他们才再次相遇。

梁霄看着叶瑞忻踏着阶梯慢慢走来,然后自然而然地坐在了自己的旁边。

“晚上食什么?”叶瑞忻问。

梁霄会与叶瑞忻成为朋友,这多少让梁霄的同学有些意外。

叶瑞忻耀眼夺目,梁霄低调严谨。很难想象他们有任何交集。在旁人眼里,优雅得体,矜贵多才。但在梁霄的眼里,他几乎是由缺点组成的。

趾高气扬的语气,咄咄逼人。说话从来一针见血,不顾他人感受。他对陌生人维持着微笑却从不亲近,那是他对不屑同“愚蠢”的人交往的掩饰,掩盖他优雅外表下的极端自负。就连对自己的打扰,在他看来也是一种如同救世主眷顾的恩赐。

如此形容一个人,大概不会给人留下难相处。奇怪的是,叶瑞忻并没有令梁霄讨厌。甚至并不抱怨地在书房的沙发上睡了一个学年。直到第二年的暑假,叶瑞忻提早了两周回来。

“梁霄,我建议动用帮补资金来改善你的居住环境。将这个公寓重新装装修。我已经在隔壁街的酒店定了两个礼拜的房间,这是你的房卡。你可以拿一些重要物品,其他的我会帮你打包送去酒店。下午一点,你不要出门。”叶瑞忻将房卡递给梁霄,继续道,“还有,你有什么不钟意的颜色,可以现在话我知。”

梁霄拿起房卡看了看,说道:

“粉红色。”

“……你觉得我会把家油成粉红色?”叶瑞忻不可置信地看着梁霄。

“母鸡。”梁霄耸耸肩,说道。

[母鸡,类似于粤语“唔知”的发音。]

这一年,叶瑞忻的普通话和梁霄的广东话都有所提高。

梁霄没什么重要的东西,只带了今晚呀用的东西和一些书。反正叶瑞忻说第二天其他东西会送过来,以他的对事物的要求不会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地方。

梁霄的行李准时在第二天被搬家公司送来。所有的纸箱外都有清晰的标示,里面的物品分门别类地套在防尘袋内归放好,整整齐齐。

叶瑞忻的房间就在隔壁,但他忙着挑选家具,而且没有再让梁霄做出任何一个选择。之后的一个礼拜,叶瑞忻几乎没有出现过,没有了已经习惯了的打扰,梁霄提早完成了学习计划。

视线离开了书本,梁霄这才发现酒店的房间单调到枯燥。他索性拿着书走进家对面的咖啡厅,点杯红茶坐在落地窗旁。虽然这个位置在夏天会有些热,但刚好对着到家里的窗户。

梁霄喝着茶看了几章节,在远眺休息一下的间隙里叶瑞忻忽然出现在窗前。他指挥着工人安装家具,调整着每一寸的位置。

梁霄拿起电话拨通了叶瑞忻的号码,看着叶瑞忻接起电话,梁霄说到:“你不该拉小提琴,应该拿一根白色指挥棒。”

电话那头轻笑起来,问道:

“你在哪里?”

“你往右转。”

马路不算很宽,午后的斜阳将斑驳的树影照在公寓的墙上让斑驳摇曳生辉。夏日的耀眼与生机仿佛随着他推窗而开,左耳是咖啡厅轻柔的音乐,右耳是叶瑞忻悦耳的轻音。

梁霄再次用钥匙打开家门的时候,叶瑞忻已经从一个客人变成了半个主人。当初的单人公寓被彻底改造,更加适合两个人共住。

听到开门声,叶瑞忻从原来的主卧里走了出来。拖着梁霄参观新居。主卧自然被叶瑞忻占了,梁霄的书房成了一间真正的卧室。

叶瑞忻洋洋得意地介绍着每一个精心设计的细节部分,抑扬顿挫的声调,配合着且当好处的肢体动作极具感染力。

梁霄知道叶瑞忻还在读法律,准备去考香港的律师执照。虽然他现在说的是港普,因为语言的不流利多少对他流畅的表述有些影响。却不难想象着他穿着律师袍,带着白色假发辩护的样子。

那种浮夸的装扮适合他,一定很有意思。

“你有没有在听我讲?”

看到梁霄的走神,叶瑞忻不悦地停下了他的新品介绍会。

“你应该让客户亲自体验产品,然后由其做出评价。”梁霄道。

“有冇搞错呀你!你当我系sales啊![你有没有搞错,你当我是销售吗?]”他又气得讲粤语。

梁霄已经听得懂些日常的话,虽然不是好话,但不得不承认叶瑞忻还是讲粤语好听。

“你说什么?”梁霄故意问道。

“我费事同你讲![我懒得和你说]”说着,叶瑞忻走出了梁霄的房间。

叶瑞忻走后,梁霄在书桌旁坐了下来。

原本放书柜的那一面墙上做了活动的隔断,可以根据书本的大小随意调剂高度和位置,方便梁霄放那些大大小小的各类资料。隔断做了整整的一面前并连接着书桌,组成了一个靠着着窗户的转角区域。

梁霄想着刚刚叶瑞忻的介绍,按照他说的打开了落地台灯的开关。这个灯比原本的夜读灯更亮些,还可以调节色温。

一旁新买的单人沙发坐下来的感受比看起来更舒服,随手就可以拿到书架上的书,确实方便很多。

一声轻咳。梁霄回头望去,叶瑞忻正拿着一杯咖啡倚在门框边。

“你要学会表达你的感受。例如,对我品味的认可。”

梁霄看着他那张等待着赞美的面庞,说道:

“Thank you.”

听到梁霄一本正经的道谢,叶瑞忻倒有些意外。一时没有回话,过了几秒才微笑起来。

“My pleasure.”叶瑞忻悠悠地说道。

梁霄的生活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改变着。大到整个屋子的布局,小到墙上开关位置的移动。这样的改变所带来的后遗悄然无声滋生什么。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人的适应能力很强,尤其是对更舒适的生活。不过几天的时间,梁霄就已经习惯了这个“新家”所带来的便捷。也习惯了家里更多的叶瑞忻的私人物品——他的各种香调古龙水的香味,双开门冰箱里的半瓶tequila。

[tequila,龙舌兰酒。]

咖啡店里,看似暖手的红茶早已变得冰凉。梁霄依旧紧紧握在手里,冷暖自知。

时光里有关叶瑞忻的部分弥散在记忆中。就像一个空了的香水瓶,靠着瓶中仅存的空气弥留着最后的香气。

梁霄多少次想要将其打开,终究停在半空。他生怕唯有的纪念会渐渐消散在空气中,而去再也无处追寻。

他怕,自己的心真的空了。

而叶瑞忻的再次出现,是瓶身突然出现的裂缝。

香气瞬间四散而开,钻入鼻尖,甚至从每一处皮肤无形地渗入身体。让梁霄猝不及防。回忆随之席卷而来,浓烈得无处安放。

梁霄朝窗外望去,大雪落在他们来时的路。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与叶瑞忻再次遇见。

方才在医院所有的细节都被不由自主地回放着,用来提醒自己那一切都不是幻觉。他还活着,他还在这个世界上。

雪一片一片地落下,柔软而脆落,却悄无声息地积累着。层层叠叠,不知不觉地将这个世界染白。

梁霄望着窗外,想起那年的新雪初霁。

“梁霄!你快看积雪了!”

耳边的声音和被晃动的身体将一个安静的早晨打破,梁霄确定自己的闹钟没有响过。也就是说,现在早晨7点还不到。

梁霄昨晚睡得晚,不足的睡眠和被人吵醒的感觉显然影响了他的心情。

“一大清早......”

但就在转头望向罪魁祸首的那一刻,梁霄却没有将后面的话说下去。叶瑞忻正裹着毛毯贴在玻璃窗前,瞪大着眼睛看着窗外。那种欣喜的神情就像一个期待圣诞老人的孩子,翘首以盼驯鹿飞过窗前。

让人,很难忍心打断。

“陪我出去!”

“什么?”

这一个要求,让梁霄内心片刻的柔软被瞬间挥发殆尽。但叶瑞忻丝毫不顾这句话里的拒绝气息,他拿起一旁梁霄挂着的衣服就丢到了他的床上。

“快点,我在楼下等你!”

这句话说完的时候,叶瑞忻已经走了门。

和叶瑞忻不同,梁霄从没有睡回笼觉的习惯。于是他也只好穿上衣服洗漱。虽然不情愿,但梁霄还是决定先应付一下这个大惊小怪的南方人,以免可能遭致一整天的不清净。

虽然出生在杭州人,但梁霄在快上初中的时候就随着父母移民到了美国北部。所以对梁霄来说,下雪是每年冬天最习以为常的事情。

叶瑞忻从昨晚就开始因为这场雪而兴奋,他说从未见过落雪。希望可以下一夜,越大越好。

梁霄看了看窗外地上几英寸的积雪,如他所愿。梁霄穿上厚实的外套,临走还加了一条围巾。

现在七点还不到,四周静谧无声。大部分的人还没有起床,除了主要道路之外,眼前都是一片雪白。

梁霄走下楼梯,楼梯上的新雪只有叶瑞忻刚刚走过的脚步。嘎吱声随着每一步传入耳朵。配合着凛冽的空气,令人神清气爽。

这种新鲜感是初雪最有魅力的地方。

或许是听见了梁霄的脚步声,独自在空地上踩着雪的叶瑞忻快步走了过来。梁霄还未来得及让他小心雪地湿滑,就眼睁睁地看着叶瑞忻在自己面前滑倒。这一跤摔得不轻,他整个人都坐在了雪地里,显得笨拙而滑稽。

梁霄没有丝毫同心情地笑出了声,他甚至可以想象叶瑞忻一会儿将有的反应。以他对自己极高的形象要求,怎么可以允许摔跤。大概就算百里之内荒无人烟,他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他一定会气急败坏!

出乎梁霄的意料,叶瑞忻竟然自己也大笑起来。他索性坐在了雪地里,附身小心翼翼地用手抓了一把雪,不怕冻地搓成雪球。

叶瑞忻稍稍一用力,滚圆剔透的雪球在他冻得微红的指尖迸裂,在一碧如洗的天空下四散,犹如烟花。

“梁霄,陪我堆雪人!”

在梁霄的记忆里,自己的名字总是被叶瑞忻这样连名带姓地叫着。他的语气总和别人有些不同。是一种相熟到可以“呼来喝去”的亲昵。就好像说出这两个字,梁霄就不可以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现在仔细回忆起来。梁霄忽然发现自己几乎接受了他所有的“邀请”。在过程中可能夹杂着斗嘴和谈判,但最终都妥协。

叶瑞忻想要他的第一个雪人可以存在得久些。两个人就走得远了一点,在冬日清晨的街区寻找最适合堆雪人的地方。

最后一个街口的转角,那里有一片不算小的草坪,种着一棵白蜡。很少有人会走上这片草坪。

“今天是晴天,中午就会化雪。”

那天叶瑞忻的心情应当是很好,梁霄没趣的回答没有惹来他的数落,反而转头看着梁霄说道:

“你这样讲,我想起一首歌词。”

说着,叶瑞忻开始轻轻哼了起来。

“你是千堆雪,我是长街。怕日出一到,彼此瓦解。看着蝴蝶扑不过天涯,谁又有权不理解。”

叶瑞忻的声音很好听,但今天似乎更动听些。大概是因为四周的皑皑白雪和蔚蓝高原的天空,更显得他的歌声那样干净清澈。

梁霄看着叶瑞忻边堆着雪人边哼小调。淡淡的白气在从他的口中逸出,还来不及飘远,就再次与周围的空气融为一体。

梁霄走过去,将远处的积雪收集到叶瑞忻的周围。一整夜的雪,积得并不算太厚,只够搭一个半身高的雪人。

“应该把冰箱里的胡萝卜带来的。”

在用路边捡到的石头做了雪人的眼睛之后,叶瑞忻说道。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有想象力?”

“有胡萝卜才靓啊!”

叶瑞忻打量着四周,尽可能地寻找着可以装扮雪人的东西。直到最后,他将自己红色的羊绒围巾围在雪人的脖子上,这个作品才得以完成。

“靓唔靓?”

搭完的时候,已经快要十点。之前空地旁的一幢大楼遮住了阳光,直到这个点,太阳金色的光芒才完整地落到了这里,让周围的白色显得有些晶莹剔透。

“靓。”

梁霄用接近标准的粤语发音答道。

化雪比落雪冷。回家的路上,叶瑞忻冻得裹紧自己的大衣。梁霄看了看叶瑞忻,他不爱穿高领的衣服,各式各样的围巾倒是不少。但现在那条他最爱窝在沙发上用的羊绒围巾被系在了雪人的身上。大概是冷了,这短短一路他已经打了好几个喷嚏。红红的鼻头突兀地在他白皙清瘦的脸上,看起来可怜兮兮。

对比叶瑞忻来回时的反差,梁霄倒是没什么差别。看叶瑞忻冷得直哆嗦,梁霄把自己的围巾过下来递给他,说道:

“别擦到鼻涕。”

叶瑞忻立刻接过戴上,还作势要拿梁霄的围巾擦鼻子。

但很快,他就不再那么精神。回家立刻洗了个热水澡之后,叶瑞忻就躲到了被子里。蜷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梁霄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烫。

“你怎么身体那么差。”梁霄嫌弃地说道。

“Dr. Liang, I'm not feeling well.”

被窝里的叶瑞忻望着梁霄,用嗡嗡鼻音说道。

屋子里的暖气开得很足。但窗外雪景好像能将寒意从视觉上传递过来,然后窜入叶瑞忻的身体。最后的被褥和羊毛毯连手都无济于事,在此刻的寒冷面前那个趾高气扬的人毫无抵抗的能力。

梁霄找出温度计给叶瑞忻。选择做医生的人,大概心里都有一种济世救人的想法。他们有着违抗天意的勇气,想用自己的力量从死神手里夺回脆弱的生命。

但对此刻叶瑞忻因为贪玩而惹来的寒热,梁霄并没有太多的同情心。看着叶瑞忻的样子,梁只觉得好笑。因为喷嚏已经转变为鼻塞,叶瑞忻不得不边含着温度计,边微微张着口,以此保持呼吸的顺畅。

“你油枚油公德心啊!淮笑!”叶瑞忻含糊地骂道。

梁霄也不理他。等时间差不多,梁霄拿下叶瑞忻嘴里的温度计看了看,说道:

“对于你这样喜欢讲话的人,水银温度计是危险的。虽然误食少量水银并不会致死,不过在最初半小时,需要适当保持右侧体位可以让水银尽快从胃内排到十二指肠,减少在胃内停留时间,减少受胃酸作用被吸收的机会。”

“……”叶瑞忻紧了紧被子,问道,“几多度啊?”

“100.7华氏度,不用吃退烧药。”梁霄用酒精棉花擦了擦温度计,然后放回了盒子,“从理论上说,感冒是自限性疾病,即使不吃药,只要多喝水,护理周到,一周左右就可自愈。”

说着,梁霄将刚才一起拿进来的暖水壶打开。温水被倒入玻璃杯里,冒着淡淡的热气。

“起来喝水。”伴随着水声,梁霄说道。

浑身的酸痛与发冷让叶瑞忻一点都不愿意离开被窝,但显然没有更好的选择。叶瑞忻裹着被子起身,大口地喝掉了一杯水。然后快速地钻回被窝。

“帮我按下被。”

叶瑞忻努了努下巴,指向他肩膀处不算大的缝隙。他当然可以自己去拉一下被子,那样更简单。但自己伸手的动作会引起更大的缝隙。而那些缝隙就像是连接他与西伯利亚的地方,不可以有一丝留给寒冷入侵的机会。

“你这是寒热,所以怕冷。现在室温很高,这点缝隙不会加重你的病情。”

看到梁霄并没有动手帮忙的打算,叶瑞忻再次强调。

“梁霄,你刚刚说要护理周到。你要照顾我!”

“……”

为什么这个人生病了还那么精神!梁霄不准备浪费时间在这件极其无聊的事上,终于伸手压了压叶瑞忻的被角。

“你安静睡觉。”

说着,梁霄替叶瑞忻拉好窗帘,关上了房门。在给叶瑞忻用电饭煲给煮了点粥温之后,梁霄拿了本书坐在客厅里。他特地没有回自己的房间,好留意可能出现的“呼救声”,以防有人说他医者不仁。

几个小时后,叶瑞忻的房间里传来了音乐声,是他电话的铃音。叶瑞忻估计是睡着了,并没有接。但电话很快又响了起来,梁霄起身走到叶瑞忻的房间,象征性地敲了敲门。不出所料的,叶瑞忻没有任何反应。但打开门后,梁霄却足足在门口愣了三秒钟才踏入。

这三秒钟,让梁霄得出了一个结论——叶瑞忻的睡相和他的长相,绝对成反比!

刚才作为救赎他远离西伯利亚的功臣已经成了累赘,羊毛毯全部滑在了地上,只一个角耷地盖在叶瑞忻的腰间。那个清醒时永远精致优雅的人此刻正趴睡着,手垂在床边躺得歪歪扭扭,仿佛在测量床的对角线有几尺。

那个寒冬的午后,叶瑞忻面色微红地呼着气,在床上睡得东倒西歪的样子在梁霄的脑海里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

叶瑞忻熟睡的,没有意识的身体此刻无拘无束,带着无需掩饰的顽劣与生机,如此刻阳光下的雪子般熠熠生辉。

也正见过此刻的美好,才会让梁霄不愿面之后夜不能眠的叶瑞忻。剧烈的反差令他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慢慢接受,但始终痛心不已。

电话又一次响起,梁霄把手机拿到叶瑞忻的面前,推了推他,说道:“你电话响了很多次。”

叶瑞忻睡得迷糊,抬起垂在床边的手接过手机,皱着眉划开屏幕解锁后又闭起了眼睛。

“喂。”听到应答,电话里立刻传来有些着急的语气,叶瑞忻喃喃地说道,“冇事,我喺瞓觉。有点发烧。”

[没事,我在睡觉。有点发烧。]

梁霄刚准备离开叶瑞忻的房间,就见他边听电话边眯着眼摸一旁的杯子。他终于睁开眼,拿起空杯子看着梁霄,用嘴型说道:

“水。”

梁霄晃了晃一旁的保温壶,明明里面还有水。虽然不情愿,但碍于叶瑞忻在讲电话,梁霄还是拿起保温壶给他倒了一杯水。

“没事,乔哥你唔使担心。”

[没事,乔哥你不用担心。]

接过梁霄的水杯,叶瑞忻轻声说粤语对他说了句“多谢”。

这句多谢让梁霄有些不习惯,这不是叶瑞忻平时对自己的态度。就连打着这通电话的叶瑞忻也显得和平时有些不一样。但哪里不同,梁霄又说不上来。

“你等阵......”

叶瑞忻捂住话筒,然后就对梁霄说:

“这里方便来客人吗?”

梁霄点了点头表示无所谓。见梁霄同意了,叶瑞忻才对着电话说道:

“噉又好,地址你知。嗯......一阵见。”

[那也好。地址你知的。嗯......一会儿见。]

挂了电话,叶瑞忻又窝到了被窝里。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叶瑞忻看着梁霄说道:

“我是不是退烧了?”

把温度计给叶瑞忻才是梁霄做事的风格。但梁霄却伸手摸了摸叶瑞忻的额头。虽然比自己的手温略高一些,但不算烫了。

“嗯。”

叶瑞忻拿起水杯又喝了几口,说道:

“乔哥知道我病了,等下过来看我。”

梁霄听叶瑞忻提起过这个人,是和他一起从香港来的朋友。叶瑞忻来读书,他来做生意。他似乎很忙,梁霄和叶瑞忻认识那么久,并没有见到过他。

“我饿了。”叶瑞忻又说。

“给你煮了粥,自己去厨房吃。”

“我不想下床。”叶瑞忻又裹紧被子,只露出一个脑袋。他看着梁霄,可怜巴巴地说,“再着凉会反复的。”

“你是不是从小就习惯差使人?”梁霄忽然问道。

叶瑞忻垂下眼睛仔细想了想,然后笑了起来。他抬头看着梁霄摇了摇头,说道:“不是。”

“伺候”完叶瑞忻喝完粥,梁霄把碗拿去厨房洗了。过了不多久,门铃响了起来。梁霄打开门,见到了一个穿着黑色长款大衣的男人。

“你好,我是瑞忻的朋友。”

乔江的面上没有太多的表情,有些冷漠。却绝不是傲慢的态度,所以并不让人反感。

“请进。他在房间里。”

说着,梁霄侧身让乔江进去,然后指了指客厅右边的房门。乔江点了点头朝叶瑞忻的房间走去。轻轻地敲了两下门,听到屋里叶瑞忻的应声乔江才伸手开门。

“乔哥。”

有人来探望叶瑞忻,梁霄便回了自己的房间。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叶瑞忻起身送他出门的时候,梁霄刚走出房间喝水。再次见到乔江,梁霄觉得有些奇怪。屋子里很暖,但乔江那件黑色的大衣却没有脱下来过,只是除掉了他手上的皮手套。

虽然只有几个照面的时间,但梁霄可以感受得到他们之间的感觉非常的深厚,却又不能划入亲昵的范畴。

从行为模式上来说,他们甚至保持着比朋友更加远一些的距离。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叶瑞忻在说,乔江在听。而乔江的眼神自始至终都会认真地注视着叶瑞忻,给人一种极强的信任感。

那个时候乔江对梁霄来说是一个彻底的陌生人。甚至连叶瑞忻的过去也尚未谈得上了解。梁霄自然也并不会知道在叶瑞忻搬来住之前,乔江就已经将自己的家底查得清清楚楚。

所以此刻,梁霄根本猜不到乔江不脱大衣的原因是他身上有枪。

最终,关于乔江容貌的记忆不及他的黑色大衣印象清晰,几乎被梁霄忘却在脑后。但在查找叶瑞忻消息的那天,当那个骇人听闻报道跃然眼前的时候,梁霄再次无比清晰地回忆起乔江当年的眼神。

念及那个眼神,看着新闻上乔江的名字写在叶瑞忻的旁边,以这样的方式联系在一起,梁霄甚至没有感到一丝意外。

落雪所带来的惊喜每年只会维持了开头几天。余下的日子对叶瑞忻来说就是一种煎熬。在港城习惯了漫长夏日的叶瑞忻并不适应这样的寒冬冬天。能不出门的日子,他就躲在温暖的屋子里,绝对不迈出一步。

如此一来梁霄就难免多了不少的事情,好在最冷的时候叶瑞忻回了香港。不久梁修也从国内来了美国,梁霄离开了公寓回家过年。

到家难免回报学业的近况。在和父亲整整一个下午的沟通之后,轮到了一家人在餐桌上的闲谈。

梁霄之前就和家里人提过关于公寓改造的事。那时候在询问了叶瑞忻的一些简单情况后家人并没有什么意见。尤其是梁霄的妈妈觉得这样很好,两个人一起住也多少有个照应。让梁霄有机会也可以让同学来家里玩,还说叶瑞忻没有家人在这里,要梁霄多照顾一下。

饭后梁修到梁霄房间里坐了会,梁修关怀的笑容让梁霄略有些不安。

“哥你想说什么?”

“有没有交女朋友?”梁修倒也开门见山。

“没有。”

“没看的上的?”

“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梁修从沙发上起身,走到了梁霄身旁。搭着弟弟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

“千万不要因为学业误了恋爱。”

“……”

这样的建议让梁霄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下个学期很快就到了,梁霄比叶瑞忻早回公寓。等叶瑞忻回来的时候已经快要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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