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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康 德.3

作者:朱光潜 当前章节:11004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0:13

经验性的标准来自大多数人对某些对象或作品的共同鉴定,它是范例性的,但又不能取范例的方式而存在,因为审美趣味须有独创性,而“范例的摹防者只是作为这范例的批评家而表现出的审美趣味”。美的标准既不能以概念形式存在,又不能以范例形式存在,然则它究竟以什么方式存在呢?康德回答说:

审美趣味的最高范本或原型只是一种观念或意象(10),要由每个人在他自己的意识里形成,他须根据它来估价一切审美对象,一切审美判断的范例,乃至每个人的审美趣味。观念在本质上是一种理性概念,而理想(Ideal)则是把个别事物作为适合于表现某一观念的形象显现。因此,这种审美趣味的原型一方面既涉及关于一种最高度(Maximum)(11)的不确定的理性概念;另一方面又不能用概念来表达,只能在个别形象里表达出来,它可以更恰当地叫做美的理想。我们虽然原来不曾有这种理想,却努力在自己心里把它形成。但是它只能是一种想象力方面的理想,因为它不基于概念而基于形象显现,而形象显现的功能就是想象力。(重点引者加)

从此可见,美的理想只以个别的具体的形象显现方式由每一个人凭想象力在自己的心里形成,它又暗含着对“最高度”的理性要求,因而涉及一种”不确定的理性概念”,是“以根深蒂固的一切人所共有的东西为依据的”。

这样看来,理想美不能只在感性形式或空洞的形象显现,同时也要涉及理性概念。康德明确地指出:“要找出理想的那种美不是一种游离不定的美,而是要由一种‘客观的符合目的性’的概念来固定下来的美,”这就是说,要根据对象的由本质所规定的目的来判断这对象是否达到了理想美,康德在这里放弃了美不涉及目的概念的说法,回到了鲍姆嘉通的立场,主张判断对象是否达到理想美,毕竟要看它(就由它的本质所规定的目的来说)是否是“完善”的。因此,理想美只能是”依存的”,而不是”纯粹的”。

由于“只有人才能按照理性来决定他的目的”,才能”拿这些目的来对照本质的普遍的目的,而且进一步用审美的方式来判断这二者之间的协调一致”,所以“在世间一切事物之中,只有人才可以有一个美的理想,正如只有在他身上的人性,作为有理智的东西,才可以有‘完善的理想’。”这种只有人才有理想美的看法后来由黑格尔加以发挥,黑格尔说得比较清楚”只有人才能达到理想美,因为人不单是“自在”的,而且是”自为”的,即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和目的。因此,只有人才能显出理想美所要求的“道德精神的表现”。

接着康德在美的理想之中分析出两个因素:一个是“审美的规范意象”,另一个是“理性观念”。所谓“审美的规范意象”是从经验中用想象力总结得来的平均印象,例如在经验中见过一千个身体发育完全的人,就凭想象力把这一千人的印象叠合在一起(类似高尔顿(12)所说的复合照像),就可以得到人的平均身材,这就是美的人身材。从此可见,康德所说的“规范意象”就是“类型”或同类事物的共性,亦即贺拉斯和布瓦洛等所理解的”典型”.康德对这种类型作了两点很重要的说明。第一,在总结经验时须通过比较,比较的范围不同,所得到的平均印象也就不同。例如关于身材的理想,各时代各民族可以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这理想,因为只是经验性的,还是相对的,不能作为绝对标准。其次,纵使就同一民族来说,”规范意象”是由每个人凭自己的经验总结出来的,只能是“对全类事物的一种游离不定的印象”,事实上没有哪一个身材能恰合这种平均印象。因此,它还不是真正的理想美,只是美的一种必不可缺少的条件,还不就是美本身。它“只能见出全类事物的形象显现的正确性”,“不能包含足以区别种类的特性”。例如“一个完全端方四正的面孔也许是画家想用来作模特儿的,通常却无所表现。这是因为缺乏任何足以见出特性的东西。”从此可见,康德并不满足于把类型当作典型或理想。他对特性的要求反映出当时由新古典主义到浪漫主义风气的转变,后来黑格尔也融合希尔特的“特性”说和歌德的“意蕴”说于他所下的美的定义中(13)。

美的理想中第二个因素是“理性观念”。康德说这种理性观念“用人性的目的——就这些目的不能用感性形象来表现的方面来说——作为批判人的形状所依据的原则,人性的目的就通过这种形状现出,作为它们(人性的目的)在现象界(人体形状——引者注)所产生的效果。”应该注意的是这种理性观念只限于人类。康德说,“它只能在人的形体上见出,在人的形体上,理想是道德精神的表现(重点引者加),离开这种道德精神,对象就不能既是普遍地又是正确地(不只是消极地通过按经院常规看来是正确的形象)给人快感,”也就是说,不能达到理想美。康德把美的人的形体叫做“统治着人内心的那些道德观念的可以眼见的表现”。在举例说明这些道德观念时,他提到慈祥、纯洁、刚强、宁静等等,这些也就是他所说的“人性的目的”。这种能表现道德精神的人体美才真正是康德所要求的“美的理想”。很显然,“按照美的理想所作的判断不能是一种单纯的审美趣味的判断”,真正美的东西,从道德观念看,也要是“完善”的。

读《美的分析》读到”美的理想”部分,人们可能觉得康德在这里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形式主义转到对人道主义内容的偏重,觉得这是一个未经解决的矛盾。但是事实是:康德在分析美的本质时是把审美判断力假想为一种独立的抽象的心理功能而寻求它之有别于其它心理功能的特质,认为它是不涉及欲念、利害计较、目的、概念等内容意义,而只涉及形式的一种超然的单纯的令人愉快的观照。同时,他也认识到这种独立性、超然性和纯粹性毕竟是假想的,或则说,为分析方便而设立的,事实上人是有机整体,审美功能不但不能脱离其它功能,取抽象的纯粹的形式而独立存在,而且必然要结合其它功能才好发挥它的作用:考虑到这个事实时,理想美就不能是“纯粹的”,就必然是“依存的”,必然是在于能表现道德精神的外在形体,这也必然就是人的形体。康德的思想线索大致如此,所以表面上虽似前后矛盾,实际上还是说得通的。

(b)审美的意象(14)

在《崇高的分析》里讨论到艺术天才时,康德提出了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一种心理功能组成了天才?他的回答是:天才“不过是表达审美意象的功能”(第四九节)。在说明”审美的意象”之中,他对于典型提出了一个和他在讨论“美的理想”时所提的不完全相同,或许比较成熟的看法。

康德指出:有些艺术作品,尽管从审美观点看,无瑕可指,却是“没有灵魂的”。这“灵魂”究竟是什么呢,康德说,它就是”心灵中起灌注生气作用的本原”,或“表现审美的意象的功能”,也就是天才。接着他说明审美的意象如下:

我所说的审美的意象是指想象力所形成的一种形象显现,它能引人想到很多的东西,却又不可能由任何明确的思想或概念把它充分表达出来,因此也没有语言能完全适合它,把它变成可以理解的。……

想象力来自寻娱乐,将经验的面貌加以改造。这当然要根据类比规律,却也要根据植根于理性中的更高原则……通过这种办法,我们就觉得有不受制于联想律(属于想象力的经验性的运用)的自由,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联想律去从自然中吸收材料。在这上面加工,造出和自然另样的,即超越自然的东西。

想象力所造成的这种形象显现可以叫做意象,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形象显现至少是力求摸索出越出经验范围之外的东西,也就是力求接近理性概念(即理智性的观念)的形象显现,使这些理性概念获得客观现实的外貌(15):但是主要的一方面还是由于这些形象显现(作为内心的直觉对象)是不能用概念去充分表达出来的。例如诗人就试图把关于不可以眼见的事物的理性概念(如天堂、地狱、永恒。创世等)翻译成为可以用感官去察觉的东西。他也用同样的方法去对待在经验界可以找到的事物,例如死亡、忧伤、罪恶、荣誉等等,也是越山经验范围之外,借助于想象力,追踪理性;力求达到一种“最高度”。使这些事物(16)获得在自然中所找不到的那样完满的感性显现。特别是在诗里,这种形成审美意象的功能可以发挥到最大限度。单就它本身看,这种功能在实质上只是想象力方面的一种才能。

——第四九节

康德在这里所要说明的主要有下列三方面:

1.就成因说,审美意象是由想象力形成的,但是也要根据理性观念(超经验界的,例如永恒、创世、神、自由、灵魂不朽等;经验界的,例如死亡、罪恶、坚强、宁静等)。形成审美意象的想象力是“创造的”想象力,不同于“复现的”想象力,复现的想象力主要根据对经验的记忆,根据经验性的“联想律”(包括“类比规律”)来把从自然界所吸取的材料(印象)复现出来。创造的想象力则除此以外,还要根据更高的理性原则,即人的理性要求,来把从自然界所吸取的材料加以改造,使它具有新的生命,成为“第二自然”,这才是艺术。这样由创造的想象力所造成的形象显现才是审美的意象。

2.就性质说,审美意象是理性观念的感性形象。就其为感性形象来说,它是个别的,具体的;就其显现出理性观念来说,它却带有普遍性,因而带有高度的概括性。一个理性观念(例如永恒或荣誉)可以有无穷的感性形象来显现它,其中却没有哪一个足以充分地显现它,它们彼此之间在显现力的强弱上可以千差万别,而配称为“审美意象”那一种感性形象却具有在可能范围内的最高度的显现力,能把既定的理性观念在可能范围内最完满地最充分地显现出来,它在显现理性观念中所达到的高度是一般自然事物所不能达到的,所以它是理想,也是“第二自然”。康德在谈“美的理想”和“审美意象”时都常提到“最高度”,”最高度”也就是“理想”。康德认为要达到”最高度”的要求本身就是一种理性要求。现在我们综合康德的意思,可以把审美意象界定为“一种理性观念的最完满的感性形象显现”。唯其如此,它具有最高度的概括性和暗示性。康德的“审美意象”说显然已包含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说的萌芽。因此,尽管康德的哲学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他在美的理想问题上却接近客观唯心主义。

3.由于具有最高度的概括性,审美意象在作用上能以有尽之言(个别具体形象)表达出无穷之意(理性观念内容以及其可能引起的无数有关的思致),能引人从有限到无限,从感性世界到超感性世界:能使人感觉到超越自然限制的自由。康德认为这审美意象的这个特征在诗里表现得最清楚。下面一段对诗的颂赞是著名的:

在一切艺术之中占首位的是诗。诗的根源几乎完全在于天才,它最下愿意受陈规和范例的指导。诗开拓人的心胸,因为它让想象力获得自由,在一个既定的概念范围之中,在可能表达这概念的无穷无尽的杂多的形式之中,只选出一个形式,因为这个形式才能把这个概念的形象显现联系到许多不能完全用语言来表达的深广思致,因而把自己提升到审美的意象。诗也振奋人的心胸,因为它让心灵感觉到自己的功能是自由的,独立自在的,不取决于自然的;在观照和评判自然(作为现象)中所凭的观点不是自然本身在经验中所能供给我们的感官或知解力的,而是把自然运用来仿佛作为一种暗示超感性境界的示意图。诗用它自己随意创造的形象显现(Schein)来游戏,却不是为着欺骗,因为它说明自己只是为着游戏,但是知解力却可以利用这种游戏来达到它的目的。

—第五三节

用简单的话来说.诗不仅用所选的特殊形象来表现出一般,而且可以暗示出无数的其它相关的特殊形象;自然在诗里只是一种跳脚板,帮助人从自然跳到超感性境界即理性世界。这就是诗的无限和自由。诗使人在“形象”中“游戏”,但毕竟可以为知解力服务。这是关于诗的本质的浪漫主义的看法。康德在这里首先提出“形象”或“显现”(17)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后来德国美学家们(例如席勒和黑格尔)所不断加以发挥的,其要点在于把事物的单凭感官接受的方面抽象出来,但是在消极的浪漫主义者(例如叔本华)的头脑里,“形象”便和“存在”(Sein)完全对立,艺术既只夫形象,理性内容就完全消失了。这并不是康德的本意。

“审美意象”是与逻辑概念对立的,因为前者是形象思维的对象,后者是抽象思维的对象。但是在具有最高度的概括性这一点上,“审美意象”却“力求接近理性概念”,和逻辑概念有些类似。它们都是一般与特殊的统一,都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都带有普遍性,所以都起着一种桥梁作用,可以引起无数相关的或类似的观念或意象。

不难看出,康德所说的“意象”正是艺术典型,也正是他在“美的分析”中所说的“美的理想”,在讨论“美的理想”时,他把“规范意象”或类型当作一个因素,虽然并不重视它,却也没完全抛弃它。在讨论“审美意象”时,他抛弃了规范意象或类型的看法,只就原先所提的理性观念加以发挥,特别提出它是创造的想象力的作品,强调它的最高度的概括性。所以这是康德对典型的比较成熟的看法。

也不难看出,康德的这个典型说和亚理斯多德的看法,以及以后的黑格尔的看法,在实际上都是一致的,都建立在一般与特殊的统一、理性与感性的统一的大原则上。康德的独创在于两点,第一,他突出地提出典型的理性基础,而且把这理性基础结合到精神的自由、道德观念以及随浪漫运动亦即随资产阶级上升所发展出来的人道主义概念,因而赋予典型以更深广的内容;使美和善统一起来。其次,在明确地肯定典型的个别性与具体性的同时,康德提出“最高度”的概念,典型在表现能力上,即在概括性和暗示性上,要达到可能的最高度,应该是既根据自然而又超越自然的“第二自然”。这个观点一方面强调艺术的丰富性,另一方面也强调艺术的创造性。这是与浪漫运动的艺术理想相符合的。

在说明“审美意象”之后,康德替美重新下了一个定义:

美(无论是自然美还是艺术美)一般可以说是审美意象的表现:所不同者在美的艺术里,这个意象须由关于对象的概念引起(即须光对作品的目的有一个概念——引者注),而在美的自然里,只须对既定的观照对象加以反思,不须对这对象究竟是为什么的先有一种概念,就足以引起以这对象作为表现的那个意象,并且把它传达出去。

——第五一节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

1.这个定义显然不同于他在《美的分析》里所下的“美在形式”的定义。形式和表现在美学思想史里一直是两个对立的概念。形式主义者只顾感性形式,表现主义者则认为感性形式如不表现理性内容,那就还是空洞的,不能看作美的。毫无疑问,从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上来看美,才是正确的看法,康德是由形式主义转到表现主义的,虽然转得还不很彻底。

2.在《美的分析》里,康德所理解的纯粹美只限于极小部分的自然和艺术,而且自然美和艺术美在他的心中还是两个对立的概念,没有统一。在这里,他却把自然美和艺术美统一在审美意象的表现里,并且指出分别在于创造者对艺术作品的目的须胸有成竹,而欣赏者则只对有所表现的自然对象的形象进行观照,所表现的内容都是理性观念的感性形象显现。康德对这一点只从艺术美方面详谈过,却很少从自然美方面谈过。如果依据他的前提来推论,结论就应该是:自然美也还是“道德精神的表现”(18)。从他对崇高(他认为只限于自然)的分析来看,这个结论也是与他对崇高的基本看法一致的。

三 结束语

关于康德美学的几个基本观点,我们在介绍中为着说明的方便已略加评论,现在只须就他的成就和失败描绘出一个总的轮廓。

康德处在经验主义美学与理性主义美学斗争尖锐的时代,看出经验派混淆美感与快感,理性派混淆美感与对“完善”的朦胧认识。都没有抓住美的本质,于是把美的本质问题突出地提出来,促使后来的美学家们不得不对这个基本问题要求远较过去为精确的理解。同时,他看出理性派在强调美的理性基础,经验派在强调美的感性基础方面,各有其片面的正确性,企图通过批判,把它们统一起来,形成了理想美在于理性与感性的统一观点。他的思想是趋向辩证的,他所指出的统一的方向也基本是正确的。后来歌德、席勒和黑格尔等人所发展出来的美学观点,也正是朝着康德的所指出的这个方向走,这是一个不小的功绩,所以他无愧于德国古典美学开山祖的称号。

在讨论“美的理想”中,康德指出理想美是“道德精神的表现”,断定只有人才能有理想美,因而赋予美的理性方面以人道主义的内容。在分析审美的意象中,他要求艺术形象成为理性概念的最完满的感性显现,能“从有限见无限”,并且指出在艺术创作中想象力根据自然所提供的材料,创造出一种“第二自然”,即“超越自然的东西”,因此见出艺术的无限与自由。在“天才”的分析中,他指出天才的独创性和自然性,反对单纯的摹仿和呆板的正确性。在《崇高的分析》里,他把审美范围从过去一向所强调的优美和谐扩大到自然界粗犷雄伟的方面,并且指出崇高事物之所以能成为审美的对象,在于它能引起人的自我尊严感。在这些论点上,他都替当时的浪漫运动建立了理论基础。他的美学思想对当时发生了巨大的影响,正足以见出他充分反映出浪漫运动时期的文艺理想。

康德从理性派所接受过来的东西远比从经验派所接受过来的为多,所以在方法上侧重理性的超验性的解释,只有在这种理性的解释行不通时,他才被迫采取经验性的解释。也正是在这种时候,他的见解特别富于启发性。例如按照理性的解释,美不涉及概念,不可能有客观规则,因此也就不可能有客观标准。但是美的客观标准是无可否认的,于是康德终于被迫承认“在一切时代和一切民族对于某些事物形象显现的感觉所常显出的一致性里,我们可以找到审美趣味的经验性的标准”(第一七节)。所谓“一致性”如果看成绝对的,当然就会否定历史发展所造成的分歧,不过承认在经验中可以找到标准,这毕竟还比从“先验”理性里去找要胜一筹。此外,他还承认“从经验的角度来说,美只有在社会里才能引起兴趣”,并且从美感的普遍可传达性里窥测到美的社会性。这在当时还是带有进步意义的。他从资产阶级社会中劳动的强迫性,得出劳动与自由活动(游戏)对立,因而与艺术对立的结论。这样把资本主义社会情况作为对艺术与审美活动下普遍论断的根据,显然表现出历史发展观点的缺乏;但是把艺术,劳动,游戏和自由活动联系在一起来看,并且把自由活动看作艺术与审美活动的精髓,这里毕竟可以见出康德思想的深刻处,而且对后来席勒和黑格尔对艺术和劳动所作的对比,发生过显著的影响。

康德在《审美判断力的批判》里揭露出审美与艺术创造中的许多矛盾现象,这就指出了美学中的一些复杂问题。在西方美学经典著作中没有哪一部比《判断力批判》显示出更多的矛盾,也没有哪一部比它更富于启发性。不理解康德,就不可能理解近代西方美学的发展。他的毛病在于处处看到对立,企图达到统一,却没有达到真正的统一,只做到了调和与嵌合。从社会根源看,康德的失败原因在于当时德国知识分子的“庸俗市民”的妥协性和不彻底性。从思想方法的渊源看,他的许多矛盾都起于他的主观意图虽倾向辩证,而实际上他沿用了理性派的侧重分析理性概念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他经常把本来统一的东西拆开,抽象地去考虑它的对立面,把对立加以绝对化,然后又在弄得无法调和的基础上设法调和。单就美学来说,在纯粹美与依存美、美与崇高、自然美与艺术美、审美趣味与天才(即欣赏与创造)、美与善这一系列的对立面问题上,康德的方法程序都是如此。

对这一点的理解对于康德美学观点的正确估价是必不可缺少的,为着理解这一点,检查一下康德哲学的架子仍然是必要的。康德继承了笛卡儿的心物对立的二元论,把必然(规律)归于自然界(物质),把自由归于精神界(心灵),这样把自然界的必然(“纯理性批判”的对象)和精神界的自由(“实践理性批判”的对象)绝对地对立起来以后,又设法在审美和艺术创造活动(“审美判断力批判”的对象)的基础上把这两对立面重新嵌合起来。

同样的伎俩也用在他的认识论里。他把知识的内容和形式绝对地对立起来,内容(材料)来自物质(自然),形式来自心灵(精神),心灵凭着理性的先验范畴赋予形式于物质,才有所谓“先验综合”,才有经验知识,也才有现象世界,这现象世界据说出自本体(物自体),而这本体又不可知,只能凭理性去假定或揣测。人们所常提到的康德的主观唯心主义(人在认识世界中也创造了世界)和不可知论(知识限于现象,达不到本体)就是这样起来的。

这里有必要检查一下康德所推崇的实践“理性”,我们知道,认识能力只有两种,感性的和理性的,理性认识只能在感性基础上进行逻辑的分析和综合。康德的“知解力”相当于我们了解的理性认识能力,而他所谓实践“理性”却是“知解力”以外的事,不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根本不是一种认识能力,它是“先验的”、“超感性的”,由上帝在造物时设立来帮助人窥探本体和精神界的自由,揭示宇宙的和谐秩序,指导人发出道德意志的,这一切都还不能给人任何认识的内容。(19)这种“理性”实质上是反理性的,只是神秘主义和不可知论的基础。据说按照这种理性,事物不仅有原因,而且有自身的“目的”,即上帝在造它时对它所进行的设计安排:特别是研究有机物和人时,因果律的解释据说还不够,还只是机械的,还要加上“目的论的解释”,说明为什么有某些事物,某些事物何以有它们本来的那样形状,才能见出宇宙间的理性秩序。这种看法说近一点,是理性派哲学的传家衣钵,说远一点,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残余。

就是这个理性目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康德美学观点的中心支柱,也造成了我们读《判断力批判》时所必然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所谓客观事物形式符合主观认识功能的那种“主观的符合目的性”,美没有目的而又有符合目的性,不涉及概念而又涉及”不确定的概念”,不涉及欲念和利害计较而本身又是可令人愉快的,审美时先估计到“主观符合目的性”的普遍可传达性而后才有快感随着来;美的普遍性起于按照理性所必假设的人类的“共同感觉力”等等,都是康德美学的中心观念,也都是读者所最感头疼的观念。它们之所以费解,正由于它们是玄秘的、片面的。

康德在认识论方面错误的根源在于把知识的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已如上述,康德在美学方面的矛盾也正起于这种割裂。最突出的矛盾是他在“美的分析”部分,表现出明显的形式主义倾向,而在《崇高的分析》部分,却从“美在形式”转到”美是道德精神的表现”,又走到“道德主义”。这也就是纯粹美与依存美的矛盾。这个矛盾的根源也还是在形式与内容的割裂。在《美的分析》部分,康德专就审美判断的形式去分析美,所以得出“美只在形式”的结论:在《崇高的分析》部分,他侧重从内容意义方面去分析崇高和艺术创造,发现美的最基本要素还是在人道主义的内容,所以得出“美是道德精神的表现”的结论。康德在全书中的重点显然是在后部分。在一般美学史中,康德常被指责为形式主义的宣扬者,而近代资产阶级无论在艺术实践还是在美学理论方面,都日益走向形式主义的极端,有些人把这个现象也追溯到康德的影响。这种估价在很大程度上起于误解或曲解:资产阶级的读者往往只注意到《美的分析》部分而没有充分注意到全书的后部分,就连对这“美的分析”部分也只注意到康德所否定的东西(如美不涉及欲念、利害计较、目的、概念等),而没有充分理解康德所肯定的东西(例如美的理性基础和普遍有效性);只注意到纯粹美与依存美的严格区分,没有充分认识到康德从来没有把纯粹美看作理想美,恰恰相反,他说理想美只能是依存美。资产阶级的学者只吸收康德美学观点中投其所好的部分,抛弃了合理的部分,这正反映出资产阶级社会中的艺术被迫脱离现实以及审美趣味的堕落,主要的责任不能说是在康德。但是康德也不能完全辞其咎,因为他的思想确实显出深刻的矛盾,他确实郑重其事地单从形式方面来分析美,而且没有很清楚地指出从形式分析所得的结论和从内容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如何能协调一致,其原因正在我们上文所说的康德思想倾向辩证,由于背上了先验理性那一套累赘包袱,终于只做到嵌合,没有达到真正的统一。

注:

(1)一般把德文Verstand译为“悟性”,不妥,因为“悟性”在禅宗用语里指“一旦豁然贯通”的能力,不符合康德的原义,原义只是让识功能,原译“理解力”,现一律改为“知解力”,以避免凭“理性”去认识。

(2)引文由编者据原文译出,下仿此。

(3)“很偏私的”原文Sehr parteitish,有人据俄译作“具有强烈的党派性”的,来论证康德反对审美的党派性,似不免牵强。

(4)德文Vorstellung过去译为“表象”,欠醒豁,它指把一个对象的形象摆在心眼前观照,亦即由想象力掌握一个对象的形象,这个词往往用作Idee(意念,观念)和Gedanke(思想)的同义词,含有“思维”活动的意义。

(5)想象力形成形象或具体意象,知解力综合许多具体意象成为抽象概念(逻辑的)或典型(艺术的集中化和概念化)。

(6)康德认为颜色和音调可以象征心境(见第五三节),因此就有内容意义,不能属于纯粹美。

(7)康德在这里把艺术,美的事物和语言一样看作社会交际工具。

(8)感觉力即感性功能。

(9)在这问题上他也前后不一致,后来他又承认天才要有“想象力与知解力的结合”(第四九页)。

(10)康德在《审美判断力的批判》里所用的Idea,在汉语中一般译为“观念”,而“观念”在汉语中近于概念,是抽象的,不符合康德的原义,康德在涉及审美时所用的原义是一种带有概括性和标准性的具体形象,所以依Idea在希腊文的本义译为“意象”较妥,下文在涉及美的理想或典型时一律用“意象”,这意象一般暗含某一种“不确定的概念”,但有别于概念。但在涉及理性概念时仍译观念。

(11)“最高度”作为名词用,就是最高范本、原型或理想。

(12)高尔顿(F.Galton,1822-1911),英国自然科学家,常用许多人的照像叠合在一起,想从此得到一般人的标准形状。

(13)见黑格尔:《美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一卷,第二○至二三页。

(14)原文是?sthetische Idee,指审美活动中所见到的具体意象,近似我国诗话家所说的“意境”,亦即典型形象或理想。

(15)理性概念即表现于感性形象,就仿佛变成客观现实。

(16)上述“死亡”、“忧伤”等。

(17)Schein有人译为“幻相”,不妥,原文只有更汉语“相”或“象”的意思,没有“幻”的意思。本编译为“显现”或“形象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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