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第三章结尾的一段曾提到过,当「上海区」制裁了叛徒陈明楚、何行健二人后,同
志们痛心之余,有感于这都是日本军阀种下的恶因,故而向上级提出一项具体建议,其主旨
是要求上级授权,准予对上海地区的日本武装官兵,给予严厉的打击格杀勿论。原建议包括
以下三要点:
一、以身着军服的日本军人为格杀对象,不论其军阶高低、官职大小,无须事先奉准或
报备,得手当场就干掉。
二、其执行地点,以日军占领区及其势力范围之内为限。
三、尽可能避免殃及我国居民的安全。
为了便于明了以及解答可能发生的一些疑问,对以上三点,再加以申述如下:
在「上海区」未提出此项建议以前,照规定,无论制裁任何人,包括敌军在内,都必须
事先奉准而后可;本案则创下一个特例,那就是可以便宜行事先斩后奏,而实际上也非如此
不可。试想,我们从外形中,顶多也只能辨识出日本军人的兵种及官阶,不可能得悉他们的
职位与姓名,因为他们一律不配带符号或名牌。至于他们所负的任务为何,那就更无从得知
了。又何况这种事情大部份都发生在临时遭遇之际。
值得特别在这里一提的,是此举的动机:我们所以想要亲手杀掉日本兵,主要的原因是
出于义愤,也可以说是由于日军的残暴不仁而激发出来的仇恨心理。大凡经历过这场八年灾
难的国人,如果不太健忘的话,一定是记忆犹新,余痛尚在;而与敌寇短兵相接、不断搏斗
的我们,当然会更有切身之恨了。当时一般同志的心理反应是:如果可以不经奉准,便能径
自格杀日军武装官兵的话,他们都会争先恐后的乐于执行此一任务。
格杀身着军服的日本官兵,和在战场上攻击敌人一样,旨在打击敌军士气,消灭敌军实
力,当然不管他是张三李四了。其所以不杀穿便衣的,即使明知道他是日本军人,我们也以
「解除武装」视之。设如有一天日本军人都不敢身着军服到处横行,鱼肉国人,那就证明此
一行动奏效了。
再说限制执行地点问题:上海这个地方,比较特殊的是因为有外国租界。「租界」虽然
是中国领土,可是受外国人统治。日军当时只占领了上海外围地区,也就是所谓的中国地界;
惟对于以英国为主的公共租界(尚包括美国、日本等)及由法国独占的法租界则仍保持原状。
至于日本势力侵入两租界,那是珍珠港事变以后的事了。
日军的活动范围,在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八日珍珠港事变以前,除上海周匝地带外,其主
要地区,则集中于虹口「虹口」,是公共租界的一部份,日本人之经营这块地方,由来已久,
日本的重要军政机关均设立于此,而日军官兵出没于虹口街道上的也最多。此外,在公共租
界沪西越界筑路地段,不时亦有日军踪迹。日军之着武装者,偶而也出现于公共租界和法租
界,但为数很少,且多在沿黄埔江岸外滩一带。
我们之所以不愿意在租界内执行,是因为我们有必要利用租界作为掩护;其次则是免得
引起租界当局对我政府提出外交上的责难。也可以说多少有点投鼠忌器。其实,事后证明,
这些顾虑都是多余的。
至于说到波及当地居民,也就是因为杀日本兵而害了我们无辜同胞的事,过去已屡见不
鲜,每逢一次行动破坏后,日军总是封锁现场,任意逮捕附近居民,除严刑拷问外,且肆意
掳掠奸淫,无恶不作。其接近大都市的地方,因耳目众多,或许还稍有顾忌,到了穷乡僻壤,
那就更为所欲为了。举个实例来说,二十七年春,笔者在北平亲率王文诸同志制裁第一号伪
头目王克敏一案,事后日本军方立刻封闭九城,切断了一切的交通出入,在一夜之间,全面
大搜查,总共逮捕了三千多人,其中与我们有关系的也只有武汉卿夫妻二人而已。其余的都
遭到池鱼之殃。我们有鉴于此,所以我们谆谆告诫同志们:事先绝不利用居民的家屋作为掩
蔽,事后则尽可能撤离出事现场,万不可图一时之安全,进入民宅躲藏。换句话说,宁肯多
冒一点危险,也不要牵累了同胞。自二十九年初由「上海区」向上级提出此一建议后,事隔
四、五个月,才奉令核准。其间,上级对于这件事,想必作过一番审慎的考虑。若不然,那
就是本局也不敢多作主张,而又向层峰请示去了。因为事无先例,是否可以这么仿,上峰自
当全面衡量,而免于得不偿失。「上海区」虽然庞大,只不过是军统局的一个外劝单位,对
于国家决策,实不宜多作猜测。
「上海区」接奉上级电令准予所请后,并没有通令所属各队组一体遵照执行,只对几个
行动单位作了选择性的交代。为什么呢?理由之一是:除此之外,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不能大家一齐单做这一项;理由之二是:要配合各工总单位的个别性能,因为有些个单位并
不适合;理由之三是:上面说过,由于事无前例,执行后之效果如何?各界对此的反应又如
何?总要听一听、看一看,如有不当,也便于及时修正。先前,在拟订此项建议时,曾与「第
三行动大队」长蒋安华同学、「新一组」长毕高奎同志,就此一构想的可行性分别交换过意
见,他们都认为非常有意义,很值得一试,在执行上,并不困难,而且牺牲小、威力大,对
我同志特别是沦陷区的民心,都是一种鼓舞。既然如此,所以当交赋此一任务时,首先就选
择了以上两个单位。其后,才陆续的加入了「第二行动大队」及「第六行动大队」。
格杀日军官兵的事,自二十九年九月间开始,至三十年十月下旬为一段落,在一年另两
个月当中,前后击毙、击伤日军约五十余件次,死伤总在六十名以上。上列数字,只是大概,
因年代久远,如果一个一个连名带姓的列出来,已不可能,就是把所有的档案翻遍了,恐怕
也查不出来了。在记忆中,从士兵到军官佐都有,阶级最高的是少将。
在当时,每一次枪击敌军过后,也只有在新闻报导中,才会知道被击者的姓名,而多半
都有姓无名。至于官阶高低,敌方则讳莫如深,不作公开发表。也有全案保密,在新闻中只
字不提,始终不知道死者或伤者为谁的。
兹搜集到新闻报导数则,虽寥寥几句,但已得来不易,今日读之,当别有一般滋味也。
(一)重庆大公报二十九年十月七日「中央社香港六日电─沪讯:(六日上午九时许,
有一敌宪兵,骑自行车,在徐家汇天主堂前,突被人开枪射击,弹中背部,受伤倒地,驻交
通大厦之敌宪兵及伪警闻讯赶至,将受伤宪兵还院诊治,并在附近戒备,施行搜查,结果毫
无所获。」
笔者对上海的道路并不太熟,如果没有弄错,「徐家汇」是在上海市法华乡与法租界交
界处,而在法租界内则另有「徐家汇路」。既然有敌宪伪警闻讯赶至,那么发生事故的地点,
应该在上海市区所谓的「中国地界」;若是在租界范围内,就不会有敌伪宪警了。不过,法
租界也有越界筑路,是不是在越界的那一段路上呢?
上项报导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但如果不是身着制服,那又怎么肯定受伤的人是日本宪
兵?
这个受伤的日本宪兵,我们始终不知道他是谁,更不记得是那一个单位干的了。
(二)重庆大公报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央社香港十五日电──沪讯:十三日晨八
时,虹口又发生一狙击敌军官案。有刺客四名,闯入狭思威路敌特务机关少佐久保田住宅内,
向之开枪,久保田因躲避未中弹。敌军警闻讯赶至,捕获刺客三名云。」
查日本的军事机关,大部份都在虹口,而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特务机关」更是花样
百出,究竟是那一个「特务机关」,一时殊难判明。这个未被击中的久保田少佐,所司何职,
也弄不清楚。说到捕去「剌客」三名,当然都是「上海区」的行动员。照上则新闻看,该是
一件计划行为,不像是临时起意才比较合乎情理。那么既然事先拟有计划,而事后又有三名
同志被捕,笔者多少总有印象才是,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
另据上海新申报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刊出的「蓝衣社在沪所犯案件统计表」上的记载,
久保田一案,其时间是二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地点是在虹口施高塔路;时间地点都不一样,
惟有被击者久保田无恙这一点是相同的。而日本人姓久保田的,当然不祇一人,所以说这到
底是一件事还是两件事,就无法判明了。
在大公报的新闻报导中,提到的是「少佐久保田」,在新申报的统计表中则没有提到官
阶,不过在统计表最后一栏的「行动者」、也就是执行单位中,却注明是:「第三队蒋安华、
林焕尧」。如此比对下来,无妨且作一个粗率的假定:案子是「上海区第三行动大队」蒋安
华队长派林焕尧诸同志前去执行的,没有击中目标人物久保田而告失败了。事后因走避不及,
故有三人当场被捕,至于被捕的是谁?是否有林焕尧同志在内,由于蒋安华同学已去世多年,
可就无从查考了。
与上项事件有连带关系的,另有一则消息:「中央社香港十五日电,沪讯:敌十四日开
放沪西封锁区,闻其原因有二:其一,大西路及愚园路赌窟华乐饭店等,因被封锁无法营业,
损失不赀,乃以钜金买路开放,数额共为五十万元。其二,敌认搜索所谓恐怖份子,不必如
此扩大,故将外围开放,但汪家弄等处仍在封锁中。」
按久保田一案发生在北区虹口,敌军为搜索我方工作同志,连沪西一带都封锁了。于此,
我们对于日军有两种看法,一则是事态严重,如临大敌;一则是色厉内荏,过份紧张。这也
诚如当初我们所预料的,每逢发生一起枪击日军的案子,事后最倒霉的还是当地的居民,其
中自以中国同胞为最多。
(三)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海中美日报载称,本报讯:「前日深晚十一时许,有
一日本领事馆警察名宫崎敏者,年三十二岁,不知何故,被人在南市文庙路附近,用乱刀砍
伤,倒卧血泊中,旋由警署车送难民区国际救济会救治,卒以流血过多,抵院不久,即行毙
命。事后日本宪兵队即在该处施行侦查,结果一无所获。」
有关日本警察宫崎敏被杀重伤致死的事,在所谓「蓝衣社在沪所犯案件统计表」中,也
有记载:时间是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地点在南市文庙路,执行单位是蒋安华指挥的「第
三行动队」。与中美日报所登载的情节两相比对,都非常吻合。
「南市」在上海市南区,不是租界。报导中的「警署」,应是伪警察局。「难民区国际救
济会」,想必是一个慈善团体。这件案子,并没有受到上级的鼓励,因为本案的精神,在于
打击日本武装官兵,而日本警察虽身穿制服,俱毕竟不是军人,所以严格的说,这么做实在
不应该。再检讨其所以发生差误的原因,可能是行动员对于他们的服装辨识的不清楚。
报导中有一句话,倒颇有意思,那就是「不知何故」!这除了拜战争之赐外,还有什么
更好的解释呢?
(四)重庆大公报民国三十年一月四日中央社上海三日合众社电,标题是:「孤岛枪声、
敌兵又死一个」。内称,据可靠消息:「日兵高桥一日在上海中心区,被一不知姓名之凶手行
刺毙命。此为去年九月二十九日以来,日本陆军军人在上海被杀之第十五人云。」
另据所谓「蓝衣社在沪所犯案件统计表」中记载:「高桥胜春,于三十年一月一日,在
江湾附近被击伤,行动者第三队蒋安华。」
不成问题,这当然是同一件事,其不同处是一则有姓无名,一则有名有姓;一则已死,
一则受伤;一则是在市中心区,一则是在江湾,而江湾算不算是市中心,那要看是从那一个
角度作起点了。假定以相毗连的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为中心点,西面就是「沪西」二遇多半都
是越界筑路;南面一大片叫「南市」,也就是上海的旧市区;东面通称为「绣东」,其间隔一
条黄埔江;北面叫「闸北」,包括虹口、江湾在内。以上就是整个大上海的轮廓。不知道此
一说明能否为读者提供一个概念?值得注意的是合众社的这个报导,它说:「此为去年九月
二十九日以来,日本陆军军人在上海被杀之第十五人。」这又怎么解释呢?经查考有关资料
后,才发觉原来是这样的──
据上海中华日报所载,我们格杀日军官兵的行动,是在二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开始的,
第一件是击毙了日军矶部芳卫,地点是在北四川路武昌路口;第二件于九月三十日执行,又
击毙了日军佐藤精一,地点是在沪西镇宁路。以上二人都不知道是什么阶级,只知道是第三
队蒋安华他们干的。
至于说,轮到日兵高桥胜春这一案,是否已经是第十五人,可就查不出来了。不过,他
们如此报导,想必也有资料根据。
(五)上海申报民国三十年一月十六日刊载:「传日海军操场附近,发现炸弹八枚。据
昨日某英文晚报载称:日海军陆战队在公平路寻获炸弹八枚一节,据记者闻该区汇山捕房警
务人员称,此事并不确实,缘当时有一犹太儿童在该处拾得旧式手榴弹一枚,携之归家,然
后由其家人转送捕房报案。」
该申报又称:「英文大美晚报云:日海军陆战队昨日(十四日)下午,在公平路日海军
操场隔壁破屋内,寻获炸弹八枚,当经陆战队兵士将其设法移去。此项消息最初传出时,一
般误会此项炸弹系恐怖份子预放该处,图炸害日军者。目前,日方正在进行调查,以便确定
此项爆炸物之实际来源。」
对了,这只能称为「爆炸物」,不能叫做「炸弹」,因为那全是一些形状不同的爆破装置,
为了要适应环境,在表面上看不出是个什么对象上。这是「新一组」的同志们所设计而自行
配置的,也许是技术水准还不到火候,所以都没有「响」。
「新一组」的目的,是准备炸日本海军陆战队的;不错,的确如此,他们是把这批「爆
炸物」预置于操场附近的一间破屋内,其中几个有「定时装置」,有几个是「触发」的,当
初的构想,是在日本海军陆战队出操的时候,引爆而予以重大的杀伤,因恐威力不够,所以
同时放置了好些个,是不是所称的「八枚」,记不清数目了。说不定果如报导中所称,是有
小孩子在破屋子里玩耍,而把他弄不懂是个什么的「爆炸物」给拿回家去。假设是这样,那
么也许是时间未到才没有爆炸的了。
天下常有许多巧事,不过,在我们的工作要求上,这还当然列为失败。
(六)重庆大公报三十年五月十日「中央社香港四日电,沪讯:敌方戒备之伪中央市场,
有日籍稽查员一名,被人枪杀毙命,事后敌将无辜菜贩捕去数十名,并在新闸桥等处附近挨
户搜查,故连日伪市场买卖殊为冷落云。」
又「中央社香港五日电,新闻报载:昨日日军在闸北大举搜查,逮捕居民五百余人。据
被释放之居民称:日军持有照片数张,无从捕获破案,乃将全区行迹可疑之人均加逮捕,以
照片一一对认,结果并无一人相似。」
查不出死者的姓名,也无法判明其确实身份,报导中只说是「日籍稽查员」,很可能是
个穿制服的。
在这里要提出来说明的,是事后的搜索与逮捕:先是将市场中的菜贩捕去数十名,其后
又在大举搜查下,逮捕了附近居民五百多人。不知道日军是从那里弄来几张照片,就在这五
百多人当中一个一个的对认,亏得没有对上,如果真有几个「相似」的,那就死无葬身之地
了。
以上这六件,都是在四十多年前的报纸上找到的,可惜没有办法取得整份当年的旧报,
所以未能作有系统的详确记述。
民国三十年十月底,「上海区」发生重大事故,抄去大批文件,敌方于同年十一月二十
八日(星期五)在「中华日报」及「新申报」上发表了一份经他们记录再加整理后的「蓝衣
社在沪所犯案件统计表」,表中,可分为两大部份,第一部份是对汉奸的制裁,第二部份是
「破坏」、「扰乱」及格杀日本军人。
有关制裁汉奸部份以及破坏、扰乱等案件,除了已经记述过的,及留待另作详述者外,
对于格杀日军官兵项目,兹照该「统计表」所列,概括有如下者:
「被害者」
姓名时间地点死伤行动者
矶部芳卫 29/9/29 北四川路武昌路死第三队蒋安华
佐藤精一 29/9/30 沪西镇宁路死第三队蒋安华
中村尚雄 29/11/6 北江西路老靶子路重伤第二队赵圣
石桥信 29/11/14 虹口嘉兴路附近死第三队蒋安华
富永贵 29/11/17 蓬莱路海xx 死第三队蒋安华
久保田 29/11/30 虹口施高塔路无恙第三队林焕尧
佐佐木 29/12/1 沪西汪家弄重伤第三队蒋安华
野村正雄 29/12/17 涛朋路华xx 死直属一组毕高奎
宫崎敏 29/12/22 南市文庙路死第三队蒋安华
高桥胜村 30/1/1 江湾附近伤第三队蒋安华
西岩x 30/1/13 南京路山西路死第六队潘绍岳
出光正三 30/1/19 沪西日华纱厂伤第三队蒋安华
户田正一 30/2/22 平凉路齐齐哈尔路重伤第三队蒋安华
石中巽 30/2/26 同上死第三队蒋安华
五十岚翠 30/4/10 公共租借狄思威路无恙第三队蒋安华
本田等数人 30/4/15 沪西劳勃生路伤二人第三队蒋安华
东和剧扬 30/4/26 虹口乍浦路海宁路轻重伤廿二人抗团孙大成
村山秋常 30/4/28 闸北海军哨所重伤第六队潘绍岳
渡边实 30/5/5 光复路三兴面粉工场重伤直属第一组晨美
宪兵分遣队 30/6/11 法租借金神父路无恙抗团孙大成
笹井等三人 30/6/15 地址不详一死二伤第三队蒋安华
赤木亲之 30/6/17 愚园陆地丰路死第三队蒋安华李亮
蒸德贤藏 30/7/26 虹口爱而琴路死第三队蒋安华
式部清一郎 30/7/27 徐家汇天主堂附近死第三队蒋安华
板井一 30/7/31 南市宪兵分遣队前死第四队封企曾
青木武重 30/8/16 杨树浦平凉路死第五队
日下都信吉 30/8/25 杨树浦西华德路死第三队蒋安华
须藤茂吉 30/8/25 同上伤第三队蒋安华
官重孙吉 30/9/16 东汉璧路元芳路伤第三队蒋安华
矶谷 30/9/8 ? 无恙第三队蒋安华
楠元国雄 30/9/13 虹口周家嘴路伤第三队蒋安华
池田寅治郎 30/10/7 虹口死直属第一组毕高奎
石出时重 30/10/10 南市王家弄死第五队
村濑胜次郎 30/10/12 浦东曹家楼店死直属第一组毕高奎
冈本义雄 30/10/22 南市电气公司前重伤直属第一组毕高奎
以上全系该「统计表」内所列,大致接近事实,但不一定百分之百的正确。
该「统计表」中只列有姓名,并无身份,所以不知道那些「死伤者」都是干什么的,更
无法了解他们的职务与阶级了。在笔者的印象中,我们「上海区」全部歼敌行动的战果,当
不止此数,可是如果要一一列举出来,一时又找不到有关的可靠资料,所以也就不作计较了。
总之,「上海区」所执行的「歼敌项目」,在当时的确震撼了上海地区的日本驻军,最明
显的事实,就是有很长一段时间,穿制服的日本军人除了结伴成伙,互相戒备之外,绝不敢
单独一个个在路上行走;横眉怒目,擅阗民宅的事很少发生了;那种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
傲慢像也不似先前了。我们认为这就是打出来的效果。至于陷区百姓人心大快,那就更不用
说了。
二、日本宪兵留下来的一段记录
民国七十年底,笔者在台北会晤了抗战时期曾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所属南京「宪
兵司令部」特高课课长,其后几经升迁,又转任日本陆军省「军务局」某一部门主管的大冢
清先生,他当面送给我几页影印的「大陆宪兵实录」,无头无尾,看不出是什么时候出版的,
也许是内部刊物,并不对外发行的吧?我不懂日文,翻了翻就存起来了。不久前托人译出来
一看,这几页主要的内容,是写抗战时期我们「上海区」的抗日行动。
其中有一大段就是描述当时我们计划干掉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副监赤木亲之的经
过以及执行现场的实际情况。现在就把「大陆宪兵实录」中的记载,照他的原意节录于后。
不过,其中有些看来不大顺眼的名词与名称,我都把它搬正了。
这篇东西,作者没有署名,用第一人称,照语气、看内容,可能是「上海日本宪兵队」
的一名军官或士官写的。其文原意如下:
「我们在派赴任所之前,就听说当时在上海的重庆地下工作人员非常活跃。对日本以及
汪精卫为首的南京新政权,采取极严厉的烧杀政策,这一类的谋略事件一直持续着。六月十
七日在沪西愚园路枪杀由日本外务省派遣的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特别警视副总监赤木亲
之氏,就是其中的一件。
「赤木亲之氏,操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实权,其时为一举足轻重人物。其遭受狙击
的经过,是这样的──
「有一名叫李德昌的巡捕,其巡捕番号为第三三三二号,从昭和六年〔民国廿年〕二月
二十一日到昭和十六年一月十七日解职为止,近十年的勤务中,曾于昭和十五年十月,在公
共租界新闸路,单身捕获持枪枪劫华人商店的强盗两名,而获得警察二级奖章。当他二十八
岁那一年,因与相恋的女巡捕方慧生约会,而未找人代理其职务,遂以旷职名义遭到解职。
「李德昌被解职后,游荡了几个月,于同年五月十六日,竟为蓝衣社行动队第三组长李
正梁、副组长叶东山所吸收,而秘密加入了他们的工作。李德昌当即提供了赤木亲之副总监
居住在沪西愚园路的情报。
「李正梁别名李亮,重庆特别训练班毕业后,派遣来沪工作。曾于昭和十五年十一月十
二日,在虞洽卿路大中华饭店枪杀协助日方的『中华工人福益会理事』台湾人林资炯。李正
梁二十六岁,安徽人,是一名激烈的抗日份子。
「叶东山,年二十八岁,山东人,别名叶洞。前年十二月在上海参加蓝衣社,以大中华
饭店领班为掩护。今年一月三十日枪杀亲日华人李翔卿,复于三月十四日枪杀亲日华人潘树
冬等二人。叶东山之兄叶毓泗则在公共租界警务处第七课(刑事科)禁毒部现职警部补。
「李正梁、叶东山、李德昌等均隶属于行动第三队长蒋安华。蒋某系黄埔军官学校工兵
科出身之大佐,目前潜伏于上海租界内,指挥其部属五十余名从事行动工作。
「当时彼等均受蓝衣社上海区长陈恭树之指挥,而直接受命于重庆。
「谋刺赤木副总监之事,自六月一日开始,以十天左右的功夫,每天均对赤木副总监的
出勤、回家的准确时间,以及经过的路线等等,予以记录。同时,每天早上八时上班离家,
乃至晚上九点半均有人在其寓所附近持续侦察。彼等本来预定于六月十一日伺机执行,适因
遇雨而被迫中止。于是又改在六月十四日照原计划实行,不意临时刚巧在赤木座车前后有出
租车阻碍,因未能得手而再度取销。如此终于在六月十七日早晨,由组长李正粱命令副组长
叶东山率同李德昌(前记中遭解职的巡捕、情报提供者)、周振芳(劳工、一个月前新加入
者)、俞森林(纺织工厂职工、新加入者)、杨景文(原重庆方面江苏省保安第二总队第七连
连长)等四名,自胶州路出发,经金家巷而至沪西极司非而路,部署各人位置如下:由认得
赤木副总监的李德昌为第一射手,暗中持大型毛瑟手枪站在愚园路与地丰路之街角守候;杨
景文在地丰路东南转角处,推木板排子车,车上堆置杂物,扮作运输小工模样,一俟赤木座
车通过,及时推出以阻饶其前进;另外周振芳与俞森林二人均握有左轮枪悄悄的站在杨景文
的对面,担任狙击;现场指挥者叶东山则位于全面皆可瞭望之愚园路上巡视察视。
原文注明──另附有现场略图供参考,此处从略。
「上午八时五十分配置完毕,于九时十五分,李德昌认出了与夫人同出的赤木副总监乘
车疾驶而来,他立刻以摇动帽子打出信号,杨景文会意后,急速把那辆排子车推出,有效的
阻挡住赤木副总监的去路,几乎是同时,俞森林和周振芳二人驱前几步,俞首先以司机为目
标开枪射击,意在使其不能开动汽车,遂即迫进半启的右侧车窗,朝向赤木射击,只因坐在
右侧的夫人为了保护丈夫而有如盾牌般的紧紧将赤木抱住,虽然射击了三发子弹,但却没有
击中赤木的要害。此刻,另一名射手周振芳也射击了两发,都没有命中。煞那间,赤木副总
监以右手猛然打开车门意欲奔出之际,俞森林持枪伸手入车窗,一枪击中胸部,而总监仍负
创滚于车下,与俞森林展开肉搏。一直到力尽才倒在地上。彼等见状,遂大伙迅速依预定路
线分散逃去。此刻,李德昌虽又开了几枪,撤退前的掩护而已。
「一瞬间,沪西特警闻讯赶到,与赤木缠斗的俞森林因抽身稍迟,乃当场被逮,并缴下
手枪一支。这支枪是美制○?三八日径左轮,号码为五一五二四。
「至于那受重伤倒地的赤木副总监已经返魂乏术了。
「此一案件由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会同上海日本宪兵队协力处理,参与其事的有中村
常雄警察总监助理、小林峰三郎警视、杉本喜三郎警部补等,与宪兵队上海队本部特高课课
长林秀澄中佐指挥下之大冢清少佐、加藤田准尉以下的『中国班』诸人相配合,对蓝衣社上
海区进行大规模搜捕。
「四个月后,到了十月十二日,终于将第三队长蒋安华大佐以下六十余名全部逮捕。惟
有李德昌一名不知下落,虽追踪到他的故乡青江,亦无所获。其女友方慧生则行踪不明。
「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教训,身为警察副总监,当时尚在危险地区沪西居住,而且身上
还不带枪,这也许是日本人的通病。又何况雇人当司机,他也不懂得时常要变换行车路线的
必要。」
以上「大陆宪兵实录」中的这段文字,之所以写得如此详细而又深入,一方面他必定是
本案的关系人物,有可能就是大冢清本人;另方面显然是采集了彼捕者的口供。
当笔者看了之后,勾起不少回忆,也产生了一些感想,兹就其有关本案事项,不离题太
远的写在下面:
当时,也就是二十八、九年,我们「上海区」对于「日本宪兵队」的了解,和他们对于
我们「上海区」的了解,都差不多,此如说我们只知道「日本宪兵队」的特高课长姓林,可
不晓得他的全名是林秀澄;而他们也把陈恭澍的澍字,写成了木旁的树。又例如他们一直把
我们「军统局」称为「蓝衣社」,而我们也迄未对他们日本宪兵队的内部作业与分工知道得
一清二楚。这都是无可厚非的事实,并没有掩饰的必要。从这里却可以悟出一条道理,那就
是在敌对双方相互追求了解对方时,不可能做到了如指掌。即便布置了内线,也只有程度上
的差别而已。
接着,再对这篇纪实的内容加以评述:
我们发现,日本宪兵在他们尚未抵达任所──上海──之前,对于我们「军统局」的敌
后活动,早已心存戒惧。这如果是我们单方面作如是说,也许会误以为是在张大其词的自我
吹嘘,而却出自他们之口,亦可见我们当时之「威力」所及,的确是发生了相当的作用。
该文所提到的李正梁,他的本名就叫李亮,在本局黔阳训练班受过训,派来上海后,我
分发他到「第三行动大队」任「第四组」组长,以为蒋安华队长之助,并有意加以培植,观
其成效,再畀以重任。可惜他在三十年十月间被捕了,记亿中,好象不是被「上海日本宪兵
队」捕去的,而是落于「七十六号」之手。虽然他是赤木亲之一案的指挥者,但并没有「引
渡」到宪兵队去「归案」。也没有因本案而被敌伪「处死」。
至于李德昌、叶东山、周振芳、俞森林、杨景文诸同志,有关他们的事迹与生死,我实
在说不出来了。如今,蒋安华、李亮均已去世多年,而在尘封已久的档案中,也未必能够找
到他们的关系资料,所以更值得在此一记。
照「大陆宪兵实录」上的记载,关于赤木亲之一案的事先行动部署,以及临场的搏斗过
程,都可圈可点,值得赞许,不仅充份表现了我方同志的睿智果敢,也明白的昭示出中华儿
女视敌如仇。
蒋安华队长以下多人,的确是在案后的数月中陆续被捕的,时间当在三十年九月至十月
中旬,不过,并不是像日本宪兵队所说是由他们破的案,事实上仍是「七十六号」出卖了他
们的灵魂。再参照中华日报所刊载,自三十年九月十六日以后,也的确再没有第三队出动打
击日本人的消息了。总结「第三行动大队」蒋安华所部全体同志在「歼敌」行动中,前后共
执行了二十余案,击毙击伤日本军官兵三十余人,衡诸当时的工作环境,称之为「战绩辉煌」,
不会过份吧!当然这都是用他们的鲜血与生命换取的。
蒋安华队长被「七十六号」逮捕后,曾否解至「上海日本宪兵队」去问过话或是对过案?
我当时未曾见到有关的报告,现在也想不起来了,不过,他并没有「遇难」倒是事实。不幸
的是在三十四年春季,当他回转大后方的途中,经过一道「防卡」时,竟被人暗算了,内情
非常复杂,到现在也无法肯定他是枉死在谁的手上。
再说「上海日本宪兵队」方面,从这段记述当中,不难发现他们总有些夸大与邀功之处。
最堪痛心的是,如果不是我们本身的人事组织不够严密的话,相信,他们绝非我等之对手。
因为我们是隐蔽的、有抗拒性的、敌忾同仇的,而他们却一直处于被动的,有如过街之鼠。
下面附有原件两页,是一笔自赤木事件后,我方惩治敌伪的流水账,虽然是日文,大致
上也都会看得懂。
この赤木事件にひきつづいて七月から十月迄,三ケ月间に发生したねむテロ事件を参
考までに记してみれば。
七月 一 日 虹口海宁路にて亲日华文「李鉴乡」暗杀
〃 四 日沪西宪兵分队土山湾分驻所「式部兵长」外二名狙击さね负伤
〃 〃へァチン(虞洽卿)路「美高米ダンヌホ〡ル〔舞厅〕」爆破事件
〃 三十 日 虹口にて陆战队等一水兵暗杀
八月 十三 日 新政府侧「中华日报新闻社」爆破事件
〃 十六 日 扬树浦にて「丰田纺绩KK」日本人社员暗杀
〃 二十二 日 〃 〃 〃 重伤
〃 二十五 日 扬树浦にて陆军军属二名暗杀
〃 二十六 日 新政府侧浦东
九月 六 日 虹口二の桥にて日本领事馆警察「宫中弥吉」巡查部长负伤
〃 九 日 沪西特别警察日本人刑事重伤
〃 十三 日 扬树浦にて陆战队「楠原国雄」一等水兵重伤
〃 十四 日 フランス〔法国〕租界にて新政府侧白系露人「イワノフ〔伊凡诺夫〕」
暗杀
〃 十七 日 南京路にて日本人一名暗杀、一名负伤
〃 〃新政府侧绥靖队参谋「钱金荣」暗杀
〃 十八 日 同孚路にて亲日华人「陈长坤」暗杀
十月 六 日 虹口、海宁路にて陆战队步哨暗杀
〃 七 日 新闸路にて亲日华人王汉乡暗杀
〃 八 日 亲日华人「李德辉」暗杀
〃 九 日 南市涡川部队军属暗杀
〃 十四 日 浦东宪兵分队「冈本兵长」负伤
〃 十六 日 江湾宪兵分遣队华人通译暗杀
〃 〃扬树浦陆战队步哨暗杀
以上所列,只是「上海区」在此期间行动工佯的一部份,而七月份以前,还有更多的记
录。
十四日在法租界制裁掉的白俄伊凡诺夫,就是出卖陈三才烈士的无义之徒。陈三才先烈
乃除汪计划中的重要关系人物。
「抗日杀奸团」为抗战奉献牺牲
抗战期间,在沦陷地区、交战地区以及大后方等处,产生了很多的青年爱国组合,虽然
背景不同,名称各异,但惟有抗日报国的热忱则完全一样。这里所记的「抗日杀奸团」,就
是其中之一。
如果说这个「抗日杀奸团」与众不同,或许有厚此薄彼、老王卖瓜之嫌,甚至于会遭到
非议,我要是把「抗日杀奸团」的壮烈牺牲与英勇事迹平实无华的作一个简略报告,当大家
有所了解之后,也就不得不推崇他们的伟大了。
首先需要申明一点,有关「抗日杀奸团」的产生与成长,在「戴雨农先生传」、「戴雨农
先生全集」中,都有大段的记载,不过那只是衬托之作,尚不足以表达该团的基本精神,也
没有突出该团精义之所在。像「抗团为军统局的外围运用机构」这种说法,我实在为「抗团」
同志叫屈。
照道理、论实际,「军统局」及政府机关,代表国家;「抗日杀奸团」是青年爱国组织,
属于民众团体,其相互关系之构成,是基于爱国青年份子需要国家抵御外侮之方针导向;而
政府方面则在于增加一份抗战力量,此中并没有所谓的「核心」与「外围」之分。又何况这
般青年学子既无名义──始终只是一名团员;也不受薪──活动上所用的全是家里给的点心
钱,这与「军统局」所运用的情报路线,性质上完全不同,又怎么可以看得那样偏狭呢?戴
两农先生雄才大略,他可以驾驭百寓人,但绝不致于拘限于本位的「情报观点」上,他如果
地下有知,我相信他一定不乐于在他的传记上如此落笔。
再换一个角度老实的讲一句,「抗日杀奸团」之产生及其存在,自有其客观环境与时代
背景,绝不是任何人凭空一手造成的。虽然「军统局」得力于「抗团」的优异表现,这除了
曾澈同志工作上的努力之外,一大半也是天报以福。
笔者所以敢于如此设词,正因为这个青年爱国组织,是在我担任「天津站」站长、兼任
「华北忠义救国军」旋又改称为「滦榆游击总司令部」副总司令的那个阶段诞生的。(原来
写的是「由我协力组成的」,再仔细想想,又觉得不配,所以才修改如上。)那又为什么说是
不配呢?这可不是自谦,因为当时我有两大外鹜,一来是在军事活动中与人「争权」;二来
是在私人生活行为上「脱轨」。所以有许多事务都托付曾澈同志代劳了。就在二十六年的冬
天,有一次曾澈向我口头报告,说是要去参加一个「青年活动」,我也就点头答应了,至于
是个怎么样的「青年活动」?我就不甚了了。再往后,为了要召集一批青年加入「滦榆游击」
的行列,这才关注到这件事。
兹就所知的先从「抗日杀奸团」的孕育说起:在二十四、五年间,据说天津有一批青年
学生到保定去集训;在集训期间,其中就有人与当时的政治组织「复兴社」(见「北国锄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