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三节称呼和举止>>:.3
“参谋本部”管辖“陆军总司令部”、“空军总司令部”、“海军总司令部”、“海岸巡防司令部”、“作战训练司令部”、“总政治作战部”、“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等。下设部长办公室、第一参谋次长室(人事)、第二参谋次长室(情报)、第三参谋次长室(作战)、高级参谋室、人事服务处、国际情报处、福利总处、总务局、联络局、人事行政局、副官局、动员局、新闻局、军事工程局、通信电子局、战地政务局、军医局、军法局、史政编译局、情报局等机构。所属机构有中山科学研究院。
参谋总长:
陈 诚:1945年12月—1948年5月(陈诚系在国民党政权大陆时期任职)
顾祝同:1948年5月—1950年3月
周至柔:1950年3月—1954年6月
桂永清:1954年6月—1954年8月
彭孟缉:1954年8月—1957年6月
王叔铭:1957年6月—1959年6月
彭孟缉:1959年6月—1965年6月
黎玉玺:1965年6月—1967年6月
高魁元:1967年6月—1970年6月
赖名汤:1970年6月—1976年6月
宋长志:1976年6月—1981年11月
郝柏村:1981年11月—1989年11月
陈 (上焱下木)龄:1989年11月—1991年12月
刘和谦:1991年12月—1995年6月
罗本立:1995年6月—1998年2月
唐 飞:1998年2月—1999年1月
汤耀明:1999年1月—2002年
李杰:2002年1月
副参谋总长兼执行官:
马纪壮:1959年7月—1965年2月
黎玉玺:1965年2月—1965年6月
罗 列 :1965年6月—1969年7月
郑为元:1969年7月—1972年4月
王多年:1972年4月—1977年4月
郝柏村:1977年4月—1978年6月
马安澜:1978年6月—1981年12月
乌 钺:1981年12月—1983年5月
邹 坚:1983年5月—1986年7月
郭汝霖:1986年7月—1988年7月
蒋仲苓:1988年7月—1989年12月
陈坚高:1989年12月—1991年6月
黄幸强:1991年6月—1993年7月
罗本立:1993年7月—1995年6月
唐 飞:1995年6月—1998年2月
第九卷中国篇 台湾“国防部”
更新时间:2006-8-8 21:17:00 本章字数:2790
“国防部”系台湾当局主管台湾地区军事行政事务的机构。其职权为:对于各地最高级行政长官执行该部主管业务,有批示、监督之责;就主管业务,对于各地最高级行政长官之命令或处分,认为有违背法令或逾越权限者,可提经“行政院”会议议决后停止或撤销,但若有紧急情况,可呈请“行政院”院长先行令饬停止该项命令或处分之执行。
“国防部”是1946年6月1日在南京国民政府时设立的,但其组织法未公布。1949年国民党政权迁台后,“国防部”也随之去台。1950年时,台湾当局“国防部”仅设办公室、参事室、审计司、人事司、物资司、法规司等六个单位。1970年11月,“国防部组织法”公布。1978年7月,相关之“参谋本部组织法”亦修正公布。
“国防部”下设部长办公室、军事发言人室、人力司、物力司、法制司、军法局、主计局、人事局、会计室、战略计划研究委员会、军事工程委员会、作战纲要编辑委员会、研究发展处、诉愿审议委员会等机构。
“国防部”置部长一人,为文职官,特任;副部长一人,特任或二级上将;常务次长三人,十四职等或中将;参事若干人,十至十四职等或中(少)将;主任一人,司长三人,局长二人,均十至十四职等或中将;副主任、副司长、副局长各若干人,均十到十四职等或少将;处长若干人,七至十一职等或少将;副处长若干人,七至十一职等或上校;技正、专门委员若干人,均十至十四职等或上校;参谋若干人,上、中、少校;科长、秘书、稽核、编审、专员各若干人,六至九职等或上、中、少校;军法官若干人,上校;编辑、书记官各若干人,均四至六职等或中、少校、上尉;办事员若干人,一至五职等或上、中、少尉;书记若干人,一至三职等;人事室、会计室主任各一人,均六至九职等或中、上校。
历任“国防部”部长
何应钦:1948年5月—1948年11月
徐永昌:1948年11月—1949年1月
何应钦:1949年4月—1949年5月(兼)
(以上三任均系在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任职)
阎锡山:1949年6月—1950年1月(兼)
顾祝同:1950年1月—1950年3月
俞大维:1950年3月—(未到职)
郭寄峤:1951年2月—1954年5月
俞大维:1954年5月—1965年1月
蒋经国:1965年1月—1969年7月
黄 杰:1969年7月—1972年6月
陈大庆:1972年6月—1973年7月
高魁元:1973年7月—1981年12月
宋长志:1981年12月—1986年6月
汪道渊:1986年6月—1987年4月
郑为元:1987年4月—1989年11月
郝柏村:1989年12月—1990年5月
陈履安:1990年5月—1993年1月
孙 震: 1993年2月—1994年12月
蒋仲苓:1994年12月—1999年1月
唐 飞:1999年1月—2000年5月
伍世文:2000年5月—2002年
汤曜明:2002年
历任“国防部”副部长
袁守谦:1950年3月—1954年6月
黄镇球:1954年6月—1955年8月
马纪壮:1955年8月—1959年2月
梁序昭:1959年2月—1963年12月
蒋经国:1963年12月—1965年1月
马纪壮:1965年1月—1972年6月
冯启聪:1972年6月—1978年6月
郑为元:1978年6月—1981年6月
张国英:1981年6月—1987年12月
言百谦:1987年4月—1987年12月
郭宗清:1987年12月—1990年5月
陈守山:1990年5月—1991年6月
庄铭耀:1991年6月—1992年5月
汪多志:1992年5月—1993年10月
顾崇廉:1993年10月—1994年4月
赵志远:1994年5月—1996年6月
王文燮:1996年7月—1999年1月
伍世文:1999年1月—2000年5月
陈必照:2000年5月
历任“国防部”常务次长
杨继曾:1950年3月—1950年6月
朱世明:1950年5月—1950年12月
罗 机:1950年12月—1965年6月
江 杓:1954年7月—1955年11月
唐君铂:1956年4月—1958年8月
张鼎彝:1956年7月—1961年1月
徐凤呜:1958年10月—1961年1月
蒋坚忍:1961年1月—1965年10月(退休)
唐君铂:1964年11月—1966年7月
张国英:1965年10月—1967年4月
魏崇良:1965年7月—1966年4月
毛瀛初:1966年4月—1967年5月
汪道渊:1966年7月—1968年2月
艾 爱:1967年7月—1969年7月
夏季屏:1967年6月—1970年7月
蒋绍禹:1968年2月—1969年7月
雷开宣:1969年8月—1977年8月(退役)
杨绍廉:1969年7月—1977年4月
崔之道:1970年7月—1978年11月
陈钟秀:1977年8月—1983年
丁恩元:1978年—1980年3月
葛敦华:1978年11月—1980年4月
郑本基:1980年4月—1983年7月
顾传型:1980年3月—1983年11月
区小骥:1983年7月—1986年9月
余燕生:1983年11月—1986年4月
荣承恩:1982年—1985年4月
陈家儒:1985年4月—1986年5月
马绪援:1986年4月—1991年5月(退休)
郭宗清:1986年4月—1987年11月
周学春:1986年9月—1989年4月
邓维海:1989年5月任
欧阳良:1989年5月任
梁球芳:1991年5月—1992年12月
丁之发:1991年5月—1992年9月
许铭昌:1991年9月—1992年5月
叶可蔚:1991年12月任
滦 勤:1992年5月任
罗文山:1992年9月任
郭达沾:1994年3月
黎克恕:1994年4月
黄永厚: —1995年2月
沈方祥: —1997年4月
第九卷中国篇 台湾海军总司令部
更新时间:2006-8-8 21:17:00 本章字数:917
海军总司令部成立于1945年,当时的海军是美国一手扶植起来的。美国不仅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淘汰下来或行将退役的军舰“赠送”给国民党南京当局,而且还为蒋军训练海军官兵。国民党政权去台后,海军总司令部随之迁往台湾。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组建和训练海军。并通过其下辖之各司令部和各军区来统御指挥海军。
海军总司令部置总司令一人,副总司令二人,参谋长一人。并设政治作战部,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海军总司令部下设总司令办公室、总值班室、侍从官室、监察室、督察室、联络室、人事署、情报署、作战署、补给署、公共署、计划署、后勤署、主计署、通信署、总务处、勤务处、运输处、工程处、军械处、军法处、福利处、服务处、军眷管理处、台北勤务处、作战计划委员会、法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服务委员会、福利委员会。政治作战部下设政一处(人事)、政二处(宣教)、政三处(党务)、政四处(保防)、政五处(康乐)、政六处、干部管理处、联络室、海光艺工队。海军总司令部所指挥的部队有舰队司令部(左营)、陆战队司令部(左营)、两栖部队司令部(左营)、后勤司令部、第一军区(高雄)、第二军区(澎湖)、第三军区(基隆)等。
任海军总司令部总司令
陈 诚:1945年9月—1947年3月
(陈诚系在国民党政权统治大陆时期任职)
桂永清:1947年3月—1952年4月
马纪壮:1952年4月—1954年7月
梁序昭:1954年7月—1959年2月
黎玉玺:1959年2月—1965年1月
刘广凯:1965年2月—1965年8月
冯启聪:1965年9月—1970年6月
宋长志:1970年6月—1976年7月
邹 坚:1976年7月—1983年5月
刘和谦:1983年5月—1988年5月
叶昌桐:1988年5月—1992年5月
庄铭耀:1992年5月—1994年4月
顾崇廉:1994年4月—1997年4月
伍世文:1997年4月—1999年1月
李 杰:1999年1月—2002年
苗永庆:2002年
第九卷中国篇 台湾陆军总司令部
更新时间:2006-8-8 21:17:00 本章字数:1356
陆军总司令部成立于1944年。国民党政权去台后,陆军总司令部为台湾当局沿用。该部负责组建和训练陆军,并通过其下辖各司令部统御指挥陆军。
陆军总司令部设总司令一人、副总司令二人、参谋长一人、副参谋长多人。下设政治作战部、后勤司令部(在龙潭)、训练司令部(在凤山)、空降特种司令部(在屏东)、反共“救国”军 指挥部(在东引)、第10军团司令部(在台中)、第6军团司令部(在中坜)、总司令办公室、副总司令办公室、参谋长联络室、第一署(人事)、第二署(情报)、第三署(作战)、第四署(后勤)、主计署、军医署 、政一处(人事)、政二处(心战)、政三处(党务)、政四处(保防)、政五处(民事)、政六处(政教)、陆光艺工大队、新闻组、总务处、主计处、经理处、飞弹处、工兵处、化学兵处、装甲兵处、兵工处、弹药处、通信处、运输处、动员处、军法处、史政处、战地政务处、军眷管理处、福利处、航空总队、特种军情报队、作战计划委员会、陆军出版社等机构。
台湾陆军现有3个军团、5个军、27个师。1954年6月,台湾陆军总司令部接受美军顾问团建议,改采野战军团,以增加部队机动打击力,并仿美军指挥体制,将全台4大防守区、12个军、38个师缩编为南、北两军团,12个军并编为8个军,38个师改为21个师。1956年8月,再将8个军缩编为6个军,以为定制。至此台湾陆军指挥体系为陆军总司令部、军团司令部、军部、师部以迄于以师为基础单位。1968年,陆军总司令部接受蒋纬国建议,废团设旅,陆军指挥体系至此确立以旅为战术单位,师为基本战略单位。1980年,台湾当局裁撤陆军训练部与高雄军,以纵深配置观念,成立八军团。至此,台湾陆军的建制为3个军团(第六、八、十军团)、5个军(台北、新竹、后里、嘉义、台南)、27个师。1990年,台湾当局将金门防卫司令部、马祖防卫司令部和澎湖司令部改直属于参谋本部为隶属陆军总司令部。
历任陆军总司令部总司令
何应钦:1944年—1946年5月
顾祝同:1946年5月—1948年5月
余汉谋:1948年5月—1949年4月
(以上三任均系在国民党统治大陆时任期任职)
顾祝同:1949年4月—1950年3月
孙立人:1950年3月—1954年6月
黄 杰:1954年6月—1957年7月
彭孟缉:1957年7月—1959年6月
罗 列:1959年6月—1961年8月
刘安祺:1961年8月—1965年8月
高魁元:1965年8月—1967年6月
陈大庆:1967年7月—1969年6月
于豪章:1969年7月—1975年3月
马安澜:1975年3月—1978年3月
郝柏村:1978年3月—1981年11月
蒋仲苓:1981年11月—1988年6月
黄幸强:1988年6月—1991年7月
陈廷宠:1991年7月—1993年7月
李祯林:1993年7月—1996年7月
汤耀明:1996年7月—1999年1月
陈镇湘:1999年1月—2002年1月
霍守业:2002年1月
第九卷中国篇 台湾导弹司令部
更新时间:2006-8-8 21:17:00 本章字数:801
台湾今年4月1日成立了新的“导弹司令部”,首任司令由陆军导弹指挥部指挥官谷风泰少将担任,未来该部司令将提升到中将编阶。该“司令部”由台湾陆军掌管。
台军沿袭了近80年的军种编制将发生重大变化,台军将陆军导弹指挥部改编为导弹司令部,由原隶属于陆军变为直属国防部,从而使台湾导弹部队一跃升级为独立的第四军种,地位将类似于解放军的“二炮部队”。据了解,“导弹司令部”与原有陆、海、空军位阶相当,属一级单位,纳编陆军现有防空导弹部队和海军岸置攻船导弹部队,包括爱国者、天弓、鹰式防空导弹,以及海军海锋大队的雄风一、二型岸置攻船导弹。这些部队都拉出原属军种,改隶新设的“导弹司令部”。
军方高层将领日前透露,“中科院”研制的战略吓阻与反制打击武器,譬如机密层次很高的中、短程弹道导弹与攻陆巡航导弹,都将纳入导弹司令部之下,以求“有效吓阻、防卫固守”的攻守一体。根据台“国防部”的计划,新成立的导弹司令部将总管台军的弹道导弹、巡航导弹和防空导弹部队的指挥、作战以及训练事务,将是“精进案”中台军组织改革计划里惟一扩编而且达到司令位阶的部队,导弹司令一职也将从少将提升为中将。其中包括“爱国者—2”型、“天弓”以及“鹰”式导弹等20多个陆军防空导弹连,另外,未来台军将成军的“爱国者—3”型和远程预警雷达部队也将由该司令部管辖指挥。此次台军导弹司令部成立之后,导弹部队将由目前的不足2万人扩编到2.5万人左右。
这个“司令部”最初装备有PAC-2 Plus型“爱国者”反战术导弹系统、“天弓”地空导弹系统,以及MIM-23改进型“霍克地空导弹系统。到7月1日,“导弹司令部”将接管海军在海 岸部署的“雄蜂”反舰导弹系统。据悉,“导弹司令部”最终将掌管超过2000枚导弹。台湾还计划在今后5年中购买3至6套PAC-3型“爱国者”导弹系统。这些导弹同样将归“导弹司令部”掌管。
第九卷中国篇 台湾“军备局”
更新时间:2006-8-8 21:17:00 本章字数:177
军备局系“国防部”军备体系。2003年元月3日,台“立法院”三读通过了《军备局组织条例》。“军备局”下设五个处三个室,为“国防部长”掌理军备决策事务的专业咨询幕僚机关,并为军备事务的主管机关,台军武器系统的获得、军事采购、“国防”工业发展、军备交流合作、营产管理和整体后勤支援等重要军备整备工作,均由军备局依专业分工原则管辖。
第九卷中国篇 台湾军事体制
更新时间:2006-8-8 21:17:00 本章字数:2901
台湾军队自退台以后,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为依美建军阶段(1949—1969年)。这一时期主要依赖美国的军援,并在美国军事顾问的督导下进行全面整顿和改编。军队建设的特点是,编制体制上全面仿效美军,武器装备上全部依赖美援,作战训练上接受美军指导。
第二为调整过渡阶段(1969—1979年)。这一期间,中美关系逐步有所改善,美台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台湾军队在继续争取美援的同时,开始调整军队建设的方针,在武器装备上注重自行研制和仿制,力求摆脱对美国的依赖程度,在战备训练上由美台联合逐步走向独立进行。
第三为自立建军阶段(1979—1990年)。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美台断交后,美台“共同防御条约”被废止,双方“联合作战计划”亦随之取消。自此台军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建军方针,在兵力结构上加强海空军建设,力求三军均衡发展;在武器装备上加快更新步伐,提高自行研制和生产能力;在战备训练上强调诸军兵种协同作战,提高独立防御作战水平。
第四为“二代兵力”建设阶段(1990年以来)。台湾当局自90年代以来,根据岛内外形势和两岸关系的变化,强调走“质量建军”的道路,不惜重金研制和购买大量高性能的武器装备,对主战武器装备实行全面的更新换代,并对军队编制体制进行大幅改革,精减员额,力图建成一支“量少、质精、反映快、效率高、战斗力强”的现代化军队。
台湾的军事体制,在2002年3月1日改革以前,基本沿袭国民党当局退踞台湾前在大陆时期的军事体制,并参照美国的模式,即“总统”为台军最高统帅,通过军政和军令两大系统领导全军。在军政系统上,“总统”通过“国防部长”对军队行使统率权;在军令系统上,“总统”通过参谋总长对军队行使指挥权。除军政、军令系统外,台湾当局还设有“国家安全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和规划“国防”安全及“国家”建设大政方针。
“国防部”隶属于“行政院”,主管“国防”行政事务,负责军队人事安排、组织编制、军费预算、武器研制与采购、军队设施建设等。“参谋本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参谋总长”在军令系统为“总统”的军事幕僚长,掌握军队指挥大权;在军政系统上同时又为“国防部长”的幕僚长。“参谋本部”下辖陆军、海军、空军、联勤、宪兵、海岸巡防及军管区司令部。陆、海、空军总司令部等依据军队的建军方针及原则,拟订本军种的建设规划和作战计划,战时组织指挥战斗行动,平时组织部队训练。台军还设有总政治作战部,并在军队各级单位设有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对官兵的思想教育和部队的内部控制,以及对大陆进行“心战”策反。
李登辉主政后,一直酝酿改革现行军事体制,拟将以前的军政、军令二元化军事体制改为一元化。1998年5月21日,台湾“行政院”通过了“国防法”草案及“国防部组织法”修正草案。2000年1月29日,《国防法》、《国防部组织法》正式公布,并由“国防部”组成“国防组织规划委员会”,在规定的三年时间内,推动军事体制的改革。2000年底,与之配套的《参谋本部组织条例》又通过立法。2002年3月1日,“国、防二法”正式实行,新的“军政、军令、军备”三大系统一元化的军事体制至此完全确立。
新的体制架构,实行军政、军令一元化,即“国防部长”由文人担任,为“总统”的军事幕僚长,“总统”通过“国防部长”行使统帅权指挥三军。而“参谋总长”为“国防部长”的军事幕僚长,“参谋本部”为“国防部长”的军事幕僚及三军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参谋本部”改称“国防部参谋本部”;原隶属“参谋本部”的各军兵种司令部等改为直接隶属于“国防部”,必须在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和联合后勤司令部、后备司令部、宪兵司令部前加上“国防部”三个字。“总统”对军队行使统帅权时,将直接下令“国防部长”,由“国防部长”责成“参谋总长”指挥军队。
依据新的军事体制,“国防部”下辖军政、军令、军备三个体系,分别由军政、军备副部长、参谋总长督导。
军政体系即“国防部”,编设六个司六个室和两个委员会。六个司是:战略规划司、人力司、资源司、法制司、军法司、后备事务司;六个室是:部长办公室、史政编译室、督察室、整合评估室、人事室、会计室;两个委员会是:诉愿审议委员会、国军官兵权益保障委员会。“国防部”所属机关有:总政治作战局、主计局、军医局、军备局和中山科学研究院、国防大学。
军令系统即“参谋本部”和联战指挥机构。参谋本部下设七个室,包括军务办公室、通信电子资讯参谋次长室、后勤参谋次长室、作战计划参谋次长室、情报参谋次长室、人事参谋次长室、联合作战训练暨准则发展室。
军备体系即“国防部”军备局。2003年元月3日,台“立法院”三读通过了《军备局组织条例》。“军备局”下设五个处三个室,为“国防部长”掌理军备决策事务的专业咨询幕僚机关,并为军备事务的主管机关,台军武器系统的获得、军事采购、“国防”工业发展、军备交流合作、营产管理和整体后勤支援等重要军备整备工作,均由军备局依专业分工原则管辖。
“国防部”下辖各司令部的组织体制为:
陆军总司令部内设主要机构及直属单位有:人事署、情报署、作战署、计划署、后勤署;总政治作战部;航空特战司令部、后勤司令部、教育训练暨准则发展司令部;飞弹指挥部、炮兵指挥部;督察室;兵整中心;六军团司令部、八军团司令部、十军团司令部、澎湖防卫司令部、金门防卫司令部、马祖防卫司令部、花东防卫司令部。
海军总司令部内设主要机构与直属单位有:人事署、情报署、作战署、计划署、后勤署、战系署;总政治作战部;督察室;作战司令部、舰队司令部、陆战队司令部、后勤司令部、教育训练暨准则发展司令部。
空军总司令部内设主要机构与直属单位有:人事署、情报署、作战署、计划署、后勤署;总政治作战部;督察室;作战司令部、防空警卫司令部、后勤司令部、教育训练暨准则发展司令部。
联合后勤司令部,执掌三军军工生产和三军后勤支援,内设主要机构与直属单位有:办公室、联络室、政治作战部、人事署、兵工生产署、工程署、测量署、经理署、物资署、财务署、主计署、留守业务署、美援物资接收处、军眷业务管理处、总务处、主计处、采购处、管制处、分发处、综合财务处、物资供应处、建筑工程处、副食供应处、粮服生产处、营房管理处、军品鉴定测验处、军法处、外事服务处、研究督察委员会等。直属机构有三军总医院及兵器生产厂、储备库及运输、油料支援指挥部等。
宪兵司令部:台湾当局主管军队纪律、协助治安之警察、特工机构。其职权是:主管宪兵警备,统一指挥台湾地区宪兵,协调督导军事宪兵,执行联合勤务、军事和军中司法警察勤务,维护军纪,协助治安,支援作战。内设主要机构与直属单位有:政治作战部、办公室、研究发展室、人事室、情报处、训练处、警备处、后勤处、计划处、主计处、军法处、总务处、通信处、补给处、勤务中心、宪兵训练中心等。并设有宪兵指挥部、宪兵营、调查组、机动组、宪训中心、军人监狱等业务机构。
第九卷中国篇 台湾的后备役部队
更新时间:2006-8-8 21:17:00 本章字数:3263
台湾当局认为,现代战争是总体战争,必须“动员全民力量,以换取战争的胜利”。为适应总体战争的需要,台湾采取常备部队和后备役部队相结合的军事体制,实行“精简常备、广储后备”的精兵政策,做到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以达“总体作战,以武拒统”目的。
基本情况
台湾当局非常重视后备役部队的建设。近年来,其后备役部队的人数一直呈现上升趋势。1994年,台湾列管的后备军人达381.8万人,占18至45岁男性人口的75.46%。1997年7月1日起,台军实施《国军军事组织及兵力调整规划案》(简称“精实案”),更加强调要建立一支“精、小、强”的常备部队,进一步增强后备力量的储备。1997年台军列管的后备役人数增加到近400万人,其中陆军约306万人,海军约45万人,空军约36万人。后备部队中军官31万人,士官137万人,士兵218.9万人,占台湾地区人口总数约18%。根据“精实案”计划,2001年初,台军常备部队将减少至40万人以内,后备役人员将增加至430万。
当前,台湾的后备役力量主要有三种编组形式:
(一)后备军人小组:后备军人小组是指对所有列管的后备军人以村、里为范围,以邻为单位编成各个小组,每组人数约20人左右,并根据户籍管理分布情况逐级向上,依次纳入乡、镇、县、市辅导中心管理。这是对后备军人实施的最低层、最基础的编组管理方式。
(二)三军动员部队:三军动员部队是根据三军部队的实际需求,挑选年轻精壮和具备专业技术特长的后备军人编成,并纳入三军“年度动员计划”之中,每年实施点阅、召集教育,以符合战备需要。三军后备部队平时依三军基本作战单位性质,执行专业性的教育训练、勤务支援等任务及动员调整,战时动员充实后,担任地区守备与要点防卫、厂库防护(海军)、基地防卫(空军)等任务。
(三)管区后备部队:管区后备部队是以纳入三军动员部队人员之外的精壮后备军人编成,按照他们所在的不同的户籍、乡镇和团管区而实施编组,全部以后备营(后备大队)为基本单位的形式存在,平时担任“双保”(保乡、保产)任务,战时则担任支援作战任务。根据组成人员所从事的不同行业性质,后备部队又分为团体性后备部队和一般性后备部队两种编成形式。
为了加强对后备军人的管理,台军现已完成了《后备军人管理资料处理系统》,使后备军人的管理在质量和精度上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动员体制
台湾的动员体制大致可分决策、执行和协调三个体系。“总统”是总动员的最高决策人,决定动员的时间、范围,并发布总动员令。“国家总动员联席会议”是动员决策机构。总动员具体任务的执行机构是按军队、地方两条系统分别组织实施。“台湾地区总动员协调会报”,是总动员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军队和地方及各种部门间的动员业务。“协调会报”以战区为重心,以常备部队基本作战单位为桥梁,由台湾地区、作战区、县(市)、基层(警察分局)、乡(镇)等5级组成,党、政、军、警和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参加,利于军事动员、民事动员的实施。
台军每年都制订“年度军队动员计划”,遇有战事,即按照此项计划实施动员。台军现役部队具有平、战两种编制,一旦需要,立即按战时编制迅速扩编。台湾军队动员方式可分为三种:
(一)编实动员:编实动员,又称为“战时紧急动员”,是临战和战争初期现役部队由平时编制转入战时编制的主要动员形式。台湾三军部队分为平时与战时两种编制。常备部队平时并不满编,战时则迅速动员后备军人充实满编。台湾军队规定,战时首先要实施编实动员,编实动员部队的召集时效为24小时。在台军近年的“汉光”演习中,24小时人员报到率一般为96%。据悉,台军转入战时体制,一天之内可动员29万部队。
(二)扩编动员:根据各军种的任务和战时可能获得的装备情况,以三军的常备部队、管区和各军事院校的现有人员为主体,采取这种“分裂、衍生”的方式,加编一定数量的后备军人编成作战部队。据透露,战时台军1个联兵旅,可扩编为2个联兵旅。台军规定扩编动员的召集时效为48小时,在平时演习中24小时的报到率可达70%至80%。
(三)战耗补充动员:根据预先对战时人员可能的损耗情况,提早制订人员补充计划,战时则依计划逐次实施补充,以确保持续作战能力。
台湾军队战争动员的一般程序是,首先实施编实动员,再扩编动员,后补充动员,以达到“立即动员、立即成军、立即作战”的目标。战时,在“总统”发布总动员令后,“国防部”、“内政部”按照分工,分别发布军事和民事动员令。根据台军演习来看,动员令一般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多种途径发布。应召人员接到动员通知后,须以最快的速度向指定地点和单位报到。各部队接动员令后,根据预先计划向驻地管区提出人员申请,并选择合适地点作为动员编成地,组织专门机构办理应召人员报到、编组工作。应召人员领取相应装备后,经过短时期军事训练纳入部队编入现役。为增进动员效率,台军每年都要对动员干部进行专业培训,并明确规定各级动员干部的任期至少为两年,以利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工作效能,保证各项动员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训练体制
台军根据“战略持久、战术速决”的战略指导,为达到“立即动员,立即成军,立即作战”的目标,台湾当局制定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训练体制。当前,台湾后备军人的训练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教育召集:教育召集是指为提高后备军人的作战能力和技术水平,对可立即动员的部队实施有针对性的基本军事训练,以增进后备军人立即投入作战的能力,这也是平时为保持后备部队作战能力而采取的主要手段。训练的内容以专长复训和战备任务训练为主。台湾法律规定,后备军人每人每年应接受30天的战力恢复训练,但因三军复训时间长短不一,目前参照陆军野战部队专长训练时间,实施5-7天的训练。例如,1996、1997年度台军以“专长射击、战术组合、战备任务”训练为内容的教育召集,共召训19.9万人。台湾当局最近又提出拟适度增加教育召集次数与时间,以增强动员部队之有效战力。
(二)点阅召集:点阅召集是指为培养应召人员“闻令报到”的守法习性而采取的一种较简单的点名报到式的召集方式,它可以检验动员计划的可执行性,同时还可对后备军人的有关储存资料加以验证。台湾每年都要颁发《后备军人点阅召集指导大纲》,用以指导对后备军人进行点阅召集训练,以强化其动员战备准备能力。采取这种较简单召集方式,既可以便民,又减少了部队的工作量。根据所点阅召集的对象不同,可区分为以下两种:三军动员部队点阅召集和管区后备部队点阅召集。
三军动员部队点阅召集是指为进一步充实年度动员计划,除已参加教育召集的三军动员部队外,其余全部的三军动员部队均应按照动员要求,结合战备任务,在预先规定的地点实施点阅召集。1997年始,台军三军动员部队点阅召集改为采取“分区施训”、“分点召集”、“弹性报到”、“分日点召”方式进行。
管区后备部队点阅召集是指对未纳入年度动员计划的后备军人,凡军官35岁(含)、士官兵30岁(含)以下者,由各县市团管部以“后备营”为单位,以乡、镇、市、区为范围,选择一适当位置所实施的点阅召集。参加管区后备部队点阅召集的应召人员,可以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在台湾北、中、南、东四个地区择一参加点召。
(三)勤务召集:为提高后备军人干部的服勤技能而在当地县进行的召集。台军于1996年和1997年共召训了8918人。
目前,台湾地区人口总数约2300万人,战时,若按总人口7%(二战期间日本在台募兵43万人,占当时总人口的7%)动员比例计算,可动员约160万部队;台湾现有后备役人员约400余万,若按50%(二战时日本对役龄男性动员率达56%)动员,可动员200万人。再加上40万的常备兵力,届时台湾最高兵力将达240万,可谓“人多势众”,不过,这仅是理论数据。
第九卷中国篇 台湾武装力量
更新时间:2006-8-8 21:17:00 本章字数:753
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后备力量及准军事力量组成。正规军分为陆、海、空三个军种及宪兵等。现役总兵力40万人。
陆军 20万人。
编有3个军团部,4个防卫部。在“精实案”计划实施过程中,陆军师已全部改编为“联兵旅”。“联兵旅”分为守备旅、空骑旅、装甲旅、装步旅、摩步旅等几种形态,共计40个。
此外,还编有4个防卫部直属营、2个防空导弹群、1个通信电子战群等。
各型坦克1000余辆,其中主战坦克740辆;步战车225辆,装甲输送车等装甲车辆2500辆;105毫米以上火炮1375门,反坦克导弹1000具,高炮200余门;各种直升机21架。
海军 5万余人(含海军陆战队)。
编为7个舰队(2个驱逐舰队、2个巡防舰队及水雷、两栖、勤务舰队各1个)、1个潜水艇战队、若干快艇队、1个海军航空指挥部、1个观察系统指挥部;海军陆战队师已改编为3个陆战“联兵旅”(守备旅、打击旅、警卫旅)。
海军主要装备:潜艇4艘;水面舰只近100艘,其中主要水面舰艇33艘,两栖舰船18艘;作战飞机31架,武装直升机21架。
空军 5万余人。
编有1个作战司令部,1个后勤司令部,1个教育暨准则发展司令部,2个基地指挥部,7个飞行联队及其他战斗和战斗支援部队。
作战飞机570架,其中IDF(“经国”号)型战机130架,F-16型战机约150架(含已坠毁数),幻影-2000型战机60架(含已坠毁数);高炮400余门,地空导弹241部。
后备军人 348.2万人。
其中,陆军272.4万人;海军42.5万人;空军33.4万人。精壮及专业技术后备军人纳入“年度动员计划”,每年实施教育召集、点阅召集训练,以符合战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