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如下:让美国人对天主教教义只有粗浅的了解,他们会发现它根本站不住脚,连其信徒也会因为感到羞耻而否定其主张和作法。
——《美国新教徒捍卫公民及宗教自由免受天主教会侵害宣传册》,一八四三年,
结果我没去找麦瑟警长。没有。我拖着沉重的身躯走回伊莉莎白街。脑袋一片混乱,
一路上没把钱包弄丢算我好运。回到家时房子空荡荡,没有人在揉面,也没人在画画。
我到外面打水,能挑多少就挑多少进来。我在炉子里生了火,用水壶煮了水,也用汤锅煮了汤,找到什么就弄什么。我还从一袋袋面粉后面拖出浴盆,往里头加满水,算是整个晚上比较乏味的工作之一。现在严格说来也不是晚上,
不再是了,比较接近夏末的粉白晨曦。我没有选择。我背上的小刺伤痛得厉害,手臂上的刀伤也没多好,因为伤口感染而挂掉可不是件好事。
无论如何,有事还没完成就挂掉不是件好事。而且我有一货车的事要做。三件最重要的事分别是:
保护梅西,安德希尔的安全。把老哥找回来。阻止干下这一切的混蛋。我不太确定重要程度的优先顺序,所以就不管它,决定尽我所能同时完成这三件事。
一坐进热水里,我痛得像掉进地狱。不过比不上我把一大匙珠灰硷式盐倒进波姆太太的一块干净抹布里,再用来擦洗身上还在流血的地方时那么痛。灰白粉末一碰到水就嘶嘶冒泡,而且我下手毫不留情。我是故意的,因为痛成这样很难昏睡过去。
我把找得到的每个伤口都抹上珠灰,特别加强背后阵阵作痛的小伤口,最后水变成玫瑰色,我整个人清醒无比。我很快拿另一块抹布擦干身体,用浴盆里的粉红色水把火浇熄,再拿更多干净的布把灼痛的伤口包扎起来。暂时这样就行了,我受过比这更严重的伤。当我看着自己映在玻璃窗上的脸,发现它闪闪发亮、有如水面——丑归丑,但整体来说还算健康——突然间,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下一件事,既不是去找老皮也不是麦瑟警长。我把床单围在腰上,跑上楼拿包肉纸、一大块黑炭、我自己的干净衬衫和长裤。走路时我一阵录眩但踅力挺住,心里着急难耐。我用我最快的速度下楼,把褐色纸张摊在桌面上,再给自己倒些白兰地,但仍不忘小心用量,因为一定的痛楚才会让我保持清醒。接着,我走去挂着我换下的脏衣服的那张椅子,把手伸进长外套的内袋。最后我坐下来,手里拿着潘医师给我的信,唯一语气像疯子而不是杀人狂的一封信。我把信摊开,放在木纹桌面上。
我睁眼、闭眼都是同样的画面。一再重复,阿门,眼前只看见小小的、破碎的身体。
看到这里我停下来。那是没有任何记号、任何事实可以论及的疯狂。但把那封信跟马可斯的下场放在一起看……
我浑身难受。不太对劲。无庸置疑,很早之前那个可怜的小艾登就是一个警讯。但如果把这一切想成一个故事,想成普通人会做的事,就像坐在酒吧的客人话匣子一开告诉我的事……
不对劲。
我拿起木炭站了起来,把白兰地喝光,头还是有点昏。几乎整整两天没睡,全身伤痕累累,身上只穿着长裤和没扣好的衬衫,我在一大张空白包肉纸的一角写下:
杀人动机:宗教、政治、自卫、金钱、疯狂、爱
我看了一遍。或许有人会说,为钱杀人就是因为爱自己胜过一切,或是为了政治跟为了宗教杀人差不多,但我认为这样分类还算合理。所以我继续往下写,这次占去更大面积。我在中间写下以下的字,彼此隔开,再用粗黑线把每一项像围篱一样圈起来:
十九个埋葬(没有姓名,报童杰克巧弟是其中之一?)
一个在垃圾桶(利安〕
一个脱逃〈小鸟〉
九个获救(奈尔、苏菲亚、彼得、莱恩、伊曼、麦比、杰姆、塔比、约翰)
一个在教堂公然示众(马可斯)
一个被误认是老鼠(艾登)
我不确定自己为什么把最后一个名字加上去,毕竟那件事已经隔了很久,也跟这个案子毫无关联。但我就是想把他加上去,他对我很重要。
就是这样。总共二十二人死亡,小鸟正在哈林区某个杂乱蔓延的浆果农场睡得温暖又安详。但愿如此。
但之后我渐渐发现一件事。我又给自己倒了一小杯白兰地,只是为了在停止思考时让双手有事可做。
怪了,我的手在写字、画圈、忙个不停时,感觉好像活了过来。我心想,对了,这样就对了,不要停,你的脑袋可以想到的一切都在这张纸上。一切都靠它了。
我弯下身开始画画。画了丝儿?马许的速写。画了梅西在圣派区克大教堂的样子,双眼圆睁,头发放下。画了其中一具埋在地下的尸体,开膛剖肚,骨头毕露。还用又粗又黒的线条画了马可斯,因为这起命案给人的感觉就是如此。我还画了小鸟的新裙子。一幅又一幅小图散落四方,从我的脑袋里纺出蜘蛛网。
图发挥了效用。画出图之后,我开始想起一些字句。而且这次是正确的字句。周围的人喜欢跟我说些不该说的事。一些他们应该吞下肚、埋进土里的事,应该塞进手提包再丢进河里、悄悄沉入水中的秘密。
我在另一处写下一连串的陈述,并决定用“陈述”来命名我记下的东西应该合适。有梅西、潘医师的片段陈述,一些表面看似毫无关联的话语。
全部写完之后,这些字句看起来已经不像说过的话,反而像地图。或许是地狱的地图,但依然是一幅地图。我的呼吸突然顿住。我把那封信——唯一留在我手边的那封信——从包肉纸底下抽出来,再看一遍。
毫无道理,但一切都吻合。我有点想笑,但那会很可怕。况且我跟范伦之间无论如何都应该有些不同,所以我继续把图画完。
首先我把“杀人动机”底下的“爱”圈起来。还有“宗教”,因为这也是部分动机。再来是“钱”。接着,我写下这两个问题:老皮在树林发现了什么并向警长报告?谁参加了康诺,席神父的建校提议会议?
面包陈列台后方传来敲门声。我走向门,中途停下来拿了一把菜刀。我筋疲力尽,心情低落,满脑子都是包肉纸上那些残酷、骇人的事。我抓住门把,举起波姆太太用来宰鸡的刀子。
出乎我意料的是,站在门前的是斯文吉米,我哥不省人事地挂在他身上,壮如大树的二头肌刚好抵住他的肩膀。第一次在自由之血看到吉米时,他的头懒洋洋垂下我哥的臂弯,如果当时有人说他可以把瘦弱的自己扛起来,我一定不相信,更何况扛的对象是范伦。但我完全错了,而且范伦丁现在看起来不像能够自己走路。我推测了九个原因,最后选了一个能够解释一切的原因:他弟弟提摩西是个愚蠢的胆小鬼。
“天啊,”我强自镇定,“谢谢。快点进来,我来抬他的腿。”
“这样我会很喜欢你的。”吉米没力地说。
结果不太顺利。最后是我把范伦的两只手挂到我肩上,把他整个人扛在背上走上楼,吉米在后面抓住我哥的脚踝,这样才不会每踩一阶人就往下掉。尽管如此,他本人还是什么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我已经看过不下一百次。
到了我的房间,我把他往稻草床垫上重重一丢。第一次不是为了洩恨,而是因为他重得要命。
“搞什么鬼。”我说。
“是啊。”斯文吉米疲倦地拉了拉他洗熨过的衬衫纸领条。
“我从来没把他当成完人,只看中他的超强魅力。”
“他说他不来鸡奸那套。”我愚蠢地说。
“原谅我驽钝,你这样含沙射影①——究竟是什么意思?”
①Insinuale:一语双关,也有巧妙插入之意。
我对这个人开始有了好感。以完美的回答来说,他的回答相当厉害。况且如果男色刚刚救了范伦一命,那他的堕落行为中,我现在喜欢的就是鸡奸。
“他做了什么?”
“这个可怜的坏蛋在自由之血遇到了一名船长,跟他签了出海到土耳其的合约,”他嗤之以鼻地说,“可是,每个在那里喝酒的男人都欠了范伦丁太多钱、太多人情,不忍心看他……转错行。我们都反对,强烈反对。不是男同性恋。”他赶在我之前补了一句,白我一眼,“我大胆猜测我其实是他市府公园圈里唯一的亲密朋友,或者……哎呀。我希望我是。多么可怕的思考方向啊。总之,码头工人也不想看他出海跑船,毕竟他在党内有一定地位,所以我就被赋予送他回家的任务。半途中,范伦对我有点粗鲁,想像自己身在广阔的大海,遭到挫折,抵达不了目的地,他还把家里的钥匙丢到臭水沟里。我实在没办法从那种地方把钥匙捡回来,所以就到这里了。”
我试着确认我哥是不是还在呼吸,看来可能性颇大。之前我害他一眼瘀青,但有人仔仔细细把周围磨破的皮肤擦洗过了。
没错,我很喜欢吉米这家伙,我笃定地想。
“我算送他回家了吗?”斯文吉米问,真心担忧的语气。
“你是我们两个的好朋友。”我回答,算是向他道歉。
“少作梦了,”吉米边笑边走向楼梯,“一旦他醒过来——我不知道最近你们两个碰到什么麻烦,他一直都说你们满亲的——你铁定会把我当成大混蛋。要等那么大量的吗啡消退是个了不起的大工程。祝你们有全世界的好运,因为你们就需要那么多。”
我很担心范伦,没办法在这个节骨眼出门前往坟场。不是因为我怕他会虐待自己,而是因为我不确定如果我不在,这个存心找我麻烦的家伙会不会真的上船出海。所以我待在家里找了一些可以舒缓肠胃不适的薄荷叶,煮了一壶薄荷茶。我哥全身冒汗发抖,但一样从容镇定,有一刻心脏跳得跟蜂鸟一样快,他也不以为意。但这一次看来是真的忍不住了,那表示我需要薄荷茶,还有——如果茶没效的话——水桶。我把两样都给他。
谢天谢地,我只等了大约二十分钟。我背对墙壁坐在这间简陋房间的床垫旁边。这时范伦丁坐了起来,看起来像个刚从洞穴里爬出来、偷了某个矮个子党员的衣服穿的野蛮人。
“我怎么会在这里?”他问,声音粗糙如树皮。
“睡觉等吗啡消退,”我和善地说,
“斯文吉米把你送来的。”
“那个活泼的小木马。”
“我满喜欢他的。”
范伦伸手抹了一、两次脸。
“你不想再看到我。”
“我改变主意了。”
“为什么?”他问,用食指和拇指去抓眼睛。
“因为我不是个很好的弟弟,但我想再练习看看。”
范伦咳出某些属于五角地地上的东西,并从口袋拉出他的红色丝质手帕。
“提姆,你打算怎么做?”
“我会看着你的,或许。我打算这么做。”
“你真不好惹。”范伦对着手帕说,声音粗哑。
“我知道。”
有生以来我大半时间都以为,我哥对我做过最可恶的事依序是救火、咳药和生活放荡。我从来没想过要原谅他任何一样,范伦也从没要我原谅他。但知道他最大的错误其实是一个足以彻底抹除一个人的污点……神奇的是,这样对我反而容易一些。昨天晚上我蹒跚走回家途中,有一刻我发现,我其实可以摆脱害我变成孤儿的人,我可以放手让范伦丁离开。后来我想起他细心讲究但也让我混乱纠结的一面,比方在鸽子里塞奶油、板油和墨角兰再拿去慢炖;只要我们住的地方有窗户,他就一定擦得干干净净;只要手帕用完,他就会把旧背心剪成四方形再把边缝起来。我想到要具备什么样的勇气才敢踏进火场、救出被火烧伤的人,也想到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不断让脑袋转动,我才不会在路上大喊他的名字。
“那是薄荷茶吗?”范伦怀疑地问,声音沙哑,一边眼睛睁开。
“对。”
“真有这么糟?”
“对。”
确实是。不过只花了大概半个小时,我是指水桶阶段。呕吐结束后,范伦把头浸入脸盆清洗,之后我们一起下楼。我很快找到了波姆太太包起来放在壁橱里的面包、一块乡村起司和一些自家酿的啤酒。曙光早已不是灰色,短暂的暴风雨使空气变凉。
一个默默戒备的早晨。煮好咖啡后,我在范伦对面坐下。他盯着我的包肉纸看,表情讶异。
“你的咖啡闻起来像爱尔兰靴子里面的味道。”范伦丁说。
“我应该马上告诉你,你不会再看到小刻和摩西?丹提了。不是我下的手,可是他们……不会再被找到了。他们跟丝儿?马许串通,想干掉我,不幸碰到了反对他们这么做的人。”
我哥还昏昏沉沉,看起来不很伤心,但肩膀微微一沉。
“一个问题解决了。不瞒你说,那两个双面人闻起来愈来愈像老鼠,但他们跟在我身边很久了,一时之间我很难相信。”
“我必须知道你从麦瑟和老皮那里知道了什么。我也可以自己去找他们,但是……”
“他们已经告诉我了。”他看着褐色纸又说,“你变成了谋杀案画家了。”
“画出来有助思考。老皮在树林里发现什么?他跟警长说了什么?”
“那个荷兰老家伙果真跟他们说的一样厉害。”范伦叹道,把手肘搁在桌上,阴郁地盯着面包看。
“我想你知道他在埋尸地点附近找到了很多羊肠。他也找到了使用那些东西的女孩,她对他坦承了一切。她名叫麦蒂?桑波。”
麦蒂?桑波是个可爱、脸色红润的农家女孩,今年十七岁,住在一座樱桃园里,果园旁边的树林就是找到那些保险套的地方。老皮——上帝保佑这个疯老头——是在离埋尸地点最近的、一家名叫幸福港湾的酒馆找到她的,因为他推测这女孩住得很近。老皮假装要勾搭每个愿意跟他说话的女人,结果一个女人也没钓到,可想而知。但这种行为让那里的男人以为老皮揶俞他们的女人。不久,有个很有骑士精神但搞不清楚状况的家伙警告他,如果他不想眼睛挨他一拳,就别盯着麦蒂看。那人名叫班威瑟。
“听起来挺威的,”范伦继续说,“但麦蒂?桑波又不是他老婆。他住在二十五里外的一家醸酒场,也在树林边。这让咱们的老皮不由好奇,这个凶狠的小班干嘛这么紧张。”
老皮还没碰到麦蒂本人,但他到那座樱桃园告诉麦蒂的父母,他太太生病了,需要一名个性开朗的兼职看护,他开了很好的价钱,还先给了他们一点现金以博取他们的信任。桑波夫妇祝他太太早日康复,同时直接让他进菜园找麦蒂谈。老皮慢慢把他发现的事、他想要的东西,还有他跟他父母说的谎告诉那女孩,麦蒂洗了手之后就跟他一起赶往坟场。
“麦瑟和老皮问了她问题,他们两个知道分寸,没把小姑娘吓到。”范伦把一小块面包浸入淡啤酒里,再咬了一口。
“那个妞儿手上有了威士忌,话匣子就开了,说班威瑟有多厉害,但他还没通过醸酒学徒的训练;班威瑟有点爱管她跟谁说话;班威瑟很会跳吉格舞。他们转移话题,不再让她一直说男朋友的事,后来她承认他们会到树林里亲热。问她有没有看到什么怪事,她说有时会看到一辆马车。她看过两次。”
“天啊,”我轻声说,“她有看到什么事吗?”
“她不希望被人发现是吧?所以她都保持一定的距离。马车出现时,她和班就会跑走。”
“还有呢?”
“只有一件事。那辆马车的旁边有个图案。她说是一个天使。”
“天使?”
“千真万确,就是个天使,所以麦瑟才想找我们。老弟,凶手的确是个宗教狂,这表示昨晚只是暖身。找得到人我们就完了,找不到也一样完了。”
“不对,”我说,声音细小微弱,“不是这样的。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全部的真相。”
幸好范伦讨厌我的咖啡,完全看不上眼,不然应该会把咖啡吐出来。这时,我觉得自己同时在飞翔和坠落。那种感觉一点都不愉快。
“怎么知道的?”我哥问。我默默指着那张包肉纸。
“圣母玛丽亚啊。那我们要怎么做?你要告诉我吗?”
“如果我还不能告诉你,你会生气吗?”我问,站了起来。
“会。不会。老天啊。”
“我得去见一个人。”
我扣上背心,四下寻找我的靴子,在伤痕上绑上薄薄的长条布。
“你可以帮我一件事吗?”
“等我可以站起来,”范伦明智地说,“还有你倒杯威士忌给我。你这不够意思的混蛋。”
我走去拿酒。
“你可以马上骑马赶去哈林区,找一座叫作波姆的农场吗?玛瑟,波姆。我的房东太太在那里,小鸟?黛丽也是。她们打算今天回来,但需要有人护送。如果你去保护她们,我就能放心。”
“你要去的地方会有危险吗?”
“不会有问题的,相信我,”我向他保证,“我只是得找一、两个人谈一谈。”
“反正比你笨的人的话我都听了。”
他衡量似地把头歪向一边,给自己倒了第二杯威士忌。比第一杯大杯。我穿上外套,快走出门时又转回头。
“为什么你不直接告诉我,小鸟被抓去收容所的事跟你无关?”
“因为你根本不听我说,老弟。”
他的口气就像在说:“如果天气好,有何不可?”或是:“猪脑袋,你不能这样把柠檬加进牛奶,这样酱汁会凝结。”
他眼睛没看我,只是拿出他的小记事本,从外套里拿出一小截铅笔记下“波姆”两个字。昨天晚上我痛彻心腑是阴错阳差的结果,但现在我却觉得心痛是我活该,因为十七年来我一直在无情惩罚一个人,因为范伦丁从来没有——也不需要,无论有没有这种习惯——为了记住一件事而把它写下来。这表示,这时候睨我一眼,对他来说是稳赔不赚的赌注。
“我想也是,”我好不容易挤出话,“我很抱歉。请你不要去土耳其,答应我。”
他没抬头看我,眉毛动了一下,隐隐露出有趣的表情。
“海蟹的生活对我已经失去魅力。”范伦顿了顿,把记事本塞回去。
“你不会冲去跟党大吵大闹吧?他们很危险,我一直试着提醒你。”
“看来我对抗的不是他们,”我对他喊,迈步走开,戴上宽帽,“这件事跟他们完全无关。就像你说的,我不是好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