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大人今天的兴致好像不怎么高!”屏风后面的紫衣貌似不悦地嗔道,“难道是对紫衣失去了兴趣么?”
陆逊又从深思中惊醒过来,心中暗骂,真他妈的要命,紫衣这小妞不愧是长期吃这口饭的人,娇嗔的时候语气软绵绵的,像棉花糖一样缠人,荡人心魄;只见周围四个仁兄一副色授魂予的模样,陆逊更是对紫衣的魅力吃惊不已!这就是现今的帝国第一名妓的魅力么?
乖乖,只是说话而已呀,还没看到她的肢体动作就令人如此深陷了,要是掀开她的面纱,配以各种妩媚的肢体动作,那又是怎样的一翻光景呀!想想就让人心动!
“陆逊”出身名门,自是心理早熟,身体也在各种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才稍稍成人,就已经人事,流连各式青楼的时候也不是善男信女,与一些美貌有才的女子也有过露水姻缘;对于名冠京师的紫衣,她又怎么会没有想法呢?
“哈哈,紫衣大家的丰姿,全帝国的人都是想瞻仰的,就是作为赵国公的我,也不例外。紫衣大家怎么会说自己魅力不大呢?”看到周围几个男人疑惑地看着自己,陆逊生怕露馅,赶忙装出一副色授魂予的模样。
无心之人倒也没有看出他的不同,可一直留意他的王朗发现了陆逊的些须不同,眼中光芒一闪,像想到了什么一样,默然点头。
无心之人倒也没有看出他的不同,可一直留意他的高仁发现了太子的些须不同,眼中光芒一闪,像想到了什么一样,默然点头。
紫衣也不好总是咬着陆逊不放,总得照顾好其他人的感受,突然提议道:“今天恰逢各位才高八斗的饱学之士在此,不如大家就各赋诗词一篇吧。”
“这个……”犹豫的是孙登,他才华资质不比孙和,说到底也只是通晓一些经义而已,而且这些都是进学堂时被逼背下来的,做到大子这个位子,是因为他是嫡长子;聚会的时候背诵些诗词还可以,要说到创作,用牛来拉他也作不出像样的东西来!明知道自己不行,却又不肯明说,生怕在美女面前丢了面子。
“紫衣姑娘,赋是个词也得有个主题吧,这个隆冬时节可不好入景呀!”说话的是张布,他倒是有些料,因此提出建议。
紫衣倒也没有犹豫:“那就以梅为题吧。大家也知道,这天寒地冻的,也就只有梅花还开着了。我们今天就以梅花入景,诗词各宜。小女子请侍女候笔,只等各位大做一出来就录写,紫衣可是期待诸位的大作哦!”话里又有一股强烈的鼓惑的妩媚了,听得在座男人都心头鼓鼓。
陆逊突然心头一动,紫衣的声音有诱惑之力,先前想不痛,现在仔细一想,难道是后世那些小说里描写的一种以音惑人的神奇武功?不然说不清这股诱惑之力的由来呀,美女他陆逊见的也不少了,却从没见过紫衣这种只听声音便不能自持的女子!那么,只有神奇的音功才能解释这一切了。
陆逊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心头更是一寒,要知道,小说里拥有这类工夫的人一般都是出身什么魔门的,总之不是善类就对了。难道说这紫衣也是某个神秘门派的弟子,混迹建业是因为有着很大的目的?陆逊越来越觉得自己有做侦探的潜质了。
她们到底想做什么?
陆逊觉得坐立不安了,紫衣的魅力在他心头也成了毒药,是他触摸不得的禁区;他想马上离开这里,这没有实力或者没有弄明白事情真相以前,不要再见到这个神秘的紫衣。
“咳!”陆逊想到就做,咳嗽一声,站了起来,为难地道,“紫衣姑娘,本宫突然想起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没有处理好,需要去解决,那么,就先告辞了!”
紫衣娇媚地道:“那怎么行!难道国公大人真的是厌烦了紫衣么?连赋诗一首都不肯么?”
陆逊也觉得自己告辞的不是时候,早不早迟不迟,偏偏人家说要吟诗做对的时候说要走,这要么是看不起人家,要么就是临阵脱逃,怎么说都说不过去。但此时陆逊觉得脑袋都不安全,哪有什么心思创作诗词。
这时候其他四人也劝陆逊务必再留一阵子,至少也要赋诗或者填词一首才能离开。
孙登说得更干脆:“妹夫,你作为国之重臣怎么能这样,不能做逃兵呀,至少也要先作出一首再走吧?”
你娘的!陆逊心里暗骂一句,两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都要鄙视我?你配么?要说做逃兵,谁比得上你们孙家的人,看看“历史”吧,人家晋兵一到,你们就立刻投降!
陆逊苦笑看着外边雪白的梅花,那里有个小湖,湖上有一条小桥,梅树就长在湖边,在百花萧杀的时候,它们开得正灿烂,朵朵似雪,肆放在这无花的天地间。
陆逊叹道:“要说到写梅,谁比得过当年林靖和的‘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已经可以成为咏梅的绝唱了,我们能作得过他么?”
“那也得做!”紫衣娇嗔道,“我们这是应景吟对,又不是说要你流芳千古。快嘛,紫衣都准备好纸笔了,做完就放你走!”诱惑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虽然看不见人的模样,但在坐的五个男人脑海里都浮现出一幅美女娇憨图来,那媚态,真令人心酥骨麻!
陆逊的心砰砰急跳,他知道,紫衣在向他发招了,声音中的妩媚之力更是蛊惑人心,比之先前厉害了不知几倍;他确实生起了逃跑的念头,可又不好背上害怕赋诗填词临阵脱逃的罪名,要知道,三国时代最重门第族望,而文人最骄傲的地方就是比一般人会写诗填词,只要能作出好的诗词来,加上有一定的职位,依附的人铁定不少,就像宋朝的欧阳修、苏轼之人,门生故吏遍布天下。搞不好他陆逊有朝一日要招揽天下文人,就得凭这个文名!现在是万万不能使它给玷污的!
想到招揽门人,陆逊心里一动,这是一个机会,三国时代的诗词一般都是从青楼艺馆里流传出去的,像当年的曹植,文名动天下,词曲更是传诵市井,最后还走出国门,流传到西蜀与东吴去!可见青楼艺馆对于传播文化的力度是多么的重要!
现在,如果能在天下第一名妓的面前诵得一首好诗词,之后再弄些文章出来,岂不是也背上天下文人名士的头衔,那对以后招揽天下英才也起很重要的作用呀;文人相轻,天下之大,莫过如此。互相间尚且这样,你一个无名小卒更是让他们看不起了,纵使他是赵国公的身份,也只是高贵外没有丝毫可提之处。
陆逊脑筋急转,赶忙从后世所读的书中遴选一首上好的诗词出来,好在后世的他爱读古文诗词,提到梅的也不少。
“有了!”陆逊假装在厅子里走了几步,学曹子建七步成诗一般,猛地抬头,一首词就脱口而出了: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着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这是南宋陆游以以《卜算子》为词牌名做的一首“咏梅”,得以流传千古,自是千年以来浓缩的精华。区区四十四个字,却写了几个景,更以这几个景写出了梅花的情。
自是风liu文人子。陆逊也不怕词中的几个景与此时的景象有何不同,反正他知道,单以此词的韵味与情意,已经足够他名动京师了。他脑子里已经涌现明天之后整个京师之人都能传诵此词的情景。陆游能名传千古,自也不是吃素的。虽然他离此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才出生,但这不影响他诗词的威名!
“拙作已成。孤也需要去处理那件急事了,诸位,以后再聚!”陆逊可不想再次面对紫衣那功能杀人的媚音。不等里面的人有什么反应,匆匆出门而去。隐约间只听得里面一阵轰响,之后是孙登的呐喊:“真乃佳作!好个国公大人!”
陆逊下了醉杏楼,招呼守侯在下面的陆顺:“陆顺,备马,回府!另外,路上小心!”
陆顺吓了一条:“主人,要有什么事吗?”
“不知道,小心就是了!”陆逊想起刚才谈起的曹睿要议和一事来,心头很是不安,隐隐觉得要发生什么一样。
陆顺见陆逊不说,也不敢问,默默地护着马车,谨慎的性格令他不由得小心起来。他不敢有任何闪失,毕竟他护送的可是赵国公,帝国的希望。
陆逊端坐在车里,身子随着马车的晃动而摇晃着,此时天更阴沉了,外面开始飘起小雪来,还不算大,,点点滴滴而已。不知道为什么,车子一上大街,他心头的那股不安之感更强烈了,令他觉得刺芒在背。
“镇静,一定要镇静!”陆逊一次次地告诫自己,强忍着心头的些须恐惧;他从来没有这种直觉,异常强烈,却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让他很难受。
时间一分分地消逝,国公府也越来越近。随着内心的煎熬,车子进入了皇城,国公府就在不远前了。这里很空阔,两里路的距离能让人看清楚国公府的轮廓。
皇城应该比外边安全多了吧!陆逊轻嘘一口气,却还不肯放松,因为心头的那不安还没有完全消逝。掀开车帘,陆逊问旁边骑马的赵义:“陆顺,快到国公府了吧?”
陆顺道:“回主人,过了这个转角就差不多到了!”
“转角。”陆逊嗯了一声,却突然喊了起来:“陆顺小心!”一个黑色的人影竟然从转角窜了出来,快若闪电,手上寒光逼人,直射马上的陆顺而去。
“轻功,竟然是轻功!”陆逊激动起来,那黑色的人影窜了两丈多远的距离,既然还是脚不离地,这不是小说里描写的轻功么?只见陆顺双脚一蹬,从马上飞了起来,又是令陆逊激动不已的轻功。
“保护主人!”陆顺长枪暴起,挥舞起几个枪花,迎向来敌,一边不忘交代手下侍卫做好职责工作。
这时候赵桓跳下了马车,由众侍卫保护着,他要在一边观看赵义与刺客的大战,这简直是免费的武侠电影呀!
“主人,小心!”懵懂中的陆逊被陆顺长长的悲吟惊醒过来,抬头一看,三魂顿时没有了七魄。转角的地方竟然又窜出一个黑影来,目标却正是武功不高的陆逊。
来人轻功高明,倏地一声,就越到陆逊的眼前,手中长剑散发着森然的冷意,直逼陆逊。陆逊骇得面白无色,剑还未到就令他感到一股无上的威力,从剑尖透出来,直射陆逊的面门。
“剑气?”陆逊只觉胸闷异常,话也不出来,气劲令他内脏心血翻腾,之后脑子里一片空白,闭上眼睛,哀鸣一声:“吾命休矣!”
等死的陆逊没有感到想象中中剑时的痛楚,只听“当”的一声,却是金属交鸣的声音,荡在耳边,差点要震破他的耳膜;睁眼一看,刺杀他的刺客脚步虚晃地推了几步,却是被人逼了开去;再看一边,地上正插着一根差不多一丈长的银枪。
“这不是陆顺的枪么?”陆逊转头看了看赵义,果然,他手上没有了兵器,已经比与他纠缠的此刻在身上刺了几剑,身上的鲜血汩汩而流。陆逊顿时明白了过来,陆顺见他危急,也不顾自身安危,两兵器也不要了,甩手猛射就要得手的刺客。
“陆顺!”陆逊感动地喊了一声。
“保护主人!”陆顺不顾身上的伤,依然拼命要往这边过来,但是纠缠他的也是个高手,加上他又没有了兵器,一时间也脱身不得。
“狗贼,要你的命!”陆逊身边的这个刺客长剑挑翻了几个侍卫,直直杀了过来,所向披靡。后面围着陆逊的侍卫也拼了命,明知不是对手却涌了上去,用身体迟缓刺客的行为。
陆逊看得目眶欲裂,冷兵器的时代,面对高手,他是那样的渺小,侍卫的鲜血刺激着他的神经,既是恐惧,又是激动。他们都是一群忠心的士兵。
陆逊背靠马车门,他没有躲避进去,他要看,要睁开眼看,看那些无畏的士兵是怎样为了他一个个倒在地上。地上染满了鲜血。
“师妹,那边又有大匹人马过来了,我们快走,不然来不及了!”与陆顺纠缠的刺客看见城门口的数百士兵发现情况涌了过来,连忙呼喊同伴。
“不!我要杀了他!”这边的刺客状若疯狂,唰唰几下又挑翻几个士兵。
当陆逊的侍卫差不多全军覆没的时候,援兵终于来到,呐喊着冲了过来,见情况不对的人搭上弓箭就向陆逊这边的那个刺客射去。他们很聪明,此人离陆逊还远,加上陆逊有马车挡着,弓箭伤不了他。
刺客见事已不可为,悲愤地呐喊几句,在援兵近身之前,与另一个刺客展开轻功,竟然毫发无伤地去了。
陆逊留恋地看着地上为他而死的侍卫,听得场外的喧嚣声,咬咬牙,坐进了马车里。
陆顺一身是伤地走近车前,伤感地看着一地的尸体,也咬咬牙,转过身去,担心地掀开车门,看见陆逊只是脸色比较苍白外,倒也没有什么伤,心头的石头放了下来,关心地问:“主人,您没事吧?”
陆逊摇摇头道:“没事!陆顺,今天多亏你了!”
“奴才职责所在!”
陆逊一遍遍地在心里告诫自己要镇静,吩咐道:“陆顺,回府吧!”
“是!”
马车急急地往国公府赶去,到了门口,没有丝毫停留,直接开了进去。
陆逊待陆顺离开之后,心有余悸地摸摸还狂条的心口,喃喃地道:“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刺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