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军部势力增强及其政治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日本在乡军人会的成立。前面提到军部政治化不只是统治上层的政治权力的转移,而且包括对社会基层的政治控制,通过在乡军人会自下而上地推动军部政治权力的强化,是军部政治化的重要途径。早在甲午战争后军部就产生了组织在乡军人会的想法,日俄战争后民主运动和工人运动的兴起,对统治基础的农村产生了很大影响。统治阶级认为这是“国民思想的恶化”。为解决这一问题,军部提出了“良民良兵主义”(即以良民来保证良兵),于1910年建立了在乡军人会。这个组织既是军国主义的战争后备力量,也是军部政治化的基层力量,在从思想上组织上控制国民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军部法西斯主义的“高度国防国家思想”的形成,在乡军人会成了军部政治化的极端形式——军部法西斯化的重要工具。
但是,军部政治化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方面资产阶级民主势力代表人民的呼声,反对军部干预国家政治。另一方面统治阶级内部也为争夺权力互不相让,因此军部政治化在某个时期、某个方面也表现出退缩和妥协。特别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到20年代末,在世界格局变化的影响下,日本国内的各种矛盾斗争错综复杂。民主主义、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和运动此起彼伏。日本社会政治处于一种变动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军部政治化在一些方面表现出退缩。如1913年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扩大到预备役军官,1919年殖民地官制改革中军政与民政的分离,以及20年代的两次裁军,都是军部退缩和妥协的表现。还有出兵西伯利亚的惨败,更使军部威信扫地。但是这种退缩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军部的政治地位。同时军部势力加紧与民间法西斯势力勾结,积蓄力量,伺机反扑。
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标志着世界资本主义总危机的开始。这种历史的冲击,给军部政治化创造了条件。从1930年伦敦裁军会议引发的所谓“干犯统帅权”问题开始,军部法西斯展开了全面的反扑。特别是1931年军部法西斯发动“九·一八”事变,把日本的国家政治引上了战争的轨道,军部的政治地位和发言权大为提高。近代天皇制统治结构的“权力核”正在癌变。通过发动侵略战争推进军部政治化,是日本法西斯化的重要特点和表现形式。同时,军部法西斯在国内制造了一系列军事政变和暴力恐怖事件,牵动近代天皇制统治结构向法西斯化转变。到1936年“二·二六”事变,军部法西斯独裁政权建立,军部垄断了国家权力,内阁和议会成了军部的附庸,从而标志着军部政治化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此后近代天皇制进入了最黑暗最反动的法西斯主义专政时期。
前言日本军国主义的对外侵略政策
对外政策或称外交政策,是国家处理对外关系的准则。在世界近代资本主义扩张和殖民的时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外交就是强权政治外交。在明治维新前,日本也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和殖民的对象。明治维新后,日本首要的任务就是克服半殖民地危机,实现近代民族独立。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日本又仿效西方列强对周边亚洲国家进行了更为残酷的侵略和掠夺。近代日本的对外发展,实行的是一条从属与侵略的双重路线,而军国主义侵略则是近代日本对外发展的主线。
从近代日本资本主义发展来看,实行的是“脱亚入欧”的发展模式,即摒弃亚洲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伍。这种模式既有吸收西方资本主义先进文明的历史进步的一面,也有对亚洲国家进行侵略和掠夺的反动的一面。日本军国主义的对外侵略扩张政策,正是这种模式中反动一面的反映。
明治政权建立之初就以天皇的名义发布了作为施政纲领的《五条誓文》和《御宸翰》(天皇御笔亲书的文件),规定日本对外发展的总方针是:“继承列祖列宗的伟业”,“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这就是说要以武力把天皇的“肇国”神威普及到全世界,表明日本确定了一条侵略扩张的对外发展路线。
这种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政策的提出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在近代以前的日本封建社会,是以武士阶级为基础的社会,实行的是“武家政治”。武士阶级的政治信条,一是认为“日本为万国之本”的神国,天皇是君临天下的神君,神君以神威理所当然地统治天下。二是崇尚武力,认为“武力是立国之本”。他们以杀伐征战、穷兵黩武为荣耀。到了幕府末期,在西力东渐,日本面临殖民地危机的情况下,这种封建军国主义的思想发展成为“进取”的攘夷主义——“海外雄飞论”。其代表人物有佐藤信渊和吉田松阴。佐藤在其《宇内混同秘策》中宣称:“皇国(日本)乃天地间最早形成之国,为世界万国之根本”,“号令、征服世界各国乃天理使然”。因此,要以武力“先吞并满洲……继而再将朝鲜,中国全部划入日本版图”。《日本思想大系》45,第426页。吉田松阴也鼓吹,对于美、俄等国,“励行条约,敦厚信义”于此之损失则由朝鲜和“满洲”补偿之。养蓄国力,一旦强盛,就向北开拓虾夷(北海道),夺取堪察加,割取“满洲”;南则掠取中国台湾及菲律宾群岛,进而君临印度《吉田松阴全集》,引自《日本军国主义》(二)第7页。。上述论调为明治维新后日本推行“脱亚入欧”模式和制定侵略扩张政策奠定了思想基础。
军国主义侵略扩张政策也是近代天皇制国内政治发展的延续和外部表现。
由于日本是个岛国,资源贫乏、市场狭小,资本主义因素十分薄弱,日本发展资本主义缺少必要的条件,所以通过对外侵略扩张来满足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也是军国主义侵略扩张政策形成的重要原因,而且这一点比起西方殖民侵略更为突出,更为凶残。
明治维新后,日本提出了“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三大国策。其中“富国强兵”是其核心。所谓“富国强兵”,其意是“强兵为富国之本”。按照军国主义巨头山县有朋给天皇的上奏书《邻邦兵备略》中的解释:“兵强,则国民志气始可旺,国民劳力始可积,然后国民之富贵始可守。”《山县有朋意见书》第93页。也就是说,国家要富裕,武力乃先行之道,侵略扩张是增强国力的先决条件。
1890年,时任内阁总理大臣的山县有朋,对军国主义侵略扩张政策做了更为明确的阐述。他在《外交政略论》及议会施政演说中反复强调:“国家独立自卫之道有二,一为守卫主权线,二为保护利益线。所谓主权线者,国家之疆域也;所谓利益线,乃与主权线之安危密切相关之区域也……而今介入列国之间,欲维持一国之独立,只守卫主权线已非充分,还必须保护其利益线。”《山县有朋意见书》第203页。对于所谓“利益线”,山县指出:“我方利益线之焦点在于朝鲜。”这种公然宣称将邻国纳入其利益范围的主张,表明日本已决心向大陆进行扩张,与其他帝国主义争夺殖民地,划分势力范围。山县的“二线说”集中体现了日本对外侵略扩张的总方针,标志着军国主义的“大陆政策”业已形成。
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扩张政策是近代天皇制统治阶级总体意志的体现。一般来讲,国家的外交政策应由外交机关掌握,实行一元化外交,但是,由于军部在近代天皇制统治结构中的特殊地位,对于外交方针、政策的制定,以及重大外交活动,主管外交事务的日本外务省有时无法确定统一的方针、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各时期有所不同)必须听取军部的意见。而军部或者要求外务省接受其意见贯彻之;或者另行一套,独断专行。这样就形成了外交二元化。当然这并不是说外务省不主张侵略扩张,而是说在侵略总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为达到侵略目的所采取的具体方针、实施方式、手段等方面,两者有所不同。从近代日本外交总的情形看,决定对外政策方向的有三大力量。一是以资产阶级政党势力为代表的政府(通过外务省体现)力量;二是军部势力;三是民间势力,其中民间右翼团体(如黑龙会等)在侵略扩张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在一般情况下,资产阶级政党势力主张以政治、外交、经济等相对温和的手段进行侵略扩张、故称其为“稳健派”,而军部和右翼团体强调以武力实现侵略目标,故称之为“激进派”或“强硬派”。但我们要注意到,在资产阶级政党势力中,在不同时期亦有相当部分的“激进派”。
与上述政治力量相适应,军国主义侵略扩张的外交方式也可以分为“强硬外交”和“协调外交”。这种外交方式的变化,既有受国际格局和国际关系变化影响的外部因素,也有近代天皇制政治体制,特别是军部政治化进程的内部因素。
总的说,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政策,是近代天皇制发展的外部表现,是由军事性封建性帝国主义这一近代天皇制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它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特点:
第一,从侵略的方向和目标看,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政策是以日本列岛为基点,向中国、朝鲜等邻近大陆国家和海洋地区辐射出去的侵略扩张,史学界通称为“大陆政策”和“海洋政策”。
第二,从历史发展的事实看,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和阶段:第一步,向南征服中国的台湾;第二步,征服朝鲜;第三步,征服中国的东北(“满蒙”地方);第四步,征服中国内地;第五步,确立“东洋盟主”地位;第六步,欲图称霸世界。
第三,从侵略的方式看,有“强硬外交”和“协调外交”两种方式,总的看是以武力征服为主,辅以政治、经济、文化等手段。
第四,从近代日本的发展轨迹看,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与侵略战争相伴随的。以战争促进资本主义发展,如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后,两次产业革命高潮的兴起。而资本主义的发展又孕育着新的战争。从明治维新到1945年日本投降的70多年里,日本几乎是每隔10年左右就发动一次大规模的侵略战争。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近代日本是战争促发展,发展又促战争,最后在战争中遭到惨败的历史过程。
第二部分: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的早期侵略甲午战争与日本军国主义对大陆的侵略
一侵台与征韩——军国主义初试锋芒
明治政府成立后就确定了一条对外侵略扩张的路线。其首要目标便指向了中国台湾和朝鲜。1868年12月以木户孝允为首的日本领导层就提出了所谓“征韩论”。木户向政府建议说:“遣使朝鲜,责其无礼,若其不服,则兴问罪之师。”《日本帝国主义的形成》第3页。于是,日本遣使向朝鲜递交了国书,其中使用了“皇”、“敕”等字样,以上国自居,遭到朝鲜拒绝。日本视此为“无礼”,大肆叫嚣“征韩”,并制订了征韩计划。当时朝鲜与清朝有宗主关系,日本也担心征韩会遭到中国的反对。于是日本采取迂回策略,于1871年与清朝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1873年互换批准书)。该条约本身是一个平等条约,但其政治用意是,以中日平等来显示日本对朝鲜的“上国”地位,并试探中国对台湾和朝鲜的关心程度,以便准备向中国台湾出兵或征服朝鲜《日本军国主义》〔二〕第67页。。此后日本便加快了侵台、征韩的步伐。
1871年,琉球渔船在海上遇难,漂至台湾。一部分渔民遭当地土著居民杀害。余者由清政府送回琉球。当时,琉球是个独立国,明清以来与中国保持朝贡关系,对此事并未提出异议,事件本已平息。但后来日本得知此事,便借口说琉球人是“日本人”,大肆鼓噪“征台”。1874年5月,日本派出以西乡从道为首的侵略军,在台湾登陆,大肆烧杀抢掠,并设立殖民机关“都督府”,企图霸占台湾。但是,在清军和台湾人民的英勇抵抗下,日军遭到惨败,于是,日本又将侵略图谋转到谈判桌上,9月日本派出外交代表来北京谈判,歪曲事实地提出台湾是“生番地”,妄图加以霸占。清政府对此予以驳斥。但是,在英美等国偏袒日本的“调停”下,腐败无能的清政府,竟然同意了他们的条件,于10月31日与日本签订了《北京专约》(亦称《台湾专约》),默认了琉球人为日本人;并赔偿日本50万两白银。这为日本吞并琉球合法化提供了依据。此后,日本便将琉球划入了日本的版图,于1879年4月废琉球藩,改设冲绳县。
侵台战争结束后,日本便把矛头指向朝鲜。1875年夏秋之际,日本多次派出军舰侵入朝鲜西海岸,烧杀抢夺。1876年初,日本派出黑羽清隆为“特命全权办理大臣”,率领海军陆战队到朝鲜,以武力威胁迫使朝鲜签订了《日朝修好条规》(即《江华条约》),日本由此获得了贸易免税权和领事裁判权等特权。这成为日本侵略朝鲜的开端。1882年7月,由朝鲜士兵起义引发成反对朝鲜封建统治者和日本侵略者的起义。起义者火烧日本公使馆,打死日本侵略者,日本驻朝公使狼狈逃窜,史称“壬午事变”。事件发生后,日本政府紧急动员,编成混成旅团,大兵压境朝鲜,迫使朝鲜签订了《济物浦条约》,除索取赔款之外,还取得了在朝鲜的驻兵权。1884年12月,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利用朝鲜“开化党”发动政变,日军协助其占领王宫,挟持国王组成新政府,宣布断绝与清政府的关系。驻朝清军应朝鲜方面的要求,立即兴兵击退了日军,闵妃集团重新掌权,史称“甲申政变”。但日本却借机于1885年1月以武力逼迫朝鲜签订了《汉城条约》,并于4月诱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这些条约不仅使朝鲜主权受到极大损害,而且使日本攫取了在朝鲜扩张的“合法”权利和与清政府的对等地位,日本更加得陇望蜀。
二日本发动甲午战争
日本军国主义侵台,征韩,还只是在亚洲初露锋芒,要称霸亚洲就必须与中国进行决战。为此,日本军国主义加紧扩军备战,准备发动更大规模的侵略战争。
首先,大肆制造侵略理论和侵略政策。日本军部在19世纪70年代末派出大批间谍和特务到中国搜集、刺探情报,据此于1880年完成了《邻邦兵备略》的报告。该报告分析中国的国情及军备状况,指出“为对抗清国陆军,扩充军备乃当务之急”,并提出了对华作战方针和战略。1887年,日本军国主义巨头山县有朋提出了所谓“主权线”和“利益线”的二线说(参见前章),将朝鲜和中国划在了利益线范围,宣称必须“防卫利益线”,即对中国和朝鲜发动战争。
其次,加紧战争体制的准备。1878年日本设立了参谋本部,实行军令和军政分离,使其成为直属于天皇的独立军令机关。这使军部在天皇制统治结构中的特殊地位得到加强,为发动战争奠定了军事指挥基础。尔后又经过几次调整,到甲午战争前,又设立了海军军令部(1893年),颁布了《战时大本营条例》,完成了战争体制的准备。此外还将军队编制由守备性的镇台制改为野战性的师团制,使日本军队处于战争准备状态。
再次,扩充军备,加强军事力量。日本陆军于1882年制订了“军备扩充计划”,至甲午战争前改建完成了7个师团(6个野战师团,1个近卫师团),现役总兵力达123万人,战时总动员,加上预备役可达23万人。海军于1883年制订了“八年扩充计划”,针对清朝北洋水师的主力铁甲舰“定远”和“镇远”号,着重建造了被称为“三景舰”的严岛、松岛、桥立三艘主力舰。至甲午战前,海军拥有军舰31艘,鱼雷艇24艘,总吨位达7万多吨。
此外,在军费开支,武器装备,情报侦察等方面的军备都得到很大加强。
最后,为了争取西方列强对日本发动战争的支持,日本向英美等国保证,不侵犯其在华利益。于是,英国率先支持日本,于1894年签订了日英新通商航海条约。而“美国政府对日本的帮助已不亚于一个同盟了”。参见米庆余《日本近代外交史》第118页。这样在英美等国的支持下,日本便可以放心大胆地发动侵略战争了。
1894年春,朝鲜爆发了东学党领导的农民起义,提出了“灭尽权贵”、“逐灭倭夷”的口号,矛头直指日本殖民侵略者。对此,日本玩弄外交手腕,先是诱使清政府出兵,然后援引《天津条约》中规定的如果清政府出兵朝鲜,日本亦可出兵的条款,以保护侨民为名给侵略披上“合法”外衣,派遣1个混成旅团在朝鲜登陆,占领了汉城、仁川一线的战略要地。
这时东学党起义已经平息,清政府提出双方共同撤兵,但遭到日本的拒绝。相反日本提出要改革朝鲜内政,清政府以“不干涉内政”为由,拒绝了日本的要求。双方形成对峙。于是日本一面不断增兵,一面通过外交手段了解到列强不会干涉日本侵略,遂凶相毕露,于7月23日占领朝鲜皇宫,7月25日在丰岛海面袭击中国军舰,挑起了甲午战争(日本称“日清战争”)。
这次战争,中国是为了阻止日本入侵朝鲜和中国而进行的反侵略战争,而日本则是以侵占朝鲜将其变为殖民地的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但是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清军作战连连失利。9月,陆战中清军败于平壤,退守中国境内。海战中于黄海作战中失利,退入旅顺军港,后又转移到威海,坐困待敌。
而日军在控制了黄海的制海权之后,于10月向中国发起大举进攻。一路由朝鲜越过鸭绿江,进攻安东、岫岩等地;一路由庄河登陆包抄旅顺、大连。11月下旬,日军攻占旅顺后,对清军俘虏和当地居民进行了疯狂屠杀,有两万余名中国同胞惨死在日军屠刀之下。全城仅有36人作为掩埋尸体者才幸存下来。详见《日本侵占旅大四十年史》第29~33页。
至1895年3月,清军北洋舰队在威海被日军包围歼灭;陆路日军攻占了牛庄、营口、田庄台等地,大有长驱直入北京之势。至此清政府完全向日本屈服了。4月17日被迫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主要内容有: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2亿两;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从事制造业;并承认朝鲜“独立自主”,实际是默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马关条约》触犯了其他西方列强的在华利益,特别是沙俄早就对东北垂涎三尺,于是俄国联合法、德,向日本发出“劝告”,要日本将辽东半岛交还中国,日本在比它更强的列强面前,只好忍气吞声,与中国签订了《辽南条约》,归还了辽东半岛,但又索取3000万两白银作为“赎金”。
《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日本侵略扩张政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日本攫取了中国的台湾、澎湖列岛,控制了朝鲜,实现了侵略扩张的第一步,为以后向亚洲大陆特别是中国东北的扩张奠定了基础。日本从中国勒索的巨额赔款和殖民权益,对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从而加速了日本向帝国主义过渡的进程,并且使国际关系和世界列强的争霸出现了新的形势。
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的早期侵略日俄战争与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角逐
一日俄战争——帝国主义争霸的战争
甲午战争后,世界资本主义开始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帝国主义各国在中国掀起了新一轮瓜分热潮。老牌殖民强国英国仍然保持着强势,强占九龙,控制长江流域;法国将云南、海南岛等划入其势力范围;德国强占胶州湾,而俄国的扩张最为疯狂。在甲午战争前,沙俄就推行“远东政策”,谋求建立“黄俄罗斯”,1890年开始修建西伯利亚铁路,加快了向远东的扩张。甲午战争后,沙俄凭借干涉还辽获得了清政府的好感,企图称霸中国。《马关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为给日本赔偿金而不得不向外国举债,沙俄抢先勾结法国金融资本,于7月与中国签订了《中俄四厘借款合同》,而后又强拉中国入伙,成立了华俄道胜银行,企图在财政金融上控制中国,同时又加紧实施称霸远东的政治图谋,1896年春,借李鸿章参加沙皇加冕典礼之机,沙俄进行贿赂和诱骗,于6月签订了《中俄密约》,其要点是:如果日本对俄国或中国或朝鲜有所侵犯,中俄两国即行互相军事援助,不得单独议和,俄国兵舰可驶入中国港口;为御敌之需要,允许西伯利亚铁路通过中国吉、黑地方接造至海参崴。这个《密约》实质是,沙俄打着共同对付日本的军事同盟的名义,妄图对中国实行全面的控制和侵略。继《密约》之后,9月沙俄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攫取了中东铁路的修筑权、经营权,以及铁路沿线的采矿权和工商业权等殖民特权。而后沙俄以中东铁路公司为殖民侵略工具,把东北变成了沙俄的半殖民地。1897年底沙俄借德国强占胶州湾之机,派军舰占领了旅顺。1898年3~7月,沙俄又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旅大租地条约》、《旅大租地续约》和《东省铁路公司续订合同》,进一步攫取了旅大租借权,中东铁路支线权等殖民权益,中国东北完全被纳入了沙俄的魔掌。
日本在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浪潮中,由于其实力相对较弱,因此把侵华的重点放在中国南部,以台湾为据点,向福建等地进行扩张。1898年4月,日本迫使清政府交换了《关于不得割让福建的换文》。同时对太平洋地区的动向表示了极大关注。如1897年反对美国兼并夏威夷,1898年美西战争中,日本派出军舰到菲律宾,企图分得一份殖民利益。参见《日本帝国主义的形成》第70~76页。但日本的侵略重点仍然在朝鲜。于是日本的“大陆政策”与沙俄的“远东政策”的冲突日趋激烈起来。
甲午战争中,日本迫使朝鲜签订了《暂定合同条款》和《日朝盟约》,攫取了京釜等铁路筑路权,强迫朝鲜与日本搞“攻守同盟”,为日军作战提供一切方便,并推行所谓“国政改革”,企图把朝鲜变为日本的属国。这种强盗行径,不仅激起朝鲜人民的强烈反对,而且在朝鲜统治阶层中也威信扫地。1895年7月,朝鲜闵妃集团与俄国驻朝公使勾结发动政变,将亲日派赶出政府,解散了日本所控制的新军。日本侵略强硬派不甘心,于10月在日本驻朝公使三浦梧楼的指挥下,出动日军冲入王宫,杀死闵妃,裸体焚尸,挟持大院君组成傀儡政府。这种残暴行径,激起了朝鲜人民的极大愤怒。日本被迫召回三浦,并假惺惺地进行了审判。1895年底朝鲜爆发反日义兵运动,朝鲜国王乘机于1896年2月“蒙尘俄国使馆”,下诏废除了亲日政府,成立了由俄国控制的傀儡政府。
这样,日俄在朝鲜的争夺愈演愈烈。为了取得利益平衡,日俄开始了讨价还价的交涉。1896年5月,日俄两国驻朝公使在汉城签订了《小村·维伯备忘录》(即“日俄汉城协定”)。这个协定限定了日本在朝鲜的军队数量,并且俄亦可有同等数量的驻兵。在这个日本做出退让的条件下,俄国“劝告”朝鲜国王返回王宫。6月日本陆军大臣山县有朋到俄国参加沙皇加冕典礼,又签订了《山县·罗巴诺夫协定》(即“日俄莫斯科协定”),确定对朝鲜的政治、经济各方面,俄国和日本具有同样的干涉权利。同时,俄国暗中与朝鲜签订了有关军事和借款的密约,使俄国在朝鲜的扩张明显得到进展。1898年4月日俄又签订了《西·罗森协定》(即“日俄东京协定”),俄国承认日本在朝鲜有优越的经济利益。但在政治、军事方面双方仍坚持对等权益。俄国之所以让步,是因为前不久俄强租了旅大。为使日本承认其权益,俄国才进行了这笔“满韩交换”的政治交易。
1900年,中国爆发了反抗殖民侵略的义和团运动,英、俄、日、德等八国组成联军出兵镇压。其中日、俄出兵最多,野心最大。日本最初打算“少出保险费”,变成“大股东”,但当俄国大举进兵东北后,也迅速增兵达2万余人,成为八国联军的主力。俄国一面出兵北京,一面借口保护中东铁路,派10万大军很快占领了东北,日本不甘心落后处境,提出了“北守南进”策略,制造了“出兵厦门事件”,企图霸占中国东南沿海,由于英、美等国的“劝告”等原因,未能得逞,但日本对沙俄占领东北耿耿于怀,双方矛盾日趋激烈。
自甲午战争后,日本就把俄国作为头号敌国,提出了“卧薪尝胆”的口号,积蓄力量,伺机打败俄国。为此,日本加紧扩军备战。首先,军费开支庞大。在日本从中国夺取的36亿日元的赔款中,有22亿日元用于扩充军备。《日本军国主义》(2)第161页。1896~1903年间,每年国家预算支出的40%~50%是军费开支。其次,制定和实施扩军计划。陆军从7个师团扩大到13个师团。平时兵力达20万人,并进行了各种新式武器的研制和生产。海军按“六六舰队”进行扩充,新建舰艇106艘,还从外国购进了先进的战舰,至1903年,海军拥有军舰76艘,其中战舰8艘,巡洋舰23艘,总计达258万吨。还有重鱼艇76艘。再次,扩大军事工业及其相关产业。1894~1903年的10年间,军事工厂的职工数增加了42倍,达5万多人,动力增加了8倍。在全国10家最大的企业中,军事工厂占半数。与军事工业关系密切的钢铁、造船业也发展迅速。最为突出的是1901年建成投产的八幡制铁所,对于军事工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此外,在军队编制、训练、情报搜集等方面,日本都做了充分准备。
同时,俄国的军备也在加速扩充,特别是俄国占领东北后,俄国在远东地区的兵力拥有4个西伯利亚军团和2个独立师。库罗巴特金:《俄国军队与对日战争》第73页。至日俄战争前,俄国拥有野战部队31个军,总兵力达207万人。海军拥有太平洋舰队、波罗的海舰队等,军舰总计80余万吨。万峰:《日本近代史》第249页。而且由于西伯利亚铁路和中东铁路的建成联通,战时可从欧洲运兵达百万以上。在军事设施方面,俄国加紧建设海参崴和旅顺两个军事要塞。甲午战争后,俄国开始建设海参崴要塞,建立了两道炮台线,各要冲共有炮垒23座,并建立了部分永久性工事。穆景元等:《日俄战争史》第141页。俄国占领旅顺后,将其作为远东第一要塞,在几年中就修建了长约9公里的海防线和25公里长的陆防线,修筑各种炮台54座,堡垒14座,配备各种大炮500多门。此外还有兵营、船坞、发电所等,使旅顺要塞成为世界一流远东最大最坚固的军事要塞。
日俄双方在加紧扩军备战的同时,也展开了外交活动。日本吸取三国干涉还辽的教训,最初企图以《英德协定》争取西方列强支持,但德国表示《英德协定》不适用于满洲,英国虽坚持《英德协定》适用于满洲,但因无法从英布战争中脱身,表示在满洲问题上不能帮助日本。而后在日本统治集团内部形成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与英国结盟以对抗俄国,这一派以山县有朋、桂太郎等人为核心。另一种意见认为,应以“满韩交换论”的方式与俄国达成妥协。这种主张以伊藤博文和井上馨等元老为主。最后日本决定实行日英同盟,于1902年1月签订了《日英同盟协定》,这个协定,规定了日英两国针对俄国的军事攻守同盟关系,同时也是共同镇压中国和朝鲜反帝民族斗争的条约。
有了英国的支持,日本对俄态度强硬起来。1903年4月,日本首脑举行了“无邻庵会谈”,确定了对俄强硬外交方针。8月开始与俄谈判,至1904年2月初日本向俄国发出最后通牒。在此期间,日本完成了战争体制的准备。俄国也增兵东北,战争已成剑拔弩张之势。1904年2月8日,日本不宣而战,突然袭击旅顺俄国舰队,日俄战争爆发。
这场历时20个月的战争,完全是一次非正义的帝国主义战争,交战双方都是封建的帝国主义国家,战争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夺东北亚地区的霸权。这里我们所要强调的是,这场战争的陆战是在我国东北进行的。它对中国来说,是一次屈辱和灾难。由于清政府的没落、腐败,在帝国主义的挟持下,根本无力保护国家的安全。开战后,清政府竟发表了所谓“中立”上谕,议定出一个《两国战地及中立地条章》,允许两个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土地上厮杀。而日俄两国根本没把中国的“中立”放在眼里,他们肆意抢掠财物,杀害中国官员和百姓,设立军政府进行殖民统治。中国毫无主权可言,这既反映了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也表明了一个国家和民族落后就要被欺凌的历史法则。
1905年3月奉天会战和5月日本海海战,俄国在陆海两方面都遭到惨败。同时,俄国国内的工人运动高涨,民族矛盾尖锐,沙皇政府陷于内外交困的境地。日本虽然打了胜仗,但也是国力消耗严重,军力疲惫。而英美等国虽支持日本,那是为了削弱俄国,但并不愿日本过于强大。在这种情况下,由美国出面斡旋,日俄两国在美国的朴次茅斯举行谈判。几经讨价还价,于1905年9月5日,签订了《朴茨茅斯和约》,正约15条,附约两条。其主要的利益交换内容:①俄国承认日本在朝鲜的独占利益(统治权)。②俄国将辽东半岛租借权和南满铁路(旅顺至长春等支线)及有关特权转让给日本。③俄国将库页岛南部让给日本。其中关于中国东北权益事项,规定“须商请清国政府承诺”。这个条约为后来日本帝国主义“经营满洲”,设立满铁奠定了第一个国际法基础。但是,我们应该明确,这个条约是日俄两个帝国主义国家完全无视中国是个主权国家,事前根本不同中国商量,擅自签订的条约,它对帝国主义国家来说是“合法”的,但对中国人民来说是绝对不合法的。
在这个条约的背后,反映着帝国主义争夺殖民地的利益关系。日本通过这个条约所获得的对朝鲜的统治权和在中国东北南部的特殊利益,是得到了英美等列强的谅解的。在条约签订之前,日本与美国签订了《桂·塔夫脱密约》,其内容是“韩国·菲律宾交换论”。日本与英国签订了第二次日英同盟,同样得到了英国对日本在朝鲜统治权的承认。但是,英美并不允许日本独占满洲利益,要求日本恪守“门户开放”原则,这就为后来日美矛盾的发展留下裂痕。
日俄虽然签订了《朴次茅斯和约》,但要把条约上获得的利益,变为实际利益,必须得到清政府的允诺。于是,赶快与中国交涉,落实《朴次茅斯条约》的利益,就成了日本政府的当务之急。
众所周知,由于清政府的腐败,居然对日俄两个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战争竟无法阻止,只能采取所谓“局外中立”的态度。虽然几次声明,要求日俄保证中国东三省的领土主权,在日俄媾和开始之际,也曾照会两国:“倘有牵涉中国事件,凡此次未经与中国商定者,一概不能承认”。但日俄两国根本置之不理,背着中国签订了《朴次茅斯条约》,肆意划分在中国的势力范围。
1905年10月27日,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制定了对华交涉的基本方针,提出了七项要求,其中将日俄和约中的旅大租借地和南满铁路的利益作为“绝对必要之条件”;此外,还提出了在东北开埠16处,安奉、新奉、吉长铁路的修筑或经营,甚至改革东三省政治的无理干涉中国内政的要求。
11月16日,日本外相小村率领参加日俄和会的原班人马来到北京,由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此人后任满铁总裁)辅佐,同以庆亲王奕匡为首席全权代表,以及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等人参加的清政府代表举行谈判。从17日开始,谈判历时月余,开会22次。在谈判期间,小村完全按照“强权就是公理”和“弱肉强食”的帝国主义法则,蛮横无理地强迫中国无条件地接受日本的要求。谈判伊始,日方根据对华交涉基本方针提出大纲11款,其要求完全超出了日俄和约所规定的权益,充分暴露了日本妄图长期霸占东北的野心。对于日本的强硬态度,清政府软弱无力,同意就日方提出的方案进行商讨,中方提出关于俄国转让日本之利益应加以具体化,以明确中国应保有的权利。而日方竟强词夺理,拒绝讨论中方的细目方案。最后,由于中日双方实力的不平衡,中国迫于日本的压力,于1905年12月22日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东三省事宜条约》。该条约正约3款,附约12款。正约第1款规定:“中国政府将俄国按照日俄和约第5款及第6款允让日本国之一切,概行允诺。”日本完全实现了“绝对必要条件”。正约第2款规定:“日本国政府承允按照中俄两国所订借地及造路原约实力遵守,嗣后遇事随时与中国政府妥商厘定。”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4),第220页。此款限定了日本取得的特权,不能超过俄国据约所得之权利,同时也限定了日本须遵守中俄原约所规定的俄国应履行的义务。正约对日本获得在东北的权益做了总体上原则性的承认和限制,使日本继日俄和约之后又一次加强了侵占东北的国际法基础。
而附约各款几乎都是向中国敲诈勒索的新权益,诸如在东三省开埠16处,及在商埠划定日本租界;安奉铁路由日本经营;对东北森林的采伐权;南满铁路所需各项材料豁免一切税捐厘金等等。此外,日本在条约签订之后,煞有介事地对外宣称,中日还签订了一个凡17条的“秘密议定书”。其实所谓“秘密议定书”,仅仅是中日谈判时的会议记录。这个会议记录,或是对正约、附约的补充、解释,或是双方对某些问题达成的初步谅解。它未经双方代表正式签字,根本不具备正式条约的效力。而后来日本动辄拿出这个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的东西作为交涉的法理依据,充当为巩固和扩大日本在东北利益的说辞。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有,中国允于该(南满)路附近不筑并行干路及有损于该路利益之支路;日本同意中国自行筹款修筑吉长铁路,但修路不敷之款“允向日本贷借”;新奉军用轻便铁路议价售与中国,中国自造该路允向日本借款等等。这些本来就是属于意向性的条款,后来都为日本攫取路权、干涉中国路政种下了祸根。
《东三省事宜条约》是《朴次茅斯条约》的继续和补充。这两个条约以国际法形式确定了日俄战争后东北亚国际关系的新格局。沙俄的势力大为削弱,日本的势力大为增强,日本实现了对朝鲜的独占,把中国东北南部变成了势力范围,实现了梦寐以求的“重占辽东”的夙愿,形成了日俄在中国东北的南北新对峙。
二日俄战争后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角逐
日俄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实力消长有所变化,各列强间的利益关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作为争霸远东两大主角的日本和俄国,都感到无法单独称霸远东。为确保由《朴次茅斯条约》所确定的殖民地权益,阻止其他帝国主义国家的势力在远东的增强,日俄之间出现了缓和趋势。1906年5月,日本政府做出“忘却旧怨与俄亲善”的决定。年底,俄国也表示为改善日俄关系,愿意妥协让步。1907年春日俄开始进行谈判,于7月签订了第一次《日俄协定》和《日俄密约》。公开的《协定》宣称尊重中国领土之完整及承认各国在华工商业之机会均等,但在非公开的《密约》中规定,将东北的北部划为俄国的势力范围,南部为日本的势力范围;俄国承认日本在朝鲜的独占地位,日本承认俄国在蒙古的特殊利益。结果日俄以牺牲中国和朝鲜的利益达成妥协。
在此前后,各列强从自身殖民利益出发,还签订了《法日协议》(1907年6月)、《英俄协定》(1907年8月)。这样,战前日英与俄法两大对立同盟的矛盾大为缓解,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合作局面。而日美之间的矛盾逐渐突出起来。
20世纪之前,美国在华势力较弱,其他列强抢先瓜分了中国。于是美国为打进中国市场,提出了所谓“门户开放”政策,企图在列强的势力范围中抢夺利益。对于东北,美国也早有打算。在日俄战争前,美国或明或暗地支持日本,企图通过战争削弱日俄在远东的影响。罗斯福曾在日俄开战不久说:“(日俄战争)最好的结局是俄国人与日本人双双受到削弱,继而面对面地互相牵制下去。”陶文钊:《日美在中国东北的争夺》,《第三届近百年中日关系研讨会论文集》第158页。
1905年9月初,正当日俄两国代表紧张地进行《朴次茅斯条约》的最后签订的时候,在太平洋西岸日本的横滨港却有一位美国人登台亮相,此人名叫哈里曼,是美国铁路行业的巨头,有“铁路大王”之称。哈里曼到达东京的第二天,美国驻日公使特意举行了盛大的欢迎晚会,日本政界和财界的头面人物全部到会。可见此人影响之大。那么日本为什么会如此重视哈里曼来访呢?我们从他“铁路大王”的身份不难猜到一定与某条铁路有关,那就是日俄两国正准备签约的南满铁路。其实哈里曼的计划还不只一条南满铁路。这时的哈里曼已经拥有横跨美国的铁路公司和横渡大西洋和太平洋的轮船公司,他所要实现的是一项在美国控制下的环球运输线计划。这个计划把南满铁路作为亚洲的远东部分之一,首先以美国资本对其进行控制,进而收买中东路;再进一步获得西伯利亚铁路的运输权,形成横跨欧亚的大铁路,然后再从波罗的海与美国的轮船联接,跨越大西洋到达美国,由此建立起环行世界一周的全球交通线。看来哈里曼计划确实宏伟庞大,全球意识强烈。那么这个计划能实现吗?哈里曼很有自信地登上了岛国日本,从那隆重的欢迎场面,哈里曼心里已经有了七分把握。果然不出所料,仅仅一周时间,哈里曼便说服了日本政界和财界的重要人物,于9月12日与日本首相桂太郎签订了有关南满铁路的预备性协定,史称“桂·哈里曼备忘录”。其要旨是:由日美组织一个辛迪加,共同出资购买南满铁路,产权和利益均等共享。哈里曼揣着草约文本,心满意足地回国了。
然而,刚刚过了三天,却出现了变故。10月16日,参加日俄谈判的日本全权代表,外相小村寿太郎回到了日本。当他了解到桂哈协议后立即表示反对。其理由是,根据朴次茅斯条约规定,俄国转让南满铁路,须征得中国的同意。在取得所有权之前,日本无权与第三者协商。但真正的意思是,用“20万国帑和10万人鲜血”换来的满洲利益,绝不能轻而易举地让予他人。
其实,小村的反对,反映了日本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即关于战后如何经营满洲问题,存在着两种意见。一种是日美共营论,理由是:①担心俄国复仇,有美国参加可以起挡箭牌的作用;②虽然满洲战略意义重大,但经济前景不明,日美共营有利可图;③当时日本因战争消耗,财力不足,而美国的资金可解燃眉之急。桂哈协议实际是这种认识的反映。另一种是日本独营论,其前提也是基于俄国复仇论。但主张解决办法只能依靠独立自主的经营,以不断强化在满利益,形成以主制客的对抗态势,认为吸收美国等第三国势力,不利于日本自身势力的发展,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小村的反对是这派意见的一个代表。但是小村并不是绝对排斥美国,而是企图在完全掌握满洲利益主导权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吸收美国资金。据研究,小村在美逗留期间,美国的摩根财团曾提出给日本经营南满铁路提供资金,或许这也是小村反对哈里曼计划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