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持治安”
所谓“维持治安”,就是围剿抗日武装力量。这是伪军的主要任务。但总的说,围剿抗日武装力量的主要力量仍然是关东军,伪军还是辅助力量。
伪军围剿抗日武装,主要有三种情况:
(1)作为附庸参加日军对抗日武装的进攻和围剿。
(2)维持伪警备区内的所谓“治安”,即讨伐管界内的抗日武装。规模大小不等,分别由伪军管区、地区司令部和驻地伪军组织实施。
(3)增强和协同外省区讨伐。主要是对抗日武装力量较强,活动频繁而伪军兵力不足的东边道、三江地区和热河(各时期有所不同)。
二“国防警备”
国防权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根本权力之一。早在关东军发动“九·一八”事变不久,就对这个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在1931年9月22日关东军制定的《解决满蒙问题策略案》中指出:新政权的“国防外交由新政权委托日本帝国掌管”。
在《溥仪致本庄函》中表示:“弊国今后之国防及维持治安均委诸于贵国。”本庄于5月12日回信表示承诺。这样,伪满政权便把国防大权拱手交给了关东军。
对于伪满的国防,在1932年4月,日本参谋本部制订的《关于满洲国国防之件》中认为:“满蒙”是日本“帝国国防的第一线”,“满洲国的国防与帝国在满蒙的国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事实上两者几乎可以视为同义”。同年9月15日签订的“日满议定书”也约定,“两国共同担负(伪满)国家的防御”。所以伪满的所谓国防,表面上由“日满”两国共同负担,实际上是日本国防的延伸和扩展,完全由关东军负责,伪军不过是“辅助成分”而已。
尽管是“辅助力量”,仍在邻接苏联和外蒙边境的各伪军管区所辖的伪间岛、牡丹江、三江、东安、黑河、兴安等省区,伪军都负有所谓“警备国境线”的任务。
1938年以后,伪军还先后建立了6个师、旅,专门担负“国防警备”任务。此外,边境地区还设有若干由伪军和伪警组成的国境监视队。
1935年以后,在中苏、中蒙边界上发生多起所谓“边境纠纷”,伪军大多参加了。主要有:1935年1月哈尔哈庙事件,同年12的奥拉霍德加事件,1936年3月的长岭子事件,1937年6月的干岔子岛事件,1939年5月的东安镇事件等。
1939年6~9月,伪兴安北警备军的兴安师、伪第3军管区所属独1旅( 旅长石兰斌,故称石兰支队)、伪第1军管区的铃木支队、伪第8军管区第8教导队的炮兵连等部队,参加了诺门坎战役。
1944年6~9月,美机3次空袭鞍山,12月2次空袭沈阳。伪高射炮队和飞行队,在关东军指挥下参加了鞍山、沈阳地区的防空作战。
三“外征”
所谓“外征”,主要是指伪军越出伪满国境入侵华北的作战行动。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关东军组成察哈尔派遣兵团, 同时命令伪军也组成热河支队、兴安南军和石兰支队随之入侵冀察晋。在此期间伪靖安军司令、热河支队长藤井重郎在黑鞑营子西侧高地察看地形时,被第1机枪连班长李玉峰击毙。
1938年6月,伪兴安南警备军司令官甘珠尔扎布,以兴安骑兵第2、第5 两团组成甘支队,进入密云、平谷、蓟县,为日军做帮凶,与八路军为敌。12月返回原驻地。
1945年1月,伪铁石部队侵入冀东。其步兵旅(铁血部队) 负责警备唐山至滦县的铁路及对铁路以北山岳地带的“治安肃正”;骑兵旅(铁心部队)负责铁路以南平原地区的“治安肃正”,直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1945年3月,伪铁华部队侵入唐山,负责唐山至山海关段铁路的警戒。直到1945年日本战败。
四特殊任务
伪军中主要有3支特殊部队,执行特殊任务。
一是由朝鲜人组成的伪间岛特设队,专门对付抗日武装和镇压朝鲜族反满抗日运动。
二是由白俄组成的浅野部队,协助关东军对苏联进行谋略。1941年参加“关特演”,准备一旦日苏战争爆发,破坏苏联的西伯利亚铁路。
三是由蒙古人组成的矶野部队,准备一旦战争爆发,作为别动队对外蒙进行谋略。
远东黑手——关东军特务机关侵华罪恶伪满军的造反
关东军为了控制伪满军,煞费苦心,妄图使其忠于“大日本皇军”,至少要做到顺从,任其驱使。但出乎敌人的预料,“反叛”事件竟时有发生,使关东军甚为恼火。据不完全统计,从1932年到1945年8月,伪军造反事件大小不下百余起。
东北人民,包括伪军警在内,在日本侵略者长期统治压迫下,早已怒火中烧,恨不得有一天把日本侵略者通通消灭,以解心头之恨。但由于力量不足,时机未到,所以还是比较零散的。比如,1935年1月29日,伪密山国境监视队部分官兵发生兵变,打死2名日本中尉、1名少尉军官后,携械进入苏联境内。一年后的同一天,1936年1月29日,驻东北东部“满”苏边境全厂沟的伪军一部108人,在周连长率领下举行暴动,击毙日本军官3人,焚毁营房后,携械进入苏联境内。1941年1月4日,驻哈尔滨西南郊王岗附近的伪军第三飞行队的部分士兵,在班长苏贵祥的带领下,切断营区电话线;打开武器库,取出重机枪2挺、步枪120支、匣枪12支。军刀100把、各种子弹8700多发;捣毁3驾飞机;打死日本军官2人和伪军军官李德三等11人,率两个连的85名士兵举行起义,投奔抗联。6日,起义部队在肇州境内遭遇日伪军堵截,展开激战。虽然消灭了大量敌人,苏贵祥等大部也壮烈牺牲,一部被捕,只有少数突出重围。1943年6月12日,伪满军事部大臣邢士廉和军事部最高顾问楠木隆中将视察驻富锦县东北五顶山伪军部队时,一名士兵突然冲出队伍,向他们连发数枪;但由于过分紧张,未能击中。由于事发突然,在场伪军都愣住了。等反应过来,行刺士兵已骑马逃离现场。第二天这位士兵被敌人发现,赶到松花江边,跳江自杀。及至1945年8月,苏联红军出兵东北,东北人民,特别是伪军中的爱国官兵,反抗的怒火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在短短几天里,大部分伪军部队都发生了不同规模的造反事件。
首先,在日伪统治的心脏长春,为溥仪保镖的伪禁卫步兵团、专门镇压人民的伪首都宪兵团和伪陆军军官学校的学生以及伪警察纷纷反正,至8月14 日已控制了市区、挂起了中国国旗。他们还袭击了伪首都警察厅,打死关东军总司令部参谋2人。
驻东部边境地区的伪第6、7、11军管区的伪军大部反正或逃散。伪第1 师驻勃利的骑兵团(团长靖兰坡)和炮兵团一部反正,俘虏伪师长秋山秀,杀死日本军军官数人,向苏联红军投诚。驻宝清的伪步兵第11旅第28团于8月13日反正,袭击了日本开拓团;驻镜泊湖畔的第30团于8月16日杀死日本军官4人后逃散。伪步兵第3旅驻东京城的第7团第2营8月17日杀死营长后逃散。伪步兵第7旅驻佳木斯的步兵团,杀死全部日本军官反正。
驻西部伪兴安地区的伪第9、10军管区的伪军也大部反正,有的逃散。8月11日,伪司令官甘珠尔扎布弃军潜逃,所属部队杀死全部日本军官反正。同时,伪第10军管区参谋长正珠尔扎布反正,软禁了伪司令官郭文林,将65名日本军官除27人逃走外全部杀掉。12日率部到乌兰哈尔嘎那向苏军投诚。
其他各伪军管区、江上军,以及在关外的伪军都有大量反正或逃散者。伪满军顷刻瓦解。
伪军造反事件,从时间上看,持续时间长。从1932年到1945年的14年间,基本上每年都有发生,只是次数多少不同。总的来说,是两头多,中间少。前头1937年以前多,是因为日伪统治尚不巩固,抗日武装斗争比较活跃,造反的条件相对较好。后头苏军出兵东北,关东军败势已成定局,埋藏在伪军官兵心中的怒火顿时大爆发。中间少,是因为1938年以后抗日武装力量削弱了,日伪军事力量增强,日伪对伪军的控制更加严密,造反的条件变差了。
从造反空间看,分布地域广泛,遍及伪满20个省市中的17个省市,40多个市县。其中伪三江、东安、牡丹江、间岛、通化、吉林等东部6省共有28个县,占地区总数的60%。因为这些地区是抗日义勇军和抗联的活动地区,伪军易受影响,便于联系,起义条件较好。
从造反人员看,非常广泛。有伪军、伪警察和自卫团等。其级别,上自伪军政部总长下至班长、士兵各级都有。
从造反的军兵种看,相当齐全。有步兵、骑兵、空军(地面部队)、江上军、炮兵、高射炮兵等。
从造反的规模看,大小不一。有成旅、团建制的,也有几个人联合的。
从造反性质看,大部是起义、反正和哗变,少数是刺杀、逃亡、暴动。
从造反人员的去向看,大部分投入抗战;一部分举事后进入苏境;一部分逃散。
伪军造反一方面打击了敌人,另一方面壮大了抗日武装力量。对抗日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
伪军造反大部分成功了,也有少数失败了。即使失败了,对敌人也是一个打击。如伪空军第3飞行队起义失败了,但事件发生在日伪控制严密的空军,发生在关东军特务机关总部所在地、中心城市哈尔滨,发生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东北近10年之后的1941年,其对敌人的打击和国内外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
伪军造反,动机不一,目的各异。多数是出自民族正义,爱国之心,包括一部分因受敌人压迫深重而进行的报仇雪恨之举;也有的是迫于形势而反正、哗变的;还有个别是进行政治投机。有的是单一原因,有的是兼而有之。但不管他们的动机和目的如何,而对侵略者的“反叛”,给敌人的打击都是一样的。一样使他们震惊,一样使他们伤心。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一手扶植起来的,一向认为是与“大日本皇军一德一心”的任其驱使的傀儡军队,竟会“背信弃义”,反戈一击。其实,这正是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实行殖民统治的必然结果。完全是自作自受。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伪满军的造反
关东军作为日本法西斯统治东北的主导者,不仅在政治上是伪满政权的“太上皇”,而且在经济上推行“统制经济”和“日满一体化”政策,将伪满经济纳入日本法西斯战争经济体制之中,把东北变为“以战养战”的战略基地,大肆进行资源掠夺,奴役中国人民为侵略战争服务。
伪满经济与伪满政权的发展相适应,大致可以分为三大时期。第1个时期,1932~1937年,是伪满经济的形成和确立时期。伪满的经济基础,首先是由关东军的武装侵略和劫掠建立起来的。同时关东军推行“统制经济”政策,建立起完全由关东军控制的伪满殖民地经济体系。第2个时期,1937~1941年,在关东军的主导下,伪满政权提出“产业开发”、“百万移民”和“北边振兴”三大国策,使伪满经济成为适应日本法西斯侵略战争需要的掠夺性经济。第3个时期,1941~1945年日本投降,日本侵略者实行“竭泽而渔”式的掠夺,使法西斯主义的战争经济达到高峰,东北资源遭到极大破坏,中国人民遭到了极为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第一节伪满“统制经济”的确立[1]一夺取东北经济命脉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完全霸占东北的资源,把东北变为日本的殖民地和扩大侵略战争的战略基地。因此,关东军在制造伪满傀儡的政权的同时,便千方百计地掠夺东北的经济命脉,为其奠定经济基础。
1攫取东北铁路交通权益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满铁长期以来梦寐以求要攫取东北全部路权。在“九·一八”事变前,东北铁路可以分为中国、苏联、日本和英国四个系统,与日本相关的铁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日本独资经营的南满铁路和安奉铁路。第二种是日本借款的中国国有铁路,即吉长、吉敦、四洮、洮昂铁路,这部分铁路满铁在不同程度上攫取了经营权,但未全部霸占。第三种是中日合办的金福、天图等铁路,实际由满铁经营。事变后,满铁在关东军的支持下,开始全面攫取东北的铁路、水运等交通权益和设施。
1931年10月10日,关东军向满铁发出了“关于铁路委托经营及新线建设的指示”《满铁史资料》第二卷,第四分册,第1108页。,要求满铁抓住事变的绝好机会,从速实行下列事项:①满铁会社拥有借款关系的铁路以及其他中国各铁路之委托经营;②已经同中国订立合同的铁路及军部希望的铁路之修建。于是,满铁伙同关东军开始攫取东北路权,10月23日,在关东军和满铁的筹划下,成立了伪交通委员会,名义上委员长由汉奸丁鉴修担任,实权则掌握在满铁理事十河信二、村上义一等日本顾问手中。夺取路权的行动,从事变爆发伊始就已经开始了。在辽宁,事变第二天,关东军就切断了沈阳总站与北宁路的联系。陈觉编著《“九·一八”后国难痛史》上,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第54页。9月21日占领了沈海铁路抚顺站,24日又对沈阳总站实行了军管。10月11日,军铁合伙,利用汉奸拼凑起“沈海铁路保安维持会”,实际已攫取了沈海铁路经营权。对于北宁路,因有英国借款关系,关东军未敢轻举妄动,但已处于关东军的监管之下。1932年1月,关东军占领辽西后,操纵伪奉天省政府设立奉山铁路局,接管了北宁铁路关外段山海关至沈阳间的铁路,满铁派出700多人控制了奉山铁路。在吉林,11月初,满铁与伪吉林省政府签订了《吉长、吉敦铁路借款及经营合同》,规定合并两路,并以50年为期委托满铁经营,同时交换了“关于建造吉敦延长线等七铁路的换文”,约定由满铁立即建造并委托经营。12月,又签订了《吉海铁路经营合同》和《四洮铁路借款及经营合同》,不仅攫取了两路的经营权,还规定将来四洮铁路之延修需由满铁贷款和派遣总工程师。在黑龙江省,由关东军的板垣出面勾结汉奸张景惠,于12月签订了有关协定,将洮昂和齐克铁路合并委托满铁经营,不久又将洮索路并于洮昂路,统由满铁经营。1932年1月满铁与张景惠签订《呼海铁路经营合同》。至此满铁攫取了黑龙江省全部中国所有铁路的经营权。到伪满政权出现之前,满铁伙同关东军,通过地方伪政权,陆续将东北境内的中国国有和省有铁路全部置于了满铁的控制之下。
1932年2月,日帝拼凑伪满政权的各项筹划大体就绪,关东军认为有必要改变原有的满蒙铁路政策。当时曾酝酿三个方案:①除满铁的社线之外,伪满全部铁路由军部直接经营;②设一特殊会社,委托其经营;③委托满铁经营。最后认为第三方案具有现实的可能性。于是,关东军与满铁紧密磋商,于3月10日签署了《关于满洲国政府的铁道,港湾及河川的委托经营及新建之协定》,确定了对于伪满交通事业,关东军与满铁之关系,即关东军将伪满的交通事业(航空除外)委托满铁经营;其经营受关东军的指挥监督。此前,关东军已迫使溥仪签署了一纸卖身契,即所谓“溥仪致本庄繁函”,其中表示,“敝国承认贵国军队凡为国防上所必要,将已修铁路、港湾、水路、航空之管理并新路建设,均委诸贵国或贵国所指定之机关”。复旦大学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第26页。这就成了关东军窃取伪满交通的管理和新建权的依据。8月,又由关东军司令官与伪满洲国总理郑孝胥签署了《满洲国铁路、港湾、水路、空路管理及新线建设管理协定》,以作为关东军拥有对伪满交通的管理和建设权的“法律依据”。但是,上述协定都是见不得人的秘密协定,未敢公开。直到1933年2月,满铁与伪满签订了《满洲国铁道借款及委托经营契约》等一系列条约和文件,才算完成了满铁霸占东北铁路所必需的虚假法律手续。
这样,东北铁路只剩下中苏合办的中东铁路尚未落入满铁手中,但早已成为日本所要夺取的目标。为此,关东军、满铁和伪满相互勾结,采取分割包围、扰乱破坏中东路等阴谋策略,造成中东路不能正常运行和经营困难。在日伪的逼迫下,苏联政府于1933年5月向日本驻苏大使正式提出让售中东路的建议。几经交涉,至1935年3月,苏“满”签订《关于让售中东铁路协定》,规定伪满以17亿元(包括苏联职工退职金3000万元在内)收买全长1700多公里的中东铁路及其附属财产。当时参与交涉的伪满总务长官星野直树,曾得意地把接收中东路称为“满洲国最辉煌的一天”。星野直树:《见果てぬ梦》,引自小林英夫《满铁——“知の集团”の诞生と死》,吉川弘文馆,1996年,第157页。从此至1945年日本投降,满铁完全垄断了整个东北的铁路交通。
对于空中交通,关东军于事变后向军部中央提出了设立航空会社的方案,经军部中央批准,1932年8月,日本与伪满签订了《关于设立航空会社协定》,规定“未经关东军同意,其他单位不得经营满洲国内的航空事业”,东北的航空事业完全为关东军所控制。
2夺取海关、税政
“九·一八”事变前,中国海关由上海总税务司掌管,在东北设有大连、安东、营口、奉天、滨江、延吉、珲春等7关,除大连海关外,其他各关还设有海关监督公署,隶属于南京财政部关务署。中国海关在形式上存在着两套相对立的领导机构,但实权掌握在总税务司。于是,日本侵略者便利用这种情况,首先从各海关监督公署下手,夺取东北海关。1932年2月,伪“东北政务委员会”宣布:东北各海关属于满洲国所有,向各海关派遣海关监督,并通过海关监督公署命令各关停止向上海总税务司送款,但东北最大的海关大连海关,因其设在旅大租借地内,而未设海关监督公署。于是,日本便策划强行接收大连海关等。1932年6月,关东军指使伪满政权,策动大连税务司日本人海关长福本顺三郎等人脱离中国海关,强行发出通牒,宣称东北海关由伪满洲国管理,命大连海关“向总税务司停汇税款”,并在满铁码头另辟办公地点使原大连海关名存实亡了。至1932年10月,伪满政权将海关改为“税关”夺取了东北海关权。
东北盐税作为偿还外债担保,也有两套机构,一是担负盐务行政的盐运使,一是盐税收纳机关盐务稽核所。其中后者配有债权国外国人职员。伪满政权成立后,以伪盐务署强行代替了原有的两套机构。对于一般税务,1932年7月,伪满政府宣布撤销原东三省财政厅、吉林省印花税处、烟酒事务局等,代之于奉天、吉林、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地设立税务监督署。此外还设立了吉黑榷运局、专卖公署等特殊税务机构,建立起伪满税务、专卖体制。
3垄断金融
事变前东北的金融机构较为庞杂。既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中国金融机构以东北“四行号”占有突出地位,即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吉林永衡官银号和黑龙江官银行。此外,还有国民政府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及民营金融机构(银行、钱庄等)200多家。在外国金融机构中,日本银行占压倒优势,以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和朝鲜银行为主体,事变前日本在东北的银行总行、支行、办事处等共有58处,名义资本31亿多元,实缴资本13亿多元。解学诗:《历史的毒瘤》,第131页。事变前在东北的外国投资中日本占72%强。
事变后,日本为垄断东北金融业,首先夺取以“四行号”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关东军在占领各主要城市时,便以武力劫收各银行,名义上打着“保护与监视”的旗号,实际上进行大肆掠夺和监控。如边业银行千万以上的资产,以及张家(张学良)在该行寄存的黄金4万余两和古董等,全部被没收。《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12册,第195页。其他银行也是如此。
在监管和掠夺上述银行的同时,关东军还积极策划建立伪中央银行。1932年3月,伪满政权刚刚正式成立,就决定合并“四行号”设立伪中央银行。6月伪满政府公布了《满洲中央银行法》,任命原吉林省财政厅长荣厚为银行总裁,日本人山成乔六(原台湾银行理事)任副总裁。实权由日本人副总裁掌握。7月,伪满中央银行所属120个单位正式开业,原“四行号”及所属事业,全部肢解。此后,伪满中央银行作为伪政权的“国家银行”,在关东军的控制下,垄断了东北的金融业,为日本侵略者服务。
4劫夺邮电
邮政、通信事业是人类社会交流信息的神经系统。“九·一八”事变前,东北的邮政事业由南京政府交通部所属上海邮务总局管辖,设有辽宁和吉黑两个邮务管理局,邮务长为意大利人巴立地和英国人史密斯。事变后,关东军以武力干扰邮政事业,闯入邮局,查封邮件。伪满政权建立后,于3月底发布接收邮政的命令,派人强行接收各地邮局,迫使中国邮政业务转入关内,至7月日伪邮政机构开始营业,东北邮政事业为日本侵略者霸占。
对于电信事业,事变后关东军立即占领了各城市的通令机关和通讯设施,使东北通讯事业遭到了很大破坏。关东军为控制电信事业,于关东军司令部内设立了特殊无线通信部,管理当时的通信,同时还拼凑了伪东北电政管理处,以作为夺取电信大权的工具。伪政权建立后,关东军便策划成立统一的电信机构。7月关东军提出《对满洲国通讯政策》,明确要求由关东军“指导”伪满的通讯政策,参与拟定设立的“满洲国电信电话会社”的创立与经营,并使会社的实权掌握在日本方面手中。《历史的毒瘤》第129页。关东军的这一方案经军部中央讨论修改后,又经日本内阁于12月通过决议,决定设立由关东军控制的通信会社。1933年3月,日伪签订了《关于设立日满合办通信会社协定》,规定设立“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简称“满洲电电”),对全东北(包括关东州、满铁附近属地)的有线、无线电事业实行统一管理和经营,“日满两国政府”和“军事官宪”可下达必要的命令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参见《满洲国史·总论》中文本,第373~375页。实际上规定了关东军对电信事业的绝对控制权。9月1日形式上“日满合办”的“满洲电电”成立,很快接管了原有各官营、民营的电信事业。1935年日伪接收中东铁路之后,“满洲电电”又夺取了中东铁路沿线的通信设施。至此,日本侵略者实现了对东北电信事业的垄断。
二统制经济政策的提出与确立
所谓统制经济,是特指日本法西斯主义为准备和扩大侵略战争而实行的一种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一种经济运行体制。日本法西斯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不断地发动和扩大侵略战争,在战争中推进法西斯化进程,国家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全部被纳入到了所谓“圣战”的轨道之中。在经济领域,通过国家政权的强制的极端的干预,将国民经济逐渐纳入战争轨道,使国民经济军事化,为法西斯侵略战争服务。
东北沦为日本的殖民地以后,其经济发展也被纳入到了日本法西斯战争经济之中,成为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部法西斯把中国东北作为“大陆实验场”,最先实行了法西斯主义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统制经济。从历史事实看,东北沦陷时期的经济,是日本国内法西斯主义战争经济的延伸和补充,在某些方面甚至具有先导作用。
关东军占领东北之后,为把东北变为扩大侵略战争的基地,着手建立法西斯主义的经济体制。1931年10月,关东军的石原与满铁的松木侠、宫崎正义等人商议成立一个制定“满蒙政策”的机关,但没有得到满铁的响应。12月关东军决定设立一个研究和制定殖民统治政策的专门机关,于是撤销参谋部第3课,新设统治部,继承第3课承担的经济和行政业务,下设行政、产业、财务、交通、交涉5个课,实际上成为最初伪满政权的雏形。其成员主要网罗了满铁,“满青联”,大雄峰会的人。满铁先后派入统治部160多人,部长驹井德三是满铁出身,副部长武部治右卫门是满铁地方部次长,部副金井章次是满铁卫生课长。统治部成为关东军进行殖民统治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统治部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制定殖民统治的经济政策。1931年12月,关东军第3课制定了《满蒙开发方策案》,其要点是:第一,确保平战两时期的军需资源;第二,实行“日满一体的计划经济”,实际是“以满蒙的开发促进帝国(日本)的国民经济发展”;第三,在计划经济下实行统制;第四,统制所涉及的资本、企业和经济各部门,均需在日本“指导”下进行。《现代史资料》(7),第291页。提出了所谓“日满一体”的统制经济构想,此后沿着这一构想,经济统制政策逐渐形成。
1932年1月,统治部召开所谓咨询会议,邀请日本的许多专家、学者,就有关“满蒙”经济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时关东军决定利用满铁所拥有的调查机关的雄厚力量,来完成“满蒙资源调查等国策事业”。在满铁总裁内田的支持下,1月26日满铁成立了直属于总裁的经济调查会(以下简称“经调会”),委员长一职根据关东军的要求,由理事十河信二担任。下设5个部,第1部负责研究东北的经济现状,以及与日俄等国的经济关系,制定伪满的根本经济政策,是经调会的主导部。其余各部分担产业、移民、交通、商业、金融以及法政、文化等事项的调查研究。经调会形式上是满铁的机构,人员和经费都出自满铁,但在业务上却处于满铁规制之外,与关东军统治部一起构成日帝在东北进行殖民统治的经济参谋本部。因此人们称它为关东军的私生子。《满铁史》,第454页。其任务就是起草和制定殖民地统治的各项经济政策和方针。尤其在伪满政权建立前后,经调会的作用十分突出,其一般流程是,关东军发出指令或动议,由经调会调查研究,起草文件,提交统治部审议,再经关东军首脑决定,然后以伪满洲国政策的形式付诸实施。《太平洋战争への道·资料编》,第184页。经调会在起草伪满经济政策过程中,确定了四项基本方针:第一,将日满经济融为一体,确立两者间自给自足经济;第二,建立国防经济(开发国防资源);第三,扶植人口势力;第四,不使满洲经济放任自流,而置之于国家统制之下。《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5年,第216页,引自《历史的毒瘤》,第135页。这四项方针划定了伪满经济的基本框架,即伪满经济必须是“日满一体”的,追求“以战养战”国防经济目标,必须采取国家垄断的统制经济方式。这种由满铁和关东军以公开设立“国立性”调查机关的形式进行的合作,直到1936年9月结束。在经调会存在的近5年中,起草的规划文件、调查资料等达1882件。小林英夫:《满铁——“知の集团”の诞生と死》,第114页。伪满初期的经济政策和法令等几乎都是由经调会起草和制定的。
经调会突出的“成绩”是协助关东军奠定了经济统制的基础。1932年6月,经调会根据关东军在《满蒙开发方策》中提出的经济统制构想,提出了《满洲经济统制政策要旨》,对统制的范围和方法规定为:一般经济实行计划统制;重要产业实行监理统制;其他经济实行法制统制。满铁经调会:《满洲经济统制方策》,引自《历史的毒瘤》第136页。关东军据此于8月炮制了《满洲经济统制根本方策案》,其主要宗旨和内容与前述“要旨”大致相同,对与军事相关的交通、工矿、电力等行业的统制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最后1933年3月,以伪满洲国的名义公布了《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下称《纲要》),正式宣布把“经济统制”作为指导伪满洲国经济的根本方针。《纲要》打着“全体国民利益”的招牌,其根本点是以国家的名义,用行政管理办法,将所有重要经济部门统管起来,以促进垄断的形成,弥补资本的不足,根本目的就是在“日满共存”、“日满一体”的口号下,把伪满洲国变为日本的经济附庸。但是,《纲要》对统制的范围等不够明确,致使一些日本资本家有所顾虑。关东军为吸引日本私人资本,又于1934年6月通过伪满发布了《关于对一般企业声明》,明确规定了统制企业和自由企业的界限,进一步阐明了经济统制政策。实际上是对日本资本家表示欢迎的声明书,从而引起了日本产业界对伪满投资的活跃。1935年6月伪满又发表《对工商企业家的希望》的文告,摆出欢迎日本民间资本投资的姿态。从1932年到1936年日本对伪满的投资增加了9亿元。
统制经济这一概念,表面上看“是一个抹杀了阶级属性的中性概念,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都可以使用,它不能全面地揭示出社会经济的性质”。《东北沦陷十四年史研究》(二),第221页。对于统制经济政策,我们要明确其目的性。即统制经济政策是日本法西斯主义推行经济军事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日本法西斯实行统制经济,其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掠夺东北资源,保证法西斯主义的战争经济的运行。关东军在推行统制经济政策时,曾提出“不许财阀进入满洲”的口号,这与希特勒上台时所标榜的所谓“反垄断资本”的把戏如出一辙。实际上,统制经济并不排除也不可能排除垄断资本。而只能是更有效地为垄断资本创造超额剩余价值。无论新财阀还是老财阀都从统制经济中捞取了好处,只是程度不同罢了。统制经济政策,说到底是地地道道的法西斯主义经济政策。
三特殊会社制度的建立
与日本法西斯主义统制经济政策相适应,伪满经济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企业制度。或者说,作为日本法西斯主义统制经济政策的产物,伪满经济实行了一套特殊会社制度。
这种制度主要分为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在法律上是根据《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确立起来的。《纲要》规定:“带有国防的或公共公益的性质之重要事业,以公营或令特殊会社经营为原则”。特殊会社是根据伪满的特别立法、或与其他国家(主要是与日本)签订的条约而设立的会社。它与一般会社不同之处在于“国家”对于企业的监督权和垄断权,具体表现为人事任免权和资本投资权。准特殊会社,虽然不像特殊会社那样有特别法依据,但与日伪政府有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有:一是由伪满政府出资,二是伪政权批准成立时附以命令性条款,三是在会社章程中规定有政府干涉权。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在形式上(主要是法律依据上)有所不同,但在实行“国家统制”的实质上基本相同。都是根据经济统制的“一业一社”的原则,在国家的指导下实行行业垄断。这种会社实质上是追随国家政策而行动的经济机构,是国家的代行机关。由于伪满的傀儡性和殖民地位,它也就成为日本帝国主义殖民侵略和经济掠夺的机构,人们称之为“国策会社”。特殊会社制度也就是在日本军事占领下的完全为日本帝国主义服务的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为形式的经济制度。
在伪满政权建立不久就开始出现了特殊会社。1932年6月设立的“满洲中央银行”就是最早的特殊会社。继之又设立了准特殊会社“满洲航空会社”和“奉天造兵所”(兵工厂)等。到1933年《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公布以后,特殊会社发展迅速。至1936年末,伪满有特殊和准特殊会社29个,其数量不到新设173家伪满法人的1/6,而资本总额却占2/3。更突出的是在这29家特殊和准特殊会社中,有满铁“关系会社”21个,占据绝对优势。在总计全东北新设455家公司中,满铁“关系会社”为29家,在数量上仅占627%,而“公营”资本总额却占5257%,实缴资本总额占544%《满铁史》,第652~653页。,可见,满铁“关系会社”地位的重要和规模之巨大。
事实上,1932~1937年,日伪推行经济统制政策,是以满铁为中心进行的。满铁通过发展“关系会社”,使势力大大增强,成为这一阶段日伪“经济开发”的主角和实行经济统制的骨干,从资本角度看,满铁借助参与制,支配了伪满国家资本,扩大了满铁资本的统治范围,在这方面关东军充当了清道夫。从管理和使用资本的角度看,关东军利用满铁资本推行经济统制政策,满铁充当了关东军的钱柜和伪满的助手。满铁新设“关系会社”的主要特征是,这些企业多为日本军阀急需的“具有国防经济意义的工业”和化学工业。满铁通过以工矿业垄断为主导,并实行超越“一业一社”的多行业渗透,成为超级特殊会社。加上原有的“关系会社”,在东北的“关系会社”达到67个,遍布伪满各主要产业部门。可以说,满铁通过“关系会社网”,完全垄断了伪满初期东北的经济命脉。
特殊会社是根据日伪的“国策”而设立的,都是伪满重要产业部门的企业。根据前述的《关于一般企业的声明》,伪满逐渐将企业划分为三大类:一是所谓“国营、公营”或特殊会社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共22种,主要包括中央银行、特殊银行、邮政、铁道、电信、电话、航空、矿业、钢铁、电力、兵器、火药等;二是须经许可(认可)才能经营的企事业,共24种,主要有普通银行、保险事业、地方铁道、海运、渔业、汽车、烟草等;三是可以自由经营的企事业,共21种,主要有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制糖、纺织、皮革、一般机械等。
在上述分类中,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属于第一类,所经营的都是属于经济命脉性质的金融、交通、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等部门。在金融部门,除伪满中央银行外,有满洲兴业银行。在保险部门,有满洲生命保险会社,在交通通讯部门,有满洲电信电话会社和满洲航空会社。电力部门有满洲电业会社。兵器制造业有奉天造兵所和火药贩卖会社,汽车制造业有同和自动车会社。液体燃料制造业有满洲油化会社、满洲动化会社和大同酒精会社。钢铁业有昭和制钢所和本溪煤铁公司。矿业有满洲矿业开发会社和满洲炭矿会社等。电业有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此外,像日本商事会社、满洲拓殖会社等,在经济的流通领域和特殊部门也设立了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
从资本构成看,特殊会社是所谓半官半民企业。伪满政府投资约占1/3。其中一半是以事变时夺取的中国官产的现物作为资本投入的。私人资本主要是日本垄断财阀的资本。这样,“资本主义的巨大力量和国家的巨大力量联合为一个机构”《列宁全集》,第3卷,第75页。,形成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伪满经济就是这种国家极端统制与垄断资本相结合的典型,也是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经济的重要特点。
四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
与统制经济相适应,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是伪满经济的又一特点。如果说“九·一八”事变之前。日本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以满铁为主体)在东北扩张殖民权益,企图独霸东北的资源和市场的话,那么事变后日本法西斯便通过武装占领把东北变为日本的殖民地,利用武力控制下的伪满政权,强制推行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完全独占了东北的资源和市场,使伪满经济成为日本经济的附庸。
“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确定了以“独立国家”形式把东北变为日本的殖民地。在加紧制造伪满政权的同时,也着手制定致力于将来“日满经济合作”的政策,1932年1月,关东军最后决定了建立伪满政权的方案,并经军部中央批准,确定了《中国问题处理方针要纲》,明确提出“彻底改善满蒙经济结构”,“使帝国与该地成为共同的经济体系”。《太平洋战争ヘの道·资料篇》第172页。伪满政权建立后,统制经济和“日满一体化”成为日伪推行的两大经济政策,加快了“日满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首先,日本内阁成立了受总理大臣监督的“对满蒙实行策审议会”,负责起草、审议包括经济政策在内的“对满”各项施策。不久还设立了日满产业统制委员会,专门审议有关“日满产业统制事项”。到1933年3月,以伪满政府名义发表了《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将“日满共存”作为四大根本要旨之一,这表明伪满政权以法律形式承认了“日满经济一体化”。9月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强调“满洲国”经济的根本方针是:“使日满经济合理化,并融合为一个整体;谋求平战两时期日满两个国家发展和国民生活之稳定。”《满洲国史·总论》,中文本,第397页。1934年3月,日本政府决定了《日满经济统制方策要纲》,提出了日本与“满洲国”之间密不可分的经济关系,实际上是日本统制伪满经济的总方针和各项政策。其要点:第一,“满洲国与帝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应“使日满经济合理融合为同一组织体”;第二,根据“因地制宜主义”原则,使“我国(日本)资本与满洲资源有效地联系在一起”;第三,对于“帝国国防上要求所制约的”产业和资源,必须“使之置于帝国的实权之下加以统制”。并且对“日满”各经济部门的关系及其统制方法、范围等做了详细规定。《现代史资料》(7),第593~597页。其根本点就是在日本的统制下,使伪满经济附庸化,实现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为侵略战争服务。
根据上述政策,日伪加紧进行“日满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建设。1935年7月,随着日本“在满”殖民机关的统一和伪满行政机构的调整,关东军撤销了“经济统制中枢”特务部,日伪满间签订了《关于设立日满经济共同委员会的协定》,宣布成立“日满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咨询机构——日满经济共同委员会。“协定”规定:该委员会应“两国”政府之要求,“对有关日满两国经济联系上的重要事项和日满合办特殊会社业务监督上的重要事项”提出咨询;凡属咨询事项,未经委员会提出意见不得办理;委员会可对“两国经济的合理融合”提出建议。这里的所谓进行“咨询”和“建议”,无非是要求伪满政权贯彻日本法西斯的意图。从该委员会的组成看,日本方面以关东军为主要代表,伪满方面由伪外交、财政、实业三部的汉奸大臣作为主要代表,其实权完全由关东军操纵。该委员会实际是日本侵略者以“两国”名义控制伪满经济的公开机关。《历史的毒瘤》,第155页。