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或是任何由各部分组成的整体,如果要显得美,就不仅要在各部分的安排上见出一种秩序,而且还须有一定的体积大小,因为美就在于体积大小和秩序。一个大小的动物不能美,因为小到无须转睛去看时,就无法把它看清楚;一个太大的东西,例如一千里长的动物,也不能美,因为一眼看不到边,就看不出它的统一和完整。同理,戏剧的情节也应有一定的长度,最好是可以让记忆力把它作为整体来掌握。
这里指出了美的客观标准,同时也指出了这种客观标准与人的认识能力的密切联系。事物如果要显得美,一方面要靠它本身的特质,一方面也要靠观众的认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