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谁泄密:最新窃密泄密案纪实》作者:柏杨【完结】 > 谁泄密.txt

  第一章 泄密窃密 自毁前程

作者:柏杨 当前章节:15000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8:56

受贿泄密原电力部副部长落网

剪 烛

2000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理了一起收受贿赂、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两个外国人将我国电力系统、机械系统的众多官员、专家拉下水,检察院为此立案11起,目前已审结6起。

绝密行动开始

1995年,我侦查人员发现香港飞雅电力开发顾问公司董事经理、美籍华人方复明在中国境内活动频繁,尤其是在一些国家大型招投标项目中,经常出入一些主管领导的住所,形迹可疑。

由于其特殊身份,侦查人员决定暗中对其跟踪、监视。

1999年,方复明来到中国。期间,他外出时,将一台从不离手的笔记本电脑留在了宾馆。侦查人员悄悄潜入方复明的房间,打开了那部由方复明自己改装、号称具备目前最先进笔记本电脑3倍容量的笔记本电脑,里面的内容让人大吃一惊……

电脑中有500余份材料,其中大部分是国家秘密文件。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电脑里的一张表格,上面分别列出了年月日、我国主要的项目工程名称、负责人员以及他们收取的好处费金额等。表中记录着方复明计划行贿数百万美元、已支付50多万美元以及受贿人的签字收据等情况。

这实际上就是一张佣金分配表!从这些资料看,方复明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一些外国公司做项目代理,通过用巨额资金贿赂我国家工作人员,为这些公司刺探、收买有关工程项目的秘密情报,从而收取一定比例的顾问费。侦查人员没有贸然行动,迅速离开了宾馆。

2000年2月28日,尚且蒙在鼓里的方复明再次来中国,刚一下飞机,就被等候多时的侦查人员扣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迅速组成了“3.13”专案组,侦查行动在绝密的情况下开始了。

金钱开路

从方复明电脑中提取的签字收据中,侦查员发现一个“姚午鸿”的签字与原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进口处处长吴守仁的字迹一模一样。2000年4月18日,侦查员身着便装来到吴守仁的单位。毫无准备的吴守仁脸色骤变……

1985年,我国对北仑港电厂项目向国内外招标,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等几家公司参与竞标。当时,丸红公司投标图纸上的某些数据并不符合招标书的要求。为了能顺利中标,丸红公司找到当时这个项目的招标业主——浙江省电力局副局长方复明,并通过他认识了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副总经理刘连城,以及吴守仁。对外公司在这个项目中主要负责对几个竞标公司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等进行审查,参加商务部分的合同谈判,而这两个人在整小音标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尤其是吴守仁,重要的评标工作都要亲自参加。

有方复明的联络,刘连城和吴守仁当然明白丸红公司的意图,几个人一拍即合。由于项目中的几个关键人物都已被买断,丸红公司成功取得了北仑港项目的承揽权。

按照约定。丸红公司给了方复明16万美元。方复明自己留下8万美元,给刘连城和吴守仁每人4万美元。吴守仁就是以“姚午鸿”的名义签收的。方复明所在的飞雅公司为感谢吴守仁在其他项目上的帮助又支付给其1.9万美元的好处费。

2000年4月29日,检察院以吴守仁涉嫌受贿罪将其逮捕。

2000年5月16日,当侦查员找到刘连城的时候,时年已经72岁的刘连城什么也没多说,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所有问题。在说到所收钱款应是什么性质的时候,刘连城做了一番可笑的阐述:“我们的身份是不能做代理、顾问的,所以这笔钱既不能叫代理费,也不能叫顾问费。否则不是吃里扒外了吗?”按照他的逻辑,他们现在的行为算不算是吃里扒外!

国家秘密成了赚钱筹码

在对方复明的审讯中,侦查员注意到另外一个人——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的部长永濑国男。2000年10月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将永濑国男逮捕。

据永濑国男交代,1987年左右,在山东邹县火电厂二期扩建项目中,三井公司为某公司做代理,结果未中标。为此,三井拜访了时任山东电力局局长的查克明。当时,查克明就对三井公司的人说:“以后再有项目就要先和我谈,什么投标不投标的。”

这句话的意思,三井公司自然明白。此后没多久,查克明就调到电力部任主管基建的副部长。

1997年上半年,三井公司参与了浙江嘉兴人电厂二期项目的投标。为谋求查克明的支持,三井公司派永做国男给查克明送去了1万美元。下半年,嘉兴项目正处于上报国务院的审批阶段,由于日本银行的贷款利率高于德国在山东聊城项目上贷款的利率,查克明不太满意,希望日本方面能够降低一些利率。听到这个消息后,三井公司马上安排对策、结果,2万美元堵住了查克明的嘴。

之后,三井公司又趁热打铁,在一次盛宴之后,永嫩国男又悄悄地递给了查克明一个内装3万美元的信封。得意忘形的查克明将招标工作中的要求以及三井公司在此次招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底牌全都告诉了永做国男,并且许诺:“耐心等着吧,会批下来的。”三井公司最终成了嘉兴项目的总承包商。

1998年8月,我国开始运作嘉兴项目的融资事项、时任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局局长的谭艾丰是这~事项的负责人。三井公司把重点又放在了谭文幸身上。

当时,与三井公司一同竞标的还有英国和法国的公司,中方是浙江省电力公司。用谭文幸的话说,从技术角度讲,这几家旗鼓相当。于是,谭向水做国男透露了内部消息,并出主意:第一,要加大三井公司在中国的分包力度;第二,降低造价;第三;融资利率不能超过63(这个数字是我国内部掌握的谈判界限,由于被泄露,使得最终成交的利率居高不下,国家遭受了巨额损失)。作为交换,永嫩国男给了谭查万美元。

融资工作一开始,永嫩国男再次找到谭,希望谭能利用自己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做做日本政府和通产省银行的工作。由于上次“合作”愉快,这次谭艾车也“勉力其难”地欣然从命,并访问了日本樱花银行,提出了嘉兴二期项目的融资方案,在这过程中,永漱国男又先后送给谭35万美元。

2001年4月5目和9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谭艾幸和查克明有期徒刑12年,2002年3月五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行贿罪判处方复明有期徒刑5年。

众高官纷纷落网

根据佣金分配表上的内容和方复明、永做国男的交代,我国的检察机关全面侦查,一批官员的泄密和受贿行为纷纷败露,刘连城、吴守仁、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部和计划与投资部高级工程师刘加牢、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国际招标审查处处长王建国、浙江省电力局外事秘书席胜建、原浙江北仑港电厂厂长赵猢宾等均受到相应的惩罚。

此案虽然均以受贿罪判处,但众多高官手中大量的国家秘密是其犯罪的工具。为了几十万美元,有的甚至是几万美元,他们不顾国家利益,泄密、受贿,中饱私囊,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他们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是罪有应得。刘实之罪

霍然

2001年10月10日,轰动全国的沈阳“幕(绥新)马(向东)案”落下了帷幕,涉案人员皆受到了法律的公正裁决。其中,原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格外引人注目。他曾是手握法律天平的人,他是最应该懂得保密对于办案重要性的人;他是“慕马案”中第一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他的罪名之一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刘实,也许父母在给他取名“实”的时候,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正直、诚实的人;而他从事了大半辈子的司法工作,似乎也正对上了这个名字。如果不是“慕马案”,他或许还在“沈阳最廉洁干部”的名号下,风光地生活着。在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慕马案‘’采取异地管辖措施)的判决书上这样写着:”被告人刘实,男,1944年9月17日生于黑龙江省海伦县,汉族,大学文化,原系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于2000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被逮捕。“

缘起章亚非“救夫”丑剧

1999年初,中纪委接到举报:“在澳门葡京酒店、东方酒店等处的赌场内,发现有几名大陆高级官员多次出入其间参与豪赌。”经调查发现,这些官员是时任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马向东等人。7月2日,马向东等被“双规”,接着被辽宁省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审查中发现他们除参与豪赌外,还涉嫌私分12万美元、挪用40万美元。

马向东被“双规”,这对一向以市长夫人自居的马向东的妻子章亚非无疑是晴天霹雳。她知道马向东的问题被查清后的严重后果,因为这些年来她早已融入了马向东的圈子,最清楚马向东都干了些什么勾当。惊慌初定。章亚非凭着自己的活动能力和大把金钱,开始了疯狂的“救夫”行动。她与和马向东有“金钱往来”的港商订立攻守同盟;给中央各执法部门写信,为马向东“鸣冤”;串通还在看守所中的马向帆,大肆翻供,拒不承认罪行……

就在章亚非甩开手大干的时候,一个名叫于海洋的人出现在章亚非的面前。此人系沈阳市浑河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虽身为副局级干部,但他一直为遭到自己顶头上司的排挤而苦恼。他曾找马向东办过事,马向东很痛快地帮助了他,这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便产生了向马向东靠近的念头。马向东被立案审查后,他看到了向马向东的势力圈子靠近的大好时机,就主动找到章亚非,表示了对马向东的关心。并与章亚非合谋,认为“只要找到关系,送足钱物,就一定能摆平此事”。

收了2万元,刘实急速上阵

在进行了一系列“救援‘’行动后,于海洋又利用自己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在钱权交易中建立起的关系,为章亚非打通了刘实这条线。

一向自称是“沈阳最廉洁干部”的刘实,并不是马向东心腹级的人物,但他却千方百计想往上靠。马向东被立案审查时,刘错误地估计了形势,以为马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所以当于海洋出面为章亚非游说,并行贿他2万元时,他毫不犹豫地出手“救援”。

从2000年4月至8月,熟悉案情的刘实不仅通过于海洋向章亚非通报案件办理的情况,甚至连有关部门开会讨论案情的内容也悉数告诉章亚非。由于知道了马向东案审理的核心内容,章亚非便有了充足的时间转移赃款赃物。在金钱的攻势下,刘实不但为章亚非通风报信,还多次与章亚非直接通话,为她出谋划策。

他以检察长的身份告诉章亚非:私分美元的事情,关键在慕绥新,只要慕绥新说知道此事,就可以了。哪承想慕绥新坚决否认自己知遭此事,章亚非碰了一鼻子灰。

刘实又给章亚非出主意:目前最关键的证人不是外商,就在老慕身上。慕太坏,钱要花在刀刃上,集中打慕,加把火。从此章亚非在沈阳上演了“打慕保马”的丑剧。她四处寄发告状信,企图逼慕出来,保护马向东,但这一招也没有得逞。

2000年4月,有关部门召开马向东涉嫌犯罪案件协调会,刘实也参加了会议。在会议召开前,章亚非就得知了开会的消息。会后,刘实又多次将协调会的主要内容、马向东案件的关键证人、所处的诉讼阶段以及对马向东的律师所写材料的意见通过于海洋告知章亚非。

了解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后,章亚非再次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具体承办人员发起了进攻。她或请这些承办人员吃喝玩乐,或大肆行贿,暗示这些承办人员“好好看着”,“关照”一下。

由于刘实的泄密,以及章亚非的大肆活动,使马向东案件的查处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案件处理进展缓慢。

突破——从章亚非的笔记本开始

其实,章亚非的“救夫”行动,早就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为了保证案件查处工作的正常进行,有关部门决定对马向东等采取异地管辖的法律措施;对章亚非干扰办案问题,由辽宁省纪委继续组织力量,彻底查清,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很快,嚣张的章亚非便被“双规”起来。随着马向东等人的认罪交待,特别是通过章亚非从不离身的两个笔记本中的记录,案情一下子明朗起来。章亚非终于低下了头。

两个笔记本上记录着章亚非“救夫”的过程,应该感谢这两个笔记本,没有它们,一些曾经伸出的罪恶之手,也许永远不会被抓住。这其中就包括刘实。

2000年11月21日,正在北京参加检察长会议的刘实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刑事拘留。

法庭认定刘实泄密

法庭上,刘安否认自己向于海洋泄露马向东案件的情况。但狡辩代替不了事实。经查,章亚非的笔记本所记录的有关马向本案件的部分情况系通过于海洋从刘实处得悉,于海洋的证词、章亚非的证词与章笔记本内容一致;且案件证据中从未出现于海洋的笔记本这一书证。刘实的辩解不能成立。

刘安的辩护人又提出刘安参加的有关会议没有对保密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且有冯向东的自毁之路》一文证实马向东案的情况已为外人所知,刘实没有泄密。经法庭调查认为,刘安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并担任领导职务,明知处于侦查阶段的案件情况不能对外泄露,无须有关部门告知;经国家保密局进行密级鉴定后,认为依据份家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现赳刘实泄露的案件情况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且冯向东的自毁之路)

一文并未涉及马向东案件在侦查阶段的秘密内容。因此,辩护人的意见也不能成立。

法网恢恢,疏而不偏

对见年10月9日,经法院审理后裁定,刘安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十万元(刘实所犯贪污罪与受贿罪本文不做具体交待)。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刘实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院认为:L诉人刘实身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泄露马向本案件的机密级内容,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情节严重—。一审判决认定刘实的犯罪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黑社会通风报信 公安局副局长被判刑

闭伟革黄朵成

2001年4月3日,广西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树春,因向黑社会团伙譬员通风报信,导致警方抓捕计划落空而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现年58岁的林树春,曾有过一段清清白白且令人羡慕的历史:他1962年参军,1968年到公安部门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专职保密员、派出所副所长、副指导员、所长,1990年任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长,1998年任督导员。这样一位有着30年公安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是如何沦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阶下囚的呢?

事情得从震惊一时的澳门抢劫案说起。

1991年至1994年间,百色市黑帮成员陆声雄、潘剑锋、丁旭、陆忠灵等人在澳门黑帮成员的配合下,持手枪、冲锋枪?三榴弹等武器,先后对澳门谜水商业银行、澳门葡京赌场、凯悦酒店赌场实施三次抢劫,共劫得港币、筹码等价值数千万元。劫匪们分赃后很快逃回百色。潘剑锋等人为安全计,有意识地以金钱开路,拉拢百色市的公安干警。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林树春自然成了他们下功夫结交的人物。林树春虽然明知潘剑锋等人并非善类,但因其出手大方,便也乐意与他们交往。

1994年8月,珠海市公安局在经过多方侦察后确认澳门抢劫案为百色黑帮所为,遂派员到百色捕获了曾参加抢劫的陆声雄、廖日青二人。已成惊弓之鸟的潘剑锋意识到陆声雄等人被押到珠海后一定会供出自己及其他同伙,便找到林树春,提出:“如果珠海市公安局再到百色时,你要及时通知我。”林树春满口答应。

同年10月,珠海市公安局再次派干警秘密来到百色市公安局,要求协助抓捕潘剑锋及其同伙。林树春虽然没有参加研究抓捕计划的会议,但他还是察觉到珠海警方的到来与潘剑锋等人有关,便立即与潘剑锋联系,将珠海警方来人一事告诉潘。潘剑锋得知消息后,又转告其同伙,并和丁旭、黄杰、陆忠灵等人一起外逃,致使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落空,潘剑锋等人直到1999年才落网。

潘剑锋在暂时逃脱公安机关抓捕后,告诉丁旭等人:“这次是林副局长报信,我们才得以逃命,过后一定要报答他。”此后。

潘等人筹了8000元钱,分几次送给了林树春,林都悉数笑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百色黑社会团体成员的落网,林树春浮出水面,被押上了审判台。

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树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向犯罪嫌疑人泄露国家秘密,导致公安机关侦控的6名犯罪嫌疑人逃跑,情节特别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此案耐人寻味

佩韦

获取秘密文件如挥羹取物

A是国家某部委的副司级干部,敬业干练,能力很强。她的丈夫B过去在某国家部委杂志社做副编审,三年前辞职后到某国驻京代表处任项目经理。A生于1950年,B生于1949年,是与共和国一起成长起来的干部。然而,就是这样两个人,却走上了泄露国家秘密的人生歧途。

2000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B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而B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秘密文件,全部来自于他的妻子A

请看他们的交待。

B的交待:“我到某外企公司后,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负责公司内所有涉及中文编辑业务的终审核对工作:二是充分利用我过去的社交关系网尽量收集对公司有用的经济信息;三是做好公司各种资料的整理与管理工作。一开始我一直忙于编纂公司的法规,无暇顾及后两项分派给我的任务,因而遭致老板的强烈不满,威胁说如果仍不改变工作现状,将下考虑与我签订正式合同。我压力很大,决定寻找时机摆脱窘境。”

不过,B知道自己用不着费多大力气。要文件?找自己的妻子就行了!过去A经常带文件回家,并且凡是是A可以看的文件他都能看,凡是A知道的信息他也都可以知道。夫妻二人如此“信息共享”多年了、就算现在他在外企,“一家两制”,但他知道,只要自己需要有关信息,他的妻子一定不会拒绝。不出B所料,很快,A下班后就将机关的文件传阅夹带回家。B像往常一样随意翻阅,并将文件带到了他所在的外企公司!

“我将文件带到公司,因为是头一次将带有红头标志的文件复印,伯被人查出来,我特别将每份原件的首页复印后,用修改液将印有某部委的有关字样徐掉,重新复印一张,并将原首页的复印纸都撕碎后扔到垃圾桶中,最后将经过处理的十份文件的复印件交给了老板,立刻受到了他的赞扬与肯定,并明确指示我今后仍要用此方法替公司获得有用的经济信息。”

明知复印红头文件是不正当的,却掩耳盗铃般将红头文件用修改波进行处理,且一次就复印文件达十份之多,这哪里像一个曾受党教育多年的人,连普通老百姓应有的国家意识都没有了。

正像B自己说的,进入外企后,‘’由昔日努力为国家做贡献,变成今天替资本家打工卖命。“

当然,“资本家”也没亏待B.B的薪水很快涨了上去,他的胃口也被吊了起来。按照“资本家”的指示,他开始点着名地要A帮他找文件,而A为了自己丈夫的前途,为了让丈夫的薪水再攀新高,她尽心尽力,有求必应!

A的交待:“B进入外资公司后,我一直没有意识到他的身份已变,还像他在某部委我们共同进行政策研究一样,信息共某年某月,我由于要紧急完成领导讲话的任务,晚上要加班。于是将某某文件传阅夹拿回家去看。B看到后翻看了文件,并提出有几份要拿去看看。事后,他将文件还给了我。

某年春节前后,我将中央领导讲话(复印件)带回家,B看后。还给了我。“

不排除有因工作需要,带文件回家的情况,但更多的时候,是B要什么,A就想方设法帮他找来,甚至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文件,她也跑到档案室借出来复印后给B.“某年某月,我从处里借了一批文件,带回家……

某年某月,我将办公厅传阅件拿回家,B翻看后提出要看其中两份文件,我在机关复印后,拿给了他……某年某月,B提出要看中央某号文件,几天后,我从研究室档案柜中找到此文件,连同某文件一起复印后,用大信袋带回家…就这样,一次两次无数次,A随意地将文件带回家,轻松地将文件复印,甚至专门到档案柜中寻找B需要的文件复印;而B转手就将这些文件提供给了外企公司,有的竟传真至境外!

案发后,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B在代表处的办公室进行公开搜查,发现3份机密级复印件,同时在公司员工公用资料架也发现了某机密文件及公司指示B搜集该文件的有关传真件。

经过对该代表处的公共区域进行公开搜查,发现另外3份机密级、2份秘密级文件复印件。

让我们共同思考

不想就此案说更多的话,只想把事实摆出来,让我们共同思考。

先看一下A自己对这件事的认识:“写上边这些情况发生的过程时,我的心情十分沉痛。自己作为一个工作这么多年的干部,领导对自己十分信任,而我却辜负国家组织对我的期望,将国家大量的极其重要的机密文件和信息泄露出去,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这是犯罪行为。

由于我长期以来,放松了对自己思想意识和世界观的改造。

法制观念淡薄,认为自己没有守不守法的问题,只是工作水平高低、工作质量好坏问题。

由于我工作特殊,任务重,很多工作时间要求又紧,在工作忙的情况下,将文件带回家;B进入外资公司后,我由于政治敏感性太差,还认为他同以前一样;由于法律观念太差,把文件当做研究资料,B要就给他,认为他是研究一下,我虽然不是有意的,但我触犯了法律,可悲的是,我触犯了法律,自己还不知道。现在想起来太痛心了。我深深地认识到:法律的庄严和严肃性。法律无处不在,必须时时刻刻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才能做一个最起码的守法公民。“

请注意这样几个细节:

A可以非常方便随意地复印文件,并大大方方地将文件传阅夹带回家。不知还有多少领导像A这样视带文件回家如家常便饭?不知还有多少单位的文件能够如此自由地出入?

在案发后该部委的报告中我们发现了这样一句话:“某月某日,我单位组织清理了文件,未发现机要文件丢失的情况,同时在机关重申了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在文件可以随意复印,文件传阅夹可以随便带出单位的情况下,检查文件是否丢失其实已没有太多的意义,重申的各项规定如果仍然缺少监督检查,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如何将保密管理落到实处,是我们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多年来,A、B二人就长期共享“信息”,也就是说,尽管他们的职务不同,所在单位不同,但只要是A知道的东西,B都可以知道。甚至想看什么文件A都可以帮B找到。从“B进入外资公司后,我由于政治敏感性太差,还认为他同以前一样”这句可以看出,直到案发,A也没有意识到以前那种“信息共享”

的做法有什么不妥。

随着对外交往的日益增多,特别是“一家两制”情况的出现。对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变得更加重要。如何才能抓出实效?

在A看来,文件只是“研究资料”,全无一点国家秘密的概念。政治素质如此之差的干部,案发后竟然还有人强调她工作出色。能力强,并试图使她继续在该重要岗位任原职!这其中反映出的问题远比案件本身更耐人寻味。

掩卷深思,有太多的话要说。关于保密规章、关于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关于干部的政治素质、关于国家意识与公民义务、关于泄密查处……

还是把诸多的问题留给大家讨论吧。期待着通过对此案的讨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使仍然存在着泄密隐患的单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未雨绸缪、堵塞漏洞!县委书记竟是泄密者

霍然

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

2001年的元旦刚刚过去,枝头上的残雪还未消尽,空气中已有了些许春天的气息。一缕略带寒意的阳光正照在县委书记周永忠办公桌上摊开的文件上。这是一份绝密级的文件。从会议室回来后,周永忠就一直望着它,沉思良久,没注意烟灰都掉在了上面。他轻轻地将烟灰拂掉,心想:“李德明也该来了吧。”

一阵敲门声。秘书告诉周永忠:李局长来了。

县公安局局长李德明今天上午是来列席关于维持社会稳定工作的县委常委会的,并被通知会议结束后到周书记的办公室去一趟,他不敢怠慢,与熟人寒暄几句后,便来到周永忠的办公室。

周永忠拿起桌上的秘密文件递给了李德明:“先看看这个吧。”

《关于印发<省XX专项斗争首批重点地区、重点县(市、区)和挂牌督办案件>的通知》。在通知中,李德明找到了出自本县的一个犯罪团伙案:“以‘一心贸易发展公司’总经理李一心兄弟为首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据初步掌握,该团伙共有成员30余人,涉嫌杀人、伤害、私藏枪支弹药等多种犯罪,长期霸占交通营运线路。但因该团伙头目李一心幕后策划,取证困难,在多次严打整治中漏网。”

“去年9月,市局就来摸过底。10月,还电话通知我们重点侦查李一心,我们根据市局要求进行了秘密调查,看来这次是要来真的了。”李德明抬眼望着周永忠。

“是啊!这次是真格的。”

“您没在刚才的会上提这事啊?”

周永忠接过李德明递回的文件,说:“上面有要求,这次的打击行动部署只有你我两个知道。这样吧,你回去准备一个行动方案,过几天咱俩再研究研究。”

转眼十几天过去了,1月31日上午,参加完县委会议后,李德明再次来到了周永忠办公室。

“我先给您汇报一下打击李一心团伙的准备情况。”

周永忠认真地听着。

“以上行动计划,我打算安排副局长罗毅组织力量完成。请您酌定。”

“巧”借他人嘴泄密。

与李德明研究完行动部署已是中午。带着即将行动的喜悦,公安局长匆匆离去了,留下周永忠一人再次陷入深思。

几十年的宦海沉浮让他行事十分缜密,但这次的事让他颇感为难。“万一李一心被捉,牵涉的人会不会太多了……”

呛人的烟草味弥漫了房间,周永忠用力摁灭了香烟。今天血压又有点高了,也许该把李清模请来。犹豫片刻,周永忠拨通了电话:“老李啊。今天我的身体又有点不舒服,你再来我这儿帮我量量血压吧。”

很快,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清模就来到周永忠的办公室。医院院长为县委书记量血压,早已成为两人交流的一种方式。开始时,周永忠什么也没说,李清模也没问,但他知道周书记一定有话要说。

血压计的水银柱努力向上走着,周永忠轻轻地握起了拳头,问道“你和李一心是不是亲戚?”

“我和李一心不是亲戚,只是平时玩得比较熟。李一心的姐夫认我父亲为干爹。”

“你和李一心有没有关系?”

“我和李一心没有什么关系,但我在中医院时,中医院买了李一心的10亩地。”

“李一心搞他的私营经济好得很,却还搞那些歪门邪道,把汽车站的人砍伤,把王县长的丈夫也砍伤了,这下闯下大祸了,公安机关要对他采取行动了。”

李清模的心动了一下,眼却仍然盯着迅速下落的水银柱。停了几秒后,他说:“您的血压是有点高了,要多注意休息啊。”

周永忠没有回答李清模的话,仿佛自言自语道:“如果和李一心有什么事。要注意点了。”

“吴家东、王红亦(县工商局长)都是兄弟们,是否给他们打个招呼,他们和李一心关系很深。”李清模试探地问。

“我晓得。”

首犯连夜潜逃

离开周永忠的办公室后,李清模回到了医院办公室。周书记的话像一块大石头压在他的心上。李一心就是一枚定时炸弹啊,兄弟们上上下下跟他有扯不清的关系,拔起萝h带出泥,怎么办?李清模把自己关在办公室思前想后,终于,他打开电话本,找到了李一心的手机号码。

下午5点多,李一心开车来到了人民医院门口。他很想知道李院长有什么“重要事情相告”。对他来说,会有什么大事呢?

这个县城就是他的‘’天堂“,有大哥们罩着,任他如何”折腾“

都无妨,几次“打击”他不都平安至今。

看到李清模匆匆地迎面而来,李一心走下车来。李院长却一脸紧张,赶忙示意他回到车里。随后李清模也坐到了车上,定了定神后,直截了当地说:“公安要对你采取行动了。”

“你怎么知道的?”

“周书记亲口告诉我的,这次可是真格的。”

李一心没有说话,他还没有完全明白“真格的”是什么意思。

“现在,你应该立即想办法摆平此事或出去躲一躲。”李清模劝道。

看着李院长严肃的表情,李一心明白这次不比往常,而且是周书记亲口所言,怎会有假。匆匆道别后,李一心开车赶回了家。三十六计走为上,当天晚上,在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其兄李一贤后,李一心逃离了县城。

当晚7点多,如坐针毡的李清模忍不住又给周永忠打去了电话:“周书记,要不要我把李一心的事告诉一下吴家东、王红亦,要他们注意一点。”

在征得周永忠的同意后,李清模当晚8点多把周永忠讲的话又分别告诉了吴家东、王红亦,并对他们说:如果与李一心有关系,赶紧想办法摆平。

泄密。罪责难逃

李一心跑了!李一贤跑了!其团伙成员10多人跑了!

一次严格保密行动的结果,却是公安干警们扑了个空。而此时的李清模们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自以为逃过一劫的他们。暗自庆幸有人及时向他们通风报信。

事发后,公安部、省公安厅命令在全国通缉李一心及团伙成员。公安机关为抓捕李一心及其团伙成员,派出20多个追逃组。

到了14个省、市、自治区,50多个城市,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2001年7月18日将李一贤抓捕归案,直到10月5日,才将李一心抓捕归案,其时,李一心已外逃长达9个多月。

是谁泄露了行动部署?一定要彻查到底。在省委的直接领导下,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负总责,两名副书记直接负责的专案领导小组,市纪委、市公检法协同作战,全力侦办此案。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及李氏兄弟的落网交待,泄密者很快浮出了水面。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周永忠在任县委书记期间,不但对李一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打击不力,对一批党员干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查处不利,更严重的是,在专项斗争中,知法犯法,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给案件侦破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国法难容。

周永忠的问题,被移交省纪委审查处理。

“十佳民警”沦为阶下囚

余警

刑警挨骂

2001年4月的一天,江西新余钢铁公司公安处院内突然传出一阵女人激烈的叫骂,一个中年妇女指着一名穿警服的男子跺脚吼骂,那男子一声不吭迅速离去。

挨骂的男子是新钢公安处刑警大队的刑警,名叫姚峰,往日敢说敢做、天不怕地不怕的姚刑警如何给人骂得不敢吱声?有人在公安院内谩骂刑警,这可真算是一件稀奇事。

刑警挨骂的事后来传到新余市委政法委,骂人妇女也找到政法委申诉。原来妇人姓郑,是家住新钢的一名普通妇女,开个店铺小本经营,她是为儿子的事来申诉的。其子林国栋因故意杀人和抢劫,被法院判处死刑,2001年4月被执行枪决。郑某在申诉中反映,她在公安侦查阶段看到了儿子的卷宗,这引起了市政法委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一起公安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露出端倪。

扫黑队员泄密

1998年、1999年,新余市曾发生4起涉枪、涉黑刑事案件。

来江西投资的外商王某、河北商人朱某先后遭持枪歹徒抢劫,青年李某、黄某因小事遭黑恶势力报复,李中枪身亡,黄被砍成重伤。1999年案件告破,9名罪犯落网,其中3名主犯被判死刑,另一主犯林国栋逃往外地。

2000年9月,新余开展扫黑专项斗争,姚峰被抽调到扫黑组工作。10月,外逃多年的林国栋被抓获归案,扫黑组将案件交给从警多年的姚峰办理。

得知儿子落网,郑某心急如焚。为保儿子性命,她找到与儿子相识的无业人员邓小米,求他设法救林国栋一命。邓小米虽然没有什么正经职业,却颇有些神通,他长期在新钢做生意,在当地的交往比较广泛,和林国栋过去也有些交情。得知旧友犯事。

他二话没说,带着郑某先去找了律师咨询,接着便开始设法打听办案人员。当得知姚峰经办林案,邓小米心中窃喜。

邓小米与姚峰是多年的旧相识。几年前,邓小米的一位朋友在新钢运铁时被公安扣留待查,邓小米出面与当时还是经警的姚峰初次打交道,后来朋友的车放了。都是江西吉安人,又年龄相仿,邓小米与姚峰便开始交往,渐渐熟悉了起来。

得知姚峰办理林案,邓小米就开始了活动。他先向郑某要了一笔活动经费,便去找姚峰游说,要他多多关照。姚峰最初还保持了几分警惕,没给邓小米多说什么,并拒绝了他的吃请。

没过几天,邓小米又与姚峰联系,说律师要阅卷,再次邀请姚峰赴宴。姚峰推辞说:“这可不好。”因为他知道,在公安侦查阶段,律师是不能阅卷的、邓小米便说:“不要紧,某某律师也会在场,您务必赏脸。”

邓小十所说的某律师,和姚峰很熟悉,也很有些交情,有一次见姚峰和他称兄道弟,很有心计的邓小米便记住了。这次,邓小米就请了这位律师作陪。姚峰碍于情面,便答应了赴宴,带着两本案卷,乘坐邓小米的车来到一家酒店。姚峰心里埋怨某律师;哥们,你凑什么热闹!千万别给我惹出什么麻夙一下车,就看见某律师迎了出来,亲热地拉住姚峰的手说:“老兄来了,够意思,扭扭捏捏干啥?满酒一点吧,哥们还能害你?”回头指着身边一位女士:“这是刘律师。”姚峰心头一热,脸不由红了:这老兄是多年的哥们,还能坑咱。连忙冲刘律师点点头,众人簇拥着姚峰人了席。席间,姚峰将案卷交给了刘律师翻阅。酒足饭饱之后,刘律师说想把案卷带回去研究,姚峰将手一挥,豪气十足地说:“行!”随后便摇摇晃晃地扶着邓小米的肩,一边回头道别,一边上了车。

林国栋案件属于重大刑事案件,两本卷宗包含了侦查所获的林国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的重要证据,姚峰未办任何手续就将案卷交给他人。两天之后,酒醒的姚峰似乎意识到了不妥、便打电话让邓小米去向那位律师拿回案卷。

而此时的邓小米早成了一个诉讼损害的角色。他从律师手中拿到案卷,立即驱车来到郑某的小店内,将两本案卷交给了郑某。郑某又惊又喜,立即和女儿翻看起来,边看边析起部分材料,说某段证词对林有利。某段对林不利,并提出要拿去复印。

邓小水感到时间来不及,没有答应,郑某便让女儿赶紧抄下受害人王某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住址。邓小米拿回卷宗后,赶忙开车到新钢公安处;交给姚峰,姚峰终于松了口气,但是他哪里知道,郑某已经按照记下的地址去我受害人王某,企图让王某改变证词,但是日王某出差而未得逞。

这样的“十佳民警”

林国栋参与持枪抢劫、杀害无辜、重伤他人,实属罪大恶极,2001年4月20日,新余市人民法院依法将其处决。郑某伤心之余,怒火满腔,跑到公安处院内大骂姚峰白吃白喝。专案组查清了这起泄露国家秘密的严重事件,于2001年7月3日将姚峰逮捕,关押在他再熟悉不过的看守所里。2002年1月18日,新余市沂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姚峰、邓小米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一年。

姚峰是从警多年的老刑警,屡破重案,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2000年还被有关部门授予“十佳民警”荣誉称号,被组织上列为培养对象。但他却没能把持操守,碍于朋友情面,置国法于不顾,违反办案纪律,泄露重大案件侦查秘密,造成恶劣影响,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在审讯定,他悔恨交加:“我从高中毕业就参加工作,进入公安队伍,天天都在和案件打交道,和罪犯做斗争,没想到今天自己成了罪人。在这件事中,我虽然对保密方面的法规不很清楚,但自己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办案纪律和职业道德,这一点自己是很清楚的,可当时真是克迷心窍,生怕被别人看扁了,什么保密、纪律、法律,通通抛到了脑后,是哥们地义气害了我,是保密意识太差害了我!”从“红”保安到泄密犯

李卫民

枪案疑云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