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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清廷对郑成功的招抚活动.2

作者:顾诚 当前章节:1349 字 更新时间:2026-6-5 20:21

五日佟国器“为再报续获书札仰祈睿鉴事”奏本,均见《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按,《郑成功满文

档案史料选译》第一一七—一一九页收有兵部尚书李际期顺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题本,这件题本就是根据

佟国器的奏本奉旨详议具奏的,由于从满文译出,所用汉字与佟国器所引郑芝龙原信有出入,如“本爵美

“得意日近”究竟是指什么颇难揣度,他这批信件是在顺治十一年十一月间

带出北京的,次年正月在清廷任职的福建人杨国永疏中说:“郑芝龙或欲亲

往(福建),或欲讹封为王以合其意”②;这种推测有一定根据,因为郑芝龙

在十一月间一面把郑成功寄来的部分书信上交清廷,指斥“逆子”“请地益

饷,抗不剃发,寄臣书信语多违悖,妄诞无忌”③;一面派家人回原籍收取田

租,还表示打算具题本请求清廷同意让他的第三个儿子郑世恩离开京师回泉

州管理田产等事务④。如果郑芝龙作的是这种乐观估计,他肯定是失算了。另

一种解释则是郑芝龙预感到噩运降临,用的是反语。尽管人们可以作种种解

释,郑芝龙的处境显然恶化了。1655 年(顺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吏部员

外郎彭长庚疏请“先废郑芝龙以除内奸”;同月三十日正白旗下云骑尉杨国

永在题本中说:“灭郑成功易,除郑芝龙难。郑芝龙一日不除,郑成功一日

难灭。..伏乞皇上速灭郑芝龙家族。”同日,兵部尚书张秉贞等密题“请

将郑芝龙本人及其妻孥一同迁居,另行禁锢。将其家人及财物一并监管原处,

视其郑成功系降系拒,再行酌处”①。清帝批示:“郑芝龙之案事关重大,着

议政王、贝勒、大臣等核实密议具奏。”大约可以判定,郑芝龙及其在京家

属于顺治十二年二月间被囚禁②。

景日近”译作“本爵好事日近”,“本爵得意日近”译作“本爵佳音在迩”。语意虽近,仍应以郑芝龙原

文为准。又,该书第一一九页第十四—十五行“顺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奉旨”有误,三月十五日为佟国器

上奏日期,奉旨日期当在这以后。

② 《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九十一页。

③ 《清世祖实录》卷八十七。

④ 顺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抚佟国器“为报明缉获书札并投验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见《三抚密

奏疏稿·抚闽密奏》。

① 上引诸件均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其中吏部员外郎彭长庚原译作“吏科员外郎彭常庚”。

② 清实录不载囚禁郑芝龙事。上引正月三十日兵部尚书张秉贞密题本中谈到“其胞弟郑芝豹来京,已乘船

抵浙江兰溪等语。今若囚禁郑芝龙,恐其途中闻知而惊逃。故此派本部章京吴克新前往伊处迎之,并与该

处官员会同商议,沿途派官兵护送至京”。二月二十一日张秉贞等题报,浙闽总督佟代赴任途中在嘉兴遇

“候补左都督总兵官郑芝豹”,兵部请旨将郑芝豹“速解来京”。此件批红:“依议,作速密行。”同年

六月初五日兵部尚书李际期疏中则明言:“现今已将郑芝龙囚禁,正待议处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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