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开始下起来的时候,陆臻在出早操时意外地发现队伍里面少了一些人:夏明朗,陈默,方进……全是精英,精英中的精英,一中队的镇队之宝。陆臻用一种询问的目光问郑楷,而郑楷老大只是温和地对他笑了笑,于是陆臻知道这是一个绝密任务,绝密的意思是,除了执行者,谁都不必知道这是什么。
陆臻觉得有点焦虑,等待永远是一件难耐的事,那两天晚上得闲徐知着就一直拉着他出去串门打牌,直到熄灯。陆臻对此其实兴致不高,但他看得出来徐小花是好意,而他永远不会去折拂朋友的好意。
三天之后,陆臻在收操整队的时候,看到夏明朗领着一行人疲惫不堪地从停机坪走过来。
天地玄黄,只在这一瞬间,这个世界于他而言都已经远去。
他看到夏明朗低着头沉默疾行,丛林迷彩残留着战斗的痕迹,含混在一起变成最完美的伪装,头盔挟在腋下,枪拎在手中,极度疲惫的样子,好像曾经飞过沧海。
他的视线追着他走,不能放开,而夏明朗在经过他们身前的时候忽然转过了头,深深地望向他。陆臻心想,他应该不是在看自己,他在看他的队员,然而,那有什么分别呢?他本来就是他的队员!
他于是努力微笑,隔着遥远的距离对他说欢迎平安回来,他总觉得还能看清夏明朗眼底的光芒,当然,那应该是错觉。
郑楷知道人心浮动,没过多久就吹哨让大家解散。
陆臻着急地冲在前面,甚至顾不上吃晚饭也顾不及先回自己寝室,直接敲上了夏明朗的门。门内没有应声,陆臻试了试门把,没锁,他于是鼓起勇气开门进去。
夏明朗背对着他,站在窗边抽烟。
浓重的烟雾将他整个人笼罩起来,孤绝的姿态,与人世分割。
陆臻觉得心疼。
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这样的人,他看着他抽烟,无数次。他用各种各样的心情看着这一幕,仰慕的,称赞的,他本以为这会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风景,可是现在他只觉得心疼。
那个孤独的人一个人站在那里,他只想走过去把他抱紧。
无论将来他会在谁的怀里释放自己,安放自己,然而,至少这一刻,让他来给出一点安慰。
陆臻站在夏明朗身后一步之遥,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硝烟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于是明白了他如此疲惫苍凉的理由。
“队长!”他小声呼唤。
夏明朗转过身,有些意外似的。
陆臻张开手臂:“可以抱一下吗?”
夏明朗看住他,背着光的脸上还有未尽的油彩,只有一双眼睛是明亮的。
陆臻努力微笑,满怀期待。
“我手上还有血。”夏明朗握住手掌。
陆臻上前一步抱住他:“没关系,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夏明朗愣住,然而转瞬间,熟悉的气味已经将他包裹,汗水的味道,干净的泥土的味道,来自这方土地的气息,陆臻的味道,如此清新悠远,令人沉醉。他慢慢闭上眼睛,把头放到陆臻肩膀上。
原来如此。
这些年,一次,又一次,他一身浴血,疲惫而归,站在操场的大路边回头望,眼前是美好的生活与鲜活的生命,而他,污泞的血渍已经渗入他每一个毛孔,浓重的气息,将他与这个世界隔离。
偶尔,他也会渴望一个拥抱,被人抱紧,奋力地,从泥泞中拔出来。
可是所有的渴望都会断在那个瞬间:我的手上还有血。当我的手上流淌着鲜血,我还能够抱住谁?
没有答案,直到今日。
那一刻,他看到陆臻平和而了然的笑容,他说:没关系!是真的没关系,因为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他们是同类。
只有在同样的尸山血海中走过,才能安慰疲惫的心灵,只有同样沾过血的手,才能毫无间隙地握紧,只有同样坚定强韧而又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拥抱。
夏明朗终于放肆地把手掌放上去,在陆臻背上擦出暗色的血痕。
夏明朗洗完澡出来时给陆臻拿了一套干净的作训服,陆臻有些不解,笑道:“我不用你帮我洗衣服。”
夏明朗把作训服按到他手上,声音低沉柔软:“换上。”
陆臻觉得自己被蛊惑,转过身去换衣服。他虽然要高一点,但是偏瘦,所以他们穿同一码的作训服,没有问题,可是然后呢。
夏明朗弯腰把他的衣服捡起来,连同自己换下来的那套一起拎在手里,在前面带路。陆臻一脸懵懂,安静地跟在他身后,无论何时,只要夏明朗愿意,他都有一种不用开口就能让人服从的力量。
冬夜里静悄悄的,夏明朗带着他穿过基地的后门,爬上山,拐过几个曲折的路口之后转到了一小片坡地上。陆臻发现已经有很多人等在了这里,而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是参加了这次行动的人。
陈默从地上站起来,似乎有些意外,说道:“队长?”
夏明朗指了指身后:“不小心把他也沾上了。”
陈默于是点了点头:“那开始吧!”
夏明朗把手上的两套衣服扔到人群中间,陆臻就着模糊的天光看清了,那些全是他们这次出去穿的作战服。方进砸了一瓶高梁泼上去,划亮火柴,浅蓝色的火苗温柔地铺延开,越烧越旺。
没有一点声音,寂静的夜空下只有平静的呼吸,陆臻看到方进退回去趴到陈默背上,永远神采飞扬的脸上混杂着哀伤的疲惫,陈默安静地让他抱着,手背贴到方进脸颊上。
陆臻往旁边移过半步,肩膀与夏明朗碰到一起,手指擦过他的手背,温柔地相贴,干燥而温暖。夏明朗低头看了一会,忽然手掌反转,紧紧地握住他。陆臻顿时惊讶,转过头去看夏明朗,却发现斯人面容平寂,眼睛里只有跳动的火光,他不自觉咬住嘴唇,手指用力,与他牢牢握紧。
当最后一点火光被黑暗吞没的时候,夏明朗放开了他的手,陆臻用力张合了一下,发现指节已经有些酸痛了。大家开始三三两两地往回走,小侯爷的骄傲又回到了脸上,陆臻看到他围着陈默在转,陈默站定,抬手敲他的头。
这是陆臻第一次参加这个仪式,虽然他完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可是看着火光一点点暗下去,在他的心中也开始升腾出某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些染透了鲜血的征衣在火光中消逝,化做墨色的蝶,在夜风中飞舞,最终消失不见。后来,当他真正参与这样的仪式,却终于意识到当时的自己是那样的轻率,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唯有如此,才可埋葬那些沉重的杀戮。
几天后,全年的最后一件大事,冬训,正式展开,熬过之后就能吹吹打打等着过年,所以整个队里的气氛微妙而紧张。一年只有夏冬两训是由夏明朗和郑楷共同制订训练计划,内容丰富而庞杂,紧张和激烈的程度绝对超过一场大型军事演习,而且夏天主要针对的是抗酷暑,而冬天,自然地,抗严寒训练就占了重头戏,每一项都是对人类耐力和体力的极限考验。
而这一年因为夏明朗特别狂热专注的缘故,训练的科目也就显得特别的不人道。冬训才开始没多久,徐知着就已经开始嘀咕,本以为可以安眠,没想到一觉又回到解放前,陆臻指着自己的嘴,摇了摇头,意思是:我现在没劲儿浪费去说话。
连话痨的嘴都堵上了,夏明朗却还是觉得他不够疲劳。
水温10度,距离10公里,负重15公斤。
众人曰:不是人!
夏明朗首先踩进水里,神色淡然地甩下一句:“淹死之前上救护船,抓最后三名。”
陆臻当机立断地第一个冲进了水里。
哇靠,果然冰得透骨!
夏明朗扬眉一笑,跟到陆臻身后。
先是涉水,又是狂奔,连日的越野与奔袭,晚上仅有一件单衣御寒,在零下十度以下的野外单独过夜,后半夜,天上淋漓地下起了冻雨,透骨生寒。于是当第二天早上这支疲惫的队伍出现在基地后门口的时候,后勤支队的士兵们已经熬上了大锅姜汤,备好了军用大衣。陆臻顾不及挑大小先抓过一件把自己包裹好,可惜冻到麻木的身体却完全不会因为这样就暖和起来,这样裹着棉袄发抖的经历让他感觉自己像一只冰棍,包得越紧,身上冻得越狠。
冬训的最后一个项目是野外生存,为期5天,300公里直线距离,全部装备只有一把匕首、50克盐,还有一张粗陋而错误百出的地图。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进入指定区域,夏明朗站起来训话,内容很简单:前进,直到无法前进;坚持,直到无可坚持。
自己折腾死在训练中,不是什么英雄,不占烈士名额。
方进帮他补了一句:被三只以下的野猪和两只以下的熊干掉的同志,去见阎王的时候不许提他方进的名,方小爷丢不起那个人。
众人听完一阵哄笑,刚刚还紧绷得生火的气氛顿时松懈下来。
飞机沿着指定区域划了一个圆,队员们陆续跳了下去,而郑楷和夏明朗则伞降在圆心的位置,一天之后会有直升机支队的人过来帮忙救援临时遇险的退出者。至于这一天之内退出的队员们,用夏明朗的原话来说就是:那你就等死吧!
低纬度地区的冬天也不觉寒冷,郑楷和夏明朗两个落地后收好伞,开始了百无聊赖的等待。
夏明朗随便给自己找了个背光的地方,从包里拿出一个黑盒子来按个不停,郑楷抬眼看过去:“什么东西?”
“PSP,从陆臻那儿抢的。”夏明朗随口答道,忽然一愣,手上警报大响,他又OVER了,夏明朗觉得无味,把东西收了起来,开始和郑楷打赌猜测今年到底谁能第一个从这密林深处走出来,到达这集合点。
郑楷在这批新人里最看好常滨,体力好,几乎不知疲倦。可是夏明朗却不同意,丛林深处的前进不像山地越野,比的不光是体能还有计谋,其实他看好徐知着,徐知着的越野能力也非常强悍。
他们聊啊聊,话题慢慢从新到老,又开始猜测这次到底有谁能超过老队员先撞线,又有谁会可怜地被新兵甩开一条街。于是说着说着,两人相视而笑,因为大家都想到了方进。方小侯威武不凡,可耐力是他永远的痛,如果没有意外,他总是最后一个,唯一一次反超,还是陈默刚进队那会儿,不过他也就赢了一个陈默,因为陈默在最后两天里扭到了脚,扭得不轻不重,别别扭扭地走到了终点。
郑楷感慨:“今年就看侯爷和陆臻这两人谁比较次了。”
日影西斜,郑楷砍了半颗枯树生出一把火,夏明朗看着那跳跃的火光愣了愣,拍拍屁股站起来,说:我去准备晚饭。
半个小时之后,夏明朗带着一只兔子两条蛇出现,刚刚剥了皮的新鲜肉体还带着余温,夏明朗用盐腌了,挑了几根看起来比较直的树枝开始刮树皮。反正是无聊,夏明朗做这些事的时候非常缓慢,手艺当然是一贯的好,脂香肉滑,夏明朗忽然想到了他这几天等在这里能干点啥,于是打电话让支队的飞行员们明天过来之前去食堂要几包调料。郑楷虽然望天觉得这事实在有点无聊,可是等待显然更无聊,也就随他去了。
第二天,无聊的夏明朗继续专心逮兔子,逮着了就用背包绳绑在树上扔草窝子里养着,武直的兄弟们赶到的时候惊叹不已。午饭是用老鼠肉和蛇肉熬的汤,还有烤兔肉和食堂里顺来的馒头,吃得那两位飞行员心满意足地直哼哼,放言以后出来跑还得跟着夏队长混,跟着队长有肉吃。
夏明朗手脚太利落,折腾了一整天,方圆几里之内的兔子算是彻底绝了后,到晚上他守着篝火心有不甘,早知道去弄点硝盐来他就能把那些皮子都给硝了,出山还能去集巿上卖卖皮草。
于是到了第三天,无聊的夏队长只能割草喂兔子玩儿,忽然想到陆臻此时不知道在哪个丛林沼泽里挣命,而他现在清闲舒适得嘴里都能淡出个鸟来,这场面要是让他看到了,非得气个半死不可。想到生气,便想到那双火光闪闪的充满生机的黑眼睛,还有圆鼓鼓的脸颊,夏明朗只觉得更无聊了。
当天晚上出了第一桩意外,那名队员因为赶夜路误中了当地猎人的陷阱,本来已经躲开了,没想到那些铁齿上还抹了毒,无奈之下只能赶在昏迷之前宣布退出拉了信号弹。夏明朗刚听到耳机里的沙沙声就已经一跃而起,武直的两位兄弟也揉着眼睛爬了起来。
大半夜的要从漆黑一团的丛林里找一道黄烟还真是不容易,好在他们在出发之前就在地图上分过区,查找的范围小了很多,当夏明朗赶到的时候人已经昏迷了,直升机直接转场,飞去事先就定好的军区医院紧急抢救。一路上就看着气息越来越弱,夏明朗的手指一直按在他的颈动脉上,摸到后来手指头都僵了,差点把自己给吓死,好在本地人常用的毒药就那么几种,一进了医院就开始打血清试了两次之后就找到了对症的,夏明朗赶着回去,只能关照护士等病人一醒就马上通知他。
心惊肉跳,不过这种心惊每次训练都能遇上几回,像这样的训练与演习都有死亡名额的,5天300公里的极限野外生存是2%,夏明朗盘算着他这次带出来87个人,也就是说可以死1.74个人,当然这是一个极限状态,只不过保证在这个死亡率之下,带队的负责人不必受到行政处分,至于自己心里怎么想的,那就是自己的事了。
夏明朗回去之后就心神不宁,总觉得好像会出事。
当天晚上没有出事,第四天白天风平浪静,到黄昏的时候有人要求退出,夏明朗听到那声音沉静如水,心里一松,搭话问道:“陈默你没事吧!”
“嗯,没事!”陈默冷静地说道。
夏明朗一头雾水,好好的没事你退出什么劲儿,到了那边才知道是伤到了跟腱。
“不能发力。”陈默指给他看,“而且我担心走到底,跟腱会断裂。”
跟腱断裂的意思就是,这只脚,这辈子都不能再发力。夏明朗点了点头,忽然庆幸伤的是陈默,要是换了方进大概会一直走到脚断掉为止。然后他盘算了一下他队里有多少人会一直走到脚断,头疼地发现还真不少。
陈默的伤不算重,不肯浪费燃油往医院跑,索性就被一并拉回了集合点。
一夜未眠,大家都知道这是最后一个夜晚,都守着,偏偏通话器里一点声音都没有,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候夏明朗松了一口气,心想应该没事儿了。
随着太阳越升越高,陆续有人到达集合点,夏队长开始快乐地杀兔子烤肉,只是可怜了筋疲力尽肚子饿得咕咕叫的队员们,饿成这样子吃得太猛容易闹肚子,可是不吃猛了又馋得慌。出乎夏明朗意料的,第一个到达的新人就是常滨,不过这种事也作不得准,可能刚好他的路线比较好走也不一定。紧跟着的是徐知着,方进还是没到,已经被好几个新人甩下,估计这次小侯爷回府得有得郁闷郁闷。
日头过了最高的那一个点,慢慢开始偏西,夏明朗动作流畅地剥完一只兔子扔给别人去洗,耳朵里忽然一跳,沙沙的电流声响起,伴着嘶哑的沉重的喉音:“N2,请求退出。”
“陆臻?”
沉默良久,声音竟然又弱下去了一些,游丝似的微弱:“队长,我是陆臻,救我!”
郑楷匆忙走过来拉他,夏明朗着急地问他:“我没听错吧,是陆臻?”
“没错,是他!”
郑楷拉着他往直升机跑,驾驶员已经到位,正在发动飞机。
陆臻是一个对问题设想很周到的人,他甚至对于退出这件事都做了很周到的控制。他给自己找了一个河边的空旷地带,虽然后来夏明朗知道他去河边不光是为了让他们好找一些,还有更重要的理由。不过像这样,信号烟幕弹插在河边的乱石里的确方便了他们在第一时间锁定他的位置。
夏明朗在机舱门口往下看,陆臻靠在一块石头上,清亮的河水从他手边流过,带走一片血痕。
是因为误食毒物引起的急性胃出血,陆臻甚至收集了他吃过的野菜放在兜里,他还不想死,灿烂人生才刚刚打开小小一角,他怎么舍得放弃。人送到医院的时候担架床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夏明朗一路随着狂奔,一边把情况告诉医生,最后轰的一声,那个人被推进手术室,红灯亮起,生死再不由他掌握。
“你留在这里陪他?”郑楷和他商量。
夏明朗权衡了一下,干脆利落地下达命令:“好,我留在这里,你回去整队,尽快把陈默也送过来,他的脚不能拖。”
郑楷点点头,大步离开。
夏明朗看着那道背影消失在转角,忽然觉得身上一空,坐到墙边的椅子上,开始沉默地等待。
可是他不喜欢等待,非常地不喜欢,他可以潜伏,但其实,那不是等待,那是随时随地的观察,随时随地的进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漫长的,完全不由他控制的,结果未知的等待。
红灯闪灭,夏明朗看到医生从手术室里走出来,神色平和,顿时如释重负。
“没事吧?”夏明朗问道。
“还好,他很机灵,马上给自己洗了胃,所以中毒不算很深,休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医生把口罩摘下来,“不过他的胃受到很大的损伤,具体的我们会在出院之前做一个确诊,看是不是必须长期吃药来做调理。”
“好的。”夏明朗伸手与他相握,“谢谢。”
“话说,夏队长,还是第一次看到你等在这儿呢,每次都是把人一扔就走了。”大概是病人脱危自己心里也开心,医生开起了玩笑。
夏明朗笑道:“因为这次是尾声了。”
“哦……”医生像是有些失望似的,“我还以为那是个特别重要的兵呢,这么年青的少校。”
“不,”夏明朗非常认真地看着他,“我的每一个队员对我都很重要。”
唔,医生有些尴尬,说道:“不好意思。”
“没关系。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看他?”
“随时都可以,等他转好病房。”医生笑了笑,转身离开。
夏明朗终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可怕的冬训之后,终于可以过年了,基地的气氛非常欢腾,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严头最热爱的驭人之术。不过今年的新年特别的欢腾,因为美丽的郑家娘子来军区探班,虽然麒麟基地不让进,不过挡不住那帮小伙子们去军区看美人,郑家娘子是哈尔滨人,身上有八分之一俄罗斯血统,精华俱现,生得高挑貌美,皮肤白净。
小伙子们看完之后一个个神魂颠倒,成天在家里狼嚎不止,见天的请郑楷去军区吃饭,只盼着搭上嫂子一起,饱饱眼福,并且连人家大姑家表哥那读高中的孙女儿,也都订下了主,常滨说:他完全不介意等待小美人慢慢长大,完全不介意!
临近年节,整个军区的气氛都比较轻松活跃,美女军嫂的大名传开来,让严头觉得自己倍儿有面子,那可不,自己手底下的男人个顶个的能干,自己队里的媳妇,艳压四方!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啊!
不过一想到这儿,他又开始怨恨上了夏明朗,你说这小子平常精得像鬼一样,什么人哄不下来,怎么就是不能给自己哄个媳妇?郑楷就一张刀削脸,三句话都能说红脸的主,偏偏娶着个这么称头的媳妇?
这人生呐,这人参哪!
于是严头赶着夏明朗交年终总结的时候半真半假地拿话敲打他:你那家乡可是美女如云的地方啊,怎么也得给你队里那帮小子整个拿得出手的嫂子吧!!
夏明朗脸上一红,表情诚恳得一塌糊涂:严头,我跟女人不对盘。
难得三寸厚的脸皮还能刮出血,严正一愣,让这小子溜出了门,事后才仰天长叹,出师了出师了,都会卖弄纯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