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英雄无名:军统抗战回忆录》作者:陈恭澍【完结】 > 【书香门第】英雄无名-军统抗战回忆录.txt

前文第三章中,比较详细的介绍了「新一组」的内容,接下来再就「情一组」中值得一

记者加以记述。

「新编第一组」与「情报第一组」仍然是两个单位,「新一组」是我到职后新编的;「情

一组」则是以前原有的。自「情一组」组长朱啸谷同志,因敌伪缉捕甚急,已无法在上海活

动,调走之后,其组长一缺,尚无适当人选,乃权宜指定由「新一组」组长毕高奎同同志兼

任。毕组长才华出众,他把「情一组」的工作,也和「新一组」同样的表现得有声有色。

「情报第一组」也有「组书记」,系由张学礼同志担任。张同志毕业于临沣训练班,在

朱啸谷组长调职后,毕高奎组长兼代前,由他负责代理。张同志虽限于工作经验,尚无重大

作为,但忠诚可靠,头脑缜密,代理期间,克尽厥职。

「情一组」除搜集情报外,另一特定任务是将所有上海公共租界、法租界两捕房中的工

作关系,统交由该组负责联系指导。

在公共租界捕房(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方面:较高级的有刘绍奎、刘俊卿、刘XX

等三人,以后又吸收了董仁等六人,董仁是假名,其它五个人的名字,暂作保留。据毕高奎

兄提示,其它五个人的名字,暂作保留。据毕高奎兄提示,其中有赵逢幸君曾在台湾警界服

务,现已退休。

刘绍奎兄于二十七年就参加工作了,其后,为了彼此策应,绍奎兄再介绍刘俊卿兄加入。

另一位刘XX 君,与刘绍奎兄无横的关系,是由「新一组」组员刘XX 同志吸收的。兹

接受刘XX 同志之嘱告,顶好不提他们的名字,故而从略。这表示,不为名、不为利的旷达

胸襟;同时也为了陷身大陆者的安全。

刘绍奎兄在公共捕房曾任探长、督察、督察长等职。刘俊卿兄曾任探长、督察等职。鉴

于工作上之需要,绍奎兄于二十八年又吸收了两位英籍警官正式参加工作。所谓「正式」也

者,就是他们接受了由「上海区」所发给的活动费,同时也了解这是为中国政府而工作。两

位的姓名是: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政治科长劳勃生。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第八科长克莱登。(主管协调日本方面与公共租界有关抗日

活动)

据刘绍奎兄自撰的「回忆录」中记载,抗战胜利后,戴先生在上海曾宴请劳勃生、克莱

登二人面致谢忱。同时也邀请了英籍总探长葛乐华、探长普莱德二君作陪。因为他们曾义务

的协助我方工作。刘绍奎兄和其它人员对我「上海区」的工作协助,在那种环境里是非常勇

敢的,真可以赞扬一句「了不起」,因为稍有差池,连他们自已都完了。因其各有职责,所

给予工作上的协助,分别为:提供资料、通风报信、运输武器、掩护撤退、减轻刑罚、私下

放人等等。别看在字面上念起来好轻松,而实际上做起来,可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在法租界捕房(法租界公董局警务总监──警务处及政事治安处)方面:有蒋福田、李

XX、杨仲芳等三人。蒋福田兄曾任探长、督察,杨仲芳系探目,李XX 曾任帮办。

法籍有二人,均接受我方之补助活动费,其一是警务处督察长ValonTin ,化名马龙,另

一位是政事治安处的帮办Sali。笔者曾和马龙见过一面,是在他的办公室中,当时,我知道

他是谁,可是他并不知道我就是上海的负责人,经我点穿后,他替我接通了电话,使我有机

会能交待「上海区」的助理书记桂涤非几句关系重大的话,这也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协助。

在上海的时候,笔者和蒋福田兄并不认识,到了民国五十一年才在台北毕高奎兄的府上

遇见了他。如今已去世多年了。

以上是「上海区」在两租界捕房中的人事关系,当年对我上海工作,的确是助益良多。

虽然如此,可是我们对于两租界捕房的人事编制、职别名称等,始终搞不清楚,所以在上文

中,关于职位称呼,难免有些不明不白之处。日前阅及正中书局于六十九年版的「上海租界

问题」一书,其中有一篇附录,题为「上海英法两巡捕小史」,注明系收自「上海研究资料」。

资料中,有一段是「三个警政机关的现行组织」,包括「公共租界巡捕房」、「法租界巡捕房」

及「上海市公安局」。兹摘录其中公共捕房、法捕房两部份,供为参照。

(一)公共租界巡捕房公共租界中央巡捕房,设于福州路和河南路江西路之间,坐南朝

北一座新厦内,属于工部局总办处(间)管辖。总计巡捕官员:西籍共五一三人,印度籍共

五九九人,日本籍共二五六人,华籍共三、六四五人。其下分为十三个巡捕房(等于分局)

名称如下:

虹口、老闸、戈登、新闸、静安寺、汇司虹口、嘉兴路、狄思威路、汇山、杨树浦、普

陀路、成都路、榆林路等巡捕房。职别及人数:计处长一人,副处长六人,帮办处长八人,

督察长二十人,助理督察长二人,正巡官十五人,正探长六人,巡官四十七人探长二十三人,

副探长六十四人,巡长五○九人,探目二二六人,试用巡长七十四人,试用探目一人,巡士

四六六六人,探员二四五人。

以上所列的官警员额,分配于下列的十个单位中,其名称是:管理处(警务处),缉捕

股及特务股(罪案侦查总部或刑事科),各警区总办事处(分局),各区捕房(派出所),武

装后备队(保安队),车务办事处(交通科),法庭及律师办事处(法警),材料储藏及转运

处(驻卫),马巡(从前有骑警,此时可能还留下几匹象征性的马,因在编制上只有正巡长

一人、巡长一人而已)。另外还有一个特务股办事处,有巡官一人,巡士一人,不知道主管

什么。

笔者附注:括号内是笔者加上去的,也许不尽适当,惟便于了解。原文中的名称,想必

译自英文,在全书中也有些前后不统一之处。上海人通常都管公共捕房的头脑称为「总巡」,

其实可能就是「警务处长」。还有上海人时常挂在嘴边的「三道头」,应该就是巡长,因为他

臂章上有三道曲线,所以叫做「三道头」。别看「三道头」地位不高,可是和居民的接触最

多,权力也很大。干几年「三道头」下来,多有家财万贯的。

(二)法租界巡捕房

职别及人数:计警务总监及其属员共一七九四人,职员及工人共二一二人,司法警察三

六人,卷烟统税处五人,狗监四人,公园和码头警卫十五人,租界防卫队一二七人。

组织系统:最高系「警务总监」,其下,分为警务及政事治安两处。事务单位则有文书

课及法警课。

警务处处长之下,有警备副处长、XX 副处长及人事科长。

政事治安处长之下,有政事科长、治安科长及起诉传译科长。

以上,公共租界部份较详,法租界部份甚简,均未注明时间。笔者从相关文字中推断,

此项资料,可能所指的是民国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间的状况,现在看来已是历史陈迹了。

至于在伪「上海市警察局」方面,我们也有工作人员潜伏,系由「情报第四组」联系,

与「情报第一组」无关联。

此外,「情一组」还负责联络「上海区」直属的几个特殊工作关系。其中有一个人姓袁

名殊,又名学易、筱易。是上级「交联」的还是就地「吸收」的?已无从查考。此人出身新

闻界,政治关系非常复杂,他所供给的情报,大半是题目惊人而内容稀松的一些东西,不但

不具价值,尚且徒增困优,可是突然间又有一件非常吸引人的题材,会使人觉得他仍是一块

有用之材。到了李士群做了汪伪政权江苏省主席的时候,袁学易则又以「教育厅厅长」姿态

出现,不过,他仍然与「情一组」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我们发给他的「活动费」依然照

收不误。全般检讨下来,他在工作上并无特殊表现。迨至抗战胜利后,就没有他的消息了。

三十九年间,在中央的报纸上,偶然看见他的名字,竟而是伪「教育部」的一名司长。照中

共的行情而论,对一些投机靠拢的人,顶多加上一个空头委员的名衔,如实授「司长」,那

就足以证明袁殊、袁学易原来早就是一名共产党徒了。

「情一组」原有一个「韩国小组」,由鲁见华任组长,沈慎、苏全、于义为组员(以上

三组员是化名)。这一个小组的主要关系是在日本海军方面。自毕高奎兼任「情一组」长后,

认为该小组人员既以日籍身份能在日本海军内部立足,除情报工作外,还可以扩大其效能,

向行动破坏求发展。因而,该组创下一番彪炳事迹,也蒙受了重大的牺牲,其事实经过,当

另以专页记之。「日本宪兵队」惨无人道

「宪兵」,原是「军中警察」;抗战期间,日本中国派遣军所属的宪兵部队,却大大的变

了质,它是统治压制占领区的一把铁钳、一副枷锁,也成为荼毒中国同胞的一只魔手。

自我国东北乃至华南,凡是被日军占据的地区,都有「宪兵队」之设;大都市有大的「宪

兵队」以及分支机构,小城镇有小的,小到只有一个「班」,或者只有二、三个人,可以说

如影随形,到处可见。大家都承认,「日本宪兵队」之伤天害理、丧心病狂,已是不容辩解

的事实,连曾任「宪兵队」官佐的日本人都不敢否认。他们在中国抗战八年期间,作威作福、

胡作非为,坏事作绝;更不知杀戮了多少个中国同胞。而我们在敌后工作的同志们,牺牲在

「日本宪兵」手上的,更不知凡几?这虽然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往事,可是一提到「日本宪

兵队」,相信,一定有许多人还是余恨难消、余痛犹在!愿我炎黄子孙世世代代莫要忘了此

一奇耻大辱,我们虽不鼓励报复,但至少也应该力求不再受人欺侮。

笔者对于「日本宪兵」的了解,还不算透澈,不过,因为它在中国是我们工作上的对头

冤家,而且又吃过它不少苦头,所以日积月累下来,却有相当的认识,尤其是「上海日本宪

兵队」。

「日本宪兵」,自成体系,派到中国来的宪兵部队,受「中国(支那)派遣军总司令部」

节制,称为「宪兵司令部」,驻在南京。成立于民国二十七年元月,首任司令官大木繁少将。

南京日本宪兵司令部之下,分「中支」(华中)、「北支」(华北)两大部份。「中支」,是「上

海日本宪兵队」,「北支」是「北京日本宪兵队」。

现在,我们就来谈谈「上海日本宪兵队」:「上海日本宪兵队」,成立于民国二十七年元

月,与「南就日本宪兵司令部」同时,队本部在虹口区北四川路。自二十七年至三十四年日

本投降,「上海日本宪兵队」,前后换了五任队长,第一任三浦三郎少将。其任期,自二十七

年至二十九年,也正是笔者在职「上海区」区长之际。在当时,三浦宪兵队长常在情报资料

中出现;而在日本宪兵队所获的情报资料中,他们知道有个「蓝衣社」,也知道有个「上海

区」,可不清楚「上海区」的内部组织。

「上海日本宪兵队」本部,在虹口;就大上海地区而言,虹口,正是日本的势力范围。

一般市民对「日本宪兵队」的观感,是厌恶与畏惧兼而有之,而我们全体同仁,一提到「日

本宪兵队」,更是个个恨的牙痒痒,因为我们的工作同志一旦进了「日本宪兵队」,已经注定

九死一生,即使能够活着出来,都会多少留一些残疾,缺胳臂短腿,耳聋眼瞎,已是屡见不

鲜了。

有关日本宪兵滥用酷刑的事,留到后面再写,现在先从它的人事组织说起:

「上海日本宪兵队」的内部组织,分为两大部门,第一课,亦称「警务课」,主管一般

行政,包括人事、则经、总务等。第二课,亦称特高课,主管业务,包括谍报、谋略、行动

等。「特高」一词究竟作何解释?始终弄不明白。在性质上虽然和我们的作为计锋相对,但

在品格上却「下作」的不值得一提。他譬所谓的「谍报」,是以社会情报为主,通过一批甘

为爪牙的翻译们当作眼线,再转手利用当地的流氓痞棍,东拉西扯胡说八道一番,正好制造

一个上下其手、鱼肉乡里的好机会,说起这些翻译,可真是丧尽天良的人类渣滓。他们狐假

虎威,无恶不作,可真害苦了中国老百姓了。日本人自以为善于运用「谋略」,每逢提起「谋

略」二字,即颇有得色,这充份的反映出他们的诡计多端。日本宪兵所接触到的「谋略」,

只不过是一些小伎俩「鬼点子」罢了,离着真正的「政略」或「战略」,相隔何止十万八千

里。「特高课」主持下的「行动」,实际上就是「抓人」和「整人」,而且是毫无人性。

关于「上海日本宪兵队」的内部组织,除以上所列举的两个课之外,在珍珠港事件发生

后,又增设了一个「外事课」,专管留在上的外国侨民,惟以欧洲白种人为限,其它有色人

种,则与中国人一般看待。

「上海日本宪兵队」之下,尚有许多分支机构,属于二级单位的计有:

沪北宪兵队管区──虹口、闸北、江湾

沪南宪兵队管区──法租界、南市

沪西宪兵队管区──公共租界及越界筑路

沪东宪兵队管区──浦东全区

水上宪兵队管区──黄浦江

警乘管区──铁道、公路

特战班主管──对「忠义救国军」

电讯探知班管制──无线电通报

除以上所列者外,还有三级单位以及临时编组等,可见其组织是如何的庞大与紧密了。

「上海日本宪兵队」所属的地区性「宪兵分队」,权限极大,其内部组织与本部同型,

最主要的是都设有「特高课」,专注于抗日活动。

再从上列各分支机构的管辖范围,以及分布状态来看,可以明显的发现,日本占领军之

控制「大上海」,又是何等的处心积虑了。

宪兵队本身并没有「司法权」,但具有无限期的拘留权,就是说,他不能「判」,却可以

「关」,甚至可以虐杀。所以在宪兵队及各分队均设有「留置所」。「留置所」就是拘留所,

有些个不幸的中国同胞,在「留置所」内一关好几年是常事,死在宪兵队里的也时有所闻。

宪兵队「留置所」的管理,是漠视人性的,除去严苛的守则之外,完全是以管理人员的喜怒

爱好为转移,他不高兴,可以随便敲你几下或踢你几脚出气,他一时兴起,也会把一个人当

成玩具般的戏耍一番,或是饿你几天,罚你晚上不准躺下睡觉,人的尊严早就丧失殆尽了。

上面提到过,宪兵队本身没有「司法权」,那么又如何「结案」呢?据了解,凡由宪兵

队拟定处以死刑或徒刑的,一律都解送当地日本驻军最高司令部军法机关去处理,实际上,

只是一个形式而已。例如:上海地区的日本驻军最高司令部,先是「第七十军」(代号「登

部队」),其后换防改为「第十三军」(代号「枪部队」),那么就解送到该军的军法单位作形

式上的判决,至于案情如何,军部则概不过问;拟判徒刑的就发监执行,其中也有转解到伪

政府所属监狱执行的。拟判死刑的,军部就秘密执行了,从来都不作公开之宣告。

日为宪兵队对「人犯」之处置,除了上面所记述的通过形上的「司法程序」之外,还有

许多种不同的把戏,据实际了解,有如下者:

抓错了人白抓,只有自认倒霉,能够得到一个交保释放,那已经是徼天之幸了。不过,

其中也有因「交保」而被传话人大肆勤索的。

最普通的是留置调查。这一查就是几个月,一讯就会脱层皮,何时才能查得明白,那只

有翘首问苍天了!

再是转移管辖地区留置调查。一个地方查不出明堂,换个地方再查,查来查去,一讯再

讯,节节苦难,怎么受得了。

长期留置。有一种案情复杂而始终查不清楚,就索性摆在一边拖下去了。这只有生命力

最强的人才能活下去。

至于说到因刑致死的,亦属司空见惯的事,在他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也从来不会

追究责任。所以有很多人无缘无故的失踪了,大部份都是走上这条阎王路的。最后连尸首都

不知道丢到那里去了。

日本宪兵队对待我们中国同胞,还有下毒药这一手;毒药是由日本的另一个部队研制供

给的,按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手段,其一是慢性毒药,服下去之后当时无特殊感觉,外形亦

无异象,和平常一样,等一两天之后才发作,因为谁也不知道是什么药,绝对无法解救。像

「七十六号」的警卫大队长吴世宝,就是服下这种毒药而后予以开怿,等到第二天药性发作

就一命呜呼了,而「上海日本宪兵队」当时绝口不认账。(笔者注:民国七十年十二月在台

北晤及曾任中国日本派遣军南京总司令部宪兵司令部特高课课长、后转任日本陆军省军务司

长的大冢清先生,他当面承认确有其事。并告称:所用药品,系由「多摩部队所属之玉部队」

供给。「多摩部队」是专事研究生化的一个部门的代号。)其二也是慢性毒药,和第一种大致

相同,不是对待已经逮捕来的「犯人」,而是用为「招待」客人的。类如「七十六号」的头

目李士群,就是在晚宴中吃下这种毒药,等到当天夜里李士群从上海搭火车回到苏州之后,

才浑身汗出不止,待至天亮乃虚脱(休克)而死。其间曾请来日本军医诊治,却看不出究竟

是什么病症。还有一种是急性的毒药,用以口服或注射均可,大约一两分钟即可致命。相信

惨死于此一罪行的,想必大有在,其中,我们的同志一定不在少数。只因死得快,无一可免,

绝不会有活口;死后,当然是毁尸灭迹,所以外间人无法指出谁是怎么死的。

接下来再记述日本宪兵队施于中国同胞的酷刑。这不仅是「上海日本宪兵队」及其所属

各分队如此,在全国所有占领区中的各级宪兵队,亦莫不如此。总括来说,他们是一种全然

泯灭人性的「两脚兽」,根本不顾人道,尤其是下级士官,且有强烈的虐待狂,更不知人间

尚有「人权」二字之存在。自信,这几句话公公道道,绝不过份。日本宪兵队的「刑」,比

「七十六号」那一套,可又残酷得多了,如果一样一样的,详详细细加以描述,即便写上三

两万字也写不完,这里,只有分别用一个字的动词作为提示,三言两语解释明白,也许看了

之后,印象会更深一些。记住:这就是民族战争中,弱者所得到的惨痛教训,切不可等闲视

之。

以下就是各式各样、想象不到的「刑」:

「打」:不用器具,光是用手打。巴掌、拳头一齐来,没头没脑,只打得眼睛冒金星,

口吐鲜血;突然间,对准小肚子又是一下子。

「摔」:抱起来、背起来、抡得高高的,往地下摔,那管它草地、木板地、石头砌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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