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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勺吃火龙果 当前章节:14899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4:36

他停下脚步,松开阿雪的手:“你要不要摸摸它?”

阿雪迟疑片刻,向着阳光的方向走了两步,微微颤抖着伸出手去。

她接触到阳光的刹那,温暖的感觉自手指尖传至心间。她记住了这种舒服的感觉,放下手,稍稍搓了下手指,小声说:“谢谢。”

赵素衣摆摆手,大方地说:“你是老板,不用谢我。”

这里时间流逝的速度和现世不同,很快,太阳向西,夜色来临,长街各处亮起了灯。

赵素衣点了根烟,他遥遥一指前方,问阿雪:“那边你去过没有?”

顾淮之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那边有一个巨型摩天轮,架在一条长河的桥上。它下方车辆来往,灯火辉煌。

阿雪摇摇头:“没有。”

“好,我们就到那里去。”

他们慢慢向着摩天轮的方向走,不多时,就来到了摩天轮下。很多人聚在售票处,排起了一条长队,望不见头。

阿雪拉住了赵素衣的衣角:“要不,要不就算了吧。”

赵素衣知道阿雪是不好意思麻烦自己,问她:“你想不想到上面去玩?说真话。”

阿雪抿着嘴,点了点头。

“想玩就玩。”赵素衣笑,“我自己去排队,二少爷,你和阿雪到附近转一转。”

顾淮之望着赵素衣的背影渐渐没入人海,直到不可见了。他轻笑了一声,转头瞧了瞧阿雪:“我们要不先去裁缝铺,给你做一条新裙子。”

阿雪迟疑地问:“可,可以吗?”

顾淮之笑:“当然可以。你现在是我的老板,想实现什么愿望都可以。”他拉住了阿雪的手,“不用怕,这里不是现实世界。”

“不是现实世界”这几个字仿佛给了阿雪莫大的勇气,她点点头,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小声说:“谢谢。”

顾淮之牵着阿雪,走进了一家裁缝铺。裁缝铺的老板并非人类,而是一只白鹤。它穿了身妥帖的西装,见有客人上门,扬起长长的脖子,问:“两位需要做什么衣服?”

顾淮之将阿雪推到白鹤面前:“有劳,给这个女孩做一条裙子。”

白鹤拿起柜台上的裁衣尺量对着阿雪比划两下,一扇翅膀,招呼道:“干活啦,干活啦!”

数只蝴蝶从柜台里蹁跹飞起,它们围绕在阿雪身边,振翅间撒下五颜六色的磷粉。那些磷粉在接触到空气的瞬间,变成了一根根色彩斑斓的丝线,一层层织在一起,编成了条花裙子。

花裙子很长,裙摆一直垂到脚踝的位置。薄纱似地长袖也恰当好处地遮住了阿雪身上的白斑。

“还差一些,这样你就能出门看太阳了。”顾淮之从摘下墙上挂着的帷帽,轻轻地戴在了阿雪的头上。暖风一吹,帽檐上垂下来的素纱便轻晃起来,漾起水波一样微光,异常漂亮。

顾淮之又从旁边拿起条纯白色的发带,弯腰将阿雪披散着的长发梳成了一股麻花辫子,将帷帽整理好,把阿雪拉到试衣镜前,“你看,是不是好看多了。”

阿雪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双手稍稍提了下裙摆,像个幼稚的小孩子那样转了圈,眼中满是兴奋愉悦的神色,笑着点了头。

顾淮之掏钱结账。

他们才从裁缝铺出来,顾淮之的手机就响了,铃声是他熟悉的“爷爷,孙子给您来电话了。”

顾淮之接起电话,手机里传来“孙子”的声音:“别浪了快来,要到我们了。”

顾淮之应了声,挂掉电话,带着阿雪向摩天轮的方向走。不远处传来“呼”一声响,各色烟花接连绽放在空中,风里花千树。不消片刻,绚丽烟火又坠落下去,如流星划过天际。

街上有两三位姑娘结伴前行,她们走过顾淮之身侧,暗香盈盈。

“淮之!”

顾淮之听见这一嗓子,回过头,便看到赵素衣立在明晃晃的灯火下,他笑容灿烂,像发光的星星一样,在人群里格外耀眼。

顾淮之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正经起来着实好看,是能诱拐怀春少女的漂亮长相。

赵素衣朝他们挥挥手,颠颠地跑了过来:“走啊,上轮子,马上就到我们了。”

顾淮之看他系在手上的号码牌,只见上头写着213号,怎么看怎么嘲讽:“赵总,您这数字能再吉利些吗?”

赵素衣颇为大度地甩甩手,手腕上的号码牌跟着晃动起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他们在下面又等了一小会,就坐上了摩天轮。座舱是透明的,可以清楚看到附近的景色。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摩天轮升到最高处,云彩变得唾手可得。阿雪趴在窗户边向外看,方圆几十公里都尽收眼底,宽阔的河犹如一条碧色的玉带子,星光与灯影在轻波里摇晃,芦苇丛里的风吹着水中的明月,夜色正好。

顾淮之眺望天空,不远处烟火盛放,在他眼底织出一片五颜六色的光芒。赵素衣静静看着顾淮之,哼唱起一首无名短歌,他天生嗓子好,就算唱得是上不了台面的乡野俗曲,也格外抓人耳朵。

顾淮之被赵素衣的歌声吸引,转过头去看。赵素衣发觉了他的目光,不自觉地扬起嘴角,歌声也带上了笑意。

顾淮之注视着赵素衣,脑子里忽然想到了一句话: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摩天轮缓缓转了一圈,他们回到了地面。赵素衣望了眼天空,对阿雪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要回去啦。”他拿出之前那根画出门的粉笔,交到阿雪手里,“若是你不开心了,就用这根粉笔在墙上画一道门出来。你推开它,就能来到这个世界。它和现世相反,你一定会喜欢这里。”

“粉笔是通往这里的钥匙,我把它送给你。以后啊,你还可以带着你的爸爸妈妈和朋友们一起来玩。”

阿雪低头看着手心里的粉笔,要把它还给赵素衣,小声抽泣着说:“不用了,这个太珍贵了...今天我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我不能要。”

“东西有用才显得珍贵。”赵素衣重新把粉笔放在了阿雪手中,合拢她的五指,“它在我手里只是件没作用的死物,但对你而言,却十分有用。”

顾淮之从烟盒里抻出一张纸,用随身带着的钢笔在上头写上了自己的住址。他把纸递给阿雪:“有事没事都可以给我写信。”

阿雪紧紧抓着纸条和粉笔,放声大哭起来,嘴里含糊不清地重复着:“谢谢。”

“那晚安了。”赵素衣对她温柔笑笑,和顾淮之一起向远方去了。

阿雪是个很好的小姑娘。她怀着希望,鼓起勇气向每一个同龄人问好,却得不到回应,相反还被他们冷漠对待。她觉得自己在他们眼里,像个整天嗡嗡乱飞的苍蝇,人见人厌。

阿雪害怕了,干脆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和人说话,不和人交流。她渴望得到他人的爱,但也畏惧。所以,才想要一场梦境来实现愿望。

哪怕是虚假的也好。

而现在,愿望实现了,赵素衣送给她一个与现世相反的、全新的世界。

阿雪却难过起来。

离别如刃,情丝太细。一声再见说完,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阿雪舍不得,慢慢跟在赵素衣和顾淮之的身后。她捂住嘴巴不敢哭出声音,生怕让他们担心。直到她看不见他们了,才停下脚步,低声说:“我记住啦,阳光真的很漂亮。”

是啊,阳光真的很漂亮。

夜间十点左右,顾淮之回到酒店,躺在床上,很快便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

梦中,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怀抱了条三个月大的中华田园犬,走到了一家宠物店里。

他拿起了条系着黄色小铃铛的项圈,在小狗的脖子上比了比,笑着问:“老板,这一条怎么卖?”

那只小狗叫换了声,伸出舌头舔男孩的脸颊。

项圈里面印了行小字:“祁州市建设南路134号。”

顾淮之瞬间清醒过来,他记起莫三娘子给他出示的转账记录,以及那句“祝你心想事成,美梦成真”,忽然反应过来。

那条其实是赵素衣给莫三娘子的转账,赵素衣向她买了一个好梦,送给了他。

顾淮之从轻轻从床上坐起来,侧过头去看赵素衣。今晚明月正多情,窗帘并非完全拉上,水银般明净的光透过这一点缝隙温柔地照到了赵素衣的枕边。他闭着眼,睡得正好。

清爽的风吹进房间,窗帘摇动,落影姗姗。

顾淮之点了根烟,看着赵素衣,尼古丁的苦涩味在嘴里蔓延,片刻后,又化成一股香醇流连唇齿。这感觉如同眼前的这个人一样,让顾淮之有些上瘾了。

待烟抽尽,顾淮之打开手机,找到莫三娘子的阿里账号,敲字问她:“在吗?”

莫三娘子:“在的,有什么事情吗?”

“我再下个单子,给我的老板约一个美梦。”

莫三娘子:“小顾先生,你知道的,神君他是凤凰。我们给他织梦的话,要花费很长时间,风险很大,所以费用会特别特别高,而且也有可能像阿雪那样织不出来,这样你还要下订单吗?”

顾淮之瞧了赵素衣一眼,笑了笑:“无所谓,就这样吧,这单子我定下了。”

顾淮之关上手机,靠在床头开始想入非非。赵素衣会梦见什么?

大概有山有水有春l光吧。

作者有话要说:  离别如刃,情丝太细。原句是余光中的《诀》:“虽淬离别如刃,能不能将它斩断?情丝很细,但不太柔软。”

这首诗还有一段把我美哭了:“每一次爱情的结局是别离,每一次别离都始自相遇。云只开一个晴日,虹只驾一个黄昏。莲只红一个夏季,为你。当夏季死时,所有莲都殉情。”

神仙写诗。

☆、系花铃(10)

第二天清早,赵素衣买了回祁州的车票,打算跟顾淮之一道回去。他们才到车站,就看到进站口站了个熟悉身影。那是位高挑姑娘,看模样大概二十出头,一头长发在脑后梳成高高的马尾辫。

这姑娘长的清秀靓丽,衣着却令人不敢恭维。上身套了件半袖的薄衬衣,扣子系得歪七扭八,露出系吊带衫的半个肩膀。她脖子上挂条明晃晃的金链子,左胳膊纹了个青面獠牙的壮汉的图案,打扮得像个职业女流氓。

她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瞧见赵素衣和顾淮之的身影,忙对他们打招呼:“我也要到祁州去!”

赵素衣看见她立马警惕起来,声音也高了八度:“龙三,你去祁州干什么?我家大米可不够你吃!”

龙三吐了棒棒糖:“怎么了,就许你们到洞庭,不许我到祁州?”她瞧了瞧赵素衣,又瞧了瞧顾淮之,深觉自己和他们不是一路人,在一起走恐怕有发光发热的电灯泡嫌疑。

她转身走到进站口里面:“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腿长在我自己身上,拜拜了二位,咱们江湖甭见!”

顾淮之看着龙三的背影:“龙三公主和她的妹妹白秋练可是一点也不像。”

“龙三和四公主不一样。”赵素衣说,“龙三是自小跟着她天上那位舅舅和二五八万的表哥一路嚣张跋扈长大的。就因为她野成这个样子,她亲爹洞庭龙君深感家庭教育缺失,才那么严格要求四公主,要她做个好神仙。”

“没想到......”赵素衣说到此处,忽然沉默下来。他的目光落到顾淮之身上,“不说了,先回家吧。”

赵素衣不愧是个活了八千余年的老神仙,脸皮同他的年纪一般厚,随手收起顾淮之行李箱上的拉杆,旁若无人地坐在了上头。他手里摇晃着一瓶未开了肥宅快乐水,姿态优雅地扶了下眼镜,一脸冷静地吩咐:“司机,开车。”

“司机”抬腿踹了自己的行李箱一脚,底下的几个轱辘“骨碌碌”地快速转动起来。可惜这行李箱不长眼,一会就偏离路线,直直撞向了进站口旁边的墙。

赵素衣眼疾手快,他先从行李箱上跳下,又一手扯出拉杆,在它撞到墙上之前拦了下来。他侧身对顾淮之挑眉,脸上又露出那伪君子一般的赵氏贱笑,张口就是一句对自己的赞美:“我真是一个又帅又有责任心的美男子。”

顾淮之早已习惯这赵姓智障的种种言论,百毒不侵,走过去从赵素衣手里接过行李箱,态度和缓了些,十分大度地邀请赵素衣:“VIP雅座,坐吗?”

从上门来的便宜,岂有放过之理?赵素衣从善如流,十分干脆地坐了上去。他看四处无人,示意“司机”后退,使劲摇晃几下手里的肥宅快乐水,将它小心翼翼地拧开了些,然后用力把它丢到旁边。

“噔”地一声响,红色的塑料瓶盖被涨满在瓶子里的二氧化碳冲了老远,像是放了个炮仗。

随着这一声响,赵素衣喊了声:“出发!”

“怎么着,您这是总统出巡?出门前先放个炮仗?”

赵素衣也不谦虚,点点头:“差不多吧。顾秘书长,我们走。”

短短两分钟,顾淮之就从“经理”升职到了“秘书长”,等再过几天,怕不是会被赵素衣口头提拔成“银河系系长”。他忍不住跟赵素衣开玩笑:“我说总统阁下,我这官职越做越大,你就不考虑......”

赵素衣知道顾淮之要放什么屁,出言打断:“待我们一统宇宙,要什么随你挑。”

顾淮之倒也配合:“好啊,那以后我们的征途就是星辰大海。”他说着,将拉杆扯出来一些,两只手把行李箱拖在了身后。

赵素衣就斜着坐在行李箱上头,头朝后一仰,舒舒服服地靠住了顾淮之的后背。

一树不知名的花静静开放,香气不经意染上了风,吹散些许热意。

他们登上回家的列车,那屁股还没坐稳,对面的座位上就来了个“江湖甭见”的熟悉面孔。

叼着棒棒糖的龙三看见赵素衣之,稍一愣神,大约是下意识的反应,那粗鄙之语未经大脑就从嘴里蹦了出来:“我日!老瘟鸡你怎么阴魂不散?”她骂人很有原则,从来只对赵素衣开火,其它人一概划入无辜范畴,一概视而不见。

赵素衣没搭理龙三,从手提袋里捞出一副耳机塞进耳朵,双手抱在胸前,老神在在地闭眼听歌。他听的大概是催眠曲,不过三五分钟的光景,脑袋就靠在顾淮之肩膀上睡了。

龙三颇为不屑地翻了个白眼。

顾淮之感觉到龙三的目光,稍一抬头,就撞上了她的视线。他对她笑了声,难得为赵素衣说了句好话:“不好意思,我老板昨晚忙着助人为乐没睡好,今儿又起了个大早。”

龙三颇为识趣地转过眼。

顾淮之这样坐了一会,许是阳光太灿烂的缘故。没多久,他就挨着赵素衣睡了。

龙三静静看着顾淮之,脸上跋扈的神色一点点不见了。就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小刺猬,收敛了扎人的刺,露出了柔软的一面。她仿佛慢慢回忆起了什么令人高兴的事情,目光都温暖了。

她轻轻唤了声:“表哥。”

龙三知道不会有人回应自己,慢慢垂下眼睫,小声絮叨起来:“秋练听我说你在祁州,跟她的小夫君屁颠颠就去了。她想在死之前瞧瞧你。那个时候,她一定很高兴吧......其实,我也想你啦。我就是想去祁州,看一看你这辈子生活的地方长什么样子。”

她又瞥了赵素衣一眼,语气鄙夷:“这该死的瘟鸡,一把年纪都活到狗身上,现在就两大爱好,第一个是拐你,第二个是犯l贱。我能叫这有妄想症的老醋精知道我这小心思么?我打也打不过他,贱也贱不过他,他肯定一脚把我踹回洞庭,顺道嘲讽我几句。”

龙三自言自语了一会,又说:“算啦算啦,看在你的面子,我也不跟这老瘟鸡计较了。”

列车一路向北。

大约四个小时的车程,他们抵达了祁州。我国的气温真是十分奇特,冬季时参差不齐,南方下雪普天同庆。到了夏季却一视同仁,哪里都热,恨不能把人晒化。

赵素衣和顾淮之一下车,就感受到了滚滚的热意。在正午阳光的炙烤下,两人约好明日再见,赶紧各回各家。而龙三如同一只脱缰野马,跑到人群中,一溜烟就不见了。

顾淮之回家放下行李箱,拿出那个系着小铃铛的项圈。他记得梦中,它里面的这圈小字写的是:“祁州市建设南路134号”

建设南路是祁州市最大、也是唯一的花鸟市场所在地。谢桥喜欢小动物,从前经常带着顾淮之和顾浣衫去逛,时不时拎些毛茸茸的兔子松鼠回家。

可惜顾卿五大三粗,全给照料得英年早逝。他没少在门口跪搓衣板,嘴里左一个心肝儿,右一个宝贝儿。

后来谢桥去世,他们再也没去过建设南路,再也没养小动物。

顾淮之拉开窗帘,眯起眼抬头望了眼太阳。他点了份黄袋鼠外卖,吃饱喝足后躺在沙发上休息,待外面的日光不那么足了,揣起那个系铃铛的小项圈,打车去了建设南路。

建设南路同他小时候已大不一样。当年只是些零散商户,在路边随便摆个摊子,各自占地为王。如今道路两侧新建起一间间漂亮的小平房,彼时的“地主”们乔迁进去,办了营业执照。整条街从乌烟瘴气变得井然有序,可谓焕然一新。

顾淮之来到134号门口。

这里和他梦中所见的小店铺完全不同,面积扩大了很多,白墙了挂了很多荣誉证书。它也不再单卖宠物用品,屋子里摆放了很多笼子,笼子里都是些三个月大的小狗。

顾淮之看到店铺模样大变,当初卖这个项圈的人都不在了,知道这次自己是白跑一趟。但他仍不死心,摩挲了下手里的老项圈,走进去:“请问,您见过这个项圈吗?”

店员是个年轻姑娘,看了顾淮之手里的项圈一眼,摇了摇头。

得,线索又断了。

顾淮之想她道谢,才要离开,忽然听见自己身边的笼子里传出了一声奶气的“汪”。

他低头看去,发现那笼子里面有一只很小的哈士奇。它发现顾淮之的目光,十分麻利地从笼子里站起来,一双蓝汪汪的眼睛望向他,摇着尾巴又叫了声。

年轻的店员擅长察言观色,她瞧出顾淮之是喜欢的,忙走过去打开笼子,笑着说:“它很喜欢你,要不要抱一抱它?”

顾淮之家里以前是养过狗的,名字叫大瓜,眼睛也是蓝色的。大瓜不是什么名贵品种,而是谢桥从大街上捡回来的流浪犬。它身上有伤,前面左腿一瘸一拐,是被恶意打断的。一开始怕人得很,过了很久才养熟,平时也不爱搭理人,只有在饭点才“汪汪”叫唤两声,脾气跟大爷一样。

顾淮之出生那年,大瓜才几个月。而一年后,顾淮之尚在吃奶,大瓜已经变成了条威风凛凛的金毛大狗。

顾卿还曾感叹:“狗都比淮之长得快!”

顾淮之深以为恨,和大瓜就不怎么对付。

他曾仗着自己年纪小,骑在大瓜身上。向来养尊处优的“瓜大爷”没受过这委屈,一蹶子给顾淮之摔下来了。

顾淮之恶人先告状,跑到谢桥跟前说大瓜欺负他。大瓜也委屈,叼着谢桥的衣角呜呜地叫唤。

谢桥在野猴儿子和爱犬之间选择了爱犬,教训顾淮之了一顿。顾淮之心里不服,他从小是个不讲道理的赖皮,往地上一坐,扯嗓子开始哭。

大瓜听顾淮之哭得大声,眼神不屑地过去蹭了蹭他的头。在他面前低了身子,像是再说“混账东西,朕允许你上来坐会”。

这之后,顾淮之和大瓜的关系才好起来。

但后来谢桥去世,大瓜在饭点也不叫唤了。它整天耷拉着尾巴,跟个霜打的茄子似的,谁叫都不理,喂什么都不吃。它把自己饿了好几天,死了。

顾淮之是第一个发现大瓜没了的。他没哭没闹,只是抱紧了它冷僵的身子,摸摸它的头,心里想:“再也不要养狗了。”

那一年,顾淮之八岁。

他看着那只小哈士奇,透过它的眼睛,又记起家里那只死去多年的老狗,有些狼狈地移开目光,对店员歉然一笑:“谢谢,不用了,我不喜欢。”

顾淮之拿着老项圈,离开了建设南路,回家去了。还未走到楼道口,就远远看见赵素衣骑了辆自行车,一条长腿撑住地面,歪头冲着自己笑。

他头顶的天空瞬间放亮。

☆、系花铃(11)

赵素衣吹了声口哨,拍了拍自行车的后座:“上车,小伙子。”

“你哪来的自行车?”顾淮之侧身坐在赵素衣身后,“去哪?”

“我来人间这么些年,总得有些积蓄吧。”赵素衣一蹬车子,“去哪不重要,这不是闲得没事,就想找你去兜兜风。”

顾淮之瞧了瞧赵素衣这辆堪比破铜烂铁的“宝马”:“你来人间这么些年,就攒下了辆老爷自行车,马云都没你成功。我建议你平时没事就看一会农业频道,学学怎么种地养猪,有个一技之长,破产之后好养得起自己。”

“我不看。”赵素衣说,“我有更远大的目标。”

顾淮之问:“是什么,星辰还是大海?”

赵素衣笑:“你看看我这条件。要颜值有颜值,要身材有身材,种地养猪简直暴殄天物。我怎么着也得傍个小富豪,哄他跟我过日子。这样,我后半辈子就可以衣食无忧。”

“后续发展我都想好了。”赵素衣絮絮叨叨地说,“这小富豪最好有个脾气大的爹,和一位眼里见不得沙子的亲哥。他们两位一看我这吊样,就会甩一大沓子钞票到我脸上,怒气冲冲地问我‘多少钱能滚远’。我就狮子大开口,讹他们一人五千万凑整,少了我要么不滚,要么滚不远。等拿到钱之后,我再拐着小富豪躲起来。”

“你要躲到哪去?”

“向上走九万里昆仑,向下走马里亚纳海沟。向南南极,向北北极。热带雨林,天涯海角,总会有地方。”

顾淮之翻了个白眼:“你这是带着小富豪玩绝地求死去了吗?”

赵素衣笑得灿烂:“我是个神仙,本事大得很。向上走昆仑,我就把通天的建木砍了,搭一个千年不坏的房子;向下走马里亚纳海沟,我就把东海龙王那奢华高调的大别野拆过来做窝,反正他年纪大了,也打不过我。向南南极,向北北极,我就用雪砌一个融化不了的大屋子,跟他来一段极光之恋。我可以到各种地方,用各种原生态住宅藏小富豪,比只会胡咧咧的汉武帝靠谱牛逼多了。”

“这可真是远大的理想。”顾淮之说,“你太强了,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把吃软饭说得如此浪漫的男人。”

赵素衣微微侧过头,眼角余光偷瞄顾淮之:“最好我跟小富豪两情相悦。”

顾淮之嘲笑:“那你找着跟你两情相悦的小富豪了吗?”

“哪那么容易,这又不是找电线杆上重金求子的富婆。”赵素衣说,“在亿万万人之中求一人真心予我,最是难得。假如某天小富豪愿意跟我走了,我就掏心窝子得对他好。”

风缓缓向身后吹,有一双燕子越花穿柳而过,飞向了暮色中。

赵素衣又问:“二少爷,这大热天的,你刚刚出门去哪了?”

“别提了。”顾淮之摸了摸口袋里的老项圈,“之前那只卖棉花糖的兔子不是给了我一个老项圈,拜托我帮它找一找主人吗?我去了老项圈里面写的地方,那家店却早就变了样子,好不容易得来的线索又断了。”

赵素衣骑着车子拐了个弯:“那个老项圈的主人我一会陪你一起找,在这之前,我们还有件要紧的事情需要做。”

顾淮之问:“什么要紧的事情?”

赵素衣:“吃饭啊。一顿不吃饿得慌,饿着肚子怎么办事。”说着,他双手捏住刹车,碟片发出尖锐刺耳的响声,两个轱辘往前滑行了一段,慢慢悠悠地停下了。

顾淮之跳下来,他看赵素衣弯腰锁车子,不禁嘲讽:“这神仙自行车锁什么锁,刹车都能刹两分钟,在地上划船么?鬼都懒得偷。”

赵素衣:“万一有卖废铁的看上呢?”

顾淮之:“你也知道它破?”

赵素衣振振有词:“先凑合一阵子,等以后我拐到我的小富豪了,再换辆酷炫小跑车给他开。我要理直气壮地吃长期软饭,得投资。现在只能委屈委屈自己,多攒下点资金,日后好感动他。”

顾淮之听了这话,不由得笑起来:“所以你这是高投入,高回报。”

“那是必然,我从来不做亏本生意。”赵素衣锁好车子,“走啊,老板带你吃火锅去。大龙燚,小龙坎,不及我火辣一颗心。”

赵素衣嘴上说得欢,实际上他本人并不能吃辣,是个闻辣尿遁的怂人。一进麻辣火锅的店门,先服了个软,问服务员有没有鸳鸯锅,另一半最好是养生老菌汤。

顾淮之故意问:“赵总,不是说火辣的一颗心?”

赵素衣又开始胡扯:“感情的表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流于表面,另一种是藏于心底。我们国家讲究含蓄内敛的美,我内心虽然火辣,但不可宣之于口,需得清淡。”

顾淮之真是佩服赵素衣这张嘴,简直是死人坟上吹出花,自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他从他手里顺过菜单:“算了,我请你。你留着你的那些钱,勾引你的小富豪吧。”

赵素衣坐在顾淮之对面,摆了个自认英俊的造型,暗搓搓想:“我不正勾引你呢吗?”但他可不敢把这话光明正大说出来。赵素衣虽然平时没个正经样子,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想。但一涉及到感情,那就怂得不得了。明明装着满腔柔情,就是不挑明了,通通憋在心里。嘴上旁敲侧击,妄图曲线救国。

从顾淮之的反应看,他今天的“救国运动”以失败告终,明天还得接着起义。

顾淮之压根没正眼瞧赵素衣,只是搅碗里的油碟。这让赵素衣有些郁闷,简直是媚眼抛给瞎子,自己这张帅脸还没有蘸料吸引人。他摇头叹息,想起来自己找顾淮之还有正事,从身上摸出来一个红色的小本子递过去:“你的上岗证批下来了。”

顾淮之的目光忙抛开油碟,接过小红本子,第一眼看见扉页上印着行烫金大字,甚是眼熟: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除了顾淮之,他老顾家一大家子全是优秀党l员。虽然党的光芒没笼罩在他这纨绔身上,但耳濡目染,也知道这是八荣八耻的内容,不禁问赵素衣:“赵总,这天上的神仙也信马克思圣人?”

“与时俱进,才能开拓未来。”赵素衣说,“毕竟我们要在基层开展工作,不接受点教育,怎么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这样也好劝诫那些作乱人间的妖魔鬼怪,别走邪门歪道,要走社会主义康庄大道,这样才能可持续发展。”

“社会主义真是不错,以前上私塾要自己掏钱,现在上学都九年义务教育了。我还盼着再过几年,是不是能赶上五十年义务吃饭?”

顾淮之:“......”这话似乎有那么些道理。

他翻开上岗证的第一页,就看见了自己的个人信息,铅印的文字隔一会就向前滚动,内容写得十分详细,就连他在幼儿园欺男霸女、抄人作业的光辉事迹都有记录。

唯独生卒年一片空白。

顾淮之没在意这个细节,他往后翻了两页,发现了“带薪年假”这一栏,眼神一亮。时间定在了下个月。

赵素衣:“我下午来找你就是想说这件事。半个月的带薪年假,我们去哪玩,还有阿宣。”

顾淮之:“随便,我去哪都行。”

“爬山怎么样?顺便还能锻炼身体。”

“不去,累,恐高。”

“那去海边如何,咱们三个还能看场日出。”

“不去,起不来,旱鸭子。”

“大草原?”

“不去,没意思,人家不让我套马。”

赵素衣一阵头大:“那你说去哪?”

顾淮之抬头看着他,想了想,说:“随便吧。”

“......”

赵素衣点了点头:“行吧,那我就看着安排了。还有,你这上岗证书可别弄丢了。这可相当于你在天界的户口,以后有大用处。”

“它有什么大用处?”

“能当电话,能定点传送。”赵素衣说,“按照常理,不经过黄泉,没有钥匙,白秋练和慕蟾宫是进入不了暗角的。但是若干年前,上一任黄泉站长,也就是白秋练的表哥带着她跟龙三去过那个地方。白秋练和龙三觉得暗角好玩,跟她们的表哥约好,某年某月某日,要再去那边聚一聚。她们两个都用这个红本子定位了,只要想去,随时传送,很是方便。”

赵素衣忽然露出不正经的笑,半真半假地告诉顾淮之:“还能拿着它去天上申请婚房。一个证书能申请一套昆仑山阳光花园洋房,美得很,美得很。”

“别美了。”顾淮之夹了些羊肉卷扔到锅里,“快吃饭吧你,一会我有事情拜托你,这事没你不行。”

赵素衣来了精神:“哦呦,小顾先生这么给我面子?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老项圈的事情。”顾淮之说,“解铃还须系铃人,我想再去找一趟那只卖棉花糖的兔子。它当初找我帮忙,就没对我说实话,支支吾吾的。怕是有什么事情瞒着。”

赵素衣伸筷子沾了下麻辣锅的底料,稍舔一下,脸都被辣绿了,赶紧灌了几口白开水,含混不清地说:“要我说你当初就不应该答应那只兔子,自找麻烦。也罢,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谁让我......”

谁让我喜欢你呢。

赵素衣不说话了,只是低着头笑。

顾淮之瞅了他几眼,借着上厕所的由头,把饭钱结了。

☆、系花铃(12)

赵素衣和顾淮之从火锅店出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赵素衣借路灯的光,弯腰解开车锁,一双长腿跨坐在“老爷车”上。他等顾淮之在后座坐好,用力往前一蹬,车轮碌碌向前。他迎着夏风,说了句:“风驰电掣,大运摩托——!”

顾淮之笑:“别大运了,配不上你。你应该去弄辆五菱宏光,去秋名山给我送豆腐脑。”

赵素衣掐着嗓子说:“送什么豆腐脑?做人呐,最重要的是开心。”

顾淮之:“我觉得你做猪也会十分开心。”

赵素衣:“做一行爱一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如果真有那一天,我不开心能怎么办?谁让我天生优秀,是个乐观向上的好男孩。”

从厚颜无耻的角度论,顾淮之对上赵素衣,真实的一败涂地:“您真是绝了,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赞美自己的机会,我顾某甘拜下风,这件事我一定要给你记在日记本上。”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赵素衣听见日记本三个字,就唱起歌来,“不能忘记你,把你写在日记里。”他脸上尽是自作多情的满足,“小顾先生可真是惦记我。”

顾淮之笑:“对啊,我就是惦记你。”

赵素衣听了这话,厚如长城的脸皮有些发烫,心底宛如怀春少女的悸动。他暗骂一句:“小兔崽子,瞎几把撩。”

两人骑着自行车,沿芙蓉江大桥往东区的方向走。顾淮之坐在赵素衣身后,抬头望天空。万籁茫茫,时间也变得悠长,天河里有搁浅的星星和云彩,所见的一切璀璨且安详。

青蚨在草丛发着光,它从一朵花,飞向了另一朵花。

他们慢慢悠悠地朝前,大约一个多小时,就来到了位于东区的“暗角”。

那只兔子还在老地方,卖着甜甜软软的棉花糖。许是天色太晚的缘故,没什么人光顾,摊子前冷冷清清。兔子无所事事,蹲在椅子上摆弄起鸭舌帽。

赵素衣把车子扔在路边,大步走过去。他用力一拍桌子,摆出一张棺材脸:“兔子,你还记得我吗?我来抓你去冥界投胎了。”

兔子探进鸭舌帽里的头伸出来,它望着赵素衣,眼神发愣,连嘴里叼着的半根青菜也顾不上嚼,如同泥塑一样僵在了椅子上。

它忽地从椅子上跳下来,一口吐掉青菜叶,鸭舌帽都顾不上捡,扭头就跑。赵素衣手快,一把捞住它的长耳朵,把它从地上拎起来:“你在我面前还想跑?”

兔子悬空的四肢不住地挣动,喊叫着:“我有心愿未了,我不能去投胎,你不讲理!你要是不放开我,我...我就去天界城管大队那告你一状。我再发个微博,震惊!昆仑凤凰当街欺压良善魂灵,预定三界娱乐头条,你当心让伟大的白主席知道,被我搅和得你再守几年黄泉!”

顾淮之:“伟大的白主席?”

“北天帝君。”赵素衣解释,“原本天上是有四位帝君,可惜东西南都早早死成了灵牌神位,就剩了北天帝君一个。他觉得帝君这个称呼太过封建,就改叫白主席了。”

赵素衣把兔子放在了椅子上:“我不跟你闹,你告诉我你的心愿是什么?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实现。”

“我的心愿...我的心愿我凭什么告诉你?你是灰姑娘的神仙教母还是卖火柴小女孩的火柴?我不要你帮我。”

赵素衣:“你明明知道我是什么人,有能力帮你实现愿望,为什么你不愿意说?是不是怕我发现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

兔子哼哼两声,转眼看见顾淮之。它一下子又来了劲儿,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嘴里直嚷嚷:“才没有违法乱纪。你,你......”

赵素衣无情打断了兔子的话:“你什么你,别看了。他跟我是一伙的,我狼他狈,狼狈为奸,知道吗?”

顾淮之想:“这狗东西嘴里说得什么淫邪烂话?谁跟他狼狈?谁跟他为奸?明明是来帮兔子,却搞得像土匪打劫。”他走过去,拿出那个老项圈递到兔子眼前,“打扰,我找不到老项圈的主人,就想来问问你还有什么线索。”

兔子悄悄地去看赵素衣的脸色:“要我说出来,你可别生气。”

“你说吧,我不生气。”

兔子略放下心:“老项圈是大黄的,大黄是条狗。老项圈是一个男孩子买给它的,它要找到那个男孩。可是大黄身体不好,还没找到那个男孩,自己倒先死了。来勾魂的是个梳麻花辫子的小姑娘,叫阿宣。大黄给了她一块巧克力,她就把它放了,说让它找到主人了再来黄泉报到。”

赵素衣点了根烟,慢慢呼出一口白气:“你接着讲。”

兔子抬眼悄悄看了眼赵素衣的脸色,又说:“阿宣姑娘把大黄带到人间,告诉大黄,它只能在人间停留七天,还有,要小心阳光,小心她家的赵姓老板。”

赵素衣用脚指头想,都能想到宣宣肯定说了自己好几吨的坏话。宣宣跟了赵素衣好几千年,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她本事没长进,编排人的功力却是达到了大罗金仙的境界。宣宣不肯放个任何一个诋毁她老板的机会,估计是将赵素衣描述成了狂野杀人魔,不然这兔子没道理怕成这样子。

兔子:“她说神君喜欢麻辣兔头和狗肉火锅,这事不能说。被您知道,我和大黄就要双双毙命。”

赵素衣心说:“我这和狂野杀人魔也没有区别了。”

顾淮之摆弄两下老项圈:“你和大黄是朋友?”

“朋友?算是吧,其实我们都没说过几句话。”兔子回忆片刻,“我认识大黄的时候,它就已经死了......”

“等会。”顾淮之问,“大黄不是死了吗,你怎么看见了它?”

兔子说:“那时候我被一个自称我妈的人买到了她家。她整天问我宝宝要吃什么。我跟女人是不同物种,她生物学得差,怎么当我妈?我觉得她脑子有问题,找了个机会,越狱跑了。”

“可惜老天爷近视眼,在我慷慨高歌的逃亡路上安排了辆车。车主大概以为自己是个秋名山逮虾户,开得很快。他技术菜也就算了,还横冲直撞,前头两个轮子朝着我碾过来。”

“我躲开了一半,被它撞成了半身不遂,大概是半只脚踏入黄泉的缘故,我在路边看到了大黄。大黄真是我见过的最难看的狗,它套了个不合尺寸的项圈,皮筋一样卡在它的脖子上。毛色也不鲜亮,还秃了好几块。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名副其实的孤魂野鬼。”

“大黄发觉我能看见它,呼哧呼哧地跑了过来,问我有没有见过这只项圈的主人。”兔子话里带刺,“大黄的真是有病,脑残。我躺在马路中间,半条命都没了。它还过来问我有没有见过和它脖子上一样的老项圈,我看个鸡掰我看。”

“我掀起眼皮瞄了大黄一眼,跟它说,你要是有几分力气,就先把我挪到路边,然后我们慢慢详谈。大黄听我和它详谈,高兴坏了,摇着尾巴把我带到了路边。幸亏当时路上没人,要是有人看见一只半死不活的兔子悬空移动,定会吓出心脏病。”

“到了路边,大黄这个憨货就又问我,有没有见过别的狗戴这个项圈。我搞不清楚这条狗在想什么,就问它,不就是个项圈,别的狗和你戴同款怎么了?你是怕它们比你美吗?”

兔子说的口干,停顿了一小会:“大黄摇摇头,回答说找不到自己的主人了。他的主人是个男孩,项圈就是男孩送给它的。它想,如果那个男孩子养了新的宠物,可能也会戴同样的项圈。”

“大黄跟我絮絮叨叨讲了半天,什么它的主人把它从街上捡回家,给它洗澡,给它买好吃好喝好玩的东西......我听了半天废话,可算听明白了。大黄是被一个男孩捡回家的,一开始的时候男孩对它很好。但没过几天,大黄生了病,男孩子的父母便不同意养狗了,那个男孩又把它扔回了街上。”

“我直接就跟脑残大黄说,他都不要你了,你找他干什么?如果大黄回答我要报仇雪恨,我还敬他是个汉子。这憨货却告诉我,它要回去看看那个男孩。”

“它真是用热脸贴冷屁股,真是......”兔子放缓了的语速里满是冰冷意味的嘲讽,“愚不可及。”

顾淮之问:“那之后呢?”

“之后?”兔子想了想,“我看大黄愚不可及,再被其它分孤魂野鬼骗了,就陪着它去找那个男孩。我是一只半只脚入土的兔子,它是一只无家可归的死狗,倒也搭配。它也不知道去哪找,就整天蹲在被丢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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