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这座城市的暗角,时间与空间在这儿,是完全错乱的。”赵素衣解释,“所谓‘暗角’,你可以理解为这座城市的平行空间,现实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这里皆有可能。就像黑夜与白昼,光与影,相互依存又彼此对立。”
“那我们为什么来这儿?画灵的事情与这里有什么关联?”
“我不知道。但我在找人这方面,还从没有出过差错。”赵素衣抬起手,一只青蚨从远方飞来,光芒闪跃,停在了他的左腕。
它透明的翅膀上沾染了一点颜料。
青蚨歪着头,瞪了对黑豆子似地小眼睛瞧赵素衣。赵素衣伸出小指头轻揉它的脑袋:“乖乖,快带我们去找这个颜料的主人。”
青蚨看了会,转过身用屁股对着赵素衣的脸,不情不愿地扇了扇翅膀,往前去了。
赵素衣与顾淮之跟在青蚨后面,拐进了一条僻静的死胡同。胡同中杂乱异常,堆放了好些废弃了的旧物。赵素衣一手扶着生有绿苔的青砖墙,一手拉住顾淮之,小心翼翼地往里面走。
两人翻过几座“垃圾山”后,看到了一位少女。她低着头,双手抓着一个白色的小皮包,安安静静坐在轮椅上。斜上方墙壁上挂了盏小灯,暖黄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却显得脸色更加苍白。
赵素衣靠近了少女,立在她身前,缓缓开口:“四公主。”
细雨在灯光下朦胧。浅白衣裙的少女抬起头,眼中闪动着灵动的光。她笑了笑,说:“我就知道,神君也一定在这座城市里。”
“四公主,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我要死啦。”白秋练挽起衣袖,露出手臂上溃烂的伤痕。她又觉得自己的伤口吓人,很快又把袖子放了下来,慢慢地说,“从前,我有个表哥,对我很是照顾。后来他犯了大错,受了天罚。我听阿姐说他转生到了此地,就想来看看他。”
赵素衣没有说话。
白秋练的眼睛眨呀眨呀的,蝴蝶翅膀一样:“我见到他啦。”
赵素衣沉默许久:“我还有一件事问你。”
“我知道是什么事情。我也知道把画交给小顾先生,神君肯定会来找我。”白秋练神色平静,“我想请神君帮我和阿慕一个忙。”
赵素衣板着脸:“帮什么忙?”
白秋练低下头,目光似乎落在道旁的一颗小石头上,又似乎落在了小草上,恍惚地不知道在看什么。
片刻后,她看向赵素衣,轻轻地笑:“很简单,杀了我们。”
顾淮之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
“杀了我们。”白秋练重复了一遍,又说,“我和阿慕,变成了吃人的怪物。”
“如你所见,我寿命将尽。但我却不想死,我想要那些人类的灵魂,来延长我自己的寿命。”白秋练自嘲般笑笑,“我知道这是很不好的,我应该是个庇佑一方的神仙,却天天想着吃人家的小孩子,我觉得我像个怪物。可是啊,我就是控制不住这个念头。有一次我看见有小孩子跑在阳光下,就会想,他凭什么还有那么长的寿命,凭什么那么快乐?是不是我把他吃掉,我就会变得和他一样了?”
“于是,我把那个孩子吃掉了。虽然只从他身上得了几日的寿命,但还是一发不可收拾。”
白秋练叹了一口气,垂下眼睫,一字一顿地说:“我讨厌这样的自己。我也害了阿慕,受我的影响,经他手创造出来的任何东西,都会化成吃人的灵。”
“阿慕是个凡人,我是江神。我们两个要在一起,需要用件彼此珍视的东西充当媒介,定下‘共生’的誓约。誓约定下后,我们会心意相通,拥有等长的寿命。我们心意相通,这代表我想要的,他也想要。我想要人的灵魂延长寿命,他就想帮我抓些人来......神君你说,我们两个这样,还能活在世上吗?”
“还有啊,‘共生’是刻进灵魂里面的,就算过了黄泉,入了轮回,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和他也会再次相遇。”
“听起来很浪漫,但是,”白秋练话锋一转,“我是个不称职的神仙,我都不记得我害死了多少人,怕是轮回都入不得。如果‘共生’的誓约还在,阿慕他也会跟我灰飞烟灭。”
“这本来就是我的错,应该我来还。我不想再连累他了,希望神君能帮我。凤凰的火能烧尽世间所有的东西,只有神君能真正毁掉我和他之间的媒介,毁掉‘共生’的誓约。”
赵素衣问:“那你能告诉我,你们之间的媒介,是个什么吗?”
☆、浪游者的夜歌(6)
细雨蒙蒙。
白秋练看向赵素衣:“其他神仙用来定‘共生’誓约的媒介,都是顶好的东西。我也不怕神君笑话,我们之间的媒介,是一方丝帕。”
“丝帕?”赵素衣问,“你们的定情信物?”
“算是吧。”白秋练的脸上满是追忆神情,她微微地笑,“其实我和阿慕之间,也谈不上互相喜欢。”
顾淮之不解:“你们之间不定下誓约了吗?那为何......”
“定下誓约,就是互相喜欢吗?小顾先生,你不知道,做神仙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情。”白秋练端详着顾淮之,“很久之前,我阿爹就告诉我,要我当个好神仙。好神仙就要谨言慎行,无欲无求...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看见很多人类的孩子在青草地放风筝。四月的风一吹,忽地,纸扎的风筝便轻悠悠地飞向了高高的天。”
“我见那些人笑得欢喜,不知为何,就想亲近他们,跟他们一起。于是,我悄悄地上了岸,跑过去问:‘能不能带我也玩?’他们瞧了瞧我,笑着说:‘好啊。’”
“他们教我怎么怎么放风筝,怎么把风筝放得又高又远。到日落临别时,他们又送了我一只风筝,并约定好明天再见。”
白秋练垂下头,又低声说:“我兴冲冲地抱着风筝回家,还没告诉阿爹我交到新朋友了,阿爹就收了我的风筝,咔地一声,将它弄断了。”
“阿爹训斥我:‘你是个神仙,要讲求体面,怎么可以和那些凡人一起玩?这事传出去了,以后他们怎么敬你怕你?’我心疼我的风筝,心里头又委屈又生气,就问:‘那我能不能不做神仙了?’我阿爹生了气,说我不按规矩来,简直是不知好歹,还把我关起来思过。”
“不按照规矩,就是不知好歹吗?他觉得对,我却觉得不对。”
“这么想一想,我还挺中二叛逆的。”白秋练莞尔,“后来我长大了,去了大江,做江里的神仙。那阵子我一直都规规矩矩的,扮演一位好神仙的角色,直到遇见了阿慕。”
“我初见阿慕时,他正坐在灯下读书。我见过的书呆子不少,但他像这样躲着家里人也要读书的呆子,还是头一次。我看阿慕样子认真,心中起了戏谑之意,走过去问:‘有句古话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你看了这么多书,想必也是见多识广,我问一问你,知道葵花籽精的故事吗?’”
赵素衣忍不住打断:“四公主,瓜子怎么成的精?”
“瓜子当然不能成精,我故意为难他的。”白秋练笑,“当时阿慕愣了愣,他看着我,说:‘姑娘,我家大门锁着,你怎么进来的?’我就直接告诉他,我是江里的神,凡是附近有水的地方,我都能去。”
赵素衣:“那他跟你讲了瓜子精的故事吗?”
“讲了,还编的有模有样的。”白秋练打开随身携带的小皮包,从里面拿出一本厚厚的日记本递给赵素衣。她眼睛里满是欢欣,明亮得像盛了星星,“这些都是他对我讲过的故事,我都记在上面了。”
赵素衣随手一翻,看到了诸如瓜子精、橘子皮精、秋裤精等等稀奇古怪的故事主角。
“我觉得阿慕讲故事有趣,便天天换着花样去找他。”白秋练说,“但阿慕终究是个凡人,早晚都会死去。我喜欢阿慕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听他讲故事,心里就高兴。若是他死了,我就再也听不到这么好玩的故事了。”
顾淮之问:“所以,你嫁给慕蟾宫,和他定下共生的誓约,只是想听他讲故事?”
“对啊,我就是想听阿慕讲故事。”
顾淮之看她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白秋练接着讲:“我当年对阿慕说要嫁给他的时候,还把他吓了一跳。他呆得像个泥人,讷讷开口:‘是不是太草率了?我们连个媒人都没有,还有礼节什么的......’我说:‘媒人交给我来找,我江里那些虾兵蟹将有的是时间,过阵子我选个聪明的上门。至于礼节什么的,我不知道你们人间的规矩,你要教我。’然后啊,他真的就对我说了起来。”
“拂晓时分,我返回江里之前,顺手将随身带着的丝帕塞给阿慕,充当定情信物。不久,我就嫁给他了。”
“再后来,这件事传到了我阿爹,洞庭龙君的耳朵里。”白秋练淡淡道,“我一直也没有隐瞒自己嫁给阿慕的事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故意想叫爹爹知道的。我就是想看一看,那个从前弄坏我风筝,不叫我和凡人一起玩的龙君,知道我嫁给凡人之后的反应。”
“果不其然,我阿爹气冲冲地找上门来。乌云在我的头顶密布,整片天空都在往下压。阿爹的真身在腾腾的云与闪电中显现出来,给我劈头盖脸一顿骂。”
“我知道,他是想杀了阿慕的。我就对爹爹嚷:‘我就是喜欢这个凡人,跟他定了誓约。你要是劈了他,我也不好过。’”
白秋练摇摇头:“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阿慕,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时候,我瞧着我阿爹无可奈何,拂袖离去的样子,心里就觉得畅快。”
“四公主。”赵素衣点了根烟,“说实话,你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真是叛逆到了一个高度。慕蟾宫清楚你心里头这幼稚的想法吗?”
白秋练抬起头来看赵素衣,她低低笑了一声,眼里却是迷茫的神色:“我告诉阿慕了。”
“你怎么说的?”
“怎么想的就怎么说的。”白秋练的双手不安地拨弄小皮包上的兔子吊坠,“我跟阿慕说,我一开始并非真心喜欢他,只是想听他讲故事,不让自己的神仙生涯那么无聊。”
“四公主,”赵素衣深吸一口气,似被她气笑了,“你这话说的可真是扎心。亏得你老公慕蟾宫脾气好,要我是他,发觉自己的作用只相当一本哄孩子的《安徒生童话》,早跟你离婚了。”
白秋练略一低头,神情也有些不自然,两只手用力揪着兔子吊坠的耳朵,“我告诉阿慕之后,的确担心他会跟我离婚的,我偷偷把誓约的媒介给藏起来了。”
赵素衣吐了口烟圈:“四公主啊,那书呆子肯定喜欢你。”他语气一顿,对她举起手里的故事大全,又说,“他如果不喜欢你,就不会跟你讲什么媒人啊,礼节啊,这些关于嫁娶的事情。也不会陪着你这么多年,给你讲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单单想这些,都得掉一把头发。”
“因为你要做一朵花,才会觉得春天离开你;如果你是春天,就没有离开,就永远有花。”赵素衣轻声说,“你想要的太多,患得患失罢了。”
白秋练抿着唇,不说话。
赵素衣弹了下烟灰,“那后来呢?”
“后来?”白秋练下意识捂住了袖口,生怕露出胳膊上的伤痕,“我原本以为可以和阿慕长长久久地呆在一起,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江的水变得脏了。”
白秋练静默许久,一双眼望向了细雨霏霏的天空,缓缓开口:“鱼都被淹死了。”
她的目光中露出一点疑惑的神情,似乎是在考虑“鱼被淹死”的合理性。但她只迟疑了几秒钟,又点点头,语气肯定地重复这句荒诞的话:“没错,鱼都被淹死了。”
“江边建了很多工厂。它们一边疯狂地像大江索取资源,一边疯狂地向江水了倾倒垃圾。那些脏污的东西,将鱼溺死了。”
“我是江里的神。我能听见很多轮船的螺旋桨绞过鱼群时的声音,那声音很快,轰隆隆地过去,轰隆隆地回来,留下了被血肉染红的江水。”
“我也能看到大江两岸的人。他们住在快速发展的城市里,因为涨工资、结婚生子等等快乐的事情而感到幸福。我也想和他们一样开开心心的。但我是因大江而存在的神。现在大江都要死了,我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我也要死了,我不开心。”
“现在不是提倡环境保护吗?大街小巷都挂着大红的宣传条幅,”白秋练苦笑着说,“悲天悯人的话谁都可以讲,却鲜有人去记住。时间真的是很残忍的东西,它可以叫人忘记很多事情,导致那些不幸被高高举起后又被轻轻放下。当热度褪去,或沦为饭后闲谈,或抛之脑后。所以啊,很多的悲剧就像一个轮回,在这个处处是英雄,却又少有英雄的世界里重复上演。”
她的手指颤抖,嘴里喃喃地念:“一切的峰顶,沉静。一切的树尖,全不见。丝儿风影。小鸟们在林间无声。等着罢,俄顷,你也要安静......!”
这时候,雨停了,只剩下茫茫的薄雾在空气里飘荡。
白秋练微微抬起头,好像是在看雨过后的天空,路边灯光落在她身上,将她的影子投在了一旁的砖墙上。她如此望了会,忽然说:“从前,天空要比现在好看很多。我之前在江里的时候,很喜欢去看天空。原本刺眼的阳光透过清澈水面变得柔和,入目就是干净的蓝色。”
“可惜再也看不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你要做一朵花,才会觉得春天离开你;如果你是春天,就没有离开,就永远有花。”——顾城《顾城哲思录》
“一切的峰顶,沉静。一切的树尖,全不见。丝儿风影。小鸟们在林间无声。等着罢,俄顷,你也要安静。”——歌德《浪游者的夜歌·其二》
☆、浪游者的夜歌(7)
不远处,传来了一阵轻轻的脚步声。慕蟾宫的身影从胡同里的“垃圾山”后显露出来,他看见几人,愣了一会,又不好意思地笑:“原来神君和小顾先生也在,我那张画,是不是给两位添了麻烦?”
“也不算什么麻烦。”赵素衣回头望他,“贤伉俪想什么时候走?准备好了就告诉我一声。”
“我买了两张电影票,要不看完了再回来找神君?”慕蟾宫从兜里小心地摸出两张票来,对白秋练说,“是一部老片子,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票上印着《泰坦尼克号》的名字,它的确是一部老片子。
赵素衣一打响指:“这个好看,讲的是,是......”他看向顾淮之,“是什么来着?”
顾淮之接过话:“穷小子遇见了富家小姐,两个人在船上相处时互相产生好感。正当打算长相厮守时,船撞了冰山。危机时刻,穷小子为了他爱的姑娘,放弃了自己,救下了富家小姐。”
白秋练一怔。
她朝慕蟾宫伸出手,拿过了张电影票,眼神明亮:“挺好的,就这个吧。”但她想起了什么事情,沉思片刻,说,“阿慕,我想吃棉花糖了,刚刚我看街角那就有卖的,你去帮我买。”
顾淮之看出来白秋练有话要对赵素衣讲,应该是很重要的事情。他觉得自己再留下来当背景板不太方便,对慕蟾宫说:“我第一次来,正好跟着慕先生去附近转一转,长长见识。”
慕蟾宫点点头:“那一起吧。”
他们结伴往胡同外面走。赵素衣在后面喊:“小顾先生,帮我也带,我也要!”
顾淮之头也不回,招招手:“好的老赵!”
落在地上的雨积在街道边,倒映出天空与城市的一角。街道拐角处,有只兔子在卖它的棉花糖。因为体型小的缘故,它踩在了一把办公椅上,在小桌子后面露出一双竖起来的白耳朵,以及半张戴鸭舌帽的脸。
顾淮之瞧着有趣,走过去问:“棉花糖怎么卖?”
毛茸茸的白兔子立起来,前爪扒住桌子沿,凑到顾淮之身前仔细嗅了嗅:“你是外面的人?”它又靠近顾淮之,浅红色的小眼睛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穿过黄泉进来的?”
顾淮之也不否认:“是。”
兔子兴奋地搓了两下前爪,喜悦之情溢于言表:“那你是不是能到人间去?”
“对,怎么了?”
“我有件事情想拜托你帮忙。”白兔子摘下头顶的鸭舌帽,它把帽子倒扣,一爪扒着帽檐,一抓探进去翻找东西。不一会,它从里面拿出来个老旧的皮制小项圈,项圈下系着淡黄色的小铃铛,稍微晃动,便叮铃铃地响。
白兔子跳上桌子,叼起项圈,仰着头看顾淮之,要把项圈递给他的样子。
顾淮之接了项圈,拿在手里看了看。他发现项圈内侧写有小字,但因时间久远,文字都已模糊,看不清了。
白兔子站在桌子上,两只前爪攥着鸭舌帽,语气恳求:“这个项圈是...是我,是我无意中捡来的。它是人间的东西,你能不能帮我找一找它的主人?我不知道黄泉通向人间的路怎么走。”
顾淮之问:“它对你很重要?”
白兔子用力点头,可转念间,它又记起自己刚刚说项圈是“捡”来的,又猛地摇起了头。
顾淮之被它这一连串的矛盾举动给逗笑了,他认真看了看手中的项圈,大小造型都像是给猫狗一类的家养宠物佩戴的。再看白兔子着急委屈的样子,便猜想它和项圈主人的关系匪浅。
顾淮之笑:“我答应帮你,你这棉花糖能给我打个折吗?”
“打打打!”白兔子高兴得在桌子上转了几圈后,停下来看顾淮之,询问,“打九五折怎么样?”
顾淮之:“......”
“九折,九折不能再多!”白兔子叼着鸭舌帽跳到办公椅上,可怜巴巴地望着他,“我这是小本生意。”
“行吧。”顾淮之收好小项圈,“我要一根草莓味的,慕先生,你呢?”
“原味就好。”
白兔子又开始在它那百宝袋一样的鸭舌帽里翻找起来,它扔出一包白色的细小糖粒,嘴里嘟哝:“草莓味...草莓...哦,找到啦!”
接着,兔子又扔出一包粉红色的小糖粒。它规矩地戴好帽子,将两袋不同的小糖粒分别倒入快速旋转的机器里,拿起了两根竹签。随着机器的嗡鸣声,一颗颗小糖粒变成了又长又软的细糖丝,一根根轻柔地缠在了竹签子上,越裹越大,云彩似地。
白兔子把两根棉花糖小心包好,递给了顾淮之和慕蟾宫:“欢迎下次光临了。”
此时,有鲸鱼游过街道。
他们离开了白兔子的棉花糖小摊,转身又往前去了。这样走了会儿,慕蟾宫从怀里掏出一个笔记本:“秋练老是想听些稀奇古怪的故事。我平常的小脑洞都会先记在本上,省得她问起时我讲不出。”
“这里面好多故事还没有对她讲,以后也没有机会讲了,就送给你吧。”
顾淮之略低下头,双手接了慕蟾宫的笔记本:“谢谢。”他随手一翻,就看见扉页上用黑色碳素笔写着:
“——我的爱在我诗里将万古长青。”
慕蟾宫笑得腼腆:“出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里的第十九首,我很喜欢这句话。”他眼角余光瞥见路边有间酒吧,“小顾先生,反正秋练他们一时半会也说不完话,我们到里面座座?”
顾淮之倒是大方:“行,我请客吧。”
两人走入酒吧,挑了角落里的位置坐下,随便点了些酒水。有好些身材曼妙的姑娘,在升降T台上跳起热舞,一片滥滥风情。
“小顾先生,你看这里的姑娘,个个纤腰丰胸大长腿,但这都不算顶好看的。”慕蟾宫晃了晃杯底的冰块,笑得温柔,“当一个女孩子红着脸对你笑,那才是最好看的。如沐春风,大概如此。”
“你这话说得有失公允。”顾淮之摇摇头,一口喝尽了杯中酒,“男孩子笑起来也好看的。你应该说,当你喜欢的人红着脸对你笑,那才是最好看的。如沐春风,不过如此。”
“情人眼里出西施。你心里有那个女孩子,她脸红不脸红,笑或者不笑,对你而言,都是最好的。”
“你说得对,我的确是喜欢她。”慕蟾宫轻轻放下杯子,“但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喜欢她。”
“因为白秋练是高高在上的江神,你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顾淮之问,“你有没有跟她说过你的心思?”
慕蟾宫愣了愣。
“瞧你的反应,这就是没说过了。”顾淮之抬眼看了看慕蟾宫,“我有个朋友曾经跟我讲,人与人之间,只有语言交流才能促进感情。虽说他这个人平时满嘴跑高铁,但这话我却赞同。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有什么不敢说的?”言罢,他又补了一句,“要是我看上谁了,不光说,还得把那人摁在墙上亲个够本。”
慕蟾宫低着头,半张脸隐没在晦暗的光影里,也看不清是什么表情。他语气带笑:“小顾先生胆子大。如果你喜欢的那个人听见你这番话,一定会很高兴。”
“高兴不高兴的我说不好,倒很可能骂我流氓。”顾淮之看了眼表,“你那场电影是什么时候开始?”
慕蟾宫取出电影票看了眼:“三点二十。”
“三点二十,”顾淮之笑着说,“还有二十分钟开场,慕先生,我们走吧,别误了时间。”话音才落,一只青蚨就穿过了喧闹的人群,停在了顾淮之的手背上。
青蚨扑扇了两下翅膀,正对着顾淮之的脸。它后腿立起,露出前肢抓着的小白纸条。
青蚨对顾淮之慢慢展开纸条,上面写了一行小字:“看电影去吗?”
顾淮之认出这狗爬一样的字出自赵素衣之手,轻轻摸了下青蚨的触角:“谁跟谁就看电影去?”
纸条上面的字迹突然变了:“我跟你。”
顾淮之双眼一亮,惊讶之余又觉好玩,又问:“看什么片子?”
纸条再次出现了新的字:“不知道。”
“不知道你看个什么劲儿?”
纸条小字再变:“少说废话,我等你来。”
青蚨收起了小纸条。
慕蟾宫拿起放在桌上的两根棉花糖,把其中一根骚粉色的递给顾淮之,他跟在顾淮之身后,问:“这是小顾先生给神君买的棉花糖?”
顾淮之点点头:“对啊,颜色多别致,多适合他。”
慕蟾宫笑笑,也不说话。两人刚来到门口,就遇到了白秋练。白秋练安安静静地坐在街边,右手来回摸着兔子吊坠。她一看见慕蟾宫便笑了起来,苍白的脸刹那间就有了生机,宛若朝霞。
她向顾淮之问声好,扬了扬手里的票,一双眼睛泛起喜悦的光彩:“阿慕,去看电影啊。”
顾淮之推了下仍在发愣的慕蟾宫:“去啊。”
慕蟾宫如梦方醒,慢慢地走到白秋练身边。他略一弯腰,牵住了白秋练的手,微笑着说:“好。”
“一会见了,小顾先生!”白秋练笑得灿烂,从她的神情里看不出任何颓萎的神色,同初见时那样活泼。
顾淮之望着两人相携离开的背影,忽然想起一句电影里面的话:
“——上帝擦去他们所有的眼泪。死亡不再有,也不再有悲伤和生死离别,不再有痛苦,因往事已矣。”
作者有话要说: “上帝擦去他们所有的眼泪。死亡不再有,也不再有悲伤和生死离别,不再有痛苦,因往事已矣。”——电影《泰坦尼克号》(逼乎上写的)
“我的爱在我诗里将万古长青。”——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十九》
《十四行诗》的十八和十九简直就是神仙语句,真的对它们一见钟情,给我八辈子也写不出来(流泪)
我第一次读白秋练的故事时正在读高中,特别想不明白,慕蟾宫家应该小有资产,他爸让他辍学经商发家致富,他居然还偷着学习,这什么鬼心理???要换成我,我早就美滋滋地回家当土财主了。按照我爸的话来说,我就是从小不知进取。怪不得现在我的钱包一直干瘪,这大概就是学霸和学渣的差别吧。(流泪x2)
☆、浪游者的夜歌(8)
凌晨三点十分,“暗角”的天空中阳光正好。顾淮之抬起手,对趴在手背上的青蚨吹了口气:“哎,赵老板在哪?麻烦你了,带我去找他。”
它歪头瞧了顾淮之一会,从他手背上跳起,挥动翅膀向远方去了。青绿色的光芒穿梭过小巷大街,飞越了喧闹的车流人群。
许久之后,青蚨倏地加快了速度,栖在了赵素衣的肩膀。赵素衣懒洋洋地靠在一家电影院门口的行道树下,与顾淮之间隔了一条马路。
赵素衣看见顾淮之,直起腰来,往顾淮之所在的方向走了几步,立在马路边。浅金色的阳光瞬间洒在了他的身上,如同笼了层又轻又柔的纱。赵素衣扶正了眼镜,对顾淮之举起手里的两张电影票,笑容愉悦,看起来既清爽又耀眼。
顾淮之隔着来往的行人与车子遥遥望向赵素衣,忽觉世界都安静了。此刻风也隐去,云也停息,耳边只剩下了他自己的心跳声与八月的蝉鸣。
“淮之,过来。”
顾淮之被赵素衣的这句话唤回神,眼前的世界又热闹起来,喧嚣声渐次入耳。他不自觉地笑,走过去问:“要看什么电影?”
赵素衣把票塞到顾淮之手里。顾淮之瞧了眼电影名《哀伤倒灌成海》,一股烂片的狗血气息扑面而来,他右眼皮顿时一跳:“你这是买的什么沙雕喜剧片?”
“不是喜剧片。”赵素衣说,“我问那卖票的,有没有绝美爱情片,最好青春一点的,他就给我推荐这个。”
顾淮之听到“绝美爱情”和“青春”从赵素衣这高龄光棍嘴里讲出来,感觉有种莫名的喜剧效果。他忍住笑,似无奈地说:“行吧,舍命陪老板。我这个优秀员工就和你这老铁树一起体会体会绝美爱情和青春。”
“老铁树”喜上眉梢,凑到顾淮之身边,才说放几个彩虹屁。突然神情一变,问:“你身上是不是带了其它的东西?一股兔子味。”
顾淮之把老旧的项圈拿出来给赵素衣看:“有只卖棉花糖的兔子,它让我帮他找一找这个项圈的主人。”
赵素衣仔细检查了下小项圈,把它还给顾淮之,认真地说,“以后要是还有这种事,你先告诉我一声。卖棉花糖的那只兔子是不是还有一顶鸭舌帽?我以前见过它。当时它的脖子上就套着这个项圈,松松垮垮的。”
“这兔子也是奇怪,我跟它说了它下辈子要做人了,谁知道它死活不去投胎,还气冲冲地咬了我一口,从黄泉里跑了。我看它实在不愿投胎,也就没管。这么多年过去,居然在这里卖起棉花糖。”
他转眼看向顾淮之,佯装怒容:“你说说你,在外头像个小太阳一样发光发热,怎么也没见你温暖温暖你的老板我?”
顾淮之把粉红色的棉花糖递给他:“来日方长,老板。”
赵素衣拿过棉花糖,笑了笑:“对,来日方长。”
电影即将开场。顾淮之买了桶爆米花,和赵素衣一起坐到了放映厅中。他们进来的有些晚了,屏幕上的四号男配和女主正在教室里打情骂俏,你侬我侬。男主眼神幽怨,头顶隐冒绿光。
顾淮之看得脑壳疼,唯一的安慰就是爆米花好吃。他边吃边说:“下次我们换一种片子看吧。”
赵素衣的关注点完全不对:“还有下次?”
顾淮之的注意力放了爆米花上:“下次我请你,不好吗?”
赵素衣心花怒放,他高兴得搓了搓手,脸上却故作矜持:“你请我啊。你别看我平时这副叼样,其实我可胆小害羞啦。”
顾淮之瞅了他一眼,继续低头吃爆米花:“我向来不强人所难,你既然害羞,那就算了。”
赵素衣立马改口:“我浑身上下都是胆,人送外号‘祁州赵子龙’。你定个日子,随叫随到,比曹操都靠谱。”
“下周吧,”顾淮之将盛着爆米花的桶移到赵素衣身边,“赵老板,在下‘祁州吴彦祖’请你吃爆米花,来点?”
赵素衣抓了一小把:“我尝尝就行。”
电影演到中途,顾淮之就开始犯困。他抱住爆米花的桶,往后靠住椅子背睡了。
昏暗之中,赵素衣往顾淮之身边靠近了些,温热的鼻息直接落在了赵素衣脸颊,若三月的风,不重,却躁动了全世界的春意。而他的一颗心似变做了青青的草,随着风晃荡。
赵素衣不禁微笑,轻轻唤了顾淮之一声。他见他睡得熟,低了低头,吻住了他的唇。
蜻蜓点水,一触即分。
荧幕中的男女主正互诉衷肠。
赵素衣抓了把爆米花嚼:“赵素衣,你真无耻。吃人家豆腐,还吃人家爆米花,可恶!”他如此骂了自己几句,反思完毕后,又死性不改地凑过去亲了顾淮之一口。
赵素衣正美着,忽然瞧见顾淮之戴在左腕上的羊脂玉手串,指了指它:“非礼勿视。”
白玫瑰没反应。
赵素衣心满意足,打了个哈欠,挨着顾淮之也睡了。
凌晨六点,长达两个小时的催眠电影终于结束,顾淮之定的闹钟也响了。顾淮之人还没完全清醒,手先摸向手机,熟练地关了闹钟。他稍微动动身子,但觉左肩沉重,像压着什么东西。
顾淮之睁眼一看,赵素衣枕在自己的肩膀上,睡得正好。荧幕上滚动着字幕,舒缓悠扬的主题曲在放映厅里回荡。顾淮之坐在座位上没有动,直到灯光亮起,他才叫赵素衣。
数遍之后,赵素衣还没反应,死猪一样。
顾淮之看出赵素衣这不要脸的死猪是在装睡,他拿出手机,从某音乐软件里挑了首劲爆舞曲,音量调到最大,在赵素衣耳边按下了播放。
“哎哎哎,聋了聋了!”赵素衣笑着睁开眼睛,伸手去捂耳朵。他站起来,“你怎么这样?”
“我刚幼儿园毕业十几年,还是个孩子,请你多担待。”顾淮之抱了他的爆米花朝外走,“现在去哪?”
赵素衣沉默下来,从兜里掏出一件东西给顾淮之看。
那是一方素色的丝帕。
顾淮之见了那方丝帕,知晓这是白秋练的东西,也知道他们夫妻两个就要走了,低下头:“我知道了。”
“暗角”的昼夜时间并不遵循规律,赵素衣与顾淮之离开电影院,外面已变成了夜晚。
一路皆是星辉月光。
青蚨在前方飞,带他们来到了芙蓉江大桥。白秋练和慕蟾宫就立在护栏边,此时一只鹤飞过,飞过了他们头顶天空中的银河,也飞过了映在江中的银河。
远处,月色在水波中晃荡。
“神君和小顾先生来了。”白秋练拉了下慕蟾宫的手,“阿慕,我们走吧。”
赵素衣走近了他们,问:“准备好了吗?”
慕蟾宫轻轻点了点头。
赵素衣立在护栏旁,右手一打响指。眨眼间,宽阔的大江上聚起浓浓的白雾。紧接着,雾气之中升腾出赤色的火焰,在江面上剧烈燃烧。
灼烫热浪扑面而来,护栏在高温的炙烤下一点点变形。
白秋练抬头望向慕蟾宫,她想到电影中的情景,笑着说:“你跳我就跳。”
“好。”慕蟾宫低头看白秋练,拉住她的手,“不过在跳之前,我想对你讲最后一个故事。一个书呆子的故事,故事很短,不长。”
未等白秋练说话,慕蟾宫就自顾自说了起来:“很久之前,长江边上有一户慕姓人家,家中有个书呆子。某天夜晚,他读书的时候,一位姑娘出现在了他的窗前。姑娘穿着白色的衣裳,好看极了。”
“她是大江的神,要那书呆子讲瓜子精的故事给她听。书呆子不知道该怎么讲,干脆胡扯了一通,没成想却讨到江神的欢心。此后每夜,江神都会跑到书呆子的家里,要他讲故事。”
“就这样过了很久,一天夜晚,江神忽然对书呆子说:‘我想嫁给你,你娶我吧。’书呆子当时就愣了,他不知道神仙喜欢他什么,刚想拒绝,却看见神仙红着脸对他笑,突然就不想拒绝了。”
“书呆子答应了神仙,做她的夫君。但书呆子想不明白,神仙究竟看上了他什么?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神仙的父亲找上门来,那是条威风凛凛的龙,口口声声指责书呆子拐跑了他的女儿,扬言要劈死书呆子。”
“神仙就挡在那书呆子身前,对她的父亲嚷:‘我就是喜欢这个凡人,和他定了誓约,你不许劈他!’那书呆子高兴极了,但那龙走后,神仙就告诉书呆子,她只是喜欢书呆子讲的故事。”
“书呆子是喜欢神仙的。但神仙富有千里水泽,什么没见过,而书呆子只是个书呆子。他之前一直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喜欢神仙,现在好啦,既然神仙喜欢他讲故事,那他就好好讲故事,给她讲一辈子。”
慕蟾宫顿了顿,又说:“你总觉得连累我也变成了食人的怪物,连累我也要丢掉性命。其实也没有什么连累不连累的。你是我的妻子,做错事情,我总不能让你一个人承担后果。这么多年,我从没对你当面说过一句喜欢...白秋练,我喜欢你。”
慕蟾宫弯下腰,吻了下白秋练的额头,轻声地笑:“再见啦,我的小仙女,下辈子再跟你讲故事。”
说完,他突然松开了白秋练的手,越过融化一半的护栏,跳了下去。
“阿慕!”白秋练下意识想拽住他,却抓了个空。
此时,赵素衣将手里的素色丝帕扔向桥下火海。丝帕坠落时被火焰点燃,底下的热气一冲,把它向天空托起,在月光中化成一撮烟灰,随风尽了。
百年前,白秋练与慕蟾宫定下的“共生”誓约,就此了断。
江面上,属于冥界的鲜红色花朵,在离离火光中恣肆绽放。
白秋练颓然地放下手,眼泪瞬间涌了出来。她回头看赵素衣,碎碎念着:“神君,誓约断了,阿慕不用和我一样灰飞烟灭,这是件好事,我应该高兴。但为什么我心里空落落的...我是个犯了错的神仙,哪还有什么下辈子,我骗他的。下辈子阿慕也不会跟我讲故事了,他会遇到别的姑娘,那个姑娘或许比我漂亮,比我对他好。”
“他刚刚对我说再见,我却再也见不到他了。如果大江还是以前的样子就好啦,江里的鱼不会死,阿慕不会死,我也不会死,我就能听他给我讲一辈子故事......可是,为什么呢?”
白秋练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她眼中的悲伤都快要溢出来,可嘴角却微微上扬,露出一个笑:“我走啦,神君和小顾先生要多保重。”
言罢,她闭上双眼,身子往前一倾,从大桥直坠向了火海。姿态如同古希腊神话中妄图拥抱天空的少年,炙热的太阳光融化了蜡黏成的羽翼,褪去一身光辉,带着梦想与骄傲走向寂灭。
片刻后,江上火焰渐熄,两岸杨柳依依,丝毫燃烧后痕迹也无。天空中星月的光依然璀璨,就连桥上的护栏,也恢复成崭新的模样。
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慕蟾宫和白秋练,的的确确死了。
赵素衣与顾淮之跟着青蚨,离开了这座城市的暗角。这一路很长,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等回到人间,顾淮之发现芙蓉江畔还有散步遛弯的人。他心觉不对,拿出手机一瞧,屏幕上显示时间为九点零五分。
赵素衣解释:“世上一日,洞中千年。那边半日,对这里而言,不过才十分钟罢了。”
时间尚早,顾淮之也就不着急回家,和赵素衣一起坐在路边的长凳上休息起来。
岸边绿茵繁茂。沾衣的是花香,吹面的是杨柳风,眼见的是人间草木,舒服得很。
赵素衣拆开粉红棉花糖的包装,因时间太久的缘故,糖丝都有些化了。他撕了一片放进嘴里尝,果然很甜。
赵素衣又撕了一片糖,想让顾淮之也尝尝。但一转头,瞧见身边的顾淮之低着头,在专心摆弄手机。他不由自主地伸长脖子往顾淮之那边瞅,看他在捣鼓什么。
顾淮之正在浏览一篇老贴子,标题是:“关于长江白暨豚功能性灭绝。”,发表时间为2006年。
赵素衣包好棉花糖,站起身,捡起草地上的一个小纸团扔到垃圾箱里:“难得小顾同志有这种思想觉悟,我作为一位优秀的老板当然不能落后,先捡个纸团表示向善决心。来,让我们一起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顾淮之关掉手机,抄起脚下的矿泉水瓶子:“老板,你念错词了,《还珠格格》不适合你。”顾淮之提醒,“我觉得你更适合《踏浪》,风里雨里,不都全靠浪吗?”
☆、系花铃(1)
赵素衣难得放了顾淮之半天的假,让他回家收拾东西,准备去洞庭君山出差。
白秋练临终前,拜托赵素衣将一支红玉簪子转交给她的阿姐。
白秋练说,这只簪子是龙三公主在她与慕蟾宫成亲时送的礼物。上头雕刻了和合二仙,寓意很好。
现在应该还给她了。
顾淮之倒腾出许久不用的行李箱。他想着洞庭路远,就多带了些换洗衣服。正收拾着,忽听“叮铃”一声,一个小项圈掉在了地上。
顾淮之弯腰捡起小项圈,拿在手里晃了晃,它底下系着的黄色小铃铛就发出轻清的响声。
小项圈是卖棉花糖的兔子交给顾淮之的,希望他帮忙找一找项圈的主人。找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什么头绪都没有的情况。唯一的线索就是项圈里面写的文字,然而文字又太过模糊,并不能起到作用。
这件事就暂时被搁置下来。
顾淮之想了想,把小项圈也放到了行李箱里。这时候,他搁在床上的手机亮了一下,嗡嗡振动起来,紧接着铃声响起:“爷爷,有个孙子给您来电话了!爷爷...孙子给您来电话了!”
这是顾淮之给赵素衣设定的来电铃声,只他一人独享。
顾淮之接起电话,还没开口,赵素衣的声音先传了出来:“淮之,我买好票了。今天中午十一点半的高铁...恩?现在十点半了,你要没事就赶紧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