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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

作者:美-琳西·斐/译者:谢佩妏 当前章节:8251 字 更新时间:2026-5-10 23:56

马铃薯若感染这种病,第一个征兆就是块茎会日渐干枯或萎缩……最近我们的订户写信来反应他们种植的马铃薯发生了病变,我们几乎可以认定,有些案例确实是感染了上述病害。

——《园艺大事纪及农业报》,一八四四年三月十六日,伦敦

波姆太太负责把这个可怜女孩身上的血迹抹净,我在一旁扶稳她的四肢。后来波姆太太找到一件柔软的旧上衣,她帮女孩穿上衣服,扣好素色的贝壳钮扣,拿下女孩红褐色头发上的发夹,再从她自己的床底下拉出一张小床,把女孩放在上面。这一片混乱中有种奇特的秩序,令我满心感激。

波姆太太从二楼的卧房走出来,关上身后的门时,刚好碰到我走上楼。我手里拿着一小盘切好的隔夜面包、两片盐溃火腿和在一小罐盐水里找到的乳酪。

“我会付钱的,一毛都不会少,”我装出豪迈的口气,听起来却很寒酸。

“要不要一起吃?”

波姆太太嘴里喷了一声,抛下一句“等一下”,就又闪进卧房。走出来时,她手中拿着一小块用来包巧克力的蜡纸。

我们把盘子放桌上,把灯关掉以节省煤油,只点了两支亮晃晃的动物油蜡烛来照明。波姆太太又消失片刻,回来时拿了一个石罐,里头是佐餐啤酒。她把酒倒进从碗柜里拿来的两个马克杯。突然我发现波姆太太盯着我看,以她的标准来说,那眼光还挺锐利的。过了一会儿我只好拿下帽子,但那感觉就像脱掉内衣,全身光溜溜,总之有点不堪。

“市区大火?”她轻声问,“还是意外?”

“市区大火。无所谓。”

她点点头,宽阔大嘴的嘴角有点抽搐。

“告诉我,把那女孩从外面街上带回来,是你的决定吗?”

“你反对吗?”我讶异地问。

“没有。但你是警察。”

言下之意很明显。如果不把满身是血的小孩带回警局,调查他们发生了什么事,那警察是作什么用的?我点点头,打从拿下帽子之后我就觉得自己矮了一截。到现在我才发现自己这么依赖帽子。但此刻我也无法向房东太太坦承,我正想放弃自己唯一稳定的收入来源。

“那个可怜的孩子醒来之后,我们就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比方她住哪里、她身上的血是哪来的,没有必要在她睡着时送她去警局。”

我饥肠辘辘,伸手去拿一块厚实的裸麦面包,顺便撕一片乳酪。波姆太太则是从裙子口袋拿出一根烟,拿起烛火把烟点燃。她喑沉无光的小麦色头发闪动片刻,下一秒蜡烛又回到桌上。我发现桌上放了一本杂志,翻开的地方是她正在看的短篇故事,是很受大众欢迎的《纽约街巷明暗录》连载小说,我不由会心一笑。这个专栏写得很好,但也很煽情耸动,作者想尽办法写得香艳刺激,我猜这就是他为什么署名“无名氏”的原因。愈认识房东太太,我就愈喜欢她。她发现我正在上下颠倒地读那篇文章,脸颊顿时红了起来,马上伸手把杂志合上。

“这样的孩子很麻烦。”她逍憾地说。

“你是说爱尔兰小孩吗?”

我并不意外她这么想。这女孩虽然会说美国话,但她的头发和鸟蛋壳般的雀斑脸,在在显示她是第一代爱尔兰移民的子女。住在第六区的波姆太太想必看过不少爱尔兰小孩,有时他们确实很麻烦,经常不尊重私人财产的规定。

“不是。”

“离家出走的小孩?”

一说出口我就觉得纳闷,要是别人的血溅得她一身都是,波姆太太难道不会吓得逃走?

波姆太太摇摇头,瘦棱稜的手交叉抱胸,香烟含在嘴里。

“不是逃家的小孩。你没发现吗?”

“发现什么?”

“她是……他们是怎么叫的?雏妓。这女孩儿是个雏妓。”

面包卡在我的胃里。我喝了一口波姆太太私醸的啤酒,放下湿淋淋的马克杯,手肘靠在桌上,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摸额头。我怎么会没注意到?又累又饿又惊吓过度,并不是头脑像小狗一样简单的藉口。

“她的头发,”我咕哝,“你指的是她的头发。”

波姆太太出奇宽阔的大嘴咧开一抹阴郁的笑容。

“你观察很仔细。没错,就是头发。”

“有可能是我们搞错了。”我往后靠,手指沿着木头纹路移动。

“说不定她今天刚去找某个大姐姐玩。”

波姆太太耸耸肩,这个不言而喻的动作,说明了一切。

哪个脑袋正常的人,会把一个小女孩的头发,梳得像个十八岁的少女,还让她光着脚丫在街上乱跑?

一般妓女都会把头发放下来,尽量让自己显得年轻些,还把轻薄的衬衫开到肚脐在街上搔首弄姿。干枯粗糙的头发披在肩后,目的就是希望起码能减少多年来遭男人以刀子、棍棒和其他工具毒打而染上的风霜。但是,小孩就不一样。雏妓通常都被藏在屋子里,但等她们走上街就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个小小交际花,头发用发夹挽起,像个迷你宴会中的小佳丽。

“所以你认为她是从妓院逃出来的,”我说,“要是这样,她可以选择接受教会救济或是重回街头,收容所就免了,我在就别想。”

收容所是专门收留孤儿、出身问题家庭的小孩、流浪儿、不良儿童的地方,位在热闹的市中心以北,

二十五街和第五大道交会的地方。它存在的目的是接收来自街上、无家可归的小孩,把他们送到紧闭大门后面的启迪之路上,从街上消失,不再让人看见。整套制度的症结主要不在启迪,而是为了要让纽约上层阶级的自我感觉良好,以免看到快饿昏的六岁小孩窝在排水沟里而觉得不舒服。至于我呢,刚好对这个机构的主张没什么好感。

波姆太太点头附和,胸口靠着木桌,打开蜡纸拿出黑色巧克力并扳下了一块。她若有所思地吞下巧克力,并把这小小的奢侈推给我。

“你想,她说,‘他们会把他撕烂’,是什么意思?”我问。

“大概是指动物吧。或许她住的后院养了一头她喜欢的小猪,看到小猪被宰她就逃了,猪血溅得她全身都是。甚至是一头牛,或是一匹断了腿的小马。对了,她心爱的小马,这样他们当然会把它撕烂。明天我们就知道答案了。”

波普太太站起来,取走一根蜡烛。

“明天我只有半天班,”我对着好心房东太太的纤瘦背影说,“所以你不用来叫我起床。”

“很好。我很庆幸你是个警察,我们需要警察。”她体贴地说,拿起杂志。顿了顿又说,“我想那只是指她的小马。”

我告诉自己,波姆太太是个实际的女人,她说的没错,那些血可能是从任何地方来的,可能是一匹小马甚至一条狗不小心被马车撞到,马上引来了一堆老鼠。我稍稍松了口气。

但想到老鼠我又开始恶心、发抖,只好徒劳地盯着对面墙上的一条细缝。我把另一根蜡烛拿上楼回我房间时,心里想着这样折腾了一天之后,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找回平常的我?

隔天早上,我从沉沉的睡眠中醒来时,一双眼睛正打量着我。我看着她,还没反应过来,人仍平躺在床上,身体感觉还很迟钝。阳光从起居室的窗户流洩进来,我从没在这种时候醒来过。我的稻草床垫还靠在墙上,因为想到要睡在那间小如壁橱的卧房里,我就沮丧得要命。再说,昨天以前我根本想不到这房间会出现我以外的人。但现在有一对灰色大眼晴盯着我的身体不放,而我只穿了一件长度不到膝盖的系绳短裤。

小女孩穿着波姆太太昨晚给她的长上衣。衣服盖到大腿的一半,底下是小男孩穿的米黄色棉裤,让我看了觉得有趣。她那黑檀木色的头发已经放下,用厨房麻绳绑在脑后。

“你在这里做什么?”我问。

“在看你的画。我喜欢。”

我房里哪有什么画,但我知道她指的是什么。从小每当脑袋需要静下来的时候,我就喜欢在各蹈废纸上乱溢。警察工作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画东画西。在艳阳底下走来走去让我的脸发烫,我也不喜欢让街上人群有机会盯着我的脸看。我曾经搭麦迪森线的公车到纽约东北方的边界区,也就是第三街和二十四街交会的牛头村,那些畜栏、牧场和屠夫被赶出包利街之后,都迁到这里来了。那里弥漫一股屠宰味,常常可以听到牲畜嘶叫的声音。他们有一种用来包肉的薄牛皮纸,非常便宜,我买了一大卷。此外我还找来一个麻袋,把我在羊圈旁废弃火盆里捡来的烧剩木炭都丢了进去。

又一条捷径。我是抄捷径高手。

“我要换衣服,你得先出去。”

“比方这一张。”她说,走向钉在墙上的一张长而宽的图画,画中的威廉斯堡渡轮在阴沉的七月雷雨下,正要离开佩克码头。我喜欢这样想像河上之旅,让一个画面在脑中回荡不已:一艘船切开宽阔平静的河流,不一会儿阳光和雨激烈撞搫。

“我特别喜欢这张。这张很厉害。你怎么学的?”

“把衬衫给我,”我说,“脸盆旁边有一件。”

她把衣服拿给我,脸上堆满了笑。我想那是真心的笑容,只不过带有别的目的,说穿了就是用真诚的魅力来包装算计的工具。我要怎么回应对方简单的善意?我想要这样吗?我自己也会衡量别人有几斤几两重,只是比较不着痕迹罢了。我在心里摇了摇头。这女孩不到八小时前还全身是血,天知道她受了什么样的伤害,而现在我竟然只担心自己有没有穿衣服。

“我叫做提摩西?怀德。你叫什么名字?”

“大家都叫我小鸟,”她说,翘起一边肩膀,“小鸟黛丽。不过如果你想,我可以告诉你我真正的名字。”

我说当然好,一面穿上衬衫,一面纳闷我的长裤跑哪儿去了,愈想愈觉得困窘。

“爱比琳?欧?达莱。以前我都说不清楚,所以就叫我自己小鸟,因为小鸟比较好念。不过其实它们是同一个意思,只是语言不同,所以小鸟这个名字也不会比其他的差。我是这么想的,你呢?”

长裤,我想,我只有两件长裤,而这还是我头一次觉得它们是那么重要。最后我的脚总算碰到了黑色西装布料,赶紧用最快速度把裤子穿上。

小鸟此刻正看着一张很大的素描,画中的林中小屋一看就知道正在熊熊燃烧。周围的树林一片焦黑,成了无人荒地,像是梦中才会出现的地方,所有东西都散发出一股焚化成灰的味道,毕竟我是用焦黑的木炭画的。不管这孩子是从哪里来的,她以前一定仔细看过画,此刻她的一双眼睛正在比较眼前的画跟以前看过的画。所以她不是五角地的人,不是从最黑暗的深渊来的,但也不是咸水东河的一一流夜总会来的,因为她看起来营养充足,身上的衣服也不便宜,而且还会欣赏炭笔素描。

“我们得谈谈昨天的事,”我亲切地说,“关于你发生的事、你的睡衣,还有你从哪里来的。”

“这张是你年纪小一点的时候画的吗?看起来不太一样。”

“不是,这些都是最近画的。我们去找波姆太太,弄点茶来喝,说说你昨晚发生了什么事。”

小鸟在另一面贴满图画的墙壁前停下来,皱着眉头。那是一张简单的肖像画,画中的女人面色苍白,发色漆黑,带着学者气质,手托着下巴,两眼分得很开,眼神飘向远方。那是梅西,沉思中的梅西。

“你喜欢她,”小鸟不悦地说,“说不定还亲过她很多次,对吧?”

“我……事实上,并没有。为什么?……”

我仔细想了想那幅素描,原来画家对画中人的情感逃不过十岁小孩的眼睛。但这么想并没有减轻我的紧张狼狈。这时,小鸟的沉思表情顿时一转,变得愉快而乖巧,一扫她刚刚的失态。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亲吻,或许你不喜欢?不过如果你喜欢她,我也会学着喜欢她,因为是他把我带回来的。”

“你不会见到她,不过她是个……很棒的女孩。”

“她是你的情人?”

“不是。听我就,我们也得谈谈你之前住在哪里,说不定有人在等你回去,如果那里不值得你回去,那么我们就得帮你找一个可以重新开始的地方。”

小鸟眨眨眼,然后又笑咪咪,像是头一次感觉到安全、被保护。

“我不想谈,”她坦白说,“但如果你希望我谈,我会尽量试试看。我想从今天开始我都会跟着你,所以我会试试看。”

“告诉我,”波姆太太用和蔼可亲的声音问,“昨天晚上你的睡衣怎么会那样?”

小鸟坐在宽大的揉面桌前,面前放了一杯加热过并掺了水的黑醋栗酒,小手里秀气地握着一块糖。她低着头看杯子飘上来的热气,脸被热气烘得发红,不久又转成苍白。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件往事,我爸问我有没有拿鲸鱼油把马厩里的马具擦亮,我突然很害怕,因为我没有,接着我就看到范伦丁在角落里对我使眼色,告诉我他会在危急时刻伸出援手,要我安啦。我看到同样惶恐的眼神闪过小鸟的眼睛,那种眼神会让你无法呼吸。

“那是件很漂亮的睡衣。”我从角落发出声音。

这句赞美马上触动小鸟的心弦,她的眉毛微微一扬。我没来由地想,有些小孩会把赞美鼓励当作搏饼一样急急吞下肚,小鸟?黛丽却是谄媚恭维甚至更下流的语言的牺牲品。

“那件很适合我,但现在大概毁了。我喜欢你的帽子,”小鸟机灵地说,“那也很适合你。”

我发现她讲话就像大人,因为她百分之九十的交谈对象,都是花钱买她的男人,想到这里我不由脸一沉。当下我得到了一个结论:我绝不能把小鸟当作小孩,把自己当作二十七岁的前警察,那样跟她说话是不可行的。因为不够聪明而无法主导对话,还算得上刺激有趣;但是如果因为错看对手而被踩在脚下,就丢脸丢大了。

“我知道你很害怕,”我说,“谁都看得出来昨天晚上你遇到了可怕的事。但如果你不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想帮也帮不上忙。”

“小鸟,你住在哪里?”波姆太太问,语气平和。

小鸟的厚唇抽动了一下,面露难色。

那一刻我发现她很漂亮,感觉像是远远望着玫瑰丛。接着我又得极力压下涌上喉咙的恶心感,相当累人。

“跟家人住在百老汇西边的一栋房子里,”她简短地说,“可是我再也不回去了。”

“继续说,”我说,“我们不会骂你的,只要你说实话。”

她花蕾似的黯淡嘴唇又抽动了一下,之后话语便泉涌而出。湿湿的,像在哭,其实没有,至少表面看起来没有。

“我没办法,真的没办法。我爸回来了,他拿刀子割她,本来我也会遭殃,可是我逃走了,虽然那时候我已经换好睡衣要上床睡觉。”

我跟波姆太太互看一眼,其实是我对她使眼色,但她淡蓝色的眼睛盯着小鸟不放。

“他割了谁?”我凝重地问。

“我母亲,”小鸟悄声说道,“刀子划破她的脸,她把我抱上床,血流得到处都是。他喝醉会发酒疯,可是以前从没有真正动过手,顶多拿他的手杖打人,从来都没过拿刀子。我母亲把我放下来,叫我快跑,还要我永远不要回来,因为家里多一张嘴吃饭,他看我不顺眼。”

她停下来,颤抖的手指伸去摸杯缘,两眼盯着瓷杯上的一个小裂痕。

我认真地想了想。不是太美好的画面,但不是不可能。现在有无数家庭每天为了买威士忌省吃俭用。还在尼克酒窖工作时,某天快傍晚的时候,有个脑袋清醒、做事谨慎的斯立果人叫了酒之后跟我说,“老天啊,我要写信叫我表弟别来,在家乡或许吃不饱,但起码不愁没威士忌喝。”

所以说,是有这种可能。然后我想到她的发型,想到什么样的爱尔兰小孩会叫自己妈妈“母亲”,而不是直接叫妈。我母亲把我放下来,而不是妈把我放下来,叫我快跑。

“我想你应该告诉我们实话。”我说。

小鸟一脸震惊,嘴巴张得好大,这一刻我才发现她是个说谎高手。只有说谎高手才会在被逮到时那么惊讶。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她得过那种生活,大概非得是说谎高手不可。

“我没办法,”她胆怯地说,“你会生气,波姆太太说你是警察。”

“他才不会。”波姆太太喷了一声,“告诉我们实话。怀德先生是好人。”

“我不是故意的。”小鸟喃喃自语,声音硬咽,痛苦地用拇指指甲用力枢着桌面。

“故意什么?”

“所有的一切,”她轻声说,“可是他……我猜他醉了,因为他一直扯着一个小酒瓶,问我要不要来一点。我说不要,他就把酒倒在我的枕头上,说这样会让我更快习惯,我觉得他疯了。他拿出一盒火柴,一根接着一根把火柴擦亮。他说火柴就像我的头发,还拿一根凑进我的脸,我叫他走开,可是他已经……已经付我钱了。就是这样。总之,他不肯,还把我推到湿答答的枕头上,拿着点燃的火柴靠过来,打算用火烧我。我放声尖叫,用力把他推开,结果他……倒在地上。他腰带上有把刀子……可是我不知道,我对天发誓我不知道。刀子刺进他的身体,他过来抓我的时候,血染红了我的衣服。有人听到尖叫声,冲进房间,所以我才有机会逃走。他没死,我向你保证,而且我不是故意的。他想用火烧我。”

这次小鸟停下来时,波姆太太伸手轻轻抓了抓手腕。我想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因为其中的细节太光怪陆离,小孩绝对编不出来。

把威士忌倒在枕头上,然后放火烧一名小女孩的头发。那是真正发生过的事,但不是她现在在这里的原因。

“小鸟,我很难过听到这种事,”我说,“可是,一个男人如果被刺伤,就算是意外,他也绝不会善罢干休,而你昨天晚上肯定逃不出那个房间。为了必须弄清楚到底有没有人受伤,我得带你回警察局。”

一个怒冲冲的拳头突然挥出去,把杯子摔向墙壁。下一秒,小鸟一脸惊愕,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的右手,好像那是别人的手。她举起左手去摸右手,眼睛眨个不停。

“拜托你不要。让我留在这里,让我留在这里,”她用又轻又细的奇怪声音反覆请求,

“什么事都没有,你不需要担心,没有人受伤。”

“可是你说……”

“我说谎!拜托你,我说了谎,可是……我不想谈我住的地方,你应该知道吧?让我留在这里,我不能回去,他们不会放过我。那个杯子我会赔你,打破东西我一定会赔钱。拜托……”

“把贸情告诉我们。”我打断她。

小鸟的下唇抖得厉害,但又勉强自己抬起下巴。

“我没办法再住在那里了,”她不带感情地说,“我累了,真的累了,他们从不让我好好睡觉。她说因为每个人都喜欢我,可是……我没办法,真的。不能睡觉很痛苦。昨天晚上我拿了一些之前藏在楼下的钱,就在楼下后面的养鸡场里。我们晚餐要吃咖哩,我拿钱跟杀鸡的男孩买了一些鸡血,骗他说是我要拿来对某个人施咒用的。我们把鸡血放在养鸡场的桶子里,我带了睡衣过来,然后……在上面涂满血。我溜出去那天晚上,我想他们一定会追上来,要不然就是会被送到收容所,可是……如果我全身都是血,我就可以说自己在逃离码头坏人的追杀。不管是谁都相信我的话,看到我身上的血,他们就会愿意收留我。”

小鸟停下来,来来回回看着波姆太太和我,眼神看起来像只走投无路的小鹿。希望正用柔软的爪子抓着她的五脏六腑,狠狠扯着她的肋骨。

“你会愿意收留我,对不对?”

我手拿着杏徽,嘴里演练着辞职不干的说词,一面还心想着要怎么跟一个十岁大的雏妓说,她不能留下来跟我们一起住。我一直保持沉默,波姆太太也只是摇着头,发出悲伤的咂嘴声。但无论如何,抛开我们各自的同情心不论,这儿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房间。

走到死气沉沉的坟场时,我看见我哥站在宏伟的正门阶梯上,表情严肃地在跟身材魁梧的麦瑟警长交谈。在麦瑟面前,连范伦丁这种人都毕恭毕敬。他的手没放口袋,只把一只宽大的拇指插在背心的缝隙里,那件背心花色续纷,整座山谷的百合花好像都在上面盛开,相当显眼。

“怀德队长,”我喊他,“午安,麦瑟警长。”

“你一整个早上跑哪儿去了?”麦瑟一看到我就问。

“照顾一个全身是血的小女孩。别在意,没事。长官,你好吗?”

“不好。”他说。范伦丁心不在焉地抹抹嘴唇。

“怎么了?”我问,手里抓着警徽,带着一丝雀跃,随时准备把馨徽拿出来丢给我哥。

“我们在梅森街发现一个小鬼的尸体,在我的管区。”范伦丁说,“没穿衣服,全身被砍得稀巴烂,包淮你看了早餐全部吐出来。是个长得满正的小鬼,就是他们所谓的帅。我们正在想办法不让消息外洩,但说的比做的容易——兔崽子,你的星星警徽呢?”

我从口袋里拿出警徽,出乎我意料的是,我不但没拿警徽往他脸上丢,还直接把它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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