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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八个月的地下生活 .3

作者:张国焘 当前章节:838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12

派至湖南改组党部及指导秋收暴动。事实上他就是湖南省党委的中心,所以湖南省党的错误,毛泽东应负重

大责任,其临时政治局候补委员,予以罢免。

(四)鄂北特别委员会违反中央命令,全体予以警告。陆沉时任特别委员会的书记,而其主张行动均出

自军事投机的心理,根本不做农民运动的工作,应取消其中央委员的资格。

(五)鄂南行动委员会傅国志应予半年的监视。

(六)王若飞指导错误,应予警告。

(七)杨包安取销中央监察委员的资格。

⑥这是我第一次从王一知口中听到罗易门的名。

⑦一九二一七年九月,南京成立中国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执行中央执监委员会的职权,另有一部分

中央委员则认为这是破坏党章,足以招致祸乱,提议迅速召开第二届第四次中央执监全体会议。那时李济琛

任特别委员会广东政治分会主席,而张发奎率师返粤,以护党的名义,表示拥护召开第四次全会的主张;同

时采取军事行动,首先将在广州及虎门一带之李济琛的军队包围缴械,再派军分驻肇庆、惠州一带,以阻李

济琛的反攻,李被迫离粤。这就是所谓“护党战争”的经过的大略情形。

⑧关于外国军舰(美舰沙克拉明拖号及英舰莫丽翁号)掩护李福林部攻打长堤一事,一九五一年七月一

日广州《南方日报》所发表的《广州公社史略》一文中,有较详的叙述,可以参阅。

⑨所渭吊线指捕房故意将嫌疑犯人释放出来,再派人暗中跟踪,以便捉拿其他有关的人犯。

⑩我和其他南昌暴动的首脑们,都被南京政府各悬五万元奖金缉捕。 ⑾见陈独秀《告全党党员书》。

第十四篇 在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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